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上帝的屬性作如此命名,是長期思考的結果。上帝的「實在性」表示就真理而言,上帝是實實在在的。上帝在本性是真實的,誠實的,也是信實的,都實實在在。
a. 真實性(Genuineness & Truthfulness):
若上帝該怎樣才能配稱為上帝,上帝就是這樣擁有最充分資格的一位。他擁有完整的神性,名符其實,不假,是獨一真神(耶10:10)。
上帝是真實的神,也因為他有看出事物真相的能力,也把這種能力賜給人。他的真實是一切真理的基礎(約14:6)。他審判人時,就照真理判決(羅2:2,6,11)。
b. 誠實性(Veracity):
上帝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因為撒謊違反他的本性(多1:2;來6:18)。何況上帝是全知的,不可能不自知地告訴人不真實的事,這屬性反映於上帝對他子民的要求(申13-16)。
c. 信實性(Faithfulness):
上帝信守諾言,因為他是全能的。他不只意願一件事,也有使它實現的能耐與把握,所以絕不會在答應一件事後沒有辦法兌現(帖前5:24;提後2;13)。他說到作到,言出必行(賽55:11;民23:16)。以色列人也曾經表現信實(書9: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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