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從神學發展到信仰告白

神學發展史

  1. 希伯來人的宗教 敬 拜耶和華,認為自然與超自然是合而為一的。一切受造物─物質與非物質的都是在創造主致高主權旨意下存在,他在創造中有所作為,也超越創造之上。他們不認為 一切的終極是受造之物,所以不會如希臘的神學觀有兩個宗教互相制衡。最重要三大要點是:『創造』『墮落』『救贖』,希伯來人觀念中的神的自我啟示記載在聖 經。所以希臘人以『空間』性的字眼來思想宇宙,而希伯來人以『時間』和『歷史』來思考。
  2. 初代教會神學觀
    1. 異端部份 一、猶太主義
      又稱愛賓尼學說,企圖將基督教猶太化。認為持守摩西律法是得救先決條件。接受耶穌為救主,但不相信他是道成肉身的神。故認為耶穌是身份上是兒子,實際上是人。
      二、諾斯底主義
      基本上是東方二元論、神秘信仰、希臘哲學的混和體,再加上基督教的外衣。是基督教希臘化的表現。其重點是探索宇宙人生的真際,使人能領受這宇宙真際的『靈知』,洞悉自己的根源及命運,從而獲得救恩,歸回最高的神明。
      1.啟示觀:『靈知』的傳承出於神明的啟示,而這啟示只有少數人才能體會。他們自認為是新約釋經的權威。
      2.宇宙觀:上帝是唯一、超越不可知、與天使和塵世分開。祂不是世界的創造者, 與世界的運作無關。祂是永恆、非被生,於萬代中與祂同在的是思想。深淵是萬有之源,靜默和祂代表兩個陰陽的原則。從他們流出兩個神明,及理性和真理。繼續 過程則流出,洛各斯與生命。再流出五對神明,從人和教會再流出六對、全部三十對構成豐盛的境界。
      3.人性觀:智慧從豐盛的境界下墜,產生的現今世界的物質。智慧想要回歸給她生 命的神明,這產生的渴望生出世上的靈魂。而人裡面有一絲屬靈的素質。當人死後、這些素質歸回到原地方。世人分三大類:屬物質、屬靈魂、屬靈的。每個人都需 要藉神聖的光照,從物質的世界束縛所脫離,回歸上帝的家鄉。
      4.救贖觀:『靈知』使人得救。
      5.道德觀:『禁慾』─放棄一切逸樂、追求靈知,『縱慾』─敗壞身體,以求靈命增長。
      6.基督論:否定基督人性,企圖防止基督被腐敗的物質污染!為一『幻影說』。
      三、馬吉安主義
      舊約不是上帝所默示的書,其神學基礎在保羅書信與路加福音。他的神學觀是『二神觀』來區別新舊約的神。舊約的神是邪惡的源頭,而新約的神賜下救恩。他否認耶穌道成肉身,肯定基督的神性,否認其人性,為一『幻影說』!
      四、孟他努主義
      第二世紀中期的一種靈恩運動。認為末日逼近,其受聖靈感動,對大公教會是種反動。特別重視預言、提倡嚴峻紀律生活、容許婦女站領導地位。孟氏稱自己是父、子、聖靈。
    2. 大公教會
    以使徒的傳統教訓作為信仰的標準。基督的訊息是從上帝而來,使徒的訊息從基督來,他們是教會的柱石、真理的根基,他們所傳講的在舊約中已預告。
  3. 教會受迫害時期 一、伊便尼主義
    認為摩西律法有普遍和永遠的效力,堅持必須遵守律法才會的得救。反對耶穌的神性,認為其只是完全人,在受洗時受聖靈充滿而成為彌賽亞。被釘十字架時聖離便離開他。又被稱之為『猶太諾斯底主義』。反對保羅一切的教訓。只接受馬太福音及希伯來書。
    二、拿撒勒派
    謹守摩西律法、只信基督是彌賽亞,否認其神性。接受舊約及馬太福音。
    三、神格唯一論
    (一)動力神格唯一論
    基督本是人,但他有神的素質,即是與神同質,但他卻不是神三位格中的一位。
    (二)形相神格唯一論
    主張基督即父神、父神即基督。基督在十架上受苦、父神也在十架上受苦。認為基督和聖靈均是神的另一種形相,他藉由不同形相顯明自己。
  4. 國教教會時期 一、多納徒主義
    二、亞流主義
    基督是萬有之先被創造的,後來神再藉著他再創造萬有。基督不是真神也不是真人,乃是介乎神人之間的『半神』。基督和天父的本體不同、特質也不同,他也與人不同,他沒有人的靈魂。
    當時有位主教「亞他拿修」起來反對亞流思想。主後325年在「尼西亞」召開一個大公會議,判定亞流思想為異端。『尼西亞信經』重點如下:《耶穌基督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出於神而為真神,與父一性。》
    三、聶斯多流主義
    基督二性二位論。並反對「馬利亞永久處女說」在主後以弗所召開大會會議中被判定為異端,稱其破壞了基督的位格。這信仰宣告是為『迦克墩會議』。
    四、馬其頓主義
    他們認定聖靈的本體較低於聖父、聖子的本體。在主後381年康是坦丁教會大會中,被判定為異端。
    五、撒伯流主義
    為父子聖靈乃獨一真神的三種顯示,在父內表現為創造者和賜律法者。在子內表現為救贖者,在聖靈內表現為是人悔改以成聖。
  5. 中古教會時期

    1. 羅馬天主教的思想
特點:

    1. 教皇權威:教皇無誤論
    2. 2.拜偶像 3.祭司的職分:區分聖職人員及一般平信徒
4.馬利亞的崇拜 5.告解:神父有權柄赦免人的罪 6.聖餐:認為是獻祭的觀念
7.煉獄 8.為死人祈禱和向聖徒祈禱 9.燒香

      1. 保羅派 相信世界是惡靈所造,唯有靈魂是出於善良的上帝。基督的工作是教導。他們拒絕修道主義,外表的聖禮、十字架、圖像、以及聖徒遺物。他們的事工是遊行宣道,謄寫保羅的書信。
      2. 迦他利主義
為一種極端的二元論,相信有兩個永遠相對的勢力,一為善、一為惡。善和惡常常征戰,只有帶著純潔的人才能獲勝,這純潔稱之為『迦他利』
 
 

  1. 信經 何謂信?何謂信仰?在聖經上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是:「信心是對所盼望的室友把握,對不能看見的是能肯定。」
    『信 經』一字出自拉丁文『我信』(credo),是基督徒對教會所認可的最基本福音的摘要,宣稱承認告白。信經就是大公教會全體或其代表,將聖經中為個人得救 所必須的教會信仰重點摘要,大家藉此表達信仰宣告。而信仰的告白髮展成為『信經』乃是325年大公教會第一次會議,及尼西亞會議以後的事。除『信經』 (creed)外,還有所謂的『信條』(confession of faith)也是一種信仰告白。有些學者把大公教會未分裂前(1517年)的信仰告白為『信經』,而『信條』指的是分裂後希臘教會、羅馬教會、復原教會所 各產生的信仰告白。
     

    1. 歷史溯源
      1. 古代大公教會信經 古代大公教會的信經被接受的一共有四個。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 亞 他拿修信經。其中使徒信經所用語辭最簡短、易誦,神學意含豐富,將人得救所必須相信的列出。在馬丁路德大問答裡,馬丁路德認為此信經適以作為兒童最簡單明 白的教訓。它按著上帝神性之三位,共分為三個條款。「第一條:論父上帝,說明天地之創造;第二條:論聖子,說明救贖;第三條:論聖靈,說明成聖。」簡單的 說就是「我信造我的父上帝;我信救贖我的上帝的兒子;我信使我成聖的聖靈。」。
        而尼西亞信經針對亞流派異端而定,對耶穌的神性多有描述。迦克墩信經特別對基督論清楚說明。亞他拿修信經對三位一體的教義與基督的位格有著最堅決的主張與說明。而四種中以使徒信經最適用於教導與崇拜用。
        改革宗正式承認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拿修信經為大公教會的信經。但在使用上通常只用使徒信經。而使徒信經的地位與主禱文、十誡的地位相當。
      2. 十六世紀後的信條 馬丁路德於改教之際,復原教信條隨之產生。造成復原教與羅馬天主教在信條上有些明顯的異同點。相同在於都贊同古代大公教會信經,而相異處主要在於人論 、救贖論、聖經教會遺傳。
        而 復原教內三大宗派信義宗、改革宗、安立甘宗的信條也是各有異同點。改革宗信條很多,不同於信義宗在於它沒有一條信條在該宗唯我獨尊,如奧斯堡信條之於信義 宗。改革宗的信條較有名有多特熱赫特教條和韋斯敏斯德信條及海得爾堡問答等等。改革宗與信義宗的信條對於基督論、人論、救贖論、末世論相同。而不同之處在 於預定論與聖餐觀。而安立甘宗則介於復原教與羅馬天主教之間,共奉的信條為福音和溫和加爾文派的三十九條(The Thirty-nine Articles)。
         
      3. 關於馬丁路德
      馬 丁路德看見當時的教會普遍真理不明,連主禱文、信經、十誡都不認識。於是他著手信仰的問答,為幫助普遍的平民知道他們所信為何、也幫助牧師與傳道人能夠有 資料教導他們所牧養的羊。而其中他特別選用的信經是使徒信經,路德認為使徒信經是自使徒以來最傑出的成就,並且我們「在使徒信經中得知上帝已經為我們做了 和仍然在為我們做的事」。
       
    2. 使徒信經
    3. THE APOSTLE'S CREED
      From 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
      I believe in God, the Father almighty,
      Creator of Heaven and Earth.
      I believe in Jesus Christ, his only Son, our Lord.
      He was conceived by the power of the Holy Spiritand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He suffered under Pontius Pilate, was crucified, died, and was buried.
      He descended to the dead.
      On the third day he rose again.
      He ascended into Heaven, and is seated at the right hand of the Father.
      He will come again to judge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I believe in the Holy Spirit,
      the holy catholic Church,
      the communion of saints,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and the life everlasting.
      Amen.
       

      1. 第一段論及「創造」 「我 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路德詮釋為「我信上帝造我和萬物,賜我身體、靈魂、耳目、百體、理性和靈魂一切的功用。並且保存,賜我衣履、飲食、屋 宇、妻子、兒女、田地、牲畜、和一切財物。為養活身體生命每日豐富的供給我一切所需用的,無論有什麼危險、兇殘、他護庇保佑我,這都是出於他為父為神的慈 愛和憐憫,並不是因我有什麼功勞或配得的,為這一切事我應當感謝、頌揚、事奉、順服他。這是實實在在的。」
        在 這一段,路德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拉近,他創造一切是為你我需用,是出於「他為父為神的慈愛和憐憫」。路德將上帝創造一切為供人享用的福祉充分表現出來。令 人腦中不覺想起當初伊甸園神人共樂的畫面,也令人想起上帝與以諾在園中散步之親密。「創造」不再只是高高在上的上帝榮耀的作為,更是他愛我們、豐富我們的 證明。
      2. 第二段論及「贖罪」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遇難,被釘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地獄,第三天從死人裡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與死人。」
        路 德詮釋為「我信耶穌基督是我的主,就是從天父自永遠而生的真神,從童女馬利亞所生的真人。他救贖我這失喪被定罪的人,從諸般罪惡、死亡、和魔鬼的權柄中贖 買我、奪獲我。不是用金錢,乃是用他的聖寶血、和無辜的苦難、死亡。為要使我屬於他,在他的國度管理之下活著,並永遠的在公義無罪和幸福內服事他,正如他 從死裡復活永遠活著掌權。這是實實在在的。」
        這一段緊接著「創造」之後。畢竟我們整個世 界萬物都因著人的罪而陷入一種被捆綁、有苦難、與死亡的境地。然而第二段繼續把第二個好消息告訴我們。那就是上帝的救贖計畫早已預備。上帝已預備耶穌基督 來到世間,他是百分之百的神、百分之百的人來救贖我們。因他是神,所以能夠救贖我們眾罪人。因他是人,所以他能體會我們的軟弱與有限。
        因 此他擔負我這已被定罪人的一切,並用他的聖寶血從諸般罪惡、死亡、和魔鬼的權柄中救贖我。目的是為了「為要使我屬於他」!因著我有罪,以至於我與上帝之間 關係破壞、有了隔閡。我即使用盡各種智慧與人力,我也找不到歸回伊甸園的路。然而天父上帝他親自來找我,為要使我重新屬於他。我就像是浪子,離開家園。而 天父不僅僅在家園門口翹首倚望,他更是出去尋找我。為要重新得著我,恢復以往的親子關係,於是我又能像沒有犯罪之前與天父上帝有親密相交的關係。這就是第 二個大好消息!
      3. 第三段論及「成聖」
      「我 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一體,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阿們」路德詮釋為「我信我不能由自己的理性或力量信靠我主耶穌基督、或親近他。乃是聖靈 用福音宣召我,用恩賜照亮我,使我在真信裡成聖,而得保存,正如他宣召聚集世上全基督教會,並光照他,使他成聖,保存他在獨一的真信裡與耶穌基督聯合,在 這基督教會聖靈每日多多的赦免我和眾信徒一切的罪,到末日叫我和凡死了的人都復活,又賜永生給我和一切在基督裡的信徒。這是實在的。」
      長老教會與路德對於信經詮釋的比較
    4.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主後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一日總會通過
      (台語漢字,一九八五年五月九日信仰與教制委員會校定)
      阮信上帝,創造﹑統治人與萬物的獨一真神。祂是歷史與世界的主,施行審判和拯救。
      祂的子對聖神投胎,對在室女馬利亞出世做人,做咱的兄弟,就是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對祂的受苦﹑釘十字架死﹑復活,顯明上帝的仁愛與公義,使咱與上帝復和。
      祂的神,就是聖神,站在咱中間,賞賜氣力,使阮在萬百姓中做見證,直到主復來。
      阮信,聖經是上帝所啟示的,記載祂的救贖,做阮信仰與生活的準則。
      阮信,教會是上帝百姓的團契,受召來宣揚耶穌基督的拯救,做和解的使者,是普世的,復釘根在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愛與受苦,來成做盼望的記號。
      阮信,人對上帝的恩典來悔改,罪得赦免,用虔誠、仁愛與獻身的生活歸榮光上帝。
      阮信,上帝使人有尊嚴、才能,以及鄉土,來有份於祂的創造,負責任和祂相與管理世界。
      對如此,人有社會、政治及經濟的制度,也有文藝、科學,復有追求真神的心。
      總是人有罪,誤用這些恩賜,破壞人、萬物、與上帝的關係。
      所以,人著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祂要使人對罪惡中得著釋放,使受壓制的得著自由、平等,
      在基督成做新創造的人,使世界成做祂的國,充滿公義、平安與歡喜。阿們。
       
    5. 結構分析
基督教在台灣宣教已經有一百三十多年的歷史。長老教會有鑑於百多年來沒有屬於台灣本土的信仰告白,於是在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一日總會制定「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十年後,一九九五年接著出版本土的「要理問答」 。而前者如同「信經」,後者要理問答就是如同路德對於信經的詮釋、是對於「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的解釋。
就「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結構上來看,是以使徒信經為基礎,再增加長老會特別強調文化使命的精神。也就是神造天地萬物時,人應有對大地萬物的管理職責。整個詮釋可以看見改革宗加爾文的精神,就是以「上帝的主權」為中心的精神。
而 關於內文與信經重疊的部份,第一段論創造「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便改為「我信上帝,創造、統治人與萬物的獨一真神。祂是歷史與世界的主, 施行審判和拯救。」所以詮釋這信仰告白則為我要瞭解創造世界萬物,無論有形無形的一切的來源是上帝。接著才說這些上帝創造的被造物都是美好的。強調我們得 蒙拯救的罪人應該報恩,要負起責任回應主愛。上帝之於我們祂是那麼威嚴尊榮!
第 二段論贖罪「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遇難,被釘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地獄,第三 天從死人裡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與死人。」則改為「祂的子對聖神投胎,對在室女馬利亞出世做人,做咱的 兄弟,就是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對祂的受苦、釘十字架死、復活,顯明上帝的仁愛與公義,使咱與上帝復和。」
這段的詮釋說明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併除去了「下到陰間 、後升天、將來要來審判」等句子,把審判的工作歸於第一段的創造主。而整個詮釋重點在於強調耶穌與苦難的人同在,強調「祂是咱的兄弟」,祂與我們一樣經歷過人生的各種苦。而路德則強調救贖的工作為要「使我屬於祂」,恢復神人的父子關係。
第 三段論成聖「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一體,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阿們」則改為「祂的神,就是聖神,站在咱中間,賞賜氣力,使咱在萬百姓中 做見證,直到主復來。」這段則強調我們要作見證,而我們靠自己無法做好見證,但有聖靈來賜下夠用的氣力幫助我們。雖與路德一樣也都說出了聖靈與我們同在的 精神。然而聖靈幫助我們為要「成聖」(路德教會)與「作見證」(長老教會)之間,也因著時間與空間的轉換而有所不同。
 
結論
從神學的發展、護教、信仰告白,每每表達各世代對信仰的認識與追求。福音的聖火不斷地傳承,信仰的種子不斷的撒種、發芽與成長。面對各樣的世代,我們不斷地與上帝、與人、與社會,產生互動與對話。面對這一個世紀的末了,我們又發出什麼樣的聲音呢?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面對台灣局勢的變化中,基於我們信仰的良心,我們有幾項的聲明,也有自己的信仰告白,不可否認的是,當中尚有不完全之處,卻是真真切切表達出人民的聲音,發出信仰的告白。
當我們齊聲說:「我信…」時,所告白出的信仰,就是一股力量,一個對信仰的堅信與確信,這,就是我們的信仰。而重要的,這一份的信仰告白,不再單單的白紙黑字,而更應是行在日常生活中,行在每一時每一刻;成為自己在上帝與眾人前的見證。
 
參考書目

  • How to read Church History Vol1-2, Jean Comby , The Crossroad publishing company. NY,1984.
  • 我信上帝-信經註釋,James S. McEwen,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青年事工委員會。
  • 「我信:…」基督教要義信經新釋,高金田,人光出版社。
  • 基督教要理問答,黃伯和、陳南州著,人光出版社。
  • 基督教信仰的總綱,Dr. O. R. Wold, 信義宗聯合出版部。
  • 基督教會史,華克爾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 歷代基督教信條,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 使徒信經新釋,楊牧谷,校園出版社。
  • 早期基督教教義,凱利,華神出版社。
  • 基督徒須知,巴刻,宣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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