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棒的問題!「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是教會歷史中特別在加爾文主義(改革宗神學)裡引起很多討論的一個神學教義。它試圖解釋一個非常核心也非常艱深的問題:
如果上帝揀選一些人得救,那麼其他人呢?是祂也預定他們滅亡嗎?
我們先定義、再分析,再以聖經為基礎去思考這教義的張力與盼望。
📘 一、什麼是「雙重預定論」?
🔹 定義:
雙重預定論主張:
上帝在創世以前,預定一部分人得救(稱為「揀選」),也預定另一部分人滅亡(稱為「遺棄」或「定罪」)。
這個觀點強調上帝是主權的上帝,祂的旨意不受人類自由意志所左右。
🧠 二、歷史背景與代表人物
- 🪙 奧古斯丁(St. Augustine):他強調上帝的恩典先於人意志的回應,是預定論的先驅。
 - ✝️ 加爾文(John Calvin):他在《基督教要義》中系統化了預定論,也間接發展出雙重預定的概念。
 - 📜 多特信經(Canons of Dort, 1619):更明確支持「有些人被上帝按祂的旨意揀選,有些人則被遺棄」,這是改革宗五大教義(TULIP)之一。
 
📖 三、聖經中相關經文
🔹 支持預定的經文:
- 以弗所書 1:4-5
 
「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 羅馬書 9:15-18
 
「上帝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 羅馬書 9:22-23
 
「上帝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 這些經文常被用來支持上帝「主動揀選」某些人,也「任憑」某些人沉淪。
⚖️ 四、爭議點與神學張力
🆚 爭議點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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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 
   
    雙重預定論的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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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是慈愛的?  | 
  
   若上帝主動預定一些人滅亡,祂還是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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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有自由意志嗎?  | 
  
   若命運早已注定,人是否還有選擇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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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義與恩典如何平衡?  | 
  
   為何一些人得恩典,一些人則被定罪?是否不公平?  | 
 
這些問題引發神學上長久的討論。甚至有些改革宗神學家(像是B. B. Warfield)也不完全贊成「上帝主動定人下地獄」的說法,而是更強調上帝「任憑」一些人按其自由選擇走向滅亡。
🕊️ 五、不同立場簡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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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場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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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爾文主義的雙重預定  | 
  
   上帝主權預定一些人得救,也預定一些人沉淪,以顯明祂的公義與憐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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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溫和預定論  | 
  
   上帝揀選得救的人,但對沉淪者是「任憑」,而不是主動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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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  | 
  
   上帝預知人的選擇,根據人的回應決定是否得救,強調人的自由意志。  | 
 
✨ 六、從聖經的整全角度看
聖經既強調上帝的主權預定,也強調人的責任回應:
- 「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 「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 「你們要悔改,歸向上帝,使你們的罪得塗抹。」(徒3:19)
 
👉 這顯出上帝的心意並不是樂意定人滅亡,而是向全人類發出救恩的呼召。
🪔 七、小結:我們如何面對雙重預定論?
- 敬畏上帝的主權
上帝是全知全能的,我們不是要審判祂的作為,而是敬畏祂的智慧與計劃。 - 相信上帝的良善與公義不衝突
即使我們不完全理解,聖經見證上帝是全然公義又滿有慈愛的(詩89:14) - 持守傳福音的責任
預定論不是傳福音的阻力,反而是動力——因為我們知道上帝一定會得著祂所揀選的人(徒13:48) - 在基督裡得平安
若你在基督裡,就可以確信你是蒙愛、被揀選的,沒有任何權勢能使你與祂的愛隔絕(羅8: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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