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基督祭司的職分 -- 代求

  祂不斷的代求。"……耶穌基督……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

當亞倫進入聖所的時候,他身上的鈴就響了﹔照樣,因基督進入了天堂,祂的代求,在上帝的耳裡成為美妙的音樂。既然基督被提升到榮耀裡,祂並沒有將祂慈愛的心腸棄之一旁,祂仍然關心祂奧秘的身體,就是教會。就像約瑟被提拔到宮廷裡的時候,他仍然關心他的兄弟一樣。"……耶穌基督……也替我們祈求。"代求是替別人提出要求。基督是天上最偉大的要求者。

特土良說:"基督是聖父全宇宙的祭司。"

  我們的代求者所具備的資格是什麼呢?

  (1)祂是聖潔的。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來七26)。

"基督是那無罪的"(林後五21)。祂曾經受到罪孽的壓傷,卻沒有犯過罪。那位要除去他人罪孽的,自己必須是無罪的。聖潔是我們的大祭司胸前最閃亮的一塊金牌之一。

  (2)祂是忠信的。

"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二17)。

摩西忠於他身為僕人的身份,基督忠於祂為聖子的的身份(來三5)。 祂從不忘記祂所代求的任何案件,也不用任何詭詐欺騙的方式代求。一般的律師也許會為了滿足客戶的要求而刻意隱瞞一些話題,或者故意加上一些打擊他的話,好 使他從兩方謀取利益。但基督對祂代求的案件都是忠信的﹔我們可以把我們的事情交托給祂。我們能把我們的性命和靈魂交托在祂手中。

  (3)祂永遠不死。

雖然在舊約裡面,祭司的職分仍然存在,但他們自己卻死了。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來七23)。

但是"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祂祭司的職分是沒有繼承者的。

  基督替誰代求呢?

  祂的代求並非是隨隨便便的為所有的人,而是為祂的選民(約十七9)。

基 督代求的功效之範圍不會越過祂寶血功效的範圍,而是,祂的寶血只為祂的選民而流﹔因此祂的禱告也僅僅是為祂的選民而已。大祭司惟獨獨戴著十二支派的名字在 他的胸前進入聖所﹔照樣,基督也只戴著祂選民的名字在胸前進入天堂。基督替最軟弱的信徒代求,並且為信徒所有的罪代求(約十七20)。

在律法之下,有一些罪不是大祭司能夠獻祭、代求的。"但那擅敢行事的……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民十五30)。

祭司可以為那些在無知中所犯的罪代求,而不是為那些擅敢行事的罪代求﹔而基督的代求涵蓋一切祂選民的罪。大衛曾犯了何等血腥的罪﹔但基督卻未曾把他從祂的代求中除掉。

  基督在祂代求的工作上做什麼呢?

  做了三件事情:

  (1)祂將寶血的功勞獻給了祂的父上帝,並且,因祂所付之代價而得的功勞,來求告憐憫。大祭司,在此是基督活生生的預表。亞倫曾負責作四件事情:宰殺祭物、帶著血進入至聖所、用這血洒在施恩座上、燃起香,藉著香的煙升到施恩寶座﹔贖罪就完成了(利十六11-16)。 基督,我們的大祭司完全應驗了這個預表。祂曾被獻為祭,這應驗了祭司所宰殺的公牛﹔祂升到天上,這應驗了祭司進入至聖所﹔並基督在祂的父面前洒下祂的血, 這應驗了祭司洒下血在施恩座上﹔且基督向祂的父禱告,因著基督所流之血的緣故,平息了上帝對罪人的忿怒,這也應驗了這香的煙將要升到施恩寶座上﹔而藉著基督向上帝的代求,上帝的忿怒平息了,這應驗了祭司的贖罪工作已經完成。

  (2)基督藉著祂的代求,償清了選民一切的債務,使一切對祂選民的控告失效了。罪與撒旦盡其所能的在上帝面前指控信徒,良心也指控他們自己﹔但基督因著祂的代求,使一切的指控變為無效的。"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3-34)。當撒旦指控聖徒的時候,或者上帝的公義指控他們的時候,基督把祂所受的傷痕顯示出來,因祂所流寶血的痛苦,滿足了一切律法的要求和挑戰,且反擊了撒旦的指控。

  (3)基督藉著祂的代求,要求罪人得釋放。祂說:主啊,讓這罪人得以被赦免。因此,祂要求罪人得赦免﹔在此他被稱為辯護者(約壹二1)。 祂要求罪人在法庭上被釋放。一個辯護者與一個演說家是極其不同的﹔一位演說家應用修飾的言辭去說服人,並懇求法官憐憫另外一個人,但一個辯護律師則是告訴 法官什麼是法律。如是,基督在天上成為一個辯護者,祂說明什麼是法律。當上帝的公義把帳本打開的時候,基督便打開了律法的書。基督說:"主啊,你是公正的上帝,若不流血,罪不得赦免﹔看哪!這就是我所流的血,因著公義的緣故,釋放這些悲慘的人。"因為律法得到了滿足,罪人該被釋放了。基督一代求,上帝立刻的赦免罪人。

  基督用什麼方法代求呢?

  (1)白白地。祂為了我們的緣故在天上代求,並不收費。一般的律師一定有他的價碼,甚至有時候也收取賄賂﹔但是基督並不是那麼惟利是圖般的現實。祂每天在天上要為多少的案件代求,且從不索費啊!既然基督白白的捨命,因此祂白白的代求(約十15-18)。

  (2)慈悲地。祂對我們所處的光景感同身受。"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就像一個慈母會為即將被判死刑的孩子向法官代求一樣。哎呀!她會何等肝心若裂地衷心懇求!她會何等快的淚如雨下!她會用何等感人肺腑的言詞來求法官的憐憫!照樣,主耶穌也是充滿了憐憫和仁慈,因此祂可以成為一個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二17)。 雖然基督已經脫離了祂的苦難,但祂的憐憫之心卻沒有止息。一般的律師不會因他的案件而受到情緒上的激動,他也不在乎案件的結果﹔他只在乎他的利益,而非為 了其感情而代求﹔但基督卻慈悲地代求﹔而祂之所以帶著慈悲代求,是為了祂自己的緣故。祂已經流出寶血來買贖祂選民的生命和救恩﹔如果到最後他們不能得救的 話,祂的救贖就落空了。

  (3)有功效地。這是有功效的代求。基督從不在祂的代求上失敗,祂打的官司從不落空。如果我們思考下列之事的話,便知道基督的代求必須是有功效的。

  祂本身的完滿。既然聖徒的禱告在上帝面前是如此的有功效,就好像摩西的禱告箝制了上帝的手一樣。"你且由著我"(出卅二10)﹔也像雅各,如王子般,與上帝較力都得了勝(創卅二28)﹔還有以利亞,藉著禱告使天打開和關閉(雅五17)﹔那麼,基督的禱告如何呢?祂是上帝的兒子,上帝所喜悅的兒子(太三17)。難道有什麼東西,父親不會給他的兒子嗎?!"我也知道你常聽我"(約十一42)。即使上帝可能忘了基督祭司的身份,上帝也不會忘掉祂是聖子。

  基督惟獨為了滿足上帝的心意而禱告。基督與父上帝之間只有一個相同的旨意。基督祈禱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約十七17)﹔"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四3)。因此,若基督惟獨為聖父樂意賞賜的事代求,那麼祂的祈求就會成功。

  基督惟獨為自己能成就的事代求。因為基督以人的身份來求告,照樣祂以上帝的身份來賞賜。在約十七24中,"父啊"這個字,是祂以人的身份的禱告﹔"我願",是祂以上帝的身份來賞賜。這對一位信徒而言,是一種極大的安慰。當信徒的禱告軟弱的時候,他幾乎不能為自己禱告﹔但基督在天上的禱告是大有能力的。縱然有時候上帝或許會不應允我們的禱告,但祂不會拒絕來自基督的禱告。

  基 督的代求總是時時刻刻都可以支取的。上帝的百姓是天天犯罪的﹔除此之外,有時他們會犯大的罪,激怒上帝,祂公義的審判隨時會傾倒在他們身上﹔但是基督的代 求都為他們預備好了,祂每天提醒他們上帝的忿怒,祂每天彌補他們對上帝的虧欠﹔祂藉著寶血的功勞帶到父上帝面前來平息上帝的震怒。當上帝的忿怒開始要傾倒 在以色列人身上的時候,亞倫立刻拿香爐跑到會中,並且獻上香,然後瘟疫就止住了(民十六47)﹔照樣,上帝的子民一但得罪了上帝,上帝就開始發怒,但基督立刻介入並代求。基督說,"父啊!得罪你的是我的孩子,雖然他忘了該盡的本分,你卻沒有忘記你的慈悲。哎!可憐他吧,不要將你的忿怒發在他身上。"基督的代求時刻為我們預備,而且,即使聖徒一旦犯了最小的罪,基督會立刻地在天堂站起來為他們代求。

  基督代求的結果為何?

  (1)稱義。稱義裡包含有兩件事情:罪刑被挪去,公義被歸與。"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卅三16)。我們不但像天使一樣被算為公義的,而且像基督,有祂公義的袍子披在我們身上(林後五21)。然而,我們根據什麼被稱義呢?這是來自基督的代求(羅八33-34),基督說:"主啊,這些是我替死的人﹔你視他們如同沒犯過罪的一樣,歸他們為義。"

  (2)聖靈的恩膏。"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約壹二2)。這膏抹不是別的,就是內心成聖之工。聖靈藉此使我們得與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後一4)。上帝的靈對人的靈魂就有這樣的特性﹔當祂觸摸到人的靈魂的時候,祂就賞賜他屬天的性情﹔上帝的靈使他成為聖潔並像上帝。聖靈成聖的工作就是基督代求的結果。"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榮耀"(約七39)。因此基督得了榮耀,並且在天上基督向父禱告,父就差派聖靈,並且聖靈以祂聖潔的恩膏,膏抹在蒙揀選的人身上。

  (3)潔淨我們聖潔的本分。基督在天上的工作,不僅將自己的禱告呈獻給祂的父,祂也重新向上帝提出我們的禱告。"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啟八3)。

這天使就是基督﹔祂拿著自己所獲之功勞的金香爐站在祭壇旁邊,祂要把我們的禱告盛在金香爐裡,用祂代求的香,使我們的禱告成為馨香之氣升達天上。

我們在利十六16可以看到:"他(亞倫)……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這是預表我們聖潔的本份必須被(基督)贖罪。即使來自我們最好的事奉,因為是來自我們,所以其中便摻雜著腐敗。這就像酒帶有盛酒之木桶的味道一樣。"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

但基督將之潔淨並使所有的事奉變為甘甜,且在其上添加祂代求所發的馨香之氣﹔以至於蒙上帝接納並加冕之。我們的本份若沒有這大祭司會變成怎樣呢?基督對我們的禱告,就好像簸箕對於糠秕一樣,把穀物上的糠秕揚棄。照樣,基督揚棄了那與我們的禱告摻雜的糠秕。

  (4)賜予坦然無懼的權柄來到施恩寶座前(來四16)。 我們有一位大祭司升到了天上,讓我們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座前。我們在法庭裡有一位好朋友會幫我們說話,在天上為我們的案件代求,並且在禱告中激勵我們。難 道你認為我們到上帝面前是膽大妄為的事嗎?我們會因此被拒絕嗎?這的確是一種邪惡的謙虛。若我們是奉我們自己的名來禱告的話,那是一種僭越的行為,但基督 是藉著所流寶血的果效來替我們代求。害怕在禱告中來到上帝面前,對基督的代求而言是一項侮辱。

  (5)差派保惠師。"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約十四16)。聖靈的膏抹和聖靈的安慰是不同的。在此我們所說的甜美的慰藉,甚至比蜂房滴下的蜜更甘甜﹔這是金罐裡的哪﹔只要有一滴這來自屬天的安慰,便足以使世上的苦海變成甘甜。它被稱為"聖靈的憑據"。憑據保證我們以後可以得著整個基業(林後一22)。聖靈把屬天產業的憑據放在我們手中。這屬聖靈安慰的作為是從何而來呢?這要感謝基督,因為這是藉著基督的代求而來的。"我求父,父將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

  (6)在恩典中的堅忍。"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約十七11)。這不是出於我們的禱告,或我們的儆醒,或者恩典使我們得以保全,而是出於上帝的關懷和保守﹔祂托住我們,免得我們墮落了。上帝如何保守我們呢?這就是來自基督的代求。"父啊,保全他們",這是基督為彼得的代求。"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廿二32),這就是祂現今在天上代求的一個模樣。彼得的信心在某些程度的確曾經跌倒了,這發生在他否認基督的時候﹔但基督為他祈求,使他不至於全然跌倒。聖徒在信靠中得以堅忍,是因基督在禱告上的堅忍。

  (7)在審判那日的特赦。基督要審判世界。"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給子"(約五22)。那些基督為其代求的人,在基督坐在寶座上的時候,祂將赦免他們。基督難道會判定那些祂所代求之人死罪嗎?信徒是祂的新婦,難道祂會定自己的新婦死罪嗎?

基督代禱之特質

一、基督代禱之恆常性
   
我們的救主,不僅在客觀上,已經完成其救贖的工作;而且在主觀上,還要天天從他信徒身上,得到其已完成的獻祭工作的果效。並實上,千千萬萬的信徒,都在異口同聲地在各處同時向他求告,倘使他果真有一刻停止他的代禱,則其信徒的命運,誠將不堪設想﹗
 
所以,他乃是絕不間斷地時時刻刻在那裡關心他的信徒,替我們代求(來七25)。他關注我們一切的問題,一切的需要,凡我們求告的,事無大小,他沒有一樣加以漠視。
 
二、基督代禱之權威性
   
他替聖徒禱告,並不是像代表我們在上帝寶座前替我們「請願」;而乃是以他聖子的地位向聖父「要求」。
 
他和父有同體的關係,有同等的地位,同等的尊榮;他有代禱的特權,他的代禱是合法的要求,所以是有權威的(參看約一四16,一六26,一七91520)。
 
他可以向父說︰「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一七24
 
三、基督代禱的有效性
   
他的代禱,從不失敗,必定成就。他在拉撒路的墳墓前面曾說,天父常常聽他的禱告(參約一一42)。
 
他所以有權利有資格為信徒代禱,乃是本乎他已完成的救贖的大功。質言之,他的贖罪祭和他偉大的功勞,乃是他代禱所以有效的唯一保証,也是上帝的兒女,他的信徒,所以得到安慰,並蒙祝福的主要原因。

基督代禱的目的

一、就代禱之人而言
   
基 督代禱,乃是他救贖的祭司工作之延長與完成。準斯而言,他代禱的目的,乃是以他所救贖的人為限。易言之,羅馬書八章三十四節;希伯來書七 章二十五節,九章二十四節諸節經文裡的「我們」,乃是指信徒而言。在約翰福音十七章主耶穌為屬他的人的祈禱中,我們可以看到,他不是為世人祈求,乃是為上 帝所賜給他的人祈求(約一七9),並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一七20
 
不過,這些信徒,不是僅限於現在的信徒,乃是包括所有一切的選民,無論是已經信的,或是將來要信的,都包括在他祈禱的範圍之內。
   
惟路德宗對於這個問題,卻有不同的意見。他們把主的祈禱分成兩種︰一是普通的,乃是為萬人的祈禱;另一種是特殊的,乃是專為選民的祈禱。他們的根據是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節︰「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這乃是為仇敵禱告。但是這種禱告,並不是屬他祭司職分內的禱告;而僅是教他的門徒,要為他們的仇敵和逼迫他們的禱告(太五41),使他們不致受到立刻的審判。神學 家霍祺 博士,也認為主的禱告,是專為信他的人,不是泛指世人。
 
二、就代禱之事而言
   
主耶穌基督代禱之事,當然不可勝數。舉要言之,他要為那些尚未皈依他的選民禱告,使他們得蒙救恩;他要為那些信徒每天所犯的罪得蒙赦免而禱告;為信徒不受魔鬼的控告試探而禱告;為信徒繼續成聖而禱告(約一七17)。為信徒持守聖道,經常保持屬天的交契而禱告(來四1416,一○2122);為信徒的事奉能被上帝悅納而禱告(彼前二5);並又為賜給他的人最後得以承受在天榮耀的基業而禱告(約一七24)。

基督代禱的性質

一、救贖的性質
   
基督代禱的工作,乃以他贖罪獻祭工作為基礎,乃是他祭司工作的延長與完成。易言之,代禱和救贖,兩者乃有不可分離的關係。代禱的精義在贖罪,贖罪的本質為代禱。
 
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四節說︰「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
 
改 正宗的神學家,對於此節經文,特別提示,認為主耶穌完全的祭物永遠顯在上帝面前,便是他完全救贖的永久記號,其本質乃在他長遠活著,替我們代禱。這好比逾 越節的血一樣,耶和華一見門上血的記號,便說︰「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參看出一二13
 
二、司法的性質
   
由 於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滿足了一切律法的要求;因此,凡是由他重價所救贖的人,便沒有誰可以再控告他們。撒但雖常常想控告選民,但是只要主耶穌一指他已經完 成的工作,便可令撒但啞口無言。誠如保羅說︰「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 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334
 
三、道德的性質
   
主耶穌基督代禱的工作,不僅有司法的性質,並且還有道德的性質。
 
其一,便是潔淨我們的禱告。我們既是平凡、庸俗、不完全、不敬虔,如果要向一位威嚴、聖潔、完全的上帝禱告,必先求我們的禱告成為聖潔,然後才能蒙悅納。
 
其二,便是潔淨我們的工作。我們為上帝國度所做的工作,往往會出於一種不聖潔的動機,且又不能達到完善的標準,必須藉主才蒙悅納。
 
彼得說︰「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上帝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45
 
四、屬靈的性質
   
其一,他常常為屬靈的事替他的子民代禱;甚至當我們忽略禱告生活的時候,在我們禱告時不關心屬靈的事的時候,他常常把各樣屬靈的事提到上帝之前。
 
其二,他又為我們的信心祈禱,使我們的信心,得以堅持到底,得到最候的勝利。
 
五、慈愛的性質
   
主耶穌基督,為著關愛他的子民,也常常代禱。
 
其一,是救他們脫離試探。當他們在遭遇困難受到試探的時候,他便隨時幫助他們,「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 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四15,二18
 
其二,救我們脫 離凶惡。當我們還不知道危險臨頭之時,他早已為我們禱告,救我們脫離凶惡危機。當仇敵當前,而我們還沒有注意覺察之時,他也為我們代禱;使我們不致受到敵人的威脅與加害。
 

基督代禱的意義

一、高天的祭司
   
基督祭司的工作,不是僅限於他在十字架上獻祭的工作。有些神學家,以為他祭司的職分乃在地上;君王的職分乃在天上;從而以為升天以後便不再作祭司。這乃是一種重大的謬見。
 
主耶穌基督,不僅在地上是祭司;而尤為在高天的大祭司。聖經裡面,明明白白的講,而且認為是「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八12
 
他祭司的任務,在地上僅是開始;到了天上,方才完成。嚴格的講︰「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來八4
 
那些地上的祭司,僅是預表真正的祭司;他和地上的祭司,不能相提並論。他乃是在天上真帳幕作真的祭司,他現在坐在寶座上作祭司,在上帝面前,替我們祈求。
 
二、舊約的預表
   
基 督獻祭的工作,早經有其表樣,已如上述。他代禱的工作,也有預表,那便是聖靈裡金壇上每天所燒的香。那香爐裡不住上騰的煙雲,固代表以色列聖徒的祈禱,實 亦預表我們大祭司的祈禱。燒香的表樣,和獻祭乃有重要的關係。在獻贖罪祭的時候,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蓋法櫃上的施恩座,免 得他死亡。」(利一六13
 
在獻燔祭的時候,可把香燒在燔祭壇的火炭上,這又表明代禱的效果,乃是從獻祭而來。如果不經獻祭,代禱仍是無效的。易言之,主耶穌基督現在在天上替我們代禱,乃是基於他為我們完成的獻祭的工作。他的禱告,所以有效,蒙父悅納,乃是基於他救贖的恩功。
 
三、新約的教訓
   
新約裡「Parakletos」一字,乃指基督而言,此字在約翰福音裡,都譯作「保惠師」(Comforter見一四1626,一五26,一六7),惟在約翰壹書二章一節則譯作「中保」(Advocate)。此字為被動式,「原意乃指被召到他人之旁的一位,同時又含指導勸告與協助之意」。
 
許多希臘教父, 又把這字,加以主動的意義,遂譯作「保惠師」,意指一位予人協助,替人代求,並予賢明勸導之人。
 
「中 保」一字,亦帶有安慰之意;所以亦可譯作「保惠師」。 此字雖僅見於約翰壹書二章一節;但約翰福音十四章十六節亦含有中保之意。但照神學 家霍祺 博士的意見,無論是「保惠師」或「中保」,這兩種譯法,都不能完全表達其原意。概括的講,這乃是呼籲代求之意,彷彿在法官之前,他是我們的律師,運用各種 辦法和力量,替我們辯護,使我們可以無罪。
 
他所以能替我們辯護︰
 
第一,乃是根據他為我們順服,以至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第二,乃是憑著他是上帝所喜悅的愛子的身份;
 
第三,乃是根據救贖之約的應許。
 
所以他的代禱,乃是永遠有效的,可以作為我們稱義的根據(來七25;羅八34)。

歸榮耀於基督

我們要為基督的死,成了寶貴的獻祭,而稱頌上帝。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詩一O三1)。

大衛為什麼緣故而稱頌上帝呢?"因為祂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

基督為了我們,把自己獻上成了罪的挽回祭﹔讓我們把自己獻上成為一種對祂的感恩祭。如果有一個人替另一個人還清債務,難道他不會心存感激嗎?

我們都是何等虧欠基督的債啊!因祂救贖我們脫離了地獄和滅亡。

"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啟五9)。

讓我們口唱心和的讚美上帝,以結果子來表達對基督的感恩﹔讓我們如同馨香之樹一樣結出謙卑、熱誠、善行的果子。為那替我們死的人活。
"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

東方的博士不僅敬拜基督,也向祂呈獻禮物:黃金、乳香、沒藥(太二11)。

讓我們為基督結出義行的果子,以使祂的榮耀恩典得著稱讚。

基督寶血的獻祭能無限量地安慰我們

這是贖罪的寶血。加爾文(Calvin)說:"基督的十字架是我們得釋放的根基"﹔這是我們得安慰的泉源和根基。

1)這血在我們有罪惡感的時候,使我們得安慰!哎呀!我的靈魂說:我的罪一直困擾著我,但基督的寶血為了贖罪而流出(太廿六28)。當我們看到我們的罪歸到基督身上的時候,那時,罪就不再是我們的,而是歸於基督了。

  (2)在受玷污的時候,基督的血是醫治和潔淨的寶血。這是醫治的。"……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

基督的寶血是最精,最具療效的藥膏,它在很遠的地方就可以施行醫治。雖然基督在天上,我們仍可經歷到祂寶血的美德,而醫治我們的血漏。它也是潔淨的血﹔它因此被比擬為泉源(亞十三1)。

上帝的道是面鏡子,照出我們的污點,而基督的寶血是洗淨污點的泉源﹔它讓麻風病者得以潔淨。"……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的確,有一種污穢黑到連基督的寶血都洗不淨的,那就是褻瀆聖靈的罪。這並不是說基督寶血的價值無法洗淨這個罪,而是因為犯這個罪的人拒絕被潔淨﹔他藐視基督的血,並把它踐踏在腳底下(來十29)。

我們可以因此看到基督寶血是具有何等大的慰藉啊!它是使我們信心得以安穩的錨,是我們喜樂的泉源,是我們心所至為切慕的,是我們生與死惟一的支持。

在我們一切的恐懼害怕中,讓我們以基督的寶血成為挽回上帝的獻祭而使我們自己得著安慰。

基督的死,使祂同時成為一位買贖者,也是一位征服者:就上帝而言,祂是一位買贖者,因祂以祂的寶血來買贖我們的救恩。

就撒旦而言,基督是一位征服者﹔十字架是祂得勝的戰車,祂在此擄掠了地獄和死亡。

愛那替我們流出寶血的救主

讓我們愛那替我們流出寶血的救主,並讓我們藉著樂意隨時為祂受苦,來表現我們對基督的愛。

許多人因基督替他們受苦而感到喜樂,但他們絕不會想到要為祂受苦。

基督是祭物嗎?祂替我們擔當了上帝的忿怒嗎?我們便該因此而為祂背負人的忿怒。

基督的受死是自願的,"……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來十7)。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十二50

基督稱祂的受苦是洗禮﹔就好像用祂自己的血來受洗一樣﹔祂當時有多渴想那受苦時刻的來臨啊!

"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哎呀!那麼,我們應當甘心樂意為基督受苦!

基督已經挪去聖徒苦難的毒藥和毒鉤:在他們的杯中沒有忿怒的成分存在﹔基督能夠使我們的苦難成為甘甜的。這就像有油添加在平安祭裡,照樣,上帝能夠在我們的苦難中加入喜樂的油。

我們的生命是稍縱即逝的﹔如果我們的離世成了獻給基督的祭,並封上了誠摯之心的印記,且加上感恩的承諾,而早一點離世,那又算得了什麼呢?

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讓我們運用基督的寶血


一切醫藥上的益處盡在其運用之中﹔雖然這個醫藥是因著上帝的血所作成的,但,除非藉著謙卑之信心的運用,它是無法施行醫療的。

好比火對一個化學家一樣,照樣,信心對基督徒也是如此﹔一個化學家沒有火,他便無能為力,照樣,人非有信就無能為力。藉著賜給我們的信心,基督的獻祭便成為我們的了。

"基督耶穌是我的主"(參見腓三8)。

不是在金礦裡的黃金使我們富裕,而是在手中的黃金使我們富裕。信心就是領受基督黃金般功勞的手。停留在酒杯中的甘露之酒並不能使我們甦醒、快活,而是飲下的酒。

居普良說:"我們藉信心喝下基督的血。"

信心剖開了基督的傷口,並且喝下祂令人甦醒的寶血。若沒有信心,連基督自己都無法幫助我們。

基督所獻的祭是完全的

基督是為我們獻為祭的祭物嗎?若是這樣,我們就看到了此獻祭的完滿性。

  (1)基督的獻祭是完美無暇的。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因此,那些天主教徒是何等的不虔不敬,因為他們把他們的功勞並聖徒的祈禱混合加添在基督的獻祭上啊!他們天天在彌撒中把祂獻上,好像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不完全的﹔這對基督祭司的職分而言是一種褻瀆。

  (2)基督的獻祭是有功勞的。

祂的死不僅僅成為我們的榜樣,並且成為救贖的功勞。受苦的這位是上帝也是人,祂將美德帶入祂所受的苦難裡﹔我們的罪就被除掉了,且上帝的震怒得以平息。當那些報告信息的人一說:"烏利亞死了,大衛的忿怒立刻平息了"(撒下十一21)。基督一死,上帝的忿怒也就立刻止息了。

  (3)基督的獻祭是有益的。

參孫從死掉的獅子中得到蜂蜜。基督也使我們的服事蒙悅納,得以帶著聖潔,能夠坦然無懼的來到上帝面前,使我們能進入天上的聖所(來十19)。"因著基督肋旁的傷口,開啟了一條讓我們通往天堂的路。"以色列人經紅海來到了迦南地,照樣,經由基督寶血的紅海,我們得以進入屬天的迦南地。

基督親自為我們的罪釘死於十字架

基督是我們的祭司,替我們獻自己為祭的嗎?若是這樣,我們就看到基督對待罪人所流露的恩慈了。

奧古斯丁說:"十字架是基督向世人傳揚祂愛的講台。"

基督的死,遠比天上所有天使變為塵土所受的羞辱更大﹔尤其是基督以犯人的身份而死,祂的身上背負著世人的罪,為祂的仇敵而死(羅五10)。

香柏樹彷彿於哭泣中流出它珍貴的香膏,為了醫治那些切砍、傷害它的人﹔照樣,基督流出祂的寶血來醫治那些釘死祂的人﹔祂心甘樂意的死。這被稱為獻上基督的身體為祭(來十10)。

雖然所遭受的痛苦大到使祂嘆息、哭泣並流血﹔但卻沒有因而讓祂後悔。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

基督極其艱辛、痛苦的死在十字架上,但祂卻不後悔﹔祂知道祂所流的汗和血不是白費的,因為祂看見救贖會因此帶給世人。

哎呀!基督那無限量奇妙,令人驚異的愛!一種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愛!無人或天使能與其相比擬(弗三19)。

這愛該何其激勵我們!既然掃羅王曾經如此地感激大衛仁慈的保全他的性命,那麼,我們將要何等感激基督的仁慈,因祂捨己來保全我們的性命。

當基督受苦而死的時候,磐石崩裂了。"……磐石也崩裂"(太廿七51)。一個人若不被基督受死的愛而感動的話,他的心比磐石還要堅硬。

基督被獻為祭為要張顯上帝的憐憫與公義


基督,我們的祭司曾經被獻為祭嗎?若是這樣,我們就看到了上帝的憐憫並公義被彰顯。我可以如同使徒所說的:"可見上帝的恩慈,和嚴厲"(羅十一22)。

  上帝的恩慈是在提供一個獻祭上顯明了出來。如果基督沒有被釘十字架的話,我們將永遠躺在地獄裡受痛苦,以滿足上帝的公義。

  上帝的嚴厲。雖然基督是上帝自己的兒子,祂的愛子,而當我們的罪歸給了祂時,上帝卻不吝惜基督,上帝的忿怒反而向基督燃起(羅八32)﹔既然上帝對祂的兒子這麼嚴厲,那麼,有一天對祂的仇敵而言,是何等的可怕啊!

那些存著剛硬不悔改之心而死的人,必須感受到與基督一樣的忿怒﹔並且因為他們沒有辦法一次就可承受這無限的忿怒,所以他們將永遠的要承受這忿怒。

基督為我們的罪流血

 
在基督流血獻祭的事上,我們可以看到罪可怕的本質。

罪,無庸置疑是可惡的,因為它使得亞當從樂園中被驅除出去,也把天使扔到地獄裡去﹔但是有一件事最突顯出罪的可惡性,那就是使基督的榮耀被遮蓋,並流出祂的寶血。

我們應該帶著憤恨的心來看罪,並且帶著聖潔的敵意去追討它,治死那些曾流基督寶血的罪。

我們看到了基督流血的身體,應該激怒我們立刻抵擋罪。讓我們不要與罪交涉﹔不要讓那使基督憂患的人成為我們的喜樂。

以色列人的敬拜預表基督祭司之職份

在贖罪中,所有以色列人的敬拜達到了高潮:
 
(甲)大祭司被神聖地膏立和指派,並代表全以色列人;
 
(乙)大祭司自己承接聖職去服事全以色列;
 
(丙)大祭司奉獻祭牲,承認以色列的罪並宰殺祭牲;
 
(丁)大祭司進入至聖所,去為以色列人作中保;
 
(戊)然後大祭司回到百姓之中,舉起他的手為百姓的平安祝福。
 
在耶穌身上我們看見這一切得到滿足:
 
(甲)祂是神聖地被膏立和指派,並代表著全以色列和全世界(約一2934);
 
(乙)祂自己承接了聖職(約十七章);
 
(丙)祂獻上自己為祭(約十八至十九章);
 
(丁)祂升到天父面前(約二十1-18);
 
(戊)祂回到我們中間帶著祝福,說『願你們平安』(約二十19-29)。

基督祭司的職分 -- 代死

  基督怎樣執行祭司的職分呢?

  基督執行祭司的職分在於將祂自己一次獻為祭,以滿足人對上帝的公義所有的虧欠,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並且時常為我們禱告。

  "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九26)。

  基督祭司職分的部分是什麼呢?

  基督祭司的職分有兩個部分--基督滿足了人對上帝的公義所有的虧欠,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並不住的為我們代求。

  基督滿足了人對上帝的公義所有的虧欠,使我們與上帝和好﹔這包含了兩個小的部分。

1)祂主動的順服。

"   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太三15)。基督完成了每一樣律法所要求的﹔祂聖潔的生活即為上帝律法最完美的釋義﹔祂替我們遵行了律法。

2)祂被動的順服。

我們的罪刑歸於祂,祂替我們原本該受的處罰而遭受痛苦﹔祂如今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踰越節的羔羊被殺,預表基督為了我們獻上自己為祭。不流血,罪是不能得救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基督不但是毫無玷污的,而且也是被殺的羔羊。

  為什麼必需要有祭司呢?

  祭司之所以需要是要做為仲裁,在有罪被造的人以及聖潔的上帝之間的居間調停。

  基督既然是上帝,祂怎會受苦呢?

  基督只在祂的人性上受苦。

  但如果只有基督的人性受苦,祂怎能滿足上帝對罪的公義要求呢?

因為祂的人性與性聯合,祂的人性受苦,祂的性就滿足了對罪的公義要求。基督的性支持著祂的人性,免得祂的人性衰殘、失敗,亦使祂所受的苦擁有價值,成為美德。這祭壇潔淨獻在其上的祭物(太廿三19)。基督性的祭壇使祂死亡的獻祭成聖了,亦使祂的獻祭成就了無限的價值。

  我們如何瞭解基督所受之苦的偉大呢?

  1、從基督肉身上所受的苦難裡瞭解基督所受之苦的偉大。祂是真正的受了苦難,而不是表面上看起來像是受了苦而已。使徒保羅稱祂為十字架上的死(腓二8)。西塞羅在論及這種死亡時說:"我怎能描述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

雖然西塞羅是很偉大的演說家,他卻缺乏一些適合的字句去描述祂的受死。

基督僅僅思想到在十字架上的受死,便使祂在客西馬尼的花園裡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廿二44)。祂的死是一種羞辱、痛苦、受咒詛的死。基督在祂一切的感官上都受了苦。祂的眼鏡觀看到了兩個令祂悲傷的對象:祂仇敵的侮辱和祂母親的哭泣。祂的耳朵充滿了百姓污衊的話語(太廿七42)。當他們吐唾液在祂臉上時,祂的嗅覺受到了冒犯﹔當他們給祂用苦膽所調的醋喝時,祂的味覺也受到了冒犯﹔當祂的頭被荊棘冠冕所刺,腳和手受到釘子的傷害時,祂的上帝經也受到冒犯。祂整個身體等於是一個很大的傷口﹔如今這朵白色的百合花,染上了紫紅的顏色。

  2、從祂的靈魂所受的苦難裡瞭解基督所受之苦的偉大。祂被置於祂父親震怒的酒榨裡被壓榨著。這使得祂在十字架上呼喊著,"我的上帝!我的上帝! "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到了雙重日蝕的遮掩:太陽的日蝕和上帝面光的遮掩。祂的痛苦是何等的大!福音書的作者用了三句話來表達祂所受的痛苦:"祂就驚恐起來""祂幾乎要死""心裡甚是憂傷"(可十四33﹔太廿六38)。基督在祂的靈魂裡經歷到了地獄的痛苦,雖然祂不是親身在那個地方,然而亦等於是在那個地方了。

  為什麼基督要受苦呢?

  這絕對不是因為祂自己是罪有應得的。"……那受膏者必被翦除,一無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緣故(但九26﹔賽五十三6)。當一個人犯罪的時候,另外一個人受到處罰﹔祂受苦為了滿足上帝對我們公義的要求,我們人類,因著自己所犯的罪,已經無限量地得罪了上帝﹔即使人們淚流成河並獻上千萬的燔祭給上帝,我們卻永遠無法平息上帝的忿怒﹔因此基督必須要死,好讓上帝的公義可以得到滿足。

  學家們很熱烈的辯論這件事,到底上帝能否不經過獻祭而赦免人的罪。既然上帝決定要讓祂的律法得到滿足,並且使人得救,不但要榮耀祂的憐憫,也要榮耀祂的公義時,那麼,我們就不需要爭辯上帝能夠做什麼了﹔基督獻上祂的生命做挽回祭是必須的:

  (1)為了應驗聖經上的預言。"又對他們說,照聖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路廿四46)。

  (2)好讓我們與上帝和好。一個叛徒蒙赦免是一回事,但他得上帝的喜悅是另外一回事。基督的血不僅僅被稱為平息上帝忿怒的一種獻祭,也是一種挽回祭,上帝因此會對我們表現恩慈和友誼。基督是我們的施恩座,上帝在施恩座上與我們和睦並垂聽我們的禱告。

  (3)基督死了,好讓祂的遺囑和約藉著祂的血而生效,基督為此留下了許多的遺產,如果祂沒有死的話,那這一切都要失效了,藉著祂的死,使得祂的遺囑生效了(來九16)。一則遺囑只有在人死之後始生效力﹔聖靈的工作、上帝的應許和那些遺產,一直要到基督死後才生效力﹔而基督藉著祂的血在其上加印記,而信徒可以支取它。

  (4)祂死了好為我們買下榮美的居所﹔因此天堂不僅僅被稱為應許之地,也被稱為"被贖的產業"(弗一14)。基督的死為了使我們升高﹔祂受苦好讓我們能夠做王﹔祂被在十字架上好讓他們能夠坐在寶座上。天堂的門原本對我們是被關起來的﹔基督的十字架是我們藉以登上天堂的梯子。祂在十字架上的被釘死是為了加冕我們。

基督之祭司的職分

 
在回答「基督如何盡祭司的職分?」這個問題時,小問答說︰「基督盡祭司的職分,是把自己一次獻上,作為祭品以滿足上帝的公義,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並繼續為我們代求。」
我們既知先知是合格而有權替上帝向人講話的,相反的,祭司則是合格又有權代人 在上帝寶座前行事的人。人在墮落的光景中,公開膽敢反抗上帝,實在是個有罪的人,因此他既無權也不想來到上帝面前,祭司就是替人行事,在上帝與人之間進行 恢復協和關係的。為了達到這一點,他公開承認人的罪,獻禮物和犧牲給上帝,以便贖罪,並使上帝發慈悲,然後,既得接近上帝,就為人代求。
由於人在墮落狀態被罪弄瞎了心眼,他並不覺得他是處在完全沒有指 望的狀態。他的傾向是把上帝置之度外,以為自己就是自己命運的主宰,自己靈魂的元帥,以為自己能隨時選擇棄惡從善,可是他這個推理根據的是個完全錯誤的前 提,所以假如他要得救,那必須上帝主動的來援救他;而聖經告訴我們,這正是上帝已經作好了的事,完全由上帝自己破費,純粹由於恩典,他供給了一個救贖的體系,保羅說,「基督為罪人死」(56);接著他又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5810)
新約明言基督是我們的祭司,偉大的大祭司,他執行這個職分就是獻上祭物並有效的向上帝為我們代求。他降臨的最高目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是「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926)尤其是,他獻上自己,是受死在十字架上,作為對上帝的祭以滿足上帝的公義,並使我們與上帝復和,用這個方式,他一次同時間既是好祭品,又是獻祭的祭司。事實上希伯來書幾乎完全是在表現他是我們的大祭司,因他的犧牲,我們才可能被拯救。「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414)「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72627)「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56)舊 約的祭司,所獻牛羊的血本身沒有救人的力量,需要一再的獻祭,但是我們知道,「但須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 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我們顯在上帝面前;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911122426)
「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又必在位上作祭司,」撒迦利亞如此說(61213),他是預言彌賽亞的降臨,顯示他是高貴的祭司。馬太也告訴我們「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2028)只要對照猶太教禮儀的和舊約的獻祭背景,就能完全懂得基督之死,就是指定使赦罪有可能的。伊甸園外初次出現的血跡無誤地領我們來到各各他的十字架。
而且,基督作祭司並不因他地上工作的完成而停止,而是繼續無窮 的,當然他獻祭的工是在他獻上自己的時候就完畢了。但是他的代求工作,開始於地上,在大祭司的禱告中達到高峰,這記在約翰福音十七章,還要在上帝面前繼 續,以完成這祭司的第二個職分。不過他現在的禱告,不是像他肉身時候強烈的哭泣,而是帶著主權和 得勝的能力,就是他自己曾為他子民作成永久救贖之工的,這種代求曾一再提及。在利未製度下必須有一套祭司的承繼,「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 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72325)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這是使徒約翰所說過的(約壹21)。「有耶穌基督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834)「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5312)在預料彌賽亞來臨時說過。
我們說過,舊約的祭司像舊約的先知一樣,只是後來那一位偉大者的 影像。不過雖則他們僅是影像,卻不像外邦宗教的祭司之借取他們那個職分,而是真正被上帝任命的。他們的祭在把救恩帶給人上是有效的,因為這是唯一真祭司的 應許,這指向了他在各各他獻上唯一能去掉人罪的祭,而且由於人之為祭司,只是未來那個祭司的 暫時影兒,就如太陽出來我們就關燈,果子出現花就掉落,整個舊約的禮儀和獻祭製度在基督完成工作時,它的功能也就完成而不再存在了,這就是基督的祭司性 質,顯然今天的天主教或任何教會,凡找藉口在上帝與人之間作祭司職分的,都只是借取了上帝的權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