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5日 星期三

罪是什麼?


  罪是什麼﹖誰能夠提供充足的答案:「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詩篇19:12)有可能在這問題上提出一大堆,卻讓人感覺仍就沒有說什麼!只有上帝能夠清楚知道這個巨大問題的答案。只有上帝可以把支離破碎的概念集中在一起,正如我們讀約翰一書34節:「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我們很困難從違背的觀念走向「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惡」。

    但是什麼是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在羅馬書712節說:「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這告訴我們律法是上帝賜給人的命令,是代表上帝的權柄,正如國家的法律表國家的的權柄一般。人違背了國家的法律是得罪國家,同樣人違背了上帝的律法是得罪上帝!得罪上帝就是犯罪了!

    人當初為何會犯罪呢﹖因為蛇引誘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於是鼓起人的自由意志和自我中心,也要像上帝一樣「能知道善惡」,於是人和上帝的主權相衝突!也因為這樣,首先的亞當犯罪了,以至於落在罪的底下!

    然而上帝為了拯救我們,末後的亞當來是順服律法的,正如加拉太書44節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由主耶穌的順服,我們就可以認識到罪就是違背律法,不以上帝的心意為心意,反倒是「自我喜歡」、「自我中心」的意志來生活。人不以上帝為中心,不以上帝的律法為依規,就是與上帝相衝突,這就是罪了!也因此,罪不是指行為上的,而是意志上的!

2020年3月10日 星期二

安立甘宗講道集——論當眾祈禱並舉行聖禮當用聽眾了解的言語


作者首先說明公禱和聖禮是什麼。他對聖禮的說明如下︰

“現在你要聽救主基督一共設立了幾個聖禮,是應由基督徒合時合法地繼續遵行,並照著救主基督設立它們的目的去領受的。論到聖禮的數目,若照聖禮的定義,只將那具有新約所顯然吩咐的有形記號,又具有與記號相聯繫,白白使人罪得赦免,成為聖潔,並接連在基督裡的應許之禮才算為聖禮,那麼聖禮便只有兩個,即洗禮和主晚餐。因為告解禮雖有赦罪的應許,可是照著新約明顯的話,它並沒有與此應許相聯繫的有形記號按手。因為這有形的記號(按手),新約並未顯然吩咐使用於宣赦中,如在洗禮和主晚餐中所用的記號一樣;所以告解禮不像洗禮和聖餐一樣是聖禮。雖然按立牧師具備有形的記號和應許,可是它缺乏聖禮所有赦罪的應許。所以它和任何所謂聖禮都不像聖洗和聖餐一般真是聖禮。但就廣義而言,聖禮一名可以應用於任何表示聖事者。按照這種字義,古代作家將此名稱不僅應用於從前一般認為是……七聖禮中的其他五個禮上,也應用於其他各種各色的禮儀,如抹油,洗腳,等等禮上;但他們並不以之為聖禮,與上述兩個聖禮同類。所以聖奧古斯丁權衡此字的真諦和定義,在給雅努雅流(Januarius)的信中,又在基督教教義第三書中,倡言基督徒的聖禮既是‘意義深長的’,也是‘數目稀少的’;並在此兩處明顯提到兩個聖禮聖洗和聖餐。雖然英國教會在這兩個之外,命令保留了其他若干禮儀,即有關教牧的體制,婚娶,小孩堅振禮的信仰考問,教會的祈禱,以及訪問病人,為之禱告等等禮儀;但是它不把它們看為聖禮,如同聖洗和主晚餐一般,而把它們看為基督教會所必須有的虔敬生活,因此是配由會眾的行動和教職的莊嚴施行出來的,或是把它們定為足以使基督教會得教育,安慰,和訓誨的禮。”

此後作者表明公共崇拜當用普通人所懂得的言語舉行,而不當用不懂得的言語,即天主教所用的拉丁語舉行。

安立甘宗三十九條(一五七一年訂定)


第一條 論信三位一體上帝

只有一真活神,是無始無終,無形無像,無情無慾的,具無窮權能,智慧,良善,為有形無形萬物的創造者保存者。在這獨一上帝裡面有同體,同權,同永恆的三位,即聖父,聖子,聖靈。

第二條 論道或神子真成為人

聖子即聖父之道,自永恆由聖父所生,為永恆之上帝,與聖父同體,在蒙恩的童貞女腹中取了人性,有所具之體︰因此,有二種純全之性,即神性人性,聯為一體,永不分離,是一基督,真神亦真人;實在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使的父向我們和好,並作犧牲,不僅贖人原罪,而且贖人本罪。

第三條 論基督下到陰間

基督既為我們死了,葬了,我們也當信下到陰間。

第四條 論基督復活

基督確是死而復活,復取其身體,包括骨肉及為完整人性所必具的一切;具備此人性升天,坐在那裡,俟至末日復臨,審判世人。

第五條 論聖靈

聖靈自聖父聖子而出,與聖父聖子同體,同權,同榮,亦即永恆之上帝。

第六條 論聖經足以使人得救

聖經包含得救的要道,所以凡未載於聖經,或未為聖經所證明之道,即不必信為或視為得救的要道。

所謂聖經,即是我們承認為新舊約內的正典諸書,其權威,教會從未置疑。

茲將舊約正典書目臚列於後︰

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撒母耳記下,列王紀上,列王紀下,歷代志上,歷代志下,以斯拉一書,以斯拉二書,以斯帖記,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四大先知書,和十二小先知書。

此外還有別的書,教會用作生活楷模和教訓而誦讀,但不用它們去建立教理。它們乃是︰以斯拉三書,以斯拉四書,多比傳,猶滴傳,以斯帖補編,智慧書,便西拉智訓,巴錄書,三童歌,蘇撒拿傳,比勒與大龍,瑪拿西禱言,瑪喀比傳上卷,瑪喀比傳下卷。

至於新約諸書,一如大家所接受的,我們也接受,並認它們為正典。

第七條 論舊約

舊約與新約並不衝突,因二約皆言兼為上帝為人,在神人間作惟一中保的基督,將永生賜給人類。因是那說舊約時代父老只盼望暫時的應許,乃是不可聽信的。上帝藉摩西所曉諭的律法,其有關乎儀禮的,基督徒雖無義務遵守,而其中的政訓也不必為任何政府所接受,然其有關道德的誡條,任何基督徒都當順從。

第八條 論三信經

尼西亞信經,亞他那修信經,和通稱的使徒信經,我們都當信奉,因為它們可以由聖經最確實的證據所征實。

第九條 論原罪

原罪並不是效法亞當所犯的罪(如伯拉糾派所妄言的),而是人人本性的敗壞,為亞當後裔生來便有的;因此人遠離原義,本性傾向惡,私慾常與聖靈交戰,所以凡生在世上之人的原罪都是上帝所惱怒,理當受罰的。這本性的傳染病也還存留在重生者裡面,因此肉體的情慾,在希臘文稱為弗羅內馬撒爾珂斯(φρ νημα σαρκοξ),(有翻作自逞智慧的,有翻作隨從血氣的,有翻作縱情恣慾的,有翻作體貼肉體的),不順服上帝的律法。凡信主受洗的,雖不被定罪,然使徒保羅說,邪情私慾都是屬乎罪惡的。

第十條 論自由意志

亞當墮落以後,人的處境,勢不能藉自己的力量,和善工回心轉意,信奉上帝,祈求上帝。若非上帝藉基督所賜之恩,先臨到我們,使我們有一善念,並與我們同工,我們便無能力行上帝所悅納的善。

第十一條 論稱義

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只因信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功德,而非因我們自己的善行,或功勞。因此只因信稱義乃是極其有益,最足安慰人心的教理,這在講道集中“稱義講辭”中較為詳細闡明了。

第十二條 論善功

我們稱義之後,因信仰而生的善功,雖不能除去我們的罪惡,也不堪受上帝嚴格的檢察,然因基督之故,得以蒙上帝悅納,且必從真誠活潑的信仰產生出來;我們觀善功即知其信仰之活潑,正如觀好果而知好樹。

第十三條 論稱義前的善功

人未受基督恩典,未蒙聖靈感化,所成就的善功,既不是因信耶穌基督成就的,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也不能使人配接受恩典,或(如經院著作家所說)配得相當的恩典;反而它們既不是照著上帝的旨意和命令成就的,未免仍是屬於罪惡的。

第十四條 論分外功德

人若自誇說,在上帝所命之外有分外功德,便未有不是狂妄不敬的,因人以此自稱,不但盡了本分去事奉上帝,而且為著超過了本分所要求的;殊不知基督明明地說,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你們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

第十五條 論惟獨基督無罪

基督真取了人性,凡事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的身靈都是沒有罪的。來到世間,仿佛無疵的羔羊,一次獻上己身為祭,除去世人的罪,而(如聖約翰所說)自己並沒有罪。但我們雖然受了洗,在基督裡重生了,仍是多有罪過的;我們若說沒有罪,就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裡頭了。

第十六條 論領洗後所犯的罪

那在領洗後故意犯的死罪,並不都是那得罪聖靈和不可赦免的罪。因此凡領洗後陷在罪裡的,仍準其悔改。我們受了聖靈後,可能辜負神恩,陷在罪裡,但因神恩仍可改過遷善。所以,如有人說,人領洗後今世決不能再犯罪,或說,人犯罪後,雖誠心悔改,也不能得赦免,這些話都應受譴責。

第十七條 論預定和揀選

預定得生是上帝的永恆目的,按此目的在創世以前用隱秘和恆常的意志規定要救那些由在基督裡從人類中所揀選出來的人,脫離咒詛刑罰,並藉基督引導他們得永遠的拯救,使他們歸於自己,如同貴重的器皿。所以凡蒙上帝這樣大恩的人,照著神旨,到了定規的時候,必蒙聖靈感召;他們因恩典而順服召命;他們白白地得稱為義;他們被接納作上帝的義子;他們得以有獨生子耶穌基督的形像;他們敬虔地行善,最後靠上帝的慈悲,得享永福。

凡心裡受基督的靈感化,克制肉體情慾及其肢體,專心仰望天上之事的虔誠人,若恭恭敬敬默想那在基督裡的預定,和蒙揀選的道理,便滿有甜蜜,美妙,和不可言喻的安慰,因為他們默想這道理,就大大堅固他們因基督得享永遠拯救的信心,激發他們對上帝的愛心。凡好奇的,順從情慾的,沒有受基督的靈感化的人,若時常想念上帝的預定,就必對他們大有損害,因為魔鬼藉此必使他們陷入灰心絕望中,或陷入極其敗壞,危險無異於灰心絕望的不潔生活中。

再者,聖經上傳述上帝的應許是怎樣,我們就應當怎樣聽信,並且我們所行所為,都當遵奉聖經所指示的神旨而行。

第十八條 論惟靠基督之名永遠得救

若有人膽敢說︰無論人信什麼理,奉什麼教,只要他能按著所信的理,和自然之光奮勉而行,就可以得救;那麼這話便該受譴責,因為聖經上明白指示,人惟靠耶穌基督之名,才可以得救。

第十九條 論教會

凡是誠心相信的人,聚集成會,傳講上帝的正道,遵守基督的命令以施行聖禮,不遺棄聖禮中的要事,那麼這會便是基督有形的教會。

昔時耶路撒冷的教會,安提阿的教會,亞力山太的教會,陷在錯謬裡,羅馬的教會也陷在錯謬裡,不僅是在禮儀上,也是在信仰上。

第二十條 論教會的權柄

教會有權柄設立禮儀規條,並有決定信仰之辯論的權威,但是,教會不可設立與聖經相反的禮儀,也不可講解一處經文的意義,與其他經文相違。所以教會雖是聖經的見證者保守者,然它所頒布的,既不當與聖經相反,也不當強人相信聖經以外的任何教義為得救所必須的。

第二十一條 論公會的權威

公會未奉君王命令和意旨不可召開。它們既得以召開(它們既是人的會,一切的事並非都為上帝的靈和話所統治),它們可能錯誤,並且有時錯誤了,甚至在屬於上帝的事上也錯誤了。所以,它們規定為得救所必須的事,除非得以證實是從聖經來的,便既沒有力量,也沒有權威。

第二十二條 論煉獄

羅馬教關於煉獄,解罪,跪拜聖像,崇敬遺物,並祈求聖徒的教理,均屬虛構,不但經訓無據,反大背乎聖經。

第二十三條 論牧養在會眾中

人未先合法地被選召派遣,而擅自在會中講道,或施行聖禮,乃是不合法的。而凡由會眾中稟有選召並派遣人到主葡萄樹之權者所選召的人,便是我們應當認為合法地被選召派遣的人。

第二十四條 論會中宜用人所懂的語言

凡在教會率眾祈禱,或施行聖禮,用人所不懂的語言,這是顯然違反聖經和初期教會之習俗的。

第二十五條 論聖禮

基督所設立的聖禮,不僅是基督徒信奉基督的符號,也是上帝對我們的恩典和善意確實的憑證,及有效的表象,用聖禮在我們裡面潛移默化,不僅激發,而且加強堅定我們對的信仰。

主基督在福音書中所設立的聖禮有二,即洗禮,和聖餐。

至於通常所謂聖禮,即堅信禮,懺悔禮,授聖職禮,婚姻禮,臨終膏油禮,皆不得算為福音的聖禮,因為它們一部分是由於誤解使徒之意而來,一部分雖是聖經所許可的生活常態,可是並沒有像洗禮和聖餐聖禮的性質,因它們沒有上帝所設立的有形表象或禮儀。

基督設立聖禮,原非供人觀望,或肩抬示眾,而是要我們合宜使用。聖禮對配領受者才發生健全的影響或作用;凡不配領受者是自取刑罰,有如聖保羅所雲。

第二十六條 論會長不善無礙聖禮的功效

雖然在有形教會中惡人常與善人相混,並且有時惡人操講道和施行聖禮之權,可是他們行這些事既非奉自己的名,而是奉基督的名,受的委任和權威,所以我們可以從他們聽道,領受聖禮。人若用用信仰正當地領受聖禮,施禮者雖然是惡的,基督聖禮的功效並不因此而被廢掉,上帝的恩典也不因此而被減少;因著基督的設立和應許,它們雖是由惡人施行,卻仍是有效的。

然而,教會的法規要求對邪惡的會長加以審查,由知道他們罪過者加以控告,最後,既查出罪愆,便經公正的判斷把他們革職。

第二十七條 論洗禮

洗禮不僅是宣認聖教的表記,以及基督徒因此而與未受洗者有所區別的標識,也是重生或新生的表記。藉洗禮,如同藉著一個工具,凡合法領洗的人,就被連接在教會上。我們藉聖靈罪得赦免,並被收為上帝之義子的諸應許,都在洗禮中有形地得了印證;這樣,信仰得以堅定,又因向上帝的祈禱,恩典越發增多。

小孩洗禮是與基督設立洗禮之意極其相合,必須保存在教會中的。

第二十八條 論聖餐

聖餐不僅是基督徒應彼此相愛的表記,而且是基督受死贖罪的聖禮。凡合法用信心領受的,吃那擘開的餅,便是領受基督的身體,喝那祝謝的杯,便是領受基督的血。

聖餐化質說(即餅酒變質)不但不能取證於聖經,實乃違反聖經的明文,推翻聖禮的本旨,並且產生許多迷信。

在聖餐中基督的身體僅是屬天屬靈地給了,取了,吃了,而在聖餐中領受並吃基督身體的工具乃是信。

基督設立聖餐,並未命人將餅酒存留,抬來抬去,或高舉,或崇拜。

第二十九條 論惡人領聖餐非吃基督的身體

惡人和沒有活潑信仰的人,雖顯然用口吃喝(如聖奧古士丁所說)聖餐的餅酒,卻決不是領受基督,他們吃喝這麼大之事的表記或聖禮,乃是吃喝自己的罪。

第三十條 論餅酒皆當分給平信徒

主的杯不可不分給平信徒,因為按基督的安排和命令,聖餐的餅酒皆當同樣分給一切基督徒。

第三十一條 論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已完成的祭

基督一次獻身為祭,便全然救贖了普天下人的原罪本罪;救贖人罪,並無別法,只有此法。因此,通常所謂行彌撒禮時,神甫將基督獻祭,以贖已死未死者的痛苦罪愆,這乃是褻瀆的妄談,危險的欺詐。

第三十二條 論會長婚娶

上帝的律法並未命令主教,會長,會吏許願抱獨身,或禁絕婚娶。所以他們如認娶妻對敬虔最為有益,即可各聽其便,一如其他基督徒娶妻,是同樣合法的。

第三十三條 論待被逐出教會之人

那由教會按著教律明令逐出教會的人,應當由全體信徒看為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直到他顯然懊悔,與教會復和,由教會中有權柄的審判者再接入教會。

第三十四條 論教會的遺傳

各地的遺傳和禮儀不必盡同,或十分相似,因為它們歷來便非一律,並且可隨國度,時勢,民俗而變易,只要所規定的,不與聖經相背。凡因私見故意公然破壞本教會所有不違反聖經,而又為共同權威所制定所批準的遺傳和禮儀者,當公開被斥責(使他人知所儆戒)為違犯教會公共秩序,損害官長權威,並傷損軟弱弟兄的良心者。

各國教會有權制定,變更,或廢除那僅憑人的權威所制定的教會禮儀,只要凡事是都為造就人而行。

第三十五條 論講道集一書

第二講道集-其講題目開列於本條之下實在是包含著純正教理,為這些時代所需要的,正如愛德華的時代所訂第一講道集一樣;所以我們認為它們應由牧師在教堂裡殷勤明朗地宣讀,使眾人明了。

第二講道集中的講題為︰一,論教堂的正當使用。二,反神像敬拜。三,論修繕清理教堂。四,論善功︰首論禁食。五,反貪食醉酒。六,反奇裝艷服。七,論祈禱。八,論祈禱時地。九,論當眾祈禱並舉行聖禮當用聽眾了解的言語。十,論尊重聖經。十一,論周濟。十二,論基督誕生。十三,論基督受難。十四,論基督復活。十五,論配領基督體血的聖禮。十六,論聖靈的恩賜。十七,升天節前三日祈禱日(Rogation-days)講辭。十八,論婚姻。十九,論悔改。二十,反懶惰。二十一,反叛逆。

第三十六條 論封立主教和會長

封立大主教,主教,並按立會長和會吏的儀文,就是晚近在愛德華第六的時代所訂,並於那時由議院的權威所批準的,實在包含著這種封立和按立的一切要事;它也是沒有迷信,或邪惡的。所以,自從上述愛德華王第二年,直到如今或以後,凡照著此儀文禮節封立或按立的,我們宣布他們都是正當合法地受了封立和按立的。

第三十七條 論國家長官

女王在英國及她的領土內有超群的權柄,凡這國度裡的產業,無論是教會的或國家的,其主要掌權皆屬之,此權既不是也不當受制於任何國外的管轄。

我們將主要掌管權歸於女王之舉,觸怒了若干誹謗者的心;但我們並不將講道和舉行聖禮之權給予國王,這件事也由我們的女王以利沙伯近來所頒布的諭令極其明顯地證實了。但是我們在聖經中看出,皇室的特權常由上帝親自授予敬虔的國王,那就是,他們應當掌管上帝所托付的一切產業和位階,無論是教會的或國家的,並用劍約束頑梗和作惡的。

羅馬的主教在英國無管轄權。

英國的法律可以用死刑處罰作奸犯科的基督徒。

基督徒奉長官的命令武裝作戰,是合法的。

第三十八條 論基督徒的貨財非公有

基督徒的貨財,就其主權而言,並不是如若干重洗派所妄言為公有的。然而凡有貨財者,應慷慨按其能力周濟貧窮。

第三十九條 論基督徒起誓

我們既承認主耶穌基督與使徒雅各禁止信徒輕易起誓,便可推斷基督教並不禁止起誓,反倒當受官府命令,為信義起見,必須起誓時,就可按照先知教訓,合乎正義,見識,和真理而起誓。

安立甘宗之形成

   改教運動所產生的復原教,除信義宗和改革宗以外,還有安立甘宗。這宗的改教以調和的精神及妥協的教義著稱。先是路德的改教影響及於英國。英王亨利第八在信仰上雖然反對路德,傾向天主教;但他為求驅除教皇在英國教會的權勢,取而代之起見,並為求抗拒教皇因懼西班牙王腓力第二而反對自己離棄腓力之姑和曾為本身之嫂的皇后凱撒林(Catherine)之舉,以便另娶其情婦波麟(Boleyn)起見,所以歡迎改教運動。他在位末期復趨反動,並於一五三九年發布六條(The Six Articles)法令,恢復天主教信仰和法規,逼迫復原教徒。

    一五四七年愛德華第六繼位,大主教克藍麥(Cranmer)及其改革派得勢,先廢除六條,後完成愛德華第六的第一祈禱文(The First Prayer-Book of Edward
)。由教會總會議和議院於一五四九年三月加以批準並發布,復於一五五二年完成修訂的第二祈禱文,並由上下兩議院於是年四月批準。經過這種崇拜的改革後,克蘭麥便致力於教義的改革。他的四十二條(Forty-two Articles)由總會議於一五五三年三月批準。惜乎愛德華第六旋即早崩,以致改教運動不能順利發展。

    女王瑪利繼位,力圖恢復天主教,逼迫復原教。前王在位所有改革建樹一掃而光,克蘭麥殉道,惟反動時期旅即終止。

    當以利沙伯女王在位時期(一五五八年至一六○三年),教會組織,崇拜,和教義的改革乃得以確立。大主教帕克爾(Parker)與其同僚承繼前人功業,訂正第二祈禱文而成公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於一五五九年四月由上下兩議院通過使用,以後雖有些微修改,但在大體上成為永久和固定的形式。他又訂正四十二條,以後由此而成為三十九條(Thirty-nine Articles)。他的一貫政策是維持國王至上原則,並使英國的復原教符合奧斯堡信條的教義,又為體諒反對派起見,保留了凡無迷信和神像崇拜色彩的古老儀式和習俗。他的這種政策使英國國教能夠要求一五五五年的奧斯堡和約給予信義宗而非改革宗的特權。所以以利沙伯在位時,公禱書和三十九條的訂正無傷於復原教的根本精神,不過刪除了愛德華時代所有反信義宗的成分。但是在瑪利朝逃難於日內瓦,而今返國的加爾文派改教人士,成了公禱書和三十九條的背後勢力,留下了他們的影響。


聖公會之介紹

安立甘宗(傳到中國又稱聖公宗)乃是介於天主教和復原教中間的教會。

在宗教改革時期它有時被列入改革宗,但嚴格說來,它是復原教中的第三宗。它成為英國的國教,在復原教國家教會中是最有勢力,最為保守的教會。

它推翻了教皇制度,而將教會最高權歸於國王。它保存了中世紀的教士階級,和崇拜禮式。但在教義方面它首先傾向於路德的見解,惟自女王以利沙伯秉政以後,則傾向於溫和的加爾文派,甚至有一時讚同極端加爾文派的多特特會議(Synod of Dort)所訂的信條。

    安立甘宗既是天主教和復原教中間的一種妥協教會,所以除從其中逐漸分出了若干會如公理會和循道會以外,又在其中逐漸形成了三派︰一是高派,近乎天主教,以使徒統緒與得救有密切關係;二是低派,近乎清淨教徒,與高派意見相左;三是廣派,產生於百多年前,介乎高派與低派之間,多接近其他宗派。

此三派其所以能團結於一個教會,固然是由於共守每十年一次蘭白特會議(Lambeth Conference)的決議,並共以坎特布里大主教為最高領袖,更是由於同奉一個信條,即屬福音派和溫和加爾文派的三十九條(The Thirty-nine Articles),並且同用一禮儀,即近乎天主教,但澄清了迷信成分的公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

聖公宗


聖公宗(Anglicanism),也稱為安立甘宗或英國國教派,是基督新教的一個教派,與信義宗、歸正宗同屬基督新教三大主流教派。全世界大約共有7300萬聖公宗教徒。聖公會現時是英國(英格蘭)的國教。

安立甘/安立間(Anglican),意譯是英國教會的、英國的,形容信徒、制度、教會、甚至禮儀傳統和神學思想是從英格蘭的國家教會,英國國教會所發展出來的,成為普世聖公宗。這個詞語亦可形容其他從普世聖公宗團契獨立的教會組織之追隨者,他們都因為教義和禮儀上與本身的教省產生分歧而獨立出來。但是,美國及蘇格蘭的聖公會英文名稱卻使用「The Episcopal Church」。「Episcopal」意思為主教制的。普世華人、韓國及日本基督徒都使用聖公會為公用名稱。

普世聖公宗團契認為自己是神聖大公及使徒所傳的教會的一部分,既大公又經過改革的教會,很多聖公會教友想信聖公宗是新舊教會的混合體。有一些高派教會擁護者覺得他們的教會是沒有教宗的公教教派,亦不像其他新教教會有一位舉足輕重的代表人物如馬丁路德、諾克斯、加爾文和約翰衛斯理。普世聖公宗是38個與坎特伯里大主教有聯繫的教省神學上的交流板和聯合團契。

. 緣由:

當改教運動時,英國國王是亨利八世(1491-在位1509-1547)。他是忠誠天主教徒,1521年還寫”確信七聖事”來反對路德, Pope Leo X封他為”信仰的維護者”。當年為了和Anne Boleyn (1507- 1536) 結婚,欲與無子嗣的妻子Catherine of Aragon (1485-1536)離婚,因得不到教宗Clement VII (1523-1534) 之批准,而怪罪當時的大法官兼英國大主教Thomas Woosley (1475-1530),沒盡力疏通, 於是誣告 Thomas 謀叛, 在押往London途中病故。亨利八世乃任 命Thomas Cranmer (1489-1556)為大主教。並於1534年經由國會宣佈:

  最高權法案(Supremacy Act):

1) 教宗之權不及英格蘭。

2) 英國國教由教廷分離,國王為英國教會最高領袖。

自此英國國教從天主教分離。 亨利八世原本想維持教義,只是分離教廷管制,但已經不可能了。愛德華六世繼任(1547-1553)只活16歲,由其half sister 瑪麗女王就任(1553-1558),因她曾就讀天主教學校,是虔誠天主教徒。一上任便開始迫害國教教徒,企圖恢復天主教。很多人因此逃亡至日內瓦,學加爾文教派之傳統。依伊利沙白女王(1558-1603)就任之後,才又恢復英國國教。至1559429日 ,國會再通過一項最高權威法,根據此法案,英國完全廢棄教廷的權威,不再付任何款項給羅馬,同時由依莉莎白女王任命Rev.Matthew Parker為坎特布里大主教。於是坎特布里的藍柏宮成為英國國教安立甘教會〈Anglican Church〉的精神中心。

 . 特徵:

傳統教會史把基督教分為右左兩端; 保持越多傳統者為右. 天主教是在最右端,而聖公會主張中庸(Bishop Joseph Hall, 1574-1656Via Media1622), 路德偏左, 改革宗更左,而浸信會更左。

18世紀聖公會又分為:

*        高派: 強調天主教成分重祭司觀念,每天守聖餐,由Lancelot Andrewes (1556-1626) Archbishop Laud, (1573- 1645) 等為代表。之後逐漸式微,於1830年牛津運動後,才又重新得力。

*        低派: 比較靠新教, 注重聖經之權威,以 William Wilberforce, (1759-1833)代表。使用公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

*        廣派:關心教會、社會與文化議題,從事實際的社會關懷事工。

 1544Canterbury Archbishop Cranmer 頒布聯禱文 (litany)1549年頒行公禱書,中並無音樂。至1550年 才由John Merberke (c1510- 1585) 譜曲定名 ”含譜公禱文” (Book of Common Prayer Noted).

1.     聖公會的特色:1). 主教制  2). 使用公禱書  3). 1535年起採用英文聖經  4). 英國國教

2.     1920Lambeth(蘭柏)普世主教會議(1867年舉行首屆會議 ,召集全球各教區的主教,由坎特布里大主教親自主持會議。10年一次是聖公會最高機制—如同大公會議)確立:

          1). 聖經最高權威  2). 兩大禮儀: 洗禮&聖餐禮   3). 主教制

3.     著重道成肉体神學(聖誕節教會) Vs. 東正教的復活節教會;而信義宗則是重視受難節的教會.

 

 . 教義:

    聖經:把次經(apocrypha)列為生活規模,是介於天主教接受和新教反對之間.
    三信經:使徒信經, 尼西亞信經, 亞他那修信經.
    公禱書:1552年版公禱書較接近新教,Cranmer把應英國傳統的Sarum rite和天主教日課經 (breviary) 改革而成,被視為權威。這是聖公會的特色,各地公禱書雖有版本及文字的差異,但內容大致一樣。因此,各地聖公會崇拜儀式是大同小異的。另外,路德會並無將儀式作為權威的標準.
    Thirty-nine Articles(39)大致屬於新教精神,但高派不願接受此為聖公會之權威,甚至於Bishop Gore (1853-1932)也主張取消這些條款為教義權威。 1-8條:接受天主教思想: 比如說:罪、恩典、救恩都受深受Augustine影響。11&19條:因信稱義受信義宗的影響。 21條有抗議宗的精神:明言大公教會也有錯(如煉獄. 告解等) 28&29條:聖餐受改革宗影響。 34: 屬英國教會傳統。

四、結論:

聖公會之誕生不是因為羅馬天主教之因素,完全是源於亨利八世自已的私慾。可惜的是聖公會沒有傑出的神學家,像路德或加爾文一般。以致於其神學變得很雜亂,但卻因此而成為歐洲宗教改革的天堂,新的教派不斷產生。




2020年3月9日 星期一

安立甘宗講道——附屬並符合於信仰的善行

這篇講辭揭櫫善行的三個真理︰一,信仰決不是閑懶不產生善行的;二,善行除非建立在信仰上,決非真善行;三,上帝所悅納的善行,是聖經所吩咐的,尤其是上帝的誡命。作者指出天主教迷信的習俗並不是聖經所吩咐的,所以不是善行。他說︰

“願榮耀歸於上帝,光照信實的僕人,最著名的前王亨利第八,叫他知道的道,存誠懇的愛慕心,以求榮耀的,並撒去那敵基督者所發明,屬於迷信和法利賽人的派別,就是反對上帝的真道和至尊名的榮耀的一切派別,正如將同樣的精神給予最尊貴的,著名的王約沙法,約西亞,和希西家一般。願上帝給我們大家女皇殿下的順民吃用上帝之道甜美可口的糧食,並照基督的命令防避虛偽宗教的,一切屬法利賽人的,和教皇的酵。這酵雖在上帝面前是極其可憎的,違反上帝的誡命和基督的真純宗教的,卻被他們譽為最虔敬的生活,和至高的完全;好似遵守人的法度,遺傳,和誓約,比遵守上帝的聖潔誡命還要虔敬,還要完全一般。”

此篇講辭結論中勸人遵守上帝的誡命,並簡短陳述上帝的誡命。它的結語乃是︰

“你這樣一生勤勞遵守上帝的誡命——上帝純潔的,主要的,和當得的尊榮存在於其中,你若用信心遵守它,上帝已命定這是往天必由之道——照基督的應許你決不會達不到那有福的永生,反要同上帝享永遠的榮耀和喜樂。但願頌讚,尊貴,和權柄歸於,世世無窮。阿們。”


安立甘宗講道集

第一組

人類惟靠基督我們的救主才能從罪惡和永死得救

因為人人都是干犯上帝的罪人,又是破壞律法和誡命的,所以沒有人能靠自己的行為;在上帝面前稱義,人人必須尋求另外一種義,從上帝領受赦罪和饒恕。我們因上帝的慈悲和基督的功德用信仰所領受的這種義,蒙上帝看作,接受,並認可為我們全備的義。

我們為求更完全明了這一層起見,應當時常記得上帝的大慈悲;當全世界因干犯律法而陷在罪中時,上帝就差遣的獨生子我們的救主基督來到世上,為我們成全了律法,並且藉流出最寶貴的血,為我們犧牲贖罪,(似乎可以說)為我們的罪向的父獻祭補償,緩和對我們的罪所懷的惱怒。受洗而死嬰孩的罪被這犧牲洗去,他們被帶到上帝恩寵中,成為的孩子,和承受天國的。並且凡在受洗之後犯罪的,只要無偽地重新轉向上帝,他們的罪也被這犧牲洗除,而一點不留著定他們的罪。這就是聖保羅所說的稱義(羅3︰20,22,24;加2︰16)。

雖然稱義是白白賜給我們的,可是它臨到我們,並非是不付代價的。

……上帝……將公義和慈悲互相協調。既不是用的公義把我們定罪,使我們受魔鬼和地獄永遠的束縛,不蒙憐憫,永遠沒有補救,也不是因著的慈悲而抹煞公義,不付公平贖價,便救贖我們;乃是將無窮的慈愛和正直的公義雙管齊下。把我們從以前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不需我們付贖價,——這是我們所不能付的——這就向我們顯出了的大慈悲。既然不需我們自己付,便為我們預備了贖價,即自己最親愛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聖身體和寶血;除付贖價外,又為我們完成了律法。所以上帝的公義和慈悲聯合起來,完成了救贖的神秘。聖保羅在羅馬人書第三章講論上帝的這種公義和慈悲互相聯合(羅3︰23—25;又10︰4;8︰3—4)。

在以上這些經文中,使徒保羅特別提及我們稱義的三件必須並行之事︰在上帝一方面是的大慈悲和恩典;在基督一方面是義,即向上帝補償的義,或說藉獻身流血為我們的救贖付代價,並全守律法;而在我們一方面是對耶穌基督之功德存真實和活潑的信仰;這信仰還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上帝在我們裡面作成的……所以上帝的恩典,在我們的救贖上,並不排除上帝的義,而只排除人的義……所以聖保羅於此論到人稱義所說的……乃是說一種真實和活潑的信仰;然而信仰是上帝的恩賜,而非人在上帝以外的行為。可是,信仰並不排除悔改,希望,愛心,以及對上帝所存的敬畏心。它們是在每個稱義的人裡面與信仰聯合的;但信仰把它們排除於使人稱義的功能以外。所以它們雖然都在得稱為義的人裡面,可是它們都不使人稱義。信仰也並不排除我們善行的義,就是我們後來由於責任感必須向上帝所行的(因為我們一生極其需要行聖經所吩咐的善事,以服事上帝);但信仰否認我們藉行善可以臻於善。因為我們所能行的善,都是不完全的,所以不能藉些配稱為義……基督現在是凡真信者的義。藉的死為他們付了贖價。一生為他們成全了律法。所以現在是每個真基督人是在裡面,並且藉著可以稱為全守律法的;因為凡他們的軟弱所不及之處,基督的義已經補足了。

第二組

……約言之,保羅一切辯論的總結便是︰假如義是出於行為,便不是出於恩典;假如義是出於恩典,便不是出於行為(羅11︰6)。眾先知也為此作見證,正如彼得在使徒行傳第十章所說的(徒10︰43)。

一切希臘和拉丁教父也說,惟有藉在基督裡這真實和活潑的信仰才得稱義。我要特別提到希拉流(Hilary),巴西流(Basil),安波羅修(Ambrose)。聖希拉流在對馬太福音的解釋上明說︰“惟獨信仰使人稱義”。聖巴西流是希臘教父,他這樣寫道︰“當人不自以為義,反倒自知缺少真義,並且惟獨靠在基督裡面的信仰稱義,便在上帝裡面有滿足的快樂。”他說︰“保羅以藐視自己的義為榮,而盼望由信仰而來的上帝的義”。這些就是聖巴西流之言。聖安波羅修是拉丁教父,他如此說︰“上帝的旨意就是叫凡信基督的不因行為而單因信得救,白白地罪得赦免”。我們應當殷勤省察這些話……

這一類說我們稱義白白地單因信,不在乎行為的話,我們也常從最優秀的古代作家讀到。除以前所提的希拉流,巴西流,安波羅修之外,有俄利根(Origen),聖屈梭多模(Chrysostom),聖居普良(Cyprian),聖奧古斯丁,坡色拔(Prosper),厄科門尼爾(Oecumenius),阜丟斯(Photius),伯爾拿(Bernardus),安瑟倫(Anselm),以及其他許多希臘和拉丁作家。可是,我們單因信稱義的這句話,並不是說,在人裡面只有稱義的信仰,而在任何時間都無真悔改,希望,愛心,戰兢,和對上帝的敬畏心……

這種信是聖經所教訓的。這是基督教的堅固磐石和基礎。這教理基督教會的古代作者都批準了。這教理是表揚促進基督的榮耀,而推翻人的虛榮。凡是否認它的,不能算為真基督徒,也不能算為表揚基督榮耀的,乃是基督及福音的仇敵,表揚人之虛榮的。

……惟恐有人誤解此教理而陷入錯謬,我要明白簡短地將那對它的正確了解宣講出來,好叫人不自以為可以放縱肉體的私欲,或藉此犯罪,或度更不敬虔的生活。

首先你要明白……稱義不是人的任務,而是上帝的任務。因為人不能用自己的行為使自己部分地或全體地成為義。那主張人可以用自己的行為除去自己的罪,使自己成為義的,乃是那敵基督者為求反對上帝所能激起的最大的高傲和專擅。但稱義只是上帝的任務;並非是我們向作的,而是我們從接受的;不是我們給的,而是我們從領受的,是由於白白的慈愛,並由於所疼愛的兒子,我們獨一的救贖主,和使我們稱義者耶穌基督的惟一功德。所以,我們是白白因信稱義,而不計行為。我們惟獨在基督裡因信稱義之教理的真諦,不是說,相信基督是我們自己的作為,或說,我們裡面對基督的信仰使我們稱義,並使我們配得著義;因為那麼樣更是算我們自己靠自己裡面的某種行為或德行得以稱義了。但其真實的了解和意義乃是︰雖然我們聽信上帝的道,雖然我們有信,望,愛,悔改,以及對上帝的敬畏心,並努力行善,可是我們必須棄絕我們的信,望,愛及其他德行和善行,那就是不把我們已行,要行,或能行的,作為我們的功德,而把它們看為太軟弱太不夠,太不完全,太不配得赦罪和稱義;所以我們必須只信靠上帝的慈愛,以及上帝的兒子我們的大祭司和救主基督耶穌為我們在十字架上一次所獻的祭,去取得上帝的恩典和赦免。我們不只是在洗禮中原罪得赦免,而且在洗禮後所犯一切的罪也得赦免,假如我們真悔改,並無偽地再歸向。因此,正如聖施洗約翰雖是那麼有德行和虔誠的人,可是在這件赦罪的事上,還是引人離開他自己,而指引人來到基督那裡,對他們說︰“看阿,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照樣,活潑的信仰雖是何等偉大,何等虔誠的行德,可是它也引人離開它本身,而指引我們來到基督面前,惟獨靠罪得赦免或稱義。所以,我們在基督裡的信仰好似這麼對我們說︰不是我,而只是基督除去你的罪;並且為此我差遣你惟獨到那裡,你要棄絕你一切善良的德行,言語,思想,和行為,並且惟獨信靠基督。

第三組

……現在你要聽基督人對上帝的任務和責任,即在我們一方面,我們應當怎樣報答上帝偉大的慈悲和良善。我們受洗或稱義之後,我們的任務並不是虛度此生,閑懶不結果子,毫不關心我們為榮耀上帝,並為造福鄰舍所行的善事,是何其稀少的︰在我們作基督肢體之後,我們的任務更不是倒行逆施,作魔鬼的肢體,按照他的誘惑和世界與肉體的建議去行的……那沒有悔改,產生惡行,或不結善果的信仰,並不是正當的,純潔的,活潑的信仰,而是一種呆板的,鬼魔的,虛假的,不真實的信仰,正如聖保羅和聖雅各所稱呼的。因為甚至魔鬼也知道,也相信︰基督是為童女所生;禁食四十晝夜,沒有吃喝;行了各種神蹟;並自稱是上帝。他們也相信基督為我們受極痛苦的死,救我們脫離永死,並且第三天從死復活,升了天,坐在上帝的右邊,並且在世界的末了還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魔鬼相信我們的這些信條;他們也相信新舊約全書所寫都是真的︰他們雖有這信仰,仍不過是鬼魔,處在可咒詛的地位,缺少基督教的真信仰。因為正當的,真實的,基督教的信仰,不僅相信聖經和以上所說信條是真的,也信靠上帝慈愛的應許,靠基督得免永遠沉淪;隨而產生一顆愛心,服從的命令。基督徒的這種真信仰,魔鬼既沒有,那在外表上用口頭宣認,領受聖餐,參加禮拜,及其他在外表上像基督徒,卻在生活行為上完全相反的人也沒有……

所以,結論乃是︰上帝既然不計較我們的不配,慈愛地施給我們無窮的惠益,既然由於無窮的良善,不僅從無創造我們,從卑賤的泥土中抬舉我們,使我們的靈魂與類似,並且,既然當我們被判處地獄和永死時,賜下自己的兒子(即永恆和不滅之上帝,與自己同權同榮),道成肉身,取了我們這必朽杯的人性,及其軟弱,又為我們的過犯在人性中受極其恥辱和極其痛苦的死,為的使我們稱義,恢復永生;便也使我們作親愛的兒女,作獨生子我們的救主基督的弟兄,並作那永遠同承受永恆天國的。我們若對上帝這些偉大和慈愛的福分深加省察,我們既不會閑懶不行善事,也不會趨於作惡;反之,如果我們不是自暴自棄的,不是心比石還硬的,這些福分便要感動我們將全意,全心,全力奉獻給上帝;用諸般善行服事,一生服從的誡命;在凡事上尊榮,而非我們的官感快樂和虛耀;並時刻警醒,惟恐在言語,思想,或行為上故意干犯這樣一位慈悲的上帝和仁愛的救贖主。我們若對上帝的這些恩賜,深深加以思量,我們便要為的緣故,時常準備幫助鄰舍,並且照我們裡面所有的,努力學習向人人行善。真信仰的果實乃是︰我們照心裡所存的,向人人行善;並且在凡事上促進那作我們成聖,稱義,拯救,和救贖惟一源頭的上帝之榮耀。但願榮耀,頌讚,和尊貴歸於,世世無窮。阿們。


安立甘宗講道集介紹

    講道集是由第一講道集及第二講道集而成。從年代上說,第一講道集是愛德華第六在位時代改教的最早著作。克蘭麥於前王亨利第八在世時便已著手預備此集,但故意不予發表直到亨利駕崩,便在百忙中與同人合作,於一五四七年七月底出版;由王的事務官於該年夏秋季巡視各主教區時,交給主教和副主教,並指定各教會牧者每主日宣讀。它的目的是要使一般不學無術的教士和人民知曉改教的重要教義。克蘭麥又為求使歐陸聞知,盡早至少使首五篇譯成拉丁文。改教著名地施塔斯堡(Strasburg)對之特別感到興趣,而改教家布塞珥(Bucer)也因此恭賀英國教會。

    總會議和議院在一五四九年批準並發布第一祈禱文時,也附帶認可此一講道集,並決定將其中講辭分組,每次只念一組。此分組的講道集於同年八月第一次出版。分組法並非按照理論或勸勉的自然段落而分,而是按照每一講辭的分量而分,故不免有割斷思路之弊。這些講題附於一五五三年總會議所批準的四十二條中的第三十四條中,方被正式認可,而其教理則被認為是應當清晰易懂地向百姓宣讀,為人人所接受的。

    一五五九年上下兩議院所通過的公禱書中附帶有此一講道集,所以它也隨著被認可,且也像公禱書一般,不僅重版,而且經過多少變更,使易於了解,但其中教義存舊。

    第一講道集包括十二篇講道辭,首五篇是關於教義,後七篇是關於實際生活。每次念一組,需時約一刻鐘。它們的講題為(一)勸人念誦並明了聖經,(二)全人類的悲慘,及因罪受永死,(三)人類惟靠基督我們的救主才能使罪惡和永死得救,(四)真實,活潑,基督教的信仰之簡短宣言,(五)附屬並符合於信仰的善行,(六)基督徒的仁愛,(七)反妄誓和偽誓,(八)人從上帝墮落何等危險,(九)勸人不怕死,(十)勸人守法服從執政掌權者,(十一)反賣淫與不潔,(十二)反爭競與喧嘩。以上第一和第三至第五篇的作者為克蘭麥,第六篇的作者為班爾(Bonner),第二篇的作者為哈普菲德(Njcholas Harpsfield),第十一篇的作者為比根(Thomas Becon)。其余各篇不知作者為誰,不過第八及第九篇的作者或為利得理(Ridley),第十二篇的作者或為喇提美爾(Latimer)。在這十二篇之後附列擬將發表的講題,因為克蘭麥原來計劃繼續此項工作。但是後因瑪利繼位,他的計劃非但未能實現,而且已成的講辭也遭禁絕,由她命令以天主教講道辭代替之,直到以利沙伯繼位才卷土重來。

    第二講道集大概由著名主教兼學者猶維(John Jewel)所編。一五六三年它因它的講題被錄入三十九條中的第三十五條中,而得總會議認可。它也一如三十九條經過以利沙伯的修改。它在是年七月底前初版,有如第一講道集,一時需求甚大,連續出版。

    一五七一年的總會議將第二十一講辭“反叛逆”加入原有的二十個講辭中,以制天主教對以利沙伯的陰謀。此二十一篇的題目已列於前三十九條的第三十五條中,茲不贅述。第一至第三,第七至第九,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九諸篇的作者大概是猶維,第四篇的作者為革林答(Grindal);第五,第六篇的作者為毗金頓(Pilkington)。其他諸篇是從別處取材,例如第十篇從伊拉斯母的勸世文(Paraclesis),第十四篇從他維納(Taverner)的書信(Epistles)取材。至於三十九條的第十一條中所謂“……在講道集中‘稱義講辭’中較為詳細闡明了”,頗令人奇異,因講道集中並無此一專題。第二講道集的講辭比第一講道集的較長,且也分組,每組約需半小時念完。

    兩講道集直到詹姆斯第一(James I)在位末其,即一六二三年,方首次並成一冊,名為指定在教會宣讀的講道辭(Certain Sermons or Homilies appointed to be read in Churches)。

    以利沙伯為求對抗清淨教徒的影響,曾以講道集作為抵制,限制自由講道,而多注重宣讀講道集中的講辭。詹姆斯第一時清淨教徒聲勢更張,國王也圖藉講道集予以遏止。



安立甘宗講道集——論聖靈的恩賜

此講辭第一組說明聖經上的聖靈論。第二組論聖靈和五旬節對教會建立的關係;它引起作者去觀察教會的真標記是什麼,並表明天主教怎樣將它們扭曲了。

“如今的爭論乃是︰人人都正當接受聖靈否。羅馬的主教在這件事上久已大大挑戰,他們為自己這般理論著︰聖靈已應許給教會,從未離棄教會;我們是教會的首腦和主要部分,所以我們永遠有聖靈;凡我們所命定的,無疑都是聖靈的真理和神諭。如今我們為求使你看明這論據的弱點,必須先教訓你什麼是基督的真教會,然後以這教會與羅馬教會相比,看它們是否彼此相合。

“真教會是上帝信實的選民普世的會眾或團契,‘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耶穌基督自己為房角石’(弗2︰20)。並且它常有三個記號作為標誌︰它有純正的教義;它照基督聖潔的規定施行聖禮;它正當執行教會法規。這種教會的定義是符合上帝的聖書和古教父的教義,無人可尋出錯處的。

“如今你若以這教會與羅馬教會相比,不是與起初的,而是與現在已九百多年之久的相比,你要察覺它與真教會的性質相距天壤。因為羅馬教的人既未‘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保留基督耶穌的純正教義,也未照起初所設立所命定的,去使用聖禮和教會的鑰匙;他們反倒滲入自己的遺傳和發明於其中,並且擅自加以變更,增減,以致如今他們所奉的,似乎變成了一種新奇的宗教。基督將體血的聖餐禮付托給的教會,他們卻把它改成為給活人死人獻的祭。基督向使徒,使徒向別人都是發給餅酒,他們卻奪去平信徒的杯,說給他們餅就夠了。


       基督命定洗禮中只用水,沒有命定用別的,正如聖奧古斯丁所說的,此水與話相聯,便成完全的聖禮;他們卻自作聰明,以為基督行的不好,也不合適,非用配合物不可,非祝聖水不可,非有油,鹽,細燭及其他啞的儀式不可。其實這些都毫無用處,都違反聖保羅簡明的準則;在教會中‘凡事都當造就人’(林前14︰26)。基督命令用鑰匙的權柄,把罪惡昭彰的人逐出教會,又宣告赦免凡真懺悔的人;他們卻任意濫用此權柄,用鈴,書,和燭咒詛虔誠人,赦免被定罪的,就是明明不配留在基督徒團體中的人。關於此凡要找例證的人,且讓他查考他們的生活罷。

       簡言之,聽我們的救主基督在福音書中論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話,我們便也可大著膽子,存著無虧的良心,用同樣的話,論羅馬的主教說,他們是已經棄絕,並且是天天廢棄上帝的誡命,建立自己的法度。這事既是實在的,是為凡有上帝真道亮光者所必須承認的,我們便很可下斷論說,按照奧古斯丁的準則,羅馬的主教們及其跟從者並且不是基督的真教會,更不是教會的首腦和管理者。奧氏說︰‘論到教會的首腦,凡是與聖經不合的,就令他們遍及教會,卻不屬教會。’這是直接反對羅馬教會明顯的斷論。”



安立甘宗講道集——論救主基督受難


此講辭開頭便表明基督受極大痛苦和死,乃是因我們的罪。於是作者勸人說︰

罪人阿,你想到這,內心豈能不戰栗麼?你能安靜地聽著,良心泰然,不覺傷心麼?基督為你受苦,你竟對無動於中麼?當基督掛在十字架上斷氣,聖經證明“殿裡的幔子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並且死人的身體起來;”難道世人的心毫不受感動,去記念為我們的罪被猶太人多麼殘酷地虐待了麼?難道人要顯明自己的心比石還硬麼?罪人阿,你要把釘死的基督記在心上,放在眼前;要在想像中看到的身體直伸伸地掛在十字架上,的頭戴著尖銳的荊棘,的手足被釘子穿透,的心被長槍刺開,的肉被鞭子打爛,的額流出水與血;試想像你聽見現在用難受的悲哀向的父呼叫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了?”受這一切的苦,毫不是因自己該當的,卻全是為了你的罪,你能看到這慘狀,聽見這悲號,而不流泣麼?唉,人類竟將上帝永恆之子置於這樣的痛苦!唉,我們竟是那該死的,竟是被定罪的唯一原因!我們豈不當喊叫說,哀哉,我們犯了罪麼?

我的弟兄們阿,讓那釘十字架基督的像,常印在我們心裡;讓它激動我們去仇恨罪惡,感動我們的心思去熱誠愛全能的上帝。既然上帝因人干犯的命令,吃了一個隻果,便將全人類判處永死,惟獨因自己兒子的血方肯和息,那麼,你為何想罪不是可悲的事呢?實在,大衛的話是千真萬確的︰“主阿,你恨惡一切作惡的人;惡人不能與你同居”(詩5︰4)。藉先知以賽亞的口反對罪人,喊叫說︰“禍哉,那些以虛假之細繩牽罪孽的人,他們又像以套繩拉罪惡”(賽5︰18)。當上帝溺死全人類時,只救了八人,用火與硫磺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因大衛犯罪,在三日內用瘟疫殺死七萬人,將法老及其全軍淹死紅海中,將尼布甲尼撒王變為獸的樣式,四肢爬行,讓亞希多弗和猶大因悔恨他們眼中極其可怕的罪惡而吊死自己,豈非明顯表示了多麼仇恨厭惡罪惡麼?人若耐心尋找,他可從聖經中找著千數的這類例子。但我們又何需此舉呢?我們如今所有的一個例子,比其他的一切都更有力量,更應激動我們。基督是上帝的兒子,自己完全是神,從未犯罪,從天降下,為我們的罪受鞭打,死在十字架上。上帝不能因任何方法,而只能因親愛兒子甜蜜寶貴的血方肯和息,這豈非上帝對罪所發烈怒和不悅的明顯表示麼?唉,罪惡,罪惡,你竟如此驅迫基督至於此極!你來到世界的那時候有禍了。但我們如今惋惜有何補益呢?罪已來到,不能避免。活著的人,甚至地上最公義的人,莫不如所羅門所說的“一日七次跌倒”(箴24︰16)。


       我們的救主基督雖然把我們從罪惡裡拯救出來,卻非使我們不再犯罪了,而只是不歸罪於我們,不將我們定罪。擔代罪的工價死藉死勝過了死亡,叫我們信的,可以永遠活著不死。試想罪惡既然強暴地好像把上帝從天取出來,使感受恐懼和死的痛苦,這豈不當使我們的心痛恨罪惡呢?啊,願我們在奢華快樂之際,有時想念及此,以便駕御肉體的放縱,消退肉體的情慾,遏抑肉體的嗜好,使我們不像素常一樣亂跑了。故意拼命犯罪,不怕上帝,便是把基督重釘十字架,正如希伯來書明明教訓我們的(來6︰6)。若是將這事深刻在眾人心裡,那麼罪惡便不會如此到處橫行,致使現在坐在天上的基督極其傷痛受苦了。 

 

安立甘宗

        聖公宗  , 聖公會之介紹 , 安立甘宗之形成 ,

        禮儀的教會公禱書日課 ,

        聖經、傳統、理性  , 主教制的教會 ,

       安立甘宗三十九條(一五七一年訂定)  ,

      安立甘宗講道集介紹  , 安立甘宗講道集 ,

      安立甘宗講道集——反神像敬上帝安立甘宗講道集——論救主基督受難  ,

     安立甘宗講道集——論聖靈的恩賜 , 安立甘宗講道——附屬並符合於信仰的善行 ,

     安立甘宗講道集——論當眾祈禱並舉行聖禮當用聽眾了解的言語  , 

     論安立甘會的教職教諭 ,

安立甘宗講道集——反神像敬上帝

本篇講辭分三部。第一部搜集並說明聖經上反對偶像敬拜的誡命。第二部描寫神像及其敬拜逐漸引入天主教的歷史。第三部考驗並駁斥天主教徒為神像辯護的論點。作者總覽教會史,駁斥天主教徒所持講道能夠防止神像不正當的用處之說,而表明神像一經納入教會,講道並不能夠防止神像敬拜。

“……因為講道起初很是誠懇,隨後逐漸失真,以後趨於腐化,且至終廢棄,而由人的造作潛入取而代之。在另一方面,神像在基督徒中間,起初照故事畫出來,頗有意義;後來浮雕,用木,石,石膏,及金屬造成。它先只被收藏於私宅;後及潛入教堂和殿宇,先有繪像,後有雕像。起初它們固無人敬拜,但不久便為愚民敬拜,正如羅馬的主教貴鉤利達馬爾克斯的主教薛理努(Serenus, Bishop of Marcelles)書信中所表現出來的。薛理努對受敬拜的神像加以搗毀焚燒;貴鉤利雖認為可容其存在,但認為若加以敬拜,乃是可憎的;他又同如今所主張的一樣,認為將上帝的道教訓人,可以阻止神像敬拜,正如他在該書信中勸薛理努教訓人的。不過我請你省察,是貴鉤利的意見較優,還是薛理努的判斷較優;因為經驗逐漸駁斥了貴鉤利的意見。


        因為雖有貴鉤利的著述和別人的講道,神像一經公然立在殿裡和教堂中,愚夫愚婦便成群加以敬拜;終至有識者也同流合污。在第二尼西亞大會,主教和教士們竟也規定神像應受敬拜。因著這些拌腳石,不僅無知無識的,而且有學問聰明的,不僅人民,而且主教,不僅羊群,而且牧人,(他們理當是正路的向導,黑暗中的亮光),都被神像的魅力弄瞎了。他們是瞎眼領路的,一同跌入可咒詛偶像敬拜的陷阱中。全世界沉溺於其中,直到現代約有八百年之久,可謂是無人予以攻擊。這是貴鉤利的命令所產生的結果。

       薛理努的辦法若被采納,便決不會有此禍患,而一切偶像和神像便早已絕跡了;因為無人敬拜那種無有的……所以我斷言,一個小城或一個小國設置神像於殿宇和教堂中,藉對上帝的真道和救主基督的純正福音誠懇和不息的宣講,或可避免偶像敬拜於一時;但神像一經設立在殿宇和教堂中,任何大國不能長久免於偶像敬拜,全世界更是不能。敬畏上帝者不僅是要尊重自己的城市,國家,世代,和其世代的人,也是要為萬方,萬世,和萬代人的拯救提高警覺的;他們至少是不將這種已由經驗證實為敗壞世界的拌腳石和陷阱,置於其他國人和世代之前的。” 


2020年3月8日 星期日

「新福音派」的心態

「新福音派」拒絕聖經中基督教的負面教導:
  
這令人十分費解,不少人去聽Chuck Colson,Chuck Swindoll,葛培理,Lius Palau,Jack Van Impe講道,回來後他們說:『一切所說的都很好,我聽不見有甚麼不合聖經的地方。」這說法經常正確,因為「新福音派」的問題所在不是他所說的有不對之處,而是他們拒絕去說甚麼是對的。』

「新福音派」不會去坦白地警告罪惡,他更不會實行與世分別,他不會揭露假教師,他拒絕這一類的「負面」的作為,即使這是一部份上帝的教導;這裏有一些實例,我們先看看葛培理,他是「新福音派」運動之父:

『我現在比往日更能容忍另類基督教,我與天主教、路德會及其他人的交往,這些人與南方浸信會(葛培理所屬宗派)傳統大相逕庭,這能幫助我走在正途上。』(Billy Graham, “I can’t play God any more,” McCall’s magazine, Jan ‘78

請留意這字眼「容忍」,這正是「新福音派」的主要字眼,各位我們不可能像葛培理那樣容忍而同時對上帝話語忠心,上帝絕不會容忍罪惡及錯誤,牧師如何會如斯容忍而同時又期望討上帝喜悅,真使人不明白。

問:在有的書中,說到「假先知」,說有很多有識之士全時間去迴避上帝的計劃,並引用Paul Tillich所說的話,你會否以為Paul Tillich是假先知?
答:我決意不再批評其他教牧人士。

問:你是否會以在「普世合一運動」中的加拿大「聯合教會」及美國的「自由派」教會,為異端?
答:我不可能以這些批評加諸加拿大「聯合教會」宗派內眾教會及它們的教牧人員,我們的福音會不會批評任何宗派,不論好或壞。(“Billy Graham Answers 26 Provocative Questions,” United Church Observer, July 1, 1966).

在上面的面談,我們可以見到「新福音派」的特色:「新福音派」警告假教導十分籠統,而絕不會清楚地指明出來,是以聽眾不會藉著詳細的知識而得保護。沒有人告訴他們甚麼是錯誤和誰人在教導它們,此外,「新福音派」與假教師互相交往,並隨便引用假教師的說話,使人以為假教師是真正的主內弟兄姊妹。

『老實說,弟兄,我但願有些弟兄可以脫下他們的拳擊手套,而拿起抹腳布來也許當人們互相洗腳,我們可以更能彼此相愛和合一。』(Warren Wiersbe, letter to D.W. Cloud, May 23, 1986

有人曾寫信與Dr. Wierbe問他為甚麼他會與「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他當時是副編輯﹞ 及其他「新福音派」機構交往,為甚麼他拒絕批評天主教及「現代派」;他以上述的話回覆。當然假若我們為私意或其他與聖經無關的事情爭鬧,我們應該脫下拳擊手套,又或者我們只為好爭辯、或到處滋事時,我們應該脫下拳擊手套,但今日正是戴上拳擊手套為一次交付我們的道來竭力地爭辯的最適當時候。

『這是錯誤的靈去告訴他人避開「自由派」的基督徒,我喜歡與「自由派」的人士相處,尤其是他們願意受教導的時候,多於那些以為他們知道一切的鐵石心腸的基要福音派份子,福音派要學習建立橋樑。』(Stephen Olford, cited by Dennis Costella,“ Amsterdam '86: Using Evangelism to Promote Ecumenism,” Foundation, July-August 1986

基要福音協會(Fundamental Evangelistic Association)的Dennis Costella以記者身份出席86年的葛培理佈道大會,並聽Stephen Olford講道,Olford講及聖經的權威,提及「自由派」的危險之處;他大致上警告予會的牧師去防備他們。事後在會談時,Costella問他:『你強調「自由派」的危險及它會摧毀佈道者及其事奉工作,那這大會如何裝備各人去認出「自由派」,是以各人回到自己事奉工場後,可以防備它們?』Olford便以上述的說話回答他,再一次地可見「新福音派」不願清楚地指出錯謬,他們只會籠籠統統,不會根據上帝的話語說明。「新福音派」對基要派大為警覺,反而少對「自由派」、天主教及異端有同樣警覺。

『在富勒(Fuller)神學院,我們的特色是保持平衡,我們是「兩者相容」,而不是「單重一方」,我們要同時是福音派和普世合一…』(David Allan Hubbard, President, 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quoted from Christianity Today, Feb 3, 1989, p.71)

這是兩面討好的說法!「兩者相容」的基督教是最不合聖經原則,可是那正是「新福音派」要努力爭取,而又引以為榮的。

Bill Hybel(芝加哥附近Willow Greek Community Church的牧師,有一萬二千會眾)作了一個調查,發現大多數人離開教會的原因是感到罪咎,因為教會的訊息太「負面」,例如常說及罪。是以Hybel想到的解決方法是以非信徒為對象設計主日崇拜,Hybel說他希望藉此來賓可以感覺到他們是受歡迎、不受威嚇、及得到好招呼(The BDB Letter, Oct 1992)的。

這就是「新福音派」的「正面」方法,有些「新福音派」不一定會像Hybel一樣作為,但心態卻無異,而Hybel在「新福音派」中大受歡迎。

『我不是靈恩派,但我不認為我是受召去向我靈恩派的弟兄姊妹在神學上開火,……我們更要比過去須要有恩惠上醒覺的牧師,他們有自由而非束縛:生命在聖經字體以外……沒有聖經教義上的衝擊』(Charles Swindoll, The Grace Awakening, pp. 188, 233)。

事實上正好相反,被Charles Swindoll鄙視的「聖經教義上的衝擊」,正是眾使徒當日所傳揚的道,就是神的話語。

讓我們思想一下,彼得後書二章,這裏用最嚴謹、最直敘的字眼來形容假教師,Swindoll口中所贊成的「恩典上醒覺」型的牧者,是容忍錯誤,並時刻只強調「正面」,但這不是保羅當日的作為。在教牧書信中,保羅警告假教師及妥協者有十次之多:

提摩太前書1:20:『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提摩太後書1:15:『凡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我,這是你知道的,其中有腓吉路和黑摩其尼。』提摩太後書2:17:『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提摩太後書3:8:『從前雅尼和佯庇怎樣敵擋摩西,這等人也怎樣敵擋真道。他們的心地壞了,在真道上是可廢棄的。』提摩太後書4:10,14:『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撻馬太去,.…..銅匠亞力山大多多的害我;主必照他所行的報應他。』

此外眾使徒本身決不是「新福音派」,他們提出了以下的方法去應付「新福音派」:
·     注意並避開他們(羅馬書16,17,18)。  
·     從他們當中走出來(哥林多後書6:14-18)。  
·     不聽他們的謊言(提摩太後書2:16,17)。  
·     離開他們(提摩太後書3:5)。  
·     拒絕他們(提多書3:10)。  
·     不要招呼他們,又不要向他們問安(約翰二書10-11)。

Luis Palau方式的崇拜,是用一個廣泛的訊息取悅基督教徒、天主教徒,甚至其他異教徒,Palau小心地避開基督徒及天主教之間的相異爭議。』(The Arizona Republic, Oct 31, 1992)

這正是對「新福音派」的貼切形容,它使用一個「廣泛」的訊息,而小心地避開爭議之處,甚至世俗的傳播媒界也覺察到這現象:

-『在溫哥華以北一百哩的Malibu俱樂部,在每年夏天招待四千名青少年。』

-『Malibe一地在這星期內,基督教混合了與由侍應生奉上的大餐、穿著比堅尼泳衣的女郎、滑水、無比的設施、各類遊戲、樂與怒音樂、新朋友、感性及自創造以來的最偉大風景。』

-『Malibu使少年人知道基督教是可以很熱的。』

-一個十五歲來自北溫的少年說:『他們把上帝變得真好玩。』

「一個衣著隨便的俱樂會領導人:John McNichol,主持最後一晚的節目,他呼籲各青少年向耶穌作委身事奉,他說『倘若他們擔心變為信徒後,會不再好玩,或者不知道朋友們會有何感想時,不要擔心,上帝是樂趣之王。』在當日較早時John McNichol在一個喜劇中更打扮成占士邦。(Report on YOUNG LIFE’S Malabu, The Spectator, Hamilton, Ontario, Sat.,Oct.1,1994)

好玩的基督教,就正是「新福音派」,「新福音派」的上帝不是聖經中的聖潔之上帝;聖潔的上帝要求人悔改,人要在尊崇和敬畏事奉祂,上帝要人過犧牲的生活,倘若有人抗議「新福音派」不是這樣,請看看「新福音派」教會中的青少年團安排的活動,你便知道我們所說的不假。

Wagner不對人有任何負面批評,他以發現甚麼是對教會的增長最重要為自己的事業,他肯定他的發現而沒有加以疑問。』(Tim Stafford, “Testing the Wine from wimber’s Vineyard” Christianity Today Aug 8, 1986, p.18)

C. Peter Wagner是Fuller神學院教授,他是「新福音派」圈子內教會成長的一個重要搞手,上文正貼切形容「新福音派」的作風,而Wagner決心事事以「正面」為重,不惜漠視和低調處理一切不合聖經的錯謬。

是以我們可見「新福音派」的首要特徵,便是放棄聖經中不惹人好感的「負面」教導;倘若有講道的牧者避免說到地獄、審判、分別為聖;倘若牧者從不指出何者是異端,說到罪時籠統了事;倘若他盡力避免引起爭議;倘若他說自尊多於自卑;那這講員大有可能是「新福音派」。

2020年3月6日 星期五

什麼是上帝的護理

        雖然護理Providence並不出現在聖經詞匯中,但在教會傳統中卻認識到這是聖經中普遍的教導,是祂對所造之物和所揀選的人,以祂的屬性所表達那種持續的保守、關注和參預。持續的在所造之物中的參預,保守與保存所造之物,包括祂在每一時刻與每一事件的同在,管理以及確保萬物的運作,滿足、成就被造之物自身特有的價值和存在意義。

「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 145:9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 5:45

        上帝以祂的能力維護和支持著宇宙的規律,管理歷史,各種狀況並包括了天使和人的自主能力。一切事物的演變都將朝向上帝最終的旨意(意義),進入祂自己的榮耀(身份與價值)。

這樣的觀念與俗世的世界觀,是有基本的分別。上帝的護理不同泛神論,謂上帝和可見之物質是合而為一的,並非是一位格。我們的立場是,上帝不是萬物,萬物不是上帝。創造主與創造物之間有極為明顯的分別。

上帝的護理不是自然神論,自然神論把上帝的創造能力貶低為只是那‘第一因’,把上帝好比成一位鐘表工匠,把鐘表給上足弦之後就任由其自由擺動;聖經的神學是,上帝並沒有離棄祂的創造物,反而,上帝以永恆的慈愛和基督的死來回應。

上帝的護理也不是二元論,這世界並不是簡單的善與惡、靈與體、物質與精神兩種絕對體之間的鬥爭。聖經的神學是,上帝並不與撒旦同等權威,祂乃是毫無保留的、絕對性的擁有最終極、不被動搖的主權。

上帝的護理不是未定論,他們認為一切是絕對自由的,絕對沒有定數的。聖經的神學強調歷史絕對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走,人必然是按著上帝的旨意,有目的的、豐富的活。

上帝的護理也不是宿命論,一切都已經注定了,絕對不能夠更改。聖經的神學認為上帝絕對尊重祂所賦予人的自由,人必須在善的範疇內運用自由。

上帝的護理不是處於偶然的,只是因為巧合;也不是命運,由冥冥中來決定的。這並不符合聖經神學,因為世界乃是在那一位有位格的上帝的掌管之下。

上帝的護理並不同等於是宿命論,這意味著我們絕對不接受命運論或者注定的觀念。我們必須瞭解“命中注定”的宿命論與聖經中的有關“救恩的揀選”,在本質上和其內存意義是絕然不同的。前者是沒有位格的,人失去了自主的尊嚴,人被解釋成為全然被動的;後者則是有位格的上帝,他是以愛和真理為基礎來與人發生接觸,卻又能夠不影響人的尊嚴和責任的原則,來進行在祂自己主權內尊貴的、公平的選擇。

揀選所牽涉的範圍,主要是以基督的拯救為重點,以上帝的榮耀為目的;人在基督的恩典中被揀選,乃是為要進入榮耀,活出榮耀。所以,揀選應該是限制在救恩的範疇內被討論的。

        上帝的護理並不取代人原本被托付的責任,自主和獨立性。上帝的護理提供和維持一個客觀的環境,容許人在這個環境中可以自主的發揮他生活的責任。然而,他卻要為這選擇負上全部的責任。

“上帝擁有絕對的權利。一切人的心思意念行為,和他活著的意義都在上帝主權的掌管里面,人必須在所賦予的本位中生活。然而,人卻有屬於他真實的自由,他要為自己的自由做出選擇並承擔選擇的一切後果。我們需要謹慎的地方是,上帝自己主動的允準所給予人這樣一個自由,並不是讓人犯罪,乃是為促使人願意去順服真理的教訓。所以,犯罪的人必須由罪人自己承擔,順服的人卻可以(必須)將歸榮耀給予上帝。”

        上帝的護理並不終止今世的苦難。新約聖經教導基督徒如何避免過度憂慮,不要為明天憂慮,看天父是如何的養活天上的雀鳥,應該注目在基督的保守中。但經文的重點並不是教導凡基督徒就可以全然避免災害病痛。其中所表達的是在生命的風暴之中,上帝與我們同在。讓信靠祂的人可以基於這一個確信,不孤單不失去盼望,勇敢的面對各種生命風暴。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喫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裳麼。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 6:25 - 6:34

        上帝的護理的終極是善的。在教義中,上帝的護理也論及祂對所造之物中存有的目的和豐盛的意義,最終是要完成祂美好的旨意和平安的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