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天命的性質

一、天命乃僅為榮神

    萬事最終的目的,乃僅為榮耀上帝。聖經指示我們︰「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 有的。」(啟四11)「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一一36)「主上帝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 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一8)「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詩一九1)。這乃是萬物被造的目的。上帝時常宣示,他要使其榮耀被世人知道,例如他 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民一四21)此乃上帝在各時代的天命之目的。他說︰「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 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八11)「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 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結二○9)
    為同樣的目的,上帝救贖的計劃,及其在各時代所施行的恩典,也是要彰顯他的榮耀(參林前一26一31  ;弗二8一10)。主耶穌基督所作的,既都是要榮耀天父上帝;凡是他的信徒,行事為人也當傚法基督。上帝乃是無限的,我們世人在他面前,乃是微不足道;上 帝所啟示出來的本性與完善,應當作萬事至高的目標。倘使我們把世人的善良作為最高的目標,則無啻高台世人,使上帝屈尊,降服我們世人,則勢將發生無窮的混 淆,是非不分,真理泯滅。聖經的特質,乃在以上帝居首位,此亦為奧古斯丁主義的特質。改教運動時候,基督徒所以會爭執分裂,也以此為主要的基點。路德宗和 改正宗教會,神學系統的不同,基點也是在此。改正宗以上帝為至尊,他的主權,藉著他的天命與恩典決定萬事,都是為上帝的榮耀。路德宗則擅以人的特權,來限 製上帝自由的作為。
    改正宗根據聖經的道理,對於下列的問題,所作的答案,上帝為什麼創造這世界?為何他應許罪惡發生?為何救恩只給世人,而不給天使?為何救恩的知識限於一個 民族那樣長久?為何聽了福音,有些人相信,有些人不信?認為都是因為在上帝看來是好的。總之,照聖經的教訓,奧古斯丁的要義,認為上帝所有天命的目的,乃 是為他的榮耀。

二、天命僅有一計劃

    上帝所有的天命,都可歸在一個計劃裡面。世上萬事,一切的製度,一切的事變,無論是驚天動地的大事或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從最初到無窮的將來,乃都是由上帝 所決定,都是出於天命。天命雖有很多,卻只有一個目的,乃都是出於一個總體性的計劃。上帝乃是無限完善的,如果以為有一部分的計劃,乃是和其他計劃無關 的,此乃有違上帝無限的完善性。可是在一個計劃裡面,乃包含無數錯綜複雜的事變,彼此乃是相關的。當我們參觀一所高樓大廈,或是一部構造複雜的機器,雖是 部門繁多,構造複雜,卻是彼此相關,因此我們對於那所大廈或是那部機器,乃只有一個概念。在建築師或工程師,也僅有一個意念。我們由是可以推想,創造天地 萬物的上帝,在他偉大的創世、護理以及救贖上,雖是因果關係,錯綜複雜,但在他神聖的心意中,也只有一個目的和計劃。

三、天命乃是永恆的

    因為上帝乃是絕對完善的,所以他的天命乃是永恆的;他不會有時有那個目的或計劃,有時又有別的目的與計劃。他乃「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他是初,是終;他 從起初看到末了;在他沒有時間的分別,他乃住在永恆裡面。聖經常常說,在時間裡所有的事,乃是上帝在永世裡所已有的旨意的啟示。例如以弗所書三章十一節說 ︰「這是照上帝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在今世所顯現的事,乃是「隱藏在永世裡面創造萬物之上帝裡面的奧秘」(參弗三9)。基督信徒 乃是「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的(弗一4)。「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 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乃是「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 複活,又給他榮耀的上帝」(彼前一20一21  ;並參羅一一33一36  ;徒二23)。歷史上一切發生的事,甚至最微小不足道的事,乃為上帝永恆的心意之推演。上帝乃是永恆的;在他沒有過去和將來;也沒有從前或今後。

四、天命乃是不變的

    改變心意或計劃,乃是因為缺乏智慧或能力。上帝的智慧和能力,乃是無限的,因為他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上帝對於任何不測的緊急事變,決不會不預先知 道,也不會措手不及,無法應付;也無任何力量可以阻擋他執行他原定的計劃。在他也沒有可令他改變的原因之存在。誠如聖經說︰「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 的影兒。」(雅一17)「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11)「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 必照樣成立』(賽一四24)。又說︰「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神;我是上帝,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 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六9一10)詩經說︰「天生蒸民,有物有則。」現代博物學家也承認,自然界乃有一律的法 則,這乃是上帝不變性的啟示。在起初怎樣,現在還是一樣;此地是這樣,他處莫不皆然。這又證上帝的不變性。管製我們理性與良知的法則,也是一樣的穩定不 變。上帝整個的統治,無論在自然界或道德界,都是建立在他不變的心意上面。天道常存,乃放諸四海而皆準,俟之萬世而不惑,此乃由於上帝永恆的不變性。

五、天命乃是自由的

     這乃有三重意義︰
     其一,此乃根據充分理由之合理的決定,並非由於不得不然,尤非不加審度,率爾從事。本能的衝動,不是真正的自由;真的自由,乃是自我的,根據理性的 (libentia  rationalis)。所以上帝的天命乃是自由的。上帝有創造或不創造的自由;創造現在這樣的世界,或創造另一種完全不同的世界。他有作或不作的自由; 當他決意,並非出於不得已的盲動,乃是照他自己的旨意。
    其二,我們決意,雖或會受他人意見的影響,但仍是自由的。我們可能被人說服而採取某種措施,甚或為他人的利益或願望而定計行事。但是上帝並非世人,他乃無 限的超越外在的影響(ab  extra)。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側﹗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一一33一34)「主 耶和華……的膀臂必為他掌權﹗」「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誰將知識教訓他……」(賽四 ○10、13一14)。「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林前二16)上帝照他的美意,為他自己的榮耀,決定宇宙的計劃。他的天命是自由的,而且這自由乃 遠超過世人一般自由的意念,乃是完全照他自己的心意,而且在他面前「看著是好的」(參創第一章)。
    其三,上帝天命是自由的,乃是指絕對的至高的而言;從反面來說,乃是絕對不受限製的。倘使他所命定的須俟某種情況或條件而定,懸而不決,甚或停止,則他的 天命既非永恆的,也非不變的,此乃違反上帝的本性。經雲︰「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一一五3)「活到永遠的上帝。他的權柄是永有 的,他的國存到萬代。……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的手」(但四34一35)。「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 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一三五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一一36)聖經明白教訓我們, 人類將來的命運,乃完全胥視上帝的心意和美旨而定。「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三三19  ;羅九15),我們得救,不是靠我們的行為,乃是靠上帝的恩典(參弗二8一10)。這乃是完全靠天父上帝的大恩大愛,我們得在主耶穌基督裡,蒙恩得救(參 太一一26  ;羅八29,九15一18  ;弗一5等)。

六、天命乃是有效的

    上帝所命定的,都能照他的旨意,確保其實現,完全成就。天命雖可分「有效的」和「許可的」兩個種類,但從其結果的確實性而言,無論哪一種都是沒有軒輊。上 帝乃統攝萬事,一切在上帝旨意裡的事,無論是上帝自己定意用他自己的權能要使他實現的,抑或準許他的受造物憑他自己的作為要想達成的,都有同樣的確實性。 魔鬼雖試探始祖,使其墮落犯罪,但是上帝卻差遣他的獨生子基督耶穌降世,拯救罪人,使他們出死入生。所不同的,僅在︰一則是他自己定意要作;一則為他準許 由人去作。他成就行善;但亦應許作惡;但前者乃是由他主動,後者則否。「天命乃是確實有效的」,從這個命題。,乃可證明以下四點道理︰
    其一,上帝既是完善的,則我們不能說他所定意要作的,沒有確實成就的把握,此乃把上帝降為世人,他所命定的事,不能實踐。寧有是理。
    其二,從上帝計劃的統一性來說,他的計劃,既總轄萬事,則萬事乃彼此有關,即或相反,亦會相成。一發牽動全身,如果一部分失敗,則將破壞全局,完全失敗。
    其三,從歷史的演進來看,萬事乃彼此連繫,有密切的關係,休戚相關。譬如機器一個小螺絲,看似無足輕重,但假如一旦失去,卻可妨礙全部機器的轉動。語雲︰ 「小不忍,亂大謀」;上文也講,一發牽動全身;一件重大的事,其關鍵往往乃在以為無關宏旨的芝麻小事上面,所以上帝乃鉅細勿遺,有統盤的計劃。
    其四,從上帝道德的統治來說,他乃高瞻遠矚,深謀遠慮,否則他所命定的,都必無確實性與有效性。他的預言、應許、警誡,都將落空,不能成就。世人對於上帝 的信賴,也將沒有憑藉;結果,世人將目中無神,世上萬事,將全由命運掌管。聖經多方多次,時常教訓我們︰(a)上帝和天命的權威性與不變性;(b)上帝乃 無微不至,他預先定準我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甚至我們的頭髮,每一根都數過,非由他應許,不會喪失;(c)他所定的計謀,無人能加阻撓。「萬軍之耶和 華既然定意,誰能廢棄呢?他的手已經伸出,誰能轉回呢?」(賽一四27)「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賽四三13)(d)上帝所命定的,都有確實性。整個 救贖計劃,便以此為基礎。倘使上帝定了這個計劃,而不求保證其實施,那在事理上乃是令人費解的。主耶穌基督,本為上帝,反倒虛己,由天父差遣,降世為人, 拯救世人,而其結果,卻不能確定,宵屬乖謬,不合事理。所以,無論在事理上,照聖經的道理上,上帝創造宇宙的計劃,必然求其實行,貫徹其目的,不受任何條 件的限製。一切在上帝所命定的事,終必成就。

七、天命乃包含萬事

    上帝預定一切所要發生的事︰無論是必然的事,或是可能的事;或是在道德上良善的事,或是邪惡的事。照聖經的道理,無論是必然的,或然的,良善的或邪惡的,乃都是絕對必然的,乃都在上帝心意裡面。因為︰
    一則,從上帝心意的統一性來說,上帝整個創造、護理、與救贖的計劃,都已規定在天命裡面,在他心裡面,早有成竹,隨著萬事的開展,漸漸揭開。所以如果以為 某種事,尤其是最重要的事件,在他的心裡忽略了,乃是悖乎他的統一性。譬如某人打算造一部機器,必將各部分都算在裡面,不能掛漏。一位準備作戰的將領,必 將各班、各族、各師的行動,預先規定;倘使他的先見是完全正確的,他對凡事的管理乃是絕對的,則他的先見必傳達到每一士兵的每一行動。如果有所缺失,這乃 是因為限於人的權能。但上帝的知識與謀略,乃是無限的,他的心意必包含萬事。
    二則,基上所言,上帝的本性既是完善的,則我們如果說他的計劃沒有包含萬事,或說他不能使他的計劃付諸實施,則乃於理不可通,且尤違反他的本性。
    三則,從上帝的普遍性來說,則天命必然要統治普世。無論他要做什麼,必然定意去作。他所應許要發生的事,必然定意準其發生。凡是發生的事,他沒有不先知 道;如果已先知道,則他必已定旨。照聖經的教訓,上帝的護理統治,乃包含萬事,甚至最微小的事,也沒有忽略;所以聖經昭示我們,天命乃是總體性的。
    四則,再從上帝統治的確實性來說,萬事都是息息相通,有密切的關係。上帝行事,必用方法,倘使上帝不預定方法以及所發生的事件,則凡事便沒有確實性。例如 上帝要施行救世大計,則他便決定要差遣救主,要道成肉身,要受苦、受死,要複活;要對普世人類賜聖靈、賜信心、悔改並護佑保守。他預言萬事,甚至許多萬萬 意想不到之事,以及我們全不在意的事,卻都應驗,可證上帝行事的確實性,又證上帝對於無論大小的事,都已預先命定。
    聖經多次訓示我們,無論何事的發生,都是上帝所預定︰
  (a)萬事乃都是「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11),這「萬事」二字,乃謂所有的事都包括在內。
   (b)聖經又明示我們,有些意外的事,由於無從捉摸微妙的原因,突如其來,不及注意到的事,也是預定的;甚至「兩個麻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一○29一30)
  (c)聖經又特別宣示,世人自由的作為,也是由上帝預先命定的,乃為他所預先看到的。上帝應許,賜人信心,一個新的心,把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面,在世人心 裡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使外邦人皈主,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他應許這些事,但乃都出於世人的自動,是自由的作 為。
    (d)聖經又指示我們,無論是邪惡或聖善的作為,乃都是預定的。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說︰「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 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四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又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 所預定必有的事。」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二節說︰「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這裡我們看到上帝的預定與世人的責任,人子固然要照 預定去世,但賣他的人乃有禍;兩者並存,乃是一貫的。啟示錄十七章十七節說︰「上帝使諸王同心合意,遵行他的旨意,把自己的國給那獸,直等到上帝的話都應 驗了。」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雖由上帝預定,但這乃是世上從未有的最大的滔天之罪。於此亦可見聖經裡的道理,罪惡乃是預定的。
   (e)此外如尼布甲尼撒的征服,耶路撒冷的毀滅,以及其他類似的事件,也是預言的,因此乃是預定的;但此乃包含所犯無數的罪,否則上帝所啟示的旨意,不會成就。
    (f)所以整個人類歷史的行程,乃表示上帝計劃與旨意的發展;同時人類歷史無非乃是人類罪惡的歷史。創世記裡關於約瑟生平的簡史,無人不知他所遭遇的事, 乃為上帝預先設想的旨意的成就。他兄弟對他的忌恨,把他出賣到埃及,被人誣告下監,在埃及作宰相,誠如約瑟對他的兄弟說︰「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 你們存留余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上帝。」(創四五7-8)約瑟之事,僅為一例。但約瑟的歷 史,乃為一切歷史的縮形。這乃是上帝計劃的推進。上帝乃是歷史的主,我們雖不能一步一步,追尋他的蹤跡(參羅一一33),但經過長時期的考察,所有的事 蹟,乃是上帝所定,為要實現他神聖的旨意。這可以猶太民族的歷史,加以證實,而一般人類的歷史亦複可證。初期的教會,大遭逼迫,但此乃上帝的方法,要使福 音的傳揚,乃更廣泛,更為迅速。使徒行傳說︰「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遇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 道。」(八1-4)甚至逼迫教會,「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在大馬色途中,「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主的聲音,……他 「就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駁倒住(在)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參徒第九章)後來「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奉召 向外邦人傳福音,「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第十章),「外邦人也領受了上帝的道」,「悔改得生命」(第十一章)。其次,教會受苦,門徒殉道,不但 使福音廣傳,且使教會純化。中國大陸教會遭無神共黨,空前的迫害,但信徒反自一百萬,增至五千萬(或謂七千萬),並且大有能力。那「大罪人」離道反教,乃 是預定的。十六、十七世紀法國新教徒(Huguenots)被消滅,英國清教徒遭逼害,反而尊定了北美的基礎,成為一個公民自由、宗教自由的樂土。如果說 萬事非由上帝預定,則將毀滅上帝子民的信心。因為上天下地乃都由上帝照其美意在統治,我們必須堅信,始能在他引導保護之下,得享平安。
    阿敏念派(Arminians)和自救論的伯拉糾派(Pe1agians),以為上帝的預定乃是有條件的,以為上帝的計劃,乃是它左思右想,預先反覆考慮 的結果,此乃把天命理智化,而且含有游移不定,淺慮短見的缺陷,此乃以人之心,度上帝之腹,殊不知上帝從起初看到末了,乃無所不知。上帝雖不欲世人成為木 偶,命定世人的自由作為,應許世人行善作惡;但公義的上帝,必賞善罰惡,世人犯罪作惡,乃咎由自取,須自負其責,此於上文已加論列。

天命的特性

一、天命的明智性

    天命乃是建立在上帝智慧上面。此乃含有深思熟慮之意,以弗所書一章十一節旨意(counse1,)一字,乃有彼此會商之意──父、子、聖靈三位共同協議。 所以上帝的天命,絲毫沒有任性悖理之意。天命的範圍乃廣及無限的空間,以及無限的時間,乃超過人類的悟性,不是人類有限的心意所能瞭解,但乃都出自上帝無 限的智慧。他的思慮,不是觀察。參比,更非要請教他人,乃完全指他的智慧的遠見卓識,他乃準此作他的決定。詩篇三十三篇十一節說︰「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 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一百零四篇二十四節說︰「耶和華阿,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你的豐富」。約伯記十二章十三節說︰「在 上帝有智慧和能力,它有謀略和知識。」箴言三章十九節說︰「耶和華以智慧立地,以聰明定天」;十九章二十一節說︰「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 立定。」耶利米書十章十二節說︰「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五十一章十一節也有相同的說法。馬可福音七章三十七節說︰ 「他所作的事都好」。創世記一章三十一節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這乃是因為天命是明智的,他的決定都是本著他的智慧。

二、天命的普遍性

    天命及關乎一切所要發生的事,無論是物質的,道德的;無論是良善的,或邪惡的。以弗所書一章十至十一節︰「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 一。……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箴言十六章三十三節︰「定事由耶和華」。但以理書四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活到永遠的上帝。 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旨意行事。」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至三十節︰「兩個麻雀……若是你們的父 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六節︰「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 住的疆界」。約伯記十四章五節︰「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裡,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以賽亞書四十六章十節︰「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 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茲分論之︰
    1. 關於良善的事──以弗所書二章十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2.關於邪惡的事──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四章二十七節︰「希律 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詩篇七十六篇十節︰「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餘怒,你要禁止。」 箴言十六章四節︰「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
    3.關於想不到的事──在上帝看來,並無所謂想不到的事,或湊巧的事。箴言十六章三十三節︰「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創世記四十五章八節︰「這樣看 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上帝。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並埃及全地的宰相。」又五十章二十節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 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約翰福音十九章三十六節︰「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詩 篇三十四篇二十節︰「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六節︰「……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民數記九章十二節︰「羊羔的骨 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他們要照踰越節的一切律例而守。」「骨頭一根也不折斷」,四次相同,並非湊巧,乃由天命。
    4.關於方法與目的──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十三節說︰「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彼得前書一章二節說︰ 「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使徒行傳二十七章二十三至二十四、三十一節說︰「他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邊,說︰『保 羅,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並且與你同船的人,上帝都賜給你了。』……保羅對百夫長和兵丁說︰『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們必不能得救。』」由此可 以看到︰「凡事的發生,並非孤立的,易言之,上帝的定意,必使方法跟著目的;原因隨著結果,條件配合成效。萬事前後的次序,彼此的關係,互相的依賴,乃都 與上帝的計劃有重大的關係。至於被揀選而得救的人,上帝的心意,不僅在他們的得救,同時又要他們相信、侮改,還須他們在信心上,聖潔上,得蒙保守,以致得 救。」
    5.關於每人的壽限──約伯記十四章五節說︰「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裡,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詩篇三十九篇四節說︰「耶和華 阿,求你叫我曉得我身之終,我的壽數幾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約翰福音七章三十節︰「他們就想要捉拿耶穌;只是沒有人下手,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 到。」以賽亞書三十八章一至五節說︰「希西家王病得要死,……以賽亞去見他,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必死不能活了。』」但因其痛哭流涕,懇切祈 禱,又因他「誠實行事,又作(神)眼中所看為善的。……加增(他)十五年的壽數。」但是以賽亞的話,乃是按希西家的病情而言,認為必死,並非天命,故祈禱 以後,增其壽限。

三、天命的絕對性

    天命乃是無條件的,在天命執行的時候,雖需要某種條件或方法,但這些方法與條件,乃都是包含在天命之內的。例如上帝命定要藉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受 死,拯救罪人;則上帝救贖的天命一方面須包含拯救的方法,同時要包含得救的果效。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說︰「他既接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看 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又如上帝命定要救某一個罪人,其中一個得救的方法與條件,便是對主耶穌基督救贖的信心。這個信心,乃是命定的。就 如彼得前書一章二節︰「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以弗所書二章八節說︰「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 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信心是從上帝而來,是命定的。提多書一章一節說︰「信心」是「上帝選民的。」
天命為什麼是絕對的,是無條件的,不受一切有限的事物之影響,其故如下︰(a) 命是永恆的,不靠任何在時間內的事,而一切有限之事物乃都在時間裡面。(b)天命乃為上帝的美意──參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六節;以弗所書一章五節;羅馬書 九章十一節。(c)天命是不變的(參賽四六10)。有限的心旨乃是變動不定的,如果天命要以有限心旨的決定為條件,則天命亦必遂之而變。(d)天命如果有 條件,則乃有背上帝的先見,因為必須要有確定的事物,方能夠預先知道,所以不能依據變動不定的有限心旨。

四、天命的完善性

    上帝乃是完善的,無論在知識上,權能上,真實上,都沒有缺陷。從知識上講,他不能因為無知的錯誤,要改變他的天命;從權能上看,他不會因力不從心,無能為 力而不能履行他的天命;也不至因為不信責而不貫徹他的心旨與天命。約伯記二十三章十三節說︰「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以 賽亞書四十六章十節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但是天命的不變性乃與人意志的自由,沒有衝突,且能互相調和的。世上萬事,都由上帝命定,但他並未創始罪惡,也未剝奪世人的自由,並消除一切意外之事。馬 太福音十七章十二節說︰「只是我(主耶穌)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這乃明言,他被釘十架,乃 是他自願的,但也是上帝命定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二節說︰「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世人誤以為上帝的天命和人的自由,乃互相牴觸,因此許多人大為惶惑。於此須對以下三點,加以明辨。
   (a)聖經作者,被聖靈感動,並未覺得有牴觸,也未有想作調和兩者的企圖,可見並無真正的牴觸。上帝的啟示的真理,乃有更高的觀點,非世人有限的心旨,所 能了悟。易言之,啟示的真理,只有無限的智慧始能理解。從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二節主耶穌的話來分析,可見兩者之間,並無牴觸︰他的被釘十架,乃是照上帝 的天命。猶大的自由意志,出賣耶穌的罪行,便是應驗這天命。
   (b)假如我們深知上帝的無限,世人的有限,其間乃有天淵之分,則所謂上帝的天命與人的自由兩者之間牴觸,便能自行冰消。無限的上帝的無所不知,有限世人 的一知半解,知其一,不知其二,兩者相比,自必感「生也有涯,知也無涯」,興望洋之嘆﹗上帝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初,是終,他從起初知道末了;在上帝的 心意裡面,事實上並無所謂將來的事。世上萬事,無論古今將來,在上帝面前,都是同時發生的,乃是一目瞭然,並無承先啟後的序列。但在世人有限的心意中,則 看萬事乃有先後的次序;所以有將來的事,而將來的事,乃是不確定的。世人一切自由意志的作為,從他有限的心意來看,乃有先後之分,而對將來的事,則覺前途 茫茫,不能確定;但從上帝的永恆性與全知性的觀點來說,則乃都在目前,都已確定,且已預定。基此而論,所謂上帝的天命與人的自由之間的牴觸衝突,乃為世人 有限心意所生的錯覺。
    (c)世人以為上帝的天命和人的自由有牴觸,乃在誤以為上帝只用一種方式,運用其全能使一件事確定。殊不知照預定論的看法,萬事的確定性乃有兩方面的關係 ︰一為上帝的無所不能,一為他的無所不知。上帝不但知道萬事,並且命定萬事。他運行他的權能,使萬事確定,但並非對每一件事,都用同一種的權能。他對某種 事,使用物質的力量;對某種事,則運用道德與心靈的感力。在物質領域內的事,則必達之於成;在道德境界內的事,則不強之於成。命定的目的,無非乃在使萬事 納入一個計劃之內;計劃的本質,絕不會含強迫之意。上帝命定萬象,乃是照他所給予萬人萬物的本性與品質,而並不加以毀壞。他所命定的物質世界的萬象,則照 物質的特性與法則而成就;道德世界的萬象,則照道德的性能與特性而成就。在物質領域方面,則命定必行的事實;在心靈方面,他命定自決的行為。他沒有剝奪世 人的自由,而反予以成全。所以上帝的天命,與世人的自由,是沒有衝突的。關於聖善的事,世人的自決乃由「上帝在(他)們心裡運行」,使「(他)們立志行 事」,「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3一16);至於 邪惡的事,則世人的自決,上帝不能在他們「心裡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

天命的種類

 一般而論,天命概可分作兩類︰一為有效的,一為許可的,請分論之。

一、有效的天命

    其執行,乃運用兩種力量︰一為自然界與物質的因素。例如天體的運動,一般物質世界的事象。約伯記二十八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說︰「他鑑察直到地極,偏觀普天 之下。要為風定輕重,又度量諸水。他為雨露定命令,為雷電定道路。」二為上帝運行自己屬靈的力量,使世人成為聖潔。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說︰「你們立志行 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以弗所書二章八、十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 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四章二十四節說︰「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提摩太后書二章二十五節說︰「上帝給他們悔改 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二、許可的天命

    此乃僅於道德上邪惡之事,乃不同於有效的天命,並非上帝在世人有限的心志上的作為。倘使世人和天使有違反上帝的作為,上帝並不在他們心中「立志行事」。使 徒行傳十四章十六節說︰「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十七章三十節又說︰「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詩篇七十八篇十八節說︰「他 們……隨自己所欲……」;一百零六篇十五節說︰「他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
    許可的天命,雖不阻止世人有限意志犯罪的自決,但卻調節並且控製世人犯罪的自決所貽的惡果。「上帝許可的意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天德會 議(Council  of  Trent)宣稱,罪惡乃因上帝允許而起,改教者不滿此說,因為這樣說法,乃把上帝當作一位「袖手旁觀者」(deo otioso spectante),以為罪惡進入世界,乃是因為上帝不能防止它,不能控製它。殊不知上帝的容許,照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說︰「上帝的全能、全知、全善竟惠及天使和犯罪的世人;但這並非徒然容許,而對罪乃有一種最明智最強大駕御控製的力量,經多方的處 理,達成他神聖的目的。唯是罪乃從人而來而非從上帝而來。」安瑟倫(Anse1m)闡明這個真理說︰「在諸天範圍內結合一起的事,要想離開諸天,實在無處 可移,結果仍在諸天之下;也無從飛開諸天;因為無論移往何處,移來移去,結果仍在原處,即想稍為離開,亦不可能;甚且適得其反,弄巧反拙,愈移愈近。雖然 世人或惡天使想要違反上帝指定的旨意,但卻無法逃避;倘仍不遵他的命令,反抗他的旨意,必遭當受的懲罰。」語雲︰「天網恢恢,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世人雖不許犯罪,但是上帝並不禁止世人犯罪的自決。上帝乃因在其公義的要求上,要設法令世人都能夠不自決犯罪。職是之故,他在造人的時候,就把人造成聖 潔,且予以全備的能力,維持聖潔;但他卻不受公義的束縛,一定要保證世人不自決犯罪。上帝僅因他自己的完善,要給世人屬靈的力量使能站立得住;但卻無責任 要給世人額外的力量,防止他自決墮落。例如,世人相處,固應勸他的同胞不犯罪;但一個犯了罪的人卻無權責備他人為什麼不防止他不犯罪;當然我們更不能因世 人犯罪而責備上帝為什麼不保證世人不犯罪。上帝「照著(他們)的形像,接著(他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不但是聖潔的,而且還給他充足的力量持守聖 道,實已「仁至義盡」,此乃世人咎由自取。
    但是為什麼他許可的天命,會由世人犯罪作惡呢?罪源究竟何在?乃屬奧秘、非人的智慧,所能揣測。所可確言者,上帝並非罪的禍首(author  of  sin)。但上帝並非專製暴君,世人亦非機器木偶,在上帝許可的天命上,世人有行動的自由。雖然世人有作惡的罪行,但上帝並未倡導作惡,惹起犯罪。有些學 者以罪惡進入世界,歸咎於上帝許可的天命,殊有違聖經的真理。雅各書一章十三至十五節明明說︰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 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約翰壹書一章五節說︰「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傳道書七章二十九節說︰「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 他們尋出許多巧計。」何況本書在論上帝屬性的時候,已經詳為指出,上帝乃是至聖至善的。保羅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林前一五 10)反過來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我妄用自由意志的罪過,乃是咎由自取。」還有些人則以環境作其文過飾非,犯罪作惡,推諉的藉口。殊不知上帝既藉他 許可的天命,賜我們自由意志,便應當運用此自由,抵擋環境的誘惑。例如約瑟被賣,帶到埃及法老內臣波提乏家裡。主人的妻子,因約瑟秀雅俊美,百般誘惑,而 且強其同寢;但他運用他的自由意志,堅決拒絕,跑到外面去。(創三九章)始祖亞當在伊甸園裡,與上帝同行,真是極樂世界,環境之佳,無與倫比,上帝複賜給 他足夠的恩典,能夠防止犯罪墮落,何可歸咎於上帝。為善為惡,並非由上帝強製。上帝的自由天命,並不惹動世人。上帝命定行為,但非命定作惡的動因。例如用 石頭打死亞干(書七章),和石頭打死司提反(徒七章),乃為同樣的行為,但其動機則完全不同,絕對相反。行為的邪惡性,便是罪惡。明乎此理,則上帝許可的 天命,乃僅予世人意志和行為的自由,而不能以世人的罪行,歸咎於上帝。世人犯罪,乃咎自由取,應自負其責,不可「怨天尤人」。

反對天命論的謬論

     基上所論,對於天命論,僅有改正宗的神學家作恰當的論列。路德宗神學家的學說,不是完全神學的,乃僅是救贖的,藉以慰信徒之望。伯拉糾派和蘇西尼派,則不 照聖經,反對天命論;半伯拉糾派和阿敏念派也對天命論沒有好感,有的完全漠視此說,以為無足輕重;有的雖講天命,卻徒加抗辯;還有一部分人,雖主是說,卻 附條件,僅從上帝的先見而論。綜合各方似是而非,反對天命的謬論,可分以下諸點,加以述評︰

一、妨害世人自由作為

    他們認為人類乃是自由的,乃賦有合理的自決的權能。他對萬事,可運行他的智慧加以認辨抉擇,從而採取適當的行動,以達成其目的。但是上帝卻用天命使人不能不加服從。上帝命定萬事;縱或不加命定,他也至少要使其成就他的計劃。上帝對於世人一生的行程,已加決定。
    這種反對天命的意見,實乃似是而非,不難加以駁斥,一則聖經並未講上帝所命定的乃牴觸人類自由的作為;卻正相反,聖經乃命定世人有行為的自由;但世人對他 們所作所為的,要自負其責,而且還能使萬事互相效力,達成上帝的目的。例如創世記五十章十九至二十節說︰「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又如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 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複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四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希 津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雖是上帝的定旨先 見,為預定必有的事;但希律、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卻有完全的自由,行邪惡的事,同時又對他們所犯滔天的大罪,要負其責任,不能逃於天地之間。 聖經對於此事,絲毫沒有指出,聖經作者覺得這些事有何牴觸──天命要妨礙世人自由的作為;更未想把兩者加以協調。我們雖亦不能協調這兩者裡面的真理,至少 亦不應以為有所牴觸。
    複次,天命和天命的執行,乃有不同,兩者須加分辨。易言之,上帝命定一事,卻並未命定他要用其自己直接作為來使其實現。上帝僅僅命定他命定之事有其必成的 確實性,但這並非說他要主動的親自使其實踐。明乎此,這個問題,便可迎刃而解,無礙於世人自由的作為。耶利米先知預言,迦勒底人要攻取耶路撒冷。他知道這 將臨之事乃是確實的;但是迦勒底人並未因其預言之事是必成的,便受到強製,失其作為的自由,他們要攻取耶路撒冷,完全是他們的自由作為,卻因此應驗了先知 的預言。天命並不妨礙世人的自由,世人對於他們自己所想所望,決定要做的事,可照他們的意願以及他們的本性作合理的自決。但是這種自由,乃有其法則,我們 愈是知道這些法則,便愈能按其所處環境,遵其法則,隨心所願,行其要作的事,因為這些法則乃是由上帝製定的。但是我們同時也應注意,我們自決的自由,務須 不受唯物主義、唯理主義、泛神主義,以及宿命論的影響。
    尤有進者,天命既不妨礙自由的作為,也複合於上帝的先見。凡是先見的,乃是預先命定的。蘇西尼派卻提出異議,以為上帝所知的乃是可知的事,而將來的自由作 為乃是不確定的,因此便非知的對象;易言之,乃是不能知道的,因此是不能預知的。蘇西尼派實乃未知聖經裡面乃充滿了這些預知的記載。所以無所不知的上帝, 對於世人的自由作為乃都預先知道的,並且確知要如何發生。複次,假如上帝不能知道自由的世人要做什麼,則他對於將來如何,將茫然無知,此乃不合上帝無所不 知的屬性。蘇西尼派這種謬見,不但被神學家所反對,甚至哲學家亦不讚同。阿敏念派的意見,乃更為謬妄。他們以為上帝的知識,可受他自己意志的限製,因為上 帝造的人是自由的,為求不損害他們的自由,他就不願意預先知道他要怎樣作。這種說法,無啻要上帝的無限變為有限,尤為使上帝不作上帝﹗上帝的知識,並不是 建立在他的意志上面,苟非建立在意志上面,便不能用意志加以限製。無限的知識,必然知道萬事,無論是實在的,或可能的,乃都無所不知。
    但是先見和預定(Foreordination)乃有所不同;前者乃僅指出將來之事的確實性,後者則乃不僅指出而且複使將來之事必照天命實現。惟就其實現 的確實性而言,則兩者乃是一樣的。天命僅使發生的事確定,確定既不妨害自由,則預定也不致妨害世人作為的自由,因為預定絕無強迫施行之意。既然確定又可自 由,便不難加以證明。(1)倘使我們真有作為的自由,則我們便可絕對確定我們將如何作為。萬事愈是確定,便愈能自製。(2)自由作為,既已預言,則他們的 實現,亦必確實。(3)主乃至聖至善,「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來七26)。他的作為,乃完全自由。(4)上帝的子民必悔改,相信,永遠 在天上保守在聖潔裡面,但從未停止他是自由的人。因為「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
    一般人所以反對天命,其癥結可說乃在以天命和執行天命,混為一談,不知分辨。天命乃照上帝神聖的屬性定在永世裡面,好似先見,都是不牴觸,也不妨害世人自 由的。萬事,無論善惡,都由上帝預定,但不強迫執行,否則上帝乃同時行惡,做了作惡的禍首,寧有是理。所以「預定」一詞,乃是一個不偏不倚的中性詞。天命 乃是上帝對整個宇宙的計劃,其中包括萬人一切善惡的作為,且都要照他的旨意,有其實現的確切性。但是這個確切性,絕對不含強製性,兩者完全不同,務須加以 明辨。一般人的反對,其癥結乃在不知對於天命與執行天命兩者之不同,加以分辨。
    其次,一般人所以反對天命,乃在其不明自由作為的真諦,而惑於學者的邪說。須知與自由作為牴觸,不能兩立的,乃是強迫性,不是天命的確實性。自由作為乃是 世人作為動機的自決心,乃是世人選擇作為動機的能力,也是指導他照所選擇的動機而努力貫徹的力量。動機僅能影響,而非強迫。人乃是一種理性的動物,他的作 為,必有作為的動機,也不會有違反他動機的作為。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否則乃是悖性違理,倒行逆施。準斯而論,世人的作為既是遵照其預先所決定企圖的 動機,可知動機乃可預示他的行動。那行動所要達成的確實性,絕不影響或妨害我們的自由。進言之,我們的動機,甚或可以感動他人,但那些受感而作的,乃是完 全自由的,並非被迫的。同理,倘使人從人受到影響而不會失去他的自由,則我們受了上帝的影響,當然仍可自由。是則上帝的天命既僅確定世人的作為,自然不會 妨害世人的自由。
    基上所論,我們不應當再以為,上帝要達成他命定的目的,唯有強迫。適得其反,上帝在永世裡的目的,其唯一達成的方法,不是強迫,乃為自由。魯秉生(E. G. Robinson)在他所著《基督教神學》一書中說︰「萬事的絕對確實性,乃完全由於上帝的無所不知,故能確切預知;確切性和強迫性,絕非一物,不可混 淆。」密爾敦(John Milton)在其《基督教教義》一書中說︰「上帝所預知的將來要發生的事,都確切應驗,但並非由於強迫。將來的事,所以能照他所預知的發生,乃是因為他 的預見,是萬無一失的;但所以能確切發生,亦非由於強迫,因為他的預見,不能影響那些遠在將來的事,在他預見的時候,那些事其實尚未發生,也無從施以強 迫。」
    上帝在創造世界的時候,他預知萬事乃有其因果關係,但是這些因果關係乃是自由的,上帝不加強迫,乃系世人自由的作為。無論在我們的意識上和良知上都可證實 上帝天命的執行,不是出於他的強迫,乃是由於世人的自由意志。「我們被上帝決定,事實上乃是我們的自決,使我們成為最高貴的,名副其實的真我,一個萬全而 完美的生命活在我們裡面,一個永恆不朽的意識也歸屬我們」,誠如約翰壹書四章十六節說︰「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
滔滔天下,茫茫人海,世人都要自由,要有自由意志;但何謂自由,自由的真諦如何,則都不知道。殊不知,「意志自由並不是獨立,實乃完全依靠的自我感 悟。自由乃是自我與良善成為一體。良善與自由,都要在上帝裡面得到完善。世人的良善和上帝的良善,不應有區別,而乃應相合。世人的自由,應當和上帝的本體 與良善相合。易言之,這乃是自我感悟,要從主耶穌基督裡去找到他自己,恢復他的「真我」;從而上帝的愛,在我們身上得到反應,庶能把上帝的榮耀彰顯出來。
真正的自由,不是世上的君王所能賜與,也非地上和陰間一切的權勢能夠剝奪;一切迫害、壓迫、欺詐、監禁,也都無權加以捆綁,不能加奴役。這是我們內心的自由,乃來自天上,主用他寶血的重價把他買來,賜給我們人類,再用他的寶血蓋上印記。
    關於意志自由的道理,尚須於「人類論」一卷中加以詳論,本卷是「上帝論」,不能多費篇幅,以免重複。簡言之,世人以及阿敏念派所以反對上帝的天命,其主因 與癥結,乃是由於他們不明自由的真諦,同時複不知認辨天命的確實性,絕不含有強迫性。確實性和強迫性,並非一物,未可混淆,須加分辨。上帝在執行他天命的 時候,既不對世人的意志,加以強迫,自不致牴觸世人的自由,妨害世人自由的作為。

二、消除世人努力動機

    此為世人反對天命第二個理由,以為萬事既由上帝命定,則屆時自必成就,則將來的事,大可不必過問,無需操心,也勿用努力;應當委身任運,樂天知命;即加努力,也無用處,徒勞無功。此種反對天命的理由,實在乃是偷懶的藉口。
    天命不是世人行事創業的規律,且世上萬事也不能如此呆板規定,須待深切體行以後,始能明白,知其內容。但是在律法和福音裡面,乃有世人行事為人,待人接物,尤其是敬畏上帝的「總綱」,世人乃有神聖的義務,謹守遵行,則本立道生,萬事蒙恩,便能榮神益人,利民濟世。
    提出這種反對理由的,還有一個錯誤,乃在他們茫然不知上帝天命所定目的與方法(the  end  and  the  means)之間邏輯的關係。上帝的天命,不但包含人類生活,各種問題,並且還有世人各種自由的作為,以期藉此達成解決各種問題的果效。例如使徒行傳第二 十七章所記的事,在波濤洶湧驚風駭浪的大海之中,凡是在保羅船裡的人,「(他)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他的使者……說︰『不要害怕……與你同船的 人,上帝都賜給你了。』」(徒二七22一25)這件事給我們啟示,要達成目的,必有其方法,全船的水手,必須遵照天使的話,保羅的吩咐,全船的人,必須留 在船裡。天命規定方法與目的,相互之間的關係,命定的目的,乃為方法的結果,要達成目的,必努力遵行其方法,此乃鼓勵努力,絕非消除努力的動機。如果堅信 上帝的天命,努力加工的酬報,乃為成功,則天命實足引導世人,勇往直前,奮志力行。聖經明明指示我們︰「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 他的美意。」(腓二13)又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天命乃是激勸鼓勵我 們,絲毫不是消除我們努力的動機。
    適得其反,上帝命定一事,必連帶達成目的之方法。用最淺明的日常生活的事例來說,上帝命定,人類欲求生存,必須飲食,前者乃為目的,後者乃為達成目的之方 法。如果不遵其方法,拒絕進飲食,則必死亡。此理淺明,童孺能知。上帝命定,人必相信,方能得救。「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 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16、36)世人不肯遵行上帝所命定的方法,卻妄自 作反對的高論。此無論在理論上和經驗上都不可通。殊不知愈是有堅強的信心與盼望,必愈能加強他努力的動機。反之,如果信心愈弱,盼望愈小,則其努力的意向 亦必愈少;如果沒有信心,沒有盼望,則必無努力的動機與企圖。無論從聖經和理知來說,我們要達成目的與盼望,其適當的動機和方法,必須根據︰(1)上帝的 命令;(2)上帝命定的方法,藉以達成其目的;(3)力求順應他的命令與方法,以期發生果效;(4)上帝的允許,如果照他命定的方法,謹守遵行,必蒙賜 福。
    所以天命和努力動機的衝突,只是浮表的,不是真實的,乃是識見淺薄之人的說法。我們的地球帶我們繞著太陽,飛快的轉動,好像要衝突,其實這乃是上帝在整個 宇宙間偉大計劃的一部,我們不必杞人憂天,我們盡可平安度日,照常工作。所以上帝的天命,和人類的努力,也是和合的。亞力山大(Archibald  A1exander)說︰「加爾文主義乃是一種心地最寬廣,胸襟最豁達的學說。他把上帝的主權,和世人的意志自由,比作屋頂的兩邊,兩者在屋脊上會合起 來,高聳雲際。他容納兩方面的真理。如果一種學說,偏執一端,知其一,不知其二,則好比一幢房子,只有半個屋頂。」
    司布真(Spurgeon)說︰「聖經所啟示的真理的體系,不是僅僅一條直線,而乃有兩條,若不能將兩條線透視,合而為一,便無從窺見聖經的真理。上帝的 主權,和世人的自由,這兩個事實,乃是兩條平行的線。」「我們看一幢房子,只能看到兩面,如果繞到另一面,亦僅見兩面,原有的兩面,又不能見。但是我們如 果升入高空,便能看到四面。因此我們有限的心智,便難把上帝的主權和世人的自由,融會貫通起來,往往顧此失彼,甚且以為水火不容;惟是倘使我們從天上來 看,便能看到兩方面的真理。」那些反對的人,乃自證其靈程的低落。
    天命乃將方法與目的連在一起;達成目的乃是運用方法的結果,此乃激勵世人努力,並非消除世人努力的動機。相信上帝的計劃,成功乃是勞苦的賞賜。根據上帝的 天命,聖經的教訓,上帝乃激勵我們要慇勤運用方法,努力達成目的。例如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上帝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 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仁義存到永遠。』」(林後九6-9)照上帝的天命,收成乃是勞苦撒種的結果;他又命定,禱告便蒙垂聽,祈求就能得 著;信主必可得救。「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六7-9)語雲︰「但問耕 耘,莫問收穫」,上帝必能報答。上帝的天命,乃要激勵世人努力,那些反對天命的人,妄以為要消除世人努力的動機,實於天理人情,都有不合;衡諸事實,亦複 不符。上帝的旨意乃要我們努力,要鼓勵我們行善,並且在主「基督耶穌裡造成」我們,「預備」「叫我們行善」(弗二10);「(我)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 (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天命的奧秘,非人智能測。經雲︰「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 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九29)
   「我的上帝要以慈愛迎接我」(詩五九10)。「他們……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 聽。」(賽六五23一24)「她……領我……」(詩二三2);「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約一○3)這些經文乃是說上帝領先的恩賜 (previent  grace),乃有關我們祈禱,皈主與聖工。柏拉圖說,理智和感性,往往不能相配,因此彼此牴觸。天命和自由似乎亦然,其實不然。甚至提倡意志「定數論」 (Determinism)的愛德華氏(Jonathan  Edwards)也力主其說,認為上帝的主權和世人的自由乃似磁石的陰陽二極,兩者乃不可分開,不可缺一,始能發生感力。

三、使上帝成為作惡禍首

    反對天命的人,誤以為凡事既由上帝命定,勢將以他成為作惡的禍首,他們振振有詞,想用此理由,來駁倒天命論。殊不知經訓俱在,這種理由,實乃違反聖經。詩 篇九十二篇十二節說︰「顯明耶和華是正直的,他是我的磐石,在他毫無不義。」傳道書七章二十九節說︰「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 們尋出許多巧計。」這可證犯罪作惡的,乃是世人;未可藉天命來推諉,諉過於上帝。雅各書一章十三節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 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約翰壹書一5說︰「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無論從上帝至聖至善的屬性以及律 法來看,他乃禁止犯罪作惡。天命乃僅使世人成為自由的道德的生物。犯罪作惡,乃由其自取。上帝命定支持世人,使他們可以自由行動,並且管製世人生活的環 境,使世人在一切作為之中,可自行施展其能;但其中有些行為是有罪的,上帝並不命定犯罪作惡的動機或選擇。上帝命定世人有自由意志,他僅僅允許他們選擇, 但並不製造罪惡,更非樂意世人犯罪,在他完全聖善的屬性上,他乃憎惡罪惡。
    上帝既命定世人有作為與選擇的自由,則犯罪作惡,乃咎由自取;上帝是公義的,他不但憎惡和斥責罪惡,還要懲罰罪惡。約瑟的兄弟,喪心害理,要想殺害約瑟, 全能的上帝,雖是以善勝惡,使約瑟成為埃及首相;但約瑟兄弟之罪,在上帝之前,責無容道(參創三七至五七章)。有許多事,雖上帝讓其發生,乃是世人的自由 作為,但並無上帝的動因。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四節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主耶穌要 為世人擔罪受苦,猶大賣主,雖都由命定;但猶大的叛逆不義,並不能因此減輕他的罪刑。世人常問,上帝為什麼造魔鬼,殊不知他並未造魔鬼,他所造的,乃是聖 善而自由的靈,因為他妄用自由,以致犯了罪而變成魔鬼。
    準斯而論,罪惡的發生,乃是由「許可的天命」,而非出自「動因的天命」  (efficient decree)。但「許可」(permissive)並非「真實的準許」(actua1 permission),「日落以後,發生黑暗,此乃時辰的變更,但太陽並非黑暗的原因,不能因此說太陽造成了黑暗。如果說上帝造了罪惡,是作惡的罪魁禍 首,那是辱沒上帝,褻瀆上帝。」「一個君王可以禁止叛逆,但沒有義務要用他一切權柄防止叛逆發生。倘使為著國家之福,在策略運用上,暫加容忍,不能因此說 他出爾反爾,違反他自己的旨意。」「道德的完善,須努力達成,不能靠上帝作戌,來坐享其成,上帝可以使人行善,但不能使他把藏在裡面的德行完全結出果子 來。」是則倘使世人因妄用其自由意而犯罪作惡,豈可責上帝是作惡的罪魁禍首。
    惟於此有四個問題,須為世人怯疑解惑︰(1)為什麼一個聖善的上帝,允許罪惡發生?(2)為什麼一個被造的聖潔的人,會墮落犯罪?(3)為什麼世人對其生 成的敗壞要負責任?(4)為什麼公義的基督耶穌要為罪受苦。關於這些問題,雖非我們有限的知能所能作完滿解答,至少可說︰(1)意志自由乃是德性必備的條 件,否則要成木偶。(2)此乃世人妄用意志自由的結果,上帝對罪感受的痛苦,比世人更甚。(3)上帝為罪人,已預備救贖的方法。(4)上帝要「以善勝 惡」,藉著主耶穌為世人捨身流血,「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一○19-20)。
    我們並不否認,全能全知,至聖至善的上帝,能夠在一個完善的道德製度之內,防止罪惡的發生。但是如果為著防止罪惡,而沒有完善的自由,是否能建立一個最完 善的道德製度,則為一個大可置疑的問題。因為最完善的自由,乃是達成最高德性之不可或缺之必備條件。司布真(Spurgeon)說︰「上帝能夠把世人造成 一個毫無瑕疵的木偶,但是木偶卻沒有德性。」在上帝的計劃中,他照他的形像造人,「他所造的人,一方面固能榮耀他,但也能使他憂傷痛心;可是一部機器則絕 對不能。」「罪與邪惡固是絕對有害不良之事,但是若徒用強製的手段,消除罪惡,則無論世人或上帝將不能達到至善的境界,因為世人乃有自由的意志,並非呆板 的木偶。」關於罪惡問題,著者將另以專書論列,茲暫勿詳。
    總之,上帝為世人的罪,付了極大無比的重價,他於罪未進入世界之前,早已命定救贖的計劃,甚至將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我們的罪捨身流血,完成救贖的恩功。那些反對天命的人,反誣指上帝為作惡的罪魁禍首,喪心害理,孰有逾此。

四、天命等於宿命主義

    反對天命論的,妄以外邦的宿命主義,牽強比附,和天命混為一談。他們以為兩者談萬事的結局、說法都是一樣,此乃似是而非之論。因為兩者的確實性,不僅其所 根據的基礎完全不同,其所獲果效的性質,又複迫殊;還有他們所想望的目的,以及對世人的理性和良知所發生的影響,也不一樣。
    宿命主義(或宿命論)一詞,因他們的學派不同,說法也不一樣,有些相信,有些不信或漠視有「神」(supreme  intelligence)的存在,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但在他們慣用的習語上,都說萬事的結局,都受冥冥中命運(b1indnecessity)的支 配。
    反對天命論的人,妄與宿命論混為一談,殊不知照聖經的道理,兩者乃大異其趨︰一則,宿命論沒有萬事所期望,所想達成的目的;只是委身任運,聽天由命;自暴 自棄,不圖進取。照聖經的道理,天命論與預定論乃認為萬事都由上帝命定而統製,以期達到最可能的至善。二則,照宿命論的看法,世上萬事,乃由一連串的盲目 的因果的支配。天命論則謂萬事的結局乃由最高的智慧與良善所決定。三則,宿命論不知命運和自己企圖達成的目的,兩者之分別,無論是運用理智的作為和自然界 的變化,都由命運操縱,一切心計,都是白費;任何努力,也是徒勞。照聖經的教訓,人類的自由與責任,都由上帝維護。天命論與宿命的分別,乃如人之與機器。 一則有無限的智慧、權能和仁愛;一則完全呆板,木然無義,沒有生氣。四則,因此宿命論乃使人不分善惡,麻木不仁,悲觀失望;天命論則令人孜孜不倦,追求渴 慕那位有無限智慧與良善的主宰,深信他的天命與作為,乃根據充分的理由而決定,從而敬愛他,信靠他,順服他。
    從另一面說(1)宿命論,乃是愚夫愚婦的想法;天命乃是有位格的上帝用他無限智慧來製定的。(2)宿命論乃和物質的呆板的因果關係一樣,毫無人類自由的餘 地;而天命則完全不含自然界的必然性,在他偉大的總體計劃中,乃有人類充分的自由。(3)宿命論毫無道德的理想與目的;天命則相反,乃是有目的,有崇高理 想,有榮耀盼望的。

五、違反上帝聖潔屬性

      反對天命的人認為上帝命定罪惡,乃根本有違上帝聖潔的屬性。我們要駁斥這種反對的意見,可用兩種方法。其一,是根據聖經的教訓。反對論乃牴觸聖經的昭示以 及實際的經驗。罪惡和苦難既實際存在,為無可否認的事實,而上帝雖為聖潔的,但又是慈愛的,並非專製的,因此容忍世人之罪,則反對乃屬徒然,無補實際。何 況上帝為拯救世人,已經預定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降世,代死十架,流血贖罪(參提前一15  ;彼前二24)。罪惡既為顯而易見無可否認的事實,所以全知的上帝在他整個計劃中,必須同時命定罪惡與救法,俾得救的世人,亦能成為聖潔,成為「上帝無瑕 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一16  )  。此乃無違上帝聖潔的屬性。其二,便是要指出反對天命者所用的論據,乃是不健全的,似是而非的。一個公正廉明的法官,把犯人判罪,明知這將令罪人和他的親 友們滿心傷痛,但法官並無不當。一個父親,把他悖逆不孝的孩子驅逐出門,雖深知其子將更對他痛惡,但不能責他不當。聖經指示我們,上帝對無知昏暗的世人, 「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 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做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 背父母的、……」(羅一24一30)。這乃是因為世人自甘墮落,以致遭上帝的遺棄,乃無傷上帝絕對的公義與聖潔。上帝在他計劃中,雖容許罪惡的發生,但他 既不惹起,尤不慫恿犯罪,所以不能誣指上帝製造罪惡,或贊同犯罪。但是他所以不絕對排除罪惡,乃出自它最高的智慧,藉以達成他更高的目的,彰顯他無限的完 善,因此給予世人選擇的自由。宇宙最高的主宰,因他無限的智慧,必作最正確的決定,這是我們可信的重大的根據。罪惡的發生,上帝絕對不會不知道,也不會不 早為之計;所以反對天命的人,不能說上帝命定罪惡,乃有違他的聖潔。

天命論的結論

一、天命論的功能

   (a) 使人謙卑──天命論乃說明上帝無可測度的旨意與計劃及其最高的主權,可使人謙卑。(b)使人起信──天命論乃闡明上帝如何運用他無上的智慧,命定世人的出 生、死亡、環境,甚至各樣最微小的事,都無微不至的加以審度,使萬事互相效力,使信他的人,都能蒙恩得福,並使天國得勝。
   (c)使人悔改──天命論使敵擋上帝的罪人,醒悟上帝對於他們的罪早已知道,且已定了一個計劃,如果心地剛硬,不肯悔改,則不能逃罪,要得「罪的工價乃是 死;惟有上帝的恩典,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d)使人得救──因此,上帝使罪人要領受上帝預備的救恩,凡命定得救的,便能出死 入生,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天命論乃是聖經裡一種非常高深的道理,不但需要學有深造,還要有深切體驗;絕非淺嚐即止,一知半解的人所能領悟。一個初學的人,不能體味天命論的價值,亦 複不能窺見其中的真諦。教會在遭受苦難、讒謗、迫害的時候,卻在上帝的天命裡得到安慰,並藉此建立基礎。誠如特土良(Tertullian)說︰「殉道者 之血,成為教會的種子。」我們只有在天命論的基礎上,我們才能相信「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才能祈禱,「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太六10)
    甚至阿敏念派的查理衛斯理(Char1es  Wes1ey)也能這樣寫︰「我要成為聖潔,這乃是上帝的旨意,既是這樣,誰能抵擋他的旨意呢?靠著上帝的恩典,他在我身上的旨意,必定成就。」這些話, 乃有違他們的教義,這竟出諸他們首領之口,益可證明天命論的真理;他們本來反對加爾文主義,卻在無意中表示贊同。益見天命論乃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口雖反對,心卻贊同,真理自在人心。世人對於天命論,其最初的反應,便是以為此說將消除世人努力的動機(見上文);殊不知乃正適得其反,天命論乃是激勵世 人努力最大的唯一的動因與感力。職是之故,加爾文主義者乃是不屈不撓,熱烈鼓吹提倡民權最力之人。著者在未皈主之前,專治法政,從事實際政治,並講學著 書,即已推崇加爾文實為民主政治的先驅與功臣。凡是能夠無保留也順從上帝主權的人,乃最有大無畏精神之人。倡導近代宗教複興運動的乃是加爾文主義的華德斐 氏(Whitefield),而非阿敏念派的衡斯理。司布真(Spurgeon)傳福音的果效,乃和芬尼(Finney)同樣偉大。
    加爾文主義對於荷蘭、蘇格蘭、英格蘭,以及美國民主自由的發展,乃有非常重大的影響。雷恩克氏(Ranke)甚至說︰「追根窮源而講,建立美國的,事實上 可說乃是加爾文。」莫仕萊氏(Moz1ey)說︰「荷蘭、英國、美國的政治自由,應更多歸功於加爾文主義者。」加爾文主義為自由的艱苦奮鬥,實在經過非常 漫長的時期,無論在荷蘭或在蘇格蘭,在英國,在美國,加爾文主義,實係為自由奮目的神學或宗教。這些歷史的事實,益可證那些反對天命論的人,以為天命論足 以妨害自由,消除世人努力的動機,乃為不符事理的主觀的偏見。事實上,那些反對天命論的,在講道的時候,雖是滿口阿敏念主義;在禱告的時候,卻是加爾文主 義。易言之,他們乃是「口是心非」,言不由衷;口雖贊同阿敏念主義,心乃傾向加爾文主義。

二、天命論的傳揚

    (a)必須措詞平穩──必須有使徒保羅的精神,「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二3),要小心翼翼,力避言過其實,尤勿惹人反感。「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 的緣由,就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b)須重神的智慧──天命論乃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 慧」(西一26、28)。我們「有了信心,……又要加上知識」(彼後一5)。要言之成理,使人心悅誠服。我們講天命,不是根據上帝獨斷的意旨,而是注重他 無限的智慧。(c)須從永世著眼──要明白闡釋,凡是上帝要作或願作的,已早在永世裡定意要做的。(d)須講神的計劃──因此我們要將上帝對於人類所定的 偉大計劃與事工,以詳細確據證明天命的完備和遠見。(e)須有激勸赤誠──我們對天命論,不是死講呆板空洞的理論,而須廣泛的運用,並用滿腔的熱誠,激勵 信徒,勸導世人,使他們由衷感動,皈依救主。

創造論的根據

一、創造論唯一的根據
       創造論的真理,無論科學哲學,都不能給我們圓滿的答案。物理科學,僅能觀察,或將萬象的變化記錄下來,卻完全不能知道宇宙的根源。人類的理性也不能窮宇宙萬物由來的奧秘。所以關創造論的根據,只有信賴聖經──上帝的話。唯有聖經,能補科學哲學的缺陷,使我們得到圓滿的解釋。
       特羅蒙氐(Drummond)在他所著《屬靈世界的自然法》一書中說︰「原子和力的分散,證明創造乃是把不能看見的成為能看見的。」惟賴理爵士(Sir Char1es Lyell)說︰「地質學乃是地球的自傳;但是卻不能追敘其最初的根源。」華特勞(Ward1aw)氏在他《系統神學》中說︰「除非靠傳下來的啟示,我們不能對從無創造的道理,構成任何概念。」
       德國哲學家哈德門氏(Hartmann)說,哲學家面臨宇宙最初原有的元素時,便嚇得茫然自失,目瞪口呆,啞口無言﹗科學家也承認,關萬物的淵源,科學不能提供任何說明。因此只有聖經對創世的啟示,始能滿足人類理性的要求;否則科學哲學,都將永成空想,不能明白宇宙萬物的奧秘。
       創 世論在聖經裡的根據,並非僅在一部分的經文裡,而乃在全部的聖經裡面,乃在每一部分的上帝的話裡面;並非散在聖經裡少數的經文,使讀者斷章取義,不獲確 解;而乃在很多經文裡面,有明白確切的敘述,使讀者確知上帝創世乃為歷史的事實。聖經開宗明義,在最初的兩章就講上帝如何創造天地萬物。這不是空談理論, 而乃為敘事,乃是確切的史實的記錄。

二、創造論經文的種類
       上帝創世的經文,歸納言之,可分五類,茲分述之︰
1)乃是講上帝的無所不能。例如︰以賽亞書四十章二十六節︰「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他一一稱其名;因他的權能,又因他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
(2)乃是講上帝 乃超乎天地萬物,他乃是無限的偉大的上帝。例如詩篇九十篇二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一百零二篇二十六至二十 七節︰「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就都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四節︰「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 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3)乃是講上帝 創世的智慧。例如︰以賽亞書四十章十二。十四節︰「誰曾用手心量諸水,用手虎口量蒼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塵土用秤稱山嶺,用天平平岡陵呢?誰曾測度耶和華的 心,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將知識教訓他,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耶利米書十章十二至十六節︰「耶和華用能 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約翰福音一章三節︰「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4) 乃是講上帝的主權及其創世的目的。例如︰以賽亞書四十三章七節︰「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羅馬書一章二十至 二十一節,二十五、三十二節︰「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 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
(5)乃是講創世 乃是上帝的基本工作。例如︰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 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以賽亞書四十二章五節︰「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 上之人的上帝耶和華,……」;四十五章十八節︰「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上帝,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他如此說︰『我是 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還有兩節最完美的經文,一為尼希米記九章六節︰「你,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 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一為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 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創造論的歷史

一、初期教會的創造論
關於世界的創造,最初希臘哲學家講「二元論」(Dualism),誤以為物質乃是永恆裡就有的;有些哲學家則倡「流出說」,以為這個世界乃是上帝顯現的形相。但是教會從起初就倡上帝創造論,是上帝自由的作為(參閱上文貳節二目)。這個學說,初期教父都一致贊同,例如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the Martyr)、愛任紐(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革利免(C1ement of A1exandria)、俄利很或作俄利振(Origen)……等,都異口同聲,採用此說。第一位教父,辯道學家刁斐勒氏(Theophilus)認為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日子都是實實在在的;愛任紐與特土良也有同樣的見解。初期教會大體上都倡此說。

二、奧古斯丁的創造論
    奧古斯丁對於上帝創造的工作,乃有更詳盡的論著。奧氏認為創造世界,乃是上帝永恆的旨意。在創世以前,沒有時間,世界乃是「和」(with)時間一同有的;而並非創「在」(in)時間裡面。世人常常問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做什麼事,乃是出於他們對永恆的誤解。當時教會大多認為上帝創造的六天日子就是平常的日子。奧古斯丁卻有不同的見解。他強烈的維護「使無變有」(creatio ex nihilo)之說;但又把創世的時間分成兩種︰一為從無產生物質與心靈(spirits),一為組織物質的世界。奧氏對於創世記所說的創造天地萬物的日子,究系何種日子,很難確定;但照他所想,那僅為一霎時眨眼之間,那所謂日子的意思,乃僅為幫助有限理知的世人能夠明白而已。

三、煩瑣哲學的創造論
     那些煩瑣哲學家(Scho1astics)對於永世創造(eterna1 creation)的可能性曾經大為爭辯,概分兩派︰一為否定的,例如Alexander of HalesBonaventuraAlbertus MagnusHenry of Ghent,以及大多數煩瑣哲學家;另一派則為肯定的,例如︰Thomas Aquinas Duns ScotusDrnandusBiel和其他煩瑣哲學家。但除此以外,既不說是「和」時間,也不說「在」時間,而倡世界「流出說」(emanation見上文),例如ErigenaEckhart。一般而言,似乎大都以為創世的日子就是我們尋常的日子;但安瑟倫(Anse1m)卻認為不同我們尋常的日子。

四、改教前後的創造論
    改正宗(Reformers或作改教者)的創世論,堅稱上帝創世乃是從無造有的自由作為,無論「和」時間,或「在」時間,那所稱的日子,乃是六天實在的日子。改教以後十六和十七兩個世紀的學者,大部也贊同此說,僅有少數學者如馬爾修氏(Maresius)等問或講所謂連續創造說(continuouscreatlon)。
    到了十八世紀,由於泛神論和唯物論的猖獗,藉科學之名,攻擊創世論,而代之以進化論。有些所謂神學 家,則心勞日拙地企圖和科學哲學,互相協和。有些妄以為創世記第一章所記的應當視為寓意的或神秘的;有些則以為創世記一章一至二節乃為「本原創造」,和以 下諸節的「補充創造」,其間乃相隔有很長的時間。還有一些學者,則又認為那些創造的日子,乃不同尋常的日子,乃為很長的時間。

上帝創造的目的

       上帝本其無限的智慧,在其創世的時候,必定要計劃他要達成的最完備而最有價值的目的──使其聖名最可稱頌,使其創造最能收效,最能益世。只有從這個觀點上,才能確知上帝的工作,認識他所啟示的本性。
       關於這點,聖經可給我明確的答案。安勃羅斯(Ambrose)說︰「除了上帝,我當歸功於誰呢?」喬治‧高敦氏(George A. Gordon) 說︰「上帝乃是萬物的目的。目的論是人類的經緯,也就是上帝的經緯。進化論反而適足加強此說。自然科學苟無宇宙論的目的,乃是偽裝的無知,且將無益於世, 人生向上發展的運動,乃為一個達成目的之運動。意志乃是達成目的之性能……‧上帝在人類歷史中的終極目的,乃是深值稱頌的。」
    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的目的,可從聖經與理性兩方面加以證明。茲分論之︰

一、從聖經的啟示說
    上帝創造的目的,一乃為他自己;二乃為他的旨意與美意;三乃為他自己的榮耀;四乃在彰顯他的權能、他的智慧與他的聖名。
    1.萬有 乃都為他歸他──羅馬書十一章三十六節︰「萬有……都歸給他,直到永遠。」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萬有都是……為他造的。」(以賽亞書四十八章十一節︰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八節︰「叫萬物服他的,叫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 之主。」
    2.乃為 他旨意與美意──以弗所書一章五至六、九節︰上帝「接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 道他旨意的奧秘」。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3.乃為 他自己的榮耀──以賽亞書四十三章七節︰「耶和華如此說︰『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六十章二十一節,六十一章三節︰「你的居 民都成為義人,永遠得地為業,是我……手的工作,使我得榮耀。」路加福音二章八至十四節︰天使因為「『在大衛的城裡,……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讚 美上帝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4.彰顯 他的權能、智慧與聖名──詩篇一百四十三篇十一節︰「耶和華阿,求你為你的名將我救活;憑你的公義,將我從患難中領出來。」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 二節︰「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家阿,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三十九章七節︰「主耶和華說︰『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 名』」。羅馬書九章十七節︰「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偏天下。』」九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倘 若上帝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以弗所書三章九 至十節︰「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上帝裡的奧秘,……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
    上帝基本的屬性乃為聖潔,要使他自己、他的美意、他的榮耀、他自己的顯現,作為他創世的目的,唯有從他自己的聖潔裡找到他主要的目的。但他雖以此作為他創世主要的目的,卻並非排除其他次要的目的,例如他的智慧、權能、慈愛,以及相應而至的萬民的福樂。
    上帝自己的榮耀,使他榮耀,易言之,這乃是內在的,他固有的,並非因外在的人的頌讚而來,乃是由於自己的尊貴榮耀的屬性而來。一個受人稱頌的人,必自覺其是否配得;否則必深覺愧惶,自慚形穢。希臘哲人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說︰「人生的目的,乃是要像上帝。」勃朗寧(Robert  Browning)說︰「我一切所感所覺所知的,我認識他的心,不是我心,乃像是我的心,這乃是榮耀。我要為他,萬事就為我,這乃是雙重的喜樂。」囂孟(Schurman)說︰「上帝傳揚他自己,乃為榮耀他自己。」上帝慈愛的目的,乃為發揮他的聖潔。
      魯秉生(E. G. Robinson)說︰「律法與福音乃為一物的兩面;人類最高的良善,乃為上帝最高的榮耀。只有上帝可以他自己作他的目的。(a)倘使有限的人要以他自己作他的目的,非但不配,而且有罪,因為這將有損於人,也不利於己。(b)反過來說,倘使創造天地萬物的無限的主不以他自己為目的,則不但有損他的尊嚴,而且不利於世人。因為(c)倘不以他自己為目的,則勢將沒有目的,此乃理不可通,或失正當目的,勢將為害世人。因為(d)倘使萬人的心意不順從無限完善統治者(上帝)的旨意,則將無從得到他們最高的樂利與幸福。(e)則上帝勢將不能達成他造福萬民的目的。倘使上帝不能以他自己為目的,則他將反要依靠世人,不能作天地萬物的主,不能榮耀他自己,作萬民的救主。

二、從理性的見證說
    基上所論,上帝創世終極的目的,乃是為他自己的榮耀,關於這點,聖經已有明白的啟示。但是不信的人,仍感徨惑不解,我們須再從理性加以申論,使真理益彰。
    1.上帝以自己的榮耀作他唯一創世的目的,乃要在宇宙間真實的完全達成──一位全知全能的上帝,照常人的理性來想,萬不會選擇一個永遠不能達成的目的;因為「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伯二三13) 上帝創世最終極的目的,不是為世人的福樂,因為許多失喪的世人乃是悲慘的,且將永遠悲慘;也不能以世人的聖潔為終極的目的,因為許多失喪的世人是不聖潔 的,且將永遠沉淪。但是雖然世人不能真實完全達成其福樂與聖潔的願望;上帝的榮耀必在失喪的和得救的人身上彰顯出來,這乃他創世終極的目的。
    準斯而論,可知上帝的計劃,是沒有人能加破壞的,上帝要在每一個人身上得到他的榮耀。世人可用自動敬愛或順從來榮耀上帝;否則上帝要在世人的悖逆與審判上得到榮耀。世人最好做熔化的鐵,好在上帝所塑造的模型裡,成為合用的器皿,免得做剛硬的鐵塊,受鐵鎚的擊打。麥克拉倫(Alexander Mac1aren)說︰「有兩種加給我們的火︰一種是聖靈的火,可以熔化我們的罪,精煉我們成為聖潔;另一種火是刑罰的火焰,使我們的身體和罪一同毀滅。精煉成聖,抑或遭到毀滅,何去何從,世人應加選擇。」
     2.上 帝以自己的榮耀作他創世的目的,乃是在本質上最寶貴的──世人的良善,與其相比,乃微不足道。照常識判斷,前者當較後者為優越,此乃理所當然,不待智者而 自辨。上帝既為至聖至善,他既不能找到更大的目的,自唯有以他自己作創世的目的。這就是揀選他的聖潔,以及彰顯其聖潔的榮耀。
    以賽亞書 四十章十五至十六節︰「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天地萬物,一齊加起來,在上帝面前,乃微乎其微,不值一顧。被造之物,可在 一瞬之間,完全毀滅。「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 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彼後三1011) 整個世界,好像滴在袍子邊緣上的一滴露水。準斯以觀,上帝當然不能以世人的快樂,而應以他自己的榮耀作為他創世的終極目的。希伯來書六章十三節說︰「當初 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上帝既不能找到更大的創世目的,他只有揀選他自己。但這乃是「指著自己的 聖潔起誓」(詩八九35)。基此而言,他所以揀選他自己他創世的目的,乃是以他的聖潔為目的。
    一根手 杖,一塊石頭不能為它自己而生存。人的靈魂有一部分為他自己而生存;但為上帝而活乃更重要。現代人受了罪惡的侵犯,神經失常,思想乖謬,新神學家竟說︰ 「天國已經過時,不合時宜;人國已經來臨」,因此「上帝創世的主要目的,乃是榮耀人。」如口此謬論,誠令人啼笑皆非。此乃為人文主義中毒的惡果,著者心焉 憂之,已另著書痛論,茲不能詳。「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的學說,照阿倫(Al1en)之見,乃有兩大要點,其一,上帝乃是無比的偉大,責無與倫比,世上萬物在他面前,乃微不足道。其二,上帝所以愛世人,乃是因為他乃充塞萬有,他自己的本質乃瀰漫在萬有之中。」
    3.上帝以自己的榮耀作他創世主要的目的,乃是因為他的獨立性與統治權──「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一一36)倘使他以任何一種被造物作他創世終極的目的,則上帝勢將依靠被造物。但此乃違反上帝的屬性。上帝乃有其獨立性,他只能靠他自己,而萬物乃要依靠他,所以他必以自己作創世的目的。
    創造並非增加祝福,乃僅彰顯祝福。他沒有需要也沒有缺乏,須賴萬物供應。「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一一36) 萬有不能對上帝有所增益。所有我們的敬拜與奉獻,乃僅僅將本來屬於他的歸還他。一條小溪不能增益汪洋大海的水;我們的頌讚也不能增他廣深如海洋的喜樂;他 垂顧我們,乃因他愛我們,為他自己的榮耀。他拯救我們,高舉我們,也是為他自己的榮耀;倘使以我們的福利和歡樂作為他創世的終極目的,乃似要向世人示惠討 好,等於要他離棄他的寶座﹗寧有是理。因此上帝創世,唯有為他自己和他自己的榮耀。一個畫家固然欣賞他的畫,但他乃更欣賞他作畫的意境;他作畫乃僅為表達 他自己和他的意境而已。正如一棵樹開花結果,並不對它本身有所增益,乃僅彰顯它內在的本性。同理,上帝愛他所造的每一個生靈;但他乃更愛表現他自己的完 善。所以他創世的目的,乃為他自我的表現,這乃是由於他的獨立性。
    4.上帝 以自己的榮耀作他創世的目的,此亦包含次要的目的,就是為宇宙萬物各樣的利益、萬物的利益,乃與上帝的利益有密切的關係。如果不承認上帝絕對的主權,則萬 人便不能有聖潔或福樂。由此以觀,上帝創世以他自己為終極目的,絕非自私,而乃是為造福萬人。所謂榮耀,並非虛浮的榮耀,而乃為表彰他崇高的理想,表彰他 自己,要昭告天下,他乃是為萬民的至善。
    上帝表彰 他自己,不是自私,乃是為萬民之福。所以世人應當自愛,珍惜從上帝所得之福樂。譬如一個王國的君王,或軍隊的統帥,他們的生死,足以影響全民全軍的禍福; 上帝乃是整個偉大宇宙的心,世人唯有忠誠皈向此心,始能從他那裡川流不息的得著他的聖潔與福樂。世人只有為獨一至尊萬福之源的上帝而後,才能安居樂業,心 安理得。所以世人首當「捨己」(太一六24),勿為自己而活,要為一個更崇高目的而活。但世上沒有比上帝更高的目的。「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羅一三1),「沒有比上帝更高的權威,所以只有上帝,世人應當順服他,別無順從的義務。」
    俾斯麥首相說︰「沒有君王,便無王國。」(Ohne KaiserKein Reich)上帝的國度,必有萬王之王。德國莫爾克公爵(Von Moltke)說︰「人當磨煉,然後敢作。」(Erst Wagerdann Wagen)人乃住在群體裡面,不能趁其私意,為所欲為。愛德華茲(Edwards)說︰「公眾的幸福,乃比各自的價值為大,所以自私自利,乃是最為不當,最為邪惡。因為上帝乃較世人有更高的價值,此乃理所當然,人所共喻。」莎士比亞(Shakespeare)說︰「個人不能遺世獨立,個人的幸福乃繫於群體的生活。」所以人生目的,應當榮神益人。
    5.上帝 以自己的榮耀作創世的目的,這乃是他為世人所設計的完善的道德製度──因為世人既是照他的形像所造,理當以上帝的榮耀為至上的目的。上帝既為萬人的中心與 主宰;當然應以他自己作為中心與目的。這種道德哲學的基本原理,以及從其所得的結論,聖經對我們有明顯的啟示或暗示。
    宗教的起 源乃在選擇上帝的目的,作我們的目的,而丟棄快樂的特權,進入專誠為上帝而活的生命。著者在皈主以前,雖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先 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為天地立心,為萬民立極,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心志。且自書屏聯,懸於書室,用以自勵。但自得救以後,才恍 然大悟,始真正「明道」。個人的利樂不能作為我們道德責任的基礎;專求利樂,不能得到利樂。唯有上帝的聖潔,始為我們道德責任的基礎;唯有追求上帝聖潔 者,則上帝的福樂,便不求自得,水到渠成。事實上,許多孳孳為利,唯利是圖的人,乃多患得息失,心勞日拙,愁苦終日,不得安樂。
    萊敦總主教(Archbishop Leighton) 說︰「上帝把他的榮耀和我們的福樂聯在一起,他的智慧和良善,實在奇妙難側;我們終日求之不得;但如求他的榮耀,則福樂就自然而然,隨之而來,並且我們的 福樂最後還要變成他永遠的榮耀。」全知全能的上帝,自必達成他創世的目的,得到他自己的榮耀;倘使我們為他而活,則他的目的,就是我們的目的;當我們遭遇 苦難的時候,他便是我們真正安慰之源;當我們工作的時候,他便是我們的力量;當我們祈禱的時候,他就是我們的鼓勵。
    詩篇一百 一十五篇一節︰「耶和華阿,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三節︰「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 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一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彼得前書二章九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 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四章十一節︰「若有講道的,……服事人的,……叫 上帝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們職責所在,當盡心竭力,但卻只為上帝。耶利米書四十五章五節說︰「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 的。……這是耶和華說的。」但是我們為上帝未始不可圖謀大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三十一節且要我們「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康德說︰「芸芸眾生,莫不為 己」;殊不知世人若真要求他自己的好處,就當有榮耀上帝更高的動機。重生得救的聖徒,和沒有得救的世人,彼此的分別,乃是在動機。後者乃是為自己而後,前 者乃是為上帝。上帝乃要我們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且跟從主耶穌。(參太一六24)因為罪人第一個需要,首當改換他人生的中心。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乃似殘暴的原人;那為他人而活的人,乃僅較勝一籌;但仍非至善。人生的高貴,須視放在他裡面代替他自己的是什麼而定。但跟從主耶穌,以上帝作為人生的中心,則人生便能止於至善。
    喬治‧高敦氏(George A. Gordon)說︰「宇宙終極的觀念,乃系在其宗教觀。宇宙的價值,須視其是否為最高無上的上帝。」愛德華茲在他名著《創世的目的》(The Creation of Creation)中說︰「創世最終極的價值乃是其為上帝的價值。亞理斯多德以為人乃生於社會,依靠社會;殊不知社會卻須依靠上帝始能達成其目的。」霍扶愛氏(Hovey)︰ 「我們生存主要的目的,乃是要彰顯上帝的完善和榮耀。上帝的生命,要在我們生命裡反映出來,他的特性也要在我們身上顯現出來,他的聖潔和慈愛,也要由我們 來表明,因為我們乃是照他的形像造的。為著要榮耀上帝,所以他要我們絕對的正直,此乃我們要得最大福樂必備的條件。」而且不容貶低其標準,因為「基督是我 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4)「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

有關創造的學說

  和創世有關的,還有各種學說,茲分論之︰

一、上帝的聖潔與慈愛
      創造天地萬物,既是上帝的工作,自必彰顯上帝道德的屬性;但是世界的現狀,有許多物質上的缺陷與道德上的邪惡,淺識之士,便以為此乃牴觸上帝的屬性,並且認為有違「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的宣稱(創一31)。此種徨惑之論,不難加以辯解,使其恍悟︰
    1.伊甸是樂園──上帝在「天地萬物都造齊了」以後,「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這個好,乃有兩方面的意義,其一,是沒有道德的邪惡──罪惡乃是以後才有的,不是上帝創造的,乃是被造的生靈作的。其二,上帝為求達到他慈愛的目的,顯示他的完善,就賜福忠順的世人。
    2.罪惡的侵入──物質上的缺陷與痛苦,乃是由道德的邪惡而來。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所以一方面,罪惡不是創造的,乃是偶發的;另一方面上帝又用它在將來懲罰罪人,並反而藉以成就他拯救世人的方法。
    羅馬書八章二十至二十三節說︰「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 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逆性背理的世人),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 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但是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七節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悲觀主義者認為完全的智慧必與完善的工作相配,這個醜惡的世界,實在毫無價值,毫無意義。」約翰密勒(John Stuart Mill)看到暴風、雷電、地震、災難、調殘、朽爛、死亡,便痛恨天地,咒詛萬物。但照基督聖道,這些乃是人所自召,非由上帝,乃是罪的惡果;受造之物勞苦嘆息,渴望解脫,得享自由,並且有上帝兒子的名分,等候進入新天新地。
    反之,進化論者,卻持天真的樂觀論。照達爾文的看法,這個世界以及人類萬物,都是非常快樂的。華拉斯(Wallace)說︰「動物都能享受它們的快樂。」特羅蒙(Drummond)說︰「在生存競爭之內,並無仇恨,僅是渴望。」馬丁紐(Martineau)說︰「浪費乃僅為萬物豐盛的結果。」史密斯(Newman  Smyth)以為「死亡僅為埋葬無用的廢物,死乃是進入生命。」這些天真的樂觀論,乃抹煞世界的邪惡,尤不明聖經的教訓,不知死亡與罪惡的關係,後果之嚴重;妄想以惡成善,自我陶醉,痴人說夢,實在誤盡蒼生﹗費培恩(Fairbairn)說︰「苦難乃是上帝對世人犯罪的警告」,則世人行事為人,實應戒慎恐懼,戰戰兢兢,以免隕越。
    這個世界不是完善的,這乃是人類的罪惡使然。從起初知道末了的全知的上帝,他已早鑑及此,所以在創世的時候,他對於人類犯罪墮落的大悲劇,早已預定拯救罪人的大計劃,這乃是白靈耐(Bushnell)所說的「預期的後果」(anticipative  consequences),和他「先發製人」的策劃。例如建造醫院的病房,那時雖還沒有病人,但病房早已預備;同理,在主耶穌尚未降世之時,舊約時的列祖,他早已為他們預備救法。倘使罪惡沒有進入世界,則伊甸樂園,就是天堂;但事實上罪已進入世界,死又從罪而來(羅五12), 這個世界,只有等候救主耶穌基督救贖大計完成以後,天堂始能實現。主耶穌基督代死十架,救贖的恩功,乃有奇妙驚人的果效,不但改變人心,並且還要使萬物昭 蘇,天地更新。以賽亞先知說︰「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 的老者;……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賽六五1925) 詩篇九十六篇十節說︰「人在列邦中要說︰『耶和華作王,世界就堅定,不得動搖;他要按公正審判眾民。』」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當時他的聲音 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 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彼得後書三章八至十三節︰「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那日,天必大有響聲 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 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啟示錄二一15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
    上帝在創世之時,早有先見之明,早已預定拯救罪人的大計。有些學者,如但拿(James D. Dana) 等,反對譏評「預期的後果」(見上文)之說,不僅藐視上帝,且複違反常識。因為我們世人也知凡事要早為之計。例如,出門攜帶雨傘,結婚先備定婚戒指,訂定 保險計劃,……語雲︰「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凡事預則立。」難道全智全能的上帝竟會愚不及此麼?當無庸辯。聖經曉諭我們,因為始祖犯罪的結果,「受造 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021 
    「倘無痛苦,何必憐憫」(語本Martineau  ), 豈非「無病呻吟」,可證這個世界有痛苦煩惱,故「人皆有側隱之心」。「世界有邪惡,乃反證上帝的良善。」「如果說痛苦可用人的道義來收買,那就太便宜 了。」世界罪孽深重,人的自義,乃無濟於事,不能挽救。世界的痛苦與缺陷,乃是上帝愁眉的表徵,及其對罪惡的憂傷和警告。

二、上帝的智慧與自由意志
    一切有限創造的計劃,都不能完全解釋上帝無限的完善。上帝既是不變的,他對天地萬物,總必有他的計 劃;上帝既是完善的,他的計劃,也必是至善至美的。他既是全智的,他的計劃,決不會次好的,而必為最好的。他既是理性的,則他所作的計劃,決不會任意擅 專,必思慮周全。他的創造工作,並非出於不得已,但乃有確定性,他無限的智慧,必能善為施展其作為。他創造世界,外面沒有壓力,裡面亦無強迫;乃是自由 的,智慧的。
    上帝既是全知的,他所以要創造天地萬物,必有其理由。在他沒有創造宇宙萬物以前,他也是自足的;他的完善性並不需要創造一個宇宙,為他補充,他僅是有一個宇宙的計劃。複次,上帝既是理性的,是全知的,他必定把一切都考慮過,他所定的計劃,必是至善的。
    我們既信上帝是至聖至善的,又是全知全能的,所以應當樂觀,不可悲觀。但是我們不是那些天真的樂觀 論者,他們認為邪惡乃是良善不可或缺的情況,而且妄以為邪惡也是出於上帝直接的意志,所以應當樂天安命。但是我們的樂觀,並非如此。罪惡乃是有害的,毀壞 可憎的;但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由於他的大能,統御萬事,他能克製邪惡,且能以善勝惡,並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八28)。
    有些學者,誤以為樂觀論乃是叫上帝要受命運的控製。這乃是因為他們不知「確定性」(certainty)和「必然性」(necessity)兩者性質的不同;前者乃是有自由的;後者是不自由的,乃是宿命論(the doctrine of  necessity)。 複次,這種學說,乃是誤認上帝是專橫的,任性的。這個世界尚在發展上帝計劃的過程之中;但是凡是愛上帝的,他能叫萬事互相效力,使他們得益,而且還要朝著 至善進展。真的智慧,是至善的;否則便不是智慧。現在的缺陷,乃是由於有限的世人,力不從心。全能的上帝乃是深不可測,乃是無可限量的。上帝說︰「耶路撒 冷的居民和猶大人哪,請你們現今在我與我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什麼可作的呢?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倒結了野葡萄呢?」(賽五34
    無神的悲觀論者叔本華和哈德曼反對倫理的有神論的樂觀論,以為「人生唯在奮發努力,但是努力是痛苦 的,所以人生是痛苦的。」可是他們卻不知道「人生乃是有生氣的。世人的作為與事業,必有喜樂隨著他們,所以人生是快樂的。」叔氏為人冷酷無情,懦怯顧慮, 杞人憂天,卻複狂做自大。無怪其心中沒有平安,多愁悲觀。悲觀主義,乃是性情乖僻,目中無神的人自然的結果(苦果)。照叔本華和哈德曼的人生觀,人生在世 上根本便是大錯特錯,他們以為世人永遠解脫,唯有集體自殺,同歸於盡﹗學者批評叔氐人生觀的根本錯誤,便在以自我為中心,「任性自恣,患得患失,以是痛苦 煩惱,生趣索然。」
世之學者,或作天真的樂觀論,或作厭世的悲觀論,著書立說,汗牛充棟。其根本錯誤與癥結,便是在目中無神,不信上帝天地萬物的主宰,不 認識他的屬性,不知道他的智慧與意志,不知道他的至聖至善,全智全能。縱或有人「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 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他們不知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等難測,卻妄想作他的謀士(羅一一3334)。無論是消極的悲觀、天真的樂觀,過猶不及,都有偏差,實在誤盡蒼生──我們應起而爭辯(參猶3)。

三、上帝的啟示與基督
    上帝創世以及救贖,既然都是以基督做啟示者,我們要補救悲觀論的偏弊,應向他們提示曉諭以下各點︰
    1.認識上帝的超越性──現在世界的現狀不能完全顯明他的權能,他的聖潔或他的慈愛;天地萬物還在發展之中,我們也不能完全知道。因為「將來如何,還未顯明」(約壹三 2)。
    2.認識罪惡的由來──罪惡乃是世人的自由作為,世人的憂傷痛苦,都是世人犯罪自召的惡果,絕非上帝主動的作為。
    3.認識基督的救恩──主耶穌為我們代死十字架上,又差遣聖靈住在我們裡面,這乃明示因為始祖墮落。自古以來,世人犯罪悖逆,上帝的心為世人憂傷痛苦,並且犧牲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救世人脫離因著犯罪而受的各種苦難與禍害。
  4.認識現在的試煉與將來的審判──上帝已經準備除去神國羞辱的救法,藉著救主捨身流血的恩功,洗淨一切罪污,使我們因信稱義,與上帝和好,成為聖潔,「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猶24)。
    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乃確切證明上帝為世人的罪,所受的痛苦,乃遠較世人為深;主耶穌基督的審判複向我們指示,歷史上的惡人,不會一直成功,不能逃避審判。以賽亞先知一再警告︰「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賽四八22,五七21)中國的成語說︰「天網恢恢,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多行不義必自斃」﹗「違天者必有大咎﹗」(《左傳》)「作不善者,降之百殃﹗」(《書經》)
    歷史上的難題,只有在主耶穌基督裡面得到解答的秘鑰,以及人類歷史進展的保證。羅馬書三章二十五節 說︰「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八章三十二節︰「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 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希伯來書二章八至九節︰「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惟獨見……耶穌,……因為受死 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 憑據。」
    世俗的學者「如赫胥黎(Hux1ey)以為約伯記是一部悲觀論的名著」。又如史維德(Dean  Swift) 氏在他生辰,他每年必讀約伯記第三章「咒詛自己的生日。……『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這些悲觀主義者不知預定和揀選,並不是上帝的 專擅獨斷;他的智慧必慎選最好的計劃(見上文),並且命定救贖的大計,複用他的智慧僅僅容許最少的邪惡。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 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天地萬物,乃都在上帝的心裡,他不會忘記,並且照他的旨意,在他喜悅 的時候,把它們賜給萬人。」基督聖道,並非一種空想的樂觀論,而是一種正視罪惡的真實存在,而且要與之搏鬥,作為他歷史的使命;故非悲觀論,因為相信罪惡 並非不可征服的,而良善乃為世界的力量,亦為世界的目的。
    泛神論的樂觀論,認為宇宙萬物都是好的;基督教的「樂觀論」則「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八28)。「上帝是世人的安慰者、救助者,他以助人為快,救人為樂,這是神性的確徵,他的樂乃愈久愈深,直到樂花怒放,勃然震怒,甘願為世人受苦,為罪憂傷。」上帝犧牲的愛,又因對罪惡的痛恨,「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真理要明辨善惡,愛須分別神人;但愛又聯合神人,使神人和好。」「希臘在詩人荷馬、(Homer) 時代,有一種天真幼稚的樂觀主義,但這種樂觀主義,後來變成悲觀主義。這一個變動的原因,乃在他們漠視世界日趨敗壞的道德秩序。」希臘人和希伯來人乃有極 大的不同,其不同的原因,乃在希臘人沒有進步的盼望與理想,只是空談哲理。「耽迷肉慾,貪愛酒色的詩人,類都悲觀,無病呻吟,因為放縱情慾,過後即樂極生 悲,傷神害體。悲觀主義,也是斯多亞主義(Stoicism)的本質,因為他們既目中無神,不信上帝,對來生也無希望,悲觀乃必然的結果。一粒種子埋在地下,如不開花結實,是沒有生氣的。」「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上帝創造的世界,本來「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惜有限的世人,妄用其自由意志,才發生一切痛苦煩惱。但全知全能的上帝,能夠使痛苦鍛鍊心志,砥礪德行,造就品格,結果便令痛苦消除。
    語雲︰「壞的就是好的。」有一位美國傳道人,也作此語。如果以為人生是苦的,乃是一種錯覺。羅偉耳(James Russell Lowell)說︰「我涉世愈深,我愈加研究,我便愈對世人有信心,有好感。時代的情勢,不再令我驚恐,這好像一個母親戲弄他七歲的小孩一樣。因此我對上帝,心裡大有安慰。……」羅愛世氏(Royce)詮釋約伯記說︰「倘使你有痛苦,須知你的痛苦,就是上帝的痛苦;他不僅在外表上並且設身處地‧如同一體,有切膚之痛、不僅此也,他還在積極方面,要藉著痛苦(a)造就聖徒聖潔的品格;(b)闡揚福音的奧秘;(c)深知上帝的屬性;(d)增加屬天的祝福。
    尤有進者‧上帝為要顯明他對世人的大恩大愛,竟「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使我們對「生命之道」,可以「親眼看,……親手摸」(約壹一1)。 上帝藉著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向世人完全啟示出來。主耶穌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已,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 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 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二611)他又告訴我們︰「我……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約一四3),「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4

四、上帝的護理與救贖
    基督聖道,在本質上乃是一種超凡的慈愛和大能的計劃。上帝乃是高於世界,卻是又在世界。他雖「超乎眾人之上」,卻又「貫乎眾人之中」,並且「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他能把他自己顯現,但是因為他是超凡的,凡人卻茫然無知。「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他的蹤跡」,凡人卻是「難測﹗……難尋﹗」(羅一一33 
    但是上帝既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他必藉著他的護理(providence)和救贖,彰顯他絕對的主權與超越性。所以上帝和世界乃是絕對分殊的,不同的,他的主權乃高於世界。本章上文已加論及,泛神論者味於創造論,而倡「流出說」(Theory of Emanation)。他們妄以為世界乃是永恆的,是從上帝的本質流出來的,所以乃與上帝是絕對平等的,從而把上帝奚落成為一種沒有真神位格的力量。費希德(Fichte)甚至斥創造論乃是一種根本謬誤的假的形上學,以及假神學。黑格兒說︰「上帝把世界從他裡面放出來,發射出來,還要在靈裡面把世界收回來。」史脫勞(Strauss) 說︰「從思辨推理的觀點來看,三位一體與創造乃是相同的,僅為一物之兩面──其一是絕對的,其一是經驗的。」黑格兒說︰「慈愛乃為三一上帝另一種表現。愛 必有對方,所以愛必創造。」但是這所謂對方,乃僅上帝自己,並非對方,黑氏乃自相矛盾﹗多元論無啻是一種二神論,此乃降低神性獨一至尊的本質,而且自相矛 盾,使上帝失去他的位格,乃和泛神論異曲同工。
    所以為著糾正泛神論,我們須強調上帝的超凡性與超越性(transcendence),他乃「超乎眾人之上」(弗四6)。為著糾正超神論(Deism或稱自然神論),又須強調上帝的內在性(immanence),他乃「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並且闡明基督聖道的精義,以及上帝超凡的慈愛和大能的計劃與其護理救贖的恩功。

五、上帝的創造與安息
    (基督徒的安息日與猶太人的安息日)──出埃及記二十章八至十一節上帝十誠之四說︰「當記念安息 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於此可見安息日立重要與價值。 此乃記念並慶祝上帝創造之工及其位格、主權與超越性。記念安息日之重要性,可分三點來說︰
    1.守安息日乃是記念上帝創造之奇工,所當永矢咸遵的永遠的責任──守安息日的命令,乃遠在十誠之先,乃為上帝道德律的一部分。此乃於創世之時製定,無論何處,無論何時,人人都當謹守。
    創世記二章三節說︰「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我們 的安息,僅為上帝安息的「縮型」之表徵而已;況且上帝的工作和安息,乃是神聖的,我們的工作和安息,乃是世俗的,僅為模仿上帝。舊約裡面,在摩西法典之 前,已有守安息日的指示。例如︰創世記四章四節說︰「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世記八章十、十二節說︰ 「(挪亞)又等了七天,再把鴿子從方舟放出去。……他又等了七天,放出鴿子去,……」二十九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你為這個滿了七日,』……雅各就如此 行;滿了利亞的七日,……」。凡此可見在十誠之前,已守安息日。出埃及記十六章五、三十節︰「『到第六天,……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於是百姓第七天 安息了。」把日子以七天來分,這乃是在創世之時的原有的安息的製度,所以在摩西十誡第四章規定︰「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守安息日在亞述人的創世記裡也被承認。七乃是一個神聖的數目字,乃是從亞加底亞(Accadian) 先祖傳給閃族的,病人要用洗罪油在他身膏抹七次。現在考古學家在米所波大米發現石版上的日曆,寫的是每週七日,安息日在古巴比倫早已風行;在石版上,第七 日、第十四日、第二十一日、第二十八日,都稱安息日,並且加寫,「歇工的日子」,而其所用的字句,乃與摩西相同。這種限製,也和摩西法典一樣嚴格。這些製 度乃遠在亞加底亞時代即已製定,還在亞伯拉罕之前。考古學家又發現一塊石版,上面寫的乃是「心靈歇息的日子」。這乃是因為上帝裡面乃有一個永遠安息以及永 不止息的創造力的「活水的泉源」(耶二13),所以他吩咐我們一方面要遵守他安息的律法,一方面又要守工作的律法。
     2.主耶穌和門徒都未廢除安息日──摩西律法時代以後,雖已廢除守安息日的法令和規律,但同時卻 又宣告因為人性的需要,不可忘記安息日神聖的淵源,仍應謹守勿渝。在主耶穌基督裡面,並沒有把摩西法典每一點都廢除;我們雖不拘泥死的字句,但為著我們的 靈命與聖潔,仍應虔誠與敬拜,不可廢棄永生上帝的靈寫在我們心版上精義。(參閱林後三36)主耶穌基督雖「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二14)主耶穌並沒有把十誡每一條誡命都釘在他的十字架上。他並沒有宣稱要廢除安息日,也沒有被控破壞守安息日,他僅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28)猶太人的安息日乃像「新英蘭(New  Eng1and)的感恩節」,而不像「新英蘭的複活節」。尼希米記八章十二、十八節︰「眾民都去吃喝,也分給人,大大快樂,因為他們明白所教訓他們的話。……從頭一天,直到末一天,以斯拉每日念上帝的律法書。眾人守節七日,第八日照例有嚴肅會。」這乃表示安息日乃是快樂日。
    初期教父俄利根(Origen)說︰「離棄 猶太人的安息日的規律岩式,基督徒應當知道究應如何遵守安息日,在安息日,應該勿作一切世俗的事務。」主耶穌在安息日從麥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 穗來吃;又在安息日醫治一個枯乾一隻手的人,法利賽人要控告他犯了安息日,作了安息日不應作的事。但主耶穌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一二113)貝萊總主教(ArchbishopPaley)說︰「依余之見,保羅認為安息日乃是一種猶太人的儀式,基督徒沒有遵守的義務。新約聖經,並沒有指示我們,主日在崇拜聚會完畢以後,絕對不準作工。……」
    法國大政治家計佐氏(Francis P.G.Guizot)曾任國務總理,篤信基督聖道,在法國懷疑主義與無神主義猖獗之時,堅貞不移,有衛道精神。據他說,神學家加爾文,並不拘泥儀文,當日內瓦有一名劇出演之時,他不但參加,且展延他證道的時間,使會眾都能前往。當諾克斯(John Knox) 探訪加爾文時,發現他在主日遊戲。馬丁路德說︰「守安息日,乃是要使身體靈魂都得益;但倘使僅為守日而守,拘泥儀文之末,倘使根據猶大的傳統而守,則我便 要令你們作工,並且還要竭力斥責這種足以侵蝕基督教精神與自由的事。」甚至那些自由主義的與過激的作者,也認為安息日與社會國家,國計民生有益。例如愛默 生(R.W.Emerson)說︰「守安息日乃是我們文明的命脈」。孫納(Char1es  Sumner)氏說︰「倘使我們欲謀國家長洽久安,便應尊崇並且加強安息日,使其成為聖殿與堡壘。」何爾姆氏(O1iver Wendel Holmes)說︰「那製定安息日的人,便會愛護貧窮的人。
     3.安息日規定七分之一的時間作敬拜與休息──因為主耶穌基督的教訓,使徒們把安息日從第七日改為第一日,為著是記念主耶穌基督的複活,以及他完成上帝屬靈的創造。  希 伯來書四章四至九節說︰「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上帝就歇了他一切的工。』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 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這樣看來, 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
    4.從第七天的安息日改為第一天的安息日──這個重大的改變,乃是因為主耶穌基督的複活。馬太福音 第二十八章記了一件驚天動地,空前的大事,就是主耶穌基督的複活。「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 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 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複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複活 了,……』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耶穌 對他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太二八110)主耶穌在第一天的安息日和門徒相見,接著又在次一個星期日(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六節︰「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又在七個七日以後,聖靈降臨的主日,和門徒相見(徒二1)。於此,我們清楚看到,藉著主耶穌的教訓與實例,以及使徒們的承認與製訂,七日的第一日乃成為「主日」(啟一10),信徒便在這日經常不變的每週相聚敬拜。使徒行傳二十章七節明明記載︰「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一至二節說︰(……聖徒……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游西比斯(Eusebius  )在他的聖經評註中說︰「利未的條例既已廢止,道就藉著新約轉換改變安息的節日,使日出的主日,成為屬靈的與神聖的安息日。」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 在他的《辯道學》中說︰「在星期日那一天,凡住在城區,或鄉間的,都要相聚一堂,大家誦讀使徒們的實錄和先知們的寫作;星期日乃是我們共同聚會之日,因為 我們的救主耶穌乃是在這日從死裡複活,並向使徒和門徒顯現,教訓他們關於這些事。」這乃提示我們,主耶穌在他複活以後,升天以前,吩咐門徒使徒要守七日的 第一日︰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才被接上升」(徒一2)。
    5,基督徒的安息日乃為主耶穌複活之日──基上所述,基督徒的安息日,乃是記念主耶穌的複活,而猶太人的安息日乃是記念世界的創始。質言之,基督徒的安息日,乃為念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新創造。「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這樣上帝方始完成其大功。倘使我們僅僅守第七日而不守第一日的安息日,則我們乃僅是一個「屬土的」人,因為第七日上帝僅把天地萬物造齊了,「到第七日,上 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二23)但是倘使我們守七日的第一日,則我們乃是「屬天的」人,相信在主耶穌基督裡的,就是新造的人。保羅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四1011)歌羅西書二章十六至十七節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以往所守的乃是「影兒」,基督既已複活,基督徒不必再守舊的第七天的安息日。新約給我們啟示,當初 主耶穌的門徒乃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定為敬拜主的日子。安息日會妄稱,從禮拜六改為禮拜日,乃是天主教的主張,此乃和事實完全不符。初期的基督聖徒在主耶穌基 督複活以後,早已改在禮拜日敬拜上帝,那時根本還沒有天主教。
    自出埃及記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六節起一直到舊約的末了,照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吩咐,乃是以第七天為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以免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耶和華和以色列人「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出三一1317  ;申五15)。
    聖經教訓我們,舊的安息日已經在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消滅了歌羅西書二章十二至十七節說︰「你們既 受浸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複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複活上帝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上帝赦免了你們(我們)一切過犯, 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仗著十字架誇勝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 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此乃顯然可知,新約的聖徒,不必要守禮拜六的安息日,因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了。
    複有進者,新約裡面,重提十誡的時候,而其中關於「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那一條,則不再提及。
    但是安息日會的人以主耶穌守安息日的實例作為論據並護符,與我們爭辯;殊不知主耶穌乃為猶太人,他「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四 45)。他不但守猶太人的安息日,且受割禮並受浸。當約翰「想要攔住他」浸的時候,他說︰「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三1314 
    但從主耶穌基督複活以後,門徒「聚會擘餅」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徒二○7);捐錢奉獻,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林前一六2);主在七日的第一日複活(可一六9);向門徒顯現(可一六911  ;太二八1810  ;路二四34;約二○1923);使門徒受聖靈(約二○22);差遣他的門徒到普天下去傳福音(可一六915  ;約二○21)。凡此乃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主在拔摩島上向使徒約翰顯現,命他寫啟示錄,也是在主日(啟一920)。
    於此可見,猶太人守的安息日乃和基督徒的安息日不同︰前者乃紀念世界的創造,後者為記念在主耶穌基 督裡的新創造;前者為「影兒」,後者為形體,就是基督;一為「屬土的」,一為「屬天的」;主耶穌已在十字架上把律法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我們的字據撤去; 我們既因信與主同釘,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自不再受律法的捆綁。此皆主耶穌流血贖罪的恩功,倘使基督徒再守第七天(星期六)猶太人的安息,此乃辜負主 的救恩,無怪使徒保羅要向加拉太人大聲疾呼,說他們「應當被咒詛」﹗(加一9

不信創造的謬論

   宇宙萬有都是本於上帝,倚靠上帝,歸於上帝;他的智慧知識和判斷,以及蹤跡,人智實在難測難尋。世之學者,不信上帝的啟示,愚好自用,妄想作上帝的謀士,於是發生各種宇宙創造的謬論,請加分論︰

一、二元論(Dualism
    二元論乃有兩派,茲分論之︰
      1.第一派的概念──此派認為宇宙乃有兩種自有的本原(selfexistent  princip1es)︰ 一為上帝,一為物質。二者乃彼此不同,卻互相在永恆中並存;但是物質乃是沒有意識的,殘缺不全的,從屬上帝的,須為上帝所用。這乃是亞歷山大諾斯底哲學的 基本思想。他們企圖想把基督教和柏拉圖亞理斯多德的學說互相混淆,說明惡的存在,並想解決上帝「使無變為有」的難題。這派的代表人物一為第二世紀中葉埃及 神學家巴西理特(Basilides),一為第二世紀埃及哲學家華倫丁納(Va1entinus),他們都受印度哲學的迷惑,他們的二元論幾與泛神論沒有分別。近代學者約翰密勒(John Stuart  Mill)和洛柏春(Frederick  W. Robertson)也有二元論的思想。
    二元論乃想闡釋如何「一」(one)會變「多」;絕對會生相對,以及良善(good)裡面會有邪惡的道理。柏拉圖和亞理斯多德所要解答的真實問題,乃在解釋純粹的靈體(spiritual  existence)如何會變成不完全的事象;那絕對無限的,會在空間和時間裡面受限製。因此他們便把有限的被造物,認為不是上帝創造的,乃是永存的。亞歷山大的猶太人受了希臘文化的影響,想用二元論來解釋創造論。
    巴西理特與華倫丁納不但倡二元論,並且還深受遠自東方來的泛神論的影響。此即佛教的空無哲學。佛教否認有本體的存在,一切存在,實為「無常」,萬物的開始,就是朽壞的開始,生即是滅,始即是終。亞理斯多德和黑格兒,也講「純有」(pure being),就是「空無」(nothing)。亞歷山大哲學家既不信創造論,也不能不倡「空無」(void)與「渾沌」(abyss)之說。
     賴德福氏(Lightfoot)在《歌羅西書註釋》一書中說,諾斯底派的學說乃和早期的歌羅西異端以及更早的愛色尼派(Essenes)有關,他們有三種共同的特徵︰(1)在知識上的唯我獨尊,深閉固拒;(2)關於創造與邪惡的特別教義;(3) 禁慾主義(保羅在歌羅西書二章十六至二十三節已加嚴厲擊)。他們認為物質是邪惡的,足以使人與上帝分離;在神人之間另有一種居間物,作為敬拜的對象,藉刻 苦己身,以為可以脫離罪惡,潔淨身心。保羅在歌羅西書,指摘他們這種作法乃是捨本逐末,「其實在克製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的(西二23),唯一真正的中保和成聖者乃是基督。
    大多數諾斯底派學者的企圖,便是妄想把基督聖道變成一種「神智學」或「通靈教」(Theophany)。諾斯底主義便是要使希臘精神發揚起來,控製基督教社會。諾斯底主義的基本教義,便是以為宇宙乃是物質與屬靈的火星混合而成。照哈拿克(Hasnack)的看法,他們把猶大的撒都該人比作希臘的以彼古羅人;把法利賽人比作斯多亞人;把愛色尼人比作畢達哥拉斯人(Pythagorean)。法利賽人病在過於偏重上帝的超越性,以是上帝與世人之間必有天使,作為居間人。他們注重外表的禮儀行為,因是認為唯有外表服從的工作乃是最為有效之道,並以為耶穌卻另傳一種內心的宗教。
    「東方人空想,希臘人闡明,猶太人實行︰這三種思潮,在亞歷山大會合,遂使絕對的,不可思議的無所 不包的上帝和位格的,啟示的,神聖的,聖經裡的上帝互相調和起來。一方面有苦行派,視物質為不聖潔,應加滌除;一方面有放浪派,否認罪惡,不信有疾病,演 變成為現代的基督教科學派異端。」葛特耐氏(Kedney)則以永恆裡物質的環境,乃是上帝的神聖的榮耀,乃是永存的,上帝便用來創造宇宙萬物。照此說法,物質在創世以前乃是永存的,與上帝同在的。
    洛柏春(Robertson)在其《創世記講演集》中說︰「在創世以前,地是虛空混沌,……但是創世以後,萬物就井然有序。……上帝的創世工作,並未停止,仍是每日進展。世界萬物,就是表示上帝在工作。所謂『上帝歇了他一切的工作』,乃是一種形容的說法,不可實講。」
    關於「二元論」之說,有很多可議之處︰
    其一,萬事固有其起因,否則便不會發生;但若說沒有在永世裡先已存在之物,則絕不能造何物,那便謬誤。創造論,並不廢棄原因,因為上帝就是宇宙創造之因。馬敦生(Martensen)在其(教義神學》中說︰「上帝以無變有,創造世界,乃是上帝永遠可能的心意,亦為世界一切現存之物的根源。」劉維思氏(Lewes)說︰「世人因為以 無造有乃是不可思議,於是斷然拒絕;殊不知雖似不可能,但卻非不可深思,不可想像。」
    其二,二元論者以為若無先存之物,乃屬不可思議;殊不知他們的物質永存說,其物究從何來,也是同樣的不可思議。尤有進者,世人的智慧有限,但在我們的心志上,往往會有許多創新之見,則全知全能的上帝,乃更是可能,更無難成之事。
    其三,二元論乃違反上帝絕對主權的基本觀念,倘使上帝以外另有一個獨立於上帝旨意之外的本質,則上帝將非複獨一真神。
    其四,況且二元論者另一種本質乃為惡,則非僅有損上帝的主權,而且將令上帝成為萬惡之源,而非萬福之源。
    其五,二元論認為物質是惡的,則對道德的邪惡問題,便不能解答;倘為解答道德邪惡問題,把心靈視為物質,則二元論,便成為唯物主義。
    其六,照二元論的說法,物質乃是永存的,則上帝勢必只能用已成之物來創世,則上帝非複「造物主」(creator),因為物早已成在,上帝僅為一個「以物造物的主」(demiurge)。
    其七,二元論的物質永存說,乃是根本不合理的。因為倘使物質是永恆的,則必為無限的;因為它不能一 面無限,一面又是有限;但是兩個絕對的或兩個永恆的同時並存,乃是不可能的。只有絕對的和相對的可以並存,而絕對的與自有永有的卻只有一位。中國古語說︰ 「天無二日」;又說︰「天下烏乎定,定於一。」
    其八,照二元論的根本道理,宇宙間乃有兩大本質,一善一惡,則惡必永遠存在,善便不能得到最後的勝利,天地亦不能更新,人類便沒有新天新地,沒有永遠榮耀的盼望。
    以上乃講第一派的二元論,茲再講第二派的二元論。
    2.第二派的二元論,認為宇宙間乃有兩種敵對的永存的靈,一為惡,一為善。照這派的學說,物質並不是一種消極的,不完全的,乃是自有的本質,而且還充當一個有位格的邪惡的神(malignant  intel1igence)之積極的差役,為他工作,與善鬥爭。這乃是摩尼教派的思想。摩尼教(Manichaeism)乃是基督教與波斯教的混合物。照波斯祆教的教義,物質乃是潔淨的,乃由善靈(good being)所造,他們認為宇宙間乃有兩種永遠的敵對的靈。摩尼教主摩尼(Mani)認為物質僅為邪靈的俘虜。
    但照葛理克(Guericke)的《教會史》,摩尼教並不是與柏拉圖哲學的混合物,而和猶太教及天主教也無關係。相傳他曾游希臘,尤為傳聞之誤。哈拿克(Harnack)認為摩尼教乃是諾斯底主義和祆教(Parseeism)的混合物。但罕叔克(Herzog)則認為摩尼教乃為諾斯底主義的果子,極致與完成。諾斯底主義為教會的異端;但摩尼教則尤過之,乃是反教會的。
    有些研究祆教的學者說,馬士大(Ahura  Mazda)乃是創造宇宙的主。物質乃是他所造,既非與他為一物,也非從他所流出。在他的「神性」上,世界有兩大相對的,但並非敵對的勢力,名為「雙生」︰一是積極的,建設的;一是消極的,破壞的。祆教主說,這對「雙生」乃是「二靈」,這「二靈」一方面創造實體(the reality),一方面創造非實體(nonreality)。這「二靈」雖是「異曲」,卻是「同工」,並不衝突。其所以有衝突,乃是二者的後果,由於人類的自由作為,遂生「善」與「惡」。
    摩尼教乃是諾斯底主義,含有微乎其微的基督教義,想藉以魚目混珠,混淆真道;同時卻把祆教和古巴比 倫思想以及許多東方宗教哲學,儘量發揮彰大。質言之,摩尼教乃是外蒙基督教之名的東方二元論,已把基督聖道的真諦完全喪失,其最基本的特質,乃是一種絕對 的二元論︰兩個國度,一為光明,一為黑暗,始終敵對。
    第二派的批判──這一種二元論,顯然有可非議駁斥之處︰一則牴觸上帝屬性此說乃與上帝的獨一性,無所不能,最高主權,及其福澤,完全牴觸,不能相容。二則惡靈不能永存──邪惡之主(Prince of Evil惡 魔)乃在上帝統製之下。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說︰「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 的,又是為他造的。」以弗所書六章十二節說︰「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彼 得後書二章四節說︰「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啟示錄二十章二、三、十節說︰「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 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仍在硫磺的火湖裡,……他們必 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二、流出說(Emanation
    1,流出說的概念──此說認為宇宙與上帝,乃是有同樣的實質,乃為上帝繼續不斷流出來的結果。此乃敘利亞諾斯底派的見解。這派學說的企圖,乃是要將基督聖道,用東方的「神智學」(或「通靈教」Theophany)加以解釋。近世瑞典堡(Swedenborg)的學說,與此也有相似之處。瑞氐自稱曾經過一種非常神秘的方式,受上帝呼召,得到上帝特別的啟示,但其立說乖謬,甚至說世人便是上帝的「形相」form),著者已另著書斥之。
    2.流出說的批判──此說亦多可加駁斥之處︰其一,此說否認上帝的無限性與超越性,說上帝乃是進化 的,生長的,發展的,這無啻說上帝是有限的,不完善的,且把上帝和世界成為一體。一切可見的事物,成為飛馳的沒有意識的沒有位格的實體,上帝亦複如此,使 他等於名存實亡﹗其二,剝奪上帝的主權,以及他的自決權併除去他和世界的關係,對世界不能加以統治;同時又令世界人類失去了自由與德性。其三,此說以為人 的本質乃本於上帝,此乃有背上帝聖潔的本性,上帝對於世人道德的邪惡,必須負責。其四,此說既不信上帝有位格,且又把上帝與世界萬物視為一體,則其必然的 結果,便是泛神論。
     3.流出說的代表──代表流出說的學者,有安提阿的撒端黎納(Saturninus),艾特撒(Edessa)的巴第商(Bardesanes),亞述的泰西安(Tatian), 這乃都在第二世紀。他們把流出說,比作太陽發射其光輝,當其發射之時,愈是靠近,愈是輝耀,但愈離愈遠,光即隨之退逝,結果完全不見,漆黑一團。同樣的道 理,上帝的光輝造成屬靈的世界,但距離愈遠,光輝漸減,最後歸於熄滅,成為物質。所以流出說,乃大連上帝以無造有的真理,這種學說,勢將流為唯物論。宇宙 固述說上帝的榮耀,但卻不是上帝的流出。
    神學家謝特(Wm.Shedd)說︰「至聖至善與自有永有的上帝,乃是無限的,不是有限的;他創造世界,但不是世界,也非世界的一部分,他和世界乃是完全不同的。」諾斯底派都不信這個世界是上帝直接造成的,他們以為上帝是完全不可思議的,不可形容的。華倫丁納(Valentinus)認為上帝是不可側度的;巴西理特(Basilides) 認為上帝是無可名狀的。從這個超越的源頭不斷的流出各種屬靈的能力。從這個高級的屬靈世界降而為低級的物質世界,以後便漸漸衰落,離開生命之源,最後歸於 黑暗世界,那便是死亡,關在天國(光明世界)之外,落在混沌的深淵。從另一方面來看,照他們二元論的說法,這個黑暗世界又不斷的對光明國度積極的進攻。諾 斯底主義,分為兩派︰一為亞歷山大學派,一為敘利亞學派,他們從兩種不同的角度來解釋世界,一為西方的,一為東方的。一派很少二元論的成分,乃有泛神論的 意味,有柏拉圖的觀念──世界乃為一個無限的虛空混沌。另一派則富有二元論的色彩,乃和查拉都斯德良(Zarathustrian)的學說相似,世界乃有兩種本原,一為惡,一為善──一為阿理曼(Ahriman惡神)和亞黎拉(Ahrera善神,二者為雙生子)的國度;一為俄默士特(Ormuzd)的國度。照敘利亞學派之說,善惡乃互相對敵,彼此衝突。
    我們須知,二元論乃是一種企圖推翻上帝絕對創造的學說;二元論乃為講宇宙創始的學說,非講其結果。 亞歷山大的諾漸底主義是二元的;敘利亞的諾斯底主義的本質,則為流出說。後者認為物質乃由上帝流出,惡乃為善退化而成;世界離上帝而獨立,乃為以後的結 果,並非原有的事實。他們的學者,如上述的撒端黎納和巴第商等後來漸漸靠近摩尼教派;另有一些學者如泰西安和馬西安則傾向埃及的多元論,但都背離聖經的創 造論而倡流出說。
    如上所述,敘利亞學派比亞歷山大學派,乃是更有二元論的色彩,有些則醉心印度的泛神論,視物質世界 是虛空的,如幻影。另有一些則認為物質世界易受邪惡的侵蝕。撒端黎納和巴第商則把物質的惡與邪惡的性能結合起來,而以魔鬼乃是邪惡主要的本原。敘利亞的二 元論,認為世界有兩大本原,各自獨立,一為善,一則為惡。撒端黎納和巴第商都堅持此說,和埃及的諾斯底派柏拉圖的學說,互相抗衡。前者在邏輯上必然演變成 為摩尼教;後者則幾乎成為泛神論。
    馬西安對於惡的起源未加深究。他們以「帝滿祺」(demiurge為 「以物造物之主」,非至高絕對之真神。柏拉圖與諾斯底派用以指創造世界者),和他的國度乃是自始永存的。物質在本質上乃是惡的,所以馬氏乃為一個苦行派。 (馬氏和大多數的諾斯底派的人不同,認為「帝滿祺」〔「以物造物主」〕的存有)並不是依靠其他源頭而取得,他的不完全乃是因為離開至高因(high cause) 過於遙遠所至,但他又不採取邪惡的永恆性能之說;他也不講惡與善,僅講不完善與完善。他認為宇宙僅有三大本原,一為至高的上帝,二為「以物造物之主」,三 為永存的物質;後二者是不完全的,但並非一定邪惡。有些馬西安派的人,又加上邪靈,作為第四本原。從他的學說來看,馬西安在諾斯底派中的地位,乃是最小 的。
    流出說認為有些素質乃從上帝的本性所發出,上帝複把這些素質形成宇宙。但是物質卻並不是從這些素質 構成;而僅為上帝的作為。好比我們的身體,雖由許多肢體所構成;但僅為一個機體,須賴靈魂把他們維繫在一起。宇宙亦然。偉大的宇宙也須一個靈把它維繫,此 即上帝的大能、上帝的道。從諾斯底主義的歷史發展上,我們可看到流出說的偏弊。一則,失去了與上帝永遠的關係,因為有一部分上帝的實質分離出去以後,便離 開上帝而獨立;或則照巴西理特之說,往下墮落;或則照俄費底(Ophites)所講,甚且敵對上帝。二則,以後超神論(自然神論Deism)的學者,認為自然法乃是離開上帝而獨立的。
    密爾敦(John Milton)在他的《基督教義》一書中說,物質乃是從上帝所流出,在本質上並不是惡的,也不可能被消滅。有限的存在物乃是從上帝的本體所流出,但上帝對其中有生氣的生物已放鬆了對他們的控製,賦予他們自由意志,可以施展他們的作為,惟上帝不對他們所作的負責。陸宰(Lotze) 在其《宗教哲學)一書中說︰「創造必有上帝的意旨,流出卻為上帝本質自然流出的結果;一則出於意旨,一則由於自然,二者須加分辨。上帝創造的動機乃是慈 愛,因為愛,所以把他的聖潔傳給其他生靈。上帝創造每一個有限的生靈,應許把原來是他自己的思想,成為萬靈之思想。因為這個從他意旨而來的思想的轉移,遂 有世界的創造。」希伯來書一章二節aeon一詞,諾斯底派用來形容各種的流出,從而想把神人中間的鴻溝溝通,結果卻反而擴大。但是這一個神人之間的隔閡,卻在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找到了救法──「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三、進化論
    1.進化論的概念──進化論一義,須就各家之說,分別說明。其首用此語者,乃為柯舍納(Nicolaus Cusanus14011463)。 他說︰「線乃點之進化,此乃從數理而言。一般言之,乃指萬物之演化推進,乃自簡而繁,自低而高,自粗而精,自惡而善。然世人不察,惑於進化之美名,從而盲 從。進化論者雖未必不信上帝,然他們的學說,乃自相矛盾,不信上帝創造之說,此為萬物乃宇宙之內在潛熱發散與凝結而成,遂和唯物論異曲同工,又為無神論如 虎添翼,相得益彰,成為氾濫時代的狂瀾。請申論之。
    2.進化論的代表──世人雖都以達爾文為進化論的開祖,且把他與進化論並稱,其實拉馬克(Lamarck) 可說是他的先鋒。拉氏為法國自然主義者,他以為一切植物、動物,乃至人類,都是從簡單的胚種進化而來。他雖相信上帝,但上帝僅僅創造物質,以後他就不管; 我們的生命、各種生物和心智,乃是由無知無覺的物質及其能力發展而來。易言之,生命乃是自然發生的,不是從上帝來的。拉氏的學說,有三大要點︰(a)因為萬物的生存環境,不斷變遷,因此促動萬物有新的慾望與需要。(b)因為新的慾望,便發生新的行動,從而養成新的習慣。(c)這些新的行動和習慣,便發生新陳代謝的作用,使不用的器官漸漸消失,而產生各種新的器官。
    其次是達爾文,他在《物種原始論》一書中說︰「一切動植物,都是從一個原型(prototype)而來;一切有器官的生物,乃是從一個原始的型態(primordial form)遺傳下來。」易言之,不是上帝創造的。達氏的學說,可分四大要點︰(a)「遺傳說」,例如「有其父,必有其子」。(b)「變種說」,雖「有其父,必有其子」,但和他們的祖先總有若干不同。(c)「生存競爭說」,動植物生長是幾何級數的,因此養生之物,供不應求,故必競爭,始能生存。(d)「適者生存說」,由於自然淘汰,只有最優秀的始能生存,所謂「優勝劣敗」。
    其三為華勒斯(Alfred Runel Wal1ace)。華氏為英國自然哲學家,嘗赴南美印度,考求生物史的資料,蒐集標本,發明「自然淘汰說」,與達爾文不謀而合,因此達爾文始公佈其說,出版其書。
    其四為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1ey),氏亦為英國之自然哲學家,曾周遊新幾內亞與澳洲各地,考察海產動物,多所發明,倡進化論。
    其五為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斯氏不僅治生物學,對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均有著作。達爾文的進化論,僅限生物學;斯氏則把它與其他科學,綜合研究,加以發揚光大。
    其六為海克兒(Ernst  Heinrich  Haeckel),氏為德國生物學家,複將達爾文赫胥黎的學說,擴而大之,應用到宗教哲學方面。
    其七為羅曼納(George Q. Romanes),氏擁護進化論,並以之應用在發生心理學,自成一家。
    此外還有魏思曼(Weismann)、狄弗理(Devries)、孟特兒(Mendel),他們對於達爾文的遺傳學說,持有不同的意見。達爾文以為後天的特性(acquiredcharacteristics),能夠遺傳;惟魏思曼則反達氏之說,他經過精密考察,獲得充分的證據,證明後天的特性不能遺傳,其說頗得學者的擁護,此實對於達爾文的進化論一個重大的打擊。
    3.進化論的批判──進化論者號稱科學,仗科學之名,斥上帝創造論為迷信,其實並不科學。科學重客 觀事實,此說乃全憑主觀空想;科學重證據,此說乃為毫無證據的虛構,且遭真正科學家的駁斥,認為兒戲的假說。甚至進化論者自己也自相矛盾,駁斥修正。最後 進化論者自己及其開祖達爾文也根本悔悟。茲將神學家,科學家,進化論者對此說之批判,加以分述︰
   a)神學家的批判──其一為柏可富(L. Berkhof),他說︰達爾文從五種論據證明人類乃是從「類人猿」(anthropoid  ape)變成的,此即︰山人和高等動物結構相似論;(2)胚胎論;(3)不完全器官論(rudimentary organs);(4)血液論;(5)人類原始論。但這五個論據都不可靠。(1)、(2)兩說,據生物學家研究報告,人獸並無結構上的相似性(structura1 simi1arity),僅有發生學的相關性(genetic relationship)。(3)科學家並不認為所謂人類的退化器官乃是由動物而來。(4)最近化驗的結果,發現人獸之血乃有本質上的不同。(5)人從猿進化而來,至今沒有找到「闕失之環」(missing link)。他們化了許多心血找到了所謂「爪哇人」……等;照科學家鑑定,實在沒有價值;有些骨頭,到底是人的,還是獸的,根本沒有定論。除此以外,進化論者,還有更嚴重的難題,就是人獸更大的異點,即對人類的心靈以及他們的智慧、語文、良知和宗教,進化論者都不能作合理的解答。
    其二,神學家霍祺(Charles  Hodge)。他對於進化論的批判,計有四點︰(1)進化論把萬物之靈的人和小小蚊蟲出於同源,而且要經過幾百萬萬年的過程,此種學說,不侍智者,必以為妄,實為科學界之恥辱。無怪發表此說之時,科學界人士大為震怒,僅因世人惑於進化的美名,貿然盲從,故能風行一時。(2) 這種學說,乃是建立在一種絕對不可能的假設上面,便是把沒有生命的物質,當作能夠思想設計,好像無所不能,這不僅在事實上為絕不可能;在理智上,尤屬荒謬 絕倫。拉馬克說,上帝僅造物質;達爾文說,上帝僅造沒有理智的細胞,以後上帝便不管,便由那些沒有理智的細胞與物質,照著所謂自然體,施展它們創世的奇 工,使它們自動地變成植物、動物,乃至萬物之靈的人類。這乃等於說,一幅美麗的圖畫,一篇優美的文學作品,乃由一些顏色,一些墨水自己作成的,試問有誰相 信呢?(3)達爾文等雖非無神主義者,但是他們的想法說法,卻正和無神主義者異曲同工。因為照達爾 文的說法,上帝在幾百萬萬年以前,造了一些胚種,從此以後,上帝便不管宇宙萬物,這乃等於沒有上帝。他們把有神論者所相信的上帝心智奇妙的作為,都視為僅 系物質的原因,乃為自然界無數次湊巧的作為。達氏複反對聖經,上帝照他們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之說,在他所著的《人類的血統》(Descent of Man)一書中說,人乃是從猿猴演進而成的。達氏雖信上帝,但在著作上卻宣傳無神主義,實屬自相矛盾。(4)此種學說,乃為一種無可證驗的幻想,一切的生物,乃是一個原始的胚種,經過了五百萬萬年演進的過程而來;不但如此,甚至連人類的本能、智力、德性,都是從這同一個源頭,經過同一個歷程而來,這種學說,實在比印度的神話,更為虛玄,難以置信。
    (b)科學家的批判──進化論反對上帝創造說,斥為迷信,不合科學;殊不知當進化論於一八五九年發表之後,科學界便大為震怒。當時的博物學雜誌(Annuals & Maga- zinc of Natural Science),即刊有著名博物學家阿格錫(M. Agassiz)的論文,從科學的立場抨擊達爾文。一八六○年英國利物浦文哲協會(Literary and Philosophical Society),在他們的專刊中,特以此文發表;該刊之中,並有何霖湖博士(Dr. Collingwood)一文,擁護阿氏駁斥達爾文之論。倫敦大學解剖學教授吳德博士(Dr. Wood)在他所著的《人類始祖》(The Ancestry of Man)一書中說︰「他們用盡心計,所製的各種圖片,根本等於痴人說夢,實在沒有絲毫價值。」著名科學家佛蘭明氏(F1eming)說︰「那些稱猿猴為『人類堂兄弟表兄弟』或『人類的至親』的人,製了圖片,刊載雜誌,實為一種欺世惑眾的罪行。」史各脫博士(DrD. H. Scott)說︰「進化論在科學上毫無可靠事實。」佛萊希曼博士(Dr. Fleischmann of Erlangen)說︰「進化論乃為絕無事實可證的幻想。」季特博士(B. Kidd)說︰「進化論乃是一種駭人聽聞,愚不可及的假設。」
    班納氏(E. C .Payne)在其《上 帝創造的印記》一書中說︰「據進化論者說,幾百萬萬年以前,地上是沒有動植物的,只有一些在海裡像鰻魚一類的生物,在那個時候,根本就沒有骨頭這種東 西,……但進化論者又說,海洋裡的鮫魚過了幾百萬萬年以後,忽然心血來潮,要到江河裡去探險,孰知事有湊巧,結果到了鹽水湖裡,阻斷了到江河之路,而湖水 以後漸漸乾涸。這些鮫魚,要想在污泥裡跳動,就長出一些骨質的鰭來,結果就長出兩條腿,後來終於生出四條腿來。為著適應環境,呼吸系統也不得不改變,以致 又作新的打算和計劃,隨著固定的程序,從爬蟲類、鳥類、哺乳類,最後進化成人。這種欺哄小孩的胡說,等於痴人說夢,孰知那些神經正常的人,在所謂科學時 代,不但信以為真,且後大為鼓吹。」「其實若講進化,用不著那些進化論者替上帝設想,要費幾百萬萬年工夫。例如,一隻青蛙,起先僅為一個小卵,後成一條小 魚,以後便生兩前腿,再後又生兩後腿,最後掉去尾巴,成為青蛙,跳到岸上。又如一個雞蛋,變成一隻小雞;複如一條醜陋軟弱,艱於爬動的毛蟲,變成一隻美麗 而能飛翔的蝴蝶,不僅外形完全改變,其整個性能、生活方式,也徹底改變,而且不用幾百萬萬年,都只要幾天或幾星期的工夫,這乃是上帝創造的奇功。」「深哉 ﹗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一一33)用不到進化論者作 他的謀士。「而且上帝創造萬物,乃是『各從其類』,最後才照他的形像和樣式造人,人並非從動物演化而成。如果要照進化論者的說法,先從植物進化為魚,魚又 進化為爬蟲,爬蟲進化為鳥,鳥進化為人,試問為什麼此種進化忽然停頓?」在美國某著名博物院裡陳列著一個有名的「猿人」,說「萬物之靈的人,乃為獸類的後 裔,這誠為科學的恥辱,也是人類智慧的恥辱」﹗
    美國德州科學館(Texas  Science  Academy)商特博士(DrD. E. Sander)對人和禽獸根本不同,提出十二個特點,認為進化論乃有十二個難關。第一關是數學。奏雅各爵士(Sir James Jean)在其名著《奧秘的宇宙)(The Myse- rious  Universe)一書中說,上帝乃為大數學家。貝爾氏(Eric  T.   Bell)在其《人類與數學》(MenMathematics)一書中說,人類有其數學的天性,即在古代,人類已知天文,明地理,能造曆法,建宮殿。但禽獸至今不通數學。此為人獸根本不同的第一關。第二關是語文。芝加哥大學米特教授(George H. Mead) 說︰語文為人之所以為人的特徵,亦為人獸不同之分界。其他動物,雖鸚鵡能夠學語,鴿子能唧咕通情,猴子能彼此「談天」,但並無精確語文,尤不能吟詩作文, 著書立說。語言文字,乃為上帝賦予人類之特殊恩賜,亦為通上帝(祈禱)之媒介。主耶穌為上帝之「道」,吾人當運用此天賦,「以文載道」,以口傳道,向上帝 讚美,感恩祈禱;若倡進化論,以文否認上帝創造,以口褻瀆真神,乃是忘恩負義,大逆不道。第三關乃為發明,鳥僅能作巢,狐狸僅能作洞,但並不能改進居處, 更不能創造發明。猴子可加訓練,使能騎自行車,卻不能造車,不能開工廠,設實驗室。人乃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上帝為創造天地萬物的主;上帝命令人「治理這 地」,管理萬物(創一2628),所以人有智慧,能創造發明,改進其生活方式。第四關是關於人體的結構,上帝「從一本造出萬族」(徒一七26),「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林前一五39)人獸之間,不能輸血。主耶穌降世,乃「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 第五關是人類的形像,人乃是照上帝的形像和樣式造的,倘使人的腳像牛的蹄,人的膀臂像鳥的腿,人的口鼻像豬的口鼻,則便不倫不類,不能表現上帝的智慧、能 力和慈愛。第六關是德性,禽獸無道德律,無所謂犯罪行義的道德觀念。但人能為非作惡,犯法倡亂;亦能悲天憫人,救苦濟難。有彼得與保羅,亦有賣主的猶大。 人有自然律,亦有道德律;如違道德律,則必墮落痛苦;但禽獸只有自然律,而無道德律。例如犬雖能守夜,對主人忠心,但此乃由於自然律,而非道德律。第七關 是良心,此乃上帝從人心中的呼聲,人受良心責備,能在上帝面前認罪痛悔。一個印第安人,雖無高度文化,卻能形容其良心不安時的情態,好像一片三角玻璃刺透 其心。但禽獸並無良心責備,不能祈禱認罪。第八關是功罪影響,人的品性作為,對於社會國家,天下後世,為禍為福,乃有重大影響。人可作罪的奴僕,亦可為義 的器具(羅六1317)。但禽獸的生活,則無社會和歷史的影響。第九關是靈性,禽獸不能得罪上帝,不能向其傳道︰但人聽了福音,便能認罪悔改,皈依救主。第十關是重生。人悔改得救以後,便能重生,成為新造的人,舊事已過,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林後五7); 一個為非作惡的盜匪,能夠成為敬虔的聖徒。第十一關是複活,此乃上帝對人特別的應許,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禽獸與主的救贖工作,主的複活,沒有關 係,因為沒有靈命,也無複活的應許。但人乃是天上的國民,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便和「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到救主再來的時候,其卑賤的身體, 便要改變形狀,和他榮耀的身體相似;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和主永遠同在 (弗二6;腓三2021  ;帖前四1617)。第十二關是永生。禽獸既沒有靈命,不能重生,沒有複活的應許,所以沒有來生和永生的盼望。但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主耶穌「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10)救主再臨之時,「死人要複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一五5253)。那時我們在新天新地,上帝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一17
    茲再引上文所提的阿格錫的話,以代表科學家反進化論意見之一斑。阿氐乃是一位最負時望的生物學家, 對於博物學複有劃時代的創見和貢獻。他有一次在哈佛大學比較動物學博物館講演,公開反對進化論,說︰「從古生物的研究中,可以證明那種從下等動物演進為高 等動物的學說(按︰即進化論),乃是一種違反自然,毫無根據的謬論。」(從動物生活各種不同的現象中,仍可發覺其有一致的地方,這便可證明上帝造物乃有一 個整個的同一的計劃。)「我們的世界,決不是各種無意識、有機物的力量造成的結果,而乃是一位有意識、全智全能的上帝的傑作。」阿氏又在《博物學研究法》 一書中說︰「我覺得一般博物學家,乃都在追逐一個幽靈,要想用進化論的觀點,從動物世界中(一種唯物論的等級的發展)來解決人類創造問題。他們想用這種簡 單的方法,輕易解決人類根源的奧秘問題,無疑的乃屬幼稚可哂,又證人類知識之貧乏可憐。從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作為之偉大奇妙來看,他的智慧,決不會像人那樣 幼稚,僅僅把猴子變成人類。何況這種唯物幼稚的解釋,和自然演進的道理,乃是根本牴觸的,和胚胎學、古生物學的事實,是絕對不符的。在胚胎學裡,絕對沒有 一個事實可以證明進化論是合理無誤的;猿猴之不能演變為人,正如古代煉金術者,不能把下級金屬變成金子一樣。「各從其類」(創一2125),乃是上帝創造的計劃;人類僅能生養;但物種的由來,則為上帝的創造。
   c)進化論者自我的批判與最後的悔悟──進 化論既在科學上有其偏差,所以進化論者自己也常常自我批判,不斷加以修正。例如一八六四年斯賓塞修改拉馬克的學說,提倡一種「微芽說」;以後魏思曼又提倡 「生殖細胞淘汰說」,又把拉馬克,斯賓塞之學說,完全否認。到了二十世紀,遺傳學興起,進化論又遭到一個打擊;雖狄弗裡修正了達爾文之說,仍是遇到嚴重的 困難。魏思曼學說,雖曾獲學者的擁護,後來被摩根學派取而代之,可證進化論者乃是立說紛紜,莫衷一是。所以有些進化論者,深感不能自圓其說,不能不廢然而 返,承認上帝的大能,及其創造的智慧。
    例如斯賓塞不能不承認萬物乃是一種不可思議的無限大能所產生,此必為上帝的大能。華勒斯也反達爾文之自然淘汰說,謂在人心以外,人心之上,必有一位超乎自然和宇宙的本體,此即上帝,遂放棄他的無神主義。赫胥黎對達爾文的書產生反感,說它是對「目的論」(Te1eo1ogy)的致命打擊﹗海克兒本為無神唯物進化論者,亦承認進化論之謬妄。熱烈擁護進化論的羅曼納,且於逝世之前,皈依基督。
    最後達爾文自己也悔改。達氏為研究人類根源和發展問題,曾赴南美,發現該處有一種土人,身材矮小, 簡直和一般動物無異,且與禽獸為伍,環境惡劣,而且體格都不健全,腦力則和發育不正常的低能兒童一樣;因此加以徹底研究,認為這種幾如禽獸的人,必須經過 無數悠久年代的教訓和訓練,始能達到一般文明人的水準。孰知僅隔數年,達氏重遊南美,發現這些土人,已經大大進步,使他大為驚奇。這些原與禽獸為伍的土 人,不僅衣冠楚楚,且能讀書寫字,他們不但有學校,而且還有教堂,已經達到他所想像的文明人的水準,並不需要無數悠久的年代,始悟他當初估計的錯誤。而其 錯誤的原因,乃在忽略了一個重大的因素,便是上帝。因為從他上次離開南美之後,便有傳道人前往宣揚福音,經上帝聖靈大能的感化,使這些他所視為與禽獸為伍 的人,已經成為「新造的人」(林後五17)。這絕非他的「自然淘汰說」所能予以解釋。
    世人假達爾文之名,提倡進化論;殊不知達氏到了晚年,深悔其早年所著的書,實都謬妄,恨不得收回他的著作。在他臨終之前,常在病榻讀經,並時喃哺自語曰︰「聖潔的上帝」、「偉大的上帝」、「無比的救主」。據當時看顧達氏的何伯夫人(Lady  Hope)所作的見證說︰「達氏臨終之前,異常悔恨,自承其所倡之進化論,乃為年少無知的時候之懸測與空想,萬不料他的書竟成燎原之火,滔滔世人,竟把它當作宗教﹗」

四、永世創造說(creation from eternity
    1.永世創造說的概念──此說以為創造乃是上帝在永世裡早已完成之工。此說乃由俄利根所首倡,繼而倡導者有馬敦生(Martensen)、馬丁紐(Martineau)、凱約翰(John Caird)、拿愛德(Knight),和佛萊特雷(Pfleiderer)等。他們從上帝的全能性,他的無限性,他的不變性,以及他的慈愛立論,認為上帝是不能不創造的。
    俄利很認為上帝從永世裡就創造屬靈世界。馬敦生甚至引格言說︰「沒有世界,便不是上帝。」上帝為滿足他的慾望,必創造世界。……他不能不使他成為萬靈之父。這些說法,無啻把一位無所不能,無所不知,萬物所本所靠所歸的上帝(羅一一36),反而要依靠世界。
    希臘哲人畢達哥拉斯認為自然界與自然法都是永恆的。馬丁紐以為世界的創造乃為一種永恆的過程,乃為 上帝自我分離,使這個世界可以含在他裡面。拿愛德把上帝描寫得孤獨可憐,所以不能不創造並再創造,使他可以脫離這孤獨的苦境。此種學說,不但違反聖經,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一1)的真理,且尤奚落上帝的地位與尊嚴。爰將上帝的全能性,無限性,不變性以及他的慈愛各點,分別論衡。
    2.永世創造說的批判──倡此說者,以上帝的全能性,無限性,不變性和慈愛,作為他們立論的根據,以為萬無一失,理由充足,有恃無恐,其實乃似是而非。茲就他們的論據,依次加以批判︰
  a)上帝的全能性非永世創造說的論據──上帝的全能,乃僅指他創造的權能而言。惟「權能」與「作為」,並非一物;因此不能以為上帝的全能即含有實際創造世界之意。尤有進者,創造在本質上乃為一事之開始;而開始必有時間,而永世並非時間。故「永世創造」乃為自相矛盾之詞(a contra- diction in terms)。
    此說之誤,乃在其謬解永世的真義,誤以為永世即時間之延長,乃為無窮之既往,無始之時間。永世,實乃超乎時間的法則,乃為上帝的屬性。永世並非無限的時間,亦非無始的時間;永世既非現在,亦非既往,永世創造說,乃是一種悖理謬妄之見。我們須將永世創造(creation  in ternity)與繼續創造(continuous  creation)二義加以判別,後者乃為護理,並非創造。創造不能在永世裡,因為「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一1)起初乃指時間,惟在永世之前,並無時間。
    創世記一章一節曉諭我們,可以使我們除去五種謬妄的空想︰(1)以為只有非創造的物質,(2)以為上帝與被造物並無分別,(3)以為創造乃是沒有起初的一連串的作為,(4)以為沒有真實的世界,(4)以為上帝和萬物的起源是無法知道的。感謝天父,他用話語的啟示,藉著聖經,使我們不被「虛空的妄言,……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西二8)所迷惑,聖經開宗明義即曉諭我們︰「起初(時間,非永世)上帝創造天地。」
   (b)上帝的無限性非永世創造說的論據──上帝雖不受時間法則所限製(timeless),但這並非說創造不受時間法則的限製。因為永世創造乃是無法想像的事,時間必有「起初」,必有開端;宇宙和時間乃是並存的,所以創造不可能自從永世。
    猶大書二十五節說︰「從萬古以前」,乃暗指時間乃有一個開端,一個「起初」(創一1);以弗所書一章四節說︰「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則更清楚指示我們,創造也有一個開端。「創造不是無限的。一個完全的創造,不僅有其萬殊性(multiplicity),也有其統一性(unity)。宇宙乃是一個有機體,一個有機體必有其固定數目的分部,否則便不成其為健全的機體。」「同理,宇宙並非無限的,一個沒有限量數目分部的宇宙,乃是不可能,不可思議的。」「凡有目標或目的之事必有其開端,從目的論來說,歷史乃有創造的意義。」
    陸宰(Lotze)說︰「從世界的存在及其內容來說,乃是完全要依靠上帝的意旨,並非不知不覺的自然的發展。」「創造,乃是世界要永遠依靠上帝。……天地萬物乃為心靈的表面化。萬物的存在,乃為上帝作為的形式,它們本身並沒有存在。」
    (c)上帝的不變性非永世創造說的論據──上帝的不變性無需永遠的創造,而只需一個永遠的計劃。因為如需永遠的創造,便要否定神蹟奇事,道成肉身,重生得救的可能性。
    我們須將意念與計劃,計劃與執行,加以辨別,因為還有許多上帝的計劃,尚未執行。上帝對於執行的開 始以及執行的繼續,都是一樣容易的。但是所謂執行的開始,就是創造。積極發動的意志,乃是創造的一個要素。上帝意志,並非一直積極發動的。例如,他有意志 要差遣他的獨生子降世救人,但須「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 同理,我們既可追索主耶穌基督在世上生命的開始,也便可以追索宇宙生命的開始。那些主張永世創造說的學者,把創世記一章一節「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和約翰福 音一章一節︰「太初有道」,都以為是「永世」;其實「起初」和「太初」,二者都無「永世」的意義。上帝要創造世界,要差遣他的兒子降世,都有他的時間。
    (d)上帝的慈愛也非永世創造說的論據──創造乃是有限的,不能滿足上帝無限的愛。況且上帝愛在永世裡就有一個遠比創造世界無限高超的愛,那便是他自己的愛子。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1520)正統神學之父阿太那修(Athanasius)稱上帝是造物主,不是工匠。他這樣說,乃是意指,上帝乃是內在的,遍在宇宙的,並非超絕的理神論(Deism)。 當我們明白了悟上帝藉著主耶穌基督啟示他自己,則我們便不會再以為上帝因著創世便永遠滿足了他的愛。上帝在執行計劃以前,已先有計劃;他在創世以前,已有 其天命。上帝對宇宙神聖的意念,在創造宇宙的意念實現以前,乃早已存在。他在創世以前,已經早有藉著基督救世的心意。以弗所書一章四節說︰「上帝從創立世 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複次,永世創造說,乃不合上帝的獨立性與上帝有位格的道理。上帝的權能與慈愛既是無限 的,則上帝的創造,在外延的範圍上,必定是無限的;在時間的持續上,必定是永遠的,倘使一位上帝要依靠外在的創造,則將失去他的自由和權能。一位上帝,若 必與外在宇宙有依存的關係,倘使他的本質異於宇宙,則便成為「二元論」;倘使他的實質同於宇宙,則便成為泛神論。
基督聖道沒有泛神論的缺點,上帝並非等於宇宙,但卻有宇宙的豐富。上帝不依靠宇宙,但宇宙萬物卻要依靠上帝(羅一一36)。從另一方面看,基督聖道,使那種虛玄的自然神論(或超神論、理神論Deism)成為合理的有神論(或一神論Theism)。複可解釋怎樣上帝會在時間裡成為造物主──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因為上帝永恆的本性,他要產生,要交契,要生活;易言之,上帝乃是永活的,獨立的,自足的,因為他是三位一體的。永世創造說,乃是神體一位論(Unitarianism,或作唯一神教),在邏輯上必然的結論。堅信三位一體論的,便能透徹看到這些謬論,而不被所惑。斯多亞派的一元論(Stoic monism),以為這個世界乃是上帝自我發展而成的,這種學說,便根本沒有一個「起初」的觀念,只有一個不斷變異的程序,這乃是宇宙論(Cosmology),只解釋世界是什麼,而非講世界的起源(cosmogony)。

五、自然發生說(Spontaneous generation
    1.自然發生說的概念──此說認為創造乃僅為一種自然的過程,至今仍在進展。物質本身便有這種力量,在適當情況之下,物質會發生一種新的機能,發展成為有機的形態。倡此說者有歐文(Owen)和巴西安(Bastian)。
    2,自然發生說的批判︰
     (a)此說乃憑空虛構的假設──此說不但沒有事實可證明,而且事實反證明其謬妄。經過了許多實驗,至今並未發現無機物會變成有生命的有機物。歐文自己也承認從未自然發生過有任何新的植物或動物。
     赫胥黎說︰「直到如今在世界上一切所有的記錄之中,從未看到有一個影子或可信的證據,有自然發生之物。」弗靈德(Flint)說,從純正哲學的眼光來看,幾乎在所有近代生理學的著作裡面,絕無有所謂自然發生的事。
     (b)此說實並無堅強的論據──基上所論,此說反對創造論的說法,乃絲毫無從證實。沒有生命的物質,如何會能有生氣,此說實在無法提供任何說明。只有從聖經,我們始能知道萬物所由生的設計者(contriver)與創造者(originator),以及萬物的法則。此說僅見其果,不明其因;徒騖虛表,不窮其本,萬物並非「自然發生」,其所以會「發生」,必先有所放在裡面的才能使然。經雲︰「天地的主,……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28)又說︰「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一一36
    進化論者首當承認,必先有一種安排運行,進化才有可能。「假如不信上帝『使無變為有』的創造的奇 功,則更難相信有進化的可能。」進化論乃是一種想從一種完全理想主義的假定,企圖想瞭解宇宙。但是要有一個合理的秩序,必先有一位合理的上帝;在自我意識 裡面,必有一位無限的上帝,所謂進化,乃是上帝自己生命的彰顯。上帝先使地「發生……結果子的樹木,……果子都包著核。」(創一1112)必先有樹,才有果子,才有根。要有雞蛋,必先有母雞。此乃不待智者而自明之理。「自然發生說」的學者,不信萬物所本,萬物所依,萬物所歸的上帝,侈談「自然發生說」,無怪其不能自圓其說,不能提出堅強的論據,使人心悅誠服。
    (c)此說須賴創造論來說明──創造可分兩面來看,一為原有的,絕對的,直接的創造,二為間接的衍生的創造;但後者乃是將最初所創造的物與力加以發展,且複須賴創造者當初所造的物與力,否則便無從發展。所以這種發展,並非「自然發生」,聖經裡也沒有這種道理。
   「自然發生說」,乃否認上帝的自由意志,和他的超越性與位格,這種學說,勢必成為泛神論。達爾文的進 化論以自然力代替上帝,目中無神;殊不知進化與引力,都是上帝權能的運行。所謂「自然發生」實乃上帝創造生命的一種方式與作為。關於萬物的開始,科學完全 茫然。宇宙乃是一個生命,並非機械結構;我們不能用機械主義來認識上帝。斯賓塞想用物質來解釋心靈,乃是不可能的事。不用目的論的因素,徒講自然淘汰,不 僅毫無意義,且尤悖情害理。「自然發生說」,乃是一種虛構,無論在倫理學、心理學、與生物學上都不能成立。「緣木不能求魚」,我們不能從不道德求道德,也 不能從無意識求意識,不能從石塊求生命。所以「自然發生」說,乃為「虛空的妄言」(西二8)。

護理論的意義

一、護理論的概念

    基督教的有神論,一方面反對超神論,因其使上帝和宇宙分離;一方面反對泛神論,因其使上帝和宇宙混淆。因此在講了上帝創造論以後,須立刻接著講護理論,藉 以正確闡釋聖經裡面有關上帝和宇宙關係的道理。聖經裡面雖無「護理」(providence)一詞,但護理論乃是合乎聖經的著名的基督教教義。護理一詞在 拉丁文為Povidentia,乃相當於希臘文的Pronoij,乃都含有先見(foresight)之意,但以後又將此意,漸漸加以修改,含有別的意 義。先見一詞,一方面有將來計劃之意;一方面又有切實執行此計劃之意。因是護理乃為達成上帝統治的目的以及保持管理萬民的作為。土爾丁氏 (Turretin)認為護理乃有三種意義,一為預知(foreknowledge),二為預定(foreordination),三為上帝天命有效的施 行。現在大都採用其第三點。

二、護理論的析義

    護理乃是上帝為求實現他所創造的物質世界和道德世界之原有計劃繼續不斷的作為。
    創造論乃為解釋宇宙的存在;保持論(Preservation  )乃為解釋宇宙的持續;護理論乃為解釋宇宙的進展。
    茲本此義,加以分析︰
    1.護理一詞,不能僅從語源上講,此詞雖有預知先見之意,但複有高瞻遠矚,參通一切歷史事變之意。
    2.護理須與保持,加以分辨;保持僅有維持萬物存在與權能之意;護理則有切實愛護管製之意。
    3.上帝原有的計劃,乃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包的,則護理工作,在實施他計劃之時,也必無所不知,無所不包,無論對於個人,對於重體,都要加以愛護,鉅細勿遺,甚至「(我)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一○30)。
    4.關於世人善行方面,上帝的護理工作,便是為世人安排其出生、家世、環境,使其有順從的心志,隨著聖靈的引導,遵行上帝的道。
    5.對於世人的惡行,則護理絕不惹動其行惡,卻必加以防阻,指導;雖或容忍,卻加限製。
    6.主耶穌基督乃為上帝唯一的啟示者,又為上帝每一作為的媒介,所以護理實乃為主耶穌基督的事工。哥林多前書八章六節說︰「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 父,……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約翰福音五章十七節主耶穌親自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實際 上乃是主耶穌基督在作護理工作。
    關於上帝護理工作一切的問題,我們唯有仰體主耶穌為世人的罪受苦,向世人啟示上帝,始解開我們的心竅,徹底了悟。一切世界的歷史,乃是主耶穌基督的聖潔與 慈愛的逐步顯明;我們唯有仰望他的十字聖架,才能得著解開宇宙奧秘的秘鑰。我們唯有從十字架,才能真正相信上帝的愛統治一切,「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 的人得益處」(羅八25)。

護理論的歷史

一、初期教會的護理論

    為著護理論,教會自始即攻擊以彼古羅派的機會說和斯多亞派的宿命論。那時神學家的立場,都堅信上帝保持並統治世界。可是以後沒有時常維持同樣絕對堅定的上 帝統治萬事的信念。護理論的歷史,大體上都是循預定論的路線。最初的教父對於這個問題,並未表示明確的意見。惟奧古斯丁登高一呼,起而反對這兩派的機會說 和宿命論,強調世上萬事,都由全能全知和慈愛的上帝的旨意在保持與統治。奧氏對於護理論絲毫不予保留,不稍遷就,上帝對於世上的事,或善或惡,都要加以維 護掌管。當他為次因的真實性杭辯的時候,奧氏一方面護衛上帝的聖潔,一方面主張世人的責任。

二、中古時代的護理論

    在中古時代很少有對於護理論發生爭辯的事;那時奧古斯丁的思想,盛極一時。但這並非說那時絕對沒有不同的意見。例如,那時的伯拉糾異端 (Pe1agianism)便妄以為上帝的護理,乃僅涉自然世界,對於人類的倫理道德的生活,則並不過問︰半伯拉糾主義(Semi- Pe1agianism)雖不如前者的強烈,卻也是異曲同工。有些經院主義(或煩瑣哲學)的學者,認為上帝的保持(conservation)乃為上帝創 造工作的延續;但有些則認為兩者乃顯然有別。阿奎那氏(Thomas Aquinas)雖仍隨從奧古斯丁之說,相信上帝的旨意是純善的,乃在保持與統治萬物;但是鄧司各脫(Duns Scotus)以及唯名論(Nominalism或稱名目論)者,如比耳(Biel)和渥肯(Occam)之流,則以為萬事乃由上帝的旨意任意左右,這種 思想實為機會說的厲階,容俟下文,再加申論。

三、改教前後的護理論

    一般而論,改教者(reformer)在細節上雖有程度上的差異,大部贊成奧古斯丁的護理論。路德相信上帝一般的護理,但不如加爾文之重視上帝的保持和對世界的統治。質言之,路德的護理論,主要的乃偏重救贖。
    蘇西尼派(Socinians)和阿敏念派(Arminians),二者雖於程度上有分別,乃都重視世人獨立的權能與主動開創的作為,因此限製上帝護理的工作,以免上帝管製世人的生活。事實上他們乃剝奪了上帝統治世界之權,而把這權放在世人手中。
    到了十八世紀,超神論(或稱自然神論)大為猖獗,認為上帝創世工作完成以後,便自動退出世界,不管世事。還有泛神論,把上帝和世界,視為一體,認為創造與護理沒有分別,因此否認次因(second cause)的實底。
    超神論表面上雖似已成過時的思想,但事實上這個學說仍藉著自然科學迷惑人心,以為這個世界乃受自然法嚴格的管製。於是新神學,本其泛神的觀念,偏重上帝的內在性,無視他的超凡性,簡直排斥上帝的護理論﹗

護理論的根據-1

甲  聖經的根據

    關於這個問題,須從兩方面看︰其一,關於一般者;其二,關於自由作為者,茲分論之︰

A.  關於一般世事者

一、關於宇宙萬事者
    詩篇一百零三篇十九節說︰「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他的權柄統管萬有。」但以理書四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說︰「活到永遠的上帝。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 到萬代。……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旨意行事。」以弗所書一章十一節說︰「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 他旨意所預定的。」
二、關於物質世界者
    約伯記三十七章五、十二節︰「上帝發出奇妙的雷聲;他行大事,我們不能測透。……這雲,是藉他的指引,遊行旋轉,得以在全地面上行他一切所吩咐的。」詩篇 一百零四篇十四節說︰「他使草生長,給六畜吃;使菜蔬髮長,供給人用,使人從地裡能得食物。」一百三十五篇六節說︰「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 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馬太福音五章四十五節、六章三十節說︰「天父……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野地裡的 草,……上帝還給他這樣的妝飾」。
三、關於飛禽走獸者
    詩篇一百零四篇二十一至二十八節︰「少壯獅子吼叫,要抓食,向上帝尋求食物。……無數的動物,大小活物都有。……都仰望你按時給它食物。你給它們,它們便 拾起來;你張手,它們飽得美食。」馬太福音六章二十六節,十章二十九節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 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兩個麻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四、關於國家興亡者
    約伯記十二章二十三節︰「他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他使邦國開廣而又擄去。」但以理書二章二十一、四十四節︰「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當列王在 位的時候,天上的上帝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詩篇二十二篇二十七至二十八節,三十三篇八至十二節,六十六篇 七節︰「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他;列國的萬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為國權是耶和華的,他是管理萬國的。」「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願世上的 居民,都懼怕他。因為……耶和華使列國的籌算歸於無有,使眾民的思念無有功效。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以耶和華為上帝的,那國是有 福的﹗」「他用權能治理萬民,直到永遠;他的眼睛鑑察列邦,悖逆的人不可自高。」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四、二十六節︰「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天地 的主,……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五、關於世人出身與際遇
    撒母耳記上十六章一節︰「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裡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 定一個作王的。』」詩篇一百三十九篇十六節︰「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以賽亞書四十五章 五節︰「你雖不認識我,我必給你束腰。」耶利米書一章四至五節︰「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 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加拉太書一章十五至十六節︰「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上帝,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博在外 邦人中」。
六、關於世人一生的成敗
    詩篇七十五篇六至七節︰「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也非從南而來。唯有上帝斷定;他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路加福音一章五十二節︰「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七、關於似乎微不足道之事
    箴言十六章三十三節︰「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創世記三十七章十二至二十八節︰「以色列對約瑟說︰『……你去看看你哥哥們平安不平安,』……他們遠 遠的看見他,趁他還沒有走到跟前,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流便聽見了,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 裡,』……(正在這時)有些米甸的商人從那裡經過,哥哥們就把約瑟從坑里拉上來,……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這一個野地的 坑,上帝竟用它作為約瑟在埃及作宰相的階梯。創世記五十章十五至二十一節︰「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著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 惡,足足的報複我們。』……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從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 光景。」所以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五至三十四節︰「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 慮穿什麼。……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野地裡的百合花,……就是所羅門極榮 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上帝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 什麼?……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至三十節︰「兩個麻 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上帝對世人的關懷,乃是無微不至的;在人以為似乎微不足 道之事,他亦加以重視。
八、關於他子民需用之供應
    創世記二十二章八至十四節︰「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 羊,……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意思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申命記八章三節︰「他苦煉 你,……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腓立比書四章十九節︰「我的上帝必照他榮 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九、關於看顧義人者
    詩篇第四十八篇︰「我必安然躺下睡覺,因為獨有你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五篇十二節︰「你必賜福與義人。耶和華阿,你必用恩惠如同盾牌四面護衛他。」六十 三篇七至八節︰「你曾幫助我,我就在你翅膀的蔭下歡呼。我心緊緊的跟隨你,你的右手扶持我。」一百二十一篇二至三,七至八節︰「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 而來。他必不叫你的腳搖動,保護你的必不打肫。……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
十、關於應允祈禱者
    詩篇六十八篇十節︰「你的恩惠是為困苦人預備的。」以賽亞書六十四章四節︰「從古以來人未曾聽見,未曾耳聞,未曾眼見,在你以外有什麼神為等候他的人行 事。」馬太福音六章六、八、三十二至三十三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 了。……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十一、關於報應惡人者
    詩篇第七篇十二至十三節︰「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他也預備了殺人的器械;他所射的是火箭。」十一篇六節︰「他要向惡人密佈網羅,有烈火、硫磺、熱風,作他們杯中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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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各節所引聖經裡面關於上帝護理的宣示,在近代地(文學或稱自然現象學physiography)裡,可以得到顯著的確證。在人類發展的歷史裡,其初期 的發展,幾乎完全要受自然的支配;自然環境乃為進步發展之決定因素。這種見解,可以自然現象學家白格耳(Buck1e)為代表。但是白氏之誤乃在忽視人類 的思想;文明的發展,人類的思想乃比環境的影響為大。我們中國的成語說︰「人定勝天」和「事在人為」,即以為人類思想,可以戰勝環境。(惟從另一方面看, 我國這種成語,也有缺陷,乃為一種強烈的人文主義,著者已另選專書,加以批判,茲不詳論。)拿破崙說︰「沒有阿爾卑斯山﹗」意指人可征服環境,克服困難。 金斯萊氏(Charles Kingsley)從兩方看,所以說︰「古代的悲劇,乃是環境征服人類;近代的悲劇,乃為人類征服環境。」很多國家的特徵、乃和其環境有關。例如,人類需 要飲水,所以英國的首都在倫敦。中國的文明乃起於黃河流域。商業需要海口,所以有美國的紐約。國防需要高山峻峻,故有耶路撒冷、雅典、羅馬、愛丁堡;這些 國防的據點,後又成了敬拜上帝的宗教中心。但是凡此乃都有上帝從中安排護理。所以我們不可單從環境看,還要向上面看;不要看人看環境,還要仰望天上的上 帝。「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
    史密斯氏(Godwin  Smith)在其《講論集》中說,民族的特性,並非天賦的,乃為環境的產物。羅馬的偉大,英國的偉大,乃由於其所處的地位。羅馬因其鄰國的感化,得到成 功,不複黷武好戰。他們在意大利海岸中心經商,為著要抵禦周圍山區的盜匪,便要訓練國民,注重紀律。但是過猶不及由於軍國主義的發展,激起他們侵略的野 心,施行專政獨裁的政體,致受到上帝的懲罰。由於海外的發展,與各國的接觸往還,遂有許多殖民地。為著要統治並同化他所征服的國家,於是又要注重組織,建 立法製。羅馬法乃聞名於世。史氏又認為英國的偉大,也和其所處的地位有關。英國乃是一個島嶼的國家,因此養成冒險進取的勇氣;因為鼓勵海洋的發展,故崇尚 自由的精神。島國的地位,四面環海,有天然的保障,遂免外敵的侵犯;但在另一方面,他孤立的地位,又助長其孤傾與固執的特性。因為沒有鄰國的侵擾,故較歐 洲大陸的國家為安定;但從另一面看,三島之間,至今不能團結統一,蘇格蘭則我行我素;愛爾蘭則擾攘動亂,迄無寧日。
    戴以撒(Isaac Tayior)說,巴勒斯坦乃為上帝啟示護理的中心,雖疆土不大,但因為上帝的啟示護理,卻成為萬國的典範,和古代許多大國之間的通道,因為上帝用他作為 領受並傳揚上帝真理的中心。喬治史密斯(George Adam Smith)《聖地的史地》一書乃為供應本題資料的寶筏。夏勒(Sha1er)認為希臘人乃好奇,凡事要追根究底;羅馬人則大而化之,不求甚解。他不以為 希臘羅馬乃是同俗的人;他又以為意大利最初的居民乃是愛屈魯人(Etrurians),乃為從非洲去的閃族人,他們的後裔乃為羅馬人。羅馬人不像希伯來 人,毫無自然主義者(博物學家)的精神。猶太人和羅馬人乃為最初傳揚基督聖道的人,但都沒有研究科學的興趣。
    夏勒在其所著《美國的人與地》一書中,可以看到上帝預先安排的物質環境和國民生活的關係。從一六二九至一六三九最初的十年之間,在麻州灣 (Massachusetts Bay)的居留地,僅有渾索羅(John Winthrop)等一批人,是真正從英國移殖來美的。從一六三九以後,因為查理二世(Charles II)當朝,苛政之下,難於安居,益發激起移的心志,為要尋求一個可以敬拜上帝的地方。在最初移殖來美的時候,先民墓路籃縷,冒險犯難,艱苦創業,在在看 到上帝護理之手,大能的作為。那時美國草莽初開,地廣人稀,在在有鞭長莫及之感。幸於一八○七年發明輪船,一八二九年發明火車。一八三七年有電報,一八七 七年通電話,這些交通網,就把地廣人稀的美國聯繫起來,團結一起,否則將分崩離析。又因一個婦人發明一種收割稻麥的剪刀,因此在南北戰爭之時,士兵可在前 線作戰,婦孺可在後方收割致未發生饑荒。照湯伯生(R.E. Thompson)在其所著《上帝之手與美國歷史》一書中說,凡此種種,乃都是因為上帝的護佑與眷顧。

護理論的根據-2

B. 關於自由作為者

    這又可從兩點來說︰一為世人自由的作為,二為關於世人作惡的行為。
一、關於世人自由作為者
    出埃及記十二章三十六節說︰「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十六至十八節︰ 「掃羅……對大衛說︰『你比我公義;……你今日顯明是以善侍我;……』」詩篇三十三篇十四至十五節︰「從他的居所,往外察看地上一切的居民。他是那造成他 們眾人心的,留意他們一切作為的。」箴言十六章一節︰「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十九章二十一節︰「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 算,才能立定。」二十章二十四節︰「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二十一章一節︰「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以弗所書二章十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 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雅各書四章十四至十五節︰「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 這事,或作那事。』」
二、關於世人作惡的行為
    撒母耳記下十六章十節︰「是因耶和華吩咐他說,你要咒罵大衛。」二十四章一節︰「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太 人。」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二節︰「因為上帝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十一至十二節︰「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 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上帝的護理,其有關世人作惡的行為者,照聖經所記,複可分為四種︰(1)攔阻的,(2)任意的,(3)指導的,(4)限製的︰
    1.攔阻的──上帝的護理,乃有攔阻作用,使世人不致犯罪作惡。但他的攔阻,並非強迫,乃是恩典。例如︰
    創世記第二十章,關於基拉耳王亞比米勒的事︰「夜間上帝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 容你玷著他。……使你存活。……』」(二○3-8)三十一章二十四節︰「夜間上帝到亞蘭人拉班那裡,在夢中對他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 詩篇十九篇十三節︰「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製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何西阿書二章六至七節︰「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他的道,築牆 擋住他,使他找不著路。他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他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這裡的「牆」,乃代表 攔阻,「荊棘」乃代表受苦,這都是因為上帝的愛,用以攔阻任意妄為的罪。父母的管教,政府的統製,教會的訓導,以及風俗、習慣、法律、規章、疾病、痛苦、 晚年、死亡,凡此種種,乃都有攔阻的作用。世人在臨到懸崖絕壁,投入罪坑之邊緣,有強烈的試探引誘他往下直奔之際,上帝會運用他的靈以及世人良心的呼聲, 使他懸崖勒馬,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這也是上帝護理的攔阻作用。語雲︰「老成持重」,一般世人,到了六十歲的時候,便較為穩健,據說可比二十五歲的青年, 減少八倍作惡的機會,因為在年老之時,不如青年人之年少氣盛,不致時常動肝火,發脾氣,他們較能平心靜氣,慎思明辨,不易感情衝動。此亦由於上帝的護理, 藉生理的變化,改換人的氣質,產生攔阻的奇工。
    2.任憑的──上帝會容許把世人的邪情惡欲發洩出來。上帝任憑的護理,乃僅為不除去罪人路上的障礙,而不運行他的權能攔阻罪惡。這並不含漠視,默許,或放 縱,慫恿之意思;而卻有對罪憎惡,必加懲罰的決心,乃姑先任憑他們,試驗他們,藉以知道他們的心。或則上帝要藉以成就他預定的旨意。
    歷代志下三十二章三十一節︰「這件事上帝離開他(希西家),要試驗他,好知道他心內如何。」並參申命記八章二節︰「上帝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 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誠命不肯。」詩篇八十一篇十二至十三節︰「我便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甚願我的民肯聽從我,以色列 肯行我的道」。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四、十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何西阿書四章十七節︰ 「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使徒行傳十四章十六節︰「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羅馬書一章二十四、二十八節︰「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 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三章二十五節︰「……要顯明上 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3.指導的──上帝會因勢利導,使行惡的世人,得到其所意想不到的結果。當世人心裡的惡念不能抑止要發出的時候,上帝會藉其護理之工,運行在其心中,使其 轉移方向,藉此加以控製,加以防範,儘量使其減少禍害。此可稱為控製的護理(overruling  providence)。
    創世記五十章十九、二十節︰「約瑟對他們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詩篇七十六篇 十節︰「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餘怒,你要禁止。」以賽亞書十章五節︰「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亞述雖是敵國外患,上帝卻可用來 管教造就他所心愛的百姓。約翰福音十三章二十七節︰「耶穌便對他(猶大)說︰『你所作的,快作吧﹗』」猶大的惡意,卻反而完成了他十架救世的恩功。使徒行 傳四章二十七、二十八節︰「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出埃及記四章二十一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法 老王剛硬他的心,對這件事,上帝並沒有控製他的心,干涉法老的自由,也沒有強迫他犯罪;但是法老以往對百姓的殘暴,對上帝不敬虔,上帝不能不對他作公義的 審判,因此上帝不再如從前那樣限製他犯罪作惡的程度,並且放他在好的環境裡面,使他能正心行善;現在則任憑法老,照上帝預知的,逞他邪惡的心志,實踐他處 心積慮一直想行的惡事。
    關於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乃有幾層意義,須加明辨︰其一,上帝並非指使犯罪,乃僅是使人可自由作為,所以犯罪者乃是世人自己,須自負其責。其二,法老妄 用給他自由的機會,便逞其刻毒的邪惡,作更大的罪行。其三,罪惡乃像火山的熔炭,一旦爆發,便不可收拾,上帝須把它落在山的旁邊,藉以減輕災禍。人類犯罪 的心,乃是必然墮落的,正如地心吸力,乃是下墜的;唯有上帝的護理,可以使人轉變方向,所以孔孟哲學,以及近代的道德重振運動,都非真正救世之道。羅馬書 九章十七、十八節︰「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偏天下。」如此看來,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 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所以縱使偏行己路,目中無神的世人,要叛逆上帝,仍是不能脫離上帝的手掌,無法不受上文所論的「控製護理」的影響,終久仍要成就 上帝的旨意。詩篇七十六篇十節說︰「人的忿怒,要成全神的榮美」。如我國《書經》說︰「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夏氏多罪, 天命亟之。」「天命有德,天討有罪。」(詩經》說︰「皇矣上帝,臨下有赫;蕩蕩上帝,下民之辟;上帝臨汝,無貳爾心。」《論語》說︰「獲罪於天,無所禱 也。」(左傳》說︰「違天者必有大咎﹗」成語說︰「天網恢恢,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尤有進者,從出埃及記來看,上帝在埃及地行了許多神蹟奇事,降下一切災難以後,法老王的心,還是始終剛硬,不肯悔悟。事實上法老王的心早已剛硬,並非上帝 叫法老的心剛硬。上帝從不叫人心剛硬;他只任憑那些心先已剛硬的人心剛硬。克萊恩氏(Crane)說︰「耶和華從不叫一個渴慕公義,存心良善的人心地剛 硬;他僅僅使那心存邪僻,專想為非作惡,不聽勸勉不納忠言之人,心地剛硬。」「上帝僅使法老作自己要想作的事,這乃由其自取。倘使一個人終日思念,盡多是 惡,這些思念,便驅使他身心的力量,朝著這方向發展。久而久之,養成習慣,習慣又成自然,卒使其心地剛硬,專想為非作惡。」
    4.限製的──世人雖有邪情惡欲,要為非作惡,但是上帝的護理工作,要限製其邪惡的影響與程度。可惜世人道德的邪惡,乃是一種毒根,會無限的發展,上帝的限製並不改變其本性,上帝也不受其牽累。
    約伯記一章十二節說︰「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二章六節說︰「耶和華對撒但說 ︰『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詩篇一百二十四篇二至三節︰「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們,當人起來攻擊我們,向我們發怒的時候,就把我們活活的吞 了。」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三節︰「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帖撒羅尼迦後 書二章七節︰「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啟示錄二十章二至三節︰「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 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
    貝柏氏(Pepper)在其(系統神學》中說︰「上帝的意志和世人的意志,乃是相聯的,有些是歸屬於上帝,有些是歸屬於世人;惟二者如何相聯,如何運行, 只有上帝才知道,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可從人的身體和靈魂的關係,窺測其間的關係。我們的手保有它自然的定律,但卻須服從人的意志;惟從另一面看,手雖須 服從意志,卻仍保持它動作的自由,從這個道理,可確證世人良知自由的真實性,自由並不因受管製而受損害。所以管製與自由,二者乃可並存的,而且各保其完 整。任何學說,如果違反此理,便不合聖經真理,複有損基督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