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3日 星期一

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


在 韋斯敏德公認信條中,我們看到有關基督位格的清晰和完全的陳述︰「神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既是唯一永遠的神,與父同質同等,及至日期滿足的時候, 就取人性,集人性所具有的一切本質,和共有的軟弱於己身,只是無罪︰他藉聖靈的大能,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胎中,以其本質成孕。所以完整無缺,而又是相異的二 性,即神性與人性,毫無轉化,合成或混合,不可分地結合於一位格之內,這位就是真神真人,卻是一位基督。神人間的唯一中保。」(第八章第二節)

許 多批評家在研究基督的位格上走入迷途,其原因乃是在於他們揣測他必定是一位神, 或一個人的結論。意即他是神,就不是人,是人,就不是神。他們似乎永遠沒有想到基督是具有神人二性的,因此,他們一開始就面臨了一個不可避免的難題,因為 整個歷史的傳統都見證了神而人的耶穌,耶穌是超自然的,而且他還有個一般人所具有的完全人性,這些批評家傾向於把福音中的自然與超自然的因素予以撕開,然 後他們就將屬於自然的一部分歸屬於「歷史的」陳述。而將超自然的部分貶低為「神話」。無論如何,這樣的批評是極不合理的。他們這種批評並非根據歷史的或聖 經原文的批判,也沒有提出任何證明說基督僅僅是個人的說法,只是先入為主的自圓其說。他們的批評僅是根據哲學上的假定,認為超自然是不可能的。

我 們現今所有的關於歷史的耶穌的證據,首要來自新約聖經,其次來自早期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這個證據不可否認地闡明了一位神而人的耶穌。在不同的來源中,我 們找到許多前後一致的證據,它們都是切實可靠的。在耶穌的位格或世界中超自然是否可能,並不是歷史上的或經文評論的問題──這種批判應當公平地完全地與那 傳留下來已經賜給我們的新約經文有關,出乎意料之外,這些經文都完全支持對超自然的信仰。這是一個哲學世界觀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能僅憑武斷的拒絕福音書中 有不可證明的因素而來解決。在本章中,我們的目的就是表明相信福音書中所說的耶穌是神人二性乃完全合理的。而且這神人二性,在基督裡的功能是完全協合的, 只有如此,神人二性的位格才能為人類預備救恩。

在主的道成肉身中再加上他的神性,並非加上另外一個位格,(如果那樣的話,豈不是他就成了雙重的位格?), 乃是非位格的一般人性,所以他以前是並且繼續是神而人,兩性分清永為一位。的確,在這裡所有的奧秘是我們不能解釋的。或者我們可以在人的稟性中發現極類 似。人是由根本不同的兩個本質所構成──一個受心靈影響的非物質的靈魂,以及一個物質的身體,受物質與化學及電力等在世界中環繞我們之力量的限製。這兩性 並非融合或混合去產生一個與二者不同的第三性,乃是二者完全和諧並存,而又有其特殊的屬性。每一性都要順從其範圍內的規律,正如與另外一性分離一樣。比如 在人裡面的靈魂,是支配和管轄權的因素,在基督裡的神性,也是一樣,在人裡面靈體的屬性或特徵,就是那人的品性或特徵,由一個人的身體和靈性,我們就可以 斷定這人如何,假如他的人格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快樂的或憂傷的,聰明或愚蠢的,或者他的身體重一百磅或五十磅,是高是矮,有藍色眼睛,蒙受痛苦或病患, 我們不必去指出這些事情是應用在那個事上,我們應當知道,這些特徵或情況中的每一份,只能應用在一個屬性上,而不能應用在另一個屬性上。靈魂不能負傷或燒 毀,或成為跛子或聾子,身體也不能思想,或者快樂或憂傷,或者問心無愧或懊悔。人是什麼樣的人,或有什麼經驗,端視其心靈和肉體之經歷。

因 此由於基督有兩性的事實,並且看見我們心裡存著的是那一個性,就應當說他是無限或有限的,他是從亙古存在或是生於伯利恆,他是無所不知的或者他的知識有 限。在他湊集成的人格中,按肉體方面說,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另一方面,他是「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複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3─4)

 所以聖經指出他為大衛的子孫,又是大衛的主。他生而為嬰孩,又是永恆之神,他是馬利亞的兒子,同時又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他雖然旅途睏倦,仍藉著 全能的道支持萬有。他雖不能離開父做什麼,但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他雖是我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然而他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他雖取 了奴僕的形狀,但他特別的和天然的形狀是神的形象。他雖在身材方面漸漸增長,但他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不改變的,他雖在智慧方面漸漸增長,但完全地認 識聖父。他雖是生在律法之下並守律法,但他奉自己的名,賜給了一個新的且更完全的律法,稱他自己是安息日的主,比聖殿更大。他的心雖然憂傷,但他是和平之 君,他雖在羅馬巡撫的命令下赴死受難,然而他卻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雖被接升天,為他的門徒們所不能看見,但仍繼續與他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因 此,福音書的作者有時稱他為神,有時稱他為人──我們不能接納他為神而不接納他為人,乃是要接納他為神而人的一位道成肉身的神,他的整個屬世生活,也不過 是屬天的那一位在世存在的一段插曲。

我 們已經聲稱,在基督裡的兩性是如此的聯合,以致於這兩性的每一屬性,都能說明這位格。因此,我們正確地認定這同一的位格,無論我們稱他為耶穌或基督,神或 人,神子或人子我們所說的既然是同一個人,那麼說耶穌渴了或說神渴了,耶穌受痛苦或神受痛苦,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人而死,或神在十字架上代替人而死,如果 我們心裡知道,任何一個性所完成的行動,則說什麼都是完全正確的。在聖經中,神性與人性的屬性與能力都是屬於一位基督。反過來說,這位基督的工作與特性也 是屬於神人二性的,此二性在機體上聯合於單一的位格之中,只能基於這個原則,神人二性的工作與特性才能鮮明。例如︰聖經上告訴我們,有罪的人「把榮耀的主 釘在十字架上了」(林前2︰8),保羅指出︰「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20︰28),並且宣稱︰「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約翰寫著︰「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並曾親手摸過的」(約壹1︰1),又在另外一處宣稱︰「他們要仰望自己所紮的人」(約19︰37)。當耶穌問(他的門徒中好些人)說︰「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約6︰62)有一個名詞用以特別指著他人性的名詞,只有當論到他的神性是真實的時候才能運用。

「馬利亞、神的母親,」在羅馬天主教會反複的使用這辭句,對更正教通常是刺耳的,假如我們記住馬利亞作為母親不是屬於他的神性,只是屬於他的人性,尚有其真實的意義,這名詞對那些外面的人容易誤解,並有助於錯誤的傳播,最好是不要使用這名詞。

人 類的救贖主具有神人兩性是必需的,若是主真的採取了人的地位並且受苦與受死,那麼他必需成為人,因為如若僅是神性就不可能那樣去做了,假如他的受苦與受死 是有無限的價值,那麼他必定是神,簡而言之︰他的人性,就是叫他能受苦,而他的神性,使他的死才有無限的價值。假如他只是人,他就必需為他自己作成得救的 工夫,縱然他是無罪的,他也不能為救別人而付上充足的贖價,但是他既有神人二性而又完全和諧的聯合在一起,所以他是真神也是真人,他所完成的贖罪是具有無 限的功勞,因此,足能拯救那些,凡信他的墮落的人類。人類既因一個人的行動而墮落,那就是亞當正式代表全人類,那麼就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來為人類預備救恩。 加爾文說得好,為了使人與神複和,必需是「人既由於自己的背逆毀滅了自己,就應該藉著順服來挽救他的情況,滿足神的公義,並為他的罪受懲罰。我們的主終於 親自成為真實的人,他把亞當性格披在自己身上,採取了他的名字,在他的地位上,向父神表示順服,取了我們的肉身作為滿足神公義的代價;又蒙受我們所應得的 懲罰,在他的人性內受到所應受的攻擊。因此,要僅是神的去受死,或僅是人的去勝過死都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將神性與人性的聯合,以致他將人性的軟弱交於死作 為贖罪;以神大能,他可以克服死亡,為我們的緣故而得到勝利。所以那些不分辨他的神性或人性,或減少他的最高權威與榮耀,或不清楚他的良善,就是輕侮基 督。」(基督教要義卷一421頁)

我 們曾說過三位一體的第二位自己的聯合,不是與另外一個位格,乃是與非位格的一般人性聯合。這人性若離開了神性就沒有位格性,只能在與神有聯合時才有其個 性。照樣我們的肉體如果與我們的靈魂分開了,則我們的理性與知覺也就失去了,當人的身體與靈魂聯合時,我們才享有真正的個人生活,因為我們是人。在這聯合 中,神性是基本的和支配的,所以這不是一個人升高到神性,乃是神自願謙卑他自己降到人的地位,如此,耶穌與我們一般人有同樣的經驗。照樣,我們的靈魂超越 並控製我們的肉體,在基督裡的神性也超越並控製人性;然而每一性繼續有其本身特殊的屬性來完成它本身的功能。

不意地,基督以他自己與非位格的一般人性聯合的事實,使童貞女馬利亞因聖靈懷孕的重要問題被澄清。時常有人問說基督如何能生為人類一份子而無原罪?但 事情的真相是罪與罪孽並非歸屬於人性,乃是歸屬於各個人──特別是歸屬於凡由亞當而生的眾子孫。再進一步來說,如果耶穌不是由童女所生,乃是由一個人類的 父親和母親所生,那末有若干理由可信,那是一個完全人,他與他自己進入聯合。在人的領域,需要一個父親和一個母親去生產一個具有身體和靈魂的新人。耶穌既 然只有一個屬人的母親,所以他只需要與他的神性聯合,僅有一個非人格的人性,可是在這個人性中,他才可以去經歷一般常人所經歷的有限與痛苦,因此,加在人 類其他份子的原罪,是不能加諸於他。羅馬大公教(中譯天主教)以童貞女馬利亞聖靈懷孕的教義,來解說基督本性的無罪是不必要的甚至是荒謬的。

在 論述基督的兩性中,我們要永遠記住他的位格的統一性。雖然真神與父神是一樣,和真人與我們是一樣,在新約聖經中記載他一定地說到他自己時,只是好像一個單 數人稱,從未用「我」、「你」、或「他」等代名詞來區分神性與人性。正如在三位一體中來區分不同的位格,基督也從未用多數來指到他自己,這個區分似乎在於 神性中不同的位格。有清楚的(指單獨的)並 有覺知與意志的能力存在的事實,但基督的人性並非如此,所以沒有分開的人稱。在全部新約聖經中,都說耶穌是一位神,在肉身中生活與行動,新約所說的耶穌的 出生、長大、生活、死亡、永恆、全知、全能和一切其他的特徵,無論是人性或神性都是指著他一個人說的。原來任何人選擇某種傳統的陳述強調耶穌的人性,且以 此為基礎聲稱他僅是人,與選擇其他的陳述強調他的神性,再聲稱他純然是神,都同樣是錯誤的。如果有人將這兩性混淆,以致他們既非神又非人的第三性(正如優提缺斯的異端──在主後451年產生了被迦克墩會議所定罪。),或者將神人二性分開,以致於把基督變成兩性分裂的人(涅斯多流的異端──在主後431年被以弗所會議定罪),都是同樣錯誤的。這些各樣的錯誤,常是一再的發生,只有藉著對基督位格的正確瞭解才能消除它們。

這 兩性在一個位格聯合的教義,乃是開啟有關基督位格之聖經教訓寶藏的鑰匙,並且使讀者在念聖經時能得到一個完全理智的與一致的系統。正如瓦菲德博士關於這教 義曾經說過,「總之,神人二性的教義提供了歷史的耶穌生命彰顯的謎之唯一可能解答。這教義為我們提供它自己不是難題的創造者,乃是難題的減弱者。──這個 教義和其他別的教義一樣,幫助了我們。如果我們看它僅為一種假設,那就叫我們的注意力被繁多的現象減少其秩序和統一,我們的領受也在這貶抑的地位上。但它 不是來對我們僅作為一種假設。此教義是有關主耶穌所有基督教信仰的基要見證。其實,那是我們的主自己本身的見證,對我們揭露他的稟性的奧秘。總而言之,耶 穌事實的簡要說明,就是在他的完全顯示中對我們已啟示的事實。如果我們願意,我們可以拒絕它(神人二性的教義),但在我們拒絕中,我們拒絕了唯一真實的耶穌,而贊成了另外一位耶穌──不是另外一位,乃是純粹幻想的創造之物。我們實在面對兩擇其一︰或是歷史上兩性的基督,或一個強烈的幻想。」(基督論與批評第309頁)。

同 一作者在另一相連的作品中關於新約聖經對耶穌的描寫說︰「這描寫並非一個僅是人的生活,雖然它包括一個完全的記述和完全的人性生活。那乃是在神性生活中一 個人生插曲的描寫,所以那不僅是與超自然事件相關聯,亦不僅藉超自然的外貌加以潤色,不僅是安置在一個超自然的環境中︰超自然是它的真正本質,將它排除, 將是全部的消散。無論如何,新約聖經中的耶穌並不根本上的是普通人,乃是神所賜的︰他是神短時的在人間暫居,關於他在天上的存在,不僅在他的幼年時期,乃 自始至終所有在他的肉身時期。

「當 然,這非常的超自然記述,對我們的反超自然時代是一個絆腳石。所以唯一可預料的,這最近一個半世紀以來,一連串的學者受反超自然直覺所影響,已經借取把超 自然排除的工作,無論如何歷經艱辛,在企圖作成一個歷史上的漏勺,想濾除一切奇蹟,但仍讓耶穌通過了;原來在耶穌自己就是所有奇蹟中最大的奇蹟。因此有一 種增長不已的傾向(似乎在絕望中完成此偉業)去 製造一個篩子也想把耶穌濾除,在絕望的議會中找尋避難所,那就是說從來無耶穌其人存在,基督教並無創立者,非僅有關耶穌的描述,就是耶穌本人乃是後來的理 想投射到過去的歷史中,可是,攻擊的主流非但指向耶穌自身,乃是福音書作者所說的耶穌,以自然的耶穌來代替超自然的耶穌。」

當 然存在兩性之間的關係徹頭徹尾地整個研究,我們還是面對難以探究的奧秘。那是聖經所啟示那些奧秘之一,乃他們未盡力去解釋的。基督是一位絕對的獨特的人; 雖然在每個世代中,在他的人性與事實上費了很多研究,他的位格仍然是一個極深的奧秘,像在一些關心三一真神本身者的困惑一樣,所有我們能知道的簡明事實, 在聖經中都已經啟示給我們,除這些以外是不必要的了。事實上我們不能明白在我們本性中屬靈的和屬肉體的聯合,我們亦不能明白神的屬性。但基本的事實是清楚 的,為一般基督徒所能瞭解。這些基要的事實就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在他的本性上又附加了一個完全正常的人性,他在地上所過的生活盡都適合這人性的限製 之內,他的生活始終在肉身中彰顯神的生命,他在肉身中的行動從未超越了適合於道成肉身的神性化身之外,這一切的成就為的是在人性上他可以做人的替身,他可 以在律法前承擔人的義務,受人因罪所應受的刑罰,並替人完成了救贖。

基督徒如何與神學對話

1. 前言

不同的人對「神學」有不同的反應﹕有人很反感,覺得那是神學院搞出來唬人的;有人覺得很難懂,需要有哲學頭腦的人才能瞭解。基督徒談神學時,許多人心中更 是冒出各種神學﹕教父時期的神學、加爾文的神學、南美的解放神學、自由派神學、保羅神學、系統神學、等等。但是到底﹕神學是什麼?基督徒應該怎麼看待神 學、談論神學呢?

2. 神學的角色

首先,要瞭解神學的角色。每一個人都有神學,一個人不管他信不信有神的存在,他一定相信某種權威或定律,他所相信的就是他的神。他的神會使得他不得不順 服,也使得他的生命有意義、有動力,他的生活有方向、有規律。當一個人的神學破產、破滅的時候,他就死了,不是自殺、就是智能退化(自殘)。當一個人的神 學不正確,他就壞了,不是害人、就是殺人。

在社會上,神學被其它的字眼所取代,個人化的有人生觀、價值觀、理想,群體性的有﹕良心良知、倫理道德、制度法律。有人追求金錢、名聲、權勢,有人追求專 家名師、俊男美女,不是在討好眾人,就是在討好特定的對象,這都是受到人生觀或價值觀所驅使。也就是說,處處有神學,希臘神話裡有神學,科學裡有神學(相 信假設和目前被接受的定律),佛教裡有神學(相信釋迦的教導和佛經)。

3. 神學是什麼?

瞭解了神學的角色,接著來談基督徒的神學。神學是一門研究神的的學問。廣義地說,神學研究神對人類和宇宙的管理。狹義地說,神學研究神在聖經裡所啟示的真理。
             
其實,聖經裡所談的也是神對人類和宇宙的管理,所談的範圍超越了神對信徒和教會的管理。聖經的核心是在講神對人的拯救,講神藉著耶穌基督所實現的赦罪拯救。聖經藉著以色列和初期教會的歷史說明神的存在、大能、信實、公義、和憐憫。

聖經並不包含神所有的啟示(例如一般啟示),而是包含神的特殊啟示、神針對基督救恩的完全啟示。啟示就是把不明顯的事物顯明出來,神的啟示是指神把自己的 存在和心意顯明出來。啟示不是把神所有的心意都顯明出來(例如約伯的苦難),而是選擇性地藉著一些事物顯明神特定的心意。

人所說的真理叫神學,神所說的真理叫聖經。做神學時會懷疑、質疑神的權威是正常的,但是做神學的結果不能由衷讚美神、俯伏在神的面前,是不正常、有錯誤 的。神學應該是一種勵志、實踐的學問,不能等到全懂了才開始做,而是邊學、邊做、邊改。神學的反省要回到救恩、十字架上,要回到神的創造、神給人的使命。

神學的目的就是要認識神、藉著聖經裡的啟示來認識神、藉著整理出來的真理來分辨﹕哪個才是真正在經歷神、怎樣才是順服神。神學的目的不是用聖經來解釋個人的遭遇,而是用聖經來規範自己的生活、引導自己做義的奴僕。

4. 神學與解經

不是神學院裡才有神學,不是牧長才能做神學,不是教會才能制定神學。其實,每個人早就有了自己的神學,只是在教會裡要接受造就,要學習在聖經裡的正確的神學;只是為了教會合一的事奉,要接受某個教會的教義(教義就是主觀的神學告白)。

神學的確製造了教會裡的鬥爭和分裂,但是為了避免神學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就要扼殺神學,結果就帶來膚淺的靈恩運動、膚淺的查經聯誼,更使用世俗的(人本的)、異教的思想代替分別為聖的、專講十字架的神學。不知覺地就混淆真理和理論,就不再宣揚真理。

做 神學時,必需要認識到神學約有三類題目﹕有聖經明確而直接陳述的(例如神是一),有聖經不完整而輾轉陳述的(例如比喻),有聖經沒有陳述的(例 如天使何時被造)。做神學時,要捍衛第一類的題目,不要太論斷第二類的題目,要迴避第三類的題目。「信耶穌、得永生」的真理要堅持,對所謂的真信、假信, 正信、誤信,大信、小信,要謹慎爭論。

做第二類題目的神學時,邏輯推理要強,要周密;另外要會發問,「於不疑處有疑,方是進」。例如,找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罩門在﹕是否真的得救,「得 救預定論」的罩門在﹕只有神知道誰被預先揀選了。罩門就是最強處,同時也是最弱處。罩門顯示出一個題目的關鍵和弊病,但是其中的弊病使得該題目討論像似空 談。弊病有﹕排外性的循環論證、延伸到不可知。

會產生上述的問題,因為做神學和解釋聖經時常犯的毛病是忽略大前提(不同的範圍和目的),好比數學公式不可以隨便套用,要先界定好使用條件。例如,「一次 得救,永遠得救」要談的是「神的保守」,不是「人的被揀選和初次得救」,「得救預定論」要談的是「神的主權」,不是「人可不可以決定自己的得救」。「一次 得救,永遠得救」和「得救預定論」的應用對象是信主的人。

這個問題是源自於解經法先天上的弊病﹕如何取決一個完整的段落,又是如何認定前後文的編排和思路發展。不同的取決就造成不同的解釋,也產生了不同的使用條件和大前提。

信仰和神學、解經和神學之間的關係都是互相影響、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

5. 神學與教會

神學大致上分為系統神學、聖經神學、實踐神學。系統神學縱貫聖經,是種護教學。聖經神學研究聖經的某單元,是種查經、解經。實踐神學是教會生活上的應用, 但是多偏向教牧領導、教會(量的)增長,很少是有關於個人屬靈的成長,而且,一般而言,實踐神學的研究都遠不如系統神學和聖經神學。

一般所謂的教會增長是指量的增長,人數的增長,當聚會的人增多、新會員增多、新受洗的人增多,就表示教會有增長。但是長老執事增多、主日學老師增多,就會產生教會分裂。

教會的三大任務是﹕治理(組織事工、立模範、和訓誡)、教導(屬靈的供應﹕救恩、誡命、和智慧)、關懷(物質的供應﹕探訪陪伴、供應食住、供應人力)。因為神要人﹕愛神、愛鄰舍。耶穌要人﹕相愛、傳福音。耶穌要教會﹕訓誡。使徒要教會的長老﹕牧養、做模範。

教會制度一直在專制和民主之間搖擺﹐改教後會友更是扮演矛盾的角色﹐員工兼老闆﹑球員兼裁判。真正的問題在於教會的同工團隊﹐每個同工都想奮力拉馬車向前 跑﹐但是如果每一頭馬都跑不同的方向﹐馬車不但不會前進﹐還會被拆毀。「如何做教會行政」是個大的課題﹐不過「愛每一個人」應該是做任何事工的基礎。

雖然質的增長也會被強調,畢竟質的增長不是主要目標,而是輔助方式。質的增長是指屬靈上、靈命上的成長,也就是信仰上的成長、與神關係的更親密,也就是對 信仰更清楚、更肯定、更喜愛,行為更合乎神的心意。屬靈應該就是順服聖靈(結出聖靈的果子),不結黨紛爭、不放縱情慾。

屬靈上成長的終結目標就是﹕長成基督長成時的身量。雖然一般是用禱告、熟悉聖經、服事來衡量一個人的屬靈程度;其實這三項只是成長的輔助方式。而且服事應 該分成三類﹕生活更新、教會教會外傳福音、教會內教導。屬靈程度應該從三方面來評估﹕與神同行的時間(認識救恩)﹑與人同行的時間(行公義與憐憫)﹑執行 異象的時間(行一生特定的使命)。


6. 神學與政治

有人抱怨為什麼華人的神學要跟著歐美跑?這是因為歐美的歷史、文化、政治有很深的教會根源或影響,華人有很深的儒家歷史、佛教影響,佛教文化很容易在(做基督徒的)華人當中死灰復燃,所以(崇洋媚外的)華人是不容易做出什麼神學來,而且承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當阿富汗的神學士政權炸佛像的時候,有人為那些巨型的藝術品而惋惜。上帝都不惋惜所羅門的聖殿、希律王的聖殿、甚至異教徒巴比倫的空中花園,今天為什麼要惋惜異教的建築?

歐美的神學是從政治鬥爭和宗教鬥爭所得到的遺產,那是一種求生存的神學,嘶吼出「上帝主權」﹐反觀華人的神學,是一種桃花源的神學。雖然台灣有長老會被人 說「愛搞政治」,但是沒有產生一種政治上的神學動量,沒有像南美洲的政局就激盪出「解放神學」。台灣的基督徒只有占人口的3%-5%,面對龐大的外教勢 力,也沒有產生出以利亞式的對抗神學。台灣的「鄉土神學」只能算是與文化會通﹐還夠不上與政治對話。

7. 神學與宣教

現代的基督徒傳福音時講求果效,但是怕得罪人,怕對方就不來教會、就反對教會。這樣根本就失去了保羅精神,保羅傳福音時甚至是去踢館,到猶太人會堂傳他們 所厭惡的耶穌。傳福音的神學是怕來不及救人,而不是怕得罪人。相對的,彼得在耶路撒冷裡,受聖靈澆灌說方言、醫病行神蹟、一開口就數千人信主,是受到普遍 傚法的模範。

人剛信主時﹐是最火熱的時候﹐但是他們的信仰也是最有偏差的時候。但是﹐即使花時間努力研究聖經或神學之後﹐恐怕在認識和誤解上仍然有相同的比率。得救是一時的事﹐學習是一生的事﹐一邊做一邊學。

從聖經裡很難成立一個服事的標準模式。但是耶穌﹑使徒和先知有共同性﹐就是帶著關懷人群的火熱﹐帶著殉道的態度﹐走進人群。即使有了整個聖經的輪廓﹑神學 的輪廓﹑教會的輪廓﹑事工的輪廓﹑福音的輪廓﹐但是如果沒有屬靈和物質上的關懷﹐那麼知識和制度都會變成空虛。神學不應該侷限在真理的辨正﹑命令的重申﹐ 更重要的是帶起悔改的心﹑奉獻的心。如果不能改變一個人的行為﹐那麼神學便是空虛的。

8. 結論

神學不是旁門左道、不是用來抬高自己的器具、不是拿來空談的聖經知識,神學乃是個人對聖經的認識、對神的執著、對人對事的態度。神學是聖經和個人生活之間 的橋樑,生活詮釋聖經、印證聖經,聖經引導生活、印證生活。神學不只是反省生活到神的面前、更是要拓展生活到萬民當中,使得神的屬性被顯露出來、被高舉起 來。 

無 千 禧 年 瑣 談

 胡 恩 德

千 禧年這名稱,是指啟示錄二十章首六節預言的時期。在那一千年中,撒但被捆綁而被扔下「無底坑」去,囚禁一千年,使他不得迷惑列國。這是在第十九章下半基督 再臨而顯於世上之後的事情。在舊約的預言裏,也見到基督再臨時,猶太人得著非常的拯救,國家復興,普遍享受大福,地上的環境也改變成美好的。他們因是亞伯 拉罕的子孫而接受的福樂,也延及全世界,真是大禧年了。

我們如此領會聖經,如此希望主再臨世上;但有些信徒,稱無千年派,否認有如上述的千禧年,並廣泛地宣傳教導無千年的道,且有人揚言,要在華人教會中建立這觀念,以完全取代有千年論。

筆者本來想,管他有千年與否,只要人們相信主要再來,並儆醒豫備那就好了。後來聞說,在外國有些教會改信無千年之後,再演為改信新派(自由派)的道理,偏離了真道,那就不簡單了。以故對這問題,也一抒己見,談部份要點,希望稍為有助於教會。

亞伯拉罕的子孫

「那 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無千年派的人,認為聖經確認信基督的人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猶太人的本位就取消了,無份於神所給與亞伯拉 罕的福,也不再有國度了,他們只有信主耶穌,才是真亞伯拉罕的子孫;可是我們要問,他們真的不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麼?

當 基督在世上的時候,有次,聽道的群眾中有對祂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祂卻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指著門 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十二:46至50)。主確定地說,遵行父的旨意的人,就是祂的 姐妹弟兄和母親,這是不是說,祂與瑪利亞一家的人肉身關係,就一筆勾銷了?當然不是的!按 靈命說,門徒是主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但按肉身說,瑪利亞仍是祂的母親,祂的弟兄仍是祂的弟兄,新約聖經別處「還是稱他們為主的母親和弟兄,這肉身的關 係,並沒有取消。既然基督有屬靈的弟兄姐妹和母親,同時也有屬肉身的弟妹等;亞伯拉罕也同樣地有屬靈的子孫(基督徒),和屬肉身的子孫;不因為有了屬靈的 子孫,而就變成沒有肉身的子孫。他與以色列人的肉身關係,實在不會取消,猶太人仍然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不然,他們是軒轅黃帝或甚麼人的子孫麼?這關係既然 存在,他們雖於古時代中被神棄置一旁(只有少數接受基督的得救),終於仍舊因亞伯拉罕得福,就是神所曾應許亞伯拉罕的。為此羅馬書十一:28說:「就著福 音說,他們--猶太人--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為列祖的緣故」一語,明顯地說是按肉身關係而說的,而他們也因 為有「列祖」,還可承受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諸般福氣,這個於將來的千禧年實現出來。

以色列復國

無 千年派多方解經,認定以色列於公元七十年滅亡之後,必定不會復國;既然普世的千禧年與他們的復國連在一起,因而絕不會有千禧年了。約在一九三零年,筆者已 讀到無千年的文字(註一),知道他們否認以色列能夠復國。時至今日,我們親眼看見這樣的道理不能成立,而無千年的理論實在錯誤了;因為以色列國居然產生出 來,誠如以西結所見的異象:以色列像骸骨復活,並且站起來,成為大軍隊(結卅七:1至14)了。

或 許無千年派要強辯說,現今的以色列國,困難重重,不見得是平安康泰,大有福樂的。可是我們要看清楚我們在此討論的焦點是:以色列能否復國?既然無千年者一 口咬定說不能,而現今竟然復國了,且成為中東最強的國家,我們要說,無千年論已受了一個致命的打擊,雖然他們要多方辯論,也不過多此一舉吧。

可能有人說,現今的以色列,不是神所興起的,只是人的作為吧了。我們可以答覆說:羅馬書告訴我們:「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十三:1)。豈有國家建立起來而不是神所立的?

看 以色列的短短數十年歷史,可以看出該國確是神所特別建立的。他們在幾次戰爭中,明顯地有奇事和神蹟出現,表明主加以援助,使到這個國家能夠站立起來。筆者 的教會,與外國的幾個向猶太人傳道的機構(註二),有了數十年的交通,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外,經常與它們接觸,也收到他們的刊物。從這些刊物裏,看到 一些軼事,表明神如何在以色列的戰事中,用奇事及神蹟扶助他們,否則他們是不能站住的,而這個國家也就不存在了。

一 九四八年八月,以色列開始獨立了,戰爭隨即爆發,而以色列實在是處於劣勢的。當時以色列全民人數,約只五十萬,而圍攻它的亞拉伯軍隊,數目遠超他們的。北 方有伊拉克、敘利亞,東面則為約旦國,西南是埃及的大軍。約旦的砲兵是由英軍訓練出來的,開戰時,砲兵由英國軍官指揮。以色列人數少,出動女子作戰,裝備 也不足,他們甚至用玻璃酒樽塞入炸藥作手榴彈,稱為莫洛托夫(蘇聯外交家)香檳酒。如此情形,何堪一擊?然而以色列有勝利,能以穩站,不致被「趕入地中海 去」--巴勒斯坦人的話。

戰事既起,北方敵軍的坦克隊向加利利推進,以色列人則埋伏於一個要隘。頭一部坦克過去了,第二部隨之而來,以色列人向它擲下玻璃炸彈,適中坦克上面的窗洞,進到坦克內然後爆炸,坦克立即給破壞了。後繼的坦克軍喊說:「中伏了」,於是全部退去,這是一件事情。

南 部一處,以色列軍只有十三人,伏處戰壕,而對方則是兩師之眾。開火後,埃及軍很快便起來往後逃走,只剩下數百人,掛白旗投降。部份以軍前去繳械後,問埃軍 為何投降。他們答覆說:「眾寡懸殊」。以軍說:「我們只有十三人」,便叫全數出來給埃軍看。再問埃軍,他們回答說,他們都看到以色列軍後面,有無數長鬍子 的以色列人,向著埃軍衝來。原來神讓他們見到異象,給以色列非常的幫助。 

一 九六七年六月,名震各國的「六日戰爭」發生,以色列有想不到的壓倒性勝利。不太久之前,美國一個猶太人的拉比,寫信給以色列的大拉比,信內另有一份封密的 信。那拉比告訴大拉比不要拆開那封嚴密的信,待有重大節日,民眾聚集起來時,才拆閱公開。開啟後知道信中說,以色列將有戰爭,但不要害怕,因戰爭只有七 日,其中以色列只需三天,便攻佔耶路撒冷老城。當時以色列與埃及等國,已日漸緊張起來,有該封信,以色列人有點安心。戰事果然來到,真的三日便佔有耶路撒 冷,戰事差不多一星期便結束了。我們不曉得那拉比怎麼能作出如此準確的預告,但知道那是該場戰爭的一樁奇事。

耶路撒冷城的攻防戰來了,以色列方有軍官注意到,每次以軍響槍一聲,城墻上必有一個約旦軍倒下,似乎以軍都是百發百中的;所以不太久,約旦軍便從牆上退下去了。

停 火了,以色列人詢問一個俘擄營的埃及軍人,為甚麼他們投降。回答是:「先祖摩西來到我們當中,引領我們落入以軍手中。」以軍又問離該營不遠的另一營的俘 擄,所答的與前一樣。以軍想或許兩營相近,所說的傳到另一營吧了;於是以軍往遠處的一個營作同樣問題,所得的答覆仍是一樣。神的確顯神蹟扶助以色列了。以 色列中有一非常嚴謹的教派,名為哈斯迪派(CHASIDIC 或 HASIDIC )與古日的法利賽派相似。他們否認目前的以色列國是神所興起的,可是六 日戰爭完了,他們(可能部份的人)也承認該國真是神所建立的了。

還 有其他奇事在此不提,總之神按昔日所預告的,使到以色列國復活起來。事實上,能夠有這國家建立起來,就已經是奇事了。亡國約二千年,人民分散於全球各地, 本土只有很少數的猶太人,竟然再度成國,有自己的國旗,再用自己本來的語言--希伯來話--真是史無前例。本來滿目荒涼的國土,現在多處變成生產的田園, 而許多樹木缺少的地方,亦見蒼翠林木了,這誠然是個奇蹟。

主 前約六百年,猶大人得波斯君王許可,從被擄到之地返國。初則建築聖殿,繼則建耶路撒冷城牆。這樣的歸回和恢復,是經由兩大國戰爭後得以實現。波斯征服了巴 比倫之後,才有古列王頒佈的諭令,准許猶大人歸回本土。近世猶太人歸回建國,也與此相仿。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英國軍隊將土耳軍趕走(土耳其佔有巴勒斯坦, 共歷四個世紀,由一五一六至一九一七年)。四年多的大戰結束後,英國被委管治巴勒斯坦,於是大開門戶,讓猶太人歸回。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到三年,英 國從巴勒斯坦撤出,獨立的以色列國隨即成立。所以,以國復起,是由國際間的大變動而產生,比主前六百年的國際風雲,不知大多少倍,可見神彰顯大能作成這 事,並非猶太人的小努力所能成就的,因而我們不能不視為主的作為,是主作出祂所預言的。雖然以國尚未達到預言所宣告的美滿景況,但目前復國一事,已成為其 開端了,只待基督再臨,預言便告全部應驗。

預言按字面應驗

關 於以色列尚未應驗的預言,無千禧年者按靈意解釋,將選民日後所得的福樂,解為教會所得的福祉。其實我們解釋未應驗的預言,當按字面領會,除非有些預言,從 表面上看,並從上下文讀來,是不能按字面領會的。無千年派的人,解釋其他經文,普通都主張不可靈解,偏是未應驗的預言,則改為靈意解釋,在釋經上,顯為自 相矛盾。靈意解釋,可使待解的文字,有種種不同的看法,而文字則變成不一定能表達心意的,失去文字的基本作用。

究 竟聖經本身,有否擺下解釋預言的原則呢?看新約提到舊約預言如何應驗便可了然,從而知道預言應驗,是按字面應驗的,換句話,是按字面解釋的。雖然無千年學 者,指出一些經文,說是按靈意應驗,可是仔細地看,那些經文不算是按靈意應驗的。即便退一步說,那為數不多的預言,是按靈意解釋的;但轉過來看,按字面應 驗的經文,遠多於靈意應驗的,實在太多了。

讓我們看新約聖經吧。它引述舊約不少關乎基督的預言,且指明是應驗了。如何應驗?明顯地是按字面的。茲列出部份如次:

祂由童女所生  (太一:23;賽七:14)。

出生地是伯利恆 (太二:1;彌五:2)。

小時由埃及地出來(太二:15;何十一:1)。

早期傳道時住在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地區--迦百農(太四:13至16;賽九:1)

祂不為自己傳名(太十二:16至19;賽四二:1、2)。

祂為神的殿心裏焦急(約二﹕17;詩六九﹕9)

祂以三十塊錢的代價被賣(太廿七﹕9、10;亞十一﹕12、13)

受鞭傷(太廿七:26;賽五三:5、8)。

被扎傷(約十九:37;亞十二:10)。

衣服被鬮分(約十九:24;詩廿二:18)。

兵士給祂醋喝(約十九:29、30;詩六九:21)。

被列在罪犯中(可十五:28;路廿二:37;賽五三:12)。

一根骨頭也不折斷(約十九:36;賽五三:9)。

有 些舊約預言,雖然新約未明顯地引述說應驗了,但我們總看見是應驗了,又是按字面應驗的。這等已應預言,為數很多,例如關係基督的,有以賽亞第五十三章全章 (其中部份,上文引述過),還有其他的,而關乎列國的,也有大篇幅預言,例如巴比倫(賽十三全,十四:12至23;耶五十全;五一:1至58);埃及(賽 十九:1至15,結廿九至卅一);推羅(結廿六,廿七,廿八:1至19)。無千年者能否引出大幅度應驗了的預言,認為是按靈意應驗的呢?能否引出整章已驗 預言,應驗在基督身上,或各國身上的呢?相比之下,無千年派所引的,可說是點點滴滴吧。還有補充的,關乎已經按字面應驗於列國的預言,除上文所指出的,還 有許多呢。總之,聖經本身,擺下預言解釋的原則,是按字面解釋的。

從 前有一個猶太人,質詢一個主張無千禧年的基督徒,讓那信徒曉得,聖經對以色列復興的預言,當按字面應驗,不能靈意解釋說應驗在教會身上。該猶太人提出路加 一:32、33「祂(基督)要稱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那猶太人指出,上述的經文前兩句,既 然基督徒按字面接受:「祂......稱為至高者的兒子」,為何緊接的下文,偏要靈意解釋,那是不公平的。當看大衛的位就是大衛的位,而雅各家的王,就是 雅各家的王。這是說,基督必來,坐在大衛的王座上,作以色列人的王,也就是說,以色列必然復興起來。

按靈意應驗的經文(?)

現在我們討論一些經文,是無千年者認為已按靈意應驗的。其中有些是千年後派的,一起在此答覆。

1)  創世記三: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首先,這些話是神對蛇的判 決的話,不是預言,性質當然與一般預言不同,這是我們需要看準的,並且新約聖經沒有明文說,應驗在甚麼事情上,只不過我們看見這些判詞,含有對付蛇所代表 的魔鬼的意思,遙指基督(女人的後裔)擊破撒但的權力,正如希伯來書二:14所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 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這判詞說到如何懲罰蛇,當日便生效,且一直存在至萬代,是講長久的刑罰,不是預言日後事,正如宣佈女人的刑罰,也是一樣長的,我們都 不視為預言。此外,用蛇頭被傷而說,是用隱喻而說,隱喻自然言外有意,所以解釋起來,不能說是預言用靈意解釋了。

2)  馬太三:3:「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豫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有解經的指稱「道」「路」不是按字面應驗的; 可是「道」與「路」不過是隱喻的字,當然可以另有所指。我們普通談話寫作,也會用到這兩字,例如「人生的道路」,「路向」,聽的人用不著「靈意解釋」的, 所以我們不能說,這處預言,是按靈意應驗,只可說,該預言應用隱喻吧了。

3)  羅馬九:25:「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 在那裏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無千年派的人認為,這些對以色列民的預言,保羅說是應驗於教會身上,是靈意解預言的例子;可是稍為清楚地看,便可知道不 然。保羅並沒有說,神召外邦人歸祂,是應驗何西阿的預言,只說:「就像何西阿書上所說」,只引出那段話,借來作個佐證,有如粵語的說法:「正如何西阿話 齋」。

看 看何西阿書該段預言的上文,神因以色列背道,宣告他們不是祂的子民,隨後則說:「然而......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實在 預言選民日後重新給神召回。這些預言的話,於主再來時必然應驗;但保羅借用它,以說明神呼召本非子民的外邦人,在聖經裏實在有這原則。

4)  使徒行傳十五:14至19:雅各說:「方纔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祂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 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外邦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 主......』」。主張無千禧年的,論及上述的經文時,指出雅各說到關乎大衛的國的預言,應驗於教會身上,而教會本身,有外邦人在內。既然恢復大衛的國 是指教會建立起來,因此這項預言是按靈意應驗的了。其實雅各並沒有說到該段預言應驗,只要引出日後外邦人都尋求主之句,證明主有收納外邦人的計劃,所以當 時的教會,也應寬大地接納外邦人,不用給他們行割禮,作歸化的猶太教中人,然後才是教會的分子。其實雅各所要引用的,是那段經文中的後二三句:「叫餘剩的 外邦人,就是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只不過提述這些話時,有需要將其上文,一起說出來,聽者才了解到果然是出於聖經的。他們當日,不像今天的信 徒,在聚會裏,人都可以手持一本聖經,講者只須說出那一卷書幾章幾節那三二句,不用連上文也述說出來。

使 徒行傳還有另一個例子,可使我們看見,當時引用聖經,只用其中的一部,不是全所述的預言,都應用出來的。使徒行傳第二章,彼得要對群眾說明,他和其他門徒 說方言,是聖經早有預告的。第十六節起,他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 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 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末到以前』」。彼得指明應驗的,只是「說預言」之部;至於「在天上我要顯奇事」之句, 以至於「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的幾句,並非他所要說的預言應驗,只不過一口氣地兼提並述而已。如此,雅各的確沒曾說到,大衛的國恢復起來,已應驗於教 會身上;我們不能引這處經文,以證明新約中已經應驗的經文,是有靈意應驗的。大衛的國復起,還有待於基督再臨之時啊。

5) 馬太十七:10至13:「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門徒這纔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有 解經的以為主靈意解預言,把以利亞解為施洗約翰,但看英文《新美國標準聖經》,我們看出「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兩句,都是將來式的Elijah  is coming,and will restore all things,是在當日的事情前面;所以還須等待以利亞來到,按字面實現,這是在主第 二次來臨時期應驗的。然而主有第一次來臨,也有類於以利亞的人物走在主前面,就是施洗約翰;所以基督把他作為以利亞而看,借他而說以利亞已經來了。假如施 洗約翰完全應驗這預言,主大可以一開始便說:「以利亞已經來了」,如此,這項預言仍是按字面應驗的,我們仍是按字面而讀的。

6)  主受死前夕,把杯遞給門徒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廿二:20)。希伯來書八章論及新約時,將耶利米的預言提出來說:「日子將 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 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 愆』(卅31、33、34)。無千年者看:這約說是給以色列民的,但上列的經文,說是給教會的,可見是按靈意應驗的了。其實應該這樣看:新條約明說是賜給 以色列家和猶太家的,我們基督徒只有份同享先享而已,並非專一應驗在我們身上的。教會在此既是先嘗此福的,就不是代替以色列民為該約的承受者。

我 們經歷新條約的福祉,並未全部享有約中的應許,可見我們還不是「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呢。約中說的第三項福氣,是人人都認識主,甚至〈1〉從至小的到至大 的,都必認識主;〈2〉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今天的教會,何嘗有此情境?聖經的說法,認識主就是不犯罪,所以本條約也 說到主的律法放在百姓裏面,寫在心上。今天在教會中,還有教導各人認識主的需要,還需盡極大的努力,去勸導信徒認識主;如此,豈能說教會就是條約裏所說的 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而引出結論說是靈意應驗呢?我們只預嘗約的部份福氣,實際應驗,有待將來;那時主再來,該兩家的人均徹底地更新,從心靈中更新起來,任 何人都不用勸導別人認識主,連最小的(小孩子)也不用別人教導,主自己用復活的大能更新他們,這才是新條約的應驗,還是字面式的應驗。

以上指出的「靈意解釋的已驗預言」之外,還有多少呢?有的話,也不會很多。若用表決的方法來看,已驗預言,按字面解釋的,比按靈意解釋的,多出非常,我們當服從多數;但剛才看見,並沒有靈意應驗預言的一回事。

總結

無 千年者承認,若按字面解釋未應驗的預言,人們就自然是「千年前派」了--先是基督降臨,然後世界成為主的國,千禧年於是實現。因此,辯論的關鍵是:預言是 否按字面解釋?既是按字面應驗,我們大可以不管無千年者所搬出的大量辯論,無論如何言之成理(?),滿有說服力,我們都不管。「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作甚 麼呢」(詩十一:3)。

因著以色列復國,就有具體的事實,給我們知道預言要按字面應驗,將來必有千禧年。事實具在,不能抹煞。讓我們仰起頭來,盼望基督之再臨!

 

註一 :是無千年派的表表者 Phlip Mauro的一篇著述,發表於一個基督教刊物中,該刊名叫 Defender,主編名Winrod。當時無千年的呼聲漸高,故該刊邀請Mauro與另一位千年前派的作者,各撰一篇論述以供讀者參閱。

註二 :那些機構是:1) Christian Witness To Israel, 前名 Barbican Mission,在英國的 Chislehurst, Kent; 2) American Messianic Fellowship 前名 Chicago Hebrew Mission 在美國的 Chicage; 3) American Board Of Missions To The Jews,今名 Chosen People Ministries,前在紐約,今在 Charlotte, N.C., USA; 4) Biblical Research Society, Los Angeles, USA  這個機構目前可能不存在;此外還有機構,於此不詳。 

信徒的堅忍與恆忍(下)

周學信 博士
一、信徒的背信 三種不同的解釋:
           一個信耶穌的人,有沒有可能離開主?希伯來書的第六章四節到第六節經文教導我們:一個基督徒可能會離開主,會背信、背教。對這經文提出三個很根本對這經文的一個解釋:
第一個解釋是馬修的解釋:他覺得說這經文表達,這些人是真正得救,後來他們離開了主,這是第一個看法。
第二看法是爾文跟歐文的看法:覺得說這些人其實根本沒有得救,他們只是在信仰救恩的邊緣,所以他們根本沒有得救,他們會跌倒是可以瞭解的。
第三看法就是瓦特跟威斯卡的看法,他們覺得他們的救恩是真的,他們失落是假設的
我們特別注意希伯來書六章第六節:「若是離棄道理!」,這個「若」讓我們看到,這可能性只是一個假設,但是我們的救恩是真的。第二解釋是比較難接受,因為這個經文本身太逼真了,加爾文的看法提到,他們只是嘗過天恩的滋味,所以他們只是在救恩的外圍,沒有進入救恩的核心。所以第二解釋可能不是最好的一個解釋。一個比較好的解釋,應該是第一個跟第三解釋,我們在 神面前得救的救恩是真的;但是我們如果沒有緊緊跟隨主的話,有可能會半途失去救恩
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要繼續思考希伯來書六章9節: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經文其實這些已經信主的人,我們需要在 神面前不斷的持守這樣的信仰,否則有可能失去這樣的救恩
 
二、聖經中對『救恩』的提醒:
那麼到底要怎麼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我們必須要先看聖經上給我們的提醒,最後要提出一些基本的原則來看信徒的堅忍的問題。
     1、人離開真道的事實:
           第一點我們要很嚴肅看待,有人離開主這樣的事實。有 的人覺得,他是基督徒,但他沒有真正得救,他以為他自己信了但沒有真正的相信,所以他中間離開主,這個是可以瞭解的,因為他根本沒有信。這有可能發生在很 多教會的裡面,很多信徒進入教會多年,但他只是一個掛名的基督徒,一個做禮拜的基督徒,他沒有基督徒實質的生命,所以這樣的跌倒、離開主是可以瞭解的,這 是第一點。
     2、暫時的退步與真實的放棄:
第二點就是,要清楚的區分-暫時的退步與真實放棄信仰的區分,暫時的軟弱跟真正放棄信仰是不同的。有的人他暫時的軟弱,不代表是他背信、背教,所以在思想這一個堅忍的問題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把這一點考慮進去。
3、真實信仰的判斷:
第三點是,一個信耶穌的人的生命,是可以在生活呈現出來。所以一個得救的人,的確會呈現這樣的跡象,這些信耶穌的跡象,如同基督耶穌在馬太福音所教導的。
馬太福音的第七章第十五節到這裡的第二十節:「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 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基督耶穌特別提到,憑這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所以一個基督徒,跟基督耶穌有分的話,我們應以他的生命的果子,來評斷他。
馬太福音第七章二十二節到二十三節:「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基督耶穌提醒我們,在審判的日子裡,很多人說他認識主、也稱主「主啊主啊!」我們知道說,他們也傳道、趕鬼、行各種異能,但是主說:「我不認識你。」所以一個基督徒,如果有生命的跡象,他的生命是會結果子的,所以從果子來判斷。
           馬太福音的第十三章的第一節到第九節,提到撒種的比喻「當那一天,耶穌從房子裡出來,坐在海邊。有許多人到那裡聚集,只得上船坐下,眾人都站在岸上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道理,說『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有落在荊棘裡的,荊棘長起來,把它擠住了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的,有三十倍的。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對眾人講話,為什麼用比喻呢?』」
這撒種的比喻告訴我們,每一個人領受道理方式是不一樣的,信心也有不同接受的層次; 經文提出的比喻,看到真正的信心,有不同的層次有的種子在硬的石頭上,沒有辦法紮根,沒有辦法有生命的果子來。因此在面對得救問題的時,到底信徒會不會一 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有這樣的知道:真正的離開主與暫時的離開主是有區別的。信仰本身應有生命的流露,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他的生命流露出真 實的果子來。這個是第三點警告的部分。
4、忍耐到底:
           第四點:基督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十二節到第十三節提到:「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聖經上提醒我們,只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因此這些原則必須要考慮,我們面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上。馬太福音第十章的第二十二節:「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三、信徒的恆忍與堅忍:
我們必須要來進一步思想,救恩恆忍的問題,對信徒來講,它實際的意義是什麼?我提出幾個重點。
1救恩是永恆的:
第一個重點就是救恩的安全感。我們面對救恩的時候必須要有一個安全感,知道我們在 神面前是安全的,我們是蒙保守的,我們的救恩應當是永恆的,所以我們相信,我們這些得救的人會得救到底。每一個信耶穌的人,必須要在 神面前知道,他們在 神面前有平安,知道救恩是永遠的、永恆的。
2、緊緊跟隨主:
第二是,不要怠惰、鬆懈。聖經裡面教導我們,跟隨耶穌不容許我們鬆懈、怠惰。我們知道,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他生命上會流出果子來;一個真的有聖靈的人,聖靈在他身上,會結出許多的果子來。所以我們必須要小心,如果怠惰鬆懈的話,這樣其實不對了,我們應該緊緊的跟隨主。
3、聖靈的印證:
第三是,我的救恩是有保證的。這保證是個很主觀的一個信念,這主觀的信念是,來自於聖靈在我們心中的見證。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第十五節到十六節提到:「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一個屬基督的人,他有這樣對 神的信念,是來自於聖靈在我們心中的見證:我們是屬於 神的,屬於 神的人會蒙 神的保守。
這三含意讓我們看到,我們應該安穩在救恩裡,我們知道我們得救會得救到底,我們的救恩是永恆的。不但這樣子,也告訴我們在這個天路歷程,跟隨耶穌上不可鬆懈、怠惰。我們需要緊緊的跟隨主,要不斷的追求聖潔,不斷的讓聖靈在我們身上,結出的果子來。還有救恩的保證是,來自於我們主觀的信念,這主觀的信念,是來自於聖靈給我們心中的見證: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我們是屬於的。這三點事情幫助我們,面對聖徒的堅忍、恆忍這一系列,我們所談到豐富的救恩
 
四、救恩論 總論:
1、  預定與揀選:
那麼我在這裡跟大家複習一下這個整個救恩的豐富性。我們一開始談到,神在永恆計畫裡的揀選跟預定;我們也瞭解 神的『預定跟揀選』;一個人的得救是聖靈在他身上的工作,不是他自己所製造成的,如同尼哥底母的重生得救,是聖靈的工作,是聖靈帶來生命的更新跟改變;同時我們必須要回應 神。
2、重生與歸正
在回應 神的裡面,我們就談到『歸正』的部分,我們不但重生也同時歸正;在『歸正』的部分,我們一再提到有積極面也有消極面。積極面就是『信心』,我們要信 神、轉向 神;不但轉向 神,同時也要轉離罪、要悔改。很可在今天教會裡,很多時候我們忘記談悔改的重要,很多弟兄姊妹,可能只是表面的懊悔,但是沒有真正的悔改。一個悔改、有生命的基督徒,會持守信仰,直到見主面。所以『歸正』的部分,不但有消極面同時有積極面;不但有信心,同時有悔改。
3、稱義與成聖:
談完歸正後,我們進入就是稱義的部分,因信稱義的道理。我們是罪人、蒙 神所稱義,這『稱義』是基督的義歸在我們身上,這不是我們自己的義,乃是基督耶穌的義,所以我們被稱義乃是我們白白得到的恩典。我們特別強調,稱義的背景是談到 神的憤怒,在救恩的信仰裡,我們看到罪人他是會被稱義的,不但稱義,同時成為 神的兒女;他有 神兒女的地位,同時得到永恆的生命。不但得永恆的生命,同時罪得到赦免。所以一位蒙恩得救的人,是生命得到極大的祝福,他被稱義不再是罪人;是在基督耶穌裡面,是新造的人、是義人。
接著談到成聖的部分,基督徒必須要在 神面前,不斷的追求聖潔,他不但要追求聖潔,必須要分別出來,讓 神來使用他。這個成聖的過程裡,它是有方向的,它不是被動的,是積極的追求。我們不是靠著功德來得救,乃是靠基督耶穌的恩典。在得救裡面,功德是沒有份的。但是我們成聖的過程裡,這個德行是非常重要的,要活出耶穌基督的生命,我們要追求越來越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傚法,這是在成聖的道路上,我們所需要追求的。
4、信徒的禱告生活
一個成聖的基督徒,他是一個禱告的基督徒,他跟 神活在一種活潑、親密的關係中。我們特別談到,禱告絕對不是報告,禱告是跟 神雙向的互動;不只是單向的祈求,也應該有 神的回應。很多時候在教會裡面,弟兄姊妹對禱告有很大的誤解,覺得禱告好像是,我去拍拍 神的肩膀,讓 神知道我的需要,其實禱告是回應 神!禱告應該是回應 神!因此反而是 神在拍我的肩膀,而不是我在拍 神的肩膀。
禱告應當是雙向的,不是單向的對 神報告我的需要的話,這樣 神的回應應該是非常重要的,不只是我說什麼,也需要來聽。所以禱告裡面,包括我對 神的表達,同時也需要學習在禱告裡更多聽 神的聲音,更多回應 神在我身上的工作,更多敏感到 神的同在。因此,禱告包括我們的回應,不是「主啊!我說你聽!」,同時也是 - 主啊!你說我聽!』 要在禱告裡面更多的聆聽 神的聲音。所以,禱告是一個成聖基督徒,在天路歷程需要不斷的操練的部分;禱告是他跟 神的生命的關係。我們談到禱告的重要性,也提到什麼叫作「有效的禱告?」我們提到許多聖經的原則。
5、信徒的堅忍與恆忍
不但這樣,我們前面也談到,聖徒的堅忍聖徒的恆忍。到底基督徒是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我們談到加爾文派的看法與亞米念派的看法,我們把這兩派的看法都跟大家分享。這兩派看法,我們知道很不同,如同在預定論裡看到這兩派也是不同。在預定論裡面看到,加爾文派與米念派的不同看法。在恆忍、聖徒的恆忍裡,我們提出加爾文派跟亞米念派,他們兩者的不同的立場跟看見。在加爾文派的看法裡,他們堅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信徒會得救到底,他們已經被 神的呼召出來得到這個救恩,會蒙 神的保守,不可能在中途離開主放棄信仰。我們也提出加爾文派用什麼經文支持他們的看法。
米念派的看法,他們覺得信徒們如果緊緊跟隨主,有可能會失去他們的救恩。我們也提出亞米念派怎麼說明他們的立場,他們經文的教導;還有一些的例子,提到有些跟隨主的人,他們中間離開主,背信、背教。最後我們提到,希伯來書第六章的經文,提出對這經文的看法。         
最後我要提出,聖經上的大原則來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聖經上有一些實 際的原則告訴我們,有的基督徒以為他是信了,但是沒有信,他反而是欺騙自己,他們的跌倒是可以瞭解的。還有我們必須要區別,什麼是暫時的離開主、暫時的軟 弱?跟永久的背叛、永久的放棄信心?那個是很重要的。這個是第二原則。第三原則是聖經告訴我們,一個在基督耶穌裡蒙恩得救的人,應當有生命的果子,應當從生命中,流露出這些果子來。
所以因此看到說,這個是聖經上很明顯的教導,不但這樣子也提出一些含意,對我們這些信徒怎麼去面對這個恆忍、堅忍的這個問題呢?基督徒面對這問題必須要很清楚:第一件事情,他們必須要平靜安穩的相信救恩是穩固的,有這個保證,在主耶穌基督裡面是屬於 神的人;我們的救恩是穩固的,不會中途而廢,救恩有這個永久性。因此他們必須要在 神面前快樂,知道他們的救恩是有保證的;但也必須要有一個看見,就是說不能在跟隨的時候鬆懈、怠惰,必須要緊緊的跟隨主。如果我們緊緊的跟隨主的話,很容易在那裡跌倒,這是第二,對我們基督徒面對這問題的時候,所需要知道的。
第三看到,這個救恩的保證是一個主觀的信念,這個主觀的信念來自於聖靈所賜下的保證。聖靈在我們心中,見證我們是屬於的,這些原則幫助我們面對聖徒的堅忍、聖徒的恆忍
弟兄姊妹,當我們一系列看救恩論的時候,發現到我們救恩是非常豐富的,神愛我們、恩待我們,把的恩典倒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這些屬於的人,應當常常感恩 神把這麼豐富的恩典賜下給我們。不但要常常感恩,我們必須常常在面前,活出的心意,常常在面前不斷的表達,在這個世界上表達的心意、旨意;我想這個是聖經上,給我們的一個非常明顯的教導。所以感謝 神,賜給我們這樣的美麗豐富的恩典跟救恩,讓我們在面前享受的,我們是屬於的兒女。我們感謝 神!我們讚美 神!我們就分享到這裡。謝謝大家!

信徒的堅忍與恆忍(上)

周學信 博士
一、信徒的恆忍與堅忍:
1、  爾文派的看法:
A救恩的穩固與不可破壞性:
           上一次談到加爾文派,怎麼看恆忍的問題,他們相信信徒蒙 神救贖,一定會得救到底,不會中途而廢,也不會背信、背教,也提出明確的聖經教導,支持他們的看法。在彼得前書的第一章三節到第五節中,顯出救恩永恆、堅固性與不能毀壞的特質,因此一個人得救會得救到底,上帝的愛是堅定不變的。羅馬書第八章三十一節到三十九節,教導我們沒有人,可以把我們從主的愛的中奪走,神的愛有保守信徒的能力。
    B、神幫助:
           我們看第三加爾文派對救恩的堅忍的看法,當我們面對問題的時候,神要幫助我們。在羅馬書十四章的第四節「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神會賜給我們征服障礙的能力,當我們面對問題的時候 神要幫助我們,讓我們可以脫離這些的障礙;屬 神的人,神要保守他,使信的人可以站立得穩,他可以有力量面對試探跟試煉神要為他預備一條路。
           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當我們面對試探、面對罪的時候,神要給我們一條出路,幫助我們可以逃離這些的陷阱,給我們力量克服這一切。
    C、耶穌基督的應許:
           第四聖經的教導,有基督耶穌直接的應許,要保守我們。約翰福音十章27-30節:「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父把羊賜給我,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基督耶穌應許,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神話語直接的應許,保證我們會得救到底。
           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能保全我所交付的,直到那日。」有 神話語的直接應許,基督耶穌的直接應許,到我們這些屬於的人,要保守我們,沒有力量可以把我們從父的手裡奪走。因這些教導,加爾文派強調一個信徒得救,不會中間離開主,給信耶穌的人有很大的保證,這是加爾文派所提出來的教導。
2、亞米念派的看法:
            接著我們要來看另外一個思想。亞米念派的教導與加爾文派的教導是不一樣的。他們相信基督徒如果緊緊跟隨主,他有可能半途會背信、背教、離開主,會失去他們的救恩!這個是亞米念的看法。
亞米念也提出明確的聖經的教導,來支持他們的看法。
A、 人會被信、背教
第一個教導是,人有可能會背信、背教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12節:「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 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 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 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門徒們很期待末世的預兆要怎麼瞭解、怎麼看,基督耶穌提醒門徒們要小心,否則你們會背叛我。基督耶穌一再提醒門徒們,這樣的提醒、警戒,代表跌倒可能性的事實。這是亞米念派所提出來非常有力的例子。
B、需不斷持守信仰,不然可能背教、背信:
同時他們又提出其他教導支持,人有可能失掉救恩。聖經上還有蠻多經文提醒我們,要持守在我們的信仰裡面,如果沒有這樣的持守,有可能半途會跌倒、背信、背教。希伯來書六章11-12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我們如果不在信仰上一直到底的話,有可能在中間離開主。
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保羅意識到,可能他有一個非常好的事奉,但是他如果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最終他在這福音上沒有份。
這些經文提醒我們,如果我們不在信仰上不斷的持守追求,有可能會離開主。這個是亞米念派第二教導。
C、人有離開信仰的可能:
           第三教導是,有的信徒他們會背信、背教
           希伯來書六章4-6節:「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好像這些已經得救的人,但他們離開主,所以經文教導,代表人有離開主的可能性。
希伯來書十章26-27節:「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D、聖經中明顯的例子:
第四原則,有一些明確的例子,他們的確背信、背教離開
            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的第六節,掃羅是 神所膏的王,他離開主。在新約裡面,猶大是基督耶穌所揀選的,但最後出賣主,上吊而死了。在新約裡還有亞拿尼亞跟撒非喇的例子,使徒行傳五章1-11節:「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賣了田產,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哄人, 是欺哄神了。」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彼得對她說:『妳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彼得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妳抬出去。』婦人立刻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這對在教會裡面事奉 神信耶穌的人,但是他們欺哄聖靈,當場就倒斷氣,全教會的人為了這事情都甚懼怕,他們是中途背信背教,離開主。在其他經文提到,許米乃跟亞力山大與腓理徒,在提摩太前書的第一章的十九節到二十節;還有在提摩太後書的第二章的十六節到十八節,底馬貪愛世界離開了使徒。這些人都是原來在教會裡面,但是他們離開主,因此亞米念派說,一個人如果不持守他的信仰到底,有可能中途背信背教離開主
 
二、救恩穩固性:
1、兩派的比較:
面對這個教導,我們怎麼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到底一個人的救恩是不是穩固不變?     爾文派的看法是不變的,亞米念的看法是可能中途會失去救恩。在加爾文派的想法裡,是約翰福音的第十章二十七節到三十節,是他們非常執著的經文,我們看一下這經文的教導:「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父把羊賜給我,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這經文兩次否定了「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所以加爾文派會覺得我們是屬於 神的羊,要保守我們,我們的信心、救恩是堅固不變的,因此信徒不會在中途離開主,直到見主面
           米念派覺得,他們有希伯來書的第六章四節到第六節。我們剛才前面有讀過這個經文,這個時候我們再來看一下,讓我們更了解這個經文在說什麼。希伯來書六章4-6節:「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這經文在表達一個得救的人,他可能會放棄他的救恩,這是亞米念派所提出來支持他們的立場。我必須要特別強調,這經文不容易解釋。
    2、學者不同的解釋:
           我在這裡提出三個對這個經文的解釋,第一個解釋來自於英國的學者-馬修的看法,馬修強調:「這些人是真正得救的人,後來離開主失去他們的救恩。」
           第二看法是約翰加爾文的看法,他認為這些人應該是從來沒有得救,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得救,當然他們中間會背信、背教。所以加爾文、歐文覺得,這些人只是在信仰的邊緣,他們還沒有進入信仰的裡面,他們嘗過被光照、跟聖靈有分,但還沒有真正進入信仰的核心,只是在信仰的外圍,所以他們中途離開主、背信、背教,這個是可以瞭解的。
           第三看法來自一位叫作湯瑪斯修瓦特,在他的希伯來書註釋裡,他提出這個看法,另一位叫作威斯卡跟霍特,他們本身的想法也是與修瓦特有相同的看法,他們覺得說這些人的確得救,因此不會失去他們的救恩;他們是應該是真正的得救,他們的救恩是真的,但他們的跌倒、離棄真道,這些道理是假設的。所以他們會特別強調,第六章的第六節所說的「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突顯他們離棄道理、背信、背教是一個假設的事實。
           在加爾文跟歐文的看法認為,這些人根本沒有得救,這個看法其實蠻難接受的,所以對這經文的解釋,應該是第一個跟第三看法是比較合理的看法。今天我們就談到這裡,後面我們會進一步來思考,到底希伯來書第六章怎麼說?到底我們要怎麼看信徒的堅忍。大家平安!

聖靈工作的必須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結卅六27)


基 督所行的神迹有一件事是很顯著的───就是沒有一件不是必要的。那些神迹決不是能力的惡作劇,乃是能力真正的表現,所有神迹都有實踐的目的。論到 神的應 許也是如此。聖經中沒有一個應許僅是恩典的虛飾,神迹是絕對必要的,照樣 神在聖經中所記載的應許也是必要的。從前面所印證的經文看,如果 神在祂與祂的 百姓所立的約中,應許將聖靈放在他們裡面,那末這應許必定非常重要,接受 神的靈對我們的得救也一定是絕對必要的。如果我們想要得救,聖靈的工作是絕對必 要的。

 
一、爲要證明此點,我們必須首先記得人的本性如何。

有人 說人自己可以得救───如果他聽道,他有能力接受,有能力接受這道。我們回答說,你不知道人性到底如何,否則的話,你就不能這樣說。聖經告訴我們,人已死 在罪惡過犯之中。那並不是說他病了,他發昏過去,或是無感覺,乃是絕對死了。“死”對於身體的關係,正如人的靈魂對於屬靈之事的關係一樣。身體死的時候是 無力的,不能爲自己作任何事;當人的靈魂死了的時候,在靈性上來說,也是完全無力,自己不能爲自己作任何事。如果你看見一個死人憑著自己的能力從墳墓裡起 來,卷起衣服袖子,推開棺材蓋,高視闊步地,活生生地走在大街上,那裡或許你會相信已死在罪中的靈魂能歸向 神,爲自己再造新性情,成爲屬天的後嗣,雖然 他們以前爲可怒之子,福音的意義是人已死在罪中,屬 神的生命乃是 神的恩賜;如果你以爲人離開聖靈的工作也能夠認識基督、愛基督,你就是與整個的福音潮 流相撞(就是不合乎福音)。當聖靈找著人的時候,人的靈命是絕望的,就如以西結所說的枯骨;祂叫骨與骨互相聯絡,又叫氣息從四方而來,吹在被殺的人身上, 使他們活了,並且站起來,成爲極大的軍隊,敬拜 神。若沒有 神的靈的感化,人的靈魂要躺在枯骨穀中,死了,而且死到永遠。

 
聖經不僅告訴我們人死在罪中,也告訴我們比這更厲害的 事,就是人完全不願行在 神眼中看爲好、看爲正的事。“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爲仇,因爲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在全部聖經中,你 就要繼續看到人的意志是與 神的事相衝突的。有些人以爲人不用 神的感化能來就基督,但基督是怎樣說的呢?祂先說:“若不是我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 裡來的”;但祂又說些比以上更有力的話:“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沒有人肯來。這裡還有更大的禍患,不但他無力行善,他卻是有力作惡,而且他的意志 與一切正當的事相敵對。亞米鈕派的傳道士啊,去告訴你的聽衆,如果他們願意就可以來,但要知道你的救贖主正面面相覷,告訴你說,你是在說謊言。人不能來, 他們自己永遠不能來就基督。你們不能誘惑他們,你們也不能用一切的恐嚇手段強迫他們來,你們也不能用所有的召請引誘他們來,他們不肯來就基督得生命。若不 是聖靈吸引他們,他們既不願意來,也不能來就基督。

 
從人的本性與 神的靈爲敵的事實來看,他是恨惡恩典,藐 視救恩的方法,因這方法與他驕傲的本性相背,以致不能屈就接受他人所成功的救恩───所以需要聖靈的工作來改變人的心意,更正他的偏見,把他放在正軌上, 然後再賜給他奔走天路的能力。如果你真明瞭人的本性,你就不能以聖靈工作的必需爲純正的觀點。有一位偉大的著作家說的很對,他說:“凡認爲神學大錯誤的 人,都主張減輕人類墮落的教義。”亞米紐派說人墮落了,那是真的,但他意志力仍在,而且那意志是自由的,他能叫自己複起。他降低了、減輕了人類墮落的毫無 希望的性格。另一方面,亞米紐派說,人不能作什麽,但他並不完全負責任,他不一定那樣去作,相信、悔改不是他的本分。這樣,他也輕看人的罪,對墮落沒有正 確的見解;一旦得著了正確的見解:人是完全墮落了,毫無能力,滿有罪孽,污穢不潔,失喪受咒,你在各方面就看見耶穌基督的偉大福音。一旦相信人就是聖經中 所說的人───一旦相信他的心已完全敗壞,他的情感受曲折,悟性昏暗了,意志背叛了,你就必須知道,如果這樣愁苦的人想得救,必是 神的靈的工作,而且惟 有 神的靈才能改變人心。

 
二、救恩手段的本身不足以完成此功,得救必須是聖靈在我 們裡面的工作,因爲救恩的手段(或言方法)本身不夠。

救恩的手段是什麽?首先提的就是傳揚 神的道。借傳道引人歸向基督的,比任何別的手段都多,因爲 神 的道是 神主要的工具;這就是聖靈的寶劍,是活潑的、有力的,連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叫人靈魂 得救的道理是什麽呢?我可以指出幾個禮拜堂,你可以到那裡去坐下心裡說:“這位牧師真是有學問,他能指教並啓發有理智的人。如果 神要作一個大工,祂必定 用這樣的人。”你知道有什麽大有學問的人,因著他們的學問而引領人歸向基督嗎?那些好出風頭的講道家,口若懸河的說教者,大有學識的牧師,在引領人歸向基 督上都是毫無用處的人。但是那些重生爲 神兒女的在哪裡呢?在人看不起的地方,在那些不學無術、言語粗俗、不被社會推崇的,每天跪在主前承認自己的愚蠢, 感謝 神將寶貝放在瓦器裡的傳道人講道之下,罪人悔改了。我敢說,在每一世代中,最受人藐視的傳道人,是最有用的傳道人。爲什麽?因爲主總是喜歡這樣作, 把能力賜給那軟弱愚拙的,但祂卻不把能力賜給那些自以爲有聰明智慧、有學問、有口才、有地位的人。每個傳道人都當像保羅那樣誇自己的軟弱。世界的人聽過你 的講道要說:“噢!你的講道太粗俗,偏重一端。”是的,或許是那樣,但我們以爲滿足,因爲 神賜給這講道。還好在我們裡頭有軟弱,因此就清楚看出這工作不 是人作的,乃是 神自己的工作。據說從前有一個人特別想見某大能勇士用以殺敵致勝的寶劍,當他看了這劍以後就說:“我在這把劍上看不出有什麽特別。”勇士 說:“是的,沒有什麽特別的,但是你還沒有看到揮這把劍的膀臂呢!”所以當人們聽過一位成名的傳道人之後,很容易就說:“我在他身上看不出什麽特別的地方 來。”是的,但是你還沒有看到用聖靈的寶劍收割莊稼的永久膀臂。假如你看過參孫手中所用的驢腮骨,你就要說:“什麽,用這東西殺人成堆?”爲何不用大馬色 的鋼所製造的利刃呢?不,這都是叫 神在參孫身上獨得榮耀。對傳道人也是如此, 神往往祝福那最軟弱的去作那最好的工作。從此我們不是就看出聖靈工作的必 要嗎?我們在器皿的本身上既然看不出什麽結果來,那麽當這結果發生時,這豈不是聖靈的工作嗎?讓我這樣和你說,聽了傳道人的講道之後,已死的靈魂甦醒,罪 人悔改,最污穢的罪人得以成爲聖潔,決志不信的人始終被迫相信了。那麽這到底是誰作的呢?如果你說這是傳道的結果,我就不讚成你的理由,因爲傳道本身沒有 任何東西能生出這個結果。那必定是聖靈借著傳道在人心中作工,否則決不能有這樣的事發生。如果沒有聖靈的工作,你盼望借傳道救人靈魂,就好像你在死人耳邊 呼喚,盼望死人復活一樣。米蘭頓有一次沒有求聖靈就出去講道,他想要叫所有的人都悔改,但結果發現他的老亞當勢力太大(誇耀自己),於是他回去求聖靈的幫 助,否則他就不能看見一個靈魂得救。所以我說傳道被 神祝福的事實(傳道的本身毫無所有),就證明人得救必是出於更高尚的能力。

 
另外的蒙恩之道就是聖禮:洗禮與聖餐。二者均被使用,成 爲人的祝福。但讓我問你,在洗禮本身上有什麽可以叫任何人得福氣嗎?把身子浸在水中就能叫人得救嗎?關於在主晚餐時吃餅喝葡萄汁,能叫有理智的人明瞭在所 吃所喝當中有什麽東西嗎?然而,無疑的, 神的恩典爲堅固接受聖禮之人的信心,甚至對於仰望聖禮而悔改的人,的確與之同在。那麽在聖禮之外有 神的靈,借 著水、餅與汁作見證,否則,這些東西沒有一樣能作我們靈魂的蒙恩之道(方法)。聖禮不能造就,不能幫助我們與基督有交通,不能叫罪人悔改或堅立聖徒。從這 些事實看來,造就我們、幫助我們與主有交通的,叫罪人悔改,堅立聖徒的,必定是更高尚,眼不可見,神妙的感力─── 神聖靈的感力。

 
三、聖靈若不將聖父和聖子所成就的啓示給我們均歸無效。

 首先我們相信 父神揀選祂的百姓,祂在萬古以先揀選我們歸祂自己;但讓我問你───若沒有聖靈進到人心裡,這揀選的道理對他能有什麽用處呢?我怎能知道  神在萬古以先已經揀選了我呢?我怎能知道呢?我能爬上天堂去翻一翻生命冊嗎?我豈能用武力撥開雲頭,擁進天宮,打開七印封的書卷,看我的名字是否在其中 嗎?噢!不是的;若非有 神的靈先召我出離黑暗,而進入奇妙的光明中,揀選對於我就是死的字句。由於我被呼召,我看見我是被揀選,才知道我是蒙 神選召 的,我知道 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已經揀選了我,所以揀選的道理,對於 神的兒女是一件極其寶貴的事。但這事所以寶貴的原因何在?沒有別的,就是聖靈的感化。 若非聖靈開人的心眼,若非有聖靈把這奧秘的啓示給人,就沒有人能認識這揀選。天使並未告訴人,說他是蒙 神揀選的;但是聖靈告訴人,說他是蒙 神揀選的。 聖靈憑著祂的聖工,和我們的心一同作見證,說我們是爲 神所生的;這樣,我們能夠“清楚得見天堂內屬於我們那間大廈的門牌。”

 
其次,我們再看一看恩典之約。我們知道 父神與主耶穌在 萬古之先立了約,在此恩約中, 神將祂一切的百姓賜給祂,而且是穩妥的;但是如果聖靈不把這約的祝福賜給我們,這約對我們有何用處呢?這約好像一棵高大的 樹,其上結滿了豐盛的果實;如果聖靈不搖撼這棵樹,使果子落在地上,我們怎能得著呢?你去對任何罪人說,這裡有恩典之約,他能得什麽益處呢?他就要說: “哦,我非必然是在這約中,我的名字非必然記在其上,我或許未蒙基督選召。”但讓聖靈借著在基督耶穌裡的信與愛豐豐富富地住在他心裡,他就會看見此約,並 與大衛說:“ 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一切的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

 
其次,再看基督的救贖。我們知道基督是爲祂一切的百姓代 受刑罰,凡進天堂的人,不但以蒙恩的資格出席,也是本著公義的行動,因基督爲他們受刑罰, 神也就不能刑罰他們了。我們相信基督既擔負他們的罪債,他們在 基督裡就有享受一切自由的權利───基督將祂的義賜給他們,他們就得永生,正如他們是完全聖潔一樣。但是,如果聖靈不將基督的事指示給我,這與我有何益處 呢?你若不領受聖靈之恩,基督之血對你有何意義呢?也許你已經聽過牧師講基督的寶血一千次,但對你都如耳邊風,主耶穌的死對於你是毫無意義。你知道祂是爲 別人贖罪,不是爲自己贖罪;但你認爲這不過是老生常談而已,或者你認爲是無稽之談。但當聖靈把你領到十字架下,開你的心眼,使你得見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時 候,你就真知道這寶血的意義。當祂將這血灑在你心門上的時候,你就得到向所未聞的平安與快樂。親愛的讀者,除非你裡頭有 神的靈,基督的死對於你是毫無意 義。除非 神的靈在血泉中給你施洗,並從頭到腳洗淨你,基督就不能將福氣、現今與永遠的救恩帶給你。

 
我不過是提這恩約中許多祝福的幾項而已,爲要證明除非聖 靈將這些福賜給我們,這些福氣對我們都是無用的。這些祝福是懸掛在耶穌基督被釘的十字架上,我們的身量矮小,不能支取; 神的靈將這些取下來給我們。它們 猶如天上的嗎哪,不是我們的能力所及;但有 神的靈打開天上的窗戶,傾倒給我們,放在我們的唇邊,給我們吃。基督的血與義猶如酒藏在酒桶中,但是我們得不 到。聖靈親自將我們的器皿裝滿了這甜蜜的酒,使我們得以暢飲;雖有聖父的揀選與聖子的買贖,但如果沒有聖靈,我們必要滅亡,猶如聖父未曾揀選,聖子未曾用 祂的寶血買贖一樣。聖靈是絕對必要的,若沒有聖靈,聖父的工作與聖子的工作對於我們都不發生效力。

 
四、真基督徒的經歷乃一現實,但若沒有 神的靈是不能覺 知這現實的。

基督徒的經歷是什麽呢?現在讓我說一個比喻:今天早晨有一位本城中最享盛名的商人走進本教堂,他從來未犯過什麽(外表的)罪,素來是誠實的。 可是現在他聽到他是被定罪的,是失喪的罪人,正如在十字架上爲己罪而喪亡的強盜一樣。你想那位商人能夠如此相信嗎?假如他相信,只不過因他看聖經而知道 的,你想這人能感覺到他是個失喪的人嗎?你一定說:“那是不可能的!”你能想像到那人會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與娼妓和起假誓的人同站在一 起,心中覺得與他們同有罪辜,並用同樣的禱告說:“主啊救我,不然我滅亡了。”這是你不能想像的,你能嗎?這樣好的人,若把自己列在罪魁之中,是與人性相 反的。但在他得救以前,他必定要如此行;在他進入天堂以前,他必要如此感覺。我現在問你,除了 神的靈以外,誰能叫他有這樣與罪人平等的經歷呢?我知道, 驕傲的本性是不肯低首下心。在我們的自以爲義上,我們都是個貴族,我們不肯謙卑下來,與普通罪人同列,那必定是 神的靈將我們丟在地上。爲什麽,因我知道 如果有人對我說,我應當向 神求憐憫,並承認我是罪大惡極的人,我就要笑他,說:“我並沒有犯什麽特別罪行,我未傷害任何人。”然而如今知道我被列在罪魁 之中就深引爲樂,讚美全能者的大愛,拯救我脫離罪惡。這種謙卑的心是誰造成的呢?就是恩典。在世人的眼光看來,一個誠實正直的人,感覺到自己是個失喪的罪 人,是與本性相反的事。那必定是聖靈的工作,否則,就絕對不能有這樣的事。唯有聖靈才能叫人脫離自以爲義的外袍,一切血肉之體的能力,並迫使他單獨依賴救 主耶穌基督。

 
這兩種經驗足以證明聖靈使人成爲基督徒的必要性。現在我 要說基督徒得救的經驗,困難紛至驟來,有如狂風怒浪,但他能面對風禱說:“萬事互相效力。”他的孩子死了,愛妻離世,他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 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他的田産欠收;買賣不景氣,似乎一切付諸東流,只有等待貧困;他說:“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 效力,田地也不出糧食,圈中也沒有牛,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 神喜樂。”你見他又躺臥床上,在那種情況之下,他說:“我未受苦以 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你見他行近死蔭幽谷,你聽見他說:“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爲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杆,都安慰 我。”現在我問你,若不是有 神的靈,有什麽力量能使這人在百般試煉中如此鎮靜呢?你們懷疑聖靈感力的人啊,沒有祂,你們能生發這等人的經歷?你們去死基 督徒的死,去活基督徒的生活,當萬事互相拂逆的時候,看你們能否有這樣的鎮靜!這樣的喜樂!這樣的信靠!如果你們能,我們就把這觀點撤回。基督徒在苦難時 高尚的經驗,就證明必有聖靈的工作。

 
再看一看基督徒在喜樂時的情況。如果他是富足的, 神賜 給他一切在世上心所願的。你聽他說什麽,他說:“我絲毫不以這些東西爲寶貴,除非這些是 神的恩賜,我對這一切,就是我的家產及安舒,都等閒視之,我寧願 離世,與主同住,因那是好得無比的。我在世間毫無所求,我死了就有益處。”我看萬事如同糞土,如過眼雲煙,早晚都要過去。他在其中不過稍得其樂而已,他 說:“在世乃是客旅,在天是我家。”他所尋求的是眼所不能見的城邑。他的喜樂根源是出於眼所不見的事物;他最快樂的片刻,就是他丟開這一切屬世的美物,而 以可憐罪的姿態來到 神面前,並借基督與 父神發生關係,坦然無懼進到祂的施恩寶座前。世上還有什麽蒙 神憐憫的人會貪愛世界呢?這樣的人是不能以世上的 財寶爲神的了!他的財寶乃在天上,而且只在天上。怎能如此呢?僅靠德行是不夠的。斯多亞派的教訓(控制自己的情感,企圖得到喜樂與自由)不能領人到達如此 地步。不是的,這惟有聖靈的工作,而且只有聖靈的工作,才能領人過在世如在天的生活。貧窮人仰望天家,我並不希奇,因他在地上沒有可貪戀的。當你受苦多端 的時候,我並不希奇你要唱:“耶路撒冷是我喜樂家!”但是更希奇的,就是那些在世有一切安舒條件的基督徒,仍然在唱:“在耶穌有我盼望,我靈魂極欲向往; 衆天使將我擎起,飄送我直奔天堂。”

 
五、基督徒生活的善行乃由聖靈完成,這又是聖靈工作不可 缺少的一點。

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步就是悔改,你曾否嘗試悔改?如果你打算去勸一個人悔改而沒有 神的靈,你就知道勸他作一件不可能的事。在頑石可以流淚、曠 野可以開花時,罪人也就可以憑自己的心意悔改了。如果 神將天堂給人,只以悔罪爲條件,那麽上天堂是不可能的,因爲這是憑善行;一個人自己悔改,就如同完 全守 神的律法一樣,因悔改包含完全守 神的律法的原理。我以爲在悔改中有全律法的總結;如果一個人能自己悔改,他就不需要救主了,他就可以立即爬上西乃 山的峭壁,直升天堂。

 
第二步就是信心。或者你以爲信心是很容易的,但如果你感 覺到罪的重擔,你就不能以卸這重擔爲易事。當你無事可信的時候,你以爲信是世上最容易的事;但當你實驗信心的時候,你就覺得無力相信了。談事容易,作事 難。許多基督徒就像伊索寓言中所說的那只鹿,它對自己說:“我爲什麽要怕獵犬呢?看我這對利角,和我這四隻快跑如飛的蹄;就憑我這兩件武器也能對付它們一 群。我爲什麽不立定腳跟,用我的角跟它們拼個死去活來呢?我滿可把它們驅之千里之外。”言猶在耳,忽聞犬吠,鹿立即望影而逃。我們也是如此。我們常說: “罪算什麽,見罪惡我們就把它毀滅;有苦難我們馬上把它克服。”等到罪惡與苦難果真來臨時,我們卻束手無策,呆若木雞了。於是我們就呼求聖靈的幫助;借著 聖靈我們能行作萬事,沒有聖靈我們一事無成。

 
在基督徒生活一切的行動中,或者是將自己奉獻給基督,或 是每日祈禱,或是時常順服,或傳福音,或是看顧窮人,或安慰喪心的種種行動,除了聖靈的覆庇,基督徒都發現自己的軟弱和無能爲力。有時我去探訪病人,我就 想我當如何安慰他們;但是我說不出一句值得叫他們得安慰的話;我的心如在苦膽之中,以爲自己能安慰在病患失望中的弟兄,但結果我一事無成,等我離開病房之 後,我就說巴不得在我這一生中不再去看望病人;我這樣體會到我自己的愚昧。關於講道也有同樣情形。你寫了講章,用心學習,結果要到講道時還是一塌糊塗。於 是你說:“我巴不得這一輩子不再講道。”這一切都告訴我們,在安慰人、在講道上,除了聖靈在我們裡面,本著祂的善意作所願意作的,我們就不能作任何 神看 爲正的事。況且,我們沒有聖靈同在時所作的事,都不能蒙悅納;但在聖靈引導之下所作的任何事,不拘我們如何藐視, 神卻不藐視,因祂從來不藐視祂自己的工 作,聖靈總是以滿足與喜樂的態度來看祂在我們裡面所作的工。如果聖靈幫助我歎息, 神必定要悅納這歎息。如果你能作世上最優美的祈禱,如果沒有聖靈, 神 也不垂聽你的這個祈禱;如果你的祈禱是半吞半吐的,但出自聖靈的引導, 神就看中,並且說(好像祂看中創造之工似的):“都甚好!”而悅納之。

 
現在容我問這問題來作結束。讀者,那麽到底在你裡面有  神的靈沒有?我可以說你們大多數的人是有些宗教信仰的。但是什麽樣的宗教信仰呢?是自家造的東西嗎?你是你自己所造成的人嗎?如果是這樣,到現今你還是個 失喪的人。親愛的讀者,如果你還是一意孤行走自己的路,你還沒有走向天堂的路,你是面向歧途;但如果你已得著非屬血氣所能指示你的,如果你被引領作你以前 所恨惡的事,愛前所惡,惡前所驕,那麽,如果這是聖靈的工作,你的心快樂;因祂所開始的善工,祂也要繼續。從此你就知道這是否聖靈的工作,你曾被引導來就 基督,而遠離自己嗎?你曾被引導離棄一切的感覺、行動、志願,祈禱爲你信靠與盼望的根基,而只靠基督已完之工麽?若事實是如此,這不是屬血氣之人所能教導 的;這是人所爬不到的高峰,這是 神的靈所作的工,祂決不能半途而廢,你必要行走力上加力,你必站立在寶血所贖的大群衆中,至終在基督裡得以完全,在愛子 裡成爲可喜愛的。如果你還沒有基督的靈,你就不是屬祂的。

 
願聖靈現在引導你進入內室,哀哭、悔改、仰望基督,並願你現在就得到 神的生命,這生命沒有今生與來世的能力可以毀滅。願 神垂聽這個禱告,祝福我們,奉基督的名,阿門。

 

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三種位格的永恆性


一、經文證明三種位格之永恆性 

    l.道在太初與天父同在的經文 — 約翰福音一1-2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創世記一1-2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腓二6說:「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 

    2.關於主耶穌的先存性的經文 — 約翰福音八58說:「耶穌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一18說:「在父懷裡的獨生子」﹔西一15、17說:「愛子……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 的以先。……他在萬有之先」。在這些經文裡的動詞,英文都是現在式,這乃是表明永恆的意義。啟示錄二二13-14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 的,我是末後的。」 

    3.在創世以前聖父聖子已有交契的經文 — 約翰福音一七5、24說:「父阿,……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在「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 

    4.關於主耶穌基督創世的經文 — 約翰福音一3說:「萬物是藉著他造的」﹔林前八6說:「萬物都是藉著他(耶穌基督)有的。」西一16說:「萬有都是靠他造的,……。」來一2、10說: 「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主阿,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 

    5.關於聖靈永恆的經文 — 創世記一2說:「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詩三三6說:「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聖靈)而成。」來九14說:「藉著永遠的靈,……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 

    基上而觀,可知聖父、聖子、聖靈乃是太初就有,在沒有世界以先,早已存在永恆裡﹔而那漠視三位一體的謬論,乃是違反聖經的異端,請分論之:

二、撒伯流派與亞流派兩大異端 

    l.撒伯流派(The Sabellian) — 撒伯流(Sabellius)以為聖父、聖子、聖靈僅為隱藏的神性向世人顯現的各種方式,並非永恆的。從他與創世的關係來說,上帝便是聖父﹔從他與主耶穌 基督的關係來說,上帝便是聖子﹔從他與教會的關係來說,上帝便是聖靈。所以撒伯流的三位一體論乃是應用的(economic),並非內在的 (immanent)、永恆的。所謂三位一體僅為一種名稱,乃為上帝的作為變動不居的情態。照施萊馬赫(Schleiermacher)的看法,撒伯流主 義乃是上帝因為世人感受的不同在世界各種的反應。撒伯流和施萊馬赫以為三位一體乃僅為上帝在啟示過程中的三種方式,父、子、聖靈乃因時而異其顯 現之形態,此乃「變形說」(Modalism)的異端。事實上他們乃否認三位一體論,例如一位總統,在平時是總統,在戰時是海陸空軍總司令,在家是父親。 此乃「一位三職論」,並非「三位一體論」。 

    此種學說,無論從何點而觀,乃是沒有聖經根據的。從事實而論,聖經曉諭我們,三位一體的第二位,乃在主耶穌基督降生之先,早已存在。主耶穌親 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而在教會沒有存立以先,聖靈也早已存在。經云:「太初有道,(主耶穌)道與上帝同 在」(約一l);又云:「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1-2)撒伯流主義乃顯然不合聖經。

    2.亞流派(The Arian) — 亞流(Arius of Alexandria)認為只有聖父乃是在無始之初即已存在,聖子聖靈乃為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前所造的﹔主耶穌基督僅次於上帝,故賦有創世的權能而被稱為上帝。 

    可是以後依附亞流派的人,對於主耶穌基督卻有不同的見解。因為亞流之說,對於基督的地位沒有明確的認識,他一方面說基督是上帝首先的被造物,一方面卻又是 萬物的造物主,所以他的信徒,乃見仁見智,各有不同的學說。例如蘇西尼(LaeliusSocinus),他雖承認聖經的權威,反對自然宗教,認為基督教 乃為獨一的宗教﹔可是他的錯誤,乃在以理性為衡量聖經的尺度,以致對於正統的信仰,尤其是「三位一體論」,以及基督贖罪論,均持反對的意見。他認為神體只 有一位,主耶穌乃是人,不是神,僅與世人有不同的特點:

(l)它不可思議的懷孕﹔

(2)他完全無罪﹔

(3)他領受特殊的聖靈之浸﹔

(4)他曾被提升天﹔

 (5)他復活升天以後,得到天上地下的權柄,成為上帝統治的代表﹔

(6)他升入尊榮之境,被稱為上帝,受人敬拜﹔

(7)他是人類救主。

        但他的信徒,卻變本 加厲,僅以主耶穌為一個凡人,否認一切超凡的特性。其中如現代的「神體一位論派」(Unitarians),不但反對「三位一體論」,且尤否認主耶穌基督 的神性,實在集亞流派、半亞流派、蘇亞尼派以及人道主義者(Humanitarians)一切異端邪說之大成!

    照聖經的教訓,亞流派乃是最危險最應被詛咒的異端。林前一六22說:「如果有人不愛主,他就該受詛咒。」(新譯本)約翰壹書二23說:「凡不認子的,就沒 有父」﹔四3更說:「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桂德金氏(Gwatkin)說,亞流派的基督乃僅系一位異教的偶像。卡萊耳(Carlyle)初以為關於亞流派教義的爭辯,乃無足輕重﹔以後恍然憬悟,假如亞流派得勝,則聖道將名存實亡!

    亞流之誤,乃在不重聖經,而徒憑人智揣摩,以為子必較幼於父﹔從而把主降為一個被造物,乃為有限的﹔而不知聖經明明說,主耶穌基督乃是太初便與上帝同在, 與上帝平等,他就是上帝。路德引約一l說:「道就是上帝」,這可駁倒亞流派﹔「道與上帝同在」,這便駁倒撒伯流派。相傳英皇雅各一世(King James l)審問亞流派李該得(Bartholomew Legate),有沒有向主耶穌祈禱。李氏答稱:「在無知的時候,確會向主耶穌基督祈禱﹔但近七年來,就不向他祈禱了。」英皇聞之大為震驚,「就用他的腳 踢開他」!但卒因他不肯悔改,取消他的邪說,便把他當眾焚燒! 

    亞流主義,乃是古教會關於基督論很嚴重的異端。他否認基督有真正的神性,以為基督的地位,乃是介乎神人之間的半神(Demigod)﹔因此,他並沒有絕對 的神性,而僅為一個最高級的受造物。他們把若干有關基督卑微之境的經文,牽強比附,加以曲解,以他暫時的甘願虛己自卑,居於次位(參腓二6-11),便以 為他和上帝原非同體,而且永遠不是同等。此說最初倡自俄利根(Origen C,l85-254),亞流承其餘緒,加以渲染,遂至變本加厲成為嚴重異端。大多數的亞流派,並且認為聖靈便是藉著他的能力所造的首先的、最大的受造物, 這又成為「聖靈受造說」的異端(Pneumatomachi)。 

    亞流派在神學上的中心思想,乃在其不信基督和天父有「同一的性體」(homo-ousios),而只有「相似的性體」(homo-iousos)。這兩個 字,只差一個小小的字母,但是「失諸毫釐,謬以千里」﹔這毫釐之差,乃竟發生了「生」「死」的出入!因為由前之說,基督便是真神,是救主,可以拯救世人的 靈魂﹔由後之說,他只是一個受造物,不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不能作人類的救主。而且這教義上的爭端,禍延千古,至今還是存在 — 前者是正統派的信仰,他們信而得救﹔後者則為現代派(Modernism)或稱新派(自由派Liberalism)的異端,乃雖生猶死! 

    當時的亞流派,正如現在的新派,甚為活躍,豉其如簧之舌,運用各種手段,誘世惑眾,並使東方教會陷入劇烈的紛爭。君士但丁 — 羅馬帝國最先的基督教君王(274-337),誠恐發生分裂,為求奠定羅馬帝國之教會基礎,特於三二五年,在小亞西亞召開一個會議,解決爭端,並制定一個 統一的公認的教義,以資教會的信守。此即尼西亞第一次大公會議(Council of Nice),全國各地的主教和長老,幾乎全部出席,計共一三八位,由皇帝親自主持。議題中心,乃為「基督究竟是真神,抑僅為一個首先的最大的受造物」。感 謝上帝,他興起了一位亞力山大主教阿他那修(Athanasius,298-375,被稱為正統派的鼻祖),為反亞流異端的鬥士。他會因此失歡東朝廷,由 是顛沛流離,凡二十餘年,忍辱負重,堅貞不屈,孤軍奮鬥,大義凜然,彪炳千秋。這次大公會議,判定亞流主義為異端,並通過下文,為教會信經 — 稱為「阿他那修信經」,文曰:「耶穌基督,在萬世以前,出於真神,受生而非被造,與父同一性體。」

三個位格的一體性


一、三位僅有一本質

    上帝雖有三個位格,卻只有一個本質。嚴格言之,「位格」(Person)一詞,並不能完全表達其真義,尤其中文,更沒有妥善之譯名。語云:「詞不達意」、 「以詞害義」﹔復云:「盡信書,不如無書」、「言語道短」、「莫可名狀」……此乃文字的缺陷,尤其「位格」(Person)、品格 (Personality)……等詞,更不能用到上帝的身上,描寫上帝的本性。質言之,當我們用同樣的「位格」一詞,來稱聖父、聖子、聖靈,並再用此詞稱 彼得、保羅、和約翰,則同一詞,卻有不同的含義。易言之,後者乃是照其尋常原義用﹔前者則已加修改。 

    所以當我們用「位格」一詞來稱上帝的時候,其意義乃是不完全,不適合的。當第二世紀,亞力山大教會歌頌的時候,常常說:「只有一位是神聖的,聖父﹔只有一 位是神聖的,聖子﹔只有一位是神聖的,聖靈。」莫白萊氏(Moberly)說:「所謂三位,既非三位上帝,也非上帝三大部分」(注三六)﹔而乃為上帝的三 重性(Threefold)。神性位格的分別,乃是內部的,所以乃是合一的﹔並非侵害的、破壞的。他們彼此的關係,不是彼此排擠的﹔而是互相包容的﹔其中 沒有一位可以離開其他兩位而獨存,他們乃是息息相關的一體。要主體變成客體,客體變成主體,這才真正表示他們相系的一體性。

二、三位僅有一本性 

    上帝雖有三種位格,但卻僅有一種不可分割的本性﹔聖父、聖子、聖靈乃各具神之所以為神的本質與屬性。所以,上帝位格的複數,並非本質的複數,僅系位格的不同。不是有三個上帝,而乃三而一,一而三。他三個位格,僅為三種存在的方式而已。 

    但是上帝的本性不是抽象的,而乃是有機的。三位一體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是一位上帝之三種方式。上帝並非一個單子(monad),乃是有生命的。主耶穌比 喻他自己是「真葡萄樹」,信徒是「枝子」。所以他說:「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常在我裡面的,……這人就多結果子﹔……你們若常在我裡 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五l-5)

        主耶穌用這個比喻來顯示天父和他 自己聯合的關係,所以他又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一五10)

        他又在離世升天的時候禱告說:「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約一七22-23)。

        杜諾氏(Dorner)說:「三種不同的位格,乃是有分於一個 神聖的整體生命裡面,僅是表現的形式不同而已。離開了其他兩位,則不成其位格﹔在每一表現的形式,就有其整個的神性(Godhead)。

    人的身體並非一個單純的有機體,乃是很複雜的,各種輔助的附屬的機能,乃都在一個整體裡面。一個生命藉著神經系統、血液循環系統和消化系統,把整個生命表 明起來。如果完全消滅一個系統,其他兩個系統也完全失其作用。心理學和生理學,使我們可以明白這三個系統在一個生命裡面奇妙的功能,以及我們生命的三重 性。斯賓塞(Spencer)說:「我以為一個最機敏的人,住往有兩重意識 — 一個意識注意另一個意識的情態,或對它讚美,或對它非難。」他從他自己的經驗來說,同一個人,往住會有兩種意識,這樣我們便不能否認一位上帝會有三個位 格、三種意識。
 
    就一般人類而言,乃是一個有機體。近代社會學認為沒有一個人可以有他自己的意識,因為每人的道德生活乃是由大眾的意識所滲透而形成的。聖經說:「我們生 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所以在一個偏及普世的上帝的意識裡面,乃有無數的人類有限的意識。由是觀之,則為什麼不能相信在一位上帝裡面 有三種意識。鮑德溫(Baldwin)在他的《心理學》中說,在一個無所不包的總體的上帝意識裡面,乃有各種有限意識的統合(integration), 則在一個人裡面,自有各種附屬意識的統合。一個神經失常的人,其意識失去控制力,就有一種次意識彼此爭戰。在催眠狀態中的人,許多不同意識可能被引誘到同 一個神經結構裡面。(注三九)曉孟氏(Schurman)說:「無限的靈可以包含有限的。萬般生靈 — 全人類乃是上帝永恆生命的成分或功能﹔他乃高於萬有,寓於萬有,透遇萬有。」「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因此我們可以 這樣說,在人的軀體和靈魂裡面,無論個人或整個人類,在統一中有分殊,所以用他的形像造人的上帝,照樣在統一中也有分殊,他雖有三個位格、三個意識,但卻 於一種不可分割的本性中臻於完善。 

    上帝的位格乃較聖子的位格,聖靈的位格,意義更廣,因為「神性」(Godhead)的位格乃和其他不同的。所以謝特(Shedd)說,論到上帝的本性,我 們與其用「位」(Person)字,無寧用「位格」(Personality)一字,因為本性乃指三位,並非指一位。當我們說上帝是有位格的,便含有三位 ﹔上帝的位格乃是互相包容的,不是彼此排擠的。

    因此我們同意陶銳(D'Arcy〉之言。他說:「顯明上帝最深入的道理,必須了悟他的位格。終極的合一(ultimate unity),必然是超位格的(superpersonal);『位格』乃是合一極峰的形式。在他裡面,萬人都藉著他生活、動作與存留。上帝是位格的,也 是超位格的。在上帝乃有一種終極的超位格的合一,因此萬人得合而為一。人類竭盡所能,要想克服一切的矛盾衝突,終是徒勞無功﹔只有在他神聖的合一裡,始能 達成。」

三、三位彼此有靈交

    上帝本體的合一,乃是說明聖父、聖子、聖靈,乃僅是上帝位格各種不同的「存在」(subsistence)﹔三位之間乃有彼此的靈交 (intercommunion)。所以其中一位的表現,就是其他各位的表現。僅有一點限制,雖然聖子是聖父所差遣,聖靈是聖父聖子所差遣﹔但不能說聖父 是聖子或聖靈所差遺。幾是基督所做的,可說就是聖父所做的,因為上帝須藉著並透過聖子而作﹔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同 理,凡是聖靈所做的,就是基督所做的,因為聖靈就是基督的靈。關於三位之間彼此的靈交,聖經給我們許多明顯的啟示。例如創世記一章一節說:「起初上帝創造 天地。」希伯來書第一章第二節說:「藉著他(聖子)創造諸世界。」約五17、l9說:「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子憑著自 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一四9、ll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 一五26說:「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一七21說:「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 裡面。」林後五l9 說:「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提多書二10:「尊榮我們救主上帝的道。」希伯來書一二23說:「審判眾人的上帝」﹔約五22說:「父不審判什 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使徒行傳一七31說:「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主耶穌)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三位之間彼此的靈交,一則可從聖父代表整個神性(Whole Godhead)為證。例如以弗所書四6說:「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在基督裡),貫乎眾人之中﹔(藉聖靈)住在眾人之內。」其次可以主耶穌 稱為聖靈來說明﹔又以聖靈稱為基督的靈。例如林前一五45說:「末後的亞當(基督)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後三17說:「主就是那靈。」加四6說:「上帝就 差他兒子(基督)的靈。」腓一l9說:「藉著……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啟示錄五6說:「有羔羊(耶穌基督)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上帝的 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聖靈有各樣的權能,就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和無所不在的主耶穌基督的靈。

    聖靈乃是主耶穌「另一個自我」(Alter Ego)。當主耶穌離世升天以後,就和聖靈易位,就差遣聖靈從天降世。主耶穌乃藉聖靈進到世人裡面﹔又藉著使徒的口,傳揚他的道。三位一體,乃 是不能分開的三位,彼此乃息息相關﹔一位來,其他各位也隨著來﹔聖靈來臨,就是聖子來臨。聖靈是賜生命的靈。聖靈在教會裡面施展他的奇工,其實乃是道成肉 身的主耶穌在活活的「現身說法」。 

    魯秉生(E.G.Robinson)說,要對三位和合論(Triunity)作一個簡單的說明,使其一方面不致流為三位上帝論(Tritheism)﹔一 方面又不致成為三位形態論(Modalism),乃非易事。所以加爾文竭力對付「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豪偉氏(John Howe)專門對付「三位上帝論」。

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三個位格的平等性


一、三種尊稱都是有位格的 
    一為聖父,一為聖子,一為聖靈,茲分論之: 
    l.聖父並非等於上帝,因為上帝非僅聖父,而亦為聖子和聖靈。聖父一詞乃指他和其他兩位「位格的不同」(hypostatical distinction)而言﹔上帝乃是藉著聖子,又經過聖子與聖靈,和教會與世界發生關係。他乃是信徒屬靈的與血肉的生命之創造者。但是一般世人,不能 稱他為聖父﹔所以這個尊稱本來乃是指他和永生聖子的關係而言,一般世人只有在皈依基督與基督聯合以後,始能成為上帝的兒女。 
    2.聖子並非等於上帝,因為上帝非僅聖子,而亦為聖父和聖靈。聖子一詞,乃用以別於聖父聖靈。他乃是由聖父所差遣,來拯救世人﹔聖子又和聖父差遣聖靈降世。 
    3.聖靈並非等於上帝,因為上帝非僅聖靈,而亦為聖父和聖子。聖靈一詞,乃用以別於聖父和聖子。他乃由聖父聖子所差遣,藉著他來更新不信的人,來使教會成聖。 
    就血肉的生命而言,上帝固可稱為「萬人之父」,因為,他是造物之主﹔但即就此而論,仍須透過主耶穌基督。誠如哥林多前書八6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 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我們在天上的父」一語,只有藉著聖靈的大能,重生得救與基督聯合的人,始能如此稱呼。加拉太書三26 說:「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四4-6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 名分。……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弗一5說:「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上 帝對主耶穌基督的愛,就是他對那屬於基督的信徒之愛的標準。基督的人性提升起來,聯於永恆的三位一體裡面。我們也因信他的名,有「權柄,作上帝 的兒女。」(約一12) 
    世人作父親的身份,乃是聖父的反映,「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弗 三6、15)神體一位論者,以天父僅僅視為造物主的象徵。殊不知離開了救贖,不能真正了悟天父的真義﹔我們只有藉著聖子,始能知道聖父。主耶穌 說:「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 
    「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他(聖子)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那位不能 看見的(unseen),只有藉著從他所出的,可見的,始能知道。超越的上帝 聖父,乃是藉著內在的上帝 — 聖子,把他啟示出來。」主耶穌基督乃是鏡子,那隱藏的榮光(luminary)乃是藉著他反射到人間。 
    上文所引保羅所說的兒子的名分,並非對那些屬血氣的世人而言,而乃指那些本來不是神家裡的兒女,但是藉著聖靈的奇功,得救重生,不再作外人,而有權被稱為 神家裡的人,與聖徒同國(參弗二l9)。只有主耶穌本來是上帝的兒子﹔世人卻「本為可怒之子」(弗二3),乃是靠著他的救恩,根據上帝恩約的關係以及主耶 穌基督的恩功,始成為上帝兒女。
二、三種尊稱都是適當的 
    聖父、聖子、聖靈三種名稱,上文曾加論及,並未能完全表達其真義,請進論之。   
    l.主耶穌基督聖子名分的意義 — 聖經裡面,乃有更廣的意義,就他在創世以前的境界說,他乃是太初的道,是上帝的「形像」、上帝的「光輝」(effulgence of God)。「道」(Logos)字乃有思想和道理(thought and reason)的意思,如果以「道」作為上帝的思想,則便是與上帝同在﹔如果以「道」作為上帝的話或表現(word or expression),則便可和上帝加以分辨,因為話語乃是表達思想所用的方法。主耶穌基督既為創世以前的「道」,則「道」乃為上帝自我的意識。上文 「形像」一詞,乃有副本(copy or counterpart)之意。人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這乃指相對和輔生衍生之意﹔但主耶穌「有上帝的形像」(腓二6),乃是指他是「上帝本體的真像」 (來一3),乃是絕對的、原型的。「光輝」一詞,乃似太陽發光。太陽的光輝,乃為太陽的本質,乃是和太陽不可分開的,永遠相聯的﹔主耶穌啟示上帝,也是和 上帝永遠同在的。 
    「三位一體每一位本體的關係,並非出自人的空想。」「太初有道」(約一l),這太初並不是「烏有的未知物」(X or the zero),而乃有位格的存在,乃為上帝 本體自我的啟示,乃是在萬古之先蘊藏在上帝裡面的,乃是上帝「永遠的啟示者」。
    歌羅西書一15說:「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林後四4說:「基督本是上帝的像。」人雖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但卻不是 完全的;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完全的形像。因此他乃有上帝的意識與意志,並具備上帝一切的本性與權能。形像一詞乃含有和上帝絕對平等的意志。這活潑的形像, 乃和上帝自己平等的,乃是他無限之愛的對象。一個單身漢在房間裡面,放了許多鏡子,來反照他自己的形像,作為他的同伴,但卻不能滿足﹔所以上帝無限之愛的 對象,也必定是有位格的,而主耶穌基督便是隱藏的神性(hidden Godhead)唯一的啟示。 
    希伯來書一3說:「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林後四6說:「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太陽所發的光,乃是自始就與太陽同在﹔如果沒有光,則太 陽便不成其為太陽。同理,聖子耶穌乃是和聖父同等的、同永的。詩篇八四ll說:「耶和華上帝是日頭」,但如果沒有日光,我們不能看見日頭,主耶穌基督便似 那從太陽裡出來的日光,使我們可以看見太陽。太陽是永遠的,陽光也必是永遠的﹔上帝是永遠的,主耶穌基督亦必是永遠的。「在基督裡,才顯明上帝的本質﹔在 基督裡,才看到上帝的特性。」
    2.三位一體中第二位的各種名稱 — 這乃使我們對於「啟示者」(Revealer)有一般的概念,復指點三位一體的教義與上帝內在屬性(真理、慈愛、與聖潔)的關係。三位一體,乃是上帝的有 機體,有生命的動力,上帝乃永不止息地要把他具體化,藉著聖子完全彰顯出來。主耶穌一方面代表神性的離心運動﹔一方面代表他的向心運動,到了聖靈降世,始 竟其全功。真正的宗教,把我們和上帝重新聯合起來,使我們在他裡面,在某種程度上,重新產生這永恆的運動。信徒的經驗,向世人見證,上帝本身雖不可知,但 藉著聖子,作他外在的啟示﹔又藉著聖靈作他內在的啟示  — 只有他能教我們了悟真理。主耶穌「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來九14)。教會也只有藉著聖靈能夠進到上帝面前﹔而失喪的世人也只有藉 著他能夠皈向上帝。 
    於此可見上帝乃是生命,是自足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和他相比,這宇宙的生命,僅為雙目之一瞬,滄海之一粟。主耶穌乃是他唯一的啟示者,神性唯一顯明的本質 ﹔也是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並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參來一3)。他是天地萬物的生命﹔一切自然界的莊嚴華美,一切分子和克分子的力量,一切萬有引力和進 化,乃都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基督事工的彰顯。他又是「人類的生命」,世人一切向上的理智與道德的推進力,都是從基督而來﹔他又是人類歷史發展指導的原 則。他又是「教會的生命」、「獨一的救主」、人類「屬靈的導師」。 
    上帝一切客觀的啟示是主耶穌基督的工作﹔一切主觀的啟示,則為聖靈的工作。主耶穌基督是外向的,而聖靈乃是回向上帝的性能。一輛電車,只要繫住電線,便能 乘馳上山﹔同理,我們的信心,也能繫住上帝,使我們能夠接住他的推動力。這個宇宙乃在歸回天家,因為聖靈乃在不住的使客觀的啟示,成為主觀的啟示,乃在使 人類有意或無意地領受上帝的思想、恩愛與心意,萬物都要找到他的目的﹔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一一36)從此可見在上帝的作為上, 聖父乃是萬福之源,聖子乃是「媒介」(中保),聖靈乃是成全的總辦。但所有這些外在的過程,乃僅是回到上帝本性之內在的生命過程的徵兆,和有限的反映。 
    照梅耶(Meyer)和馬杜慈(Marcus Dods)的聖經註釋,約一l「道與上帝同在」,乃是說明道與上帝的交契,乃表示二者有不同的位格,而其道德的本質乃是愛。
    又照梅遜(Mason)的詮釋,「道與上帝同在」,乃是「道朝向上帝」。他的臉不是向外的,乃是向內的。他整個的位格乃是傾向上帝,「心心相 印」,「亦步亦趨」。此乃和亞當適得其反,他背向上帝,聽從魔鬼的試誘,「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一失足成千古恨,自取永遠的沉淪!約翰福音一18說: 「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我們要想表明上帝,必先知道上帝﹔要想知道上帝,必先住在他的懷裡。所以「道與上帝同在」, 非指兩個靜態的位格,而乃含有動態的作為,他住在他懷裡,乃為要表明天父。我們聖徒,也要住在他的懷裡,常常順服,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 要無可指摘,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參腓二12-16)。「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 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人的智慧是三重性的,這便可令我們想到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在人的自我意識,乃有三種成分,例如:(l)我們認識我們自己﹔(2)我們為自己照一張相片﹔ (3)我們承認那張相片是我們自己。但是一個神經失常的人,或一個罪人,便不認識自己。罪人要到悔改的時候,方能醒悟過來,認識他自己。例如路加福音第十 五章的浪子,到了悔改的時侯,始能醒悟過來,認識他自己。(路一五17英文聖經:「He came to himself」 「認識他自己」,中文聖經譯作「醒悟過來」。)一個神經錯亂失常的人,乃是一個疏離他自己的人(alienator),我們稱神經病醫生是 「alienist」 意譯乃是醫治疏離自己,不認識自己的人。完善的自我意識,無論是人或是上帝,必有三種成分聯在一起﹔僅僅二重性(duality)是不完善的,這乃有兩者 分離之意。在上帝「我」與「你」之間的和解(mediation),必定是有位格的人,而且必定在各方面與兩方任何一位是相等的,始能勝任其中保之職。
    神學家謝特(Wm.G.T.Shedd)說:「聖靈令人感服之奇功,其中之一,乃為使人的意識變為自我意識_— 例如使浪子認識他自己(路一五17,見上文),承認有罪,乃為一種自我意識,會自覺有罪,承認是犯罪的人。自我意識,乃高於意識,乃是三重的 (trinal),而意識乃為二重的(dual)。同一個人的靈乃有兩種不同的形式 — 主體與客體。上帝三種本質的意識,結合起來,成為一體的時候,就形成一個上帝的意識,……三個位格,便成為一個本體」。
    杜諾(Dorner)認為三位一體內部的關係,乃有三方面的意義﹔(l)是形體的(physical) — 上帝乃是因﹔倘果等於因,則果亦變成因。(2)是邏輯的(logical) — 自我意識,乃高於意識,故自我意識乃高於自我。(3)是倫理的(ethical) — 上帝乃「自願的權利」(self-willing right),但如果權利乃是任性專橫的,則並非權利﹔權利如果出於被動的性質,也不復是權利。從聖父方面說,權利乃是本性的(being)﹔從聖子方面 說,權利乃是自願的(willing)。如果沒有自由,不是自願,則成為一種死的理教,一個死的上帝,乃完全由於「必不得已」。如何使「不得已」和「自 由」能夠調和,只有基督信徒藉著聖靈,從上帝始能找到。聖父=是主體的我(I),聖子=是客體的我(me),聖靈=乃為兩者的合一(unity)。除了太陽和陽光以外,還需要眼睛能夠看到太陽之光。 
    因此我們在主體(subject)與客體(object)以外,還要一種「主客二體」(subject—object)。因為如果沒有一種聯合的性能 (unifying principle),便不能完全分辨主體和客體。因此聖靈可以視為人裡面以及上帝裡面自我認識的性能。主耶穌基督在沒有做他救贖工作之先,他和人類乃有 一種自然的結合﹔同理,聖靈在沒有施行其重生工作之先,他也和人類有一種自然的結合。例如伯三二8說:「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神學家凱 伯爾(Abraham Kuyper)在其《聖靈的事工》一書中說,聖靈乃是萬人生命的本原,也是聖徒重生成聖的生氣。
    德國神學家艾勃拉氏(J.H.A.Ebrad)說,聖子在神性(Godhead)中的工作是一種「離心的」(Centrifugal)運動﹔聖靈在神性中 的工作,乃為一種「向心的」(Centripetal)運動。照約一l8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主耶穌基督是上帝向外啟示的「器 官」,所以說「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而聖靈乃為上帝內在的啟示。林前二10說:「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希伯來書九14說: 「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羅八26說:「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有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 告。」約四24說:「上帝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拜他。」一六8-11說:「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 己;……」可見聖靈的工作,乃為一種向心的運動,藉著他的工作,使聖父和聖子的心,彼此相知,有完善的交契。
    3.聖子與聖靈工作不同的特性 — 基上所述,可知聖子的工作和聖靈的工作,乃有特性上的不同。簡言之:(l)聖子的工作乃是外向的﹔聖靈的工作,乃是內向的。(2)聖子是向外啟示的器官﹔ 聖靈乃為向內啟示的器官。(3)聖子是我們天上的中保﹔聖靈是我們靈魂的中保。他在聖子的工作上,我們是被動的﹔在聖靈的工作上,我們是自動的。 
    關於聖子的工作,以後各章論到他是先知、祭司與君王的時候,尚須詳加論列。關於聖靈的工作,以後論到他施行救恩,重生與成聖的時候,也要加以詳論。於此我 們僅說,聖靈乃是生命的主(author of life)。他創造世界(創一2)﹔他使童貞女馬利亞懷孕生主耶穌(太一20)﹔他使人重生,他使人復活,他是生命之光﹔他感動聖經作者﹔他使罪人認罪悔 改﹔他啟發聖徒,使信徒成聖。 
    創世記一2說:「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路一35說:「聖靈要臨到你(馬利亞)身上」。約三8說:「從聖靈生的」。羅八ll說:「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 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約翰壹書二l說:「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一四16-17說:「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 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一六13說:「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羅八14說:「幾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如果沒有聖靈的工作,便不能施行救贖﹔正如燃料不點便不能生暖﹔又如面包如果不吃,便不能養生。主耶穌乃是進入世界的上帝(「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 16)﹔但「如果沒有聖靈,基督教便成為一台史劇﹔聖靈乃是上帝進入人心,聖靈乃使紙上的信條,成為生命之道。主耶穌基督好似醫生,開了藥方,便離病人﹔ 聖靈好比護士,看顧病人,直到病痊。」馬特遜(Matheson)在其《聖靈之聲》一書中說:「一面鏡子,如以鏡面朝下,不把鏡面朝上,便不能 得陽光照射。……光來了是不夠的,你自己必要起來發光,在你臉上,發出榮光,否則光就不能向外照耀。」以西結書二2說:「靈就進入我裡面,使我站起來,我 便聽見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
    聖靈並非要顯明他自己,而乃為顯明基督,約一六14主耶穌說:「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翰遜(E.H.Johnson)在其《論 聖靈》一書中說:「幾年以前,有一部大的蒸汽機向大眾表演。當它發動的時侯,我們只見活塞與汽門轉動,但不知其如何會轉動。當蒸汽高熱的時候,就成為有彈 力的汽,非肉眼能見。聖靈亦然,他的作為,既不能見,又不能聞﹔但在我們裡面,卻發生強大的感力,使我們有新的見解,新的力量,新的愛心」。譚 耐(Denney)在他《神學肄言》一書中說:「我們的見證在不知不覺之間藉聖靈發出其大能。」慕爾(Moule)引特土良 (Tertullian)的話說:「聖靈乃是基督的代理,當主耶穌上十字架的前夕,聖靈在基督的心裡像一個人」。
    聖父、聖子、聖靈,三位都是聖﹔但是第三位特別稱為「聖靈」,這乃是因為藉著他默化的奇工,能使信徒成聖,聖靈的工作乃是在個人裡面的。以弗所書四6說: 「上帝,……超乎眾人之上(聖父),貫乎眾人之中(聖子),也住在眾人之內(聖靈)。」歷代以來,關於聖靈的教義,其闡發的著作,重點各有不同。阿他那修 (Athanasius)乃講三位一體﹔奧古斯丁則講罪惡﹔安瑟倫(Anselm)則講贖罪﹔路得則講稱義﹔衛期理則講重生,而在每一種教義闡揚以後,隨 著有教會的復興。
三、生出(generation)與發出(procession)乃是一致的與相等的 
    詩篇二7說:「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一個宣稱,乃是證明聖子的永恆性與神性。主耶穌基督子的身份,並非從道成肉身,受浸, 或登山變形之時而有,也非在復活之時而開始,使他成為神的兒子。這些乃僅承認或表明他的先存性,乃和神格(Godhead)是不可分的。他乃「是那不能看 見之上帝的像,是……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一15)聖經指示我們,聖子的「生出」與聖靈的「發出」乃都是永恆的。 
    詩篇二7:「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今日」一詞,照亞力山大氏(Alexander)的聖經註釋,乃 指永恆的意思。斐魯(Philo)也說「今日」乃有直到永遠之意。嚴格言之,所謂「生出」「發出」二詞,並不能完全正確表達聖子和聖靈的真義。 這些名稱的主旨,乃在免除對於三位一體中的任何一位有不平等的謬見。永生神子的「生出」(generation)乃有如下四點的意義: 
    l.「生出」不是創造,乃是聖父自己與聖子的交契。聖父、聖子、聖靈三名,乃僅指他們位格的不同。聖父既未給與聖子任何本質﹔聖子也沒有從聖父取得任何本質,此乃尼西尼(Necene)教父的偏差。
    2.「生出」並非聖子存在的開始,而乃為與聖父永遠的關係。猶如太陽是永遠的,陽光也必然是永遠的。從前有人問安提阿學派的教父居利爾(Cyril)說, 聖子是否在他「生出」以前即已存在﹔他答稱,聖子的「生出」,並非先於他的存在,因為他乃是永遠存在的 — 自有永有的。 
    3.聖子的「生出」,並非出自聖父意志的作為,而乃為神性本質內在的必然性。正如有太陽必有陽光﹔有陽光必有太陽﹔如無陽光,則太陽不成其為太陽。同理, 如無聖子,則聖父便非真正聖父。如果說神性僅屬於聖父,此乃為亞流派(Arianism)的異端。還有從屬說 (Subordinationism),此說倡自特±良(Tertullian),他說:「聖父是僭在之上帝﹔而有形之神子,以及無形之聖靈,乃為上帝所 造,此非與上帝同一老,而為其從屬者。」此乃顯然違反三個位格平等的真理,此於上文,已加論列。
    4.三位之間的關係,沒有衍生從屬關係 — 而乃為神的本性之生命的運行﹔聖父、聖子、聖靈,在同質和同榮的地位上,父透過子﹔父與子又透過聖靈,各按其位,推進他們的事工。在聖子裡面,乃似有聖父 神性與榮耀完全的副本。愛德華氏(Edwards)說:「聖父的一切都在聖子裡面重複表現出來,完全相同,絕無次等的意義。」我們雖不否認,在 次序上、職務上、工作上,聖子當然順從聖父,但卻不是在本質上有何不同。約翰福音一四8-10:「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 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 面』」。聖父是超越的生命,乃為神聖的源頭,乃「超乎眾人之上」﹔聖子是內在的生命,乃為神聖的河流,乃「貫乎眾人之中」。聖靈是個別的生命,乃似神聖的 血液,乃「住在眾人之內」(參弗四6)。聖靈可說是神(Godhead)的執行者。
    基上所論,我們可以宣稱,因為這些位格上的不同,上帝的存在,乃有三方面的關係:第一,從聖父說,乃為源頭,根本與權威﹔第二,從聖子說,乃為表現媒介與啟示﹔第三,從聖靈說,乃為瞭解、實踐與完成。 
    歐文(John Owen)說,聖靈的工作,乃為結束、完成、和圓滿。一切上帝的啟示乃透過聖子或聖靈。凱伯爾(Kuyper)把起因、建造、與完成三種職務分別歸與三位:聖父先行發動﹔聖子安排經理﹔聖靈玉之於成。

三位一體的奧秘性


一、三位一體的超凡性
 
    上帝三位一體的奧秘,非凡人的智慧能測﹔在人的有限經驗上,沒有類似的事,可作比擬﹔因此一切比擬的想法,都不能達成願望。  
    l.從無生物來比擬 — 例如:阿他那修(Athanasius)用泉源、河流、小溪三者來比擬。鮑德曼(Boardman)用云、雨、霧來比擬。洛柏春(Robertson)用 顏色、形態與尺寸來比擬。乃都不恰當。路德說,三位一體乃似花之形態、香味與功用。柯克(Joseph Cook)說,上帝有聖父、聖子、聖靈,乃正如太陽的光輝有陽光、有云霞、與熱度。奧古斯丁說,三位一體乃似一棵樹有根、有干、有枝。
 
    2.從人的心意來比擬 例如奧古斯丁以智、情、意來比擬。黑格兒以正、反、合來比擬。墨蘭敦(Melanchthon)、謝特(Wm.Shedd)等,則以主體、客體、主客二體 來比擬。奧古斯丁說,智、情、意三種官能,雖各不同,卻難分開,乃構成一個心意、一個本體、一個生命。黑格兒說,光是正,暗是反,影是合﹔信是正,不信是 反,疑是合。阿倫(Allen)說,三位一體論,在初期教會乃視為一種理性的教義﹔在中古時代,乃視為一個奧秘﹔在十八世紀,乃視為一種無意義 和不合理的教義﹔在十九世紀又被視為一種理性的教義,乃是關於上帝本性主要的質理。即到現在,三位一體論仍不能有一個圓滿的解釋。在人的經驗和理解上,不能有一個完全恰當的比擬,更不能積極闡發其奧秘。 
二、三位一體論的合理性
     l.非三位上帝乃三種特質 — 我們說三位一體,並非說有三位上帝聯在一體。我們乃說一位上帝,在他的本體裡面乃有內在的不同的特性。在我們人裡面,乃有許多不同的機能,聯在一個人裡面 ﹔人愈是聰明,其才能的差別也愈大。我們也並非說一個上帝乃是三個上帝﹔也非說三個上帝是一個上帝﹔而僅說一個上帝在他本質裡面乃有三種不同的特質。猶如 在人裡面有智、情、意三種機能,並非說有三個不同的人。
    詩篇八六11-12說:「求你使我尊心敬畏你的名。……我要一心稱讚你」。這令我們反想到我們所以沒有專一的心,乃是因為罪惡的結果,所以心緒錯亂。只有 敬愛上帝才能使我們寧靜,善用我們的機能,能夠有平安,能聖潔,有能力,故曰:「寧靜致遠。」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路 一27)。 
    2.人類的性格也有三一性 — 一個人的性格,須於三位一體時,始能臻於極點﹔人類的性格,乃含有「主體」、「客體」和「二體的關係」的三一性。人不能體會其潛存的三一性,只有在神裡面 始能完全。人既不能了悟其潛存的三一性,所以必須超出其自我,在上帝裡面,始能圓滿。
    「一塊石頭,其各部分都是相同的﹔但一部精巧的機器的結構,乃是彼此不同的。前者乃是全部一樣的,沒有分別的﹔後者則其形式與機能都是不同的,兩者到底何 者更為統一和合?最高的統一和合,不是簡單的,而是複雜的。」

     「萬事乃為一個無限意識的各種形式﹔和各種各樣有限的性格對照的,乃有三個無限的 位格。可見上帝有三個意識,並非不可信的,乃是合理的,並無矛盾。
三、三位一體論的重要性 
    三位一體論乃和其他教義有重大關係,請分論之: 
    l.三一論與聖道的關係 — 一切反三一論(Anti-Trinitarianism)乃為猶太教、回教、唯一神教(神體一位論 Unitarianism)和泛神論的厲階。離開了三位一體論,我們便不能維護神性的統一性(unity of Godhead)。「我們如果不講三位一體論,便不能了悟上帝。上帝固然是永恆的、不變的,但並非不動的﹔他又是運行的進展的﹔結果成為三位一體,有聖 父、聖子﹔從聖父聖子,又有聖靈。」
    2.三一論與啟示的關係 — 倘使沒有三位一體論,則基督便不是上帝,則他便不能完全知道上帝,啟示上帝﹔基督教也不是全備的、最終極的啟示﹔而成為殘缺不全,和其他主義學說一樣地有 瑕疵與謬妄。聖靈也不復是上帝,則他的慈愛及其與人心靈的交契,也非真實。質言之,倘使沒有三位一體論,則基督聖道,將變為一種自然宗教﹔而一位愛世人的 道成肉身的上帝,便成為遠離世界的理神論或超神論(Deism),以及名存實亡的泛神論,因為泛神論乃是「偽裝的無神論」 
    倘使基督不是上帝,則他的見證便沒有權威﹔而我們也不能證明聖子聖靈就是上帝。事實上在聖徒禱告的時候,便可切實證明三位一體論。因為我們向上帝祈禱的時 候,必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鑑察人心的,(上帝)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 26-27)(注八四)約一18說:「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一六15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聖靈) 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於此,我們可知聖靈要啟示聖子。
    甚至不可知論者(Agnostic或稱「存疑論者」)也承認,倘使沒有基督,便沒有交契的媒介,沒有啟示的本源,只有聖子能夠啟示聖父。神體一位論者以為 基督的宗教,僅是人類一種日常的工作,僅為人類在不息的進展中消逝的一瞬。而不知基督乃是上帝唯一的啟示者,乃為我們應當事奉的獨一的上帝,是宗教最終極 的權威,是一切真理的源頭﹔且為全人類最高的審判者。主耶穌親 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二四35)「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 28一29)最後的報應,乃是「羔羊的忿怒」(啟示錄六16)!上帝一切的作為唯獨經過基督﹔而墓督在人心裡所有的作為,乃透過聖靈,因此我們可以推斷, 三位一體論乃與啟示有重大的關係。 
    3.三一論與救贖的關係 — 倘使上帝絕對只有一位,在神人之間,有一道不可踰越的鴻濤,那便沒有中保,沒有救贖。既非三位一體,則主耶穌也不能帶領我們靠近上帝﹔因為只有那位本來有 上帝的形像,和上帝有同等地位的〈參腓二6一7),方能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也只有那位是上帝的,能夠潔淨我們的心靈。倘使上帝的位格是單一的,不是複數 的,那便只是我們的審判者,不能作我們的救主,也不能使我們成為聖潔。 
    在上帝面前,人類沒有任何事能算是好的﹔只有神的義方能使他滿意。我們若與神體一位論者論道,最好的方法,便是激起他們認識罪惡﹔如果一個人能承認他有 罪,始能覺得只有一位救主能救他脫離罪。從另一方面來看,倘使一個人忽視他的罪,也必藐視救主。從教會史來看,因為伯拉糾自救論 (Pelagianism)的流毒,便產生蘇西尼(Laelius Socinus)異端。蘇氏雖承認聖經的權威,且反對自然宗教,和自然神學,並以基督教為獨一的宗教。惜其以人類理性作衡量聖經真理的尺度,以是竟自相矛 盾,反對三位一體論以及基督贖罪論,認為神體只有一位,主耶穌乃是人,不是神(注八六)。其弊所及,遂有神體一位論。由於否認主耶穌的神性,致對罪惡僅有 浮淺的認識,也不知上帝的審判,「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因為唯有「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 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他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參羅四24一25)「主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 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我到世上來,……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在末日要審判 他。』」(約一二44一48)凡是否認基督的神性,及其贖罪恩功的,乃就要消滅愛主的熱忱,摧毀宣道的事工。(注八七)詩篇三六9說:「在你那裡,有生命 的源頭,……」所以我們必從基督裡的上帝,始能得著永遠的生命。接受基督,就是接受上帝﹔拒絕基督,就是背棄上帝。「主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 乃是信那差我來的。』」(約一二44)「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幹犯摩西的律 法,……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一○26 一29) 
    相傳有一個殺人犯下在監裡,因他夫人的懇求,只要認罪悔改,接受基督,就可赦罪,奈他拒絕悔改﹔殊不知那位裝成牧師去勸請他的,就是總督,手持赦罪狀,只 要那人悔改,就可釋放。此人乃自取滅亡。不信救主的人,亦復如此。在美國南北戰爭之時,有一個大言不慚,褻瀆長官的醉漢,侮辱一位便衣的和藹可親的人﹔不 知他乃是格蘭上將(General Grant,後為第十八屆總統),那人立即臉色蒼白,雙膝跪下,請求赦罪﹔那位便衣軍官便叫他繳械,把他下在監裡。主耶穌本是上帝,降世為人,謙卑他自 己,生在馬槽,沒有枕頭的地方,為我們的罪,代死十架。他大聲疾呼,信他的人,便不被定罪,就有永生。世人盡可心地剛硬,藐視救恩,但後果乃非常嚴重,因 為他就是上帝。凡是不信的人,都要站在他白色的大寶座之前,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要被扔在火湖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參太二五41一46﹔啟 二一ll一15) 
    當聖靈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便要令人面對面看到上帝的聖潔與慈爰,便要情不自禁由衷高呼:「只有那位獨一無二的救主能夠救我。」只 有那位神聖的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的基督,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基督,始能叫罪蒙赦免的人心裡有平安。所以保羅說:「我……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 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彼得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在每次教會復興以後,三位 一體論便得著新的衝力。史密斯氏(Henry B. Smith)從神體一位論轉變過來,相信三位一體論以後,寫著說,如果丟棄了三位一體論,則其他基本信仰如救贖論、重生論,都必隨之廢除,好像一串珠寶, 如果把其中的線抽去,便都完全散失!
    4.三一論與人生的關係 — 「三位一體論使我們知道上帝絕對的基本的本性,一方面是他本身的,一方面又是有關我們的。倘使主耶穌基督是永生的神子﹔上帝在他本質上乃為聖父,則他永恆 的本質乃為愛的泉源。生命的交流,愛心的往復,乃起自無始之初。」陶銳(D'Arcy)說:「倘使以上帝僅比為一個偉大的人物,則須等他創世大 工完成以後,始能得到他所愛的對象﹔則約翰壹書四8:『上帝就是愛』,僅為一種誇張的詞令,而非真實的本性。」
    上帝的完善乃在其開創,聖子乃在領受。聖子的孝道,乃是我們孝道的根本。我們需要同情幫助,所以需要聖子的幫助。謙卑、順服、與自我犧牲的本質,乃是屬天 的、神聖的,非仰賴聖子不可。離了他,我們就不能作什麼(參約一五5)。「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 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注九一)「我們這樣依靠他,並非降低身份,而乃和永生神子分享其福。」(注九二)而且「上帝還照著人 類的景況,限制他自己﹔因為上帝就是愛﹔在神性(Godhead)裡面,自始就含有人類自我犧牲自我限制的原型。」(注九三)「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反 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一8),為著要拯救世人! 
    在外邦異教,也有三一論。例如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德經》四十二章)道家的宇宙觀,認為天地之始,陰陽不分,故混而為 一:二為天地,亦為陰陽﹔有天地而後生物,乃成為三﹔既生物,生生不已,乃有萬物。

       埃及也有三一論(Triad of Abydos),其一是奧西理施(Osiris),其二是阿西施(Isis),乃為他的妻子﹔其三是豪羅施(Horus),乃為他的兒子。但是這三者,並 非真有位格,更荒謬的,不但子由父生,而且父由子生。埃及的三一論,乃有泛神論的意義。
    印度婆羅門教的三一論(Trimuti),第一位,乃為大梵(Brahma),他是造物之主,宇宙人生之源﹔第二位是韋陀天(Vishnu),他乃護理萬 有,常常和第三位爭戰﹔第三位是西伐(Siva),乃為毀滅者,表現人生的黑暗和殘酷。也有泛神論的意義﹔乃住在善惡裡面以及神人之間。佛教以 後亦有三一論,其一為佛(Buddha)﹔其二為法(Dharma)﹔其三為僧(Sangha)。佛徒常常口誦默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希臘的三一論,其一為宇宙神(Zeus),其二為雅典女神(Athena),其三為太陽神或稱守護神。這三位神在德性上以及關愛宇宙萬物上,乃超越其他一切的神。他們乃彼此支持,彼此鍾愛,可說是合而為一的。
    外邦異教的三一論,「乃是他們失去了真神觀念,所留下的殘缺不全的思想,乃為人類道德與靈性墮落的病狀。」

       一切外邦宗教哲學家,窮其心力,想以 一家之言,參透三一真神的奧秘,終歸心勞日拙,此乃證明人類心智的缺陷,本性的病態,唯有基督聖道始能加以救治。一切飢渴慕道的人,只有聽到福音以後,始 能滿足其內心的要求﹔此乃章立生博士以往在外邦異教黑暗裡摸索了五十年,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切身經驗。此亦可證唯有基督聖道乃為千 古不磨的真理。所以「一個談三位一體的奧秘的人,並非用人所虛構的字句或名詞,亦非徒講本質與實體﹔位格與性格﹔同等中的優先,複數中的單數,能使他心滿 意足,在頭腦裡建造一座空中樓閣,講些他所莫名其妙的事﹔而乃是一個新造的人,乃深感天父的大能,又使聖子成為他的智慧、公義、聖潔、與救贖﹔在他心裡復 有聖靈的愛流瀉出來﹔這種人雖在理知上,不知那些難於理解的事,但卻在心靈上真正了悟三位一體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