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論發展時間線(1–17世紀)
|
時期 |
關鍵人物 / 事件 |
核心問題 |
神學立場與成果 |
信條 / 會議 |
主要經文基礎 |
|
1世紀(新約時代) |
耶穌基督、使徒、保羅、約翰 |
「耶穌是誰?」——人還是上帝? |
新約揭示基督同時具備神性與人性:約1:1「道就是上帝」、腓2:6–11「虛己取了奴僕形象」。 |
無正式信條(屬宣信性見證) |
約1:1–18;腓2:6–11;來1:1–3 |
|
2–3世紀(教父時代) |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愛任紐(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俄利根(Origen) |
如何理解「道成肉身」?基督與父的關係是什麼? |
愛任紐:基督是「第二的亞當」,在順服中重塑人性。特土良:首次使用「Trinitas(Trinity)」概念。俄利根:提出「永恆生子論」。 |
地方信經(如羅馬信經) |
羅5:12–21;林前15:45–49 |
|
325尼西亞大公會議 |
亞他那修(Athanasius)對抗亞流(Arius) |
聖子是否與父同等? |
宣告聖子「與父同質(homoousios)」,否定亞流主義。 |
尼西亞信經 |
約10:30;西1:15–20 |
|
381君士坦丁堡會議 |
拓展三一論 |
聖靈是否為上帝? |
完成尼西亞信經的擴充版,確立「三位一體」教義。 |
尼西亞-君士坦丁信經 |
太28:19;林後13:14 |
|
431以弗所大公會議 |
居里羅(Cyril of Alexandria)對抗聶斯多留(Nestorius) |
瑪利亞是否可稱為「上帝之母」(Theotokos)?神性與人性是否為兩位格? |
宣告耶穌是一位格(hypostasis);肯定「上帝之母」稱號;反對兩位格論。 |
以弗所信條 |
路1:43;約1:14 |
|
451迦克墩大公會議 |
羅馬主教列奧一世(Leo the Great) |
如何平衡神性與人性? |
宣告「一位格、兩性」教義:兩性不混亂、不改變、不分割、不分離。 |
迦克墩信經(加爾西頓信經) |
約1:14;來2:14;腓2:6–11 |
|
553第二次君士坦丁堡會議 |
拓展迦克墩定義 |
如何理解「位格聯合」? |
強調基督只有一個位格(不是兩位格)。 |
第五次大公會議 |
來1:3;西2:9 |
|
681君士坦丁堡第三會議 |
單意志論(Monothelitism)爭辯 |
基督是否只有一個意志? |
宣告基督具有「兩個意志」(上帝的意志與人的意志)。 |
第六次大公會議 |
路22:42 |
|
8–11世紀中世紀發展 |
安瑟倫(Anselm) |
為何道成肉身? |
《為何上帝成為人》(Cur Deus Homo):提出贖罪論——只有上帝能救,唯有人應受。 |
無 |
來2:14–17;羅5:18–19 |
|
13世紀 |
多瑪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 |
如何理性化基督論? |
《神學大全》:基督的人性與神性完美聯合於一位格。 |
無 |
約14:9;腓2:6–8 |
|
16世紀宗教改革 |
路德、加爾文 |
基督的同在與中保 |
路德:強調「基督位格聯合」(基督在聖餐中真實臨在)。加爾文:強調「升天的基督在人性上仍有限」。 |
路德宗《奧格斯堡信條》加爾文《基督教要義》 |
來9:24;徒1:9–11 |
|
17–18世紀 |
改革宗正統/清教徒 |
強調基督中保職分(三職論) |
基督為先知、祭司、君王(Prophet, Priest, King)。 |
《威敏斯特信仰告白》 |
來7:25;太28:18–20 |
|
20世紀 |
卡爾‧巴特(Karl Barth)潘霍華(Bonhoeffer)莫特曼(Moltmann) |
現代人如何信「上帝成為人」? |
巴特:上帝的自我啟示是「在耶穌基督裡」。潘霍華:十架上的基督是「為他人存在的上帝」。莫特曼:受苦的上帝,與世界同在。 |
現代神學再詮釋 |
約1:14;林後5:19 |
📖 發展脈絡圖(簡化)
使徒時代(神人見證)
↓
教父時期(道成肉身的解釋)
↓
尼西亞信經(基督為真神)
↓
以弗所會議(基督一位格)
↓
迦克墩信經(基督一位格兩性)
↓
中世紀神學(救贖論與理性系統化)
↓
宗教改革(基督中保職分)
↓
現代神學(基督的受苦、臨在、啟示)
🕊️ 神學意義總結
|
時期焦點 |
問題核心 |
神學回答 |
|
古代(1–5世紀) |
基督的本質:「祂是誰?」 |
真神又真人,一位格兩性 |
|
中世紀(6–15世紀) |
基督的工作:「祂為何來?」 |
為贖罪、為救贖、為顯明上帝 |
|
宗改與近代(16–20世紀) |
基督的臨在:「祂如何與我們同在?」 |
在聖靈裡、在教會中、在受苦中 |
🩸 屬靈反思:基督論的三重呼召
- 敬拜:祂是完全的上帝,配受榮耀(約20:28)。
- 順服:祂是完全的人,成為我們的榜樣(腓2:5–8)。
- 盼望:祂是神人中保,使我們與上帝和好(提前2: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