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三個位格的平等性


一、三種尊稱都是有位格的 
    一為聖父,一為聖子,一為聖靈,茲分論之: 
    l.聖父並非等於上帝,因為上帝非僅聖父,而亦為聖子和聖靈。聖父一詞乃指他和其他兩位「位格的不同」(hypostatical distinction)而言﹔上帝乃是藉著聖子,又經過聖子與聖靈,和教會與世界發生關係。他乃是信徒屬靈的與血肉的生命之創造者。但是一般世人,不能 稱他為聖父﹔所以這個尊稱本來乃是指他和永生聖子的關係而言,一般世人只有在皈依基督與基督聯合以後,始能成為上帝的兒女。 
    2.聖子並非等於上帝,因為上帝非僅聖子,而亦為聖父和聖靈。聖子一詞,乃用以別於聖父聖靈。他乃是由聖父所差遣,來拯救世人﹔聖子又和聖父差遣聖靈降世。 
    3.聖靈並非等於上帝,因為上帝非僅聖靈,而亦為聖父和聖子。聖靈一詞,乃用以別於聖父和聖子。他乃由聖父聖子所差遣,藉著他來更新不信的人,來使教會成聖。 
    就血肉的生命而言,上帝固可稱為「萬人之父」,因為,他是造物之主﹔但即就此而論,仍須透過主耶穌基督。誠如哥林多前書八6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 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我們在天上的父」一語,只有藉著聖靈的大能,重生得救與基督聯合的人,始能如此稱呼。加拉太書三26 說:「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四4-6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 名分。……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弗一5說:「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上 帝對主耶穌基督的愛,就是他對那屬於基督的信徒之愛的標準。基督的人性提升起來,聯於永恆的三位一體裡面。我們也因信他的名,有「權柄,作上帝 的兒女。」(約一12) 
    世人作父親的身份,乃是聖父的反映,「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弗 三6、15)神體一位論者,以天父僅僅視為造物主的象徵。殊不知離開了救贖,不能真正了悟天父的真義﹔我們只有藉著聖子,始能知道聖父。主耶穌 說:「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 
    「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他(聖子)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那位不能 看見的(unseen),只有藉著從他所出的,可見的,始能知道。超越的上帝 聖父,乃是藉著內在的上帝 — 聖子,把他啟示出來。」主耶穌基督乃是鏡子,那隱藏的榮光(luminary)乃是藉著他反射到人間。 
    上文所引保羅所說的兒子的名分,並非對那些屬血氣的世人而言,而乃指那些本來不是神家裡的兒女,但是藉著聖靈的奇功,得救重生,不再作外人,而有權被稱為 神家裡的人,與聖徒同國(參弗二l9)。只有主耶穌本來是上帝的兒子﹔世人卻「本為可怒之子」(弗二3),乃是靠著他的救恩,根據上帝恩約的關係以及主耶 穌基督的恩功,始成為上帝兒女。
二、三種尊稱都是適當的 
    聖父、聖子、聖靈三種名稱,上文曾加論及,並未能完全表達其真義,請進論之。   
    l.主耶穌基督聖子名分的意義 — 聖經裡面,乃有更廣的意義,就他在創世以前的境界說,他乃是太初的道,是上帝的「形像」、上帝的「光輝」(effulgence of God)。「道」(Logos)字乃有思想和道理(thought and reason)的意思,如果以「道」作為上帝的思想,則便是與上帝同在﹔如果以「道」作為上帝的話或表現(word or expression),則便可和上帝加以分辨,因為話語乃是表達思想所用的方法。主耶穌基督既為創世以前的「道」,則「道」乃為上帝自我的意識。上文 「形像」一詞,乃有副本(copy or counterpart)之意。人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這乃指相對和輔生衍生之意﹔但主耶穌「有上帝的形像」(腓二6),乃是指他是「上帝本體的真像」 (來一3),乃是絕對的、原型的。「光輝」一詞,乃似太陽發光。太陽的光輝,乃為太陽的本質,乃是和太陽不可分開的,永遠相聯的﹔主耶穌啟示上帝,也是和 上帝永遠同在的。 
    「三位一體每一位本體的關係,並非出自人的空想。」「太初有道」(約一l),這太初並不是「烏有的未知物」(X or the zero),而乃有位格的存在,乃為上帝 本體自我的啟示,乃是在萬古之先蘊藏在上帝裡面的,乃是上帝「永遠的啟示者」。
    歌羅西書一15說:「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林後四4說:「基督本是上帝的像。」人雖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但卻不是 完全的;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完全的形像。因此他乃有上帝的意識與意志,並具備上帝一切的本性與權能。形像一詞乃含有和上帝絕對平等的意志。這活潑的形像, 乃和上帝自己平等的,乃是他無限之愛的對象。一個單身漢在房間裡面,放了許多鏡子,來反照他自己的形像,作為他的同伴,但卻不能滿足﹔所以上帝無限之愛的 對象,也必定是有位格的,而主耶穌基督便是隱藏的神性(hidden Godhead)唯一的啟示。 
    希伯來書一3說:「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林後四6說:「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太陽所發的光,乃是自始就與太陽同在﹔如果沒有光,則太 陽便不成其為太陽。同理,聖子耶穌乃是和聖父同等的、同永的。詩篇八四ll說:「耶和華上帝是日頭」,但如果沒有日光,我們不能看見日頭,主耶穌基督便似 那從太陽裡出來的日光,使我們可以看見太陽。太陽是永遠的,陽光也必是永遠的﹔上帝是永遠的,主耶穌基督亦必是永遠的。「在基督裡,才顯明上帝的本質﹔在 基督裡,才看到上帝的特性。」
    2.三位一體中第二位的各種名稱 — 這乃使我們對於「啟示者」(Revealer)有一般的概念,復指點三位一體的教義與上帝內在屬性(真理、慈愛、與聖潔)的關係。三位一體,乃是上帝的有 機體,有生命的動力,上帝乃永不止息地要把他具體化,藉著聖子完全彰顯出來。主耶穌一方面代表神性的離心運動﹔一方面代表他的向心運動,到了聖靈降世,始 竟其全功。真正的宗教,把我們和上帝重新聯合起來,使我們在他裡面,在某種程度上,重新產生這永恆的運動。信徒的經驗,向世人見證,上帝本身雖不可知,但 藉著聖子,作他外在的啟示﹔又藉著聖靈作他內在的啟示  — 只有他能教我們了悟真理。主耶穌「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來九14)。教會也只有藉著聖靈能夠進到上帝面前﹔而失喪的世人也只有藉 著他能夠皈向上帝。 
    於此可見上帝乃是生命,是自足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和他相比,這宇宙的生命,僅為雙目之一瞬,滄海之一粟。主耶穌乃是他唯一的啟示者,神性唯一顯明的本質 ﹔也是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並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參來一3)。他是天地萬物的生命﹔一切自然界的莊嚴華美,一切分子和克分子的力量,一切萬有引力和進 化,乃都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基督事工的彰顯。他又是「人類的生命」,世人一切向上的理智與道德的推進力,都是從基督而來﹔他又是人類歷史發展指導的原 則。他又是「教會的生命」、「獨一的救主」、人類「屬靈的導師」。 
    上帝一切客觀的啟示是主耶穌基督的工作﹔一切主觀的啟示,則為聖靈的工作。主耶穌基督是外向的,而聖靈乃是回向上帝的性能。一輛電車,只要繫住電線,便能 乘馳上山﹔同理,我們的信心,也能繫住上帝,使我們能夠接住他的推動力。這個宇宙乃在歸回天家,因為聖靈乃在不住的使客觀的啟示,成為主觀的啟示,乃在使 人類有意或無意地領受上帝的思想、恩愛與心意,萬物都要找到他的目的﹔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一一36)從此可見在上帝的作為上, 聖父乃是萬福之源,聖子乃是「媒介」(中保),聖靈乃是成全的總辦。但所有這些外在的過程,乃僅是回到上帝本性之內在的生命過程的徵兆,和有限的反映。 
    照梅耶(Meyer)和馬杜慈(Marcus Dods)的聖經註釋,約一l「道與上帝同在」,乃是說明道與上帝的交契,乃表示二者有不同的位格,而其道德的本質乃是愛。
    又照梅遜(Mason)的詮釋,「道與上帝同在」,乃是「道朝向上帝」。他的臉不是向外的,乃是向內的。他整個的位格乃是傾向上帝,「心心相 印」,「亦步亦趨」。此乃和亞當適得其反,他背向上帝,聽從魔鬼的試誘,「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一失足成千古恨,自取永遠的沉淪!約翰福音一18說: 「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我們要想表明上帝,必先知道上帝﹔要想知道上帝,必先住在他的懷裡。所以「道與上帝同在」, 非指兩個靜態的位格,而乃含有動態的作為,他住在他懷裡,乃為要表明天父。我們聖徒,也要住在他的懷裡,常常順服,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 要無可指摘,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參腓二12-16)。「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 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人的智慧是三重性的,這便可令我們想到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在人的自我意識,乃有三種成分,例如:(l)我們認識我們自己﹔(2)我們為自己照一張相片﹔ (3)我們承認那張相片是我們自己。但是一個神經失常的人,或一個罪人,便不認識自己。罪人要到悔改的時候,方能醒悟過來,認識他自己。例如路加福音第十 五章的浪子,到了悔改的時侯,始能醒悟過來,認識他自己。(路一五17英文聖經:「He came to himself」 「認識他自己」,中文聖經譯作「醒悟過來」。)一個神經錯亂失常的人,乃是一個疏離他自己的人(alienator),我們稱神經病醫生是 「alienist」 意譯乃是醫治疏離自己,不認識自己的人。完善的自我意識,無論是人或是上帝,必有三種成分聯在一起﹔僅僅二重性(duality)是不完善的,這乃有兩者 分離之意。在上帝「我」與「你」之間的和解(mediation),必定是有位格的人,而且必定在各方面與兩方任何一位是相等的,始能勝任其中保之職。
    神學家謝特(Wm.G.T.Shedd)說:「聖靈令人感服之奇功,其中之一,乃為使人的意識變為自我意識_— 例如使浪子認識他自己(路一五17,見上文),承認有罪,乃為一種自我意識,會自覺有罪,承認是犯罪的人。自我意識,乃高於意識,乃是三重的 (trinal),而意識乃為二重的(dual)。同一個人的靈乃有兩種不同的形式 — 主體與客體。上帝三種本質的意識,結合起來,成為一體的時候,就形成一個上帝的意識,……三個位格,便成為一個本體」。
    杜諾(Dorner)認為三位一體內部的關係,乃有三方面的意義﹔(l)是形體的(physical) — 上帝乃是因﹔倘果等於因,則果亦變成因。(2)是邏輯的(logical) — 自我意識,乃高於意識,故自我意識乃高於自我。(3)是倫理的(ethical) — 上帝乃「自願的權利」(self-willing right),但如果權利乃是任性專橫的,則並非權利﹔權利如果出於被動的性質,也不復是權利。從聖父方面說,權利乃是本性的(being)﹔從聖子方面 說,權利乃是自願的(willing)。如果沒有自由,不是自願,則成為一種死的理教,一個死的上帝,乃完全由於「必不得已」。如何使「不得已」和「自 由」能夠調和,只有基督信徒藉著聖靈,從上帝始能找到。聖父=是主體的我(I),聖子=是客體的我(me),聖靈=乃為兩者的合一(unity)。除了太陽和陽光以外,還需要眼睛能夠看到太陽之光。 
    因此我們在主體(subject)與客體(object)以外,還要一種「主客二體」(subject—object)。因為如果沒有一種聯合的性能 (unifying principle),便不能完全分辨主體和客體。因此聖靈可以視為人裡面以及上帝裡面自我認識的性能。主耶穌基督在沒有做他救贖工作之先,他和人類乃有 一種自然的結合﹔同理,聖靈在沒有施行其重生工作之先,他也和人類有一種自然的結合。例如伯三二8說:「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神學家凱 伯爾(Abraham Kuyper)在其《聖靈的事工》一書中說,聖靈乃是萬人生命的本原,也是聖徒重生成聖的生氣。
    德國神學家艾勃拉氏(J.H.A.Ebrad)說,聖子在神性(Godhead)中的工作是一種「離心的」(Centrifugal)運動﹔聖靈在神性中 的工作,乃為一種「向心的」(Centripetal)運動。照約一l8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主耶穌基督是上帝向外啟示的「器 官」,所以說「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而聖靈乃為上帝內在的啟示。林前二10說:「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希伯來書九14說: 「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羅八26說:「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有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 告。」約四24說:「上帝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拜他。」一六8-11說:「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 己;……」可見聖靈的工作,乃為一種向心的運動,藉著他的工作,使聖父和聖子的心,彼此相知,有完善的交契。
    3.聖子與聖靈工作不同的特性 — 基上所述,可知聖子的工作和聖靈的工作,乃有特性上的不同。簡言之:(l)聖子的工作乃是外向的﹔聖靈的工作,乃是內向的。(2)聖子是向外啟示的器官﹔ 聖靈乃為向內啟示的器官。(3)聖子是我們天上的中保﹔聖靈是我們靈魂的中保。他在聖子的工作上,我們是被動的﹔在聖靈的工作上,我們是自動的。 
    關於聖子的工作,以後各章論到他是先知、祭司與君王的時候,尚須詳加論列。關於聖靈的工作,以後論到他施行救恩,重生與成聖的時候,也要加以詳論。於此我 們僅說,聖靈乃是生命的主(author of life)。他創造世界(創一2)﹔他使童貞女馬利亞懷孕生主耶穌(太一20)﹔他使人重生,他使人復活,他是生命之光﹔他感動聖經作者﹔他使罪人認罪悔 改﹔他啟發聖徒,使信徒成聖。 
    創世記一2說:「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路一35說:「聖靈要臨到你(馬利亞)身上」。約三8說:「從聖靈生的」。羅八ll說:「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 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約翰壹書二l說:「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一四16-17說:「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 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一六13說:「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羅八14說:「幾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如果沒有聖靈的工作,便不能施行救贖﹔正如燃料不點便不能生暖﹔又如面包如果不吃,便不能養生。主耶穌乃是進入世界的上帝(「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 16)﹔但「如果沒有聖靈,基督教便成為一台史劇﹔聖靈乃是上帝進入人心,聖靈乃使紙上的信條,成為生命之道。主耶穌基督好似醫生,開了藥方,便離病人﹔ 聖靈好比護士,看顧病人,直到病痊。」馬特遜(Matheson)在其《聖靈之聲》一書中說:「一面鏡子,如以鏡面朝下,不把鏡面朝上,便不能 得陽光照射。……光來了是不夠的,你自己必要起來發光,在你臉上,發出榮光,否則光就不能向外照耀。」以西結書二2說:「靈就進入我裡面,使我站起來,我 便聽見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
    聖靈並非要顯明他自己,而乃為顯明基督,約一六14主耶穌說:「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翰遜(E.H.Johnson)在其《論 聖靈》一書中說:「幾年以前,有一部大的蒸汽機向大眾表演。當它發動的時侯,我們只見活塞與汽門轉動,但不知其如何會轉動。當蒸汽高熱的時候,就成為有彈 力的汽,非肉眼能見。聖靈亦然,他的作為,既不能見,又不能聞﹔但在我們裡面,卻發生強大的感力,使我們有新的見解,新的力量,新的愛心」。譚 耐(Denney)在他《神學肄言》一書中說:「我們的見證在不知不覺之間藉聖靈發出其大能。」慕爾(Moule)引特土良 (Tertullian)的話說:「聖靈乃是基督的代理,當主耶穌上十字架的前夕,聖靈在基督的心裡像一個人」。
    聖父、聖子、聖靈,三位都是聖﹔但是第三位特別稱為「聖靈」,這乃是因為藉著他默化的奇工,能使信徒成聖,聖靈的工作乃是在個人裡面的。以弗所書四6說: 「上帝,……超乎眾人之上(聖父),貫乎眾人之中(聖子),也住在眾人之內(聖靈)。」歷代以來,關於聖靈的教義,其闡發的著作,重點各有不同。阿他那修 (Athanasius)乃講三位一體﹔奧古斯丁則講罪惡﹔安瑟倫(Anselm)則講贖罪﹔路得則講稱義﹔衛期理則講重生,而在每一種教義闡揚以後,隨 著有教會的復興。
三、生出(generation)與發出(procession)乃是一致的與相等的 
    詩篇二7說:「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一個宣稱,乃是證明聖子的永恆性與神性。主耶穌基督子的身份,並非從道成肉身,受浸, 或登山變形之時而有,也非在復活之時而開始,使他成為神的兒子。這些乃僅承認或表明他的先存性,乃和神格(Godhead)是不可分的。他乃「是那不能看 見之上帝的像,是……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一15)聖經指示我們,聖子的「生出」與聖靈的「發出」乃都是永恆的。 
    詩篇二7:「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今日」一詞,照亞力山大氏(Alexander)的聖經註釋,乃 指永恆的意思。斐魯(Philo)也說「今日」乃有直到永遠之意。嚴格言之,所謂「生出」「發出」二詞,並不能完全正確表達聖子和聖靈的真義。 這些名稱的主旨,乃在免除對於三位一體中的任何一位有不平等的謬見。永生神子的「生出」(generation)乃有如下四點的意義: 
    l.「生出」不是創造,乃是聖父自己與聖子的交契。聖父、聖子、聖靈三名,乃僅指他們位格的不同。聖父既未給與聖子任何本質﹔聖子也沒有從聖父取得任何本質,此乃尼西尼(Necene)教父的偏差。
    2.「生出」並非聖子存在的開始,而乃為與聖父永遠的關係。猶如太陽是永遠的,陽光也必然是永遠的。從前有人問安提阿學派的教父居利爾(Cyril)說, 聖子是否在他「生出」以前即已存在﹔他答稱,聖子的「生出」,並非先於他的存在,因為他乃是永遠存在的 — 自有永有的。 
    3.聖子的「生出」,並非出自聖父意志的作為,而乃為神性本質內在的必然性。正如有太陽必有陽光﹔有陽光必有太陽﹔如無陽光,則太陽不成其為太陽。同理, 如無聖子,則聖父便非真正聖父。如果說神性僅屬於聖父,此乃為亞流派(Arianism)的異端。還有從屬說 (Subordinationism),此說倡自特±良(Tertullian),他說:「聖父是僭在之上帝﹔而有形之神子,以及無形之聖靈,乃為上帝所 造,此非與上帝同一老,而為其從屬者。」此乃顯然違反三個位格平等的真理,此於上文,已加論列。
    4.三位之間的關係,沒有衍生從屬關係 — 而乃為神的本性之生命的運行﹔聖父、聖子、聖靈,在同質和同榮的地位上,父透過子﹔父與子又透過聖靈,各按其位,推進他們的事工。在聖子裡面,乃似有聖父 神性與榮耀完全的副本。愛德華氏(Edwards)說:「聖父的一切都在聖子裡面重複表現出來,完全相同,絕無次等的意義。」我們雖不否認,在 次序上、職務上、工作上,聖子當然順從聖父,但卻不是在本質上有何不同。約翰福音一四8-10:「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 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 面』」。聖父是超越的生命,乃為神聖的源頭,乃「超乎眾人之上」﹔聖子是內在的生命,乃為神聖的河流,乃「貫乎眾人之中」。聖靈是個別的生命,乃似神聖的 血液,乃「住在眾人之內」(參弗四6)。聖靈可說是神(Godhead)的執行者。
    基上所論,我們可以宣稱,因為這些位格上的不同,上帝的存在,乃有三方面的關係:第一,從聖父說,乃為源頭,根本與權威﹔第二,從聖子說,乃為表現媒介與啟示﹔第三,從聖靈說,乃為瞭解、實踐與完成。 
    歐文(John Owen)說,聖靈的工作,乃為結束、完成、和圓滿。一切上帝的啟示乃透過聖子或聖靈。凱伯爾(Kuyper)把起因、建造、與完成三種職務分別歸與三位:聖父先行發動﹔聖子安排經理﹔聖靈玉之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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