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先賢所信,萬古長存

        我們基督徒向慕道的朋友傳福音時,恐怕他們將之解讀為拉人入教,於是乎,常作如下三點聲明:
        第一,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不是讓人接受一套有關神學的教義和理論。(由此使一些聲稱「各宗教都有一套自圓其說的教理體系,我又怎能知道究竟誰對誰錯」的人,暫時啞口無言。)
        第二,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也不是關乎人遵行一套倫理道德的標準。(由此來幫助一些人破除「所有宗教都不過是勸人為善」的執迷。)
        第三,基督教信仰最首要的,更不在於人加入一個宗教團體、服從一套宗教禮儀。(這又使一些擔心「在接受信仰的同時,又得盡上某種義務」的人鬆了一口氣。)
        如 此三箭齊發後,慕道朋友的好奇心終於被激發出來了:「那麼,對基督教來說,什麼是最要緊的?」好了,時候已到,機不可失,我們於是一鼓作氣,字字鏗鏘地 說:「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全在於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耶穌是誰?』。」趁著聽者正感莫測高深之際,我們再接再厲地補充道:「所以我們傳福音不是要你入教, 而是邀請你來信主──接受耶穌基督為你個人的救主。」

「以基督為中心」的真義
真是快刀亂麻,一語中的。如此傳福音,可使人立即感受到基 督教確實不同凡響,從而幫助對方直接進入到基督信仰的核心。的確,在其它宗教和任何社會改革運動中,領袖們從來無法讓他們自己成為人們追隨的終極目的,他 們充其量只能藉著所宣揚的理念與主義,來號召群眾跟他們一起去追求達成某種目標。而基督教恰好相反:耶穌來到世上,至終的目的是引導我們認識祂、跟隨祂; 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耶穌最為人熟知的教導是指著祂自己而說的(約三16、十四6),最大的神蹟 (復活) 更是為顯明祂的身份而來的;而耶穌所完成的事工 (包括在十字架上為罪人受死) 之所以具有如此重大的意義,也無一不是因著耶穌的身份 (神的兒子成了完全的人) 而確立的。保羅論到耶穌時指出:「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萬事上居首位」(西一17-18),這就是基督教信仰裡特別強調的「以基督為中心」的原則。我們若看不見這一點,就把握不住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了。
        然 而,我們是否可以認為:既然教義神學、道德倫理、教會聖禮在基督教裡都佔據不了中心的位置,那麼這些事就是無足輕重、無關緊要的?這種想法當然不對,因為 這裡誤解了「以基督為中心」的真義,將神原本在基督裡相互聯繫的合一啟示作了簡單的劃分、甚至對立的處理。在基督教裡,我們對教義、倫理及群體價值的重視 與珍惜的程度,與其它宗教的努力相比,不但不應削弱,反而應該加強;倒不是因為它們看起來一定比其它宗教更優越,而是因為教義、倫理與教會在基督教中不可 或缺的重要性,乃是那萬主之主、萬王之王的耶穌基督憑著祂特有的身份與權柄,加以肯定和宣告的。原來,以基督為中心的本意,並不是要基督教的其它部分因此 受到排斥而變得無足輕重;恰好相反,基督是基督教的中心,意味著其它的一切都要與居中心的基督相連,同享祂所發出的光輝和榮耀。

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我們試看一例:教會那無與倫比的價值是如何建立起來的?當年彼得在上帝指示下,認信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後,耶穌就宣告說:祂要將教會建造在這不可動搖的認信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太十六16-18)。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五25),這是教會無比珍貴的價值源頭;同樣,教會的重要性也在於耶穌基督所託付的使命上。基督是教會唯一的根基 (林前三11),世世代代的教會都要傳揚、維護、且委身於這永不改變的真理,才能立於永遠不敗之地。保羅提醒提摩太,永生神的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顯然,神的教會必須堅守在神啟示的全部真道上,否則就會受虧損。對此,忠於基要真理的基督徒都沒有異議;但是在具體的做法上,教會如何堅守神的真道,不被異端邪說所迷惑,也不致被各種偏差所左右,人們的意見就不一樣了。
        有 一種說法是:「教會只要教導信徒好好地讀經禱告,學習如何愛主、親近主,就可以得蒙神的保守。」如果此時有人提出:「不但如此,信徒還要有些教義及神學上 的訓練和裝備,這樣才能更好地明白並把握神全備平衡的真理。」這人就會受到某種質疑:「有這種必要嗎?」不是嗎?基督徒最大的特權就是可以在基督裡與神相 交,我們既有了那又真又活的主和神賜給我們的話語 (聖經), 幹嘛還要組織一套乾巴巴的、咬文嚼字的、學究氣十足的教義呢?尤其是看到那些同信一位主的基督徒之間因著教義的問題而引起爭論、甚至導致不和時,人們難免 會想:為何我們不能乾脆不理教義,單單仰望耶穌呢?至於神學,那都是書本上、頭腦裡的知識,對信徒的敬虔生命不但沒有什麼幫助,學了反而使人容易自高自 大、誇誇其談!

生命非教義,教義無生命?
        這 種責難有其真實合理的一面,因為基督信仰最重要的,永遠是關乎人與神在生命裡的相交。但若深入思索,我們會發現上述責難一則對教義神學及其作用有所誤解, 一則也受到了某種偏差的方法論的影響,用簡單二分的眼光,將基督教信仰中原本應該是和諧一致、相互效力的方面對立起來,甚至造成自我矛盾。頗具諷刺性的是 當有人主張信耶穌最重要、教義與神學都無所謂的時候,這人就是在試圖宣告一條重要的教義,而這個教義唯一的目的,就是使人不要相信教義的重要。我們再說一 次,上述主張的前半部份──信耶穌最重要──是對的 (而這也正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教義所強調的), 只是我們還要追問這人:耶穌為什麼在基督教信仰中如此重要?這時他就不能說這是憑他的感覺而來了;他會說這是根據聖經的啟示,他會從耶穌獨特的身份和祂所 成就的的事工這兩方面來支持他的說法。他若想將這主張表述得清楚、完整且具權威性,就非得回到教會兩千來歷經考驗的、有關耶穌位格的神人二性和十架救恩的 教義上來不可;而若要將這兩個教義講得清楚,他又怎能不聯繫上正統信仰中有關三位一體、神的創造與人的墮落等教義呢?這些教義在基督教信仰體系中具有頭等 重要性的地位,基督徒如果否認教義的重要性,又從何確信耶穌必須是我們信仰的中心呢?
        英國牛津大學的神學教授麥葛福 (Alister McGrath) 曾就什麼是基督教的教義以及教義為什麼重要,寫過一本很有影響力的書《今日基督教教義》(基道書樓,以下簡稱《今》)。他指出:「基督教教義是基督教會對神的自我啟示 (特別是神在聖經中及透過耶穌基督的啟示) 所作出的回應」(p. 10),「它 (教義) 是人類在思想上對神的回應,正如愛是從人心裡對神作出的回應」(p. 5)。 教會必須忠於神的託付,成為祂奧秘事的管家;而教義就是教會對所持守的信仰真理集中、全面、系統的界定和宣告。教義使信徒知道什麼是可靠的信仰生活指引、 什麼是不可違背的信仰宗旨,也使世界知道基督教與他們的分別何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教義並非人的創造發明,教義的真理性及權威性只能建立在對神在基督裡 啟示的忠實回應上。一句話,教義不因人們的好惡而存廢,教義不接受世界潮流的同化,教義只忠於它的主人──神的啟示。
        保羅一直關心教會是否能在主耶穌裡忠心盡職地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將神的道完全準確地傳下去。他在離世前的最後歲月裡還不忘提醒提摩太,要守住神藉他所傳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3),並且「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二2)。原來,神的道須從兩個方面來維護:即神道內容的純正性 (純正,原文意為健全、未被侵害過),和神道規模的完整性 (規模,原文是樣式、模範);前者為杜絕在神的道中混雜人的私意,後者指防止神的道被傳講得不完全、不平衡。如何防止神道在宣講中的混雜和走樣呢?保羅勸勉提摩太作神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原來基督教的教義,就是從遵行保羅這一教導而來的;教義不是別的,恰是那真理的道 (啟示本身) 被正意分解而建立的標準。教義首先在微觀上必須純正精確 (忠實回應啟示),其次在宏觀上必須完備有序 (全備回應啟示)。藉著教義,教會將神純正的話語及其規模宣告出來;一切的解經若違反了已經建立的教義標準,那就不是按著正意,而是私解和強解了。事實上兩千年來私解與強解的事是經常發生的,若因此造成的後果危及了基督教的主要教義時,我們就稱之為異端。
        從教會的歷史上看,正統信仰的教義往往是因著必須與異端的謬誤搏鬥而建立起來的。譬如耶穌神人二性合成了單一基督位格,這個完整的教義是經歷了與諾斯底 (否認基督人性的真實性)、馬吉安 (否認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亞流 (否認基督的神性)、涅斯多留 (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構成雙重位格) 等等異端的多次鬥爭,才藉著使徒信經 (約主後100)、尼西亞信經 (主後325)、迦克墩信經 (主後451) 的宣告,完全嚴密地建立起來的。
        讀到這裡,一定會有人問:我們又如何得知基督教的教義是正意分解真理的結果呢?神在此使我們從兩方面得到驗證:其一是藉著聖靈的帶領和光照,那就是耶穌所應許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真理的靈 ( 十六13)。聖靈既然能帶領教會的先聖明白聖經的啟示,並且以教義的方式表達出來,這同一位聖靈也能帶領世世代代的基督徒同感一靈,來明白和相信這些教義確實表達了聖經啟示的真理。由此可見,教義的準確可靠性,不是人智慧的誇耀,乃是神大能的明證 (太十三11,西一26)
        第 二個驗證的依據,是以神的啟示為研究對象而建立的合理治學方式所取得的成果,也就是神學。教義和神學是兩個互相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神學就是有關神的 知識和學問,教義則可說是汲取了敬虔而豐富的神學研究成果,而被教會確認的重要信仰準則。教義是以神學為基礎的,但教義又不僅僅是神學:第一,因為教義關 懷的是神學中那已被清楚顯明的真理。任何在最終的意義上不能幫助教會看清神啟示的真理,並深入理解、把握、及應用這些真理的神學研究,是毫無價值的。「隱 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廿九29),教義不建立在隱晦不明的經文之上,也不越過神啟示的界線。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基督教的正統教義對矢志忠於聖經的神學研究者起著約束、規範、判別及指導的作用。第二,教義不僅向我們陳明有關神真理的知識,教義更是教會 (神子民的全體) 向神所作的信仰委身。神學家雖可以自由地從事神學研究並發表個人的研究成果,但卻不可以隨便將自己的結論上升為教義,造成教會中信仰的混亂;因為神學可以只代表個人的觀點,但教義卻永遠是教會持定真理的方式與依據。

我們可以繞過神學嗎?
        談 到這裡,真恐怕有人會說:「那我懂了,與教義相比,神學就不重要了;以後可以只重視教義、不管神學了。」但這推論又將教義與神學兩者的關係割裂了。如前所 述,教義不僅是神學,而且是正信的神學研究中要努力建立、闡明、應用、保守及傳承的最重要課題。教會正信的教義若得不到從神學教育與神學研究而來的支持與 堅固,教義的面目就會在教會中變得日益生疏、隔膜,教義這種「大道理」也就越是彷彿與基督徒的實際生活不相干了。原來教義既然是教會對神啟示的認信,這種 認信不是一旦建立,就可一勞永逸的。每個時代的教會都有責任在神面前重新確認先賢的信仰,這就需要教會不斷地在神學的深度上對教義作重新的思考、發現和應 用,否則教義就會僵死,對內不足以指導教會信徒的靈命成長,對外不足以抗衡世俗學說對基督教的侵蝕。例如當前某些教會極力提倡信徒說方言的事,神學就為我 們提供了一個教義性的判別標準:萬一有人提倡信徒不講方言便不算得救,我們可以斥之為異端,因為這主張違背了基督教「因信稱義」的主要教義。而如果有教會 鼓勵信徒學說方言使靈命成長,我們也不得不說那是偏差,因為:第一,真正的方言不可學說,它來自聖靈的特別感動,豈能靠人為的模仿練習來操縱?第二,即便 方言是恩賜,但恩賜不能代替生命,說方言當然也不等於靈命的成長。
        撒 但的詭計是,牠一方面使敬虔的信徒遠離容易使人「自高自大」的神學,另一方面又不斷讓各種個人色彩濃厚的自由神學與極端的神學侵入到教會,以此腐蝕教會從 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等所建立的正統信仰,達到從真理的根基上破壞教會的目的。令我們擔心的是,當今在北美教會中追求敬虔生命的基督徒,雖然 不至於被各種新派或極端的神學思潮牽著鼻子走;但也正因不願理睬這些錯誤的神學,而本能地遠避一切的神學,殊不知這麼一來正好掉進了一個錯誤神學的泥坑, 那就是鼓吹「基督教不需要神學,因而也不需要教義」的神學。說實在的,當今可能對教會危害最大的錯誤神學,正是這類不以神學面目出現的神學,例如某些自由 派神學家一掃過去理性自信的風格,改以謙和悲憫的面目出現,他們聲稱:只要我們是人,就永遠不會明白神道的真義;因為神是如此的超越偉大,而人是如此的渺 小卑微,什麼三位一體、因信稱義,那不過是人用可憐而有限的語言,對神道一種模糊的猜測罷了。故此他們宣稱不可將基督教的信仰絕對化,否則就是唯我獨尊; 也因此基督徒最好不要執著於教義的堅持,而應當定睛於耶穌偉大的人格上,謙卑、寬容、接納,愛一切的人。這話聽起來符合許多不喜歡神學教義,而重視敬虔生 命的基督徒的口味,而實質上這其中卻塞進了自由神學中的許多私貨,牽涉到一系列對神的啟示、真理的性質、甚至語言學的特點、倫理學的基礎,以及教義的作用 等許多的謬見。我們若對這些錯誤神學的前提、企圖、結論一無所知,又怎能識破其中的險惡呢?

自外於教義的讀經?
        讓我們回到前頭「教義無生命」的責難吧。有些人天真地以為,基督徒的生命成長可以繞過這一切高深莫測的神學和乾巴巴的教義,直接在聖經或其它靈修書籍中得到餵養成長。可是這樣做,我們只會停留在「神聖言小學」中,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來五12)。鍾馬田博士 (Martyn Lloyd-Jones), 這位被譽為二十世紀英國最傑出的解經大師之一,曾就此評論道:「真令人難以置信,他們竟然把研經讀物和基本教義分開,當作兩種截然對立的東西!如果不是為 了表達基本要義,聖經有什麼用?如果不能引導人認識真理,研經書籍又有何價值?」這裡,鍾馬田清楚地點明了聖經與教義密不可分的關係,接著他剖析背後的原 因:「這些人不喜歡教義的原因不難理解,因為教義會直接迫使他們作一抉擇,讓他們不能再作個袖手旁觀的清閒者。教義會令他們坐立不安,而讀那些屬靈書籍, 他們則可以躺在安樂椅上,像欣賞文學作品般當作消遣。」(《靈性低潮》p.43)。我們不得不承認,這話不啻是一記當頭棒喝,值得我們省思。
        也許有人不服氣,說:「教義既然都在聖經中,我讀聖經,不就同時也知道了教義?這一切直接從神來不更好嗎?幹嘛還非得去學習前人所訂的那些教義呢?反正我是信主,又不是信教!」有這種看法的人,至少犯了下列兩個錯誤:
        第一個錯誤,不明白教義的基本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神的啟示不被誤解或歪曲。加爾文早就指出,教義如同一副眼鏡,透過它,便能正確地閱讀聖經了。麥葛福認為,教義可在兩個方面來幫助信徒正確閱讀聖經:第一方面,教義是讀經的地圖和指南;我們藉著教義導引,就能將聖經裡一系列的故事和教訓聯繫起來。第二方面,教義是聖經精義的摘要和大全。教義將聖經中各種敘述和斷言的意義整合起來、分成專題,作出簡潔、明確的表達 (《今》p.26, 27)。 宗教改革運動中,聖經被翻譯成各國語言並大量印發。教會鼓勵平信徒讀聖經,這觸動了當時天主教敏感的神經:信徒各人都憑自己的亮光私解聖經怎麼辦?這豈不 會造成教會在信仰中的混亂,讓各種異端邪說都打著聖經的招牌大行其道了嗎?誠然,這種危險是存在的,但是因著改教運動的主流對教義的重視,在發行聖經的同 時,也準備了大量的教義聲明及要理問答(其中著名的有1618年的《海德堡要理問答》,以及1646年的《威斯敏德信仰告白》),使廣大信徒有了可靠的讀經指引,以致在改教後宗派林立的情況下,仍保護了教會在基本信仰上的合一。
        第二個錯誤,不明白神建立教會,使教會 (而不是個人) 成為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美意。當人聲稱自己不需教會的幫助,就能憑著個人的讀經直接從神尋求明白 (這裡指整體的明白) 時, 他不僅是將自己擺在教會之外,簡直是放在教會之上了;這不是神要我們在祂面前的那種單純的信心,而是我們在神面前的無知與在人面前的驕傲。《使徒行傳》記 載:當腓利問埃提阿伯的太監是否明白所念的聖經,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神既然指定教會成為祂奧秘事的管家,那麼解明聖經、傳揚神道就成了 教會義不容辭的責任。設想我們這些對聖經原文與以色列歷史文化一竅不通的人,居然都能明白聖經的基本信息,靠的是什麼?除了內住聖靈的指引,就是神的道在 教會裡被傳講;其中教義性的講道,更是幫助信徒明白聖經的極好途徑。這說明了神將不同的恩賜分給不同的人,是為著讓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

來與眾聖徒同國
        保羅當年勉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意即我們對真理的思考不要老是停留在幼稚的孩童階段,見林前十四20), 這句話也適用於目前的許多華人教會。對真理的思考與追求失之於膚淺表面,這是當今北美華人信徒的通病;因著對真道缺乏深刻而整全的理解,生命也就老長不 大。北美如此,中國又如何呢?由於神動的工是如此奇妙,多年來家庭教會福音傳佈、信徒增長的勢頭堪稱教會史上所罕見;我們一直深為國內肢體那種單純的渴慕 所感動,也為他們在艱難逼迫中為主受苦的心志所激勵。可惜國內家庭教會雖然愛主,只因對信徒缺乏有關基督信仰的要義為什麼重要,以及如何在教義的嚴格層面 上把握真道、辨識異端的教導,以致撒旦趁虛而入,名目繁多的異端伺機興起,侵擾破壞神的家。沉痛之餘,我們呼籲愛主的基督徒正視這些現象,還給教義與神學 應有的地位和尊重。
        我 們並非要求每位信徒都要在神學和教義上受同樣的訓練,更不是鼓吹只有受過正規神學訓練的人才能明白神的道;但是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不讀神學就可以不重視教 義,或把神學看作只是傳道人的事,輕看神學在我們信徒生命中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教義是神學研究的結論。我們多數信徒雖不可能花大量時間,從頭去學 神學,至少我們要懂得如何抓住重要的神學結論,用慎思明辨的心,善用兩千年來歷代先賢貢獻給教會的寶貴資源。
        眾 所周知,在科學的發現史上,一切的進步都是建立在前人的努力與知識的積累上。如果說當年牛頓曾稱自己之所以能在科學上取得那樣的成就,是因著站立在歷史偉 人的肩上,那麼我們基督徒更沒有理由讓自己屬靈的生命及其裝備永遠從零出發,不尊重、不珍惜以往兩千年教會留給我們豐厚的屬靈遺產!願我們從先賢所持守的 正統信仰看清楚兩千年來聖靈大能的作為,將福音真理的傳承模式──正信的教義以及其中敬虔豐富的神學反省──薪火相傳,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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