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
<新約聖經分擔照顧領導職分的模式>
對讀聖經的基督徒而言,分擔的領導並不是一個新的觀念。分擔領導的職分根源於舊
約聖經中以色列長老的設立以及耶穌建立使徒的地位。有一個非常重要卻經常被忽略的事實就是我們的主沒有指定一個人來帶領祂的教會。祂親自指定並且訓練十二
位使徒。耶穌基督設立了教會多數的領導職分。十二位使徒們構成了教會最初期的領導團隊,並且示範性的,一起帶領並教導最初的基督徒團體。十二位使徒們提供
了最好的合一,謙卑,弟兄相愛和分擔領導的結構。分擔的領導在指定那七位執事來分配教會寡婦的供給(徒6︰3-6)以減輕十二位使徒的責任上也是很明顯的。這七位就是後來執事們的榜樣。……沒
有任何的跡象顯示七人中誰為首而其他人是他的助理。他們是以僕人的團體來服事耶路撒冷的教會。根據所有的證據,執事們也像長老們一樣,組成了一個集體的領
導。新約聖經顯示了許多初期教會牧養上的監督是委託給多數的長老們的。這對早期在耶路撒冷,猶大和鄰近鄉鎮的猶太人基督徒及許多初期外邦人的教會都是真實
的。注意以下的證據︰
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們和十二使徒們一起商議教義上的辯論(徒15)。像使徒們一樣,長老們組成了一個集合性的集體領導體制。
雅各告訴生病的信徒「找教會(單數)的長老們(多數)」(雅5︰14)
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結束時,他為每一個新成立的教會指定了長老們︰「二人在各教會(單數)中選立了長老(多數),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徒14︰23)。注意就像雅各書5︰14所說的,因此每個教會都有長老們。 在一個匆忙到耶路撒冷的旅程中,當保羅經過以弗所時,他召集了「教會的長老們」,而不是一個牧師;給了最後的勸勉(徒20︰17,28)。以弗所的教會是在長老們的照管之下。在提摩太前書5︰17也毫無疑問地說明了多數的長老們帶領並且教導以弗所的教會︰「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當保羅寫信給腓立比的信徒時,他問候「監督們(多數)和執事們」(腓1︰1)。
在保羅傳道的開始和末了,他設立(或教導別人去設立)多數的長老們去照顧他建立或栽培的教會(徒14︰23,多1︰5)。根據提多書1︰5的經文,保羅不認為一個教會是健全的,直到它有了有功用,夠資格的長老們︰「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多數)」(多1︰5)
當寫信給分散在位於小亞細亞西北羅馬五個省︰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的教會(彼前1︰1)時,彼得勸勉長老們要牧養羊群(彼前5︰1-2)。這說明了彼得知道長老治理的結構是教會標準的運作。除了關於長老們是多數的直接地說明之外,其它關於分擔領導的例子也存在於整個新約聖經中(徒13︰1,15︰35,林前16︰15,16,帖前5︰12,13,來13︰7,17,24)。在地方教會的層次上,新約聖經清楚地見證了一個分擔牧養領導職分的一致性模式。因此,長老們的領導是聖經中正常的運作。
在有系統地察驗了每一段聖經中對地方教會的領導之後,Bruce Stabert 在團隊觀念︰《是保羅或是我們教會領導的模式?》一書中結論︰」在
檢查過所有提到地方教會在牧養上的帶領之後,新約聖經提出了在多數領導這一方面一致的教訓。這是根據七段清楚的經文教導在一個當地單獨聚會中多數長老存在
的證據。這些經文可以在解經的份量上超過其它八處不分單數或多數的經文教訓。這是一個必須用清楚的經文來說明難解經文的例子。在提到教會領導職分的18處經文中,有15處是複數的。在這15處當中,有7處很清楚地說到一個單獨的會眾,只有3處提到教會的領導時用的是單數的名詞。而在每一段經文中,這單數的卻可以看作與複數完全通用。在所有的經文中,沒有一處經文說到教會是單獨由牧師來治理的。」
很有意思的是,基督教並不會挑戰執事們的複數性而想建立一位單獨的執事;卻反對長老們的多數性。奇怪的是基督徒們沒有問題接受多數的執事們,但卻幾乎無理性的害怕新約聖經中很清楚提到的長老職事。雖然我們害怕,長老團的多數領導必須像多數執事一樣的被保存下來。
<分擔領導的定義和益處>
我深信許多基督徒害怕多位長老制的基本原因是他們沒有真正瞭解新約聖經中的觀
念,或它對地方教會的益處。新約聖經的長老職分並不像許多人認為的,是一個開放給任何會員,高高在上的委員身份。相反的,在新約聖經中長老模式的要求長老
們在服事前必須符合特定道德和靈性上的資格(提前3︰1-7)。這些長老們的資格必須公開地接受教會的檢驗(提前3︰10)。他們必須公開地被設立進入事奉(提前5︰22,徒14︰23)。他們必須被聖靈催促並感動來作事(徒20︰28)。最後,他們必須被全體會眾認同,愛戴,和尊敬。這種會眾給予的尊敬包含給在傳道和教導上有獨特恩賜的長老們財物上的支持,使得有些長老們可以全職或帶職的服事教會(提前5︰17-18)。因此,一個有資格的,奉獻的,聖靈所設立的長老團隊不是一個被動的,沒有效率的委員會;它是一個有效率的,可以帶給教會莫大利益的領導結構。
<平等的團隊>
由一群長老們組成的治理體系幾乎在每個古代的社會內部都可以找到。它是整本舊約歷史中以色列這個國家最基本的管理結構(出3︰16,結8︰1)。對以色列而言,一個族長式的部落社會,長老制度就像家庭一樣的自然。因此,當新約聖經記載保羅,一個熟悉舊約和猶太文化的猶太人,在為他建立的教會指任長老們時(徒14︰23),它意味著他在每個當地教會中設立了長老們的團隊。
按定義來說,長老治理的結構是一個集體的領導形式。在其中每位長老分擔了相同的
地位,權柄和事奉上的責任。這種領導的結構有不同的名稱。用現代的詞彙來說,它指的是教會多數的領導,分擔的領導,或是團隊的領導。在本書中我用這些為同
義字。集體領導的反義是單一的,君主式的,或一個人的領導。
<平衡人的軟弱>
集體的領導可以重要的幫助教會領袖認知,平衡他的錯誤和缺陷。我們每個人都有盲點,怪癖和缺陷。我們都有C. S. Lewis (1898-1963) 所謂的「致命的缺陷」。我們可以在別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到這種致命的缺陷,但卻看不見自己的。因此,Lewis 說,真正的智慧是瞭解你也有一種傷害別人,令人沮喪的致命缺陷︰當你回顧,所有作過的計劃總是因某某人那致命的缺陷上而挫折──無可救藥的嫉妒,懶惰,易怒,糊塗,支配人,壞脾氣或易變的……等等。
如果瞭解你和某某人一樣也是有那些致命的缺陷,將是在智慧上邁進了一個大步。別人的盼望和計劃已經一次又一次的因你受挫折,正如同你的盼望和計劃也因別人受挫折。
用一種含糊的,一般性的承認,像「當然,我知道也有錯」是沒有益處的。知道你有某種致命的缺陷是很重要的︰那種給別人像別人給你一樣的絕望的感覺。幾乎可以肯定地說你還是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缺點──就像那種叫做「令人不快的口臭」廣告一樣,除了當事人以外,其他的人都知道。
但是,你會問,為什麼別人不告訴我?相信我,他們曾經一次又一次地試著告訴你,而你就是無法「接受」。或許有許多你所謂他們的「嚕嗦」,「壞脾氣」,或「奇怪」,只不過是他們想試著讓你看到真實的光景。甚至你以為所知道自己的缺陷,其實還是不完全知道。3
這些致命的缺陷和盲點弄歪了我們的判斷力。它們欺騙了我們,甚至可以毀滅我們。特別對那些有多方面才能又具吸引力的領袖們尤其真實。因看不見自己的缺陷和極端的看法,有些很有才能的領袖因為他們沒有(或根本不想要)同輩的人來面對面的平衡他們,而毀了自己。
一個單獨高坐在金字塔組織結構頂端的領袖,通常是不會有平衡彼此的弱點或長處的機會。注意 Robert Greenleaf《僕人的領導》一書作者所用來傳達他觀點強硬的語氣︰」成
為一個寂寞的,高坐在塔頂的領袖是不正常而且會腐敗的。我們沒有一個人天生是完美的,我們都須要親密同僚的影響力來幫助和糾正。當一個人被移到塔頂的時
候,那個人已經不再有同伴,只有下屬。甚至一個最率直,最勇敢的下屬對上司的談話也不會像他們與平等的同事之間一樣,正常溝通的模式也變成扭曲的了。」
然而,在一個團隊領導的結構上,不同的成員可以互相補足並且平衡彼此的弱點。如
果一個長老傾向對人太嚴厲,其他的長老可以幫助柔和一些。如果某個長老怕當面改正別人,其他的長老可以加點壓力促使他採取行動。比較多著重教義傾向的長老
們可以加強那些比較多著重向外聯絡,服事傾向的長老們對真理清楚;而那些比較有向外聯絡,服事傾向的長老們可以點燃那些理智傾向的長老們,使他們更多地傳
福音和服事人。Erroll Hulse,《 Reformation Today》 雜誌的編輯,對這件事是這樣表達的︰」在團隊長老職分中,可以緩和偏激的主張,安彿嚴厲的判斷,矯正不平衡的教義。如果一位長老無論在教會內外表現出對任何人的偏見或不悅,其他的長老可以矯正並且堅持合理的對待。如果某位長老因冒犯者而大發雷霆,那位冒犯的人可以向其他的長老請求幫助。」
我相信傳統教會的牧師們,如果他們有真正的同伴可以經常一起彼此糾正,共同負責
的話,就可以改進他們的性格和服事。大部分的牧師都不是有多方面才能的領袖,他們也不是很適合,有效率的能單獨帶領會眾。他們人格上的缺陷和才能上的不足
造成他們與會眾之間很大的難處。但是如果能夠放在一群夠資格的牧者中間,一位牧者的長處將對教會有重要的貢獻,並且他的弱點可以被其它牧者的長處所補上。
<減輕工作上的負荷>
分擔領導也對減輕繁重的工作有幫助。如果長時間繁重的責任和牧養群眾的問題還不足以壓倒一個人的話,那麼對付人們的罪行和傾聽那看起來無止境的埋怨,和苦毒的衝突可以把一個人壓碎。甚至強人摩西在帶領以色列民的壓力下也幾乎軟弱至死(民11),每一個曾經遵守聖經盡責的牧人,早晚一定會有像摩西一樣的經歷。
更糟糕的,牧師一人獨挑大樑的領導系統是對牧者無情又不公平的。許多過度工作的牧人們是孤獨的,而教會的會眾和委員會卻像一群在場邊的批評家。這是為什麼在教會中有那麼多「短期」的牧師們的原因之一。有些的牧師雖然留在教會中,但卻沒有什麼作用,因為他們在激烈的交戰中疲乏了。然而,在多數長老領導的系統中,繁重的牧養生活是由一群夠資格,有功用的牧養長老們一起分擔。Bruce Stabbert 說的好︰」一個團隊的事奉給每位牧者提供了一群牧者們,他們可以預期從這些人中得到鼓勵和幫助。」
所羅門更詩意地表達出同樣的概念︰「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4︰9-12)
最後,團隊的領導可以讓牧養的長老主要依照各人的恩賜發揮功用,而不是被強迫去作每一件事,卻因為不是多才多藝而導致被批評。
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長老分擔的領導(2)
<提供製衡的正式架構>
英國歷史學家Lord Actor (1834-1902) 說過︰「權力助於腐敗;絕對的權力,就會絕對的腐敗。」
因為我們基督徒相信罪的真實,撒但和人類的敗壞,我們應該可以充分瞭解為什麼人站在 權力的位置上容易腐敗。事實上,我們愈瞭解聖經中對罪性的教義,我們就愈強烈的堅持要有制衡。聖經中長老職分的集體領導提供了一個真正制衡的正式架構。只 有當真正的制衡存在於平等的長老領導中的時候,才會有希望打斷那使許多教會遭殃的牧者權威的可怕濫用。
分擔的,像弟兄一樣的領導職分可以防止驕傲,貪心和「扮演上帝」的弊端。引用Earl D. Radmacher, 美國浸信神學院院長的話︰「領袖們,甚至基督徒的領袖全都是罪人,只能不完美的執行上帝的旨意。因此,多數的領導可以用來彼此「察驗和平衡」,並且作為保護以防止人要扮演別人的上帝的傾向」
地方教會被一個單獨的個人所控制絕對不是上帝的旨意。牧師是一位孤單的,受過專業訓練,在教會中的聖人,永遠不會真正成為會眾中一分子的觀念是絕對不合聖經的。不僅這個觀念不合聖經,它在心理或靈命上也是不健康的。Radmacher將一個教會的領導主要交在一個牧師手中的缺陷和交在多位牧者集體分擔的領導上作出了對比︰」平信徒們……冷淡是因為他們太忙了。他們沒有時間去操心教會的事。因此教會的治理就主要的落在牧師的手中。這對牧師是不好的,同時對教會也不好。它很容易使牧師有獨裁的傾向而且在他心中培育出對獨裁權力的愛好。」
我深信上帝藉著多數的長老們提供了一道籬笆來阻擋這些強大的引誘。一群有平等權柄的人提供的檢驗和平衡是最健全並且可以帶出如彼得對多數長老所期望的態度︰「……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2-3)8
長老們分擔的領導提供了親密的制衡,真正的夥伴和同事的關係──這正是像皇帝般的牧師們不惜代價所要避免的。
長老們共同的領導也可以為當地教會牧者提供製衡。教會的領袖們(像我們所有人一 樣)可能懶惰,健忘,膽怯,並且太忙了以至於不能盡上他們的責任。因此他們在事奉中須要同工,同時也要對他們的工作給予幫助並彼此制衡。教練們都知道一起 訓練的運動員們可以彼此推動而達到更大的成就。當其他人在旁邊伴跑的時候,跑步的人可以更努力,跑得更快些。在上帝的工作上也是同樣的真實。這也是為什麼 耶穌要兩個兩個的差遣他的門徒出去的原因之一。
如果任憑我們的話,我們主要會作我們想作的,而不是我們應該作的,或是對別人最好的。這在當我們要對付犯錯的人所帶來的壓力時,尤其真實。因此,教會的領袖們需要那種團隊領導,可以提供愛的鼓勵和親密的制衡,以至於他們可以更正確負責地完成托負。
<長老團隊領導的危險>
這並不是說,分擔的領導是沒有問題的,當然不是﹗在教會中團隊的領導方式可能會是非常緩慢而且令人氣惱的。D.E.Hoste (1861-1946) 這位接續戴德生接長中國內地會,非常老練的人事管理者,提醒我們︰「集體領導所要求的心態和方法是和直接管理新人或下屬不同的。」
分擔領導的心態須要很大的耐心,堅忍的禱告,智慧,自制,謙卑,信任,愛心和對其他基督裡肢體所有的恩賜和看法真正的尊重。因為集體領導比起單一的領導要緩慢而且困難。大部分的牧師都情願單獨作工或是與在他屬下的職員們一起作。
如果沒有好好地管理,溝通的原則以及清楚的責任定義,長老團隊領導會變成毫無作 為的散沙。因為長老職分本身如同會眾一樣,就是一個群體,它必須要有組織,否則它會在缺乏組織,沒有紀律和無目標之間一再的失敗。長老團隊的大小影響到它 的組織,以便有效的運用長老的職分。一個有25位以上的長老領導比起只有兩個人的長老領導,一定也必須要有更多的組織架構。雖然有許多可能的問題,但是和一群敬虔的牧者一起為主分擔的長老領導帶給當地教會長遠的利益和個人自己工作的滿足,就可以輕看各樣的困難和軟弱。
<平等中的首位︰領袖中的領袖>
在聖經的長老領導中一個非常重要卻又被可怕的誤解的觀念就是「平等中的首位」。不瞭解「平等中的首位」這個觀念(或提前5︰17)曾經造成長老領導制在牧養照顧和帶領上沒有效率的慘況。雖然長老們在會中一起行動並且分擔領導教會的權柄和責任,在他們的恩賜,聖經知識,領導能力,經驗或獻身上是不同的。因此那些在長老中特別有恩賜的領袖或教師自然的就會在這個領導群體中突顯出來。這就是羅馬人所謂的 Primus niter pares,意思為「平等中的首位」或 Primi niter pares,意思是「平等中的前幾位」。
「平等中的首位」的原則最初出現在主對十二使徒的身上。耶穌揀選了十二位使徒,給了他們講道和醫治的能力,但卻對其中三位──彼得,雅各和約翰(平等中的前幾位)給予特別的關心。在這三位中,正如同在這十二位中,彼得又顯得特別的突出(平等中的首位)。考慮以下的事實︰十二位使徒當中,彼得,雅各,約翰,有時侯安德烈是「平等中的前幾位」,在重要的場合中耶穌只揀選了彼得,雅各和約翰陪伴,見證祂的全能,榮耀和苦難。
在這三位中,如同在十二位中,彼得毫無疑問的是第一位。在所有使徒的名單中,彼得的名字列在首位(太10︰2-4,可3︰16-19,路6︰14-16,徒1︰13)。事實上馬太稱彼得為「頭一個」(太10︰2)。稱呼彼得為「頭一個」,馬太的意思是「平等中的首位」。我們不可以因為對羅馬天主教錯誤的高抬彼得的反感,而低估彼得在十二使徒中突出的領袖氣質。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這樣作。
在全部四本福音書中,彼得毫無疑問的是十二位使徒中最重要的角色。除了耶穌以外,彼得的說話和行動是最多被提到的。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在聖經索引中查彼得這個名字,然後查其他使徒們的名字。你會立刻看見四福音書及使徒行傳中彼得在十二位使徒中的重要性。
耶穌要彼得「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耶穌承認彼得是在他弟兄中居首位,是天生的領袖和推動者。祂知道他們須要彼得的領導來幫助他們度過耶穌離世後緊接而來黑暗的日子。
使徒行傳中豐富地例舉了彼得的領導能力,在初期教會中十二位使徒一同領導(徒2︰14,42, 4︰33,35, 5︰12,18,28,29,42, 6︰2-6, 8︰14, 9︰27, 15︰2-29)。在使徒行傳最初的十二章中,彼得是天生的領袖和主要的發言人。(徒1︰15, 2︰14, 3︰1, 4︰8, 5︰3, 5︰15,29,8︰14-24, 9︰32~11︰18 12︰3, 15︰7-11; 加2︰7-14)有些學者們甚至將使徒行傳依照兩個中心人物來分段︰彼得行傳(徒1-12章)和保羅行傳(徒13-28章)。有許多穩重的福音派的聖經學者解釋基督在馬太福音16︰18的宣告意思是︰彼得是基督要建立祂的教會的磐石(但並不是單單在他身上,參照其它的經文,如弗2︰20)。他們認為使徒行傳是那個應許實現的記錄(特別是徒10︰1-11︰18)
在保羅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中,保羅提到雅各,彼得和約翰是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加2︰9,亦見加2︰7-8)。
作為一個天生的領袖,發言人,行動者,彼得挑戰,打氣,堅固,並且點燃了整個群 體。如果沒有彼得,整個群體將會減少了效率。當彼得被其他十一位同等的使徒們環繞時,他成為更剛強,更平衡,並且在他天然的衝動和膽怯上受到保護。雖然他 有出眾的領導和說話的才能,彼得並沒有在其他十一位使徒們之上的正式頭銜和等級。他們並不是他的下屬,他們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助手團。他並不是使徒們的「主任牧師」。彼得只不過是在與他同等的人當中居首,並且這是我們的主親自承認的。
這種「在平等中居首位」的領導關係也可以在使徒行傳第六章中揀選來減輕使徒們工作的七個人中觀察到。腓利和司提反在其他五位弟兄中是突出的重要角色(徒6︰8-7︰60,8︰4-40,21︰8)然而,在所有敘述的記錄中,這兩位並沒有比其他人更特殊的頭銜或身份。
這種「在平等中居首位」的觀念在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旅行的關係中有更多的證據。保羅和巴拿巴兩位都是使徒(徒13︰1-3,14︰4, 15︰36-39, 林前9︰1-6),但保羅在兩人中居首因為他「說話為首」,並且是強有力的領袖(徒13︰13,14︰12)。雖然保羅很明顯的是兩人中較有恩賜的,他並沒有在巴拿巴之上的正式階級;他們在傳福音的事上是一同勞苦的夥伴。相似的關係也存在保羅和同樣是使徒的西拉之間(帖前2︰6)。
最後,「在平等中居首位」的觀念在會眾對長老們的敬奉中更清楚地表明出來。保羅給以弗所教會對他們長老們特別的指示︰「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7-18)所有的長老們必須能夠教導聖經,但並不是所有的長老都想要完全的作講道和教導的工作。那些在教導上有恩賜並且肯花時間如此作的人,應該被當地教會合適地承認。他們應該得到加倍的敬奉。
然而,這並不是意味著在平等中居首位的長老們就要包辦所有的思考和作決定。或者他們是牧師而其他人只不過是長老。稱呼一位為「牧師」而其他的為「長老」,或稱呼一位長老為「神職人員」而其他的為「平信徒長老」是不合聖經的。
這樣作並不會產生合乎聖經的長老職分。反而,至少在實際中產生一個超越長老職分之上的職位。正如同在第二世紀初期中造成「監督」和「長老」們的區別一樣。
「在平等中居首位」原則 的好處是它允許在長老團隊中有以恩賜為主的多樣功能而不會造成在長老中一個官式的超級職分。就如彼得和約翰這樣帶頭的使徒們,並沒有特殊的頭銜或與其他使 徒們正式的區別。收到加倍敬奉的長老們也一樣,沒有特殊的頭銜或官式的階級。在長老們之間的區別是功用的,而不是形式的。
<平等中居首位原則的益處>
「平等中居首位」的原則 容許在長老團中一位(或多位)有高度恩賜的領袖可以將上帝給他的恩賜完全地使用出來。在許多情況下,但不是全部,須要會眾提供財物上的支持以至於這位有恩 賜的弟兄可以花更多的時間來服事當地教會。當一個人要籍著每天的職業來支持他自己的生活時,就沒有多少剩下的時間可以用來作系統的讀經,探望或是行政上的 責任。我並沒有意思認為那種自養,或所謂的「織帳篷的長老」是無效率的教師或領袖。他們大部分的確是,但他們奉獻於事工上的時間和精力卻受了限制。我們目前的教會是由幾位帶職的長老們開始的,一直成長到兩百多人時才有由教會支持的全職長老。全職和帶職的長老們的配搭很有效地增進了長老制度的工作果效,結果使整個教會蓬勃發展。
依照提前5︰17的經文,加倍的敬奉是特別給「那些在講道和教導上勞苦的」。原因是上帝命定教會是要藉著宣稱聖經來堅固,並且防備錯誤的教訓。因此我們不可以忽略照顧那些在上帝話語上勞苦的人。正如聖經所說,他們是真正「配得加倍的敬奉」。
不僅如此,「平等中的首位」也提供了保護,免得高度恩賜的領袖和教師們可能產生的一些普遍利己,貪心,不平衡的人格,和不聖潔的野心。一位有卓越恩賜的領袖或教師可以用他所有的熱誠和能力來帶領教導,正如聖經所命令的去作(羅12︰7-8),但是他必須接受與他同樣是領袖及教師的同伴的制衡。拒絕弟兄們制衡的基督徒領袖或教師是在自欺,並且引向自我的毀滅。一個真正瞭解聖經和對自己罪性,軟弱有誠實見解的基督徒領袖,知道他無可否認的需要同伴的監督和平衡。只有獨裁者害怕從敬虔的夥伴來的制衡。
<「平等中首位」普遍的陷阱與答案>
由罪人來治理的每一個行政管理體系都有危險。「平等中首位」的原則也不例外。有一個真正的危險就是長老們會把上帝所給他們去照顧教會屬靈的責任放手交給 一兩 位有卓越恩賜的人。這個危險一直存在,因為人有自私和懶惰的本性,特別是遇到屬靈的事情時,巴不得別人可以代勞。一旦這種情況發生了,長老就成為顧問,而「平等中首位」的觀念就變成了「不平等中的首位」。合乎聖經的長老職分就消失了。
「平等中首位」原則的另一個危險就是會被一個會支配控制的領袖誤用。這樣的領袖可能專權於教會的主要事奉,尋求自己的方式,排除不同的意見。控制性的領袖不要同伴,他們要的「唯唯諾諾的人」,「不加考慮就同意的人」,和忠誠的跟隨者。然而,這些危險還是可以避免的。以下是幾點建議︰
當地教會和領袖們必須對聖經的長老要求非常的認真。一個「頑固任性」,「加重擔給別人」的人是不合乎聖經的,必須從這樣的職分中除去(提前1︰7,彼前5︰3)。而沒有作用的長老,只是傀儡的領袖,也不合於當長老,必須從這職分中除去(彼前5︰2)。如果地方教會不能紮實地委任合乎聖經資格的長老,它將會發現在對付專制 暴 君或閒懶的牧人上無能為力。
長老們必須是很親密合作的合一團隊,互相建立信任和一起成長。因此長老們的聚集不但在處理事務上很重要,並且是一段非常重要,彼此服事的時間。長老團隊成功的秘訣是經常長時間一起勞苦的禱告。(徒6︰4)長老們不能一起在禱告上勞苦,屬靈的牧人就無能為力。古語說「一起禱告的長老是同進退的」。除了長老們的工作以外,在一起休閒的交往時間,在建立友情,團隊工作和信任上也是必須的。Summerton 認為「不管其它事情的壓力,長老們(我建議連同配偶)應該拿出時間一起禱告,交通並且休閒而沒有任何議事的程序,目的是要建立一種愛的聯繫,能顯明在會眾面前。這種愛的聯繫將會克服從不完美的世界來的無可避免的挫傷。」
長老們必須要投入建立彼此的生命。年長的,較有經驗的長老必須培養年輕的長老。長老們必須建議疲累的同伴有休息的時間。長老們也必須為他們自己設立一直 不斷的再教育。長老們更須要採取實際的步驟來建立一個有效率,屬靈心志的長老職分,讓所有的長老們一同來分擔照管上帝的羊群的責任。
英國歷史學家Lord Actor (1834-1902) 說過︰「權力助於腐敗;絕對的權力,就會絕對的腐敗。」
因為我們基督徒相信罪的真實,撒但和人類的敗壞,我們應該可以充分瞭解為什麼人站在 權力的位置上容易腐敗。事實上,我們愈瞭解聖經中對罪性的教義,我們就愈強烈的堅持要有制衡。聖經中長老職分的集體領導提供了一個真正制衡的正式架構。只 有當真正的制衡存在於平等的長老領導中的時候,才會有希望打斷那使許多教會遭殃的牧者權威的可怕濫用。
分擔的,像弟兄一樣的領導職分可以防止驕傲,貪心和「扮演上帝」的弊端。引用Earl D. Radmacher, 美國浸信神學院院長的話︰「領袖們,甚至基督徒的領袖全都是罪人,只能不完美的執行上帝的旨意。因此,多數的領導可以用來彼此「察驗和平衡」,並且作為保護以防止人要扮演別人的上帝的傾向」
地方教會被一個單獨的個人所控制絕對不是上帝的旨意。牧師是一位孤單的,受過專業訓練,在教會中的聖人,永遠不會真正成為會眾中一分子的觀念是絕對不合聖經的。不僅這個觀念不合聖經,它在心理或靈命上也是不健康的。Radmacher將一個教會的領導主要交在一個牧師手中的缺陷和交在多位牧者集體分擔的領導上作出了對比︰」平信徒們……冷淡是因為他們太忙了。他們沒有時間去操心教會的事。因此教會的治理就主要的落在牧師的手中。這對牧師是不好的,同時對教會也不好。它很容易使牧師有獨裁的傾向而且在他心中培育出對獨裁權力的愛好。」
我深信上帝藉著多數的長老們提供了一道籬笆來阻擋這些強大的引誘。一群有平等權柄的人提供的檢驗和平衡是最健全並且可以帶出如彼得對多數長老所期望的態度︰「……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2-3)8
長老們分擔的領導提供了親密的制衡,真正的夥伴和同事的關係──這正是像皇帝般的牧師們不惜代價所要避免的。
長老們共同的領導也可以為當地教會牧者提供製衡。教會的領袖們(像我們所有人一 樣)可能懶惰,健忘,膽怯,並且太忙了以至於不能盡上他們的責任。因此他們在事奉中須要同工,同時也要對他們的工作給予幫助並彼此制衡。教練們都知道一起 訓練的運動員們可以彼此推動而達到更大的成就。當其他人在旁邊伴跑的時候,跑步的人可以更努力,跑得更快些。在上帝的工作上也是同樣的真實。這也是為什麼 耶穌要兩個兩個的差遣他的門徒出去的原因之一。
如果任憑我們的話,我們主要會作我們想作的,而不是我們應該作的,或是對別人最好的。這在當我們要對付犯錯的人所帶來的壓力時,尤其真實。因此,教會的領袖們需要那種團隊領導,可以提供愛的鼓勵和親密的制衡,以至於他們可以更正確負責地完成托負。
<長老團隊領導的危險>
這並不是說,分擔的領導是沒有問題的,當然不是﹗在教會中團隊的領導方式可能會是非常緩慢而且令人氣惱的。D.E.Hoste (1861-1946) 這位接續戴德生接長中國內地會,非常老練的人事管理者,提醒我們︰「集體領導所要求的心態和方法是和直接管理新人或下屬不同的。」
分擔領導的心態須要很大的耐心,堅忍的禱告,智慧,自制,謙卑,信任,愛心和對其他基督裡肢體所有的恩賜和看法真正的尊重。因為集體領導比起單一的領導要緩慢而且困難。大部分的牧師都情願單獨作工或是與在他屬下的職員們一起作。
如果沒有好好地管理,溝通的原則以及清楚的責任定義,長老團隊領導會變成毫無作 為的散沙。因為長老職分本身如同會眾一樣,就是一個群體,它必須要有組織,否則它會在缺乏組織,沒有紀律和無目標之間一再的失敗。長老團隊的大小影響到它 的組織,以便有效的運用長老的職分。一個有25位以上的長老領導比起只有兩個人的長老領導,一定也必須要有更多的組織架構。雖然有許多可能的問題,但是和一群敬虔的牧者一起為主分擔的長老領導帶給當地教會長遠的利益和個人自己工作的滿足,就可以輕看各樣的困難和軟弱。
<平等中的首位︰領袖中的領袖>
在聖經的長老領導中一個非常重要卻又被可怕的誤解的觀念就是「平等中的首位」。不瞭解「平等中的首位」這個觀念(或提前5︰17)曾經造成長老領導制在牧養照顧和帶領上沒有效率的慘況。雖然長老們在會中一起行動並且分擔領導教會的權柄和責任,在他們的恩賜,聖經知識,領導能力,經驗或獻身上是不同的。因此那些在長老中特別有恩賜的領袖或教師自然的就會在這個領導群體中突顯出來。這就是羅馬人所謂的 Primus niter pares,意思為「平等中的首位」或 Primi niter pares,意思是「平等中的前幾位」。
「平等中的首位」的原則最初出現在主對十二使徒的身上。耶穌揀選了十二位使徒,給了他們講道和醫治的能力,但卻對其中三位──彼得,雅各和約翰(平等中的前幾位)給予特別的關心。在這三位中,正如同在這十二位中,彼得又顯得特別的突出(平等中的首位)。考慮以下的事實︰十二位使徒當中,彼得,雅各,約翰,有時侯安德烈是「平等中的前幾位」,在重要的場合中耶穌只揀選了彼得,雅各和約翰陪伴,見證祂的全能,榮耀和苦難。
在這三位中,如同在十二位中,彼得毫無疑問的是第一位。在所有使徒的名單中,彼得的名字列在首位(太10︰2-4,可3︰16-19,路6︰14-16,徒1︰13)。事實上馬太稱彼得為「頭一個」(太10︰2)。稱呼彼得為「頭一個」,馬太的意思是「平等中的首位」。我們不可以因為對羅馬天主教錯誤的高抬彼得的反感,而低估彼得在十二使徒中突出的領袖氣質。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這樣作。
在全部四本福音書中,彼得毫無疑問的是十二位使徒中最重要的角色。除了耶穌以外,彼得的說話和行動是最多被提到的。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在聖經索引中查彼得這個名字,然後查其他使徒們的名字。你會立刻看見四福音書及使徒行傳中彼得在十二位使徒中的重要性。
耶穌要彼得「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耶穌承認彼得是在他弟兄中居首位,是天生的領袖和推動者。祂知道他們須要彼得的領導來幫助他們度過耶穌離世後緊接而來黑暗的日子。
使徒行傳中豐富地例舉了彼得的領導能力,在初期教會中十二位使徒一同領導(徒2︰14,42, 4︰33,35, 5︰12,18,28,29,42, 6︰2-6, 8︰14, 9︰27, 15︰2-29)。在使徒行傳最初的十二章中,彼得是天生的領袖和主要的發言人。(徒1︰15, 2︰14, 3︰1, 4︰8, 5︰3, 5︰15,29,8︰14-24, 9︰32~11︰18 12︰3, 15︰7-11; 加2︰7-14)有些學者們甚至將使徒行傳依照兩個中心人物來分段︰彼得行傳(徒1-12章)和保羅行傳(徒13-28章)。有許多穩重的福音派的聖經學者解釋基督在馬太福音16︰18的宣告意思是︰彼得是基督要建立祂的教會的磐石(但並不是單單在他身上,參照其它的經文,如弗2︰20)。他們認為使徒行傳是那個應許實現的記錄(特別是徒10︰1-11︰18)
在保羅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中,保羅提到雅各,彼得和約翰是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加2︰9,亦見加2︰7-8)。
作為一個天生的領袖,發言人,行動者,彼得挑戰,打氣,堅固,並且點燃了整個群 體。如果沒有彼得,整個群體將會減少了效率。當彼得被其他十一位同等的使徒們環繞時,他成為更剛強,更平衡,並且在他天然的衝動和膽怯上受到保護。雖然他 有出眾的領導和說話的才能,彼得並沒有在其他十一位使徒們之上的正式頭銜和等級。他們並不是他的下屬,他們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助手團。他並不是使徒們的「主任牧師」。彼得只不過是在與他同等的人當中居首,並且這是我們的主親自承認的。
這種「在平等中居首位」的領導關係也可以在使徒行傳第六章中揀選來減輕使徒們工作的七個人中觀察到。腓利和司提反在其他五位弟兄中是突出的重要角色(徒6︰8-7︰60,8︰4-40,21︰8)然而,在所有敘述的記錄中,這兩位並沒有比其他人更特殊的頭銜或身份。
這種「在平等中居首位」的觀念在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宣教旅行的關係中有更多的證據。保羅和巴拿巴兩位都是使徒(徒13︰1-3,14︰4, 15︰36-39, 林前9︰1-6),但保羅在兩人中居首因為他「說話為首」,並且是強有力的領袖(徒13︰13,14︰12)。雖然保羅很明顯的是兩人中較有恩賜的,他並沒有在巴拿巴之上的正式階級;他們在傳福音的事上是一同勞苦的夥伴。相似的關係也存在保羅和同樣是使徒的西拉之間(帖前2︰6)。
最後,「在平等中居首位」的觀念在會眾對長老們的敬奉中更清楚地表明出來。保羅給以弗所教會對他們長老們特別的指示︰「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7-18)所有的長老們必須能夠教導聖經,但並不是所有的長老都想要完全的作講道和教導的工作。那些在教導上有恩賜並且肯花時間如此作的人,應該被當地教會合適地承認。他們應該得到加倍的敬奉。
然而,這並不是意味著在平等中居首位的長老們就要包辦所有的思考和作決定。或者他們是牧師而其他人只不過是長老。稱呼一位為「牧師」而其他的為「長老」,或稱呼一位長老為「神職人員」而其他的為「平信徒長老」是不合聖經的。
這樣作並不會產生合乎聖經的長老職分。反而,至少在實際中產生一個超越長老職分之上的職位。正如同在第二世紀初期中造成「監督」和「長老」們的區別一樣。
「在平等中居首位」原則 的好處是它允許在長老團隊中有以恩賜為主的多樣功能而不會造成在長老中一個官式的超級職分。就如彼得和約翰這樣帶頭的使徒們,並沒有特殊的頭銜或與其他使 徒們正式的區別。收到加倍敬奉的長老們也一樣,沒有特殊的頭銜或官式的階級。在長老們之間的區別是功用的,而不是形式的。
<平等中居首位原則的益處>
「平等中居首位」的原則 容許在長老團中一位(或多位)有高度恩賜的領袖可以將上帝給他的恩賜完全地使用出來。在許多情況下,但不是全部,須要會眾提供財物上的支持以至於這位有恩 賜的弟兄可以花更多的時間來服事當地教會。當一個人要籍著每天的職業來支持他自己的生活時,就沒有多少剩下的時間可以用來作系統的讀經,探望或是行政上的 責任。我並沒有意思認為那種自養,或所謂的「織帳篷的長老」是無效率的教師或領袖。他們大部分的確是,但他們奉獻於事工上的時間和精力卻受了限制。我們目前的教會是由幾位帶職的長老們開始的,一直成長到兩百多人時才有由教會支持的全職長老。全職和帶職的長老們的配搭很有效地增進了長老制度的工作果效,結果使整個教會蓬勃發展。
依照提前5︰17的經文,加倍的敬奉是特別給「那些在講道和教導上勞苦的」。原因是上帝命定教會是要藉著宣稱聖經來堅固,並且防備錯誤的教訓。因此我們不可以忽略照顧那些在上帝話語上勞苦的人。正如聖經所說,他們是真正「配得加倍的敬奉」。
不僅如此,「平等中的首位」也提供了保護,免得高度恩賜的領袖和教師們可能產生的一些普遍利己,貪心,不平衡的人格,和不聖潔的野心。一位有卓越恩賜的領袖或教師可以用他所有的熱誠和能力來帶領教導,正如聖經所命令的去作(羅12︰7-8),但是他必須接受與他同樣是領袖及教師的同伴的制衡。拒絕弟兄們制衡的基督徒領袖或教師是在自欺,並且引向自我的毀滅。一個真正瞭解聖經和對自己罪性,軟弱有誠實見解的基督徒領袖,知道他無可否認的需要同伴的監督和平衡。只有獨裁者害怕從敬虔的夥伴來的制衡。
<「平等中首位」普遍的陷阱與答案>
由罪人來治理的每一個行政管理體系都有危險。「平等中首位」的原則也不例外。有一個真正的危險就是長老們會把上帝所給他們去照顧教會屬靈的責任放手交給 一兩 位有卓越恩賜的人。這個危險一直存在,因為人有自私和懶惰的本性,特別是遇到屬靈的事情時,巴不得別人可以代勞。一旦這種情況發生了,長老就成為顧問,而「平等中首位」的觀念就變成了「不平等中的首位」。合乎聖經的長老職分就消失了。
「平等中首位」原則的另一個危險就是會被一個會支配控制的領袖誤用。這樣的領袖可能專權於教會的主要事奉,尋求自己的方式,排除不同的意見。控制性的領袖不要同伴,他們要的「唯唯諾諾的人」,「不加考慮就同意的人」,和忠誠的跟隨者。然而,這些危險還是可以避免的。以下是幾點建議︰
當地教會和領袖們必須對聖經的長老要求非常的認真。一個「頑固任性」,「加重擔給別人」的人是不合乎聖經的,必須從這樣的職分中除去(提前1︰7,彼前5︰3)。而沒有作用的長老,只是傀儡的領袖,也不合於當長老,必須從這職分中除去(彼前5︰2)。如果地方教會不能紮實地委任合乎聖經資格的長老,它將會發現在對付專制 暴 君或閒懶的牧人上無能為力。
長老們必須是很親密合作的合一團隊,互相建立信任和一起成長。因此長老們的聚集不但在處理事務上很重要,並且是一段非常重要,彼此服事的時間。長老團隊成功的秘訣是經常長時間一起勞苦的禱告。(徒6︰4)長老們不能一起在禱告上勞苦,屬靈的牧人就無能為力。古語說「一起禱告的長老是同進退的」。除了長老們的工作以外,在一起休閒的交往時間,在建立友情,團隊工作和信任上也是必須的。Summerton 認為「不管其它事情的壓力,長老們(我建議連同配偶)應該拿出時間一起禱告,交通並且休閒而沒有任何議事的程序,目的是要建立一種愛的聯繫,能顯明在會眾面前。這種愛的聯繫將會克服從不完美的世界來的無可避免的挫傷。」
長老們必須要投入建立彼此的生命。年長的,較有經驗的長老必須培養年輕的長老。長老們必須建議疲累的同伴有休息的時間。長老們也必須為他們自己設立一直 不斷的再教育。長老們更須要採取實際的步驟來建立一個有效率,屬靈心志的長老職分,讓所有的長老們一同來分擔照管上帝的羊群的責任。
長老合格的領袖(1)
Jerome(A.D.345—419)在公元394年寫給一位名叫Nepotian的年輕長老的信中﹐斥責了當時教會裡的一種偽善﹐即對教會建築的外貌比對教會領袖的精心挑選更加關心﹕「現今許多人建造教會﹐他們的牆和柱子是大理石的﹐天花板上鑲嵌金子﹐祭壇上佈滿寶石。然而﹐他們對於挑選基督的執事卻毫不在意。」
今天﹐眾多的教會重複類似的錯誤﹐它們似乎忘記了聖經對於屬靈領袖的要求﹐將教會在聖經標準(提前3﹕10)的光中檢驗所有領袖候選人的需要置之不顧。
<對合格的牧養的長老之需求>
在急於實行長老制度的教會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指派不合乎聖經標準的人。由於牧師總是供不應求﹐所以教會總有著允許不合格和沒有準備好的人來擔任領袖的誘惑﹐然而時間證明這必然導致失敗。合乎聖經的長老體制要求合乎聖經標準的長老。
新約對於教會領袖的超乎尋常的關注是為了使長老和執事由合適的人選來擔任。上帝教會裡的職務不是為那些教會的忠實出席者或資深人士所預備的個人的榮譽地位 ﹐不是由好朋友、富有的捐資人或具有超凡魅力的個人所組成的理事會﹐也不是只有神學院的畢業生才能填補的職位。教會的職務﹐既包括長老﹐也包括執事﹐是向 所有符合使徒定下按照聖經要求的人敞開的﹐新約聖經毫不含糊地強調了這一點﹕
針對有難處的以弗所教會﹐保羅堅持一個結構合理的基督教會必須具有合格的、得到認可的長老。(提前 3﹕14﹐15)
「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 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 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里。」(提前 3﹕1—7)
保羅同樣堅持﹐預備成為長老和執事的人必須按照一系列的資格接受公開的試驗﹐他寫道﹕「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3﹕10﹔參5﹕25﹐26)
在指示提多如何在革哩底島組織教會時﹐保羅提醒提多只能指派在道德和靈性上都合乎資格的人擔任長老。保羅在一封闡述長老資格的信裡列出一份公開的清單來指導地方教會中長老的選定﹐並授權長老來負責教會的事物。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辨完的事都辨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 各城設立長老。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 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 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1﹕5—9)
彼得在寫給散佈在小亞細亞的教會的信裡講到什麼樣的人應該做長老﹐他勸告長老們 牧養群羊﹐「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 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2﹐3)
新約當中提供的關於長老資格的教訓多於關於長老其它方面的教訓是件非常引人注目 的事情﹐另外對於教師和傳福音的人的資格也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一個人可以在傳福音方面有恩賜﹐其能力可以被上帝使用﹐但是他可能不符合長老的資格。一個人 信主以後立即可以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但是聖經說一個初信者不能做長老。(提前 1﹕6) 上帝對教會長老資格的這些命令有三個極其重要的原因﹕
第一﹐聖經說一個長老必須具有無可指責的道德品格﹐能夠應用聖經﹐因為他是「上 帝的管家」﹐也就是上帝家裡的經理。(多1﹕7)上帝交付給一個長老的是他最親愛、最寶貴的財產﹐他的兒女﹐所以他的地位極具神聖的權柄﹐也極受信任﹐他 行為影響上帝的關懷 。地上的君王都不敢僱用品行不良的或者能力不夠的人管理他的產業。父母也不敢把兒女或家中的財務交給一個信不過或者沒有能力的人。至高至聖的那一位也不允 許一個不合適、不合格的管家來照看他寶貝的兒女。
作為上帝的管家﹐長老可以探訪弟兄姐妹的家﹐得知他們生活中最微小的細節。他們也接觸最容易受傷害和受虐待的一群人。他們對教會中聖經的教導擁有的影響力最大。因此﹐教會的長老必須在教會裡廣為人知﹐其誠實無偽已得著證實﹐並且具有純正的聖經教導。
第二﹐地方教會的長老必須是眾人跟隨的活榜樣﹐(彼前5﹕3)是上帝對所有兒女在品德和行為上期望的楷模。上帝呼召他的子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無疵的兒女。」(腓2﹕15)所以他子民的領袖必須在道德上無可指責﹐是敬虔度日的榜樣。
著名的廣播家和作家 John MacArthur 在回應這一點時說﹕「領袖們是什麼樣﹐眾人就變成那個樣。正像何西阿說的﹕『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4﹕9)耶穌說﹕『學生不 能高過 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 和 先生一樣。』(路6﹕40)聖經中描述的歷史表明人們很少在靈性上超過他們的領袖。」
正因為眾人像群羊﹐牧養他們的長老對他們的行為、態度和思想有著超乎尋常強力的影響﹕
如果長老們具有好爭競的靈﹐眾人不可避免地會變得好爭競。(提前3﹕3﹔ 多 1﹕7) .如果長老們對他人漠不關心﹐眾人也會不友善和冷漠。(提前3﹕2﹔多1﹕8)。如果長老們貪愛錢財﹐眾人也會成為拜金主義者。(提前3﹕3)。
如果長老們不好善、不公平、不自持 ﹐他們就會做出極其極端的裁決﹐從而致使眾人變得極端、失去平衡。 (提前3﹕3﹔多1﹕7)。
如果長老們不是一個婦人忠實的丈夫﹐他們就是鼓勵其他人不誠實。(提前3﹕2﹔多1﹕6)
如果長老們不能忠實地持守聖經的權柄﹐眾人也會不持守它。(多1﹕9)
今天我們的教會的眾多軟弱和放肆直接來源於我們沒有按照上帝的標準來要求教會的牧者。如果我們希望地方教會有好的靈性﹐我們必須要求我們的牧者有好的靈性。
第三﹐聖經要求的資格能夠保護教會避免讓能力或者道德上有缺陷的人成為領袖。有 些人為了滿足他們不聖潔的自大心理擠進教會領袖的位置。另外一些人不幸被他們的能力和品德所欺騙﹐還有一些人是被撒但鼓動來滲入和破壞教會的作惡者。上帝 所指定有關教會領袖公開的、客觀的資格保證讓教會將這些人拒之門外。
在教會必須面對那些頑固、不能真正認清他們的罪或者異端的教會領袖﹐進而必須解除他們職務的時候﹐這些可以考察的客觀標準尤為重要。長老的資格使每一個教 會及其領袖有權以適當的、客觀的途經來阻止不合格的人擔任領袖或者解除他們的職務。另一方面﹐如果故意違背上帝的話﹐拒絕除去有罪或者信仰不純正的長老﹐ 最終結果則是降低全教會的道德和屬靈的活力﹐也降低領袖們的人格 。
拒絕解除犯錯的長老還會損害教會在不信的人中間的信譽和福音的見證﹐這是保羅所最關心的。(提前3﹕7)
因此﹐上帝為長老設立的標準是特別用來保護教會靈裡的豐富和福音的見證的。
今天的教會非常需要具有像基督一樣品格的人成為屬靈的領袖。對於不公義、不敬虔、不好善、不自持、不忍耐、好爭競和不忠實於純正教導的人﹐最好的律法和規條也無能為力。這些正是上帝對於那些帶領他的子民的人所要求的資格。讓我們留心已故作家、基督教護教家Francis Schaeffer(1912—1983)所寫的得警告﹕「教會無權降低這些為教會職位所設立的標準﹐也無權抬高任何人使他們好像與上帝自己命定那些人等同。這些標準﹐只有這些標準才是絕對的。」
<牧會長老的資格>
當我們談論長老資格的時候﹐很多人以為這些東西與牧師的資格是兩回事。然而﹐新 約對職業牧師和一般長老的標準是沒有分別的。原因很簡單﹐在新約教會裡並沒有牧師、長老和執事三個不同的職位。在新約中只有長老和執事兩種職位。從新約的 觀點來看﹐一個聚會中任何一個盼望牧養上帝的子民﹐又符合上帝對這個職位的要求的人都可以成為牧會的長老。(這是一些教會主張牧師就是長老的原因)
正如下面三個表格所表明的﹐上帝並不要求那些渴望牧養他的子民的人具有財富、社 會地位、資歷、高學位、甚至屬靈的大恩賜。當我們把含糊不清的要求加到上帝的標準上的時候﹐我們便極大地損害了聚會和上帝的工作﹐因為人為的要求不可避免 地將聚會所需要的、合格的人排除在牧養帶領的門外。英國聖公會在中國知名的宣教士﹐頗具影響的宣教作家Roland Allen(1868—1947) 這樣指責當時的這一問題﹕「我們如此迷戀我們在使徒的標準之上添加的那些要求﹐以致拒絕任何只單單具備了使徒標準的人﹐同時還以為一個人合乎我們的標準就 是完全合格的。一個剛從神學院畢業的年輕人﹐即便有其它所有的條件,還是缺少使徒所認定的帶領上帝的家要擁有的許多資格、像是年齡、經驗和已經建立起來的 地位與名聲,但是我們卻認為合格。另一方面﹐具備了使徒所要求的所有資格的人 ,卻因為學歷被認為是不合格的。」
為了忠實於聖靈和上帝對地方教會的計劃﹐我們必須將教會牧養帶領的門向所有受聖 靈呼召(徒20﹕20)﹐符合使徒所定標準的人敞開。儘管這樣的計劃與根深蒂固的牧師制度相衝突﹐它代表了真正的使徒的原則。按照新約﹐教會的長老都是地 方教會中渴慕帶領群羊並且在靈性上合格的人。
屬靈的資格可以分為三大類﹕道德和屬靈的品格、能力、聖靈所賜的動機。現在我們來一一察考﹕
長老資格的比較
提摩太前書 3﹕2—7
1.無可指責
2.一個婦人的丈夫 3.節制 4.自守 5.受尊敬 6.樂意接待人
7.善於教導 9.不酗酒 10.不打人 11.溫和 12.不爭競 13.管好自己的家 14.不是初信的 15.在教外有好名聲
提多書 1﹕6—9
1.無可指責 2.一個婦人的丈夫 3.兒女也信主 4.不任性 5.不暴躁 6.不酗酒 7.不打人 8.不貪無義之財 9.樂意接待人 10.好行善 11.莊重 12.公平 13.聖潔 14.自持 15.堅持真道—既能勸化人﹐也能駁倒人
彼得前書 5﹕1—3:
1.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2.不是出於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3.不是挾制﹐乃是做榜樣
今天﹐眾多的教會重複類似的錯誤﹐它們似乎忘記了聖經對於屬靈領袖的要求﹐將教會在聖經標準(提前3﹕10)的光中檢驗所有領袖候選人的需要置之不顧。
<對合格的牧養的長老之需求>
在急於實行長老制度的教會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指派不合乎聖經標準的人。由於牧師總是供不應求﹐所以教會總有著允許不合格和沒有準備好的人來擔任領袖的誘惑﹐然而時間證明這必然導致失敗。合乎聖經的長老體制要求合乎聖經標準的長老。
新約對於教會領袖的超乎尋常的關注是為了使長老和執事由合適的人選來擔任。上帝教會裡的職務不是為那些教會的忠實出席者或資深人士所預備的個人的榮譽地位 ﹐不是由好朋友、富有的捐資人或具有超凡魅力的個人所組成的理事會﹐也不是只有神學院的畢業生才能填補的職位。教會的職務﹐既包括長老﹐也包括執事﹐是向 所有符合使徒定下按照聖經要求的人敞開的﹐新約聖經毫不含糊地強調了這一點﹕
針對有難處的以弗所教會﹐保羅堅持一個結構合理的基督教會必須具有合格的、得到認可的長老。(提前 3﹕14﹐15)
「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 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 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里。」(提前 3﹕1—7)
保羅同樣堅持﹐預備成為長老和執事的人必須按照一系列的資格接受公開的試驗﹐他寫道﹕「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3﹕10﹔參5﹕25﹐26)
在指示提多如何在革哩底島組織教會時﹐保羅提醒提多只能指派在道德和靈性上都合乎資格的人擔任長老。保羅在一封闡述長老資格的信裡列出一份公開的清單來指導地方教會中長老的選定﹐並授權長老來負責教會的事物。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沒有辨完的事都辨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 各城設立長老。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 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 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1﹕5—9)
彼得在寫給散佈在小亞細亞的教會的信裡講到什麼樣的人應該做長老﹐他勸告長老們 牧養群羊﹐「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 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2﹐3)
新約當中提供的關於長老資格的教訓多於關於長老其它方面的教訓是件非常引人注目 的事情﹐另外對於教師和傳福音的人的資格也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一個人可以在傳福音方面有恩賜﹐其能力可以被上帝使用﹐但是他可能不符合長老的資格。一個人 信主以後立即可以成為一個傳福音的人﹐但是聖經說一個初信者不能做長老。(提前 1﹕6) 上帝對教會長老資格的這些命令有三個極其重要的原因﹕
第一﹐聖經說一個長老必須具有無可指責的道德品格﹐能夠應用聖經﹐因為他是「上 帝的管家」﹐也就是上帝家裡的經理。(多1﹕7)上帝交付給一個長老的是他最親愛、最寶貴的財產﹐他的兒女﹐所以他的地位極具神聖的權柄﹐也極受信任﹐他 行為影響上帝的關懷 。地上的君王都不敢僱用品行不良的或者能力不夠的人管理他的產業。父母也不敢把兒女或家中的財務交給一個信不過或者沒有能力的人。至高至聖的那一位也不允 許一個不合適、不合格的管家來照看他寶貝的兒女。
作為上帝的管家﹐長老可以探訪弟兄姐妹的家﹐得知他們生活中最微小的細節。他們也接觸最容易受傷害和受虐待的一群人。他們對教會中聖經的教導擁有的影響力最大。因此﹐教會的長老必須在教會裡廣為人知﹐其誠實無偽已得著證實﹐並且具有純正的聖經教導。
第二﹐地方教會的長老必須是眾人跟隨的活榜樣﹐(彼前5﹕3)是上帝對所有兒女在品德和行為上期望的楷模。上帝呼召他的子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無疵的兒女。」(腓2﹕15)所以他子民的領袖必須在道德上無可指責﹐是敬虔度日的榜樣。
著名的廣播家和作家 John MacArthur 在回應這一點時說﹕「領袖們是什麼樣﹐眾人就變成那個樣。正像何西阿說的﹕『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4﹕9)耶穌說﹕『學生不 能高過 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 和 先生一樣。』(路6﹕40)聖經中描述的歷史表明人們很少在靈性上超過他們的領袖。」
正因為眾人像群羊﹐牧養他們的長老對他們的行為、態度和思想有著超乎尋常強力的影響﹕
如果長老們具有好爭競的靈﹐眾人不可避免地會變得好爭競。(提前3﹕3﹔ 多 1﹕7) .如果長老們對他人漠不關心﹐眾人也會不友善和冷漠。(提前3﹕2﹔多1﹕8)。如果長老們貪愛錢財﹐眾人也會成為拜金主義者。(提前3﹕3)。
如果長老們不好善、不公平、不自持 ﹐他們就會做出極其極端的裁決﹐從而致使眾人變得極端、失去平衡。 (提前3﹕3﹔多1﹕7)。
如果長老們不是一個婦人忠實的丈夫﹐他們就是鼓勵其他人不誠實。(提前3﹕2﹔多1﹕6)
如果長老們不能忠實地持守聖經的權柄﹐眾人也會不持守它。(多1﹕9)
今天我們的教會的眾多軟弱和放肆直接來源於我們沒有按照上帝的標準來要求教會的牧者。如果我們希望地方教會有好的靈性﹐我們必須要求我們的牧者有好的靈性。
第三﹐聖經要求的資格能夠保護教會避免讓能力或者道德上有缺陷的人成為領袖。有 些人為了滿足他們不聖潔的自大心理擠進教會領袖的位置。另外一些人不幸被他們的能力和品德所欺騙﹐還有一些人是被撒但鼓動來滲入和破壞教會的作惡者。上帝 所指定有關教會領袖公開的、客觀的資格保證讓教會將這些人拒之門外。
在教會必須面對那些頑固、不能真正認清他們的罪或者異端的教會領袖﹐進而必須解除他們職務的時候﹐這些可以考察的客觀標準尤為重要。長老的資格使每一個教 會及其領袖有權以適當的、客觀的途經來阻止不合格的人擔任領袖或者解除他們的職務。另一方面﹐如果故意違背上帝的話﹐拒絕除去有罪或者信仰不純正的長老﹐ 最終結果則是降低全教會的道德和屬靈的活力﹐也降低領袖們的人格 。
拒絕解除犯錯的長老還會損害教會在不信的人中間的信譽和福音的見證﹐這是保羅所最關心的。(提前3﹕7)
因此﹐上帝為長老設立的標準是特別用來保護教會靈裡的豐富和福音的見證的。
今天的教會非常需要具有像基督一樣品格的人成為屬靈的領袖。對於不公義、不敬虔、不好善、不自持、不忍耐、好爭競和不忠實於純正教導的人﹐最好的律法和規條也無能為力。這些正是上帝對於那些帶領他的子民的人所要求的資格。讓我們留心已故作家、基督教護教家Francis Schaeffer(1912—1983)所寫的得警告﹕「教會無權降低這些為教會職位所設立的標準﹐也無權抬高任何人使他們好像與上帝自己命定那些人等同。這些標準﹐只有這些標準才是絕對的。」
<牧會長老的資格>
當我們談論長老資格的時候﹐很多人以為這些東西與牧師的資格是兩回事。然而﹐新 約對職業牧師和一般長老的標準是沒有分別的。原因很簡單﹐在新約教會裡並沒有牧師、長老和執事三個不同的職位。在新約中只有長老和執事兩種職位。從新約的 觀點來看﹐一個聚會中任何一個盼望牧養上帝的子民﹐又符合上帝對這個職位的要求的人都可以成為牧會的長老。(這是一些教會主張牧師就是長老的原因)
正如下面三個表格所表明的﹐上帝並不要求那些渴望牧養他的子民的人具有財富、社 會地位、資歷、高學位、甚至屬靈的大恩賜。當我們把含糊不清的要求加到上帝的標準上的時候﹐我們便極大地損害了聚會和上帝的工作﹐因為人為的要求不可避免 地將聚會所需要的、合格的人排除在牧養帶領的門外。英國聖公會在中國知名的宣教士﹐頗具影響的宣教作家Roland Allen(1868—1947) 這樣指責當時的這一問題﹕「我們如此迷戀我們在使徒的標準之上添加的那些要求﹐以致拒絕任何只單單具備了使徒標準的人﹐同時還以為一個人合乎我們的標準就 是完全合格的。一個剛從神學院畢業的年輕人﹐即便有其它所有的條件,還是缺少使徒所認定的帶領上帝的家要擁有的許多資格、像是年齡、經驗和已經建立起來的 地位與名聲,但是我們卻認為合格。另一方面﹐具備了使徒所要求的所有資格的人 ,卻因為學歷被認為是不合格的。」
為了忠實於聖靈和上帝對地方教會的計劃﹐我們必須將教會牧養帶領的門向所有受聖 靈呼召(徒20﹕20)﹐符合使徒所定標準的人敞開。儘管這樣的計劃與根深蒂固的牧師制度相衝突﹐它代表了真正的使徒的原則。按照新約﹐教會的長老都是地 方教會中渴慕帶領群羊並且在靈性上合格的人。
屬靈的資格可以分為三大類﹕道德和屬靈的品格、能力、聖靈所賜的動機。現在我們來一一察考﹕
長老資格的比較
提摩太前書 3﹕2—7
1.無可指責
2.一個婦人的丈夫 3.節制 4.自守 5.受尊敬 6.樂意接待人
7.善於教導 9.不酗酒 10.不打人 11.溫和 12.不爭競 13.管好自己的家 14.不是初信的 15.在教外有好名聲
提多書 1﹕6—9
1.無可指責 2.一個婦人的丈夫 3.兒女也信主 4.不任性 5.不暴躁 6.不酗酒 7.不打人 8.不貪無義之財 9.樂意接待人 10.好行善 11.莊重 12.公平 13.聖潔 14.自持 15.堅持真道—既能勸化人﹐也能駁倒人
彼得前書 5﹕1—3:
1.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2.不是出於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3.不是挾制﹐乃是做榜樣
長老合格的領袖(2)
<道德和屬靈品格>
聖經中大多數的標準都與候選人的道德和屬靈的品質有關 。其中最重要的資格就是「無可指責」。而「無可指責」的意思由跟在其後的品格來決定。在保羅所列出的兩份長老的資格當中﹐具體到可以看得見的第一項都是 「一個婦人的丈夫」﹐這就是說一個長老必須在其婚姻和兩性關係上無可指責。Roberson McQuilkin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Ethics》 這本極優秀的書的作者強調聖經對於婚姻的忠誠和性生活純潔的 重要 ﹕「聖經中,上帝對於人類性生活的標準是關於人際關係的所有規條中最重要的。舊約裡對姦淫的重視僅次於反對偶像的教導。在新約中﹐基督和使徒都強調對婚姻 的忠實。保羅把性方面的罪列於他所給出的每一份罪的清單當中﹐很多的時候﹐它們還列在清單之首﹐特別強調其重要性。」
從一開始﹐上帝就嚴厲地警告他的百姓要拒絕異教國家腐敗的性行為。他命令他的子 民聖潔﹐從那些國家分別出來﹐忠實婚約﹐保守性的純潔。在利未記第十八章﹐摩西詳細地敘述了不久將要圍繞以色列的那些不敬虔國家在性方面的罪惡。上帝警告 他的子民要抵擋這樣的罪﹕「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 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 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 從民中翦除。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利 18﹕24﹐30)
這種純潔的要求也出現在對新約團體的教導中﹐保羅寫道﹕「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弗5﹕3)
撒但為要毀滅上帝的子民,有一個最古老、最有效的的策略就是引誘他們的領袖在婚姻之外的淫亂。(民25﹕1—5﹔王上11﹕1—3﹔ 拉9﹕1﹐2)撒但知道﹐如果他可以污穢牧者的婚姻﹐羊群就會傚法。上帝對長老在婚姻和家庭方面的具體要求是為了保護全教會﹐所以教會必須堅持要求它的領 袖在開始事奉之前和事奉過程之中符合這些資格。如果教會不堅持這些要求﹐眾人就會陷入今天性和婚姻生活中有害的曠野。
悲慘的是今天許多基督教主要宗派,沒有從舊約裡學到當接納異教徒隨便的性行為標 準會帶來那些後果。幾乎所有的基督教主要宗派裡﹐上帝關於婚姻、離婚、性以及性別差異的律法被摒棄了﹐取而代之的是對人類最腐敗的行為的接納。在基督教的 領袖當中﹐姦淫和其它性方面的罪是司空見慣的。在主要的宗派裡﹐教牧人員的離婚和再婚算不了一回事。時代雜誌一針見血地指出今天宗教的光景﹕「過去不能容 忍離了婚的傳道人的宗派現在發現他們自己正在辯論是否接納公開聲稱為同性戀的人。」
其它品格方面的資格,強調的是長老們的正直、自持以及靈性上的成熟。因為長老們 管理教會﹐所以他們必須在用錢、飲酒和牧養權柄的操練上控制自己。又因為他們應該是基督徒生活上的榜樣﹐所以他們必須在靈裡敬虔、公義、好善、樂於接待 人、並且他們在不信的人面前也是道德上無可指責。牧養工作需要具有處理人際關係的卓越能力﹐因此﹐牧會的長老們必須溫和、穩重、心理健強、不好爭論﹐而容 易發怒和頭腦容易發熱的人則會傷害他人。所以﹐一個長老絕不可以有獨斷的靈﹐絕不可以輕易發怒﹐好鬥或者固執。最後﹐一個長老不能是初信的基督徒﹐他在靈 性上一定要成熟、謙虛、是經過時間考驗了的耶穌基督的僕人。
在審查長老候選人的時候﹐即使涉及到了他們的個人品德﹐大多數教會也只是敷衍了事。《Reformation and Revevial Journal》的編輯John H Armstrong對教會在候選人道德品格方面所表現出的漠不關心深表挫折﹐他寫到﹕「在我服務於審查委員會的全部生涯中﹐很少聽見一個候選人被問及﹕『你的道德生活如何﹖』我們也許會討論一個人的婚姻﹐但那常常是膚淺的﹐我幾乎從未聽見有人這樣問一個候選人﹕『你的性生活﹐此刻在上帝面前是純潔的嗎﹖』我們不深入調查一個人真實的品格和純潔。
性犯罪在社會和教會同時氾濫的這個世代﹐我不得不問﹕『我們在按立一個人的時候﹐為什麼不問一問這一類問題﹖』我們生活的這一個時代﹐統計數字告訴我們教會的敗壞和一般人的沒有什麼兩樣……在這些專業調查的過程裡﹐每問一個倫理和道德問題﹐我們要問上一打教義上的問題。我並不是貶低教義方面的問題﹐因為在這方面模糊不清的牧師太多了。問題是我們為什麼總是完全忽略性、金錢和權力這些方面的問題﹖難道倫理和道德上大多數的失敗不正是出現在這些地方嗎﹖」
Amstrong進一步評論到﹕「一些年以前﹐我應邀主持了我們福音派的一個委員會﹐其職責包括在召集評審團之前預先考察要 被按立的候選人……我 們的工作是試驗、訊問、最後推薦。每年我們都考察很多人﹐照我自己的觀點看﹐一半以上的人﹐無論是在教義還是在個人方面﹐都沒有準備好﹐有幾次我們向教會 建議不要按立他們。教會經常不理會我們的建議﹐不經我們批准就我行我素﹐後來過了某一個時間還是按立。尤其令人困擾的是地方教會很少去深究我們不批准的緣 故。」
<能 力>
在長老資格的列表裡面﹐有三項要求與長老做事的能力有關﹕他必須能夠管理好他的家﹐能夠為他人樹立基督徒生活所跟從的榜樣﹐能夠教導和捍衛信仰。
<能夠好好管理家庭>
一個長老必須能夠管理 自己 的家﹐聖經說﹕「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提前3﹕4﹐5)
清教徒們把家比做一個「小教會」﹐這種觀念與聖經中所說的一個人如果不能牧養自己的家﹐就不能牧養教會這個擴大了的家的論點是一致的。
與管理一個企業或一個國家相比﹐管理一個教會更像管理一個家。一個人或許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一個有能力的公務官員﹐一個出色的公司經理﹐一個高層的軍事領袖﹐但是他可能是一個糟糕的教會長老或者父親。因此﹐一個人能夠監督好他自己的家是他能夠監督好上帝的家的前提。
那麼﹐那些單身、或者結了婚但是沒有孩子的怎樣呢﹖他們可以是長老嗎﹖當然可以﹗(林前7﹕8—35)
正是因為大多數的人是結婚、有子女的﹐聖經為身為丈夫和父親的教會領袖設立了上帝的 標準。設立這樣一個標準完全不是命令人要結婚和做父親﹐因為這些並非總是可以自己選擇的。單身或是結了婚卻沒有孩子的當然可以是牧養的長老﹐雖然他們由於 未婚或沒有子女而缺少經驗﹐那些已婚、有子女的長老同工可以彌補他們這方面缺陷。單身和沒有子女的長老們可以對群羊和長老團隊有特 別一份的貢獻。當然他們在性行為和家庭管理上應該無可指責﹐像已婚和有子女的人無可指責一樣。
<能夠成為他人跟隨的榜樣>
一個長老必須是其他人基督徒生活上的榜樣﹐彼得這樣提醒在亞西亞的長老們﹕「乃 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3b)雖然一個人可以是好的教師和出色的管理人才﹐但是如果不是別人傚法的敬虔模範﹐他就不能成為長老。保羅也像彼得一樣深 知傚法基督的重要﹐他竭盡全力傚法基督﹐並期望別人跟隨﹕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傚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腓 3﹕17) 你們該傚法我,像我傚法基督一樣。(林前 11﹕1 ) 你們自己原知道應當怎樣傚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傚法我們。(帖後3﹕7﹐9b) 所以我求你們傚法我。(林前 4:16; cf.加 4:12﹔帖前 1:5,6﹔提前 4:2﹔多 2:7)
激勵和影響上帝的子民的最好方法就是以身作則。對他人產生真正永久影響的是品格和行為﹐而不是正式的職務和頭銜。J. Oswald Sanders在其經典著作《Spiritual Leadership》中引用的Samuel Brengle關於個人榜樣的力量的話很值得我們重溫﹕「歷史最引人注目的一個嘲諷就是它完全棄絕人們相互贈送的地位和頭銜……人在最後審判時所得到的最終評價表明﹐歷史絲毫不在乎他所擁有的地位和頭銜﹐也不在乎他所擁有的職位﹐唯一在乎的是他行為的品質和心思意念中的品格。」
今天﹐有多人在行為上刻畫真實的、基督徒可以信靠的榜樣。但誰能在家庭生活、事業工作和教會生活上比長老們更能提供年復一年、天長日久的榜樣呢﹖這就是為什麼作為基督活的效仿者﹐長老們按照上帝的道路牧養教會是如此重要。
<能夠教導並捍衛真理>
一個長老必須能夠教導並捍衛真理。一個人在事業上是否成功、是否有好的口才、是否知識淵博並不重要﹐只有當他能夠持守歷史的、使徒的教義﹐以聖經的教導教訓人時﹐才有資格成為合乎聖經的長老。(徒20﹕28﹔提前3﹕2﹔多 1﹕9)。
新約要求牧養的長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 」﹐(多 1﹕9)這說明一個長老必須堅定地持守正統的、歷史的、聖經的教導﹐就如一位評論員所說過的那樣﹕「一定不能從喜歡玩弄新的教義的人當中挑選長老。」
由於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長老在聖經教義上必須是堅如磐石的柱石﹐否則房子必然崩潰。由於地方教會也是一小群羊﹐行走於兇暴的豺狼出沒的危險地帶﹐只有認得路、看得清豺狼面目的牧人才能帶來群羊到達安全的目的地。因此﹐掌握純正的教義是一個長老必備的特點。
對於一個長老來說﹐堅定地持守使徒的、聖經的教訓﹐「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 1﹕9) 是一項基本的要求。這需要預備做長老的人花多年的時間去研讀、查考經文﹐以便能夠對聖經的問題做出智慧的推理和符合邏輯的討論﹐培養成信仰的教義﹐擁有言 語的表達能力以及教導他人的心願。我們對新約長老的事奉不應有任何疑惑﹕他受呼召以純正的教義來教導和勸勉全教會、捍衛真理、反對假教師。理事會裡的長老 和牧養的長老有極大不同﹐新約的長老既是監督﹐也是教導純正教義的教師。
因著這個緣故﹐上帝的話、聖經﹐是預備做長老的人需要持續不斷地學習的功課。聖經是所有屬靈領袖完整的訓練手冊﹐保羅提醒提摩太「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 3﹕15) 他還進一步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或作上帝所吹的氣)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
因此﹐一個人如果沒有在聖靈吹氣的學校裡學習過﹐他就未受牧養的裝備。一個不知道聖經的長老和一個沒有腿的牧人一樣不能帶領和保護羊群。二十世紀初頗具影響的英國神學家P.T.Forsyth細膩的評論值得在這裡重複﹕「教會真正的力量不在乎有多少的工作﹐而在乎信仰的質量。一個真正懂得聖經的人帶給教會的真實力量多過一群不懂聖經的人。」
預備做長老的人是如何在上帝的書裡得到教育的﹖首先﹐如果他們是在敬虔的基督徒家庭裡撫養成長起來的﹐他們則已經接受了聖經多年的指導和世界上最有效的老師、他們的母親和父親的聖潔生活的指導。(申 6﹕7﹔11﹕19﹔箴 1﹕8﹔4﹕1—5﹔弗 6﹕4﹔帖前 2﹕11﹔林前 14﹕35﹔提後 1﹕5﹔3﹕15)在二十世紀初基要信仰 和現代主義的爭論中﹐著名的長老會學者和教育家John Gresham Machen(1881—1937)出色地捍衛了純正的教義和聖經的可信性。他關於基督的童女降生﹐保羅和耶穌之間神學上的連續性的論述至今仍然被視為經典之作。在談到基督徒家庭在聖經的教導上的重要性時﹐Machen寫 道﹕「缺乏教義上的教導和傳講無疑會造成當今教會可悲的無知。但是﹐造成所有的基督徒教育機構失敗有一個更重要的因素。最重要的基督徒教育機構不是講臺和 學校﹐而是基督徒的家庭。這個機構在極大程度上已經停止了它的工作。我們當中已經到了中年的人們是從哪裡得著真正的聖經知識呢﹖我猜我的經歷和我們的大多 數人是一樣的。我的聖經知識既不是從主日學、也不是從別的學校學來的﹐我是在禮拜天下午從我媽媽那裡得著的。我大膽地說﹐雖然我絕對沒有超常的智力﹐但是 我14歲時所具有的聖經知識已經超過了現在許多神學院的學生。大部分神學生來自基督教的家庭﹐非常可觀的一部分確實是牧區裡的好孩子﹐然而﹐在他們完成大 學﹐進入神學院時﹐他們當中的許多人對英文聖經中的簡單內容卻相當無知。」
其次﹐如果地方教會盡到了教導使徒教訓的學校的作用﹐預備做長老的人就能夠藉著 有恩賜的教師所教導的來學習上帝的話。聖經說地方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和「上帝的家」﹐(提前3﹕15)保羅吩咐提摩太「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 念」。(提前4﹕13)提摩太也教導「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 2﹕2b)當提摩太離開以弗所時﹐他期望像以弗所的長老們那樣「忠心的人」能夠教導未來的教師和牧養的長老﹐使他們又可以去教導他人。
更進一步地說﹐教會不僅是學習聖經的場所﹐也是最好的學習牧養人群所需技能之處。長老們正是在教會裡學習如何把上帝的書應用於實際生活。因此﹐教會是上帝的學校,培養上帝的子民靈性成長和學習聖經。(徒2﹕42﹔11﹕26)
第三﹐一個未來的長老是通過不斷研讀聖經和聖靈的工作來學習上帝偉大的真理。(林前2﹕1 2ff﹔帖前4﹕9﹔約一2﹕27)沒有什麼東西可以代替在個人研讀和默想聖經裡面有規律地、持續不斷地接觸上帝。除了研讀聖經之外﹐一個成長中的基督徒還要閱讀由敬畏上帝的教師們所寫成的教義純正的讀物。
令人悲哀的是﹐許多教會(和基督徒家庭)在 聖經和教義方面的認真教導和訓練上缺少異像。有一些教會則沒有訓練領袖的質源﹐僅僅維持聚會而苦苦掙扎。但是﹐心思裡認真的信徒渴望的是深入的聖經教導﹐ 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學校和神學院總是供不應求。雖然那些懷疑聖經的權威性和為了迎合時代的精神而重新解釋聖經的神學院問題多多﹐但是一個好的﹐相信聖經和教 導聖經的學校卻可以提供出色的、有深度的聖經話語的訓練。
然而我必須警告許多宗派﹐反對任意的要求牧著 ﹐迫使他們先拿到一個碩士學位﹐然後才被允許以教會牧師的身份來服事。上帝沒有把專業的高等學位作為屬靈領袖的一項標準。當我們要求牧著正式學術的標準 時,就把教會 管理 職業化了。 並且在實際上創造出一個在長老之外的牧師職位 。 上帝沒有給我們權柄設立學位的標準 。
不要忘記我們的主 和 老師耶穌基督沒有在拉比學校受過正規訓練﹐雖然那時可以獲得這樣的訓練﹐並且會非常受人尊敬。儘管他缺少學校正規的宗教訓練﹐耶穌在聖經上接受了卓越非凡 的教導。作為一個常人﹐耶穌的知識和教導使眾人如此吃驚﹐以致他們議論道﹕「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約7﹕15b)
他們從耶穌親密的門徒那裡也觀察到同樣的事情﹕「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徒4﹕13)
不幸的﹐今天許多基督徒過份依賴神職人員﹐導致他們無法想像沒有受過正規神學訓 練和隨之而來的神學學位的男男女女們竟然能夠懂得並且有效地教導聖經。我們必須記得﹐世界的事業和學術上需要學位﹐但是上帝家裡的事奉卻不需要。基督藉著 聖靈教導了一些沒有唸神學的人﹐他們在他的話語中領受教導﹐具備了上帝所設立的標準來帶領和教導上帝的百姓。
<聖靈賦予的動機>
牧者的一項顯然而又緊要的資格是自己願意關愛和照看上帝的子民。保羅和第一批基督徒讚賞這樣的意願﹐並創造了一個在基督徒中流行的術語﹕「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提前3﹕1)
彼得同樣堅持長老甘心牧養群羊的意願(彼前5﹕2)他從個人多年的經驗中知道﹐將靈 裡的照看視為一項不情願的責任的人是不能勝任牧養的工作。不甘心情願或者被迫服事的長老們無法誠誠實實地照看眾人﹐他們會變成沒有快樂、缺乏耐心、負有罪 惡感、恐懼感和沒有果效的牧者。將上帝的子民的牧養責任交付給缺乏意願和熱情的人﹐由他們帶領上帝的子民經過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是一件難以完成的任務﹐包 含著太多問題、危險和要求。
帶領上帝的家的真正意願永遠是由聖靈生出的意願。保羅提醒以弗所的長老們﹐是聖 靈而不是教會和使徒﹐在教會中設立了牧羊群羊的監督。(徒20﹕28)是聖靈呼召他們牧養教會﹐感動他們照看群羊。聖靈將牧養的意願栽植在他們的心裡﹐賦 予他們工作所需要的感動和能力﹐照看群羊所需要的智慧和恰當的恩賜。長老是上帝為著他的工作而有的智慧選擇。在上帝的教會中﹐人的意願算不了什麼﹐上帝的 意願和安排才算數。因此﹐只有具備了聖靈所賜的工作動力和恩賜的人才符合長老的資格。
所以﹐合乎聖經的長老制就是一組合格的牧養的領袖。不合格的多位長老對於地方教會是沒有益處的。我完全讚成the counsel of Jon Zens、《Searching Together》雜誌編輯所寫的﹐「沒有長老勝於擁有錯誤的長老」。教會必須竭盡全力地堅持要求長老合乎聖經的資格﹐即使這樣的人需要多年才能長成。
聖經中大多數的標準都與候選人的道德和屬靈的品質有關 。其中最重要的資格就是「無可指責」。而「無可指責」的意思由跟在其後的品格來決定。在保羅所列出的兩份長老的資格當中﹐具體到可以看得見的第一項都是 「一個婦人的丈夫」﹐這就是說一個長老必須在其婚姻和兩性關係上無可指責。Roberson McQuilkin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Ethics》 這本極優秀的書的作者強調聖經對於婚姻的忠誠和性生活純潔的 重要 ﹕「聖經中,上帝對於人類性生活的標準是關於人際關係的所有規條中最重要的。舊約裡對姦淫的重視僅次於反對偶像的教導。在新約中﹐基督和使徒都強調對婚姻 的忠實。保羅把性方面的罪列於他所給出的每一份罪的清單當中﹐很多的時候﹐它們還列在清單之首﹐特別強調其重要性。」
從一開始﹐上帝就嚴厲地警告他的百姓要拒絕異教國家腐敗的性行為。他命令他的子 民聖潔﹐從那些國家分別出來﹐忠實婚約﹐保守性的純潔。在利未記第十八章﹐摩西詳細地敘述了不久將要圍繞以色列的那些不敬虔國家在性方面的罪惡。上帝警告 他的子民要抵擋這樣的罪﹕「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 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 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 從民中翦除。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利 18﹕24﹐30)
這種純潔的要求也出現在對新約團體的教導中﹐保羅寫道﹕「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弗5﹕3)
撒但為要毀滅上帝的子民,有一個最古老、最有效的的策略就是引誘他們的領袖在婚姻之外的淫亂。(民25﹕1—5﹔王上11﹕1—3﹔ 拉9﹕1﹐2)撒但知道﹐如果他可以污穢牧者的婚姻﹐羊群就會傚法。上帝對長老在婚姻和家庭方面的具體要求是為了保護全教會﹐所以教會必須堅持要求它的領 袖在開始事奉之前和事奉過程之中符合這些資格。如果教會不堅持這些要求﹐眾人就會陷入今天性和婚姻生活中有害的曠野。
悲慘的是今天許多基督教主要宗派,沒有從舊約裡學到當接納異教徒隨便的性行為標 準會帶來那些後果。幾乎所有的基督教主要宗派裡﹐上帝關於婚姻、離婚、性以及性別差異的律法被摒棄了﹐取而代之的是對人類最腐敗的行為的接納。在基督教的 領袖當中﹐姦淫和其它性方面的罪是司空見慣的。在主要的宗派裡﹐教牧人員的離婚和再婚算不了一回事。時代雜誌一針見血地指出今天宗教的光景﹕「過去不能容 忍離了婚的傳道人的宗派現在發現他們自己正在辯論是否接納公開聲稱為同性戀的人。」
其它品格方面的資格,強調的是長老們的正直、自持以及靈性上的成熟。因為長老們 管理教會﹐所以他們必須在用錢、飲酒和牧養權柄的操練上控制自己。又因為他們應該是基督徒生活上的榜樣﹐所以他們必須在靈裡敬虔、公義、好善、樂於接待 人、並且他們在不信的人面前也是道德上無可指責。牧養工作需要具有處理人際關係的卓越能力﹐因此﹐牧會的長老們必須溫和、穩重、心理健強、不好爭論﹐而容 易發怒和頭腦容易發熱的人則會傷害他人。所以﹐一個長老絕不可以有獨斷的靈﹐絕不可以輕易發怒﹐好鬥或者固執。最後﹐一個長老不能是初信的基督徒﹐他在靈 性上一定要成熟、謙虛、是經過時間考驗了的耶穌基督的僕人。
在審查長老候選人的時候﹐即使涉及到了他們的個人品德﹐大多數教會也只是敷衍了事。《Reformation and Revevial Journal》的編輯John H Armstrong對教會在候選人道德品格方面所表現出的漠不關心深表挫折﹐他寫到﹕「在我服務於審查委員會的全部生涯中﹐很少聽見一個候選人被問及﹕『你的道德生活如何﹖』我們也許會討論一個人的婚姻﹐但那常常是膚淺的﹐我幾乎從未聽見有人這樣問一個候選人﹕『你的性生活﹐此刻在上帝面前是純潔的嗎﹖』我們不深入調查一個人真實的品格和純潔。
性犯罪在社會和教會同時氾濫的這個世代﹐我不得不問﹕『我們在按立一個人的時候﹐為什麼不問一問這一類問題﹖』我們生活的這一個時代﹐統計數字告訴我們教會的敗壞和一般人的沒有什麼兩樣……在這些專業調查的過程裡﹐每問一個倫理和道德問題﹐我們要問上一打教義上的問題。我並不是貶低教義方面的問題﹐因為在這方面模糊不清的牧師太多了。問題是我們為什麼總是完全忽略性、金錢和權力這些方面的問題﹖難道倫理和道德上大多數的失敗不正是出現在這些地方嗎﹖」
Amstrong進一步評論到﹕「一些年以前﹐我應邀主持了我們福音派的一個委員會﹐其職責包括在召集評審團之前預先考察要 被按立的候選人……我 們的工作是試驗、訊問、最後推薦。每年我們都考察很多人﹐照我自己的觀點看﹐一半以上的人﹐無論是在教義還是在個人方面﹐都沒有準備好﹐有幾次我們向教會 建議不要按立他們。教會經常不理會我們的建議﹐不經我們批准就我行我素﹐後來過了某一個時間還是按立。尤其令人困擾的是地方教會很少去深究我們不批准的緣 故。」
<能 力>
在長老資格的列表裡面﹐有三項要求與長老做事的能力有關﹕他必須能夠管理好他的家﹐能夠為他人樹立基督徒生活所跟從的榜樣﹐能夠教導和捍衛信仰。
<能夠好好管理家庭>
一個長老必須能夠管理 自己 的家﹐聖經說﹕「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提前3﹕4﹐5)
清教徒們把家比做一個「小教會」﹐這種觀念與聖經中所說的一個人如果不能牧養自己的家﹐就不能牧養教會這個擴大了的家的論點是一致的。
與管理一個企業或一個國家相比﹐管理一個教會更像管理一個家。一個人或許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一個有能力的公務官員﹐一個出色的公司經理﹐一個高層的軍事領袖﹐但是他可能是一個糟糕的教會長老或者父親。因此﹐一個人能夠監督好他自己的家是他能夠監督好上帝的家的前提。
那麼﹐那些單身、或者結了婚但是沒有孩子的怎樣呢﹖他們可以是長老嗎﹖當然可以﹗(林前7﹕8—35)
正是因為大多數的人是結婚、有子女的﹐聖經為身為丈夫和父親的教會領袖設立了上帝的 標準。設立這樣一個標準完全不是命令人要結婚和做父親﹐因為這些並非總是可以自己選擇的。單身或是結了婚卻沒有孩子的當然可以是牧養的長老﹐雖然他們由於 未婚或沒有子女而缺少經驗﹐那些已婚、有子女的長老同工可以彌補他們這方面缺陷。單身和沒有子女的長老們可以對群羊和長老團隊有特 別一份的貢獻。當然他們在性行為和家庭管理上應該無可指責﹐像已婚和有子女的人無可指責一樣。
<能夠成為他人跟隨的榜樣>
一個長老必須是其他人基督徒生活上的榜樣﹐彼得這樣提醒在亞西亞的長老們﹕「乃 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3b)雖然一個人可以是好的教師和出色的管理人才﹐但是如果不是別人傚法的敬虔模範﹐他就不能成為長老。保羅也像彼得一樣深 知傚法基督的重要﹐他竭盡全力傚法基督﹐並期望別人跟隨﹕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傚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腓 3﹕17) 你們該傚法我,像我傚法基督一樣。(林前 11﹕1 ) 你們自己原知道應當怎樣傚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傚法我們。(帖後3﹕7﹐9b) 所以我求你們傚法我。(林前 4:16; cf.加 4:12﹔帖前 1:5,6﹔提前 4:2﹔多 2:7)
激勵和影響上帝的子民的最好方法就是以身作則。對他人產生真正永久影響的是品格和行為﹐而不是正式的職務和頭銜。J. Oswald Sanders在其經典著作《Spiritual Leadership》中引用的Samuel Brengle關於個人榜樣的力量的話很值得我們重溫﹕「歷史最引人注目的一個嘲諷就是它完全棄絕人們相互贈送的地位和頭銜……人在最後審判時所得到的最終評價表明﹐歷史絲毫不在乎他所擁有的地位和頭銜﹐也不在乎他所擁有的職位﹐唯一在乎的是他行為的品質和心思意念中的品格。」
今天﹐有多人在行為上刻畫真實的、基督徒可以信靠的榜樣。但誰能在家庭生活、事業工作和教會生活上比長老們更能提供年復一年、天長日久的榜樣呢﹖這就是為什麼作為基督活的效仿者﹐長老們按照上帝的道路牧養教會是如此重要。
<能夠教導並捍衛真理>
一個長老必須能夠教導並捍衛真理。一個人在事業上是否成功、是否有好的口才、是否知識淵博並不重要﹐只有當他能夠持守歷史的、使徒的教義﹐以聖經的教導教訓人時﹐才有資格成為合乎聖經的長老。(徒20﹕28﹔提前3﹕2﹔多 1﹕9)。
新約要求牧養的長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 」﹐(多 1﹕9)這說明一個長老必須堅定地持守正統的、歷史的、聖經的教導﹐就如一位評論員所說過的那樣﹕「一定不能從喜歡玩弄新的教義的人當中挑選長老。」
由於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長老在聖經教義上必須是堅如磐石的柱石﹐否則房子必然崩潰。由於地方教會也是一小群羊﹐行走於兇暴的豺狼出沒的危險地帶﹐只有認得路、看得清豺狼面目的牧人才能帶來群羊到達安全的目的地。因此﹐掌握純正的教義是一個長老必備的特點。
對於一個長老來說﹐堅定地持守使徒的、聖經的教訓﹐「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 1﹕9) 是一項基本的要求。這需要預備做長老的人花多年的時間去研讀、查考經文﹐以便能夠對聖經的問題做出智慧的推理和符合邏輯的討論﹐培養成信仰的教義﹐擁有言 語的表達能力以及教導他人的心願。我們對新約長老的事奉不應有任何疑惑﹕他受呼召以純正的教義來教導和勸勉全教會、捍衛真理、反對假教師。理事會裡的長老 和牧養的長老有極大不同﹐新約的長老既是監督﹐也是教導純正教義的教師。
因著這個緣故﹐上帝的話、聖經﹐是預備做長老的人需要持續不斷地學習的功課。聖經是所有屬靈領袖完整的訓練手冊﹐保羅提醒提摩太「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 3﹕15) 他還進一步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或作上帝所吹的氣)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
因此﹐一個人如果沒有在聖靈吹氣的學校裡學習過﹐他就未受牧養的裝備。一個不知道聖經的長老和一個沒有腿的牧人一樣不能帶領和保護羊群。二十世紀初頗具影響的英國神學家P.T.Forsyth細膩的評論值得在這裡重複﹕「教會真正的力量不在乎有多少的工作﹐而在乎信仰的質量。一個真正懂得聖經的人帶給教會的真實力量多過一群不懂聖經的人。」
預備做長老的人是如何在上帝的書裡得到教育的﹖首先﹐如果他們是在敬虔的基督徒家庭裡撫養成長起來的﹐他們則已經接受了聖經多年的指導和世界上最有效的老師、他們的母親和父親的聖潔生活的指導。(申 6﹕7﹔11﹕19﹔箴 1﹕8﹔4﹕1—5﹔弗 6﹕4﹔帖前 2﹕11﹔林前 14﹕35﹔提後 1﹕5﹔3﹕15)在二十世紀初基要信仰 和現代主義的爭論中﹐著名的長老會學者和教育家John Gresham Machen(1881—1937)出色地捍衛了純正的教義和聖經的可信性。他關於基督的童女降生﹐保羅和耶穌之間神學上的連續性的論述至今仍然被視為經典之作。在談到基督徒家庭在聖經的教導上的重要性時﹐Machen寫 道﹕「缺乏教義上的教導和傳講無疑會造成當今教會可悲的無知。但是﹐造成所有的基督徒教育機構失敗有一個更重要的因素。最重要的基督徒教育機構不是講臺和 學校﹐而是基督徒的家庭。這個機構在極大程度上已經停止了它的工作。我們當中已經到了中年的人們是從哪裡得著真正的聖經知識呢﹖我猜我的經歷和我們的大多 數人是一樣的。我的聖經知識既不是從主日學、也不是從別的學校學來的﹐我是在禮拜天下午從我媽媽那裡得著的。我大膽地說﹐雖然我絕對沒有超常的智力﹐但是 我14歲時所具有的聖經知識已經超過了現在許多神學院的學生。大部分神學生來自基督教的家庭﹐非常可觀的一部分確實是牧區裡的好孩子﹐然而﹐在他們完成大 學﹐進入神學院時﹐他們當中的許多人對英文聖經中的簡單內容卻相當無知。」
其次﹐如果地方教會盡到了教導使徒教訓的學校的作用﹐預備做長老的人就能夠藉著 有恩賜的教師所教導的來學習上帝的話。聖經說地方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和「上帝的家」﹐(提前3﹕15)保羅吩咐提摩太「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 念」。(提前4﹕13)提摩太也教導「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 2﹕2b)當提摩太離開以弗所時﹐他期望像以弗所的長老們那樣「忠心的人」能夠教導未來的教師和牧養的長老﹐使他們又可以去教導他人。
更進一步地說﹐教會不僅是學習聖經的場所﹐也是最好的學習牧養人群所需技能之處。長老們正是在教會裡學習如何把上帝的書應用於實際生活。因此﹐教會是上帝的學校,培養上帝的子民靈性成長和學習聖經。(徒2﹕42﹔11﹕26)
第三﹐一個未來的長老是通過不斷研讀聖經和聖靈的工作來學習上帝偉大的真理。(林前2﹕1 2ff﹔帖前4﹕9﹔約一2﹕27)沒有什麼東西可以代替在個人研讀和默想聖經裡面有規律地、持續不斷地接觸上帝。除了研讀聖經之外﹐一個成長中的基督徒還要閱讀由敬畏上帝的教師們所寫成的教義純正的讀物。
令人悲哀的是﹐許多教會(和基督徒家庭)在 聖經和教義方面的認真教導和訓練上缺少異像。有一些教會則沒有訓練領袖的質源﹐僅僅維持聚會而苦苦掙扎。但是﹐心思裡認真的信徒渴望的是深入的聖經教導﹐ 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學校和神學院總是供不應求。雖然那些懷疑聖經的權威性和為了迎合時代的精神而重新解釋聖經的神學院問題多多﹐但是一個好的﹐相信聖經和教 導聖經的學校卻可以提供出色的、有深度的聖經話語的訓練。
然而我必須警告許多宗派﹐反對任意的要求牧著 ﹐迫使他們先拿到一個碩士學位﹐然後才被允許以教會牧師的身份來服事。上帝沒有把專業的高等學位作為屬靈領袖的一項標準。當我們要求牧著正式學術的標準 時,就把教會 管理 職業化了。 並且在實際上創造出一個在長老之外的牧師職位 。 上帝沒有給我們權柄設立學位的標準 。
不要忘記我們的主 和 老師耶穌基督沒有在拉比學校受過正規訓練﹐雖然那時可以獲得這樣的訓練﹐並且會非常受人尊敬。儘管他缺少學校正規的宗教訓練﹐耶穌在聖經上接受了卓越非凡 的教導。作為一個常人﹐耶穌的知識和教導使眾人如此吃驚﹐以致他們議論道﹕「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約7﹕15b)
他們從耶穌親密的門徒那裡也觀察到同樣的事情﹕「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徒4﹕13)
不幸的﹐今天許多基督徒過份依賴神職人員﹐導致他們無法想像沒有受過正規神學訓 練和隨之而來的神學學位的男男女女們竟然能夠懂得並且有效地教導聖經。我們必須記得﹐世界的事業和學術上需要學位﹐但是上帝家裡的事奉卻不需要。基督藉著 聖靈教導了一些沒有唸神學的人﹐他們在他的話語中領受教導﹐具備了上帝所設立的標準來帶領和教導上帝的百姓。
<聖靈賦予的動機>
牧者的一項顯然而又緊要的資格是自己願意關愛和照看上帝的子民。保羅和第一批基督徒讚賞這樣的意願﹐並創造了一個在基督徒中流行的術語﹕「人若想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提前3﹕1)
彼得同樣堅持長老甘心牧養群羊的意願(彼前5﹕2)他從個人多年的經驗中知道﹐將靈 裡的照看視為一項不情願的責任的人是不能勝任牧養的工作。不甘心情願或者被迫服事的長老們無法誠誠實實地照看眾人﹐他們會變成沒有快樂、缺乏耐心、負有罪 惡感、恐懼感和沒有果效的牧者。將上帝的子民的牧養責任交付給缺乏意願和熱情的人﹐由他們帶領上帝的子民經過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是一件難以完成的任務﹐包 含著太多問題、危險和要求。
帶領上帝的家的真正意願永遠是由聖靈生出的意願。保羅提醒以弗所的長老們﹐是聖 靈而不是教會和使徒﹐在教會中設立了牧羊群羊的監督。(徒20﹕28)是聖靈呼召他們牧養教會﹐感動他們照看群羊。聖靈將牧養的意願栽植在他們的心裡﹐賦 予他們工作所需要的感動和能力﹐照看群羊所需要的智慧和恰當的恩賜。長老是上帝為著他的工作而有的智慧選擇。在上帝的教會中﹐人的意願算不了什麼﹐上帝的 意願和安排才算數。因此﹐只有具備了聖靈所賜的工作動力和恩賜的人才符合長老的資格。
所以﹐合乎聖經的長老制就是一組合格的牧養的領袖。不合格的多位長老對於地方教會是沒有益處的。我完全讚成the counsel of Jon Zens、《Searching Together》雜誌編輯所寫的﹐「沒有長老勝於擁有錯誤的長老」。教會必須竭盡全力地堅持要求長老合乎聖經的資格﹐即使這樣的人需要多年才能長成。
長老: 僕人領袖(1)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翰福音13﹕14﹐15
<基督關於僕人領袖的教導>
像基督教影響了羅馬帝國一樣﹐希臘羅馬世界也影響了基督教的進程。著名的教會歷史學家、基督教宣教學)的教授Kenneth Scott Latourette(1884—1968)曾引述異教對早期基督信仰的影響﹐闡述羅馬對於權力和統治的觀念腐化了早期教會的組織和生活。他觀察到「與福音非常矛盾的思想﹐特別是與耶穌的生活和教導以及十字架和復活所展現的內容全然對立的思想滲透進入了教會。」Latourette繼續說﹐事實證明﹐這對基督信仰的「威脅幾乎是毀滅性的」。
我相信這樣說更加準確﹕初期教會在觀念和結構上的改變被證明是災難性的。「在所 有信仰中最謙卑的基督教竟然墮落成了最熱衷權力和等級的宗教。在公元321年康斯坦丁大帝將基督教抬高奉為國教之後﹐一個曾經被逼迫的宗教變得猛烈逼迫起 一切反對的人來﹐一個不合聖經、沉溺於對權力、地位和權柄的追求的牧師和祭司特權階層出現了﹐甚至連羅馬的皇帝對基督的教會發展都可以插上一手。新約教會 喪失了起初原有的特性。
但是在讀福音書的時候﹐我們在基督教訓的最核心 看到的原則是彼此為弟兄、愛、謙卑和僕人。不幸的是﹐像許多初期的基督徒一樣﹐我們難以理解這些偉大的道德品格﹐對它們在教會結構和領導方面的應用上尤其 遲鈍。因為愛、謙卑和僕人的品格是真正基督化領導和基督徒內在生活的中心樞紐﹐我們有必要概略地看一看主在這方面的教導﹕
馬太福音 11﹕29﹕ 柔和謙卑﹕與當時的粗暴、自我欣賞的宗教領袖相反﹐主耶穌呼召「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通過這句重要的話﹐主耶穌告訴我們他是一 個什麼樣的人﹕柔和謙卑。然而太多的宗教領袖既不柔和﹐也不謙卑﹐他們大權在握﹐驕傲自滿﹐利用他人來滿足他們自我膨脹的慾望。耶穌卻完全不同﹐他真實地 愛人﹐無私地服事他們﹐為他們付上性命。他期望他的跟從者﹐特別是帶領他子民的長老們﹐像他一樣柔和謙卑。
馬可福音9﹕33—35﹕ 眾人卑微的奴僕﹕在門徒們第一次爭論誰最大的記錄中﹐耶穌﹐是主又是夫子﹐以今天著名的悖論回答了他們古老的問題﹕「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 的,作眾人的用人。」耶穌從這裡開始轉變他們關於一個人為大的思想﹐宣告真正為大的不是憑競爭超越他人或奪取權力﹐而是以展現卑微、自我隱藏、藉著成為眾 人的奴僕﹐即使是最卑賤的奴僕的態度來達到的。
馬可福音 10﹕35—45﹕ 犧牲、服事和受苦﹕「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當雅各和約翰向主耶穌這樣要求他國度裡兩個最顯耀的座位時﹐他們的自我野心 和對10個同伴的全然蔑視之心暴露無遺。他們的請求立即引起其他門徒的惡感﹐自私的野心永遠是這樣。馬可記錄道﹕「那十個門徒就惱怒雅各,約翰。」與雅各 和約翰為自己追求榮耀相反﹐主耶穌在38—45節裡呼召門徒「捨己、服事、受苦」。
作家、倫敦全魂教會的前牧師John Scott將雅各、約翰的心態和耶穌走十字架道路的心態做了深刻的對比﹕「然而﹐在世界上(甚至在教會裡)﹐滿了雅各和約翰之流﹐到處是積極鑽營和追求地位的人﹐他們渴望榮譽和名氣﹐以成就來衡量人生﹐一生夢想成功﹐對自己抱著極大的野心。這種心理與十字架的道路完全不協調。『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他放棄了天上的榮耀和能力﹐謙卑地做了奴僕﹐毫無保留、毫無畏懼地將自己獻給一群被忽略和蔑視的人。他為了上帝的榮耀和有上帝的形象的人的益處而執著﹐並願意為此承擔十字架的羞辱。現在他呼召我們來跟從他﹐不是為我們自己尋求豐功偉績﹐而是尋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
馬太福音23﹕1—12﹕『自卑的要升為高』
沒有人像耶穌基督那樣看透宗教的驕傲。在馬太福音23章裡﹐耶穌揭露出狂妄的驕傲、極端的自私、自我膨脹、律法主義和喜愛抬高自己的宗教假冒為善者帶來的欺騙。
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太23﹕6—8)
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1﹐12)
耶穌論及的那些宗教領袖們脫離了眾人﹐把他們自己抬高到眾人之上。他們為自己謀 取特殊的頭銜、服飾、待遇和人群中的特殊座位。他們喜愛受人注目的公開事奉﹐喜愛成為聚光燈下的名人。與此相反﹐耶穌禁止他的門徒使用任何榮耀的頭銜、互 稱拉比、或一任何形式高抬自己而損害他們之間的弟兄關係﹐損害基督和父上帝在每個信徒中獨特的地位。
儘管主反覆地教導謙卑﹐我們必須承認Andrew Murray(1828—1927)﹐ 這位親愛的、敬虔的作家和南非的宣教家所說的﹐在許多基督徒中﹐謙卑仍是一項被忽略的德行﹕「當我回顧我個人的信仰經歷或世界基督教會的時候﹐我驚訝的發 現,極少有 追求謙卑 這個基督門徒獨特的品德。在傳道和生活裡﹐在日常的家庭和社會生活行為裡﹐在與基督徒特有的交通裡﹐在指導和值行基督的工作裡,多少證據表明了謙卑並沒有 被看為是重要的德行。」
雖然說起來難以令人置信﹐在基督清清楚楚地反覆教導之後﹐門徒們在踰越節的晚餐上還是再次為他們當中誰為大而爭論起來。(路22﹕24)我們再次看到我們的主耐心地教導他們不要像地上的領袖那樣思想和行動﹕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5—27)
令人痛心的是﹐門徒所表現的競爭、尋求自我的精神今天仍然存在。其最常見的表現方式就是問這樣一個問題﹕「誰的教會最大﹖」
David Prior在《Jesus and Power》一書中說明了 在 教會 之間屬肉體的競爭都是因為比較誰的 教會更大、更好而有的嫉妒和驕傲﹕「在耶穌門徒中間的競爭永遠是他身旁的一根刺。這是哥林多教會的老毛病。(參林前 3﹕1—15) 在今天那些追求更大、更好、比別人更有名氣的大型福音派聚會當中和之間也普遍存在。正是這些聚會的規模 導至 其它不那麼大的聚會產生了嫉妒心﹐而這種嫉妒心和這些大聚會表現出競爭的靈完全相同。在過去20年中﹐我曾參加過四個地方的聚會﹐這四處的聚會的規模恰巧 都大大超出附近聚會。這四個聚會都是聖公會的聚會。最難以克服的障礙是一方面是教會以人數為誇耀 ﹐另一方面忌妒別人的成功。競爭是癌症。耶穌清楚知道這和他所教導並示範的能力的實際是完全敵對的。」
約翰福音13﹕3—17﹕彼此洗腳﹕在門徒們詢問他們當中誰為大的同一個踰越節的晚上﹐耶穌藉著為門徒們洗腳展現出他和他的跟隨者在服事中最基本的特性﹕謙卑、奴僕的角色。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13﹕12—14)
我們在這裡看見我們主的記號是僕人的圍巾﹐而不是牧師的衣袍。如果我們親愛的主為了愛而彎下腰來為門徒洗腳﹐我們應該歡歡喜喜彎下腰來服事弟兄姐妹。只有當我們學到了什麼是彼此洗腳和以謙卑束腰的時候﹐我們才有希望在平安和合一中一起生活。
約翰福音13:34—35﹕『愛』
一個優秀的長老群、一個健康的教會、以及弟兄姐妹之間一切關係的秘訣就是基督的新命令﹕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因此﹐我們要像基督愛我們一樣彼此相愛。
<三樣功課>
我們主多次講解愛、謙卑和做僕人,這就教導教了我們三樣重要的功課。第一﹐上帝恨惡驕傲。驕傲是上帝特別恨惡的七樣罪中第一個。(箴6﹕16—19) 箴言裡說「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箴16﹕ 5a ) 這些是厲害的話。聖經還說﹕「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慧。」(箴11﹕2) 雅各在他的信中也有類似的回應﹕「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 4﹕6) 上帝極其痛恨驕傲﹐他讓保羅的肉身長了一根刺﹐使他不敢高舉自己而依賴他的創造主。(林後12﹕7—10)
驕傲的一個可怕之處是它的欺騙性;我們也許以為在服事上帝和其他人﹐但事實上卻正在服事我們自己。
John Scott說的完全對﹕「毫無疑問﹐驕傲是傳道人最主要的職業威脅。」
驕傲的教會領袖 是耶穌基督福音的難處,是魔鬼的主要目標﹐而且不論他自己以為多有恩賜和多麼重要,他不配做上帝子民的領袖。
第二﹐基督持續不斷的教導愛和謙卑僕人的心志,就表明要人們理解和實行這一原則 是何等困難。驕傲和自私一直竭力盤踞和欺騙人心。悲哀的是許多基督徒比較適應彼拉多那種有名氣、鐵腕和獨裁統治的領導方式,勝過耶穌謙卑僕人式的領導。基 督教以往2000年的歷史說明﹐我們對基督教導的精髓的理解進步甚微。許多宗派的穢事、醜惡的權力之爭、受傷的疼痛感、可憐的嫉妒心存在於我們的教會和我 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之中﹐原因就是我們大部分的思想和行為是被驕傲和自私攪動起來的。教會的領袖們若不明白基督關于謙卑、愛心以及做僕人的靈﹐註定會落到 紛爭和分裂裡面。
第三﹐我們主的反覆教導表明謙卑、為僕和愛心是基督教會的基本特性。它們彰顯出基督的心和品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5﹐7﹐8)
早期的教會是一個僕人們的團體﹐以基督的愛為標誌。因此﹐基督徒的領袖必須是為僕的領袖﹐不是不聖潔、屬世的大人物。
<基督關於僕人領袖的教導>
像基督教影響了羅馬帝國一樣﹐希臘羅馬世界也影響了基督教的進程。著名的教會歷史學家、基督教宣教學)的教授Kenneth Scott Latourette(1884—1968)曾引述異教對早期基督信仰的影響﹐闡述羅馬對於權力和統治的觀念腐化了早期教會的組織和生活。他觀察到「與福音非常矛盾的思想﹐特別是與耶穌的生活和教導以及十字架和復活所展現的內容全然對立的思想滲透進入了教會。」Latourette繼續說﹐事實證明﹐這對基督信仰的「威脅幾乎是毀滅性的」。
我相信這樣說更加準確﹕初期教會在觀念和結構上的改變被證明是災難性的。「在所 有信仰中最謙卑的基督教竟然墮落成了最熱衷權力和等級的宗教。在公元321年康斯坦丁大帝將基督教抬高奉為國教之後﹐一個曾經被逼迫的宗教變得猛烈逼迫起 一切反對的人來﹐一個不合聖經、沉溺於對權力、地位和權柄的追求的牧師和祭司特權階層出現了﹐甚至連羅馬的皇帝對基督的教會發展都可以插上一手。新約教會 喪失了起初原有的特性。
但是在讀福音書的時候﹐我們在基督教訓的最核心 看到的原則是彼此為弟兄、愛、謙卑和僕人。不幸的是﹐像許多初期的基督徒一樣﹐我們難以理解這些偉大的道德品格﹐對它們在教會結構和領導方面的應用上尤其 遲鈍。因為愛、謙卑和僕人的品格是真正基督化領導和基督徒內在生活的中心樞紐﹐我們有必要概略地看一看主在這方面的教導﹕
馬太福音 11﹕29﹕ 柔和謙卑﹕與當時的粗暴、自我欣賞的宗教領袖相反﹐主耶穌呼召「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通過這句重要的話﹐主耶穌告訴我們他是一 個什麼樣的人﹕柔和謙卑。然而太多的宗教領袖既不柔和﹐也不謙卑﹐他們大權在握﹐驕傲自滿﹐利用他人來滿足他們自我膨脹的慾望。耶穌卻完全不同﹐他真實地 愛人﹐無私地服事他們﹐為他們付上性命。他期望他的跟從者﹐特別是帶領他子民的長老們﹐像他一樣柔和謙卑。
馬可福音9﹕33—35﹕ 眾人卑微的奴僕﹕在門徒們第一次爭論誰最大的記錄中﹐耶穌﹐是主又是夫子﹐以今天著名的悖論回答了他們古老的問題﹕「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 的,作眾人的用人。」耶穌從這裡開始轉變他們關於一個人為大的思想﹐宣告真正為大的不是憑競爭超越他人或奪取權力﹐而是以展現卑微、自我隱藏、藉著成為眾 人的奴僕﹐即使是最卑賤的奴僕的態度來達到的。
馬可福音 10﹕35—45﹕ 犧牲、服事和受苦﹕「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當雅各和約翰向主耶穌這樣要求他國度裡兩個最顯耀的座位時﹐他們的自我野心 和對10個同伴的全然蔑視之心暴露無遺。他們的請求立即引起其他門徒的惡感﹐自私的野心永遠是這樣。馬可記錄道﹕「那十個門徒就惱怒雅各,約翰。」與雅各 和約翰為自己追求榮耀相反﹐主耶穌在38—45節裡呼召門徒「捨己、服事、受苦」。
作家、倫敦全魂教會的前牧師John Scott將雅各、約翰的心態和耶穌走十字架道路的心態做了深刻的對比﹕「然而﹐在世界上(甚至在教會裡)﹐滿了雅各和約翰之流﹐到處是積極鑽營和追求地位的人﹐他們渴望榮譽和名氣﹐以成就來衡量人生﹐一生夢想成功﹐對自己抱著極大的野心。這種心理與十字架的道路完全不協調。『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他放棄了天上的榮耀和能力﹐謙卑地做了奴僕﹐毫無保留、毫無畏懼地將自己獻給一群被忽略和蔑視的人。他為了上帝的榮耀和有上帝的形象的人的益處而執著﹐並願意為此承擔十字架的羞辱。現在他呼召我們來跟從他﹐不是為我們自己尋求豐功偉績﹐而是尋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
馬太福音23﹕1—12﹕『自卑的要升為高』
沒有人像耶穌基督那樣看透宗教的驕傲。在馬太福音23章裡﹐耶穌揭露出狂妄的驕傲、極端的自私、自我膨脹、律法主義和喜愛抬高自己的宗教假冒為善者帶來的欺騙。
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太23﹕6—8)
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1﹐12)
耶穌論及的那些宗教領袖們脫離了眾人﹐把他們自己抬高到眾人之上。他們為自己謀 取特殊的頭銜、服飾、待遇和人群中的特殊座位。他們喜愛受人注目的公開事奉﹐喜愛成為聚光燈下的名人。與此相反﹐耶穌禁止他的門徒使用任何榮耀的頭銜、互 稱拉比、或一任何形式高抬自己而損害他們之間的弟兄關係﹐損害基督和父上帝在每個信徒中獨特的地位。
儘管主反覆地教導謙卑﹐我們必須承認Andrew Murray(1828—1927)﹐ 這位親愛的、敬虔的作家和南非的宣教家所說的﹐在許多基督徒中﹐謙卑仍是一項被忽略的德行﹕「當我回顧我個人的信仰經歷或世界基督教會的時候﹐我驚訝的發 現,極少有 追求謙卑 這個基督門徒獨特的品德。在傳道和生活裡﹐在日常的家庭和社會生活行為裡﹐在與基督徒特有的交通裡﹐在指導和值行基督的工作裡,多少證據表明了謙卑並沒有 被看為是重要的德行。」
雖然說起來難以令人置信﹐在基督清清楚楚地反覆教導之後﹐門徒們在踰越節的晚餐上還是再次為他們當中誰為大而爭論起來。(路22﹕24)我們再次看到我們的主耐心地教導他們不要像地上的領袖那樣思想和行動﹕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5—27)
令人痛心的是﹐門徒所表現的競爭、尋求自我的精神今天仍然存在。其最常見的表現方式就是問這樣一個問題﹕「誰的教會最大﹖」
David Prior在《Jesus and Power》一書中說明了 在 教會 之間屬肉體的競爭都是因為比較誰的 教會更大、更好而有的嫉妒和驕傲﹕「在耶穌門徒中間的競爭永遠是他身旁的一根刺。這是哥林多教會的老毛病。(參林前 3﹕1—15) 在今天那些追求更大、更好、比別人更有名氣的大型福音派聚會當中和之間也普遍存在。正是這些聚會的規模 導至 其它不那麼大的聚會產生了嫉妒心﹐而這種嫉妒心和這些大聚會表現出競爭的靈完全相同。在過去20年中﹐我曾參加過四個地方的聚會﹐這四處的聚會的規模恰巧 都大大超出附近聚會。這四個聚會都是聖公會的聚會。最難以克服的障礙是一方面是教會以人數為誇耀 ﹐另一方面忌妒別人的成功。競爭是癌症。耶穌清楚知道這和他所教導並示範的能力的實際是完全敵對的。」
約翰福音13﹕3—17﹕彼此洗腳﹕在門徒們詢問他們當中誰為大的同一個踰越節的晚上﹐耶穌藉著為門徒們洗腳展現出他和他的跟隨者在服事中最基本的特性﹕謙卑、奴僕的角色。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13﹕12—14)
我們在這裡看見我們主的記號是僕人的圍巾﹐而不是牧師的衣袍。如果我們親愛的主為了愛而彎下腰來為門徒洗腳﹐我們應該歡歡喜喜彎下腰來服事弟兄姐妹。只有當我們學到了什麼是彼此洗腳和以謙卑束腰的時候﹐我們才有希望在平安和合一中一起生活。
約翰福音13:34—35﹕『愛』
一個優秀的長老群、一個健康的教會、以及弟兄姐妹之間一切關係的秘訣就是基督的新命令﹕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因此﹐我們要像基督愛我們一樣彼此相愛。
<三樣功課>
我們主多次講解愛、謙卑和做僕人,這就教導教了我們三樣重要的功課。第一﹐上帝恨惡驕傲。驕傲是上帝特別恨惡的七樣罪中第一個。(箴6﹕16—19) 箴言裡說「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箴16﹕ 5a ) 這些是厲害的話。聖經還說﹕「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慧。」(箴11﹕2) 雅各在他的信中也有類似的回應﹕「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 4﹕6) 上帝極其痛恨驕傲﹐他讓保羅的肉身長了一根刺﹐使他不敢高舉自己而依賴他的創造主。(林後12﹕7—10)
驕傲的一個可怕之處是它的欺騙性;我們也許以為在服事上帝和其他人﹐但事實上卻正在服事我們自己。
John Scott說的完全對﹕「毫無疑問﹐驕傲是傳道人最主要的職業威脅。」
驕傲的教會領袖 是耶穌基督福音的難處,是魔鬼的主要目標﹐而且不論他自己以為多有恩賜和多麼重要,他不配做上帝子民的領袖。
第二﹐基督持續不斷的教導愛和謙卑僕人的心志,就表明要人們理解和實行這一原則 是何等困難。驕傲和自私一直竭力盤踞和欺騙人心。悲哀的是許多基督徒比較適應彼拉多那種有名氣、鐵腕和獨裁統治的領導方式,勝過耶穌謙卑僕人式的領導。基 督教以往2000年的歷史說明﹐我們對基督教導的精髓的理解進步甚微。許多宗派的穢事、醜惡的權力之爭、受傷的疼痛感、可憐的嫉妒心存在於我們的教會和我 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之中﹐原因就是我們大部分的思想和行為是被驕傲和自私攪動起來的。教會的領袖們若不明白基督關于謙卑、愛心以及做僕人的靈﹐註定會落到 紛爭和分裂裡面。
第三﹐我們主的反覆教導表明謙卑、為僕和愛心是基督教會的基本特性。它們彰顯出基督的心和品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5﹐7﹐8)
早期的教會是一個僕人們的團體﹐以基督的愛為標誌。因此﹐基督徒的領袖必須是為僕的領袖﹐不是不聖潔、屬世的大人物。
長老: 僕人領袖(2)
<僕人領袖的榜樣保羅>
如果你想像不出一位強壯又有恩賜的領袖同時也是一位愛和謙卑僕人﹐請想一想保羅 的生活。他曾是剛強驕傲的法利賽人﹐後來成了溫柔慈愛耶穌的僕人。(林後10﹕1)上帝在知識、能力和熱心上給予保羅巨大的恩賜﹐也賦予他極大的權柄。然 而在他得救之後﹐保羅把他的恩賜和權柄視為建造和保護他人的方法、而不是控制他人、使自己高人一等﹐牟取個人利益的工具。(林後10﹕8﹔林後1﹕24)
保羅在權柄運用上的自制是他謙卑僕人之心的極好例證。他寧願自己受苦也不讓他信心裡的兒女冒受傷害的危險。(林後1﹕2—4﹔13﹕7)他寧願懇求也不命令﹔寧願選擇以愛和溫柔待人也不「帶刑杖」。(林後4﹕21﹔林後10﹕1﹐2﹔13﹕8—10﹔加4﹕20)
雖然在必要時他曾使用他的權柄和能力制止過假教師﹐但是他對待犯錯誤的弟兄所顯出的耐心是驚人的。他與他所帶信主的人如此認同﹐以致於他們的管教、軟弱和羞辱也成了他自己的。(林11﹕29﹔12﹕21﹔加4﹕12)
他寧願降卑、犧牲自己而使別人在信心上長進和成長﹐並且更加成熟﹔(林後11﹕7﹐21﹔13﹕9)他為了他人而捨棄自己一切所有和益處。(林後10﹕33)在每一件事上﹐他的心思中最重要的事是他的群羊屬靈的需要。
作為一個謙卑的僕人﹐保羅避開自抬身價及高舉自我﹐他永遠高舉基督而不是他自己﹕「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林後4﹕5)
想想下面這個他謙卑服事的例子﹕儘管他在哥林多生活了一年半﹐他從來沒有向他們提到過一次他被提到第三層天﹐在那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林後12﹕4)的奇特經歷。大約四年以後﹐當驕傲的哥林多人被假教師的吹噓引誘而墮落在誘惑中的時候﹐他才不得不透露了他屬天的經歷。(林後12﹕1—13)在那之前﹐他沒有講那屬天的經歷﹐因為他知道許多哥林多人會錯誤地把他奉為偶像。保羅希望他們高舉基督﹐而不是保羅自己。
哥林多前書的前四章指出哥林多人崇拜有能力的教師﹐並在他們週圍形成了小團體的罪惡傾向。保羅在那裡說﹕「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林前2﹕2 1a ﹔cf.4﹕6﹐7)
他提醒哥林多人他和亞波羅都是僕人﹐不是偶像﹐「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上帝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帝。」(林前3﹕6﹐7)
保羅以謙卑僕人的方式 表現使徒權柄卻遭到許多哥林多人的誤解﹐他們當中有的人覺得他軟弱和怯懦﹐(林前4﹕18—21﹔林後10﹕1—11) 這說明認識敬虔的謙卑是多麼困難。但是﹐正像耶穌基督的生活所顯明的﹐謙卑不是軟弱和怯懦的表現。雖然耶穌謙卑和柔和﹐但是他能夠在大庭廣眾下教訓人﹐能 夠迎接激烈的爭辯﹐能夠帶有極大的權柄教導﹐能夠面對假冒為善的宗教神職人員的尖刻批評。他以公義的怒氣﹐拿起鞭子﹐將兌換銀錢的人趕出聖殿。謙卑不是軟 弱無能的症狀﹐卻是認識自我、擁有屬上帝的智慧和控制自己的表現。
謙卑的僕人保羅是基督堅強、勇敢的勇士和領袖。他傾倒出全部力量和熱心服事上 帝、關懷上帝的百姓。他的一生遭遇過很多衝突、辯論和掙扎。他「存心謙卑事奉主」﹐但曾把一位不肯悔改的信徒交付撒但毀壞他的肉體﹔曾擊打假教師以呂馬﹐ 使他瞎了眼睛﹔曾責備彼得和巴拿巴的裝假﹔曾在羅馬法庭和法官前勇敢站立。雖然他曾遭遇許多難處﹐但他始終以愛和謙卑回應他的弟兄。因為他知道出於驕傲的 行為只會使事情變得更糟﹐且會分裂上帝的百姓。這是為什麼在保羅的書信﹐在彼得、約翰和雅各的書信裡充滿了愛、忍耐、恩慈、祈禱、赦免、柔和、憐憫,遠遠 超過命令。
<作僕人領袖的長老>
長老是僕人領袖﹐不是統治者和獨裁者。上帝不允許他的百姓被小氣、為自我服務的 暴 君所利用。僕人長老已經選擇了一種服事他人的生活。像基督作僕人一樣﹐他們為別人的利益而擺上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只有成為愛和謙卑的僕人的長老,才能將耶 穌基督無可比擬的生命,向他們的聚會和觀看他們的世界,單純地彰顯出來。
但是﹐一群長老也可能成為一個為自我服務、專橫的領導集團。彼得因此使用和雅各 同樣的話語警告亞細亞的長老﹐不可濫用和高舉領導的權力﹐「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3)彼得還鼓勵長老們和全會眾要像耶 穌自己一樣﹐以謙卑束腰。(彼前5:5)保羅也以同樣的心用自己的榜樣提醒以弗所的長老們。在使徒行傳20章19節﹐保羅述說他如何「凡事謙卑服事主」﹐ 並且指示他們也要以同樣的方式事奉主。因驕傲潛在的誘惑﹐聖經說一個初信的人不能作長老﹐「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 裡。」(提前3﹕6)
除了以僕人的靈牧養他人之外﹐長老之間還要彼此謙卑相愛。他們必須能夠耐心地學會同心、妥協、信服、傾聽、處理不同意見、赦免、接受責備和糾正、認罪、欣 賞他人的智慧和見解﹐即使那是出於和他們意見不同的人。他們還必須能夠彼此順服、相互說恩慈和溫柔的話語、容忍他們的同伴、彼此等候、在真理和愛心中敞開 心懷。有能力、有恩賜的長老不能濫用他們的恩賜﹐像有天賦的人有時做的那樣﹐以離開教會、帶走他們的追隨者為要挾﹐強行推動他們的主張。這種自私的行為造 成醜陋的、世俗的權力鬥爭﹐威脅了全教會的合一與和睦。
長老內部的衝突是一個嚴重的、普遍的問題。看見某些基督教的領袖們這樣輕視基督身體的合一、這樣快地分裂基督的身體,以便施行他們的道路實在令人觸目驚心。不錯﹐他們最終也許走上了他們的道路﹐但是那卻不是上帝的道路。
這個問題的解決並不是恢復個人統治和離開教會﹐雖然這是一條容易的逃避方法。基 督的解決方法是謙卑自己﹐以他的愛去愛、彼此洗腳、悔改、順服、禱告、脫離驕傲、逃避急躁、彼此尊重和相愛。我堅決相信﹐如果長老們花在彼此代禱上的時間 和他們花在彼此報怨上的時間一樣多的話﹐他們的大多數問題和報怨就不復存在了。這才是上帝希望長老們向他的百姓所展現的帶領方式。
長老們一定要知道﹐牧養生活上的灰心喪氣﹐難處和衝突都是上帝用來把他們磨煉成好牧人、更有主耶穌基督的形象工具。如果他們以順服和信靠來回應這些問題的話﹐他們就能夠被磨成基督的樣式。一生中有多少事情比得知有人變成了基督一樣的牧人更令人興奮了呢﹖
長老制的謙卑僕人的特性並不表示缺少權柄。新約中「上帝的管家」、「監督」、 「牧人」、「帶領」這些描述長老的地位和工作的術語表明了權柄和責任。如果小亞細亞的長老們沒有權柄﹐彼得不會警告他們不要「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作為教 會的牧人﹐長老們被賦予帶領和保護教會的權柄。(徒20﹕28—31)使用這一權柄的心態才是關鍵所在。
長老們要跟從基督的榜樣﹐不是愚笨地揮動他們的權柄。他們不能玩弄計策和權力遊戲﹐傲慢自大﹐拒人於千里之外﹐決對不能以為他們不需要向同伴和上帝負責。長老不能成為權威主義者﹐那不符合謙卑僕人的特點。巴刻 J.I.Packer﹐加拿大Regent College著名的神學作 家和 教授這樣定義、描寫權威主義的危害﹕「在不同領域中運用權柄並不等於權威主義。這裡有一個決定性的分別。說到底﹐權威主義是從根腐壞的權力。當所要求的委身無法以真理或道德來辯護時,那就是權威主義…人 任何形式的權威都可 能以這種方式墮落。在國家裡﹐當一個政權無原則地使用權力來維持自身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教會裡﹐當領袖們要求控制跟隨者的良心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 高中、大學、學院裡﹐當你被要求在學術上讚同你的教授而不是忠實於真理的證據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家庭裡﹐當父母親無理指揮和限制他們的孩子時﹐那就是 權威主義。對著權威有不愉快的經歷通常是因為權力墮落、即權威主義而來。這樣的經歷所遺留下來的對權威的反感﹐並由此引發的對各種形式的權威產生的懷疑上 很悲哀,但卻並不令人感到驚訝。
權威主義是邪惡、反社會、反人類、最終也是反上帝的(因為它的核心是自我的驕傲)﹐我對它沒有絲毫讚譽之詞。」
當思考保羅和我們的主的榜樣時﹐我們必須同意﹐合乎聖經的長老不是發號施令﹐而 是引導。真正的長老不是命令他們的弟兄的良心﹐而是懇求他們的弟兄聽從上帝的話。出於愛﹐真正的長老忍受和承擔來自難以相處的人們的衝擊和問題﹐保護群羊 不受傷害﹔他們承受別人的誤解和罪﹐使眾人能夠和睦相處﹔他們失去睡眠使別人得享安息﹔為別人的幸福而在時間和精力上擺上巨大的付出﹔他們將自己視為在權 柄之下受管制的人﹔他們依賴上帝的智慧和幫助﹐而不依靠自己的能力和聰明﹔他們迎接假教師的猛烈攻擊﹔他們保護全群在基督裡的自由﹐鼓勵聖徒的恩賜得以成 長、聖徒日益成熟、彼此服事。
總而言之﹐用保羅偉大的愛的篇章裡的話﹐我們可以說一位僕人長老「是恆久忍耐…有恩慈…不嫉妒…[一位僕人長老]不自 誇 …[一位僕人長老]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他]自己……[一位僕人長老]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一位僕人長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如果你想像不出一位強壯又有恩賜的領袖同時也是一位愛和謙卑僕人﹐請想一想保羅 的生活。他曾是剛強驕傲的法利賽人﹐後來成了溫柔慈愛耶穌的僕人。(林後10﹕1)上帝在知識、能力和熱心上給予保羅巨大的恩賜﹐也賦予他極大的權柄。然 而在他得救之後﹐保羅把他的恩賜和權柄視為建造和保護他人的方法、而不是控制他人、使自己高人一等﹐牟取個人利益的工具。(林後10﹕8﹔林後1﹕24)
保羅在權柄運用上的自制是他謙卑僕人之心的極好例證。他寧願自己受苦也不讓他信心裡的兒女冒受傷害的危險。(林後1﹕2—4﹔13﹕7)他寧願懇求也不命令﹔寧願選擇以愛和溫柔待人也不「帶刑杖」。(林後4﹕21﹔林後10﹕1﹐2﹔13﹕8—10﹔加4﹕20)
雖然在必要時他曾使用他的權柄和能力制止過假教師﹐但是他對待犯錯誤的弟兄所顯出的耐心是驚人的。他與他所帶信主的人如此認同﹐以致於他們的管教、軟弱和羞辱也成了他自己的。(林11﹕29﹔12﹕21﹔加4﹕12)
他寧願降卑、犧牲自己而使別人在信心上長進和成長﹐並且更加成熟﹔(林後11﹕7﹐21﹔13﹕9)他為了他人而捨棄自己一切所有和益處。(林後10﹕33)在每一件事上﹐他的心思中最重要的事是他的群羊屬靈的需要。
作為一個謙卑的僕人﹐保羅避開自抬身價及高舉自我﹐他永遠高舉基督而不是他自己﹕「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林後4﹕5)
想想下面這個他謙卑服事的例子﹕儘管他在哥林多生活了一年半﹐他從來沒有向他們提到過一次他被提到第三層天﹐在那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林後12﹕4)的奇特經歷。大約四年以後﹐當驕傲的哥林多人被假教師的吹噓引誘而墮落在誘惑中的時候﹐他才不得不透露了他屬天的經歷。(林後12﹕1—13)在那之前﹐他沒有講那屬天的經歷﹐因為他知道許多哥林多人會錯誤地把他奉為偶像。保羅希望他們高舉基督﹐而不是保羅自己。
哥林多前書的前四章指出哥林多人崇拜有能力的教師﹐並在他們週圍形成了小團體的罪惡傾向。保羅在那裡說﹕「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林前2﹕2 1a ﹔cf.4﹕6﹐7)
他提醒哥林多人他和亞波羅都是僕人﹐不是偶像﹐「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上帝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帝。」(林前3﹕6﹐7)
保羅以謙卑僕人的方式 表現使徒權柄卻遭到許多哥林多人的誤解﹐他們當中有的人覺得他軟弱和怯懦﹐(林前4﹕18—21﹔林後10﹕1—11) 這說明認識敬虔的謙卑是多麼困難。但是﹐正像耶穌基督的生活所顯明的﹐謙卑不是軟弱和怯懦的表現。雖然耶穌謙卑和柔和﹐但是他能夠在大庭廣眾下教訓人﹐能 夠迎接激烈的爭辯﹐能夠帶有極大的權柄教導﹐能夠面對假冒為善的宗教神職人員的尖刻批評。他以公義的怒氣﹐拿起鞭子﹐將兌換銀錢的人趕出聖殿。謙卑不是軟 弱無能的症狀﹐卻是認識自我、擁有屬上帝的智慧和控制自己的表現。
謙卑的僕人保羅是基督堅強、勇敢的勇士和領袖。他傾倒出全部力量和熱心服事上 帝、關懷上帝的百姓。他的一生遭遇過很多衝突、辯論和掙扎。他「存心謙卑事奉主」﹐但曾把一位不肯悔改的信徒交付撒但毀壞他的肉體﹔曾擊打假教師以呂馬﹐ 使他瞎了眼睛﹔曾責備彼得和巴拿巴的裝假﹔曾在羅馬法庭和法官前勇敢站立。雖然他曾遭遇許多難處﹐但他始終以愛和謙卑回應他的弟兄。因為他知道出於驕傲的 行為只會使事情變得更糟﹐且會分裂上帝的百姓。這是為什麼在保羅的書信﹐在彼得、約翰和雅各的書信裡充滿了愛、忍耐、恩慈、祈禱、赦免、柔和、憐憫,遠遠 超過命令。
<作僕人領袖的長老>
長老是僕人領袖﹐不是統治者和獨裁者。上帝不允許他的百姓被小氣、為自我服務的 暴 君所利用。僕人長老已經選擇了一種服事他人的生活。像基督作僕人一樣﹐他們為別人的利益而擺上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只有成為愛和謙卑的僕人的長老,才能將耶 穌基督無可比擬的生命,向他們的聚會和觀看他們的世界,單純地彰顯出來。
但是﹐一群長老也可能成為一個為自我服務、專橫的領導集團。彼得因此使用和雅各 同樣的話語警告亞細亞的長老﹐不可濫用和高舉領導的權力﹐「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3)彼得還鼓勵長老們和全會眾要像耶 穌自己一樣﹐以謙卑束腰。(彼前5:5)保羅也以同樣的心用自己的榜樣提醒以弗所的長老們。在使徒行傳20章19節﹐保羅述說他如何「凡事謙卑服事主」﹐ 並且指示他們也要以同樣的方式事奉主。因驕傲潛在的誘惑﹐聖經說一個初信的人不能作長老﹐「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 裡。」(提前3﹕6)
除了以僕人的靈牧養他人之外﹐長老之間還要彼此謙卑相愛。他們必須能夠耐心地學會同心、妥協、信服、傾聽、處理不同意見、赦免、接受責備和糾正、認罪、欣 賞他人的智慧和見解﹐即使那是出於和他們意見不同的人。他們還必須能夠彼此順服、相互說恩慈和溫柔的話語、容忍他們的同伴、彼此等候、在真理和愛心中敞開 心懷。有能力、有恩賜的長老不能濫用他們的恩賜﹐像有天賦的人有時做的那樣﹐以離開教會、帶走他們的追隨者為要挾﹐強行推動他們的主張。這種自私的行為造 成醜陋的、世俗的權力鬥爭﹐威脅了全教會的合一與和睦。
長老內部的衝突是一個嚴重的、普遍的問題。看見某些基督教的領袖們這樣輕視基督身體的合一、這樣快地分裂基督的身體,以便施行他們的道路實在令人觸目驚心。不錯﹐他們最終也許走上了他們的道路﹐但是那卻不是上帝的道路。
這個問題的解決並不是恢復個人統治和離開教會﹐雖然這是一條容易的逃避方法。基 督的解決方法是謙卑自己﹐以他的愛去愛、彼此洗腳、悔改、順服、禱告、脫離驕傲、逃避急躁、彼此尊重和相愛。我堅決相信﹐如果長老們花在彼此代禱上的時間 和他們花在彼此報怨上的時間一樣多的話﹐他們的大多數問題和報怨就不復存在了。這才是上帝希望長老們向他的百姓所展現的帶領方式。
長老們一定要知道﹐牧養生活上的灰心喪氣﹐難處和衝突都是上帝用來把他們磨煉成好牧人、更有主耶穌基督的形象工具。如果他們以順服和信靠來回應這些問題的話﹐他們就能夠被磨成基督的樣式。一生中有多少事情比得知有人變成了基督一樣的牧人更令人興奮了呢﹖
長老制的謙卑僕人的特性並不表示缺少權柄。新約中「上帝的管家」、「監督」、 「牧人」、「帶領」這些描述長老的地位和工作的術語表明了權柄和責任。如果小亞細亞的長老們沒有權柄﹐彼得不會警告他們不要「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作為教 會的牧人﹐長老們被賦予帶領和保護教會的權柄。(徒20﹕28—31)使用這一權柄的心態才是關鍵所在。
長老們要跟從基督的榜樣﹐不是愚笨地揮動他們的權柄。他們不能玩弄計策和權力遊戲﹐傲慢自大﹐拒人於千里之外﹐決對不能以為他們不需要向同伴和上帝負責。長老不能成為權威主義者﹐那不符合謙卑僕人的特點。巴刻 J.I.Packer﹐加拿大Regent College著名的神學作 家和 教授這樣定義、描寫權威主義的危害﹕「在不同領域中運用權柄並不等於權威主義。這裡有一個決定性的分別。說到底﹐權威主義是從根腐壞的權力。當所要求的委身無法以真理或道德來辯護時,那就是權威主義…人 任何形式的權威都可 能以這種方式墮落。在國家裡﹐當一個政權無原則地使用權力來維持自身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教會裡﹐當領袖們要求控制跟隨者的良心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 高中、大學、學院裡﹐當你被要求在學術上讚同你的教授而不是忠實於真理的證據時﹐那就是權威主義。在家庭裡﹐當父母親無理指揮和限制他們的孩子時﹐那就是 權威主義。對著權威有不愉快的經歷通常是因為權力墮落、即權威主義而來。這樣的經歷所遺留下來的對權威的反感﹐並由此引發的對各種形式的權威產生的懷疑上 很悲哀,但卻並不令人感到驚訝。
權威主義是邪惡、反社會、反人類、最終也是反上帝的(因為它的核心是自我的驕傲)﹐我對它沒有絲毫讚譽之詞。」
當思考保羅和我們的主的榜樣時﹐我們必須同意﹐合乎聖經的長老不是發號施令﹐而 是引導。真正的長老不是命令他們的弟兄的良心﹐而是懇求他們的弟兄聽從上帝的話。出於愛﹐真正的長老忍受和承擔來自難以相處的人們的衝擊和問題﹐保護群羊 不受傷害﹔他們承受別人的誤解和罪﹐使眾人能夠和睦相處﹔他們失去睡眠使別人得享安息﹔為別人的幸福而在時間和精力上擺上巨大的付出﹔他們將自己視為在權 柄之下受管制的人﹔他們依賴上帝的智慧和幫助﹐而不依靠自己的能力和聰明﹔他們迎接假教師的猛烈攻擊﹔他們保護全群在基督裡的自由﹐鼓勵聖徒的恩賜得以成 長、聖徒日益成熟、彼此服事。
總而言之﹐用保羅偉大的愛的篇章裡的話﹐我們可以說一位僕人長老「是恆久忍耐…有恩慈…不嫉妒…[一位僕人長老]不自 誇 …[一位僕人長老]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他]自己……[一位僕人長老]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一位僕人長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以貧派之基督論
以貧派(Ebionites)一名,乃是根據希伯來文以貧 (Ebion)一字而來,有貧苦之意思,也有謙遜之味道。
而這一派人士自命為基督耶穌之貧苦的門徒,認為人得救必須條件是遵行上帝的律法。而且還分兩個支系:一為法利賽派,另一為愛色尼派。
這一派是一種變相的猶太教派,把基督教與猶太教混合,所以不可稱為真正的基督徒。
這派是基督論最早的一種異端,因為不相信基督之神性,僅認為基督乃是一個得到上帝聖靈特別充滿的人。他們認為神人二性不可能合一,所以否認「到成肉身」的真理。甚至認為基督是「受造之物」不應接受人敬拜,他在世之時僅是一位先知,死後升天為王。
後來許多異端之出現,也都有同樣否認耶穌基督之神性,如果耶穌之神性不成立,祂就無法救贖我們,所以我們反對無神性之基督論。
而這一派人士自命為基督耶穌之貧苦的門徒,認為人得救必須條件是遵行上帝的律法。而且還分兩個支系:一為法利賽派,另一為愛色尼派。
這一派是一種變相的猶太教派,把基督教與猶太教混合,所以不可稱為真正的基督徒。
這派是基督論最早的一種異端,因為不相信基督之神性,僅認為基督乃是一個得到上帝聖靈特別充滿的人。他們認為神人二性不可能合一,所以否認「到成肉身」的真理。甚至認為基督是「受造之物」不應接受人敬拜,他在世之時僅是一位先知,死後升天為王。
後來許多異端之出現,也都有同樣否認耶穌基督之神性,如果耶穌之神性不成立,祂就無法救贖我們,所以我們反對無神性之基督論。
聖靈與能力
對於聖靈的認識,有些人最清楚的一點是關於聖靈的能力,就是上帝所賜下的能力,讓你能做那
些明知該做,也確實想做,卻沒能做到的事。此如說拒絕情慾、菸酒、藥物、金錢、奢侈、逸樂、權勢、名譽、諂媚的誘惑;耐心對待那些試煉你的人,愛那些不可
愛的人,控制自己的脾氣,在壓力之下站立得穩;敢大聲為主作見證,面臨困難仍舊信靠上帝,在思想、言語、傳道及禱告各方面。這些人不斷談論的主題就是聖靈
帶來的這種行動能力。
我們該對這些人所強調的抱以什麼樣的態度呢?這是錯的嗎?不,剛好相反,這些毫無疑問都是 對的,因為能力是新約裡的一個偉大字眼。基督藉聖靈賜下能力,確是新約中的一個重要事實,是基督真門徒的一個記號。如果你懷疑,儘可以查考聖經:「在城裡 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 (路廿四49;徒一8)。
此外尚有徒四33,六8;十38,羅十五13、18~19,林前二4、5,林後六6~10,十4~6,十二10,帖前一5,二13,林後十二9,提後一7,三4、5,弗三16,六10,西一11,提前一12,提後四17,林後十二10,彼前五10,腓四13,約l33,二十22,徒二33。這些經節證明不管在何時何地談到基督教的信仰,都應該講到基督藉聖靈賜能力的這個主題。
福音派信徒一直很重視上帝對於生活能力的應許和供應。這不僅是聖經的一個主題,也說中了人類明顯而普遍的需要。肯實際面對自己的人,時常會有無力感。基督徒也屢屢呼求「主啊!救我,幫助我,賜我能力能討你喜悅,便我能面對種種壓力和要求。」
我們要與內在外在各種形式的魔鬼爭戰,我們必須知道在爭戰中只有靠聖靈的能力才能獲勝,靠自己則只發現自己的無能與挫敗。因此,福音派仍該繼續強調藉著聖靈而來的超自然、神聖的實際需要,並教導信徒從中獲益。
[基督徒的能力]
生活中聖靈的能力,在十七世紀清教徒首先強調它,到十八世紀,「聖靈能在今生完全根除人心中的罪」卻成了福音派中辯論的題目。
衛斯理相信上帝興起衛理公會去傳揚這「聖經的神聖」。非衛理公會的人則視此宣稱不合聖經, 而且會令人產生錯覺,不斷要也們的子弟反抗它。十九世紀後葉,這兩派被認為都太偏激了。很多人覺得這種反完美主義者的熱忱使得基督徒不曉得上帝有權柄救人 免於試探,興起沈睡的公義,使牧師的言辭產生刺透人心的效果。一下子,這生活中能力的題目就成為大西洋兩側講道、書籍和私人談論的話題。一個新的福音行動 於焉展開。
許多大師致力於宣告這關於能力的「祕密」——有時被稱為「得勝的生活」。英國的凱錫克培靈大會(Keswick Convention)就是針對這項「秘密」安排聚會:週一的主題是罪;週二是主的救贖;週三,獻身;週四是聖靈裡的生命,而週五就是傳教士差派(empowered service)。1874年 起凱錫克培靈會發行一份刊物名叫「基督徒得力之道」,五年後改名為「信仰生活」,但本質仍未變。凱錫克培靈大會認為信心是得力的秘訣,它的影響遍及全球。 這教誨被視為近代教會史上最有勢力的精神力量。凱錫克派牧師也因對能力的闡釋與傳統不同而獨樹一幟。更由於有不少後繼者,及投合中產階級的氣味,凱錫克培 靈大會有關神聖及服事能力的信息便延續了一段時間。
近年來關於能力的發展並非只有這一種說法。基督的能力不僅在赦罪,也藉著祂的聖靈拯救被魔 鬼捆綁的人戒掉壞習慣,併除去落後部族的妖魔鬼怪。古老的福音主義,強調法律、罪惡、審判及基督代贖受死的榮耀,當然比現在的福音主義強,但整體來說,因 較少提到能力,這方面就顯得比較弱。
既然神應許要賜下能力,我們就該為福音派基督教的這種強調讚美主。無論以何種方式強調它,都顯示了福音的完整主流,再加上普世性的靈恩運動,這確是未來的一個希望。
[能力的限制]
然面以往經驗指出,每當能力論點取代聖靈職份中心而不深加思索的時候,就會產生曲解。拿其 信徒來說,虔信派信徒過分注意自己靈命的起伏,變得自我中心,常常內省而不管別人或社區的需要,聖靈的工作因而受虧損。同時也產生「上帝的能力在我們身上 是自動地,也是我們可以控制」的觀點。另外,在傳福音上,某些團體傳統上認為當人一旦認罪悔改後,就有「生活的能力」來駕馭生活,滿足靈命的需要。
以上這些論點聽起來像瑜珈術,而不是聖經上的教導。
第一,它把西門所說以個人意志操弄的能力(徒八18~24)及保羅所稱當人順服即可經驗到的能力(林後十二9~10)搞混了。
第二,它不實際。福音派人土常說,一旦我們成為基督徒,上帝的能力會立刻除去我們性格上的缺點,便我們的生活一帆風順。這說法既不合聖經,同時也是違心之論。有時上帝確實會行這樣的神蹟,然而每個基督徒的生活,其實是不斷地與壓力搏鬥,與世界、撒但爭戰——為了更像耶穌。凱錫克式的言論叫我們期待完全脫離罪惡羈絆後的自由(太過),但一點沒有漸漸放鬆的心理準備(不及)。這是不好的神學,對於能力主題的爭論,在心理上或精神上沒有一點實質效果。
這裡所談真正的需要,是要有個較深的、對於聖靈教義真正的瞭解,得以糾正錯誤的觀念。
我們該對這些人所強調的抱以什麼樣的態度呢?這是錯的嗎?不,剛好相反,這些毫無疑問都是 對的,因為能力是新約裡的一個偉大字眼。基督藉聖靈賜下能力,確是新約中的一個重要事實,是基督真門徒的一個記號。如果你懷疑,儘可以查考聖經:「在城裡 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 (路廿四49;徒一8)。
此外尚有徒四33,六8;十38,羅十五13、18~19,林前二4、5,林後六6~10,十4~6,十二10,帖前一5,二13,林後十二9,提後一7,三4、5,弗三16,六10,西一11,提前一12,提後四17,林後十二10,彼前五10,腓四13,約l33,二十22,徒二33。這些經節證明不管在何時何地談到基督教的信仰,都應該講到基督藉聖靈賜能力的這個主題。
福音派信徒一直很重視上帝對於生活能力的應許和供應。這不僅是聖經的一個主題,也說中了人類明顯而普遍的需要。肯實際面對自己的人,時常會有無力感。基督徒也屢屢呼求「主啊!救我,幫助我,賜我能力能討你喜悅,便我能面對種種壓力和要求。」
我們要與內在外在各種形式的魔鬼爭戰,我們必須知道在爭戰中只有靠聖靈的能力才能獲勝,靠自己則只發現自己的無能與挫敗。因此,福音派仍該繼續強調藉著聖靈而來的超自然、神聖的實際需要,並教導信徒從中獲益。
[基督徒的能力]
生活中聖靈的能力,在十七世紀清教徒首先強調它,到十八世紀,「聖靈能在今生完全根除人心中的罪」卻成了福音派中辯論的題目。
衛斯理相信上帝興起衛理公會去傳揚這「聖經的神聖」。非衛理公會的人則視此宣稱不合聖經, 而且會令人產生錯覺,不斷要也們的子弟反抗它。十九世紀後葉,這兩派被認為都太偏激了。很多人覺得這種反完美主義者的熱忱使得基督徒不曉得上帝有權柄救人 免於試探,興起沈睡的公義,使牧師的言辭產生刺透人心的效果。一下子,這生活中能力的題目就成為大西洋兩側講道、書籍和私人談論的話題。一個新的福音行動 於焉展開。
許多大師致力於宣告這關於能力的「祕密」——有時被稱為「得勝的生活」。英國的凱錫克培靈大會(Keswick Convention)就是針對這項「秘密」安排聚會:週一的主題是罪;週二是主的救贖;週三,獻身;週四是聖靈裡的生命,而週五就是傳教士差派(empowered service)。1874年 起凱錫克培靈會發行一份刊物名叫「基督徒得力之道」,五年後改名為「信仰生活」,但本質仍未變。凱錫克培靈大會認為信心是得力的秘訣,它的影響遍及全球。 這教誨被視為近代教會史上最有勢力的精神力量。凱錫克派牧師也因對能力的闡釋與傳統不同而獨樹一幟。更由於有不少後繼者,及投合中產階級的氣味,凱錫克培 靈大會有關神聖及服事能力的信息便延續了一段時間。
近年來關於能力的發展並非只有這一種說法。基督的能力不僅在赦罪,也藉著祂的聖靈拯救被魔 鬼捆綁的人戒掉壞習慣,併除去落後部族的妖魔鬼怪。古老的福音主義,強調法律、罪惡、審判及基督代贖受死的榮耀,當然比現在的福音主義強,但整體來說,因 較少提到能力,這方面就顯得比較弱。
既然神應許要賜下能力,我們就該為福音派基督教的這種強調讚美主。無論以何種方式強調它,都顯示了福音的完整主流,再加上普世性的靈恩運動,這確是未來的一個希望。
[能力的限制]
然面以往經驗指出,每當能力論點取代聖靈職份中心而不深加思索的時候,就會產生曲解。拿其 信徒來說,虔信派信徒過分注意自己靈命的起伏,變得自我中心,常常內省而不管別人或社區的需要,聖靈的工作因而受虧損。同時也產生「上帝的能力在我們身上 是自動地,也是我們可以控制」的觀點。另外,在傳福音上,某些團體傳統上認為當人一旦認罪悔改後,就有「生活的能力」來駕馭生活,滿足靈命的需要。
以上這些論點聽起來像瑜珈術,而不是聖經上的教導。
第一,它把西門所說以個人意志操弄的能力(徒八18~24)及保羅所稱當人順服即可經驗到的能力(林後十二9~10)搞混了。
第二,它不實際。福音派人土常說,一旦我們成為基督徒,上帝的能力會立刻除去我們性格上的缺點,便我們的生活一帆風順。這說法既不合聖經,同時也是違心之論。有時上帝確實會行這樣的神蹟,然而每個基督徒的生活,其實是不斷地與壓力搏鬥,與世界、撒但爭戰——為了更像耶穌。凱錫克式的言論叫我們期待完全脫離罪惡羈絆後的自由(太過),但一點沒有漸漸放鬆的心理準備(不及)。這是不好的神學,對於能力主題的爭論,在心理上或精神上沒有一點實質效果。
這裡所談真正的需要,是要有個較深的、對於聖靈教義真正的瞭解,得以糾正錯誤的觀念。
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論教會
壹、「教會」一詞在聖經中的意義
在舊約中,有兩個字專指「教會」,一是qahal,是由qal這個字根變化來的,乃「呼召」的意思;第二個字是 』edhah,字根為ya'adh,是「指定」或「在指定的地方集會」的意思。這兩個字意義本不完全相同,但後來成為同義字,專指敬拜上帝的以色列會眾。在新約中,「教會」(ekklesia) 一詞是最為普遍,也是最為重要的,其字根包括 –ek及kaleo,乃「召出」的意思。以上所提到的幾個字,都說明教會是神所呼召出來,分別為聖的群體。在新約中,主耶穌是第一個提到「教會」一詞的。祂稱圍繞祂的那群人為教會,就是那些公開認祂為主、接受天國道理的人。後來這個詞被賦予了更多層面的涵義:一、 指某固定地點的信徒團體,即地方性教會,並不一定是崇拜性的聚會。有的聖經章節在用這個詞時,提到信徒的聚集 (徒五11;十一26;林前十一18;十四19、28、35),有些則否 (羅十六4;林前十六1;加一2;帖前二14等)。
二、有些章節用到這個詞時,指的是某個人家裡的聚會。似乎有些富人在他們自己的家中設立聚會場所 (羅十六5、23;林前十六9;西四15;門2)。
三、在大部分的章節中,「教會」指的是信徒全體,在靈性上與救主基督聯合的人,不拘在天上或地上、過去或將來 (弗一22;三10、21;五23、24、25、27、29、32;西一18、24)。
聖經也經常用一些暗喻來像徵教會:教會被稱為「基督的身體」 (林前十二27;弗一23;西一18)、「聖靈的殿」 (林前三16;彼前二5)、「在上的耶路撒冷」 (加四26)、「天上的耶路撒冷」 (來十二22)、「新耶路撒冷」 (啟廿一2),及「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前三15)。此外要注意的是,「教會」一詞的字源還包括「屬於耶和華」的意思,這說明教會是神的產業。
貳、教會的本質
論
到教會的本質,羅馬天主教與更正教之間有相當不同的見解。前者認為教會的本質在於外在可見的組織。嚴格說來,這組織並不包括教會的全體信徒,而是以神父、
主教、大主教、紅衣主教、教宗所組成的神職人員政體為中心。羅馬天主教將教會整體分為「教導的教會」及「學習的教會」。他們認為,教會的中心政體與教會的
榮耀屬性有直接的關係,包括教會的合一性、聖潔性、大公性等,而信徒只不過是這些屬性的間接裝飾。理論上,羅馬天主教雖然因受到事實環境的約束,不得不修
改這類的教義,但他們仍然主張「教會組織之外無救恩」的原則。更正教,即一般所指的基督教,反對將外在的教會組織視為教會的本質,並主張教會的本質是聖徒
間無形而屬靈的相通。這無形的聖而公之教會包括歷代的信徒;在聖而公之普世無形教會之外,沒有救恩。這教會是耶穌基督屬靈的身體,在救贖之工的彰顯上,反
映神榮耀的光輝。
參、教會的各種性質
一、爭戰的教會與凱旋的教會:現今在地上的教會乃是一爭戰的教會,她蒙召而為主爭戰。教會必須持續戰鬥,在各方面與邪惡的世界和黑暗的屬靈權勢相抗。反觀永恆中的教會,則是凱旋的教會,在此教會中,刀劍已變為勝利,戰場上的吶喊已成為凱旋之歌,十字架已成為榮耀的冠冕。二、有形的教會與無形的教會:耶 穌基督的教會,一方面是有形的,一方面是無形的。這種區分只應用在地上的教會。教會之所以被稱為無形,是因為在本質上她是屬靈的,不能為肉眼所見。並且, 我們無法憑外在的條件來斷定哪些人屬於無形的教會,哪些人不屬於無形的教會。無形教會是普世的、神聖的,她包括所有以神選民的身份進入恩典之約的得救之 人。另一方面,這無形教會藉由可見的信徒、聖禮、講道、行政組織等,彰顯於這世上。因此,教會也有有形的一面。有形教會中有麥子與稗子,有得救之人,也有 滅亡之人。因此,有形教會雖是無形教會的彰顯,且有形教會與無形教會的成員有多數的重疊,但並非所有有形教會的成員都屬於無形教會。《威思敏德信仰告白》 對有形及無形教會,有相當清楚而完整的定義。
三、有機性的教會及組織性的教會:此 區分僅限於有形教會。有形教會並非單單藉由外在組織彰顯出來。就算所有的行政職務、聖禮、講道等組織性事物都消失了,教會仍會藉由信徒的相通、信仰的告 白、與世界的爭戰等可見的事物彰顯出來。後者即為有機性的教會。有機性及組織性,雖然都是有形教會的性質,但其基礎乃是屬靈而無形的教會。
肆、教會的定義
教會既具有多邊的性質,我們就必須從不同的角度來為教會下定義。一、從預定揀選的角度:從 這角度來說,教會就是「神選民所組成的群體」。這是從永恆的角度出發,以神的眼光看事情,而這樣的定義容易造成誤解。首先,我們無法十足肯定地區分誰是神 的選民,誰是被神棄絕的。並且,有些人在永恆中蒙神揀選,但尚未從母腹中生出,或已出生但尚未信主。從現世的角度來看,這些人仍尚未屬於神的教會。
二、從有效恩召的角度:為 了避免以上的誤解,有些人較為強調從有效恩召的角度,將教會定義為「蒙聖靈恩召之人所組成的群體」。蒙聖靈恩召之人,自然是神在永恆中所揀選的人,因此這 個定義也包括了上一個定義。有效恩召的結果是信心與稱義,因此教會亦可被定義為「因信稱義之人所組成的群體」。不論是從預定揀選的角度,或是從有效恩召的 角度出發,都只能為無形的教會下定義,無法顧及有形的教會。因此我們還需要第三個定義。
三、從洗禮及認信的角度:從 這個角度出發,教會可被定義為「公開承認真信仰並接受洗禮之人所組成的群體」,在大多數更正教的宗派中,這也包括了信徒的未成年子女。當然,公開承認真信 仰並接受洗禮之人,並不都是真正得救的人,因此這定義僅限於有形教會。這些人與他們的子女都屬於有形的教會,在神聖的盟約上有份,但並非他們中間所有的人 都會得著盟約的應許。只有那些屬於無形教會,蒙聖靈重生,因信稱義的人,才能得著恩典之約的應許。
伍、不同時代中的教會
自從神在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樹立敵對關係以來,教會即已存在,但她在不同的時代中採取了不同的形式。一、列祖時代:在列祖時代中,敬虔的家族是教會的代表,在此家族中,父親有祭司的地位與職份。雖然創四26似乎暗示當時的人共同求告耶和華的名,但當時並無集體崇拜。在洪水時期,教會藉由挪亞一家得以延續。及至真信仰在地上面臨絕跡時,神揀選亞伯拉罕一家歸自己為聖。摩西時期之前,敬畏耶和華的人仍在家族中得蒙保守。
二、摩西時代:以 色列人在埃及成為一個民族,在出埃及之後,他們就成為神的教會,並領受了敬拜上帝的律例,使得他們的信仰得以彰顯。當時教會並無獨立的組織,以色列即教 會,教會即以色列,國家與教會並未分離。異邦人若要進入神的盟約,必須成為以色列國民。這種形式的教會,一直延續到士師時期、王國時期、被擄時期,及間約 時期。
三、新約時代:在五旬節聖靈降下時,教會正式脫離以色列,成為獨立的組織,從此之後政教分離。從前僅限於一國的教會,現在已變成普世教會了。基督的大使命正與這普世教會的理念相吻合:「你們要去,使萬民都作我的門徒。」
陸、教會的屬性
羅馬天主教將以下所述教會之屬性,都歸於有形教會。然而,按聖經教導,這些屬性乃是屬於無形教會的。一、合一性:羅 馬天主教認為教會的合一指的是組織上的合一,因此羅馬天主教有極嚴密的集權政體。這種見解乃出於天主教的教會傳統,而非出於聖經。更正教所領受的則出自於 聖經,強調教會屬靈的合一性。教會雖有不同的宗派、組織,但所持守的是同一個信仰,所信的是同一本聖經、同一位主,因此不同的宗派以及其獨立的行政組織, 並不能破壞教會的合一與不同教會宗派間的聖徒相通。教會是基督奧秘的身體,所有信徒都是這身體上的肢體。這種無形的合一,也藉由信徒所認信的信仰、公共的 崇拜、共同的事奉等,有所彰顯,因此也有可見的一面,但其本質是屬靈的。
二、聖潔性:羅 馬天主教著重外在形式上的聖潔,往往忽略信徒屬靈的聖潔,強調道德條例、懲戒的禮儀等。更正教強調信徒屬靈的聖潔,是由內而外的,聖潔的行為乃是出自於聖 潔的內心。在名義及地位上,教會已經是聖潔的了,而神也預定教會完全成聖,毫無玷污。但在這個世代當中,教會仍在繼續成聖,等到基督再來時,才會完全沒有 瑕疵。教會聖潔的性質,在信徒敬畏神的生活上得以彰顯。
三、大公性:羅馬天主教認為教會的大公性在於其普及全世界的行政組織,但更正教卻強調無形教會才是真正的聖而公之教會。無形聖而公之教會包括了歷世歷代所有的聖徒,在萬國中皆有她的成員,其公同性並非組織上的,而是屬靈的。
柒、教會的標幟
教會的標幟是屬於有形教會的,由此標幟可以區分教會之真偽。教會有三大標幟,其宗旨乃忠實歸依聖經標準的信仰與生活。茲略述教會三大標幟如下:一、真誠地傳揚主道:此乃教會最重要的標幟 (約八31、32、47;十四23;約壹四1-3;約貳9)。 當然,幾乎沒有任合教會所傳的道是絕對符合聖經的;這種理想在地上是達不到的。因此,並不是說假如有間教會所傳的道稍微不符合聖經,就是假教會。但是真教 會不能偏離聖經清楚啟示的一套基要真理,即歷代教會所持守的正統信仰,包括三位一體、神的創造、聖子的神性、基督完成救贖之工、聖靈施行救贖之工、因信稱 義、聖經的默示、基督的再臨等。
二、正當地執行聖禮:聖禮 (洗禮與聖餐禮) 決不可與聖經分離,因為聖禮乃是聖道有形的傳述,是救恩外在的媒介。行聖禮的人必須按著聖經的原則,只對信徒及其子女施行聖禮。聖禮的執行在初代教會中,乃是最顯著的標幟 (太廿八19;可十六16;徒二42;林前十一23-30)。
三、忠實地執行懲戒:忠實地執行懲戒,是確保教義純正、聖禮清潔的基本條件。教會在懲戒上呈現鬆懈的時候,真理的亮光即被遮掩,聖潔之事物也開始遭到濫用。聖經告訴我們,教會應堅持執行適當的懲戒 (太十八18;林前五1-5、13;十四33、40;啟二14、15、20)。
先賢所信,萬古長存
我們基督徒向慕道的朋友傳福音時,恐怕他們將之解讀為拉人入教,於是乎,常作如下三點聲明:
第一,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不是讓人接受一套有關神學的教義和理論。(由此使一些聲稱「各宗教都有一套自圓其說的教理體系,我又怎能知道究竟誰對誰錯」的人,暫時啞口無言。)
第二,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也不是關乎人遵行一套倫理道德的標準。(由此來幫助一些人破除「所有宗教都不過是勸人為善」的執迷。)
第三,基督教信仰最首要的,更不在於人加入一個宗教團體、服從一套宗教禮儀。(這又使一些擔心「在接受信仰的同時,又得盡上某種義務」的人鬆了一口氣。)
如 此三箭齊發後,慕道朋友的好奇心終於被激發出來了:「那麼,對基督教來說,什麼是最要緊的?」好了,時候已到,機不可失,我們於是一鼓作氣,字字鏗鏘地 說:「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全在於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耶穌是誰?』。」趁著聽者正感莫測高深之際,我們再接再厲地補充道:「所以我們傳福音不是要你入教, 而是邀請你來信主──接受耶穌基督為你個人的救主。」
然 而,我們是否可以認為:既然教義神學、道德倫理、教會聖禮在基督教裡都佔據不了中心的位置,那麼這些事就是無足輕重、無關緊要的?這種想法當然不對,因為 這裡誤解了「以基督為中心」的真義,將神原本在基督裡相互聯繫的合一啟示作了簡單的劃分、甚至對立的處理。在基督教裡,我們對教義、倫理及群體價值的重視 與珍惜的程度,與其它宗教的努力相比,不但不應削弱,反而應該加強;倒不是因為它們看起來一定比其它宗教更優越,而是因為教義、倫理與教會在基督教中不可 或缺的重要性,乃是那萬主之主、萬王之王的耶穌基督憑著祂特有的身份與權柄,加以肯定和宣告的。原來,以基督為中心的本意,並不是要基督教的其它部分因此 受到排斥而變得無足輕重;恰好相反,基督是基督教的中心,意味著其它的一切都要與居中心的基督相連,同享祂所發出的光輝和榮耀。
有 一種說法是:「教會只要教導信徒好好地讀經禱告,學習如何愛主、親近主,就可以得蒙神的保守。」如果此時有人提出:「不但如此,信徒還要有些教義及神學上 的訓練和裝備,這樣才能更好地明白並把握神全備平衡的真理。」這人就會受到某種質疑:「有這種必要嗎?」不是嗎?基督徒最大的特權就是可以在基督裡與神相 交,我們既有了那又真又活的主和神賜給我們的話語 (聖經), 幹嘛還要組織一套乾巴巴的、咬文嚼字的、學究氣十足的教義呢?尤其是看到那些同信一位主的基督徒之間因著教義的問題而引起爭論、甚至導致不和時,人們難免 會想:為何我們不能乾脆不理教義,單單仰望耶穌呢?至於神學,那都是書本上、頭腦裡的知識,對信徒的敬虔生命不但沒有什麼幫助,學了反而使人容易自高自 大、誇誇其談!
英國牛津大學的神學教授麥葛福 (Alister McGrath) 曾就什麼是基督教的教義以及教義為什麼重要,寫過一本很有影響力的書《今日基督教教義》(基道書樓,以下簡稱《今》)。他指出:「基督教教義是基督教會對神的自我啟示 (特別是神在聖經中及透過耶穌基督的啟示) 所作出的回應」(p. 10),「它 (教義) 是人類在思想上對神的回應,正如愛是從人心裡對神作出的回應」(p. 5)。 教會必須忠於神的託付,成為祂奧秘事的管家;而教義就是教會對所持守的信仰真理集中、全面、系統的界定和宣告。教義使信徒知道什麼是可靠的信仰生活指引、 什麼是不可違背的信仰宗旨,也使世界知道基督教與他們的分別何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教義並非人的創造發明,教義的真理性及權威性只能建立在對神在基督裡 啟示的忠實回應上。一句話,教義不因人們的好惡而存廢,教義不接受世界潮流的同化,教義只忠於它的主人──神的啟示。
保羅一直關心教會是否能在主耶穌裡忠心盡職地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將神的道完全準確地傳下去。他在離世前的最後歲月裡還不忘提醒提摩太,要守住神藉他所傳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3),並且「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二2)。原來,神的道須從兩個方面來維護:即神道內容的純正性 (純正,原文意為健全、未被侵害過),和神道規模的完整性 (規模,原文是樣式、模範);前者為杜絕在神的道中混雜人的私意,後者指防止神的道被傳講得不完全、不平衡。如何防止神道在宣講中的混雜和走樣呢?保羅勸勉提摩太作神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原來基督教的教義,就是從遵行保羅這一教導而來的;教義不是別的,恰是那真理的道 (啟示本身) 被正意分解而建立的標準。教義首先在微觀上必須純正精確 (忠實回應啟示),其次在宏觀上必須完備有序 (全備回應啟示)。藉著教義,教會將神純正的話語及其規模宣告出來;一切的解經若違反了已經建立的教義標準,那就不是按著正意,而是私解和強解了。事實上兩千年來私解與強解的事是經常發生的,若因此造成的後果危及了基督教的主要教義時,我們就稱之為異端。
從教會的歷史上看,正統信仰的教義往往是因著必須與異端的謬誤搏鬥而建立起來的。譬如耶穌神人二性合成了單一基督位格,這個完整的教義是經歷了與諾斯底 (否認基督人性的真實性)、馬吉安 (否認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亞流 (否認基督的神性)、涅斯多留 (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構成雙重位格) 等等異端的多次鬥爭,才藉著使徒信經 (約主後100年)、尼西亞信經 (主後325年)、迦克墩信經 (主後451年) 的宣告,完全嚴密地建立起來的。
讀到這裡,一定會有人問:我們又如何得知基督教的教義是正意分解真理的結果呢?神在此使我們從兩方面得到驗證:其一是藉著聖靈的帶領和光照,那就是耶穌所應許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真理的靈 (約 十六13)。聖靈既然能帶領教會的先聖明白聖經的啟示,並且以教義的方式表達出來,這同一位聖靈也能帶領世世代代的基督徒同感一靈,來明白和相信這些教義確實表達了聖經啟示的真理。由此可見,教義的準確可靠性,不是人智慧的誇耀,乃是神大能的明證 (太十三11,西一26)。
第 二個驗證的依據,是以神的啟示為研究對象而建立的合理治學方式所取得的成果,也就是神學。教義和神學是兩個互相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神學就是有關神的 知識和學問,教義則可說是汲取了敬虔而豐富的神學研究成果,而被教會確認的重要信仰準則。教義是以神學為基礎的,但教義又不僅僅是神學:第一,因為教義關 懷的是神學中那已被清楚顯明的真理。任何在最終的意義上不能幫助教會看清神啟示的真理,並深入理解、把握、及應用這些真理的神學研究,是毫無價值的。「隱 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廿九29),教義不建立在隱晦不明的經文之上,也不越過神啟示的界線。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基督教的正統教義對矢志忠於聖經的神學研究者起著約束、規範、判別及指導的作用。第二,教義不僅向我們陳明有關神真理的知識,教義更是教會 (神子民的全體) 向神所作的信仰委身。神學家雖可以自由地從事神學研究並發表個人的研究成果,但卻不可以隨便將自己的結論上升為教義,造成教會中信仰的混亂;因為神學可以只代表個人的觀點,但教義卻永遠是教會持定真理的方式與依據。
撒 但的詭計是,牠一方面使敬虔的信徒遠離容易使人「自高自大」的神學,另一方面又不斷讓各種個人色彩濃厚的自由神學與極端的神學侵入到教會,以此腐蝕教會從 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等所建立的正統信仰,達到從真理的根基上破壞教會的目的。令我們擔心的是,當今在北美教會中追求敬虔生命的基督徒,雖然 不至於被各種新派或極端的神學思潮牽著鼻子走;但也正因不願理睬這些錯誤的神學,而本能地遠避一切的神學,殊不知這麼一來正好掉進了一個錯誤神學的泥坑, 那就是鼓吹「基督教不需要神學,因而也不需要教義」的神學。說實在的,當今可能對教會危害最大的錯誤神學,正是這類不以神學面目出現的神學,例如某些自由 派神學家一掃過去理性自信的風格,改以謙和悲憫的面目出現,他們聲稱:只要我們是人,就永遠不會明白神道的真義;因為神是如此的超越偉大,而人是如此的渺 小卑微,什麼三位一體、因信稱義,那不過是人用可憐而有限的語言,對神道一種模糊的猜測罷了。故此他們宣稱不可將基督教的信仰絕對化,否則就是唯我獨尊; 也因此基督徒最好不要執著於教義的堅持,而應當定睛於耶穌偉大的人格上,謙卑、寬容、接納,愛一切的人。這話聽起來符合許多不喜歡神學教義,而重視敬虔生 命的基督徒的口味,而實質上這其中卻塞進了自由神學中的許多私貨,牽涉到一系列對神的啟示、真理的性質、甚至語言學的特點、倫理學的基礎,以及教義的作用 等許多的謬見。我們若對這些錯誤神學的前提、企圖、結論一無所知,又怎能識破其中的險惡呢?
也許有人不服氣,說:「教義既然都在聖經中,我讀聖經,不就同時也知道了教義?這一切直接從神來不更好嗎?幹嘛還非得去學習前人所訂的那些教義呢?反正我是信主,又不是信教!」有這種看法的人,至少犯了下列兩個錯誤:
第一個錯誤,不明白教義的基本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神的啟示不被誤解或歪曲。加爾文早就指出,教義如同一副眼鏡,透過它,便能正確地閱讀聖經了。麥葛福認為,教義可在兩個方面來幫助信徒正確閱讀聖經:第一方面,教義是讀經的地圖和指南;我們藉著教義導引,就能將聖經裡一系列的故事和教訓聯繫起來。第二方面,教義是聖經精義的摘要和大全。教義將聖經中各種敘述和斷言的意義整合起來、分成專題,作出簡潔、明確的表達 (《今》p.26, 27)。 宗教改革運動中,聖經被翻譯成各國語言並大量印發。教會鼓勵平信徒讀聖經,這觸動了當時天主教敏感的神經:信徒各人都憑自己的亮光私解聖經怎麼辦?這豈不 會造成教會在信仰中的混亂,讓各種異端邪說都打著聖經的招牌大行其道了嗎?誠然,這種危險是存在的,但是因著改教運動的主流對教義的重視,在發行聖經的同 時,也準備了大量的教義聲明及要理問答(其中著名的有1618年的《海德堡要理問答》,以及1646年的《威斯敏德信仰告白》),使廣大信徒有了可靠的讀經指引,以致在改教後宗派林立的情況下,仍保護了教會在基本信仰上的合一。
第二個錯誤,不明白神建立教會,使教會 (而不是個人) 成為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美意。當人聲稱自己不需教會的幫助,就能憑著個人的讀經直接從神尋求明白 (這裡指整體的明白) 時, 他不僅是將自己擺在教會之外,簡直是放在教會之上了;這不是神要我們在祂面前的那種單純的信心,而是我們在神面前的無知與在人面前的驕傲。《使徒行傳》記 載:當腓利問埃提阿伯的太監是否明白所念的聖經,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神既然指定教會成為祂奧秘事的管家,那麼解明聖經、傳揚神道就成了 教會義不容辭的責任。設想我們這些對聖經原文與以色列歷史文化一竅不通的人,居然都能明白聖經的基本信息,靠的是什麼?除了內住聖靈的指引,就是神的道在 教會裡被傳講;其中教義性的講道,更是幫助信徒明白聖經的極好途徑。這說明了神將不同的恩賜分給不同的人,是為著讓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
我 們並非要求每位信徒都要在神學和教義上受同樣的訓練,更不是鼓吹只有受過正規神學訓練的人才能明白神的道;但是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不讀神學就可以不重視教 義,或把神學看作只是傳道人的事,輕看神學在我們信徒生命中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教義是神學研究的結論。我們多數信徒雖不可能花大量時間,從頭去學 神學,至少我們要懂得如何抓住重要的神學結論,用慎思明辨的心,善用兩千年來歷代先賢貢獻給教會的寶貴資源。
眾 所周知,在科學的發現史上,一切的進步都是建立在前人的努力與知識的積累上。如果說當年牛頓曾稱自己之所以能在科學上取得那樣的成就,是因著站立在歷史偉 人的肩上,那麼我們基督徒更沒有理由讓自己屬靈的生命及其裝備永遠從零出發,不尊重、不珍惜以往兩千年教會留給我們豐厚的屬靈遺產!願我們從先賢所持守的 正統信仰看清楚兩千年來聖靈大能的作為,將福音真理的傳承模式──正信的教義以及其中敬虔豐富的神學反省──薪火相傳,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第一,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不是讓人接受一套有關神學的教義和理論。(由此使一些聲稱「各宗教都有一套自圓其說的教理體系,我又怎能知道究竟誰對誰錯」的人,暫時啞口無言。)
第二,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也不是關乎人遵行一套倫理道德的標準。(由此來幫助一些人破除「所有宗教都不過是勸人為善」的執迷。)
第三,基督教信仰最首要的,更不在於人加入一個宗教團體、服從一套宗教禮儀。(這又使一些擔心「在接受信仰的同時,又得盡上某種義務」的人鬆了一口氣。)
如 此三箭齊發後,慕道朋友的好奇心終於被激發出來了:「那麼,對基督教來說,什麼是最要緊的?」好了,時候已到,機不可失,我們於是一鼓作氣,字字鏗鏘地 說:「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全在於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耶穌是誰?』。」趁著聽者正感莫測高深之際,我們再接再厲地補充道:「所以我們傳福音不是要你入教, 而是邀請你來信主──接受耶穌基督為你個人的救主。」
「以基督為中心」的真義
真是快刀亂麻,一語中的。如此傳福音,可使人立即感受到基
督教確實不同凡響,從而幫助對方直接進入到基督信仰的核心。的確,在其它宗教和任何社會改革運動中,領袖們從來無法讓他們自己成為人們追隨的終極目的,他
們充其量只能藉著所宣揚的理念與主義,來號召群眾跟他們一起去追求達成某種目標。而基督教恰好相反:耶穌來到世上,至終的目的是引導我們認識祂、跟隨祂;
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耶穌最為人熟知的教導是指著祂自己而說的(約三16、十四6),最大的神蹟 (復活) 更是為顯明祂的身份而來的;而耶穌所完成的事工 (包括在十字架上為罪人受死) 之所以具有如此重大的意義,也無一不是因著耶穌的身份 (神的兒子成了完全的人) 而確立的。保羅論到耶穌時指出:「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萬事上居首位」(西一17-18),這就是基督教信仰裡特別強調的「以基督為中心」的原則。我們若看不見這一點,就把握不住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了。然 而,我們是否可以認為:既然教義神學、道德倫理、教會聖禮在基督教裡都佔據不了中心的位置,那麼這些事就是無足輕重、無關緊要的?這種想法當然不對,因為 這裡誤解了「以基督為中心」的真義,將神原本在基督裡相互聯繫的合一啟示作了簡單的劃分、甚至對立的處理。在基督教裡,我們對教義、倫理及群體價值的重視 與珍惜的程度,與其它宗教的努力相比,不但不應削弱,反而應該加強;倒不是因為它們看起來一定比其它宗教更優越,而是因為教義、倫理與教會在基督教中不可 或缺的重要性,乃是那萬主之主、萬王之王的耶穌基督憑著祂特有的身份與權柄,加以肯定和宣告的。原來,以基督為中心的本意,並不是要基督教的其它部分因此 受到排斥而變得無足輕重;恰好相反,基督是基督教的中心,意味著其它的一切都要與居中心的基督相連,同享祂所發出的光輝和榮耀。
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我們試看一例:教會那無與倫比的價值是如何建立起來的?當年彼得在上帝指示下,認信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後,耶穌就宣告說:祂要將教會建造在這不可動搖的認信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太十六16-18)。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五25),這是教會無比珍貴的價值源頭;同樣,教會的重要性也在於耶穌基督所託付的使命上。基督是教會唯一的根基 (林前三11),世世代代的教會都要傳揚、維護、且委身於這永不改變的真理,才能立於永遠不敗之地。保羅提醒提摩太,永生神的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顯然,神的教會必須堅守在神啟示的全部真道上,否則就會受虧損。對此,忠於基要真理的基督徒都沒有異議;但是在具體的做法上,教會如何堅守神的真道,不被異端邪說所迷惑,也不致被各種偏差所左右,人們的意見就不一樣了。有 一種說法是:「教會只要教導信徒好好地讀經禱告,學習如何愛主、親近主,就可以得蒙神的保守。」如果此時有人提出:「不但如此,信徒還要有些教義及神學上 的訓練和裝備,這樣才能更好地明白並把握神全備平衡的真理。」這人就會受到某種質疑:「有這種必要嗎?」不是嗎?基督徒最大的特權就是可以在基督裡與神相 交,我們既有了那又真又活的主和神賜給我們的話語 (聖經), 幹嘛還要組織一套乾巴巴的、咬文嚼字的、學究氣十足的教義呢?尤其是看到那些同信一位主的基督徒之間因著教義的問題而引起爭論、甚至導致不和時,人們難免 會想:為何我們不能乾脆不理教義,單單仰望耶穌呢?至於神學,那都是書本上、頭腦裡的知識,對信徒的敬虔生命不但沒有什麼幫助,學了反而使人容易自高自 大、誇誇其談!
生命非教義,教義無生命?
這
種責難有其真實合理的一面,因為基督信仰最重要的,永遠是關乎人與神在生命裡的相交。但若深入思索,我們會發現上述責難一則對教義神學及其作用有所誤解,
一則也受到了某種偏差的方法論的影響,用簡單二分的眼光,將基督教信仰中原本應該是和諧一致、相互效力的方面對立起來,甚至造成自我矛盾。頗具諷刺性的是
當有人主張信耶穌最重要、教義與神學都無所謂的時候,這人就是在試圖宣告一條重要的教義,而這個教義唯一的目的,就是使人不要相信教義的重要。我們再說一
次,上述主張的前半部份──信耶穌最重要──是對的 (而這也正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教義所強調的),
只是我們還要追問這人:耶穌為什麼在基督教信仰中如此重要?這時他就不能說這是憑他的感覺而來了;他會說這是根據聖經的啟示,他會從耶穌獨特的身份和祂所
成就的的事工這兩方面來支持他的說法。他若想將這主張表述得清楚、完整且具權威性,就非得回到教會兩千來歷經考驗的、有關耶穌位格的神人二性和十架救恩的
教義上來不可;而若要將這兩個教義講得清楚,他又怎能不聯繫上正統信仰中有關三位一體、神的創造與人的墮落等教義呢?這些教義在基督教信仰體系中具有頭等
重要性的地位,基督徒如果否認教義的重要性,又從何確信耶穌必須是我們信仰的中心呢?英國牛津大學的神學教授麥葛福 (Alister McGrath) 曾就什麼是基督教的教義以及教義為什麼重要,寫過一本很有影響力的書《今日基督教教義》(基道書樓,以下簡稱《今》)。他指出:「基督教教義是基督教會對神的自我啟示 (特別是神在聖經中及透過耶穌基督的啟示) 所作出的回應」(p. 10),「它 (教義) 是人類在思想上對神的回應,正如愛是從人心裡對神作出的回應」(p. 5)。 教會必須忠於神的託付,成為祂奧秘事的管家;而教義就是教會對所持守的信仰真理集中、全面、系統的界定和宣告。教義使信徒知道什麼是可靠的信仰生活指引、 什麼是不可違背的信仰宗旨,也使世界知道基督教與他們的分別何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教義並非人的創造發明,教義的真理性及權威性只能建立在對神在基督裡 啟示的忠實回應上。一句話,教義不因人們的好惡而存廢,教義不接受世界潮流的同化,教義只忠於它的主人──神的啟示。
保羅一直關心教會是否能在主耶穌裡忠心盡職地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將神的道完全準確地傳下去。他在離世前的最後歲月裡還不忘提醒提摩太,要守住神藉他所傳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3),並且「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二2)。原來,神的道須從兩個方面來維護:即神道內容的純正性 (純正,原文意為健全、未被侵害過),和神道規模的完整性 (規模,原文是樣式、模範);前者為杜絕在神的道中混雜人的私意,後者指防止神的道被傳講得不完全、不平衡。如何防止神道在宣講中的混雜和走樣呢?保羅勸勉提摩太作神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原來基督教的教義,就是從遵行保羅這一教導而來的;教義不是別的,恰是那真理的道 (啟示本身) 被正意分解而建立的標準。教義首先在微觀上必須純正精確 (忠實回應啟示),其次在宏觀上必須完備有序 (全備回應啟示)。藉著教義,教會將神純正的話語及其規模宣告出來;一切的解經若違反了已經建立的教義標準,那就不是按著正意,而是私解和強解了。事實上兩千年來私解與強解的事是經常發生的,若因此造成的後果危及了基督教的主要教義時,我們就稱之為異端。
從教會的歷史上看,正統信仰的教義往往是因著必須與異端的謬誤搏鬥而建立起來的。譬如耶穌神人二性合成了單一基督位格,這個完整的教義是經歷了與諾斯底 (否認基督人性的真實性)、馬吉安 (否認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亞流 (否認基督的神性)、涅斯多留 (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構成雙重位格) 等等異端的多次鬥爭,才藉著使徒信經 (約主後100年)、尼西亞信經 (主後325年)、迦克墩信經 (主後451年) 的宣告,完全嚴密地建立起來的。
讀到這裡,一定會有人問:我們又如何得知基督教的教義是正意分解真理的結果呢?神在此使我們從兩方面得到驗證:其一是藉著聖靈的帶領和光照,那就是耶穌所應許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真理的靈 (約 十六13)。聖靈既然能帶領教會的先聖明白聖經的啟示,並且以教義的方式表達出來,這同一位聖靈也能帶領世世代代的基督徒同感一靈,來明白和相信這些教義確實表達了聖經啟示的真理。由此可見,教義的準確可靠性,不是人智慧的誇耀,乃是神大能的明證 (太十三11,西一26)。
第 二個驗證的依據,是以神的啟示為研究對象而建立的合理治學方式所取得的成果,也就是神學。教義和神學是兩個互相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神學就是有關神的 知識和學問,教義則可說是汲取了敬虔而豐富的神學研究成果,而被教會確認的重要信仰準則。教義是以神學為基礎的,但教義又不僅僅是神學:第一,因為教義關 懷的是神學中那已被清楚顯明的真理。任何在最終的意義上不能幫助教會看清神啟示的真理,並深入理解、把握、及應用這些真理的神學研究,是毫無價值的。「隱 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廿九29),教義不建立在隱晦不明的經文之上,也不越過神啟示的界線。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基督教的正統教義對矢志忠於聖經的神學研究者起著約束、規範、判別及指導的作用。第二,教義不僅向我們陳明有關神真理的知識,教義更是教會 (神子民的全體) 向神所作的信仰委身。神學家雖可以自由地從事神學研究並發表個人的研究成果,但卻不可以隨便將自己的結論上升為教義,造成教會中信仰的混亂;因為神學可以只代表個人的觀點,但教義卻永遠是教會持定真理的方式與依據。
我們可以繞過神學嗎?
談
到這裡,真恐怕有人會說:「那我懂了,與教義相比,神學就不重要了;以後可以只重視教義、不管神學了。」但這推論又將教義與神學兩者的關係割裂了。如前所
述,教義不僅是神學,而且是正信的神學研究中要努力建立、闡明、應用、保守及傳承的最重要課題。教會正信的教義若得不到從神學教育與神學研究而來的支持與
堅固,教義的面目就會在教會中變得日益生疏、隔膜,教義這種「大道理」也就越是彷彿與基督徒的實際生活不相干了。原來教義既然是教會對神啟示的認信,這種
認信不是一旦建立,就可一勞永逸的。每個時代的教會都有責任在神面前重新確認先賢的信仰,這就需要教會不斷地在神學的深度上對教義作重新的思考、發現和應
用,否則教義就會僵死,對內不足以指導教會信徒的靈命成長,對外不足以抗衡世俗學說對基督教的侵蝕。例如當前某些教會極力提倡信徒說方言的事,神學就為我
們提供了一個教義性的判別標準:萬一有人提倡信徒不講方言便不算得救,我們可以斥之為異端,因為這主張違背了基督教「因信稱義」的主要教義。而如果有教會
鼓勵信徒學說方言使靈命成長,我們也不得不說那是偏差,因為:第一,真正的方言不可學說,它來自聖靈的特別感動,豈能靠人為的模仿練習來操縱?第二,即便
方言是恩賜,但恩賜不能代替生命,說方言當然也不等於靈命的成長。撒 但的詭計是,牠一方面使敬虔的信徒遠離容易使人「自高自大」的神學,另一方面又不斷讓各種個人色彩濃厚的自由神學與極端的神學侵入到教會,以此腐蝕教會從 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等所建立的正統信仰,達到從真理的根基上破壞教會的目的。令我們擔心的是,當今在北美教會中追求敬虔生命的基督徒,雖然 不至於被各種新派或極端的神學思潮牽著鼻子走;但也正因不願理睬這些錯誤的神學,而本能地遠避一切的神學,殊不知這麼一來正好掉進了一個錯誤神學的泥坑, 那就是鼓吹「基督教不需要神學,因而也不需要教義」的神學。說實在的,當今可能對教會危害最大的錯誤神學,正是這類不以神學面目出現的神學,例如某些自由 派神學家一掃過去理性自信的風格,改以謙和悲憫的面目出現,他們聲稱:只要我們是人,就永遠不會明白神道的真義;因為神是如此的超越偉大,而人是如此的渺 小卑微,什麼三位一體、因信稱義,那不過是人用可憐而有限的語言,對神道一種模糊的猜測罷了。故此他們宣稱不可將基督教的信仰絕對化,否則就是唯我獨尊; 也因此基督徒最好不要執著於教義的堅持,而應當定睛於耶穌偉大的人格上,謙卑、寬容、接納,愛一切的人。這話聽起來符合許多不喜歡神學教義,而重視敬虔生 命的基督徒的口味,而實質上這其中卻塞進了自由神學中的許多私貨,牽涉到一系列對神的啟示、真理的性質、甚至語言學的特點、倫理學的基礎,以及教義的作用 等許多的謬見。我們若對這些錯誤神學的前提、企圖、結論一無所知,又怎能識破其中的險惡呢?
自外於教義的讀經?
讓我們回到前頭「教義無生命」的責難吧。有些人天真地以為,基督徒的生命成長可以繞過這一切高深莫測的神學和乾巴巴的教義,直接在聖經或其它靈修書籍中得到餵養成長。可是這樣做,我們只會停留在「神聖言小學」中,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來五12)。鍾馬田博士 (Martyn Lloyd-Jones),
這位被譽為二十世紀英國最傑出的解經大師之一,曾就此評論道:「真令人難以置信,他們竟然把研經讀物和基本教義分開,當作兩種截然對立的東西!如果不是為
了表達基本要義,聖經有什麼用?如果不能引導人認識真理,研經書籍又有何價值?」這裡,鍾馬田清楚地點明了聖經與教義密不可分的關係,接著他剖析背後的原
因:「這些人不喜歡教義的原因不難理解,因為教義會直接迫使他們作一抉擇,讓他們不能再作個袖手旁觀的清閒者。教義會令他們坐立不安,而讀那些屬靈書籍,
他們則可以躺在安樂椅上,像欣賞文學作品般當作消遣。」(《靈性低潮》p.43)。我們不得不承認,這話不啻是一記當頭棒喝,值得我們省思。也許有人不服氣,說:「教義既然都在聖經中,我讀聖經,不就同時也知道了教義?這一切直接從神來不更好嗎?幹嘛還非得去學習前人所訂的那些教義呢?反正我是信主,又不是信教!」有這種看法的人,至少犯了下列兩個錯誤:
第一個錯誤,不明白教義的基本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神的啟示不被誤解或歪曲。加爾文早就指出,教義如同一副眼鏡,透過它,便能正確地閱讀聖經了。麥葛福認為,教義可在兩個方面來幫助信徒正確閱讀聖經:第一方面,教義是讀經的地圖和指南;我們藉著教義導引,就能將聖經裡一系列的故事和教訓聯繫起來。第二方面,教義是聖經精義的摘要和大全。教義將聖經中各種敘述和斷言的意義整合起來、分成專題,作出簡潔、明確的表達 (《今》p.26, 27)。 宗教改革運動中,聖經被翻譯成各國語言並大量印發。教會鼓勵平信徒讀聖經,這觸動了當時天主教敏感的神經:信徒各人都憑自己的亮光私解聖經怎麼辦?這豈不 會造成教會在信仰中的混亂,讓各種異端邪說都打著聖經的招牌大行其道了嗎?誠然,這種危險是存在的,但是因著改教運動的主流對教義的重視,在發行聖經的同 時,也準備了大量的教義聲明及要理問答(其中著名的有1618年的《海德堡要理問答》,以及1646年的《威斯敏德信仰告白》),使廣大信徒有了可靠的讀經指引,以致在改教後宗派林立的情況下,仍保護了教會在基本信仰上的合一。
第二個錯誤,不明白神建立教會,使教會 (而不是個人) 成為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美意。當人聲稱自己不需教會的幫助,就能憑著個人的讀經直接從神尋求明白 (這裡指整體的明白) 時, 他不僅是將自己擺在教會之外,簡直是放在教會之上了;這不是神要我們在祂面前的那種單純的信心,而是我們在神面前的無知與在人面前的驕傲。《使徒行傳》記 載:當腓利問埃提阿伯的太監是否明白所念的聖經,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神既然指定教會成為祂奧秘事的管家,那麼解明聖經、傳揚神道就成了 教會義不容辭的責任。設想我們這些對聖經原文與以色列歷史文化一竅不通的人,居然都能明白聖經的基本信息,靠的是什麼?除了內住聖靈的指引,就是神的道在 教會裡被傳講;其中教義性的講道,更是幫助信徒明白聖經的極好途徑。這說明了神將不同的恩賜分給不同的人,是為著讓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
來與眾聖徒同國
保羅當年勉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意即我們對真理的思考不要老是停留在幼稚的孩童階段,見林前十四20),
這句話也適用於目前的許多華人教會。對真理的思考與追求失之於膚淺表面,這是當今北美華人信徒的通病;因著對真道缺乏深刻而整全的理解,生命也就老長不
大。北美如此,中國又如何呢?由於神動的工是如此奇妙,多年來家庭教會福音傳佈、信徒增長的勢頭堪稱教會史上所罕見;我們一直深為國內肢體那種單純的渴慕
所感動,也為他們在艱難逼迫中為主受苦的心志所激勵。可惜國內家庭教會雖然愛主,只因對信徒缺乏有關基督信仰的要義為什麼重要,以及如何在教義的嚴格層面
上把握真道、辨識異端的教導,以致撒旦趁虛而入,名目繁多的異端伺機興起,侵擾破壞神的家。沉痛之餘,我們呼籲愛主的基督徒正視這些現象,還給教義與神學
應有的地位和尊重。我 們並非要求每位信徒都要在神學和教義上受同樣的訓練,更不是鼓吹只有受過正規神學訓練的人才能明白神的道;但是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不讀神學就可以不重視教 義,或把神學看作只是傳道人的事,輕看神學在我們信徒生命中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教義是神學研究的結論。我們多數信徒雖不可能花大量時間,從頭去學 神學,至少我們要懂得如何抓住重要的神學結論,用慎思明辨的心,善用兩千年來歷代先賢貢獻給教會的寶貴資源。
眾 所周知,在科學的發現史上,一切的進步都是建立在前人的努力與知識的積累上。如果說當年牛頓曾稱自己之所以能在科學上取得那樣的成就,是因著站立在歷史偉 人的肩上,那麼我們基督徒更沒有理由讓自己屬靈的生命及其裝備永遠從零出發,不尊重、不珍惜以往兩千年教會留給我們豐厚的屬靈遺產!願我們從先賢所持守的 正統信仰看清楚兩千年來聖靈大能的作為,將福音真理的傳承模式──正信的教義以及其中敬虔豐富的神學反省──薪火相傳,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