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終末論的時代意義
基督教會史中的未世論
哲學與宗教中的末世論
一、世人共有的問題
末世論並不是基督教特有的問題。無論在那裡,地無論中外,時無論古今,人們不但問,(1)人從何處來?(2)人生在世,究為何事,碌碌終日,有何意義?(3) 並且還要究問,生老病死,死後究將何往?他們又提出這些問題,例如︰個人的結局,最後的命運怎樣?整個人類所趨向的目標是什麼?人死了以後是否即告滅亡, 抑或要進到另一種境界,是福樂,抑為悲苦?芸芸眾生,蚩蚩者氓,熙熙攘攘,來來往往,一代一代的消逝;即開國元勛,蓋世英雄,雖轟轟烈烈,盛極一時,結果 亦人亡政息,轉眼成空。他們究竟因此就永遠湮沒,抑或要到上帝為他們安排設計的美地去?倘使整個人類是朝著一個最後的理想邁進,那些相信世界歷史,既有其 開始,也必有其結局與目標的人,則就有一種末世論。二、哲學中的末世論
關於個人和人類最後的命運與目標問題,乃在東西古今的哲學家的思想中,佔了很重要的地位。西哲蘇格拉底(Socrates, 470?一399B. C.)相信靈魂不滅,又信善人必受善報;惡人必受惡報。西塞祿(Cicero)曾述蘇氏對於來生的信仰說︰「這一位無比的哲學家,堅決主張,人類的靈魂乃是一種永遠不滅的神聖的本質,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乃是轉到靈界的道路,但只有義人可獲進入天堂之捷徑。」柏拉圖(Plato, 427一347B. C. )說,人類的靈魂乃是從上帝而來,故靈魂乃是不滅的;人死了以後,仍是照樣繼續存在。此說至今仍在哲學界成為重要的學說。羅馬大政治家與哲學家西塞祿(Marcus Tullius Cicero, 106一43B. C.)說︰「人類的靈魂,雖目不能見,但藉著靈魂的作為,能回憶往事,能創造發明,有神妙敏感,終令我們無法否認靈魂的存在。……在人類心靈中、,都有一種『來生』的預感。此中奧秘我雖不能解釋,但是許多最偉大的天才和傑出人物,都對『來生』的道理,有深切的了悟。」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 177 A. D. )曾立志想寫一部書反對基督教,為求寫得完善,他便先研究聖經。但他研究的結果,所得到的證據,只是維護基督教的真理。……於是根本改變了他的信仰,皈依了基督。著書為基督聖道竭力爭辯,其中一書,乃為《複活之教諦》;深信死亡不是終點,死後還要複活。英國哲學家 陸克 (John Locke,1632一1704)曾著《人類悟性論》(Essays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一書,膾炙人口,為世界名著。陸氏一生治學,乃以聖經為南針,他在許多哲學名著以外,曾特別花了十四年的光陰,寫了《聖經發凡》一書。他認為聖經乃為一部「永生之道」的書。斯賓諾沙(Benedier de Spinoza, 1632─1677)乃為泛神論者,把上帝與自然混為一談,不知上帝乃是有位格而永有永存的造物主,故他對於永生來生完全茫然。但是華珥夫氏(Woeff)和萊布尼茲(Leibniiz)則為永生之道多方論辯。康德(Immanuel Kant,1724一1804) 對於他們的論辯,雖以為不能成立,但是他認為「我」乃有「可想的性格」與「經驗的性格」之別。存於「現象界之我」,乃為「不自由的我」,是為「經驗的性 格」,惟超乎經驗之「本體我」,則有自由,謂之「可想的性格」。至於上帝與靈魂,乃不屬經驗界之對象,不屬認識力之範圍,在他意志裡面,常常希望有一完全 的境界,要脫離「感性」,而完全順從良心的命令而行動。倘使這個希望,終有實現之日,則就不能不承認靈魂不滅之說。可是十九世紀的觀念論哲學(Idealistic Philosophy)乃完全排除這種思想。事實上照海霖氏(Haering)說︰「所有的泛神論,都被他們呆板的想法所限製,所以不能窮萬事的究極。」這些哲學家不但想個人的歸宿,並且想世界的結局。斯多噶學派(Stoic School)謂宇宙乃是循環輪迴的,好比佛教的說法一樣。康德也以為宇宙乃是生死循環的。
東方哲學家對 於宇宙人生也有各種的說法。中國哲學每講天地陰陽之說,以天地為萬物之源,以天為父、地為母;天為陽、地為陰。《易繫辭》下說︰「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 女構精,萬物化生。」又解釋乾坤二爻象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乾元,萬物資生。」《道德經》也說︰「無名萬物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天地萬物生 於有,有生於無。」「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宋儒複將天地陰陽理氣之說,推而演之,謂太極為萬物之始,無人能 窮其源,複謂太極本於無極。又以太極為理,謂理與氣混合,初無先後之分,氣分陰陽,悉有理運乎其中。由陰陽二氣之動靜,而天地分。天為陽,主乎動;地為 陰,主乎靜;男女由此殊,明暗由此異,生死由此分,而尊卑智愚賢不肖,亦由此判。人得天理之全,物得天理之偏。這種主觀的哲學的思辨,實不能窮萬事萬物的 究極,把一位創造天地萬物之主、全能的上帝、慈悲的天父,變成一種陰陽理氣的哲學概念。誠如經雲︰「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一22) 中國民族的先民,本有敬畏上帝的一神信仰。例如《書經》說︰「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詩經》說︰「蕩蕩上帝,下民之辟;上 帝臨汝,無貳爾心;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中庸》說︰「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不幸這種純正崇高的信仰,由於哲人學者的空想,以後完全變 質,其下焉者,甚至迷信邪道,交鬼降魔。把民族基礎,從磐石之上,移到沙土(太七24一27)。此固為民族衰落之厲階;而那些遠離真神,迷信邪道,敬拜偶像,交鬼降魔的人,其最後的結局與歸宿,勢必與那些「行邪術的,拜偶像的,」一同「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參啟二○14,二一8)著者心焉憂之,特披肝裂膽,一再著書,警告國人和世人。使他們恍悟真道,以免沉淪。
三、宗教中的末世論
在宗教裡面,我們尤其可以看到許多關於末世論的構想。在許多外邦異教裡面,對於個人的歸宿,以及世界的結局,乃有各種不同的說法,茲分述其要點如後︰1.儒教──a. 對於人生歸宿問題,孔子沒有答案,當其門徒問他的時候,他僅作反問︰「未知生,焉知死?」並無答案。當他臨終之時,在他哀歌裡大意說︰「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禮記》卷二檀弓上)這乃顯示他沒有永生的盼望,令其門徒子貢等大為沮喪﹗b.關於世界的結局,儒家並沒有天國的觀念,僅有「天人合一」,「天地合德」的空想,以及修齊、治平的自救思想。孔子的「禮運大同」,僅為一種「社會民主主義」 Social Democracy)或「社會福利國家」 (Welfare State) 的理想。孔子給人類的盼望乃是「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的烏托邦。儒家學者自己承認幾千年來,修身明德、弘道行善的結果,乃是一個「知行不能合一」的「聖人 的悲劇」。孔子一生棲棲惶惶,席不暇暖的赤誠熱情,吾人固深欽佩,可惜他乃無道可弘,因他的門徒明明說︰「夫子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 冶長第十二章)所以他到了晚年,結果乃自嘆︰「吾道不行。」尤有進者,他「禮運大同」的目標,僅是「天下為公」,乃在「天下」,非在「天上」。但是所羅門 王「專心用智慧尋求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發現「日光之下,並無新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13一14)歌羅西書三章二節說︰「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腓立比書三章十九節說︰若「專以地上的事為念」,「結局就是沉倫」﹗所以儒教不能使人有屬天榮耀的盼望。
2.道教──a. 關 於人生的歸宿,道家把死視為人生變化的過程,乃不足悲。莊子喪妻,且「鼓盆而歌」。他又謂人生與天地萬物同壽。他們僅憑主觀的空想,除去對死亡的恐懼,這 種天真幻想,等於「痴人說夢」。藉曰能如其願,亦非永生之道,因為到了救主再臨的時候,「那日,天必有大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 都要燒盡。」(彼後三10)則所謂「天地同壽」,結果乃為同歸於盡﹗b.道家對於世界的結局,很少提到,因為道家乃是一種泛神論,以上帝即為宇宙,而上文已說︰他們又以人生與天地同壽。他們這種想法,雖自命不凡,但在神看來,乃為「虛空的妄言」(西二8)。當「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一7一10)「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參彼後三13)
3.佛教──a. 關於人生歸宿,照佛教「五蘊」之說,人僅為「名相」 (Nama-Rupa),沒有靈魂;一旦死亡,便歸滅絕。慕勒氏(Max Muller)說︰「佛教乃是一個眾生絕望,同歸於盡的宗教」(A Gospel of hopeless & universal doom)。 佛自己也因吃了臭豬肉患痢疾而死亡。佛教以宇宙萬象,乃虛幻無常,我之為我,無非幻覺。人類由於先天的孽緣,又複因後天六塵的障蔽,有情眾生,無明不滅, 終不離生死煩惱的痛苦。佛教認為人天福乘,不離因果;三界流轉,六道輪迴,人類有八萬四千煩惱,生老病死,俱不離苦。所以人生最大目的,務在轉迷成悟,解 脫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轉開大悟之心眼,得大菩提,證大涅磐。他們所嚮往的,只是一個迷離撲朔的「真如」,不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他們所歸趨 的,只是一個諸趣圓寂的「涅磐」,而不是征服死亡的永生。佛徒以「涅磐」作他們人生歸宿的目標,但許多愚夫愚婦,卻不知「涅磐」 (Nirvana) 一詞的原義,乃為「吹去」、「消滅」。此乃佛教的中心思想。照他們的所謂「聖四諦」的「苦諦〕來說,生既是苦,人生唯有進入「涅磐」,到達這種境界,始能 脫離生死輪迴,永離煩惱痛苦。佛經裡面,描寫佛陀的死,乃如油干燈盡,灰身滅智,這乃是永遠的滅絕,沒有永生的盼望。他們為求解脫煩惱,企求進入「涅 磐」;殊不知此詞的原義,乃為「滅亡」,則豈非自取「滅亡」﹗上文曾引慕勒的話說︰「佛教乃為一個眾生絕望,同歸於盡的宗教。」茲若根據他們「進入涅磐」 的教義而論,豈非「靈魂自殺的邪道」﹗著者早歲沉迷三教,且受邪靈迷惑,被稱為「羅漢轉世」,於是受士大夫擁護,創辦大學,以弘揚佛法,複興東方宗教文化 為己任。一九五○年,應聘赴印度講學,企圖展開此項運動,以為救世之道,舍此莫由。孰知行抵中途,上帝「從高天伸手抓住我」(詩一八l6),使我從滅亡道路轉回來。茲作此言,非憑「高言大智」(林前二1),實乃「本乎神恩」。(參弗二8)b.關於世界結局,佛教認為將來的世界,要被火、被水、被風毀滅。世俗學者,甚且以為此乃和基督教的末世論相似;殊不知此種皮相之見,適證其未明基督聖道,乃和佛教根本不同。其一,關於世界最後的毀滅,聖經裡面,只有一次(參彼後三10一12); 而佛教則不只一次,且循環往複,而無最後上帝公義的勝利。照聖經所說,當「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 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 (帖後一7一10)「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29一31)「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但是那些「拜偶像的」佛教徒,「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參啟二一3-8)
4.印度教──a. 關於人生的歸宿,他們藐視人生的價值,否定人生的真實;關於人死後的道理,乃是莫衷一是。一般言之,可分兩派,一為數論派(Sankhya),一為吠壇多(Vedanta)。照數論派的說法,一個解脫的人,已了悟心靈與物質,乃絕然不同,毫無關係,故其死後,靈魂便離開軀體,解脫獨立,繼續在一種永遠無意識的境界。照吠壇多的說法,整個世界的現象,都是從無知(無明)生出來的一種幻影(Maya)。倘使一人能夠開悟,知道「我即大梵」,則無明消馳,慾念無存,他的靈魂便能脫離生死輪迴,臨死之時,便化於大梵,和大梵永遠聯合。b.關於世界的結局,照數論派的說法,他們不信上帝,世界無需造物主,「無根乃萬有之根」。照吠壇多的說法,世界萬事都是幻影;一切真有,都是無有。照「原子論」 (Vaiseshika)的說法,萬有僅是曇花一現,頃刻即馳。這些哲理,都是虛無主義和悲觀主義。人類前途只是一片黑暗,沒有榮耀的盼望。他們把世界歷史,分作四大時期,每一時期都是變本加厲,日趨黑暗。首為黃金時期(Krita Yuga),共歷一百七十二萬八千年;次為公義不張時期(Treta Yuga),共歷一百二十九萬六千年;三為黑暗時期(Dvapava Yuga),共歷八十六萬四千年;四為最黑暗時期(Kali Yuga),乃從主前三一○二年開始,共歷四十三萬二千年。最後將有極大的災難(Mahapralaya),整個世界和人類,都要完全消滅。這種歷史觀,乃全屬空想,毫無史實可證;而且沒有上帝公義最後的勝利,人類也無「有義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的榮耀盼望(彼後三8一13);「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參啟二一1-8)
5.回教──照回教的「六大信條」 (Iman──號稱「六聖條」),其第五條乃為「關於最後的審判」,其第六條,乃為「關於人類的命運」,可知他們對於人生的歸宿和世界的結局的意見,茲分述之︰a. 最 後的審判──這在《可蘭經》裡,乃有各種不同的名詞,例如︰複活日、判別日、報應日、或僅稱「那日」、「那時」或「那事」。此在《可蘭經》裡乃佔有很重要 的地位,乃用盡一切可怕的形容詞來描寫那日之大而可畏,令人不寒而慄,因為他們的神乃是專製暴烈的,不是慈悲憐憫的。他們的描寫且非常離奇,例如說那日太 陽將從西方出來;那時瑪各和歌革的戰爭,將相繼爆發;「地上的獸」將起來對不信回教的人大加斥責。萬人都震恐萬狀,跪在阿拉審判者之前,各人所做的都要在 那日顯露出來,而受報應。但回教信徒卻要縱情享樂,要娶五百個Hauris,四千個童貞女,八千個離婚的婦女。此乃好色放縱情慾的寫照,且和那「有義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彼後三13), 適成強烈的對比。反之,不信回教的人,便要在地獄裡受非常可怕的苦刑,其慘苦的情狀,雖用盡一切的詞彙,也無法加以形容。地獄共分七層,不僅酷熱難忍,且 要被蛇蠍所咬。這不但是非信徒要受的苦刑,甚至回教徒也要受地獄之苦,僅僅虔誠的教徒方有得救的希望。易言之,回教徒並無救恩的保證,因為他們沒有救主。b. 人類的命運──阿拉的命令,決定一切,無論過去和將來的事,世人的遭遇,為禍為福,信與不信,以及生命的長短,都已命定。甚至隱秘的事,都已清清楚楚,記 在案卷;謨罕默德之多妻,亦為阿拉所準許。照回教的教義,人是完全沒有自由意志的,阿拉可以為所欲為,無人可以逃避他的命令。他可以行善作惡,社會的腐敗 以及不平之事,都應聽天由命,安之若素,聖經教訓我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但回教徒卻不管他人所負的重擔。主耶穌教我們的禱告文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他們卻認為此種祈禱,等於痴人說夢。回教的道理,乃是一種最強烈的宿命論,他們不但沒有自由,而且沒有希望。這是回教國家所以不進步的基本原因。據《時代 雜誌》報導,有一位法國研究東方問題的專家,據他的觀察,認為「回教這種宗教,在日新月異的世界,勢將為時代所不容。」
語云,物極必反,據「現代非洲」 (Africa Now)報告,「現在的回教,已遭受青年學生唾棄和強烈的攻擊,不僅懷疑回教對於宗教、藝術、教育和科學傳統的觀念,且複反對回教對道德、婚姻,以及社會生活的教訓……。許多心靈沮喪頹廢的青年,不能從回教得到心靈的安息與快慰,而回教對人生歸宿問題,又沒有確切的答案,益感徬徨煩惱;但是一讀聖經和屬靈書刊,一旦皈向基督,便得到他們所追求的心靈的平安。北美聖道協會(The Fellowship of Faith in North America)秘書長考察回教世界以後,發現許多回教徒有強烈的願望要想研究聖經,明白基督聖道,尤其回教知識青年,對於他們祖宗的宗教信仰懷疑失望。著者同工威爾生教授(Dr. J Christy Wilson Jr.) 的父親,在回教世界傳揚福音,有一次,有一個回教青年到他的布道所和他爭辯,說回教是真道,基督教是邪說,他便把一本新約聖經送給這位青年回教徒閱讀,這 位青年便大生反感,以為讀聖經乃是褻瀆回教,將被咒詛,便用盡他平生之力,把這本聖經拋擲到對面牆上,但後又撿起展讀,孰知竟因此悔改,便承認原來被他丟 棄的聖經,乃是世界上最可寶貴的聖書。
基上的檢討, 可知一切外邦異教,對於人生的歸宿和世界的結局,都沒有明白的闡釋,更沒有確切的答案。他們沒有得到上帝特殊的啟示,乃是在暗中摸索,迷茫惶惑。即有所 獲,亦如群盲摸象,充其量,乃僅見仁見智,各執一端,未窺其全。此乃為著者在外邦黑暗中,困心衡慮、心勞日拙,水底撈月,幾遭沉淪的經歷。到了五十歲,蒙 神憐憫,上承天啟,恍然大悟,始「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二9)
末世論發展的現代意義與反省
「迫 切盼望基督再臨」目前在華人教會中,不見得受重視,甚至在偏靈恩派的系統中,特別是在經歷「一九九五預言」之後。再加上現在生活安定富裕、社會繁榮,與其 叫人迫切盼望基督再臨,倒不如迫切股市重登萬點。當「基督再臨」僅止於觀念,而不是一種生活態度時,具體的情形便是看重「即時性的公義彰顯」。看重公義彰 顯是對的,但是加上「即時性」,便反映出人將希望寄託於現時即刻的狀態改善,而對未來盼望的薄弱,使得信仰欠缺承載力,在豐年或許無礙,一旦荒年,這種信 仰恐怕難有作用。
末世論中的「已經」與「尚未」間的張力,的確是令信徒難以理解,不過這也正是信徒群體成為「末世群體」的關鍵。筆者認為特土良在此張力中的反省掙扎,頗值得當代信徒認真學習。
林 鴻信認為初期教會因為排斥孟他努主義的苦修禁慾,連帶對信徒也疏於約束,以致於信徒生活越來越鬆散。這明顯與當時「末世不再緊迫」的想法,及教會所處的社 會環境有關。當然現今社會環境中,法律與風俗仍對共同之生活紀律具有約束力,但其仍不免於被質疑「不合時宜」,甚至醞釀修法,將過去被視為犯罪行為予以 「除罪化」,例如:同性戀、通姦、…等。事實上,不少信徒也自行為某些議題「除罪化」,例如:同性戀、婚外性行為、與未信者結婚、…等。 當生活紀律建立在人為基礎,例如:法律、共同習慣、社會價值等,都將面臨此基礎被質疑,甚至崩解時,所帶來的危機。在前文中筆者曾提及保羅末世論中,亦具 有倫理生活的具體實踐,當信徒的生活紀律是以末世的「已經」與「尚未」的張力為基礎時,信徒的價值觀方能與價值變遷進行對話。當然過度實現的末世觀,不是 造成禁慾苦修,便是放縱情慾,如何在「已經」與「尚未」的緊張關係,建立紀律生活,值得深入探討。
末世論的意義
教義神學的最後一部分,乃有許多的名稱,例如︰「末世論」(de Novissimis or Eschatology)乃為最普通的名稱。
「末世論」一名乃是根據聖經裡面有關「末後的日子」 (eschatai hemerai)那些經文而來,例如以賽亞書二章二節;彌迦書四章一節「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
其次乃為「末世」 (eschatos ton chronon),例如彼得前書一章二十節說︰「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明。」
複次為「末時」(eschate Hola),例如約翰壹書二章十八節說︰「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
這些宣稱,有時雖是指著整個新約時代而言,然而雖則如此,也含有末世的意義。在舊約先知書裡,只分成兩個時期︰一為「今世」 (Olam hazzeh, aion houtos);一為「來世」(Ollam hobba ; aion mellon)。
先知們把「彌賽亞來臨」與「世界的末了」視為一事;「末後的日子」乃為「彌賽亞來臨」與「世界的末了」兩件大事以前逼近的日子。舊約先知對於彌賽亞首次降世與第二次降臨,在兩者之間,並未劃出清楚的界線。在新約裡面,卻顯得十分清楚。
彌賽亞來臨乃是雙重的;彌賽亞時期,乃有兩個階段︰一為現在的彌賽亞時期,一為將來的圓滿成就(Consummation)。 因此新約時代乃可分兩個層面。倘使我們注目在救主的再臨,則一切在他再臨以前的,要被視為屬於「今世」,而新約時代的信徒,就要被視為住在救主在「有能 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這一個重大事件的前夕。但是,倘使我們著眼在基督首次降世,則新約時代的信徒,在原則上,乃被視為已住在「來世」。
關於新約信徒的情況,這種說法,在新約裡,頗不乏例。因為上帝的國度已經來臨,在原則上信徒已經得到永生,(例如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 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並且信徒已經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書二章四至 六節說︰「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
這些末世的事實與盼望,上帝早已有完備的計劃,然而還要等將來圓滿的成就(Consummation)。當我們講「末世論」的時候,在我們心裡就有關於基督再臨那些特別的事實與事件,這就是結束這個時代的記號,並且還要引我們到將來的榮耀裡去。
末世論的發展-異端與教父觀點之比較
1. 末世論架構
早期信徒身處末世的意識是相當的明顯,信徒視教會為一「末世的群體」,不僅等候基督的再臨,也要往普天下傳福音,然而「基督再臨」的延宕,使得信徒
群體不得不重新思考末世課題。事實上,第一至第三世紀間的末世論是一種「零散缺乏系統的討論」,不過Kelly也指出大約到第二世紀中葉,末世
論的基本成分-基督再臨、復活、審判、結束現今世界的災難等,都已被無條件接受,而這也已對於當時的問題有所回應。
我們發 現初代教會的末世論發展背景雖然相當多元與複雜,但是教父回應異端(或極端)在末世論議題上的偏差,其動機乃是出於「護教」,因此主要以新約或對希臘哲學 (特別是柏拉圖主義)的駁斥作為其立論依據,而猶太主義幾乎毫無被利用之處,這個「脫離猶太主義而獨立發展」的選擇,使教會付出不少代價。不 過,仍有些著作受啟示文學的影響(特別是在文體方面),例如:黑馬牧人書、彼得啟示錄(Apocalypse of Peter)等。
2. 身體復活
「身體復活」在耶穌的教導與保羅書信中已經可見,然而在新約時代顯然已有質疑的聲音(林前十五:12),可能是受當時希臘文化中「物惡靈善」的觀念
所影響。而在第一至第三世紀間,則以諾斯底主義為主要代表。諾斯底主義認為物質是邪惡的,只有靈魂才能得救,如果有復活,也必定純粹是屬靈的,與肉體無
關。愛任紐反對此說,肯定救恩乃是及於身體與靈魂,並且因神造人的身體,因此神必然能使死人復活,Kelly認為愛任紐最為重視的證
據乃是「道成肉身,因為道既然披戴肉身,其目的當然是要救它。」而這也是對諾斯底主義最徹底的反擊。
此外,同時代的特土良與希坡律陀也同樣反對諾斯底主義的主張,並且是以大量的聖經經文作為決定性的證據。
3. 基督再臨
「基督再臨」乃是自新約時代以降,普遍被接受的末世論成分。然而在第一至第三世紀間,卻有兩個立場迥異的觀點衝擊此教義,即諾斯底主義-否定基督再臨,與孟他努主義-過度熱切期待基督再臨。
諾
斯底主義既已否定基督道成肉身與身體復活,就其救恩觀而言,基督再臨也是不必要的,遑論物質世界的更新,與新天新地的降臨。而立場迥異的孟他努主義,則是
過度熱切期待基督再臨,甚至預言主耶穌要降臨在弗呂家,並要建立千禧年國度,同時孟他努派也極力呼籲信徒悔改,因為天國將近,因此,有人認為孟他努主義反
映了傳統猶太主義的思想。
林榮洪指出,在眾教父的觀念中,對主再來的期待有基本上的矛盾之處,形成信仰上的張力,一方面既迫切渴望主快
再臨,但同時又害怕主的審判;另外既期待主快再臨,但又為終局延遲禱告,以使人人有得救的機會。在教父普遍接受基督延遲再臨的同時,孟他努主義
被定為異端,但其嚴謹之道德紀律,仍為教會所接受,也間接促成道德主義的興起。
末世論之發展背景
希臘文化視生命為一無止境的「生、死與再生的輪迴」,在此種循環史觀中,「末世」是不具有任何意義的。而希臘文化中「形式/物質」的觀念,即輕視物 質(或肉體),重視思觀(idea,或靈魂),形成了「否認復活,靈魂不朽」的概念。林榮洪則認為雖然初代教會竭力對抗此一思想,但是「靈魂不朽」的思 想,卻在神學發展中有其影響。
2猶太教
2.1啟示文學
啟示文學可定義為「一種啟示被隱藏知識的文體,特別是指上帝對歷史終結之時間與方式的掌管」,McGrath也指出啟示文學「通常專注於神對於世事 即時的干預」。Ferguson 認為啟示文學表達一種「歷史哲學」,換言之,啟示文學可視為希伯來之「直線史觀」的具體呈現。然而Ferguson也指出啟示文學和希伯來先知傳統在「未 來」觀點的差異,即啟示文學視未來為一「徹底的斷裂(radical break)」,因上帝必然會介入,並帶領歷史進入終點;而希伯來先知傳統則認為未來是「拋棄當下」,且拯救的完成乃是在歷史當中。此外,啟示文學中其他 和末世論相關的思想,應該非「世代的二元論(dualism of two ages)」、「倫理的二元論(ethical dualism)」及「空間的二元論("spatial" dualism)」莫屬了。這三者分別呈現了時間-「這罪惡的世代(加一:4)」vs.「來世」(來六:5);倫理-善vs.惡;空間-天vs.地(或神 vs.世界)的對比。
2.2四大派別
新約時代的猶太教有四個主要的派別,分別是法利賽派、撒都該派、愛色尼派和奮銳黨。以下分別簡單介紹各派的末世論觀點,及其根據:
1.法利賽派
法利賽派相信死人復活及死後審判,黃錫木認為法利賽派對復活的見解已深入影響當時的猶太民眾,而Ferguson認為許多法利賽派及拉比受啟示文學之末世論觀點影響。
2.撒都該派
反對復活的存在可能是撒都該派最強調的教義之一,而這也是在新約聖經中經常可見的。除此之外,他們也反對彌賽亞的來臨、天使的存在等當時流行的觀念,然而其反對的理由,乃是這些觀念無法在摩西五經中得到明確的支持。
3.愛色尼派
愛色尼派是一具有強烈的末世態度的群體,具體的表現即是離群索居、倡導禁欲主義、重視儉樸的生活方式。Ferguson認為愛色尼派和基督徒在「以 末世觀點詮釋歷史」是相類似的,然而愛色尼派(或昆蘭社團)對「新的世代」要求的是「舊世代中最佳理想的復興」,而基督徒卻視新的世代「已經在彌賽亞的降 臨中揭開序幕」。
4.奮銳黨
奮銳黨泛指在政治立場上抱持極端態度者,嚴格來說,其並無特定的神學立場,然而Ferguson 指出「大衛後裔為王(Davidic King)」在第一世紀乃是猶太末世論的基本部分。因此,奮銳黨所抱持之政治立場,不無受猶太末世論影響之可能。
3新約聖經
新約聖經中,耶穌講道的重點乃是神的國將要來臨,而在新約研究中,學者均一致同意神的國存在著「已經」與「尚未」的張力。在保羅書信的內容當中,顯示出末世也具有「已經」與「尚未」的張力。McGrath指出保羅末世論的幾個重點:
1. 基督臨到所開啟的新世代,雖然尚待全然實現,但是它的臨在卻是如今便可以經歷到。
2. 以基督復活為末世事件,肯定新世代的確已經開始。
3. 基督再臨、審判眾人、信徒復活與新生命之間有密切的關係。
4. 聖靈來臨為新世代已在基督裡開始的印證。
除此之外,在保羅末世論中,同時也包含了倫理生活的具體實踐(林前六:9~11)。
4本章結論
在本章中,我們概略介紹了希臘文化、猶太教及新約聖經中,與末世論相關的思想。以下簡單歸納出三點結論:
1. 希臘文化採取循環史觀,因此並無「末世」的觀念。然而其「否定復活,靈魂不朽」的觀念,對基督教的神學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
2. 啟示文學深入影響整體猶太教的末世論發展,然而不同的派別間仍有其獨特的末世論觀點。
3. 新約的末世論與猶太教均上承自舊約系統,相似程度頗高,但是兩者的重心乃是極為不同:前者強調一個「迥異於過去的新世代已然開展」;後者(不論是啟示文學或是四大派別)則視末世為「舊世代的復興」(雖然各有其看法)。
末世與基督降臨
末世論在神學中之地位 ── 與其他部分的關係
一、偏差的觀念
克理福斯(Kliefoih)在他寫《末世論》(Eschatologie)的時候,他不勝感嘆,因為從未看到有一部總體性的、堪稱妥善的「末世論」巨 著;他複提醒大家,在教義神學之中,「末世論」在整個教義神學體系之間,並不成為一個重要部分,而好像不重要的補篇,有些問題,乃在討論其他問題的時候, 一併論列。克氏的感嘆,並非無病呻吟,而實有其至理。一般而言,在教義神學之中,「末世論」不但是最未充分發展的部分,而且在神學整個系統中間,時常處在一個無足輕重的從屬地位。柯西裘氏 (Koccejus)乃是照聖約(Covenants)的計劃編列他的教義神學,因此乃是從歷史觀點來研究,而不把基督聖道的真理作系統的闡釋。照這種計 劃,「末世論」只能視為歷史的結局;而絕不能構成真理系統的原理,而成為教義神學的主要部分。教義神學不是一種平鋪直敘的學問,而乃為一種真理的基準,旨 在維護絕對的真道,而非陳敘歷史的事理。
大體而論,改正宗神學家對於這點,看得很清楚,因此對於末世論有系統的論列。可是他們並未把它列為教義神學的主要部分,而乃把它列在其他部分的從屬地位, 殊非確當。其中有些學者把它僅僅視為聖徒得榮,以及基督統治的極致,而把它在討論客觀和主觀的救恩論時在結論裡一併講論。結果有一部分的末世論雖被重視, 而還有一部分卻全被忽略;有些時候,且把它分在不同的部分裡面,以致沒有整個的系統。還有一個錯誤,有時且忽略了救恩論的神學的性質。
天主教的浦珥氏(Pohle)在他所著的《末世論)或作《天主教關於末世的教義》一書裡說︰「末世論乃是一種人類論和宇宙論,並不是神學,這雖以上帝為最 後的完成者(Consummator)以及大審判的主;但嚴格而言,它的論題乃是關於被造的天地萬物──就是人類和宇宙。」倘使末世論不是神學,則就根本 沒有在教義神學中的地位,我們殊不能贊同其說。
二、確當的觀念
上述的那位天主教神學家卻又反其說,而強調「末世論乃為教義神學的頂石與王冠。」末世論乃為神學的一部分,但其他部分必須從末世論得到最後的結論。荷蘭神 學家凱伯爾氏(Kuyper)強調說,神學裡面其他部分沒有答案的問題,末世論就必供給答案。在上帝論裡面的問題,上帝所作的事工,最後如何得完全的榮 耀,上帝的旨意如何得到完全成就;在人類論裡面的問題,人類罪惡氾濫的影響如何完全克服;在基督論裡面的問題,基督的事工如何完全得到榮耀的勝利;在救恩 論裡面的問題,聖靈的事工,最後上帝的子民如何得到完全的救贖與尊榮;在末世論裡的問題則為教會最後的頌揚。關於這一切的問題,都要在教義神學最後的一部 分,得到答案,使成為神學真正的頂石。海霖氏(Haering)作見證說︰「事實上,末世論對於神學每一部分都有一種闡明的作用。在這些論點上︰例如上帝 救世計劃的普世性;與位格的上帝有切身的交契;確認救主永恆的意義;罪蒙赦免,且有得勝罪惡的權勢,所有一切的疑問,末世論都要把它們消除。在末世的教義 裡面,關於上帝『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參啟二一3)這些道理都已加明白的顯示,因此基督聖道的意義,也 已有純全正確的闡釋,不再僅僅是空洞的意念,而乃為完全的真實。」何謂末世
末世論重要性
聖經中有不少經文論及末世的事情,新約見於福音書中耶穌末日的宣講,論主再來見於帖撒羅尼迦書信,彼得書信,論復活有哥林多前書,預言末日的情況有啟示錄 等,反映初期教會對主再來與末日的關注,並熱切期待它的來臨。末世論在信仰中佔著一個重要的位置,因為它標誌著救恩的最終完成階段,上帝國度有形顯現的時 候。正如早期教會之使徒信經「...(他)將來必從哪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
神學上,西方啟蒙運動(18世紀)以後,理性與自由之風瀰漫整個歐洲,以歷史方法批判聖經,自由派神學家對末世論有不同的見解,展開一場熱烈的討論,使沈寂已久的教義重新被重視。不過這種的見解須予的正視,聖經的末世觀是如何的,使我們信仰正確。
信徒生活上,近代出現的異端有涉及錯誤的末世觀,如1997年3月在美國發生一稱為天堂之門教派集體自殺事件,認為耶穌臨近接他的信徒的時候到了,他們要趕著哈羅彗星的影蹤未消失前,自我安排脫離肉體隨耶穌來迎接之太空船,讓靈魂得釋放歸向天國去。
即使在正統教會內,末日觀的見解也有很大的分歧,其中時代論者對末日有一套系統的神學,熱切討論,被揶揄有末世論的狂熱,而其他教內人士對此神學觀多有保留,甚至有些為免引起爭論而避談,有末世論的恐懼。對於主再來日期的揣測,此起彼落,在韓國、中國大陸的教會均有出現,誤導信徒。因此,對末世論正確的了解更形重要了。
末世論的內容
一、個人的歸宿
人生在世,其現存的終點乃為死亡;這乃要把他完全從今世轉入來世。他肉體的生命,雖已從今世消逝,但他卻要轉入另一個來世的境界,那就是永世。這不僅是地 區的改變,同時又是時代(aeon)的改變。關于個人死亡與全人類複活之間的情況,乃是個人歸宿與世界結局的末世論問題。從個人歸宿來說,乃有「身體死 亡」、「靈魂不滅」和「中間境界」各種問題,我們要加以分別檢討。二、世界的結局
末世論乃是講世界與人類歷史最后的結局問題。這並不是一種無定的和無窮的過程,而乃為一個真實的歷史,照著上帝命定的目的,向前推進。照聖經所說,那個結 局的來臨,乃是在一霎時、眨眼之間,忽然臨到的大而可畏的事;而與此有關的事件,就構成末世論的內容。其重大事件,乃為基督再臨,死人複活,最后審判,神 國實現,義人惡人最后的境界,容當加以分別詳論。災前被提論
此派學者認為信徒將會在最後的七年大災難發生以前,被主基督提到空中,以改變了的形象與主相遇及同在。換句話說,他們認為信徒是不會經歷大災難的。
2 . 直接的經文教訓
I .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3節;馬太福音廿四章8節;馬可福音十三章8節等,明載大災難如產難臨到懷胎婦人一樣,是“忽然臨到”的,這幾段經文應指同樣事件而言。而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3節說︰“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而五章4節卻說︰“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裡”,五章9節又說,“因為上帝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從上文下理來看,“受刑”應指“受大災難”;而“得救”乃指“免受大災難”。
II . 啟示錄三章10節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這經文應指著大災難時的情形而言的,但真正信主者卻可免去那災難。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40至41節說人子來的時候,“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有人認為這兩節經文教導災後被提論,其實很難成立。首先讓我們看看這經文的兩個解釋︰“取去”可解作“生命被取去”,而“撇下”可解作“承受地土”;“取去”亦可解作“被提”,而“撇下”亦可解作“經歷大災難”。
若這經文與上文均是順序發生的話,則廿四章1至2節是預言背景,而3至14節則是普世要發生的預兆,也是主再來及末日來臨前的序曲;15至41節是有關以色列的預言,也就是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所載七十個七要發生之事(參啟十一1-2)。這樣看來,取去及撇下均與教會無關,教會已經被提了。“取去”即死去的以色列人;“撇下”即指仍在地上,要進入千禧年國度者(包括十四萬四千,參啟七1-8)。正如挪亞一家被“撇下”生命在地上,而其余的則被“取去”生命。
至於另一可能解釋是,馬太福音廿四章1至2節是記載耶穌說預言之背景,而3至14節則為普世要發生之預兆,也是大災難之序曲,15至35節為大災難期間以色列要發生之事,也就是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所預言第七十個七所發生之事。馬太福音廿四章36至41節只是補述“那日子”來臨前,即大災難開始前一瞬時要發生之事,而廿四章42節至廿五章46節則為我們應有的回應。這解釋有它可取的地方,因為“取去”一字在過了兩天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1至3節又被他使用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且勸門徒要儆醒,這對不信的人是沒有意義的。而且聖經從沒有說非信徒會在地上之時,會同時離世被取去受審的,而提到信徒的被提乃是“忽然臨到”(林前十五52;參帖前四15-17)。
以上經文應發生在千禧年以前,絕不可能有審判(上帝的白色大寶座審判)發生的。而且馬太福音廿四章37至41節將挪亞一家的“被取”(被提)與信徒的被接互相比較,既然挪亞一家(信徒)是在洪水大災難前被接進方舟,信徒亦應在大災難之前被接(被提)的。
另一方面它有交代被提之事,若這經文與被提無關,則主的預言完全沒有提及教會被提之事了。並且以色列人的死亡,遍布整個大災難期間,並非同時的,但將來那時候將被取去,乃是同時發生,如挪亞時代的洪水毀滅人一樣,所以這經文(太廿四40-41)不可能指猶太人大災難之遭遇,而應指被提──同時發生的。
但無論用哪種解釋,這經文並無清楚教導災後被提之說。
3. 間接的啟示
在啟示錄一至三章均清楚有“教會”的景況。但從第四章到十九章卻沒有提了,因為敬拜轉到天上了,地上完全沒有敬拜活動。而“上帝的僕人們”在啟示錄六至十九章出現的只有以色列各支派的人(如十四萬四千),若教會仍存於地上,絕不可能剩下那麼少信徒,更不可能只有以色列有信徒的。到啟示錄二十至廿二章,教會重現,以“新婦”、“羔羊”(主)出現,更以“眾教會”(啟廿二16)出現。而啟示錄六至十九章乃大災難之描寫,可見在大災難之前, 教會已被提了。另一方面在“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出現時,往往與教會連在一起的(啟二7、11、17、29;三6、13、22),但在十三章9節之中,我們卻找不到教會,只有“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一句,很可能,當時地上巳經沒有教會了。最後,在大災難之後,啟示錄並沒有提到信徒被提之事,若教會被提是在大災難後發生,為何聖經不記載呢?
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3至24節清楚地表示有三種的復活,而各人均要按自己的次序復活的,這與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相吻合。首先的復活是主基督,他是初熟的果子,“以後”是屬基督的人。“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林前十五23-24)。那時,應是未信者的復活。因主基督之復活與信徒之復活有一間距,所以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的復活,亦應有時間上的間距。
路加福音廿一章34至36節所載之“那日”應是指大災難而言的,因為這是忽然臨到的;如網羅(被捆,被困在苦難中)般的;要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的”。但聖經卻應許“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所謂“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9節比較之下,顯然是指“免去大災難”而言的,怎樣免去?聖經提到“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廿一36),若這不是信徒被提的意思,有什麼是更好的解釋呢?
4. 災後被提之根據並非是絕對的
災後被提之見解並非是絕對的解釋,也有其他可能,如在馬太福音廿四章40至41節所載之“取去”及“撇下”不一定發生在15至31節之後,因為當中的記載只是補述其中一件要發生之事情而巳。
在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所發生之事,不一定是在九章24節至十一章45節以後發生的,十二章1節所載“凡名錄在冊的,必得拯救”,並沒有說明何時會被拯救。另一方面,十二章1節清楚說明“你本國之民中”,是特別針對以色列人說的,他們必經過大災難,但卻不是教會。
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載之復活,可能是關乎在大災難期間信主者,是較小型的,與主復活後(太廿七52-53)之情形相似,亦可能是補述部份而巳。以上各復活均屬第二種,即信徒之復活。
5 . 災前被提論之學者
此派之代表有華富爾得(John F. Walvoord),來利(Charles Ryrie),王永信,陳宏博,潘特科斯(D. Pentecost)等。
6 . 問題討論
1.若教會在災前被提,則第七十個七的頭三年半有可能世界大亂,這樣,又豈會有三年半之太平呢?
2.此立場最有力的根據是什麼?
3.你是否贊成此說?為什麼?
4.這立場之優點何在?弱點又在哪裡?請列出。(其最大“矛盾”何在?你知道嗎?)
5.對災後被提論者之根據,這立場是否提供了合理之解答?
7 . 對災前被提論之評論
I . 若教會在災前已被提,則這世界肯定會帶來一次甚大的震撼,世界亦可能會大亂,這似乎與此立場所說──七年大災難中頭三年半是太平時期──是有抵觸的。我們可以想象到無數交通意外、人為災難,會同時發生,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不過,災中及災後被提是否就沒有這問題?絕對不然。
II . 上帝會容許那麼多無辜者因信徒之被提而受難嗎?這是反對災前被提論者經常提出來之質疑。不過,這問題對災中甚至災後被提論亦會存在。
III . 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之“第一次”復活是否一定指“第一類”?這字通常之用法似乎是指時間上之“第一”來說的。雖然,它有可能是指“第一類”,但極其量,那是可能而已。
IV.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及路加福音廿一34至36節在解經上可指猶太人,但亦可能是指教會而言。所以不能作準。
8. 結論
總括來說,這立場並非完全沒有問題,因聖經沒有清楚地指出教會何時會被提,所以我們的立場無從可以絕對化!
部份(多次)被提論
此派學者認為不是所有信徒都同時被提的,而那些較忠心的,較虔誠的會先被提去,其餘的有可能要經歷部分甚至全部大災難。
2 . 此立場之根據
因為聖經教導信徒的被提是有條件性的,是要“忍耐到底”逃避大災難(太廿四13),亦要“等候救主的降臨”(腓三20;多二13;提後四8;來九28)。而最後是“順服”(啟三10)。
另一方面若所有信徒同時被提,對那些忠心等候者、虔敬事奉者則不公平。而且在馬太福音廿五章1至30節所載之“十個童女”及“按才干授責任”之比喻應指同樣身分的人(指信徒),但顯然他們被接進上帝的國度之時間有不同。主張此立場之學者有李常受等。
3 . 問題討論
1. 此立場之強處在那裡?弱點又何在?
2. 他們所列出支持經文是否針對著被提(和大災難)之事件而言的?為什麼?
3. 你是否贊同這立場?為什麼?(參林前十五51;帖前四13-18,五9-11 等, 看看信徒是否同時被提,是否被提是有條件的。)
4 . 對部分(多次)被提論之評論
在各立場中,這立場可以說是最欠缺聖經根據,而且是最牽強的,因為︰
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3節並沒有說凡忍耐到底的就能被提。事實上,上帝對信徒的被提是沒有附加任何條件的。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教會被提是針對每一位信徒來說的。而路加福音廿一章36節和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應指大災難期中之以色列人而言,要他們儆醒、忍耐、跟隨主,如144,000 以色列人一樣,必蒙保守經過大災難,但卻不是被提。
II . 腓立比書三章20節、提多書二章13節、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及希伯來書九章28節等經文只提醒我們,主將再來,我們要儆醒、敬虔等候他,但完全沒有說明,甚至完全沒有暗示被提是有條件的。
III . 啟示錄三章10節只是給非拉鐵非信徒無比的安慰,現在受試煉,但將來必免去大災難;然而,聖經並沒有說,不忠心等候、不敬虔儆醒者便不會被提。
IV 被提並非信徒最後結局,他們還要接受基督台前的審判,所以一起被提並不會有不公平現象。
V . 縱使我們對馬太福音廿五章1至30節之“童女”及“僕人”的看法一樣,認為他們都是指已信主之人而言,但是在19節卻提到主人要與他們“算賬”,顯然,這不是指被提的時候,乃是在基督台前審判的時候。我們相信,不是所有信徒都可以與主同作王,共享榮耀的。得獎賞、得榮耀與否,主要是於我們的忠心,上帝絕不會不公平的。
VI.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是指“所有死了的信徒”而言的,身體改變被提之信徒也是指“所有還活在世上之信徒”而言。教會被提是一次過的。
VII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主的身體總不能會分割開來被提?
5. 結論
這立場的問題,是將“被提”、“榮耀”、“得賞”、“與主同作王”等混淆為同樣的東西,然後再認為上帝是公平的,絕不可能會這樣,所以便硬創一套“多次被提論”出來,其實並無實質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