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災前被提論
1. 引言
此派學者認為信徒將會在最後的七年大災難發生以前,被主基督提到空中,以改變了的形象與主相遇及同在。換句話說,他們認為信徒是不會經歷大災難的。
2 . 直接的經文教訓
I .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3節;馬太福音廿四章8節;馬可福音十三章8節等,明載大災難如產難臨到懷胎婦人一樣,是“忽然臨到”的,這幾段經文應指同樣事件而言。而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3節說︰“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而五章4節卻說︰“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裡”,五章9節又說,“因為上帝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從上文下理來看,“受刑”應指“受大災難”;而“得救”乃指“免受大災難”。
II . 啟示錄三章10節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這經文應指著大災難時的情形而言的,但真正信主者卻可免去那災難。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40至41節說人子來的時候,“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有人認為這兩節經文教導災後被提論,其實很難成立。首先讓我們看看這經文的兩個解釋︰“取去”可解作“生命被取去”,而“撇下”可解作“承受地土”;“取去”亦可解作“被提”,而“撇下”亦可解作“經歷大災難”。
若這經文與上文均是順序發生的話,則廿四章1至2節是預言背景,而3至14節則是普世要發生的預兆,也是主再來及末日來臨前的序曲;15至41節是有關以色列的預言,也就是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所載七十個七要發生之事(參啟十一1-2)。這樣看來,取去及撇下均與教會無關,教會已經被提了。“取去”即死去的以色列人;“撇下”即指仍在地上,要進入千禧年國度者(包括十四萬四千,參啟七1-8)。正如挪亞一家被“撇下”生命在地上,而其余的則被“取去”生命。
至於另一可能解釋是,馬太福音廿四章1至2節是記載耶穌說預言之背景,而3至14節則為普世要發生之預兆,也是大災難之序曲,15至35節為大災難期間以色列要發生之事,也就是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所預言第七十個七所發生之事。馬太福音廿四章36至41節只是補述“那日子”來臨前,即大災難開始前一瞬時要發生之事,而廿四章42節至廿五章46節則為我們應有的回應。這解釋有它可取的地方,因為“取去”一字在過了兩天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1至3節又被他使用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且勸門徒要儆醒,這對不信的人是沒有意義的。而且聖經從沒有說非信徒會在地上之時,會同時離世被取去受審的,而提到信徒的被提乃是“忽然臨到”(林前十五52;參帖前四15-17)。
以上經文應發生在千禧年以前,絕不可能有審判(上帝的白色大寶座審判)發生的。而且馬太福音廿四章37至41節將挪亞一家的“被取”(被提)與信徒的被接互相比較,既然挪亞一家(信徒)是在洪水大災難前被接進方舟,信徒亦應在大災難之前被接(被提)的。
另一方面它有交代被提之事,若這經文與被提無關,則主的預言完全沒有提及教會被提之事了。並且以色列人的死亡,遍布整個大災難期間,並非同時的,但將來那時候將被取去,乃是同時發生,如挪亞時代的洪水毀滅人一樣,所以這經文(太廿四40-41)不可能指猶太人大災難之遭遇,而應指被提──同時發生的。
但無論用哪種解釋,這經文並無清楚教導災後被提之說。
3. 間接的啟示
在啟示錄一至三章均清楚有“教會”的景況。但從第四章到十九章卻沒有提了,因為敬拜轉到天上了,地上完全沒有敬拜活動。而“上帝的僕人們”在啟示錄六至十九章出現的只有以色列各支派的人(如十四萬四千),若教會仍存於地上,絕不可能剩下那麼少信徒,更不可能只有以色列有信徒的。到啟示錄二十至廿二章,教會重現,以“新婦”、“羔羊”(主)出現,更以“眾教會”(啟廿二16)出現。而啟示錄六至十九章乃大災難之描寫,可見在大災難之前, 教會已被提了。另一方面在“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出現時,往往與教會連在一起的(啟二7、11、17、29;三6、13、22),但在十三章9節之中,我們卻找不到教會,只有“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一句,很可能,當時地上巳經沒有教會了。最後,在大災難之後,啟示錄並沒有提到信徒被提之事,若教會被提是在大災難後發生,為何聖經不記載呢?
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3至24節清楚地表示有三種的復活,而各人均要按自己的次序復活的,這與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相吻合。首先的復活是主基督,他是初熟的果子,“以後”是屬基督的人。“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林前十五23-24)。那時,應是未信者的復活。因主基督之復活與信徒之復活有一間距,所以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的復活,亦應有時間上的間距。
路加福音廿一章34至36節所載之“那日”應是指大災難而言的,因為這是忽然臨到的;如網羅(被捆,被困在苦難中)般的;要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的”。但聖經卻應許“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所謂“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9節比較之下,顯然是指“免去大災難”而言的,怎樣免去?聖經提到“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廿一36),若這不是信徒被提的意思,有什麼是更好的解釋呢?
4. 災後被提之根據並非是絕對的
災後被提之見解並非是絕對的解釋,也有其他可能,如在馬太福音廿四章40至41節所載之“取去”及“撇下”不一定發生在15至31節之後,因為當中的記載只是補述其中一件要發生之事情而巳。
在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所發生之事,不一定是在九章24節至十一章45節以後發生的,十二章1節所載“凡名錄在冊的,必得拯救”,並沒有說明何時會被拯救。另一方面,十二章1節清楚說明“你本國之民中”,是特別針對以色列人說的,他們必經過大災難,但卻不是教會。
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載之復活,可能是關乎在大災難期間信主者,是較小型的,與主復活後(太廿七52-53)之情形相似,亦可能是補述部份而巳。以上各復活均屬第二種,即信徒之復活。
5 . 災前被提論之學者
此派之代表有華富爾得(John F. Walvoord),來利(Charles Ryrie),王永信,陳宏博,潘特科斯(D. Pentecost)等。
6 . 問題討論
1.若教會在災前被提,則第七十個七的頭三年半有可能世界大亂,這樣,又豈會有三年半之太平呢?
2.此立場最有力的根據是什麼?
3.你是否贊成此說?為什麼?
4.這立場之優點何在?弱點又在哪裡?請列出。(其最大“矛盾”何在?你知道嗎?)
5.對災後被提論者之根據,這立場是否提供了合理之解答?
7 . 對災前被提論之評論
I . 若教會在災前已被提,則這世界肯定會帶來一次甚大的震撼,世界亦可能會大亂,這似乎與此立場所說──七年大災難中頭三年半是太平時期──是有抵觸的。我們可以想象到無數交通意外、人為災難,會同時發生,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不過,災中及災後被提是否就沒有這問題?絕對不然。
II . 上帝會容許那麼多無辜者因信徒之被提而受難嗎?這是反對災前被提論者經常提出來之質疑。不過,這問題對災中甚至災後被提論亦會存在。
III . 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之“第一次”復活是否一定指“第一類”?這字通常之用法似乎是指時間上之“第一”來說的。雖然,它有可能是指“第一類”,但極其量,那是可能而已。
IV.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及路加福音廿一34至36節在解經上可指猶太人,但亦可能是指教會而言。所以不能作準。
8. 結論
總括來說,這立場並非完全沒有問題,因聖經沒有清楚地指出教會何時會被提,所以我們的立場無從可以絕對化!
此派學者認為信徒將會在最後的七年大災難發生以前,被主基督提到空中,以改變了的形象與主相遇及同在。換句話說,他們認為信徒是不會經歷大災難的。
2 . 直接的經文教訓
I .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3節;馬太福音廿四章8節;馬可福音十三章8節等,明載大災難如產難臨到懷胎婦人一樣,是“忽然臨到”的,這幾段經文應指同樣事件而言。而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3節說︰“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而五章4節卻說︰“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裡”,五章9節又說,“因為上帝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從上文下理來看,“受刑”應指“受大災難”;而“得救”乃指“免受大災難”。
II . 啟示錄三章10節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這經文應指著大災難時的情形而言的,但真正信主者卻可免去那災難。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40至41節說人子來的時候,“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有人認為這兩節經文教導災後被提論,其實很難成立。首先讓我們看看這經文的兩個解釋︰“取去”可解作“生命被取去”,而“撇下”可解作“承受地土”;“取去”亦可解作“被提”,而“撇下”亦可解作“經歷大災難”。
若這經文與上文均是順序發生的話,則廿四章1至2節是預言背景,而3至14節則是普世要發生的預兆,也是主再來及末日來臨前的序曲;15至41節是有關以色列的預言,也就是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所載七十個七要發生之事(參啟十一1-2)。這樣看來,取去及撇下均與教會無關,教會已經被提了。“取去”即死去的以色列人;“撇下”即指仍在地上,要進入千禧年國度者(包括十四萬四千,參啟七1-8)。正如挪亞一家被“撇下”生命在地上,而其余的則被“取去”生命。
至於另一可能解釋是,馬太福音廿四章1至2節是記載耶穌說預言之背景,而3至14節則為普世要發生之預兆,也是大災難之序曲,15至35節為大災難期間以色列要發生之事,也就是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所預言第七十個七所發生之事。馬太福音廿四章36至41節只是補述“那日子”來臨前,即大災難開始前一瞬時要發生之事,而廿四章42節至廿五章46節則為我們應有的回應。這解釋有它可取的地方,因為“取去”一字在過了兩天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1至3節又被他使用說︰“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且勸門徒要儆醒,這對不信的人是沒有意義的。而且聖經從沒有說非信徒會在地上之時,會同時離世被取去受審的,而提到信徒的被提乃是“忽然臨到”(林前十五52;參帖前四15-17)。
以上經文應發生在千禧年以前,絕不可能有審判(上帝的白色大寶座審判)發生的。而且馬太福音廿四章37至41節將挪亞一家的“被取”(被提)與信徒的被接互相比較,既然挪亞一家(信徒)是在洪水大災難前被接進方舟,信徒亦應在大災難之前被接(被提)的。
另一方面它有交代被提之事,若這經文與被提無關,則主的預言完全沒有提及教會被提之事了。並且以色列人的死亡,遍布整個大災難期間,並非同時的,但將來那時候將被取去,乃是同時發生,如挪亞時代的洪水毀滅人一樣,所以這經文(太廿四40-41)不可能指猶太人大災難之遭遇,而應指被提──同時發生的。
但無論用哪種解釋,這經文並無清楚教導災後被提之說。
3. 間接的啟示
在啟示錄一至三章均清楚有“教會”的景況。但從第四章到十九章卻沒有提了,因為敬拜轉到天上了,地上完全沒有敬拜活動。而“上帝的僕人們”在啟示錄六至十九章出現的只有以色列各支派的人(如十四萬四千),若教會仍存於地上,絕不可能剩下那麼少信徒,更不可能只有以色列有信徒的。到啟示錄二十至廿二章,教會重現,以“新婦”、“羔羊”(主)出現,更以“眾教會”(啟廿二16)出現。而啟示錄六至十九章乃大災難之描寫,可見在大災難之前, 教會已被提了。另一方面在“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出現時,往往與教會連在一起的(啟二7、11、17、29;三6、13、22),但在十三章9節之中,我們卻找不到教會,只有“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一句,很可能,當時地上巳經沒有教會了。最後,在大災難之後,啟示錄並沒有提到信徒被提之事,若教會被提是在大災難後發生,為何聖經不記載呢?
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3至24節清楚地表示有三種的復活,而各人均要按自己的次序復活的,這與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相吻合。首先的復活是主基督,他是初熟的果子,“以後”是屬基督的人。“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林前十五23-24)。那時,應是未信者的復活。因主基督之復活與信徒之復活有一間距,所以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的復活,亦應有時間上的間距。
路加福音廿一章34至36節所載之“那日”應是指大災難而言的,因為這是忽然臨到的;如網羅(被捆,被困在苦難中)般的;要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的”。但聖經卻應許“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所謂“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9節比較之下,顯然是指“免去大災難”而言的,怎樣免去?聖經提到“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廿一36),若這不是信徒被提的意思,有什麼是更好的解釋呢?
4. 災後被提之根據並非是絕對的
災後被提之見解並非是絕對的解釋,也有其他可能,如在馬太福音廿四章40至41節所載之“取去”及“撇下”不一定發生在15至31節之後,因為當中的記載只是補述其中一件要發生之事情而巳。
在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所發生之事,不一定是在九章24節至十一章45節以後發生的,十二章1節所載“凡名錄在冊的,必得拯救”,並沒有說明何時會被拯救。另一方面,十二章1節清楚說明“你本國之民中”,是特別針對以色列人說的,他們必經過大災難,但卻不是教會。
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載之復活,可能是關乎在大災難期間信主者,是較小型的,與主復活後(太廿七52-53)之情形相似,亦可能是補述部份而巳。以上各復活均屬第二種,即信徒之復活。
5 . 災前被提論之學者
此派之代表有華富爾得(John F. Walvoord),來利(Charles Ryrie),王永信,陳宏博,潘特科斯(D. Pentecost)等。
6 . 問題討論
1.若教會在災前被提,則第七十個七的頭三年半有可能世界大亂,這樣,又豈會有三年半之太平呢?
2.此立場最有力的根據是什麼?
3.你是否贊成此說?為什麼?
4.這立場之優點何在?弱點又在哪裡?請列出。(其最大“矛盾”何在?你知道嗎?)
5.對災後被提論者之根據,這立場是否提供了合理之解答?
7 . 對災前被提論之評論
I . 若教會在災前已被提,則這世界肯定會帶來一次甚大的震撼,世界亦可能會大亂,這似乎與此立場所說──七年大災難中頭三年半是太平時期──是有抵觸的。我們可以想象到無數交通意外、人為災難,會同時發生,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不過,災中及災後被提是否就沒有這問題?絕對不然。
II . 上帝會容許那麼多無辜者因信徒之被提而受難嗎?這是反對災前被提論者經常提出來之質疑。不過,這問題對災中甚至災後被提論亦會存在。
III . 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之“第一次”復活是否一定指“第一類”?這字通常之用法似乎是指時間上之“第一”來說的。雖然,它有可能是指“第一類”,但極其量,那是可能而已。
IV.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及路加福音廿一34至36節在解經上可指猶太人,但亦可能是指教會而言。所以不能作準。
8. 結論
總括來說,這立場並非完全沒有問題,因聖經沒有清楚地指出教會何時會被提,所以我們的立場無從可以絕對化!
部份(多次)被提論
1 . 引言
此派學者認為不是所有信徒都同時被提的,而那些較忠心的,較虔誠的會先被提去,其餘的有可能要經歷部分甚至全部大災難。
2 . 此立場之根據
因為聖經教導信徒的被提是有條件性的,是要“忍耐到底”逃避大災難(太廿四13),亦要“等候救主的降臨”(腓三20;多二13;提後四8;來九28)。而最後是“順服”(啟三10)。
另一方面若所有信徒同時被提,對那些忠心等候者、虔敬事奉者則不公平。而且在馬太福音廿五章1至30節所載之“十個童女”及“按才干授責任”之比喻應指同樣身分的人(指信徒),但顯然他們被接進上帝的國度之時間有不同。主張此立場之學者有李常受等。
3 . 問題討論
1. 此立場之強處在那裡?弱點又何在?
2. 他們所列出支持經文是否針對著被提(和大災難)之事件而言的?為什麼?
3. 你是否贊同這立場?為什麼?(參林前十五51;帖前四13-18,五9-11 等, 看看信徒是否同時被提,是否被提是有條件的。)
4 . 對部分(多次)被提論之評論
在各立場中,這立場可以說是最欠缺聖經根據,而且是最牽強的,因為︰
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3節並沒有說凡忍耐到底的就能被提。事實上,上帝對信徒的被提是沒有附加任何條件的。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教會被提是針對每一位信徒來說的。而路加福音廿一章36節和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應指大災難期中之以色列人而言,要他們儆醒、忍耐、跟隨主,如144,000 以色列人一樣,必蒙保守經過大災難,但卻不是被提。
II . 腓立比書三章20節、提多書二章13節、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及希伯來書九章28節等經文只提醒我們,主將再來,我們要儆醒、敬虔等候他,但完全沒有說明,甚至完全沒有暗示被提是有條件的。
III . 啟示錄三章10節只是給非拉鐵非信徒無比的安慰,現在受試煉,但將來必免去大災難;然而,聖經並沒有說,不忠心等候、不敬虔儆醒者便不會被提。
IV 被提並非信徒最後結局,他們還要接受基督台前的審判,所以一起被提並不會有不公平現象。
V . 縱使我們對馬太福音廿五章1至30節之“童女”及“僕人”的看法一樣,認為他們都是指已信主之人而言,但是在19節卻提到主人要與他們“算賬”,顯然,這不是指被提的時候,乃是在基督台前審判的時候。我們相信,不是所有信徒都可以與主同作王,共享榮耀的。得獎賞、得榮耀與否,主要是於我們的忠心,上帝絕不會不公平的。
VI.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是指“所有死了的信徒”而言的,身體改變被提之信徒也是指“所有還活在世上之信徒”而言。教會被提是一次過的。
VII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主的身體總不能會分割開來被提?
5. 結論
這立場的問題,是將“被提”、“榮耀”、“得賞”、“與主同作王”等混淆為同樣的東西,然後再認為上帝是公平的,絕不可能會這樣,所以便硬創一套“多次被提論”出來,其實並無實質根據。
此派學者認為不是所有信徒都同時被提的,而那些較忠心的,較虔誠的會先被提去,其餘的有可能要經歷部分甚至全部大災難。
2 . 此立場之根據
因為聖經教導信徒的被提是有條件性的,是要“忍耐到底”逃避大災難(太廿四13),亦要“等候救主的降臨”(腓三20;多二13;提後四8;來九28)。而最後是“順服”(啟三10)。
另一方面若所有信徒同時被提,對那些忠心等候者、虔敬事奉者則不公平。而且在馬太福音廿五章1至30節所載之“十個童女”及“按才干授責任”之比喻應指同樣身分的人(指信徒),但顯然他們被接進上帝的國度之時間有不同。主張此立場之學者有李常受等。
3 . 問題討論
1. 此立場之強處在那裡?弱點又何在?
2. 他們所列出支持經文是否針對著被提(和大災難)之事件而言的?為什麼?
3. 你是否贊同這立場?為什麼?(參林前十五51;帖前四13-18,五9-11 等, 看看信徒是否同時被提,是否被提是有條件的。)
4 . 對部分(多次)被提論之評論
在各立場中,這立場可以說是最欠缺聖經根據,而且是最牽強的,因為︰
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3節並沒有說凡忍耐到底的就能被提。事實上,上帝對信徒的被提是沒有附加任何條件的。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教會被提是針對每一位信徒來說的。而路加福音廿一章36節和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應指大災難期中之以色列人而言,要他們儆醒、忍耐、跟隨主,如144,000 以色列人一樣,必蒙保守經過大災難,但卻不是被提。
II . 腓立比書三章20節、提多書二章13節、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及希伯來書九章28節等經文只提醒我們,主將再來,我們要儆醒、敬虔等候他,但完全沒有說明,甚至完全沒有暗示被提是有條件的。
III . 啟示錄三章10節只是給非拉鐵非信徒無比的安慰,現在受試煉,但將來必免去大災難;然而,聖經並沒有說,不忠心等候、不敬虔儆醒者便不會被提。
IV 被提並非信徒最後結局,他們還要接受基督台前的審判,所以一起被提並不會有不公平現象。
V . 縱使我們對馬太福音廿五章1至30節之“童女”及“僕人”的看法一樣,認為他們都是指已信主之人而言,但是在19節卻提到主人要與他們“算賬”,顯然,這不是指被提的時候,乃是在基督台前審判的時候。我們相信,不是所有信徒都可以與主同作王,共享榮耀的。得獎賞、得榮耀與否,主要是於我們的忠心,上帝絕不會不公平的。
VI.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是指“所有死了的信徒”而言的,身體改變被提之信徒也是指“所有還活在世上之信徒”而言。教會被提是一次過的。
VII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主的身體總不能會分割開來被提?
5. 結論
這立場的問題,是將“被提”、“榮耀”、“得賞”、“與主同作王”等混淆為同樣的東西,然後再認為上帝是公平的,絕不可能會這樣,所以便硬創一套“多次被提論”出來,其實並無實質根據。
災中被提論
1 . 引言
此派大部份根據與“災後被提論”者相同,但在免去大災難之痛苦的論據上采“災前被提論”者之證據。然而,筆者尚未找到有系統介紹此派之理論,下列只屬一些學者,一般異於災後及災前被提的分析。
2. 論者的根據
I . 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之頭三年半是太平時期,後三年半才是大災難,信徒若在第七十個七以前已經被提,頭三年半不可能太平無事,因信徒被提一定會導致天下大亂的。
II.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之“號筒末次吹響”、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號筒”及啟示錄十一章15節開始之“第七位天使吹號”應指同樣的東西。既然啟示錄十一章15節乃是在大災難中間發生的,顯然,與最後之號筒吹響一同發生之信徒被提,也應在大災難之中間發生了。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將但以理之第七十個七與主再來前的大災難相提並論(15,參但九26-27),但在這時候“你們”、“選民”(太廿四20、22、24、26等),即信徒仍在地上,顯然他們必須經歷部份大災難。
IV. 聖經從來沒有說過“被提”是“忽然臨到”的, 只提及大災難是忽然臨到(imminent,林前十五52)。
V . 大災難開始部份是從人來的,並不是從上帝來的審判,而上帝從沒有應許信徒可以免去人為的災難。
VI. 據啟示錄所載,開始時之災難並非十分嚴重,直到七號吹響後,那些災難才是嚴重的,所以信徒在七號前應仍在地上。
VII . 啟示錄十一章1至13節之二位見證人似乎是在七年大災難之中間出現的,而他們理應是信徒。既然他們也經歷大災難,顯然,信徒應經歷部份大災難。
3 . 問題討論
1.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號”是否一定指同一樣東西?
2. 馬太福音廿四15至31節是否一定指教會之遭遇?是否可能指猶太人之遭遇?(參太廿四15-16)
3. 啟示錄十一章1至13節之兩位見證人是否一定是教會之信徒?他是否可能指大災難期中信主者?
4. 這立場的強處在那裡?弱點又何在?
5. 你是否贊成這立場?為什麼?
4 . 主張此立場之學者
主張此立場的學者有海爾遜(N. Harrison),他著有《大結局》(The End),另外華人神學家滕近輝牧師亦持此主張。
5 對災中被提論之評論
I . 若大災難前所有信徒被提了,世界無疑會帶來一次大震撼,但是世人可能因此不會再想到打仗的事,反而為應急時之需而結盟,重建世界。
II .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及啟示錄十一章15節的第七號,是否一定指同樣的東西?若果如此,則災中被提論是無可否定的。只是如何去證明上帝只在大災難期中才響號?從出埃及記十九章16、19節,二十章18節;詩篇四十七篇5節;來伯來書十二章19節等經文看來,絕對不是。所以,以上假設我們只可以說是有可能,但並非絕對!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所載之“你們”是否一定指教會?是否指猶太人?從上文下理來看,再以但以理書九章及啟示錄十一章比較,可將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31節解釋作以色列(聖殿在末日大災難時)之遭遇,這比較合理,也回應到門徒所提及有關聖殿將來遭遇之問題(太廿四1-2)。
IV. 啟示錄十一章1至13節之兩位見證人是否一定指教會之信徒?其實,如 144,000猶太人一樣,他們也可以是在大災難期中才信主的。
6. 結論
雖然這立場之立論並不詳細,然而卻簡單、扼要,本於聖經指出其根據所在(太廿四15-31),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及啟示錄十一章15節等視為同一樣東西,可以說是最有力的根據;雖然上帝的出現在舊約時也往往有號筒聲隨著,因而削弱了這立論之基礎,但是,災中被提是可能的。
災後被提論
1 . 引言
此派認為信徒必須經過大災難,在大災難期中已去世者會先復活,二者一同在空中與主相遇,以改變了的身體與主同在。
2 . 主要根據
I . 聖經明顯記載到第一次復活(信徒的)乃是在大災難之後發生的,而被提與第一次復活卻是同時發生的。所以被提也應該是在大災難後才發生的。
在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載之復活顯然是第一次復活(信徒的),按啟示錄所載之次序而言,乃是在大災難之後的。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至17節記載到去世之信徒復活以後,還活著之信徒才會被主提到空中,與復活了之信徒一齊在空中與主相遇。既在首次復活後,就應在災後被提。同樣在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所提的,應是在第七十個七之後,也就是在聖城被毀,被污褻,五強爭霸戰已在中東發生了之後(但九26-27; 十一章等)才發生的。內中提到“復醒”(復活)於這些事後才發生。所以應指災後被提。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44節亦教導我們,信徒會經過大災難,“你們”(15、20、23,......)應指信徒。而21節指出那種災難是“大災難”,是“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 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這段經文所載與啟示錄六至十九章相似。在馬太福音廿四章40至41節可有二種解釋(不過信徒必經過大災難)︰“取去”即“被提”;“撇下”即“經歷大災”。或“取去”即“被取生命,受審判”;“撇下”即“仍然存在地上”。
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所提到的“號筒末次”(最後一號筒)吹響,應該是指啟示錄十一章15節提到的“七位天使吹號”,那顯然是指大災難中所發生的事。另外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至12節顯然與但以理書的第七十個七後半期相吻合,既然那時候仍在,敵基督者仍有可能迷惑信徒,所以表示信徒必須經歷大災難。
II . 災前被提論者所持的證據並非有力、可靠或正確的,因為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至18節中並沒有說信徒會在大災難前被提;約翰福音十四章1至3節也沒有提到信徒被提之事;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至11節亦沒有說信徒不須經過大災難;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0節不是指信徒在肉體上脫離大災難的苦難,乃是指脫離將來的審判及永刑。
另一方面在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中仍提到在地上有教會,五章9至10節長老的歌頌似乎暗示主的救贖不是他們親身的經歷,乃是信徒之經歷,所以二十四位長老不可能代表教會。(有人將這段經文解釋為教會已被提在天,所以在天敬拜主)。而且五章4至19節從沒有提到教會已在天上。同時可見到“聖徒”在十三章7、10節;十六章6節;十七章6節;十八章24節等多處仍在地上(而聖徒與教會乃是分不開的)。所以啟示錄四至十九章的時候教會仍存在於地上。其他對信徒(教會)之描寫屢次出現於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之間,如“在主裡面而死的人”(啟十四13;參帖前四16-18);“那守上帝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十二17;參十四12;一9等)。啟示錄從沒有記載過教會在第四章前被提。啟示錄三章10節不一定表示信徒會在災前被提。
III. 災前被提與信徒對世界之責任及良心是有衝突矛盾的,因為若主在大災難前將信徒提去,這世界上由信徒操作之工作(如各種交通工具)豈不是突然失去控制?這樣,不少災難豈非由信徒一手造成?這樣不負責任之態度絕不是信徒應有的,也絕不是聖經的原則。
IV . 信徒不可能比不信者更輕鬆,因為若信徒不須經過大災難,他們豈不是十分輕鬆,這豈不是造成信徒不儆醒嗎?
V . 在約翰福音十五章15節,耶穌表示不求父叫門徒離開世界,所以教會應經歷大災難。
3 . 問題討論
1. 信徒之復活是否只有一次?(參太廿七52-53;啟十一11等)
2. 這世界在沒有教會被提以前,只剩下以色列有教會嗎?其他所有國家,有可能連一個信徒也沒有嗎?
3. “聖徒”是否都指著教會信徒而言的?在未有教會時期前是否也有聖徒?(參詩十六3,卅四9;但七18、21、22、25、27;太廿七52)
4. 若“聖徒”即教會,豈不是說,到啟示錄四章開始,只有以色列有信徒?教會集中在以色列?
5. 這立場的強處在那裡?弱點又何在?
6. 你是否贊成這立場?為什麼?
4 . 此派立場之學者
此派的學者及其著作有︰
此派認為信徒必須經過大災難,在大災難期中已去世者會先復活,二者一同在空中與主相遇,以改變了的身體與主同在。
2 . 主要根據
I . 聖經明顯記載到第一次復活(信徒的)乃是在大災難之後發生的,而被提與第一次復活卻是同時發生的。所以被提也應該是在大災難後才發生的。
在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載之復活顯然是第一次復活(信徒的),按啟示錄所載之次序而言,乃是在大災難之後的。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至17節記載到去世之信徒復活以後,還活著之信徒才會被主提到空中,與復活了之信徒一齊在空中與主相遇。既在首次復活後,就應在災後被提。同樣在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所提的,應是在第七十個七之後,也就是在聖城被毀,被污褻,五強爭霸戰已在中東發生了之後(但九26-27; 十一章等)才發生的。內中提到“復醒”(復活)於這些事後才發生。所以應指災後被提。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44節亦教導我們,信徒會經過大災難,“你們”(15、20、23,......)應指信徒。而21節指出那種災難是“大災難”,是“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 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這段經文所載與啟示錄六至十九章相似。在馬太福音廿四章40至41節可有二種解釋(不過信徒必經過大災難)︰“取去”即“被提”;“撇下”即“經歷大災”。或“取去”即“被取生命,受審判”;“撇下”即“仍然存在地上”。
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所提到的“號筒末次”(最後一號筒)吹響,應該是指啟示錄十一章15節提到的“七位天使吹號”,那顯然是指大災難中所發生的事。另外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至12節顯然與但以理書的第七十個七後半期相吻合,既然那時候仍在,敵基督者仍有可能迷惑信徒,所以表示信徒必須經歷大災難。
II . 災前被提論者所持的證據並非有力、可靠或正確的,因為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至18節中並沒有說信徒會在大災難前被提;約翰福音十四章1至3節也沒有提到信徒被提之事;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至11節亦沒有說信徒不須經過大災難;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0節不是指信徒在肉體上脫離大災難的苦難,乃是指脫離將來的審判及永刑。
另一方面在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中仍提到在地上有教會,五章9至10節長老的歌頌似乎暗示主的救贖不是他們親身的經歷,乃是信徒之經歷,所以二十四位長老不可能代表教會。(有人將這段經文解釋為教會已被提在天,所以在天敬拜主)。而且五章4至19節從沒有提到教會已在天上。同時可見到“聖徒”在十三章7、10節;十六章6節;十七章6節;十八章24節等多處仍在地上(而聖徒與教會乃是分不開的)。所以啟示錄四至十九章的時候教會仍存在於地上。其他對信徒(教會)之描寫屢次出現於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之間,如“在主裡面而死的人”(啟十四13;參帖前四16-18);“那守上帝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十二17;參十四12;一9等)。啟示錄從沒有記載過教會在第四章前被提。啟示錄三章10節不一定表示信徒會在災前被提。
III. 災前被提與信徒對世界之責任及良心是有衝突矛盾的,因為若主在大災難前將信徒提去,這世界上由信徒操作之工作(如各種交通工具)豈不是突然失去控制?這樣,不少災難豈非由信徒一手造成?這樣不負責任之態度絕不是信徒應有的,也絕不是聖經的原則。
IV . 信徒不可能比不信者更輕鬆,因為若信徒不須經過大災難,他們豈不是十分輕鬆,這豈不是造成信徒不儆醒嗎?
V . 在約翰福音十五章15節,耶穌表示不求父叫門徒離開世界,所以教會應經歷大災難。
3 . 問題討論
1. 信徒之復活是否只有一次?(參太廿七52-53;啟十一11等)
2. 這世界在沒有教會被提以前,只剩下以色列有教會嗎?其他所有國家,有可能連一個信徒也沒有嗎?
3. “聖徒”是否都指著教會信徒而言的?在未有教會時期前是否也有聖徒?(參詩十六3,卅四9;但七18、21、22、25、27;太廿七52)
4. 若“聖徒”即教會,豈不是說,到啟示錄四章開始,只有以色列有信徒?教會集中在以色列?
5. 這立場的強處在那裡?弱點又何在?
6. 你是否贊成這立場?為什麼?
4 . 此派立場之學者
此派的學者及其著作有︰
靳盧畢(Robert Gundry)所著的《教會與大災難》(The Church and the Tribulation)、
鮑維廉(William Bell)所著的《災前被提的批判》( A Critical Evaluation of the Pretribulation Rapture Doctrine in Christian Eschatology),
和韋力生(Alexander Reese)所著的《基督快來》(The Approaching Advent of Christ)。
5. 對災後被提論的評論
I . 若啟示錄是順序的記載,而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載的復活是信徒首次的,也是唯一一次復活的話,則災後被提論是絕對可成立,也是無可推翻的。然而,聖經在那裡記載信徒的復活只有一次?較強的根據可能是啟示錄二十章5節的“頭一次”吧?但是“頭一次”,不一定指時間上的頭一,它亦可以指種類上的頭一的。事實上,若那是頭一次的時候,我們很難解釋︰馬太福音廿七章52至53節聖徒的復活又是第幾次?啟示錄十一章11節的二先知之復活又是第幾次?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之復活是否一定與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之復活為同一次?
II . 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只記載到將來以色列人之命運,就是“你本國之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以色列人必須經過大災難,但並不表示教會必須經過大災難。另一方面,這經文並無說明時間,特別是得拯救之時間。若這些人是指教會信徒,則他們得救各有不同時間,內中大部份必定在大災難以前發生的。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44節其中一種解釋是應驗了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的預言,那預言特別是針對以色列將來命運來說的。以色列人必須經歷大災難,但這並不一定表示,教會必須經歷大災難。另一解釋可能是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44節是補述其中一樣要發生之事而已,而這些事不一定是在災後才發生的。
IV . 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至12節是記載到敵基督之顯現,其出現時間不一定是在大災難之中,敵基督的出現並非突如其來的,在他出現之前已經有人離道反教,厭煩純正道理,喜歡聽一些奧秘的東西,追求神蹟異能等(帖後二3;提後四1-4等)。這一切是替敵基督的出現鋪路,聖經勸我們要加倍警覺,免入迷惑之中。
V .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所載之“號”與啟示錄十一章15節的第七號是否指同樣東西?它們與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號”是否又一樣?聖經並沒有說,除大災難期中的七號外,上帝不會叫天使吹號,或他不會叫信徒聽到號聲!另一方面,縱使三段經文之號是指同一東西,我們能夠建立的,只是“災中被提”,而不是“災後被提”!
VI . 若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仍有教會在地上,則災後被提論的立場是絕對正確的。然而,從何見得教會仍存在於世?從下列證據中,似乎教會災前已被提之說有更充分理由。
a.“聖徒”並不是單指教會的信徒,在教會未成立以前,舊約合上帝心意的選民也被稱為聖徒,(如詩十六3“世上的聖民”;卅四9“耶和華的聖民”;但七18;七21-22、25、27“聖民”等);耶穌時代,教會尚未成立,但亦有已死的“聖徒”(太廿七52)。所以用“聖徒”仍存於地去證明地上仍有教會之說是不能成立的。
b. 若教會在啟示錄四章以後仍存在於世上,那麼,為何只有以色列中有信徒?這是遠離現實情形的。
c. 若教會在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仍在世上,那麼,啟示錄七章9至10節那些“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而來,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的人又是誰?這些人明顯是被羔羊寶血所買贖過來的,又是在天上的,這些人無可置疑地來自教會,他們在七號發生前已在天上,明顯已被提了,所以災後被提之說是很難成立的。
VII. 至於“良心”之問題,無論是災前、災中,甚至災後之立場均無可避免,因為被提者一定要停絕了一切工作,肯定會帶給人不良的影響。
VIII. 在約翰福音十七章15節中提到求父不要叫門徒離開世界,並不是指大災難而言。這與啟示錄三章10節所說的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有所不同,因為主會在大災難時保守門徒免去他們的試煉。
IX . 若 教會是在災後被提,豈不是說所有信徒均被提,地上沒有留下一個信主的,而他們亦沒有任何一人進到千禧年國度?若是如此,這國度豈不是沒有人?沒有人又豈能 成國呢?若有人說所有子民均已升到天上去了,則這人根本不相信有千禧年這回事。若教會在災後被提,主再來又是為了什麼?
X. 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的七十個七預言中,上帝很清楚地說明“為你本國之民,和你的聖城(即耶路撒冷),已經定了七十個七。”明顯,第七十個七是給以色列的,不是給教會的。七年大災難是肯定會出現的。
XI. 信徒在書信中常以“願主快來”互相問候,若大災難在主再來接信徒(或教會被提)前發生,他們豈不是說“願大災難快來”?
5. 對災後被提論的評論
I . 若啟示錄是順序的記載,而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所載的復活是信徒首次的,也是唯一一次復活的話,則災後被提論是絕對可成立,也是無可推翻的。然而,聖經在那裡記載信徒的復活只有一次?較強的根據可能是啟示錄二十章5節的“頭一次”吧?但是“頭一次”,不一定指時間上的頭一,它亦可以指種類上的頭一的。事實上,若那是頭一次的時候,我們很難解釋︰馬太福音廿七章52至53節聖徒的復活又是第幾次?啟示錄十一章11節的二先知之復活又是第幾次?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之復活是否一定與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之復活為同一次?
II . 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只記載到將來以色列人之命運,就是“你本國之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以色列人必須經過大災難,但並不表示教會必須經過大災難。另一方面,這經文並無說明時間,特別是得拯救之時間。若這些人是指教會信徒,則他們得救各有不同時間,內中大部份必定在大災難以前發生的。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44節其中一種解釋是應驗了但以理書十二章1至3節的預言,那預言特別是針對以色列將來命運來說的。以色列人必須經歷大災難,但這並不一定表示,教會必須經歷大災難。另一解釋可能是馬太福音廿四章15至44節是補述其中一樣要發生之事而已,而這些事不一定是在災後才發生的。
IV . 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至12節是記載到敵基督之顯現,其出現時間不一定是在大災難之中,敵基督的出現並非突如其來的,在他出現之前已經有人離道反教,厭煩純正道理,喜歡聽一些奧秘的東西,追求神蹟異能等(帖後二3;提後四1-4等)。這一切是替敵基督的出現鋪路,聖經勸我們要加倍警覺,免入迷惑之中。
V .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所載之“號”與啟示錄十一章15節的第七號是否指同樣東西?它們與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號”是否又一樣?聖經並沒有說,除大災難期中的七號外,上帝不會叫天使吹號,或他不會叫信徒聽到號聲!另一方面,縱使三段經文之號是指同一東西,我們能夠建立的,只是“災中被提”,而不是“災後被提”!
VI . 若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仍有教會在地上,則災後被提論的立場是絕對正確的。然而,從何見得教會仍存在於世?從下列證據中,似乎教會災前已被提之說有更充分理由。
a.“聖徒”並不是單指教會的信徒,在教會未成立以前,舊約合上帝心意的選民也被稱為聖徒,(如詩十六3“世上的聖民”;卅四9“耶和華的聖民”;但七18;七21-22、25、27“聖民”等);耶穌時代,教會尚未成立,但亦有已死的“聖徒”(太廿七52)。所以用“聖徒”仍存於地去證明地上仍有教會之說是不能成立的。
b. 若教會在啟示錄四章以後仍存在於世上,那麼,為何只有以色列中有信徒?這是遠離現實情形的。
c. 若教會在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仍在世上,那麼,啟示錄七章9至10節那些“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而來,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的人又是誰?這些人明顯是被羔羊寶血所買贖過來的,又是在天上的,這些人無可置疑地來自教會,他們在七號發生前已在天上,明顯已被提了,所以災後被提之說是很難成立的。
VII. 至於“良心”之問題,無論是災前、災中,甚至災後之立場均無可避免,因為被提者一定要停絕了一切工作,肯定會帶給人不良的影響。
VIII. 在約翰福音十七章15節中提到求父不要叫門徒離開世界,並不是指大災難而言。這與啟示錄三章10節所說的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有所不同,因為主會在大災難時保守門徒免去他們的試煉。
IX . 若 教會是在災後被提,豈不是說所有信徒均被提,地上沒有留下一個信主的,而他們亦沒有任何一人進到千禧年國度?若是如此,這國度豈不是沒有人?沒有人又豈能 成國呢?若有人說所有子民均已升到天上去了,則這人根本不相信有千禧年這回事。若教會在災後被提,主再來又是為了什麼?
X. 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的七十個七預言中,上帝很清楚地說明“為你本國之民,和你的聖城(即耶路撒冷),已經定了七十個七。”明顯,第七十個七是給以色列的,不是給教會的。七年大災難是肯定會出現的。
XI. 信徒在書信中常以“願主快來”互相問候,若大災難在主再來接信徒(或教會被提)前發生,他們豈不是說“願大災難快來”?
6. 結論
總括來說,這立場並不能提供強而有力之證據證明災後被提,縱使其中最有力之聖經根據也不能證明是災後被提。他們以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及啟示錄十一章15節之“號”為同樣東西(雖非絕對性,但卻有可能),既然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說是號吹響後才被提,而啟示錄十一章15節已在災難中,則這些經文能“證明”的,不是災後被提,乃是災中被提。
總括來說,這立場並不能提供強而有力之證據證明災後被提,縱使其中最有力之聖經根據也不能證明是災後被提。他們以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及啟示錄十一章15節之“號”為同樣東西(雖非絕對性,但卻有可能),既然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說是號吹響後才被提,而啟示錄十一章15節已在災難中,則這些經文能“證明”的,不是災後被提,乃是災中被提。
千禧年與複活
一、千禧年的問題
基於啟20︰1─6,
有人認為在主再臨之前,或再臨之後,將有一個千禧年的國度。又有人認為,千禧年在實際上並不象字面上所說的那樣發生。因之,對於千禧年就有三種看法︰即
「無千禧年派」、「後千禧年派」及「前千禧年派」。無千禧年派完全否認有千禧年這回事,因之我們不必分開討論。本書作者就是採取此種看法,認為主再臨與死
人復活及最後審判等大事都是同時發生;因之目前神的屬靈國度將立刻轉進到基督永遠的國度。我們特別要討論一下其他兩種看法。
1、後千禧年派
這派的人認為,耶穌基督再臨是在千禧年之後才發生。他們認為目前福音普傳的時代,就是千禧年了。這個時代結束之時,基督就要再臨。
(1)兩種後千禧年派
有
些保守派的學者,不論是從前或近代的,都認為福音終於要逐漸瀰漫全世界,而且在最後的時期,福音的普傳變得極有效果,因福音的廣傳,世上就有一個特別的蒙
福的時代,充滿了屬靈的福氣,此後又要有一個背道離教的時期,那時邪惡的勢力要大大地猖獗,多人要受迷惑;此後就要有基督的再臨,眾死人復活,及最後審判
等事一同發生。然而今天還有許多不信派的後千禧年論者,這些人的看法卻完全與以上的保守派不同。這一派的人並不相信福音要靠著聖靈的工作而傳遍地球,因之
千禧年也不是靠福音的普及而臨到人間。他們卻是認為人間天國的臨到完全是進化的自然過程。人自己在藉著教育、進步的立法以及社會改革而進到一個新的美善的
時代。
(2)後千禧年派的謬誤
這一派的中心思想,即全世界將要逐漸地歸向基督,主再來時眾人都受福音的益處;這個主要的看法與聖經論到「末世」時的教訓是不合的(參看太24︰6、14、21、22;路18︰8,21︰25─28;帖後2︰3─12;提後3︰1─13;啟13)。
有些後千禧年派的人看到這點,所以特別提出末世主再來之前離道背教及大災難的看法;然而他們也並不重視以上兩種末世的光景,而且這兩件事對於人類宗教生活
的主要發展也不產生極深的影響。不但如此,一般後千禧年派的人所討論另一個與此有關的看法︰就是現在這個世代結束時,並不會有一種突然發生的極大的改變,
卻要逐漸地在人們不知不覺之中進到將來的世代;這種看法也是不合乎聖經的(太24︰29─31、35─44;來12︰26、27;彼後3︰10─13)。聖經卻給我們看見,將來的世代臨到之前,將有極大的轉變,所以被稱為「復興的時候」(太19︰28)。同時,那些不信派所傳的,人類藉著教育、立法以及社會改革將使基督的天國臨到人世的這種看法,更是不合乎聖經教訓。將來的國度並不能藉著自然的過程而建立;卻是藉著超自然的過程而建立。
2、前千禧年派
前千禧年派的人認為基督回來之時,要使義人復活;要叫猶太人悔改,並使他們歸回聖地;要建立猶太人地上的國家,使他們成為榮耀的強國;他也要與他的眾聖徒一同治理這個國家一千年。
(1)前年禧年派的一覽圖
按
照前千禧年派的人看來,舊約的先知們早就預言,在彌賽亞來到時,他要重建大衛之家,成為榮耀的國度。基督第一次降世時本欲建立這個大衛之家,但因為猶太人
不肯悔改,他就將建國之事延遲到他再來的時候。在這過渡的時期之中,他召集了那些接受他為主的猶太人與外邦人建立了教會。然而,福音並沒有使世上多數的人
悔改。最後,基督要來到空中,使聖徒復活,並要讓他們與活著的聖徒一同被提,在空中要有羔羊的婚筵。那時地上要有大災難,猶太人要悔改,並要復國。大災難
時期結束時,基督要從空中降臨,審判地上各國。那時綿羊與山羊分別出來,撒但要受捆綁一千年,敵基督要被毀滅,受苦的聖徒要復活。那時基督要建立千禧年國
度。這國度乃是猶太人掌權的國度,他們要統治全世界。基督與他眾聖徒同時要在耶路撒冷為王,其時聖殿要重建,祭祀要重新恢復。此時,全世界的人都要悔改。
千禧年結束之後,撒但與他的軍兵要再一次興起大戰,最後撒但要失敗,被投入無底坑中。以後才要有眾人復活的事,及白色大寶座前的最後審判。教會要升到天
上,以色列將永遠存留在地上。
(2)前千禧年派的謬誤
這
一派的看法完全出於字面上對舊約先知書的解釋,完全忽視了新約中對此事靈意方面的解釋。他們將神的國度解為屬地的,甚至於是限於聖地巴勒斯坦的國度,卻忘
記了新約明明教訓我們說︰神的國是屬靈的,也是普世性的。聖經中有許多提到神的國目前已經存在的經文,也與這派的看法不合(太11︰12,12︰28;路17︰21;約18︰36、37;西1︰13)。同時聖經提到最後復活時,也是說義人惡人都要同時復活(但12︰2;約5︰28、29;徒24︰15),聖經也指出,義人乃是在「末日」才要復活(約6︰39、40、44、54;,11︰24),然而前千禧年派卻說,義人與惡人的復活前後相差了一千年。同時這派的人也說有三次(有的說四次)復活與審判,這種說法完全是不合乎聖經的。前千禧年派的人也不能解釋為什麼榮耀聖潔的聖徒們可以在肉身方面,活在這個仍然充滿著罪惡的世上,與罪人一同生活。最後,這一派的人主要的根據是啟示錄廿章1─6節,然而這一段經文所提的乃是天上的景象,卻並沒有提到猶太人,以及屬地的以色列國,也沒有說要在巴勒斯坦建立國度。
二、復活
聖經指示我們說︰在基督回來時,死人都要復活。
1、聖經對於復活的明證
有人說,在舊約中我們找不到死人復活的明證;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基督自己認為舊約出埃及記三章6節(參太20︰31、32)就是死人復活的明證。舊約中有些經文也含有「將死人從陰間中拯救出來」之意(詩49︰15,73︰24、25;箴23︰14);此外也有經文明明提到死人復活(賽26︰19;但12︰2)。在新約中,死人復活的明證可以說不計其數。耶穌自己明明駁斥撒督該人不信復活的態度(太22︰23─33),而且他也時常論到復活之事(約5︰25─29,6︰39、40、44,11︰24、25,14︰3,17︰24)。論到復活最清楚的經文是林前十五章。其他重要的經文有帖前4︰13─17;林後5︰1─10;及啟20︰13。
2、復活的特性
聖經所啟示的復活有以下數種特性︰
(1)身體的復活
在保羅的時代已經有些人只信靈性的復活,近代這種人更多。然而聖經明明說到,復活乃是身體的復活。基督被稱為復活「初熟的果子」。這句話的意思很明顯地是指,他的百姓將來復活時的特性要與他的復活一樣,就是在身體方面的復活。不但如此,基督所作成的救贖也是包括身體的得贖(羅8︰23;林前6︰13─20)。最後,身體的復活也很清楚地是聖經的教訓(羅8︰11;林前15)。林前十五章明明地論到復活的身體要像以前埋在地下的身體,但已經經過了極大的變化。
(2)義人惡人都要復活
近代有些人否認惡人會復活。安息日會就是相信不義的人最終要完全消滅。他們說,聖經有時曾指出惡人是不會復活的;然而這種說法很顯然地是錯謬的(但12︰2;約5︰28、29;徒24︰15),可是我們必須承認惡人復活之事,在聖經中並不象義人復活的事那樣被重視。
(3)義人與惡人復活的重要性有所不同
義
人的復活乃是神救贖大工之完成,並使他們得榮。他們的身體要從死裡復活,重新與靈魂合一;但是最重要的一點,乃是他們復活的身體,被賦予一種榮耀與有福的
生命。這種榮耀的變化在惡人復活的事上是不會發生的。惡人復活之時,乃是他們的身體與靈魂合一之後,要受到極重的痛苦與永死!
3、復活的時期
(1)聖經所指示的時期
按照聖經的教訓,復活是與基督再來同時發生,也即世界的末期;此後就要有最後的審判。請特別注意以下的經文,復活是怎樣與主再來的事連接在一起(林前15︰23;腓3︰20、21;帖前4︰16),又是怎樣與世界末日連接在一起(約6︰39、40、44、54,11︰24);此外,最後審判也是接著復活而立刻發生的事(約5︰27─29;啟20︰11─15)。
(2)所謂兩度復活的看法
前千禧年派的人認為義人的復活與惡人的復活前後相隔一千年。他們所謂聖經的根據是林前15︰23─28;帖前4︰13─18及啟20︰4─6。
然而這些經文沒有一處能真正證明他們的觀點。第一處,並沒有提到惡人的復活。第二處,只提到那些活著的聖徒被提到雲中與主相遇之後,死人都要復活。第三
處,根本沒有提到身體的復活。然而聖經其他的經節提到義人惡人都要復活時,卻一點也沒有說兩者的復活要相隔一個極長的時期。聖經明明的教訓說︰義人與惡人
的復活都要等到末後的日子(約6︰39、40、44、54,11︰24)。
後千禧年派(Postmillennialism)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後千禧年派的觀點在十九世紀十分普遍,也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主要神學觀點。這派神學家有:賀智(Charles Hodge)、石威廉(William G T Shedd)、華菲德(B B Warfield)、賀得治(A.A.Hodge)、施特朗(A.H.Strong)及其他人。這觀點產生的時期是值得留意的,那是正值科學、交化,及一般生活水準都得以改善的對觀時代,就是在兩次世界大戰之前的時代。後千禧年派在兩次大戰之後沒落,因為災難打破了這教義的樂觀理想。
後千禧年派可定義為:「一個關於末後事情的觀點,認為透過福音的傳講,及聖靈在個人心中的拯救工作,神的國度在現今世界中不斷擴展。世界最後會基督化。基督再來時,正值一個長時期公義和平時代的結束,這時期就是一般所稱的千禧年。」。
後千禧年派的意思是,基督會在千禧年之後再來。現今世代會在道德及靈性上不斷改善,直至千禧年來臨,而基督就在千禧年完結時回到地上。
[千禧年]
後千禧年派是一種樂觀 思想,他們強調今世,他們展望於教會發展的黃金時代,及能影響人生活的每一方面﹔經 濟、社會、文化及政冶。後千禧年派展望教會的得勝,福音的傳至地極,結果帶來「不同形式的邪惡逐漸減少,基督真理統管一切,沒有一事例外﹔而基督會再度臨 到一個真正基督化了的世界。」
(I)千禧年的性質:
千禧年時期與現今世代有很多相似地方:有婚姻﹔有生育﹔因有福音傳播、罪惡會大為減少,可是罪依然存在。基督教的原則及標準會成為社會規範。福音的廣傳令現今世代,漸漸踏入千禧年,但人的生活仍保持現有方式。基督會在千禧年完結時再來。
(II)福音的進展:
聖經有很多地方似乎都強調,有大群大群的人悔改。撒迦利亞書九章10節指出,基督的國度是「從這海管到那海」﹔民數記十四章21節說,「遍地要充滿主的榮耀」﹔以賽亞書四十九章6節稱基督是「列國的光」﹔詩篇二篇8節,四十七篇2至8節,七十二篇7至11節,八十六篇9節,一百一十篇l節等,都說明同一個真理。因為基督為世界死,大部分人最後都應該得著救恩(但這不算是普救主義)。
世界得以變為基督化的理由,是福音的廣傳。啟示錄十九章11至12節,形容基督是回到一個順服及成全大使命的世界(太二十八18至20)﹔福音已經傳到地極,而基督透過他仆人的工作,已在世界得著勝利。啟示錄十九章11至21節,「是從天堂的角度,描繪基督兩次得勝的時期,呼應本節的結束所強調的完全勝利。」。
(III)世界的進步:
後千禧年派說,世界無論在物質及靈性上都不斷進步,世界在不斷變好。羅馬時代,奴隸的數目多過自由人,但今天,奴隸已差不多完全消失。其他方式的壓 迫,如對女性及小孩的壓迫,也日見減少。第二次性界大戰後,美國就曾付出了一千六百億美元的外國援助,這還不包括各種形式的慈善捐輸,如地方教會等。與宗 教改革前 時代比較,今天的聖經已有極多語言的版本,世界上百分之九十八的人口,可以擁有屬於自己語言的聖經。基督教的廣播及電視節目,把福音傳送到無數家庭,而聖 經學院、大學及神學院的訓練也愈來愈普遍了。結果,今天世界上差不多有十億人以上自稱為基督徒。
從交通運輸方面,也可以看到世界偉大進步,汽車及飛機的發明即為其一。教育及 科學的成就,加上健康護理的普 及,都可以引為例子。這些都是進步的明証,說明福音最終得勝,千禧年將會來臨。可是,千禧年不應視為按字面意義所指的一千年,而是象徵意義,事實上,千禧 年可能是長過一千年。
[基督第二次降臨]
前千禧年派所強調的是基督在千禧年之前降臨,後千禧年派與此相反,說基督是在千禧年之後降臨。後千禧年派和前千禧年派及無千禧年派的觀點,還有的不同是:後二者說,基督再來時,世界罪惡日增,但後千禧年派說,基督再來時,世界變得愈來愈好。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及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等人所帶來的大復興,和現代傳教團體的工作,都是為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做好準備。他們引用了一些經文,如:但以理書二章44至45節﹔馬太福音十三章31至32節,二十四章14節,及歌羅西書一章23節。這些經文都強調,在基督再來之前福音的廣傳。
基督的再來按字面意義,是一次眼見的降臨(徒一11﹔帖前四16﹔啟一7)。但基督何時再來,則沒有人知道。
[死人復活]
後千禧年派一般都同意無千禧年派對復活的看法。信徒與非信徒會一起復活(但十二2﹔太二十五31,32﹔約五28,29﹔徒二十四15﹔啟二十12至13),這事會與基督再來同時發生的(林前十五23,24﹔帖前四16)。
支持後千禧年派者一般也同意無千禧年派對最後審判的看法。當基督再來時,會有一次所有人的普遍性復活及普遍性審判(太十三37至43,二十五32),這審判也包括天使(彼後二4)。審判關乎人肉身的行為,并且是根據人所得的亮光而接受審判(路十二47至48)。聽過福音的人,會依據他們對基督的態度受審判,
後千禧年派說,因基督的審判,義人得著永生,而惡人就得著永遠的刑罰。信徒與不信者最後的命運,是永遠不可改變的。對信徒來說是,這是「聖潔生活的圓滿及完全,是與神及聖潔的靈一起的相交。」獎賞的大小依據信心的多少而定(路十九17﹔林前三14,15)。
後千禧年派
此派認為,上帝的國藉著福音的廣傳及聖靈在個別人心中的工作繼續拓展,有一天,這世界將被“基督化”, 整個世界會出現一段時期的和平與公義,稱之為“千禧年”,然後,主基督才降臨。主再來後緊接著的便是死人肉體的復活、大審判及新天新地。
1. 千禧年的特色
無數的人會信主,所以世界上信徒比例佔大多數;人口會繼續增加;罪卻不會完全消除,但會減少至最低,世界出現升平日子。天災、人禍、社會、經濟、政治問 題會大幅度減少。聖經之道德原則,真理標準將會普遍被接納及奉行。教會將更熱心傳福音,信徒之見證將對社會產生愈來愈大的影響。上帝的國度乃無形的,是屬 靈的,是在人心中的,異端會消除。
2 . 此派主要根據
I . 大使命的內容暗示這真理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皆已賜給主(參太廿八18),所以他的主權已開始,而這世界將有一天,萬民皆成為主的門徒(參太廿八19),但現在信主的人仍很少,所以千禧年還未開始。
II. 多處聖經記載將有無數的人得救
撒迦利亞書十章8至10節說得救人數必加增, 地不夠他們住,啟示錄七章9至10節說外邦信徒之數目多到沒有人能數過來。
III . 所有嬰孩均可得救
馬太福音十九章13至14節提到耶穌為小孩子按手,還說到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IV . 天堂與地獄的地方大小
天堂應是很大,但地獄只是一火湖而已(天與湖之比), 可見得救的人應比不得救者為多。
V . 得救的人數多過沉淪的人
聖經只提到聖徒及天使之人數很多,但從沒有提到不得救者也有那麼多(賽六3;路二13;啟五11等)。
VI . 在白色大寶座前
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者應皆為在生命冊上有名字者,否則他們一早已被滅在火湖裡了。
VII . 上帝國度的逐漸拓展及聖經對國度之描寫
天國乃在人心中(參路十七20-21),指出這國度是屬靈的。並且提到這國度會拓展(參太四26-29)
天國乃在人心中(參路十七20-21),指出這國度是屬靈的。並且提到這國度會拓展(參太四26-29)
VIII . 這世界的進步表明了這真理
由於科技日新,傳播媒介的發展使更多人聽到福音(廣播、電視、書刊、雜志、葛培理佈道會, 包樂佈道會等皆為明顯的例子)。而其他宗教漸被淘汰,異端在社會不被接納。聖經被廣泛翻譯及閱讀,使大使命內容能實現。信主後信徒生命改變可證實其可行性。
由於科技日新,傳播媒介的發展使更多人聽到福音(廣播、電視、書刊、雜志、葛培理佈道會, 包樂佈道會等皆為明顯的例子)。而其他宗教漸被淘汰,異端在社會不被接納。聖經被廣泛翻譯及閱讀,使大使命內容能實現。信主後信徒生命改變可證實其可行性。
IX . 釋經方面
新約不按字義釋經,表明舊約預言之國度,應指屬靈之國度(參瑪四5 及太十一14 等)。
3 . 此派代表
最初一般人皆以奧古斯丁為此學派之開始,但慢慢就開始有演變。
I . 英國之藍默派(Landmarkers)
白力文(T.Brightman,1527-1607),著有《啟示中之啟示》(The Revelation of Revelation);芬殊(H.Finch),在1621年著有《猶太人的呼聲》(The Calling of the Jews)。而奧雲(J.Owen) 在 1652 年向國會宣告說千禧年已來臨了。另外韋白(Daniel Whitby,1638-1726)在1703年著了《新約詮釋》(Paraphase and Commentary on N. T. )。
新約不按字義釋經,表明舊約預言之國度,應指屬靈之國度(參瑪四5 及太十一14 等)。
3 . 此派代表
最初一般人皆以奧古斯丁為此學派之開始,但慢慢就開始有演變。
I . 英國之藍默派(Landmarkers)
白力文(T.Brightman,1527-1607),著有《啟示中之啟示》(The Revelation of Revelation);芬殊(H.Finch),在1621年著有《猶太人的呼聲》(The Calling of the Jews)。而奧雲(J.Owen) 在 1652 年向國會宣告說千禧年已來臨了。另外韋白(Daniel Whitby,1638-1726)在1703年著了《新約詮釋》(Paraphase and Commentary on N. T. )。
II . 美國之學者
有覺頓(Joseph Cotton, 1585-1652)、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 1708-1758)、賀智(C.Hodge)、普林斯頓(Princeton)和施特朗(Strong)等。
有覺頓(Joseph Cotton, 1585-1652)、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 1708-1758)、賀智(C.Hodge)、普林斯頓(Princeton)和施特朗(Strong)等。
III . 其他
貝納特(L.Boettner)、伯格雷(Greg Bahnsen)和三自教會領袖等。
貝納特(L.Boettner)、伯格雷(Greg Bahnsen)和三自教會領袖等。
4. 問題討論
1. 你相信這世界會變得愈來愈和平, 社會治安及人的愛心與道德會變得愈來愈好嗎?為什麼?聖經對這方面意見如何?(參太廿四3-14;提後三1-9等)你相信這世界的天災人禍會愈來愈少,甚至完全消除嗎?為什麼?
2. 聖經有說過主再來前這世上的信徒比非信徒還要多嗎?你是否相信這可能?為什麼?
3. 此派立場之根據中,那些是事實?那些不是事實?
4. 此派的強處何在?弱點又何在?
5. 你是否贊成這立場?為什麼?
6. 在眾多弱點下,三自教會仍以後千為末世論立場(共產國家皆如此),為什麼?
5. 對後千禧年派的評論
這立場無疑是樂觀,是積極的,它能帶給人一種“明天會更好”的盼望;若真的相信這個立場的話,或許一個人會在絕望中、在天災人禍中、在宗教迫害之中,仍不致逃避現實,反能積極等待基督的千禧年出現於地上;他甚至會積極投身於社會,將世界“基督化”。
然而,這立場的根據是否可靠?是否與事實相符?對我們的信心是否真的帶來好處?現在讓我們從聖經及事實看看它的根據吧︰
I. 這世界是否真的會出現信徒比非信徒更多(佔大多數人口)?
其實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只是一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信徒),叫我們到各國、各方、各民、各族去傳福音給所有人聽,而不是一應許,當中不包含“萬民均會信主得救”這承諾。同樣,馬太福音廿四章14節(福音要傳遍天下......然後末期才來到)這經文亦不保證“天下萬民均會信主”。甚至在羅馬書十一章25節所載(等到外邦人數目添滿)亦不暗示信徒人數比非信徒人數多。反而聖經有些記載十分明顯的指出,不信的人會比信徒多,例如︰“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論及末世來臨前其中一預兆是“人要把你們(信徒)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太廿四9),明顯指出信徒在末世仍是被逼迫的少數,絕非如後千派所說的,是“大多數”,是“掌權者”。並且聖經多處形容得救者只屬“少數”、“餘數”而已(參太七13-14;羅九27等)。
II. 這世界真的會出現治安、道德、經濟愈來愈好的現象?其他宗教、異端會絕跡?天災、人禍會愈來愈少嗎?
主耶穌論到末世及他再來發生前,這世界愈來愈多異端、假先知、假基督會接踵而來(太廿四5-11)。假基督在以前不可能出現的,(第一世紀時連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會大受逼迫,遑論稱自己是基督?)但自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文鮮明、美國之佔鐘士(Jim Jones)、大衛摩西(David Moses)先後稱自己為彌賽亞、救主,有無數人跟從了他們。
其次,近年愈來愈多戰爭,甚至會發生世界性之“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太廿四7)。
還有這世界會有愈來愈多之饑荒、天災、地震等出現(太廿四7)。事實告訴我們,這世界饑荒及天災的情形正日益嚴重,人口以幾何級數增長,糧食卻因天災而減產,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開始,非洲大部份地區、孟加拉、印度便離不開饑荒的困擾,每日均有數以千計的人死於饑餓,地震日趨嚴重更是有目共睹。美國一位大學教授基斯杜(Christo) 博士說,最近五十年來,每十年地震便增加一倍以上,從未試過減少。最近日本及菲律賓火山爆發所帶來災害性之影響,對大自然環境之破壞;臭氧層因人類大量使 用噴霧劑、空調等而穿了一大洞;再加上人類破壞大自然、垃圾、工業廢料、核子廢料等所造成的污染,是與日俱增的。難道我們可以改變這現狀嗎?
另方面,人類的科技和文化無疑是愈來愈進步,可謂一日千裡。然而,人的道德是否愈來愈好?犯罪率是否愈來愈低?聖經明言末世來臨前,不法之事(犯罪)將會愈來愈多,人的愛心(人際關系)亦會愈來愈差(太廿四12)。試看,人類越文明,道德愈差,離婚率亦增多。香港在一九七五年有412對夫婦離婚,一九八五年增至4200對,一九八九年增至8200對,美國五十年代離婚率是38%,六十年代增至50%,到了一九八六年,有些地方的離婚率竟達90%以上,可悲!
人信了主是否便完全聖潔?教會是否便不再有腐敗現象出現?信徒是否便不受迷惑?聖經告訴我們,絕對不是!末世來臨前,因假基督、假先知的出現,甚至選民 也會被迷惑,老底嘉的教會是今天教會的寫照,物質愈發達,生活愈好,教會便愈是不冷不熱。再看看今天教會中分裂、糾紛、信徒甚至傳道人之敗壞、敗 德....除非主再來改變這現狀,否則很難會愈來愈好!
我們以為西方國家理應是已經“基督化”了、民主了、自由了,但道德是否愈來愈近聖經標準?絕對不是!試看這些地方對性的開放、墮胎、同性戀、婚前和婚外性行為、離婚率、縱容之態度,我們相信這世界之道德會愈來愈近聖經標準嗎?首次在東歐共產國家舉行的“公元二千福音運動”於1991年8月在捷克舉行,捷克的副總理在致詞時也坦承說︰“經過一年的民主、開放、自由、經濟改革後,我發現到,民主不能救我們的國家,經濟改革不能救我們。因為一年之間,我國墮胎事件增加了一百二十萬宗以上,犯罪率較去年增加了兩倍以上。我相信,只有主的福音才能救我們!”
III . 啟示錄七章9至10節所載之情形是地上的情形嗎?若是,世人怎能“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
若我們相信後千之立場,我們可能會有不切實際的期望,這對我們有害而無利。其實,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慘痛殘酷經歷後,多數的神學家已經放棄這立場了。
1. 你相信這世界會變得愈來愈和平, 社會治安及人的愛心與道德會變得愈來愈好嗎?為什麼?聖經對這方面意見如何?(參太廿四3-14;提後三1-9等)你相信這世界的天災人禍會愈來愈少,甚至完全消除嗎?為什麼?
2. 聖經有說過主再來前這世上的信徒比非信徒還要多嗎?你是否相信這可能?為什麼?
3. 此派立場之根據中,那些是事實?那些不是事實?
4. 此派的強處何在?弱點又何在?
5. 你是否贊成這立場?為什麼?
6. 在眾多弱點下,三自教會仍以後千為末世論立場(共產國家皆如此),為什麼?
5. 對後千禧年派的評論
這立場無疑是樂觀,是積極的,它能帶給人一種“明天會更好”的盼望;若真的相信這個立場的話,或許一個人會在絕望中、在天災人禍中、在宗教迫害之中,仍不致逃避現實,反能積極等待基督的千禧年出現於地上;他甚至會積極投身於社會,將世界“基督化”。
然而,這立場的根據是否可靠?是否與事實相符?對我們的信心是否真的帶來好處?現在讓我們從聖經及事實看看它的根據吧︰
I. 這世界是否真的會出現信徒比非信徒更多(佔大多數人口)?
其實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只是一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信徒),叫我們到各國、各方、各民、各族去傳福音給所有人聽,而不是一應許,當中不包含“萬民均會信主得救”這承諾。同樣,馬太福音廿四章14節(福音要傳遍天下......然後末期才來到)這經文亦不保證“天下萬民均會信主”。甚至在羅馬書十一章25節所載(等到外邦人數目添滿)亦不暗示信徒人數比非信徒人數多。反而聖經有些記載十分明顯的指出,不信的人會比信徒多,例如︰“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論及末世來臨前其中一預兆是“人要把你們(信徒)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太廿四9),明顯指出信徒在末世仍是被逼迫的少數,絕非如後千派所說的,是“大多數”,是“掌權者”。並且聖經多處形容得救者只屬“少數”、“餘數”而已(參太七13-14;羅九27等)。
II. 這世界真的會出現治安、道德、經濟愈來愈好的現象?其他宗教、異端會絕跡?天災、人禍會愈來愈少嗎?
主耶穌論到末世及他再來發生前,這世界愈來愈多異端、假先知、假基督會接踵而來(太廿四5-11)。假基督在以前不可能出現的,(第一世紀時連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會大受逼迫,遑論稱自己是基督?)但自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文鮮明、美國之佔鐘士(Jim Jones)、大衛摩西(David Moses)先後稱自己為彌賽亞、救主,有無數人跟從了他們。
其次,近年愈來愈多戰爭,甚至會發生世界性之“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太廿四7)。
還有這世界會有愈來愈多之饑荒、天災、地震等出現(太廿四7)。事實告訴我們,這世界饑荒及天災的情形正日益嚴重,人口以幾何級數增長,糧食卻因天災而減產,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開始,非洲大部份地區、孟加拉、印度便離不開饑荒的困擾,每日均有數以千計的人死於饑餓,地震日趨嚴重更是有目共睹。美國一位大學教授基斯杜(Christo) 博士說,最近五十年來,每十年地震便增加一倍以上,從未試過減少。最近日本及菲律賓火山爆發所帶來災害性之影響,對大自然環境之破壞;臭氧層因人類大量使 用噴霧劑、空調等而穿了一大洞;再加上人類破壞大自然、垃圾、工業廢料、核子廢料等所造成的污染,是與日俱增的。難道我們可以改變這現狀嗎?
另方面,人類的科技和文化無疑是愈來愈進步,可謂一日千裡。然而,人的道德是否愈來愈好?犯罪率是否愈來愈低?聖經明言末世來臨前,不法之事(犯罪)將會愈來愈多,人的愛心(人際關系)亦會愈來愈差(太廿四12)。試看,人類越文明,道德愈差,離婚率亦增多。香港在一九七五年有412對夫婦離婚,一九八五年增至4200對,一九八九年增至8200對,美國五十年代離婚率是38%,六十年代增至50%,到了一九八六年,有些地方的離婚率竟達90%以上,可悲!
人信了主是否便完全聖潔?教會是否便不再有腐敗現象出現?信徒是否便不受迷惑?聖經告訴我們,絕對不是!末世來臨前,因假基督、假先知的出現,甚至選民 也會被迷惑,老底嘉的教會是今天教會的寫照,物質愈發達,生活愈好,教會便愈是不冷不熱。再看看今天教會中分裂、糾紛、信徒甚至傳道人之敗壞、敗 德....除非主再來改變這現狀,否則很難會愈來愈好!
我們以為西方國家理應是已經“基督化”了、民主了、自由了,但道德是否愈來愈近聖經標準?絕對不是!試看這些地方對性的開放、墮胎、同性戀、婚前和婚外性行為、離婚率、縱容之態度,我們相信這世界之道德會愈來愈近聖經標準嗎?首次在東歐共產國家舉行的“公元二千福音運動”於1991年8月在捷克舉行,捷克的副總理在致詞時也坦承說︰“經過一年的民主、開放、自由、經濟改革後,我發現到,民主不能救我們的國家,經濟改革不能救我們。因為一年之間,我國墮胎事件增加了一百二十萬宗以上,犯罪率較去年增加了兩倍以上。我相信,只有主的福音才能救我們!”
III . 啟示錄七章9至10節所載之情形是地上的情形嗎?若是,世人怎能“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
若我們相信後千之立場,我們可能會有不切實際的期望,這對我們有害而無利。其實,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慘痛殘酷經歷後,多數的神學家已經放棄這立場了。
後千禧年說
後千禧年說,可分初期的與後期的兩方面說,但是他們對於主耶穌基督的再臨,乃都和前千禧年派有針鋒相對不同的見解。他們認為主耶穌基督要等千禧年後,在福
音時代結束之時或以後降臨。千禧年後,基督要立刻降臨,引進萬事永久的境界。後千禧年說,可分兩派,一派認為千禧年的實現,乃須靠聖靈超凡的影響;另一派
則認為乃由自然演進的方式而實現。
他們又認為在教會黃金時代以後,接著有一個簡短的叛道時期,善惡兩大勢力要有劇烈的鬥爭,就在這個時候主耶穌基督要再臨,死人要複活,以及最後審判。
2.後期的方式──現代的後千禧年說乃和初期的完全不同,他們漠視聖經的教訓,僅僅知道一些前人對於其所信的表示。現代人沒有完全依靠上帝的信心,也不耐 等候千禧年的來臨。他們也不信藉著福音的傳揚,聖靈的奇工,以及大而可畏的驚天動地的奇變以後,會引進一個新的時代。他們一方面相信藉著進化就能漸漸進到 千禧年;另一方面又相信人藉著他們積極改善世界的政策,就能引進一個新的時代。社會福音派的羅興百虛(Walter Rauschenbusch)氏說︰「我們對於千禧年所關心的,乃唯在社會的問題,我們理想的社會乃為每一位微不足道的人之價值與自由要加尊重與保護,藉 著社會經濟資源的公有共享,表示人與人之間的兄弟之愛,把人類精神的美善高過私人物質的利益,發揚基督教社會崇高的理想,就能把災禍轉變為進步發展。」另 一位社會福音派基斯氏(Shirley Jackson Case)發問說︰「我們還要仰望上帝大而可畏驚天動地的奇變來引進千禧年,還是我們人類相信上帝為著他美善的恩惠運行在我們和世界裡面,更藉著我們負起 責任,進入我們的千禧年?」他自己答覆說︰「人類歷史行程,乃表示一種努力推進久長的歷程,藉著人類技巧與勸勉,歷久不衰的苦鬥,提高文明的水準,使人類 的情況日趨改善,從歷世歷代的過程來看,人類的情況,乃日臻改善,向上提升;不是江河日下,乃為與日俱進,一切的邪惡,終必因人類堅苦卓絕的成就,完全消 除,不容上帝用大災難來幹與。此乃歷史與科學,可加證實,不容否認。由於醫學的進步,疾病得以預防與醫治,由於教育與法製,社會的病態也可加以救冶,藉著 建立新的標準,運用新的方法,來應付世界問題,則世界的災禍,也可避免。總之,人類生活的病態與邪惡,災難與痛苦,都可因逐漸改善而消除,非由上帝忽然加 以消滅」。這兩者的謬論,實乃目中無神,褻瀆上帝,連他們的前千禧年派也加以反對。此乃新神學和人文主義的遺毒,著者已另著書論之。
1.此派基本的道理認為整個世界終要皈向基督,萬民的生活,由於時間的推移,終要被福音所改變,公義與平安終必伸張,聖靈的福澤要比從前更豐滿的灌澆下 來,教會要在主耶穌基督再臨之前經歷到一種空前無比興旺的時期。這些意見,實乃似是而非,不符合聖經的教訓。聖經雖然講「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 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四14)但是這並非指稱全世界的人,都要悔改皈主。卻正相反,直接在主再臨之前,乃有一個大叛道時期,還有大災難,大逼 害,許多人的愛心信心也要漸漸冷淡,而那些忠於基督的,還要大受苦難,甚至要為他們的信仰而流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六至十四節,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你 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 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那時,必有大 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必減少了。」(並參路一八 8,二一25一28)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至十二節說︰「……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 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 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 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 義的人,都被定罪。」提摩太后書三章一至五節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 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 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並參啟一三章)後千禧年派雖不能完全漠視大叛道和大災難,作為末世的標征,但是他們卻把它儘量減到最少的微不足道的程度, 不致發生實際的影響。
2.他們認為這個時代的結束,並不是一個驚天動地,大而可畏的變動,而乃為不知不覺的轉到一個新的時代,這也是一種不合聖經的想法。聖經明明白白曉諭我 們,這乃是上帝大而可畏的作為,要結束撒但在地上的統治,引入一個不能震動的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三十五至四十四節說︰「那些日子的災 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 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那日 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 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部衝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所以,你們要警醒……,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希伯 來書十二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 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上帝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彼得後書三章十至十四節說︰ 「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 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親愛的弟兄阿, 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慇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世界將要有一個空前重大轉變的時期,這一個重大的轉變,乃被稱為「複興」。主耶穌在 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八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複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 派。」聖徒並非漸漸成聖,世人非慢慢潔淨進入新的時代;而乃要在世界的末期,經過一個空前非常的劇變。進入新天新地。這不是人的努力,乃為上帝的作為。啟 示錄二十一章一至五節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我聽見有大 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 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
3.後千禧年派以為藉著自然的演進,以及人類在教育,社會改造與立法方面的努力,就可完全發揚基督教的精神,這不但完全牴觸上帝的教訓,抑且等於痴人說 夢。上文已經提及要引進上帝榮耀的國度,這絕非靠人的努力,而乃為上帝的作為。要建立上帝的國度,絕對不能用平凡的方法,而乃須靠上帝超凡的奇工。這乃是 上帝的統治,被人接納在心裡,絕非用人為的辦法︰這乃為「他的國降臨,他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參太六10)人類的文明,如無人的重生,如 無人心超凡的轉變,絕對不能引進上帝的國度,實現主耶穌基督有效的與榮耀的統治。近代社會文化的病態,即可證人本文化的失敗,以及後千禧年派空想之謬妄。
一、後千禧年派的方式
1.初期的方式──在十六與十七世紀,荷蘭若干改正宗的神學家傳講「千年至福說」(Chiliasm),現在改稱後千禧年說。其著名的學者乃為 Cocceius,Alting,the two Vitringas,d'Outrein, Witsius, Hoornbeek,Koelman以及Brakel諸氏。他們的見解,可分三種︰一派認為千禧年已屬過去,有些則認為乃在現在,還有些人則認為乃在將 來。但大多數則認為乃在世界的末了,就在救主再臨之前。這些學者反對前千禧年兩種主要思想,其一乃為,主耶穌要有形有體的再臨,在地上統治一千年;其二乃 為聖徒要在主再臨時候複活,就要與主一同統治千禧年國度。他們的說法雖於細節上有所不同,但是他們流行的思想則認為福音要漸漸的傳遍天下,最後則要比現在 更為有效地廣大無邊的廣泛傳揚,引進一個基督教會大為蒙福的時期,一個黃金時代,猶太人也要分享福音空前豐盛的福樂。隨後繼起鼓吹後千禧年說的學者則有 D.Brown,G. Berg.,J.H. Snowden,T. P. Siafford以及A. H.Strong. 其中Strong氏說千禧年乃為一個教會鬥爭抗進的時期,在聖靈特別感召之下,殉道精神又要重振起來,真道要大大複興,聖徒要深感在基督裡面有一種空前的 大能得以戰勝一切在內在外邪惡的勢力他們又認為在教會黃金時代以後,接著有一個簡短的叛道時期,善惡兩大勢力要有劇烈的鬥爭,就在這個時候主耶穌基督要再臨,死人要複活,以及最後審判。
2.後期的方式──現代的後千禧年說乃和初期的完全不同,他們漠視聖經的教訓,僅僅知道一些前人對於其所信的表示。現代人沒有完全依靠上帝的信心,也不耐 等候千禧年的來臨。他們也不信藉著福音的傳揚,聖靈的奇工,以及大而可畏的驚天動地的奇變以後,會引進一個新的時代。他們一方面相信藉著進化就能漸漸進到 千禧年;另一方面又相信人藉著他們積極改善世界的政策,就能引進一個新的時代。社會福音派的羅興百虛(Walter Rauschenbusch)氏說︰「我們對於千禧年所關心的,乃唯在社會的問題,我們理想的社會乃為每一位微不足道的人之價值與自由要加尊重與保護,藉 著社會經濟資源的公有共享,表示人與人之間的兄弟之愛,把人類精神的美善高過私人物質的利益,發揚基督教社會崇高的理想,就能把災禍轉變為進步發展。」另 一位社會福音派基斯氏(Shirley Jackson Case)發問說︰「我們還要仰望上帝大而可畏驚天動地的奇變來引進千禧年,還是我們人類相信上帝為著他美善的恩惠運行在我們和世界裡面,更藉著我們負起 責任,進入我們的千禧年?」他自己答覆說︰「人類歷史行程,乃表示一種努力推進久長的歷程,藉著人類技巧與勸勉,歷久不衰的苦鬥,提高文明的水準,使人類 的情況日趨改善,從歷世歷代的過程來看,人類的情況,乃日臻改善,向上提升;不是江河日下,乃為與日俱進,一切的邪惡,終必因人類堅苦卓絕的成就,完全消 除,不容上帝用大災難來幹與。此乃歷史與科學,可加證實,不容否認。由於醫學的進步,疾病得以預防與醫治,由於教育與法製,社會的病態也可加以救冶,藉著 建立新的標準,運用新的方法,來應付世界問題,則世界的災禍,也可避免。總之,人類生活的病態與邪惡,災難與痛苦,都可因逐漸改善而消除,非由上帝忽然加 以消滅」。這兩者的謬論,實乃目中無神,褻瀆上帝,連他們的前千禧年派也加以反對。此乃新神學和人文主義的遺毒,著者已另著書論之。
二、後千禧年說的缺陷
基上所述,可見此派實有嚴重的缺陷,茲分三點,加以批判︰1.此派基本的道理認為整個世界終要皈向基督,萬民的生活,由於時間的推移,終要被福音所改變,公義與平安終必伸張,聖靈的福澤要比從前更豐滿的灌澆下 來,教會要在主耶穌基督再臨之前經歷到一種空前無比興旺的時期。這些意見,實乃似是而非,不符合聖經的教訓。聖經雖然講「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 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四14)但是這並非指稱全世界的人,都要悔改皈主。卻正相反,直接在主再臨之前,乃有一個大叛道時期,還有大災難,大逼 害,許多人的愛心信心也要漸漸冷淡,而那些忠於基督的,還要大受苦難,甚至要為他們的信仰而流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六至十四節,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你 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 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那時,必有大 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必減少了。」(並參路一八 8,二一25一28)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至十二節說︰「……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 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 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 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 義的人,都被定罪。」提摩太后書三章一至五節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 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 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並參啟一三章)後千禧年派雖不能完全漠視大叛道和大災難,作為末世的標征,但是他們卻把它儘量減到最少的微不足道的程度, 不致發生實際的影響。
2.他們認為這個時代的結束,並不是一個驚天動地,大而可畏的變動,而乃為不知不覺的轉到一個新的時代,這也是一種不合聖經的想法。聖經明明白白曉諭我 們,這乃是上帝大而可畏的作為,要結束撒但在地上的統治,引入一個不能震動的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三十五至四十四節說︰「那些日子的災 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 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那日 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 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部衝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所以,你們要警醒……,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希伯 來書十二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 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上帝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彼得後書三章十至十四節說︰ 「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 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親愛的弟兄阿, 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慇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世界將要有一個空前重大轉變的時期,這一個重大的轉變,乃被稱為「複興」。主耶穌在 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八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複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 派。」聖徒並非漸漸成聖,世人非慢慢潔淨進入新的時代;而乃要在世界的末期,經過一個空前非常的劇變。進入新天新地。這不是人的努力,乃為上帝的作為。啟 示錄二十一章一至五節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我聽見有大 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 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
3.後千禧年派以為藉著自然的演進,以及人類在教育,社會改造與立法方面的努力,就可完全發揚基督教的精神,這不但完全牴觸上帝的教訓,抑且等於痴人說 夢。上文已經提及要引進上帝榮耀的國度,這絕非靠人的努力,而乃為上帝的作為。要建立上帝的國度,絕對不能用平凡的方法,而乃須靠上帝超凡的奇工。這乃是 上帝的統治,被人接納在心裡,絕非用人為的辦法︰這乃為「他的國降臨,他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參太六10)人類的文明,如無人的重生,如 無人心超凡的轉變,絕對不能引進上帝的國度,實現主耶穌基督有效的與榮耀的統治。近代社會文化的病態,即可證人本文化的失敗,以及後千禧年派空想之謬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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