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 星期二

基督的人性是無罪的

 

若從基督教正統基督論來說,「基督的人性是無罪的」是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信仰命題。但需要把「無罪」說清楚:它不是說耶穌的人性不像我們,而是說祂具有真正完整的人性,卻沒有罪性、罪咎,也從未犯過罪

1. 基督是真正的人,但不是墮落的人

加爾文的表述非常清楚:基督取了人性,具有「人性一切基本的性質」以及人所共同有的「軟弱」,「只是完全無罪」。而且耶穌基督裡有完整而彼此相異的神性與人性。

所以我們要避免兩個極端:

基督不是「假人」——祂不是只有神性、表面披上一個人的外殼。
基督也不是「有罪的人」——祂雖然真正進入人的處境,卻沒有人的罪。

這也是新約對「道成肉身」的基本見證:基督確實「成了肉身」。Holladay 對約翰一書的討論也特別指出,早期教會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有人可能承認基督的神性,卻削弱祂「在肉身中來」的完整人性;約翰一書正反對這種傾向。

2. 「無罪」不等於「沒有人的軟弱」

這一點尤其重要。

耶穌會:

  • 飢餓
  • 口渴
  • 疲倦
  • 睡覺
  • 痛苦
  • 哭泣
  • 受死亡威脅
  • 經歷試探

這些都是真正人性的限制與軟弱,本身並不是罪。

因此,希伯來書 4:15 的思想非常關鍵:「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所以「試探」本身不是罪。罪在於對試探的錯誤回應;基督經歷真正的試探,卻始終順服父。

這也正好與Holladay 對保羅「亞當基督」對比的整理相呼應:亞當代表不順服的人類,基督則是新的代表性人物,以祂的「順服」成為反方向的行動。

3. 為什麼基督「必須」無罪?

因為這直接關係到救恩。

彼得前書把基督描述為無瑕疵的羔羊,並將祂描繪成「無罪、無詭詐、不報復、忠信」的受苦僕人;祂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把人帶到上帝面前。Holladay 的整理正是把這一點與以賽亞書 53 章的受苦僕人傳統連結起來。

保羅在林後 5:21 更直接:「那無罪的,上帝使他替我們成為罪……

這裡產生一個非常深的神學張力:基督「成為罪」基督「成為罪人」。

Holladay 注意到,這句話究竟是指基督與罪人認同、擔當罪的咒詛,或以其他方式表達代贖,需要仔細解釋;但同一段明確指出,早期基督教共同傳統認定基督「不知罪」。

4. 因此可以作一個重要區分

基督的人性

基督的無罪

真正的身體

沒有罪

真正的人性

沒有罪咎

可以飢餓

沒有犯罪

可以疲倦

沒有內在悖逆

可以受苦

沒有罪性

可以被試探

從未向罪屈服

可以死亡

死亡不是因祂自己的罪

所以比較準確的神學表達不是:「基督的人性不像我們。」

而是「基督的人性與我們同是真正的人性,但祂的人性不是墮落、犯罪的人性。」

這正是加爾文所強調的:祂具有完整的人性以及人性的共同軟弱,卻完全無罪

5. 這還牽涉一個更深的問題

這裡其實可以進一步問:「如果基督的人性不是墮落的人性,那麼祂是否真的與我們一樣?」

這是基督論中很深的一個問題。答案是:「一樣」要看你說的是哪一層。

若「一樣」是指真正的人性——是。
若「一樣」是指墮落、罪性、罪咎——不是。

這也讓我們重新理解「第二亞當」:

第一亞當真正的人被試探不順服罪與死

第二亞當基督真正的人被試探順服義與生命

因此,基督的無罪不是附帶條件,而是祂作為新亞當、代表性的人、救贖者之所以能夠成就救恩的核心。

 

 

為什麼基督必須是「神人二性」?

  

這是基督教最核心的問題之一。最簡單的答案是:因為我們需要一位真正能代表人的救主,也需要一位真正有能力拯救人的救主。所以祂必須是真正的人,也必須是真正的上帝。

也就是:若基督不是人,祂不能代表我們;若基督不是上帝,祂不能徹底拯救我們。

一、先從「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救主」開始

人犯罪以後,面對兩個基本問題:

第一,我們需要有人代替我們。

因為犯罪的是人,所以救贖必須有一位真正的人來代表人。

第二,我們需要有人能真正完成救恩。

人的能力有限,沒有任何普通人可以承擔全人類的罪、戰勝死亡、勝過罪的權勢,並把我們帶回上帝面前。

因此我們需要:一位真正的人+一位真正的上帝。

而福音宣告:耶穌基督正是這一位。

二、為什麼基督必須是真正的人?

1. 因為人犯罪,所以必須由人代表

創世記3章以後,人落在罪與死亡之下。因此救贖不是上帝隨便找一個受造物來代替我們。基督必須真正進入人的處境。

希伯來書2:17說:「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

這裡非常重要:基督不是站在人的外面拯救人,而是進入人的處境成為人的代表。

三、基督必須有真正的人性,才能代替我們受死

上帝的神性:不會死亡。

但是人的罪帶來:死亡。

因此基督要為我們死,就必須:真正成為人。

祂有真正的:

  • 身體
  • 血肉
  • 心理
  • 意志
  • 情感

因此祂可以:

飢餓。

口渴。

疲倦。

哭泣。

受苦。

死亡。

這不是假裝。而是真正的人性。

四、如果耶穌沒有真正的人性,十字架就沒有真正的代替性

假如耶穌只是:「看起來像人。」

那麼十字架上的死亡就不能真正成為:人的代替。

但新約宣告:「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因此祂必須:真正成為我們的一分子。

祂成為第二亞當。

五、為什麼稱基督為「第二亞當」?

亞當代表人類。

亞當犯罪:人類在亞當裡墮落。

基督則成為:新的人類代表。

羅馬書5章把亞當與基督作對比:

亞當的悖逆定罪與死亡

基督的順服稱義與生命

因此基督必須真正成為人,才能成為新約群體的代表。

六、但真正的人還不夠

這裡就是第二個問題。

假設有一個完全無罪的人:他可以代表人。

但是他能不能拯救全世界?

他的生命是有限的。

他的能力是有限的。

他的功德是有限的。

他的生命不能成為:

無限價值的救贖。

所以我們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好人。而是上帝自己成為人。

七、為什麼基督必須是真正的上帝?

因為只有上帝能:真正拯救罪人。

詩篇49:7說:「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

人沒有能力靠自己完成救贖。所以救恩必須出於上帝。

八、只有上帝能完全勝過罪

罪不只是一些錯誤行為。罪是對上帝的悖逆。

因此救恩不能只靠:

道德教育。

心理安慰。

好榜樣。

宗教儀式。

我們需要:上帝親自處理罪的問題。

因此基督必須是真正的上帝。

九、只有上帝能戰勝死亡

人的最大仇敵之一就是:死亡。

如果耶穌只是普通人:祂自己也被死亡吞沒。

但因為祂是生命之主。所以死亡不能最終拘禁祂。

使徒行傳2:24說:「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這就是基督神性的救恩意義。

十、只有上帝能賜下永恆生命

我們需要的不只是:「罪被赦免。」

還需要新的生命。

永生不是普通人可以製造的。

生命真正的源頭在上帝自己。

所以耶穌說:「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

這不是普通先知可以說的話。

這是神性的宣告。

十一、因此「神人二性」不是神學家的複雜理論

其實它回答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耶穌為什麼能救我?」

答案:

因為祂是真人所以祂可以代表我。

因為祂是真神所以祂可以拯救我。

十二、基督作中保,必須神人二性

改革宗神學特別重視:基督是中保。

中保就是站在上帝與人之間,使雙方和好。

但是要成為真正的中保:祂必須與上帝真正相連,也必須與人真正相連。

因此真正的上帝+真正的人是中保身分不可缺少的條件。

十三、可以這樣畫

                基督

                 

          ┌───┴───┐

                        

       真正的神         真正的人

                        

       能拯救             能代表

                        

          └───┬───┘

                 

             完全的救恩

所以:

神性解決「祂有沒有能力救我們」的問題。

人性解決「祂能不能代表我們」的問題。

十四、這也是為什麼耶穌可以成為「中保」

提摩太前書2:5說:「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注意這節經文:「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這正好把兩方面放在一起:

上帝——真正的上帝

——真正的人

一位中保——基督。

十五、基督若只有神性,會怎樣?

假如基督只有:神性。

那麼祂可以是上帝,但是沒有真正的人性。

那祂就不能代替人受死。

不能成為第二亞當。

不能在人的身分下順服律法。

不能真正成為我們的代表。

所以只有神性是不夠的。

十六、基督若只有人性,又會怎樣?

假如基督只有人性。

那麼祂可以成為人。

可以受苦。

甚至可以死亡。

但祂只是一個受造的人。

那麼問題是:

誰能真正拯救祂?

祂自己也需要救贖。

因此只有人性也不夠。

十七、所以基督不是「50%上帝+50%人」

這一點一定要避免。

正確的是:100%上帝+100%人。

祂的神性:完整。

祂的人性:完整。

但祂仍然:只有一個位格。

所以一位格、二本性。

十八、十字架是最好的說明

在十字架上:

按照人性

基督受苦。流血。死亡。

按照神性

祂仍然是永恆的上帝。

是無罪的。

是生命的主。

所以我們不能說:「神性死了。」

也不能說:「只有一個普通人死了。」

而應該說:「上帝的兒子基督,按照祂的人性為我們受死。」

這就是神人二性真正的奧秘。

十九、神人二性也使我們真正認識上帝

道成肉身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目的:

上帝向我們顯明自己。

約翰福音14:9:「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

所以基督不是單純:「告訴我們上帝是怎樣的。」

而是在祂的人性中把上帝向我們顯明。

二十、神人二性帶來非常深的牧養安慰

這對今天的基督徒非常重要。

當你說:「主啊,我很痛苦。」

耶穌不是一位:完全不了解人類痛苦的上帝。

因為祂真正成為人。

祂知道

疲倦。

痛苦。

哭泣。

被拒絕。

孤單。

死亡。

所以祂能體恤我們。

但是祂不只是「了解我們」。

祂還能拯救我們。

因為祂是真正的上帝。

二十一、所以神人二性可以濃縮成四句話

因為祂是上帝,所以祂能救我。

因為祂是人,所以祂能代表我。

因為祂是一位格,所以祂就是同一位救主。

因為祂神人二性,所以祂是完全的中保。

二十二、從改革宗救恩論來看

可以把整個救恩整理成:

道成肉身

基督完全順服上帝

基督代表祂的百姓

基督代替罪人受死

基督復活

基督升天

基督作大祭司與中保

基督把救恩施行在祂的百姓身上

所以基督的神人二性不是救恩旁邊的一個教義,而是整個救恩工程的根基。

二十三、給教會信徒最簡單的說法

如果在主日學或講道中向一般信徒解釋,可以這樣說:

「為什麼耶穌必須是真神又是真人?因為我們需要一位能代表我們的人,也需要一位能拯救我們的上帝。耶穌是真人,所以祂可以代替我們、代表我們,在人的身分下順服上帝,並為我們受死;耶穌是真神,所以祂的救贖具有完全的能力,祂能勝過罪、死亡和撒但,並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因此,耶穌不是半上帝半人,而是完全的上帝、完全的人;祂是一位基督、兩個本性。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可以完全信靠祂。」

最後,用一句話記住

「基督若不是人,就不能代表我;基督若不是上帝,就不能救我;因為祂是真神又是真人,所以祂能成為我的完全中保與救主。」

這也是為什麼「神人二性、一位格」不是單純的神學知識,而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我們所信靠的耶穌,正是那位來到我們中間、代替我們受死、戰勝死亡、如今仍然作我們中保的神人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