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棒的問題!「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是教會歷史中特別在加爾文主義(改革宗神學)裡引起很多討論的一個神學教義。它試圖解釋一個非常核心也非常艱深的問題:
如果上帝揀選一些人得救,那麼其他人呢?是祂也預定他們滅亡嗎?
我們先定義、再分析,再以聖經為基礎去思考這教義的張力與盼望。
📘 一、什麼是「雙重預定論」?
🔹 定義:
雙重預定論主張:
上帝在創世以前,預定一部分人得救(稱為「揀選」),也預定另一部分人滅亡(稱為「遺棄」或「定罪」)。
這個觀點強調上帝是主權的上帝,祂的旨意不受人類自由意志所左右。
🧠 二、歷史背景與代表人物
- 🪙 奧古斯丁(St. Augustine):他強調上帝的恩典先於人意志的回應,是預定論的先驅。
- ✝️ 加爾文(John Calvin):他在《基督教要義》中系統化了預定論,也間接發展出雙重預定的概念。
- 📜 多特信經(Canons of Dort, 1619):更明確支持「有些人被上帝按祂的旨意揀選,有些人則被遺棄」,這是改革宗五大教義(TULIP)之一。
📖 三、聖經中相關經文
🔹 支持預定的經文:
- 以弗所書 1:4-5
「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 羅馬書 9:15-18
「上帝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 羅馬書 9:22-23
「上帝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 這些經文常被用來支持上帝「主動揀選」某些人,也「任憑」某些人沉淪。
⚖️ 四、爭議點與神學張力
🆚 爭議點在於:
問題 |
雙重預定論的張力 |
上帝是慈愛的? |
若上帝主動預定一些人滅亡,祂還是愛嗎? |
人有自由意志嗎? |
若命運早已注定,人是否還有選擇的責任? |
公義與恩典如何平衡? |
為何一些人得恩典,一些人則被定罪?是否不公平? |
這些問題引發神學上長久的討論。甚至有些改革宗神學家(像是B. B. Warfield)也不完全贊成「上帝主動定人下地獄」的說法,而是更強調上帝「任憑」一些人按其自由選擇走向滅亡。
🕊️ 五、不同立場簡要整理
立場 |
說明 |
✅ 加爾文主義的雙重預定 |
上帝主權預定一些人得救,也預定一些人沉淪,以顯明祂的公義與憐憫。 |
⚖️ 溫和預定論 |
上帝揀選得救的人,但對沉淪者是「任憑」,而不是主動定罪。 |
❌ 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 |
上帝預知人的選擇,根據人的回應決定是否得救,強調人的自由意志。 |
✨ 六、從聖經的整全角度看
聖經既強調上帝的主權預定,也強調人的責任回應:
- 「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 「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 「你們要悔改,歸向上帝,使你們的罪得塗抹。」(徒3:19)
👉 這顯出上帝的心意並不是樂意定人滅亡,而是向全人類發出救恩的呼召。
🪔 七、小結:我們如何面對雙重預定論?
- 敬畏上帝的主權
上帝是全知全能的,我們不是要審判祂的作為,而是敬畏祂的智慧與計劃。 - 相信上帝的良善與公義不衝突
即使我們不完全理解,聖經見證上帝是全然公義又滿有慈愛的(詩89:14) - 持守傳福音的責任
預定論不是傳福音的阻力,反而是動力——因為我們知道上帝一定會得著祂所揀選的人(徒13:48) - 在基督裡得平安
若你在基督裡,就可以確信你是蒙愛、被揀選的,沒有任何權勢能使你與祂的愛隔絕(羅8: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