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災中被提論


  1 . 引言
  此派大部份根據與災後被提論者相同,但在免去大災難之痛苦的論據上采災前被提論者之證據。然而,筆者尚未找到有系統介紹此派之理論,下列只屬一些學者,一般異於災後及災前被提的分析。
  2.  論者的根據
  I   . 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之頭三年半是太平時期,後三年半才是大災難,信徒若在第七十個七以前已經被提,頭三年半不可能太平無事,因信徒被提一定會導致天下大亂的。
  II.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之號筒末次吹響、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號筒及啟示錄十一章15節開始之第七位天使吹號應指同樣的東西。既然啟示錄十一章15節乃是在大災難中間發生的,顯然,與最後之號筒吹響一同發生之信徒被提,也應在大災難之中間發生了。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531節將但以理之第七十個七與主再來前的大災難相提並論(15,參但九26-27),但在這時候你們選民(太廿四20222426等),即信徒仍在地上,顯然他們必須經歷部份大災難。
  IV.  聖經從來沒有說過被提忽然臨到的, 只提及大災難是忽然臨到(imminent,林前十五52)。
  V   . 大災難開始部份是從人來的,並不是從上帝來的審判,而上帝從沒有應許信徒可以免去人為的災難。
  VI.  據啟示錄所載,開始時之災難並非十分嚴重,直到七號吹響後,那些災難才是嚴重的,所以信徒在七號前應仍在地上。
  VII     . 啟示錄十一章113節之二位見證人似乎是在七年大災難之中間出現的,而他們理應是信徒。既然他們也經歷大災難,顯然,信徒應經歷部份大災難。  
  3 . 問題討論
  1.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之是否一定指同一樣東西?
  2. 馬太福音廿四1531節是否一定指教會之遭遇?是否可能指猶太人之遭遇?(參太廿四15-16
  3. 啟示錄十一章113節之兩位見證人是否一定是教會之信徒?他是否可能指大災難期中信主者?
  4. 這立場的強處在那裡?弱點又何在?
  5. 你是否贊成這立場?為什麼?
   
  4 . 主張此立場之學者
  主張此立場的學者有海爾遜(N.  Harrison),他著有《大結局》(The  End),另外華人神學家滕近輝牧師亦持此主張。
   
  對災中被提論之評論
  I   . 若大災難前所有信徒被提了,世界無疑會帶來一次大震撼,但是世人可能因此不會再想到打仗的事,反而為應急時之需而結盟,重建世界。 
  II .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及啟示錄十一章15節的第七號,是否一定指同樣的東西?若果如此,則災中被提論是無可否定的。只是如何去證明上帝只在大災難期中才響號?從出埃及記十九章1619節,二十章18節;詩篇四十七篇5節;來伯來書十二章19節等經文看來,絕對不是。所以,以上假設我們只可以說是有可能,但並非絕對!
  III     . 馬太福音廿四章1531節所載之你們是否一定指教會?是否指猶太人?從上文下理來看,再以但以理書九章及啟示錄十一章比較,可將馬太福音廿四章1531節解釋作以色列(聖殿在末日大災難時)之遭遇,這比較合理,也回應到門徒所提及有關聖殿將來遭遇之問題(太廿四1-2)。
  IV.  啟示錄十一章113節之兩位見證人是否一定指教會之信徒?其實,如 144,000猶太人一樣,他們也可以是在大災難期中才信主的。
   
  6.  結論 
  雖然這立場之立論並不詳細,然而卻簡單、扼要,本於聖經指出其根據所在(太廿四15-31),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及啟示錄十一章15節等視為同一樣東西,可以說是最有力的根據;雖然上帝的出現在舊約時也往往有號筒聲隨著,因而削弱了這立論之基礎,但是,災中被提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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