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

宇宙的起源

    希 伯來書十一章三節指示我們,宇宙乃是上帝所創造,而且也指出,我們若要對這件偉大的事實有所瞭解,就必須憑著信心。但是,科學家們所相信的是兩個定律,就 是熱力學的第一、第二個定律。第一定律說:能量與物質都不能被創造,也不能被毀滅;第二個定律乃是如此說:在一個緊閉的系統中,紊亂一定會增加。有些人懷 疑創造宇宙的真神之存在。假使這位超然之上帝不存在,那麼,熱力學的第一定律就叫人必定認為宇宙是一直存在的。然而,按照熱力學的第二定律,假使宇宙是一 直存在的,那麼今天的宇宙就一定會早已完全紊亂、敗壞了。顯然地,事實上並不如此。因此,自然主義就自相矛盾。若不是熱力學的定律有誤,就必須相信宇宙不 是一個緊閉的系統;雖然這個矛盾並不常為人所發覺,但這個矛盾確是一個事實。一般科學家想要解決這個矛盾,就建議說,宇宙的起源是出自『大爆炸』(Big bang)。然而,『大爆炸』的理論,不論是否正確,仍然沒有解決這個矛盾;因為,宇宙並不是一個緊閉的系統,卻是由一位超然的,在這緊閉的系統之外的上帝所造。
  自然主義者的另一個問題,乃是為什麼會有意外的事故。為什麼自然律一定是這樣,不是那樣?我 們找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釋,為什麼 自然律不是這些自然律,而不是相反的律;自然的定律與物理的恆存不可能有其他偶而發生的律。但是對於一個信徒,這並不是一個問題,我們相信自然的定律與定 理,因為有一位超然之上帝在行事,就可能會有意外的律產生;上帝如此斷定,為的是使受造之物受益。
   相信一位自有永有的上帝,乃是祂從無中 生有創造了宇宙,是在理性方面可以證明的,同時也是聖經所教導的真理。有些解經家認為,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乃是表明上帝創造了全部宇宙萬物;但也有些解經 家認為是上帝創造了太陽系,或是指在上帝全部創造中所造成的地球。創世記一章十四至十九節或許是指全部宇宙,也包括了太陽系的太陽,以及其他行星。然而, 這個註 解並不一定正確。這幾節經文乃是說:第四天程序乃是從地球上的觀點觀察,是指在第四天,地面上雲層的遮掩得以除去,乃第一次可以看到天上日月星宿,然而日 月星宿卻早已存在,乃是在上帝最初創造宇宙萬物時就已存在。
  以弗所書第一章十九甘 節乃是提到上帝無上的權能,甚至於叫基督徒從死裡復活。這種權能,對於有限的人,包括科學家、經濟學家、研究力能的專家,是無法領悟的,因為上帝的權能不 但是有能力推動萬物,而且還能夠倒轉時間。沒有任何人世的權勢、智慧能叫一片墜落於地的黃葉,重新變為青色。然而,上帝卻能叫死人復活。換句話說:上帝的 權能甚至於能夠叫熱力學的第二定律倒轉過來,能叫萬物必要衰敗的過程倒轉過來,或說能在混亂之中又能變為有秩序。上帝就是有這樣的權能,從無中生有,創造 了宇宙;也是這個權能,可以奧妙地勝過萬物的定律。最奇妙的是,這同一個權能,即創造萬有的權能,今天也在基督徒的心中動工。
  從創世記第一章中看來,創造全部宇宙的大工,是三位一體的真神合作而成。三位都在創造的大工上有份。創一章二節指聖靈的工作;創一章二十六節可以看出是三位都同工。聖子顯然地是在創造大工上有份(參看約一 3410;西一1517);聖子不但在創造萬有的事上有份,祂也繼續不斷地使萬有能以保持秩序(西一17)
  從聖經的教訓中我們可以看到,上帝不但是超出於祂所創造的宇宙,而且同時也關顧祂所造的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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