聖經每一卷書的目的,都是引導激勵我們識主更多,愛主更深,事主更誠。聖經是父神的啟示,除了聖子主耶穌和聖子所願意啟示的,沒有人知道聖父(太十一27)。
所以,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應當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西三16)。聖父已將統治萬有的權柄交付與聖子(太二八18;西一15-20;弗一19-23);而聖經就是主基督牧養治理祂子民的主要工具。
正如主基督的信寫給小亞細亞的七教會(啟二至三章),整本聖經就是祂寫給今日教會的信。基督的教會從古至今,皆以聖經作為正典,以之為最終的裁判標準,來解決一切信仰與生活上的爭論,因為聖經的權威就是教會元首主基督的權威。
基督見證聖經,聖經見證基督,互相印證彼此的權威,因此基督與聖經合而為一,是一體同源的權威。所以,「道成文字inscripturation」(聖經)的奧秘,與「道成肉身incarnation」(基督)的奧秘相似。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腓二6-7);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也屈尊取了奴僕的形式,使用人類的語言,進入時空。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子,但是沒有任何罪惡,是完美的救主;同樣的,上帝的話道成文字,寫成聖經,也就沒有任何錯誤,是完美的真理。
感謝上帝,賜給我們這本聖經—成文的道,完美的救恩啟示,是活潑大有功效的真道,是主基督向你我說的話。感謝上帝,『主耶穌愛我我深知,因有聖經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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