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福音派與神學方法

一般上來說,福音派雖極強調聖經的啟示性和權威性,但向來都不注重探討神學方法的問題。然 而,因為近代福音派面對到各界來的新挑戰(例如:福音派有關聖經和啟示的立場是否正確、一致和適時?福音派傳統是否應被撇棄或有需要「革新」?福音派應 如何面對後現代主義?等等),福音派今天除了堅持聖經神聖的地位之外,必須也對自己的信仰內容作一整合和闡述。這就是為甚麼,在最近幾年,我們看到福音派 開始針對神學方法的課題,提出一些看法和討論。
近代福音派開始留意並強調神學方法,將舉出以下三點來作討論。

(1)    對「福音派」身份的重思

到 底「福音派」指的是甚麼?怎樣的個人或教會才算是歸屬於這一個傳統之內?可否將之看作是源自改革運動,且注重聖經、佈道和宣教的教會或神學傳統?若福音派 承續改革家所高舉「唯獨聖經」的原則,而堅信聖經中所包含的真理和教導,而接下來自然引發的一個問題是,這聖經所包含的真理和教導又是甚麼?因此,近代福 音派人士希望針對這一系列的問題,重新更深一層地思考福音派的信仰內容,到底根據上帝的啟示(即來自聖經,即上帝的話),應擁有怎樣的信仰內容?換句話 說,福音派本身的「特色」何在?

斯 托得在《認識福音派信仰》一書的引言就如此提到:「…許多更正教徒都還持守不少宗教改革所倡導的真理。換言之,不是所有福音派的重要信仰內容只屬福音派專 利。不過,就聖經及歷史而言,的確存在著一些單屬福音派基督徒所強 調的真理,而他們也自認為是為(希望是秉持謙卑之心)其他教會守護這些真理。」

這 「單屬福音派基督徒所強調的真理」正是斯托得寫此書並欲嘗試陳述的主要內容。換句話說,對我們屬於福音派傳統的基督徒來說,每當有人問及我們的信仰內容 時,我們不應只回答說,我們相信聖經裡所記載的真理,我們更應能將這真理清楚闡述出來。故此,最終,我們不只說,「我信聖經」(I believe [in] the Bible),乃是「我信藉聖經向我們啟示的三一真上帝」(I believe [in] the Triune God as revealed in the Bible)。當我們這樣更深一層去反思我們的信仰內容時,即到底我們是擁有一套怎樣的神學思想時,這自然就牽涉到神學方法的問題。

(2)    聖經詮釋的問題

當福音派人士欲在聖經裡找出一套信仰的總綱和內容時,後者並不是很自然、直接地呈獻在福音派人士的眼前。其實,它更牽涉到整個聖經詮釋的問題,即我們應如何解釋聖經文本。近代聖經學者和神學家都極重視聖經詮釋的討論,這也是近代學術界受後現代主義影響而不停追問的問題。故此,聖經詮釋的討論就自然牽引到神學方法的課題。

就拿一個實際的例子為證,在解經過程中,福音派人士必須追問一個問題,就是他們對聖經的詮釋是否受到一些「外在」的因素(包括一些標準或基礎)所影響?麥葛福在他一篇文章「福音派的神學方法」中,就以萊特(N.T. Wright)對保羅因信稱義道理的解釋來作一實例討論這課題。麥葛福指出,今天有許多福音派學者不接納萊特對保羅的解釋,原 因是他的解釋與傳統馬丁路德的解釋有所出入。對麥葛福來說,若單憑這樣的理由來反對萊特的解釋,這反對是不成立的。原因是,就如麥葛福正確地指出,福音派 必須面對一個嚴肅的問題:「到底福音派學者是處在一個家族責任之下,必須重複先賢〔在此指的是馬丁路德〕所堅持的?或是他們是處在一個絕對的責任之下,去 找出聖經所說得是甚麼,就是它與福音派傳統所深深堅持的有所衝突?」

若單憑改革家的論點來衡量某學者對聖經的詮釋是否正確,這不是讓我們看到,我們的解經是受到一些外在的標準(在此是改革家傳統的立場)影響和左右?這不就產生不正確、先入為主的解經?最終,我們不是又要再次強調巴特所發出的呼聲:「讓上帝自己說話」,而不是將我們想要聽的話,放在上帝的口中?

但 是,問題也不是那麼簡單,即只要我們除去任何外在的解經因素(如傳統),就能讓聖經「自由」地說話。其實,我們不需要完全排斥傳統,因為傳統擁有豐富的聖 經詮釋歷史,而且,我們也相信,聖靈過去在先賢身上的感動和工作,與今天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是一致的。另外,聖經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使徒「傳統」和見證 (參林前十五1-3)。

賴 品超在討論傳統在基督教神學中的功用時,如此地提到傳統對宗教改革的重要性:「宗教改革之為改革,而不是另起爐灶另立一個新的宗教,正是因為對已承接的 傳統作了新的詮釋,最終形成的既有別於羅馬天主教會,又認同並承接大公教會的傳統。…可以說,宗教改革表面上似為一排斥傳統的運動,實際上傳統仍扮演重要 的角色,並且弔詭地自身(例如唯獨聖經的原則)成為一個傳統。宗教改革代表一種勇於對傳統作出批判的精神,不是凡屬傳統的都接受,但更不是凡屬傳統的就排 斥,而是在福音的亮光下對傳統加以批判。可以說,宗教改革是一不斷反省傳統,以使之更能為福音作見證的傳統。」

從 以上的討論,我們可清楚看到,高舉「唯獨聖經」的原則(即堅持聖經/上帝的話為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總綱),從某程度來說,是很容易,是相當直接的。但是, 要將聖經的真理闡釋出來,這卻不是容易的一件事,因它牽涉到神學方法的問題,即有關神學的依據和權威的課題,如何解釋聖經並應如何看待「傳統」等複雜的問 題。雖這些課題是很錯綜複雜,但這樣有關神學方法的討論,卻是極重要,不能沒有的,因它們使我們更加反省我們所建構的神學之準確性及正當性。

(3) 文化對神學的影響

與以上釋經問題相關, 並帶來神學方法討論的,是文化對神學建構的影響。這並不是一個新鮮的問題,因為初期教會已經留意到這個問題,就如使徒行傳十五章所記載的耶路撒冷會議,即 是討論與猶太人擁有不同文化的外邦人應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從中,我們認識到,雖然我們應擁有同樣的信仰,口稱「耶穌為主」(羅十9-10,腓二9-11),但我們的信仰生活可以因不同的文化而有不同的彰顯(參徒十五19-21, 28-29)。在接下去的教會歷史中,我們也看到游斯丁(Justin Martyr)的神學如何受到當時希臘哲學的影響,特別是他對『道』的解釋和強調;亞圭那(Thomas Aquinas)的《神學總論》如何受到在中古復興的亞里斯多德哲學的影響。

然而,在近代,我們不只留意到個人所處的文化(包括我們的人文思想、社會處境、政治時勢),甚至我們對文化的理解(即文化觀)也會深深影響我們所建構的神學。天主教神學家羅郎根(B. Lonergen)在七十年代已提出這樣的思想。例如,若我們持守古典的文化觀(Classicist Notion),即認為有一個標準的文化存在,也是各文化所追求的目標,這樣的話,我們就將神學看作是一個永久的建構,是我們各神學傳統所追求達至的目標;但若我們所持的是經驗式的文化觀(Empirical Notion),即一套可能改變的世界觀和價值觀,神學就被視為一個不斷自省的建構,各個神學可有所不同。因此,我們如何看待文化,即我們的文化觀,會直接影響我們對神學的看法。

在這幾年,芝加哥大學神學系教授滕納(K. Tanner)在她的《文化理論》一書更宣稱,從現代到後現代文化觀的轉型,更大大影響我們的神學建構。現代的文化觀認為每個人群擁有獨特的文化,並且是自給自足、內在一致、單一和定型的。然而,這樣的文化觀在近代不斷受到挑戰,而產生後現代的文化觀。後者的文化觀卻是多樣化、不斷改變和前進的。這 樣從現代到後現代文化觀的轉變,可清楚從文化表面的特徵看到,就如今天的社會或人群結構,我們已不可能說,我們只擁有單一和定型的文化,因為我們的文化 不斷受到四面八方而來的影響和感染(包括東方、西方文化;民主、資本主義;自然科學、人文哲學;自由世界、理想國度),不斷被塑造成新的多元文化體系。

我們也可從較深一層,看到文代觀的改變。就如我們今天仍常聽到有人說:「我的父母是沒有文化的」。當然,我們明白這人所指的是,他的父母沒有受過教育;但是,沒有教育就等於沒有文化嗎?其實,就是最原始的人,也有文化,縱然是原始的文化!因 此,世上有甚麼人會「沒有文化」呢?其實,在此,我們清楚看到文化觀的轉型,從現代定型的文化觀(即人人都朝向一個標準的文化前進,因此,沒有教育的被看 作是沒有文化)到今年後現代多元的文化觀(每個人都有他/她的文化)。對滕納來說,這樣從現代到後現代的文化觀的轉型,也將影響我們的神學建構。

就拿一個近代與華人教會有關的熱烈討論課題──「文化基督徒」──來討論。劉小楓等人提出「文化基督徒」的概念,即將一群在中國大陸的大學中進行神學研究的「學者基督徒」稱作「文化基督徒」。 在此,我們可以使用滕納的文化轉型理論來評論這「文化基督徒」,並看到文化觀如何影響神學的建構。這是因為「文化基督徒」的概念使用了過去的單一文化觀來 看基督徒,以致我們將基督徒分為「文化基督徒」和相對的「無文化基督徒」。但是,若是使用後現代的多元文化觀,將每個民族群體看作擁有自己的文化和習俗, 那麼,每一位基督徒都是擁有「文化」的,並不能分別有無文化,或高低層次的文化。

另一方面,就如滕納(K. Tanner)繼續所指出,過去學者將信仰的理論和實踐二分化,也是因為受到過時的文化觀所影響──將懂得理論的人看作「有文化者」,而只知具體實踐,不懂得理論的人為「無文化者」。其實,對滕納來說,若從近代正確的文化觀來著手,理論和實踐是不能分割的。因 此,基督徒每日的神學應用和學者學術的神學研究是有密切關係,並且是不能分割的。就如我們不能說一個平信徒不懂得神學,因他的基督徒生活是與神學有密不可 分的關係,就如當他禱告時,他已擁有一套的神學,即相信上帝會垂聽禱告;上帝是信實和慈愛的;禱告更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因祂是上帝和人之間的中保(約壹二1-2)。

相反地,在進行神學研 究過程中,神學的討論不可能是完全理論性的,而與實踐無關,就如談禱告神學,並不能與實際禱告分割,不然最終有關禱告的談論仍與禱告無關,談論者仍不懂得 禱告(就如看書研究如何游泳和駕駛汽車,若沒有實際運作,最終還是與「游泳」和「駕駛」無關,只是在「看書」或「研究一門學問」)。

因此,最終,我們並不 能區分不同等級的基督徒,將一般的平信徒看作是較低等級,甚至接近「無文化」,而在學術界中研究神學的為較高等級,「高文化」的。故此,不只我們所處的文 化和處境影響我們對聖經和神學的領悟,而我們對文化的觀點更也潛移默化地影響我們的神學思想和建構。

    從 以上的討論,相信讀者不難看到,當我們在檢討和反思所建構的『神學-信仰體系』是否忠於聖經、三一上帝的啟示時,我們不只應強調聖經的神聖地位,我們更要 知道,聖經的啟示內容是甚麼,而這也牽涉到聖經詮釋的問題,並且,我們也必須留意我們所擁有的文化觀和文化處境是否正確地影響我們。

    這 一一自省、反思、前進的步驟就是所謂的『神學方法』。雖然這樣的「苦思」很困難,需要付極大的代價,甚至需要有勇敢和謙虛的心態來進行,但這卻是何等重要 和有益的功夫,因為神學即是不斷自省和改進的傳統,以致我們能向人傳說一個忠於上帝啟示和心意,但卻是能滿足這時代人需要的福音信息。

    因此,近代福音派強調神學方法是正確的。雖然我們可能不會在短時間內能開拓甚麼新穎的神學途徑,但在神學道路上,或在神學十字路口中,去反思和檢討我們的神學是否繼續忠於三一上帝的啟示並符合時代的需要,即思考神學方法的課題是必須的。

教會聖潔的事實

    教會是聖潔的,究竟是什麼意思呢?顯然,教會是不完全的,其中的信徒不拘個人或團體,都是有缺陷的,即便是教會中最優秀的肢體,在某方面來說都是有缺失的,因此每一個最好的教會仍有許多皺紋、污點。

    然而教會真是聖潔的,她是一個「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聖潔可以有雙重的意義:客觀的或禮儀上的,主觀的或道德上的。

    根 據聖經,任何人從世界中被揀選、分別出來,目的是為著服事聖潔的上帝,他就是聖潔的;東西也是如此。例如,舊約時期的會幕與聖殿,並其中的飾物、器具都是 聖潔的:在其中服事的祭司也是神聖的。但是這種聖潔並非是道德、物質上的東西,無所謂道德上的善與惡、有罪或無罪,一杯牛奶不論看起來有多新鮮,卻沒有什 麼敬虔可言;一懷茅臺酒,不論被如何的濫用,但它本身卻不是惡的。顯然在舊約聖所中服事上帝的祭司,並非每個都是聖徒,根據聖經記載,一些祭司同樣行了許 多邪惡的事,如以利的兩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他們的行為被上帝所憎惡,因而被毀滅。又有因耶穌自稱是上帝的兒子,而宣佈耶穌該死的,豈不是大祭司該亞法 嗎?

    如此說來,客觀的或禮儀上的聖潔,並不保證主觀的或道德上的聖潔,雖然如此,若因此而藐視客觀上或禮儀上的聖潔,亦是嚴重的錯誤,因為是上帝自己將他們分別為聖。當上帝將人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並指派他去服事上帝的時候,這人即是上帝所賜給教會的。

    但 是教會的聖潔並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盡的。服事上帝的人所受的尊榮的確不小,基督的教會在道德上來說也是聖潔的,教會的信徒都被聖靈重生,雖然有許多未重生 的人加入了有形教會成為教友,但有形教會中所有真實並有生命的肢體,是已經重生的了,他們丟棄了石心,領受了肉心,結果他們愛上帝,並行走在上帝的旨意當 中,他們雖有時去做不想做的,想做的卻做不到;但按照他們裏面的人,他們還是喜歡上帝的律(羅七22)。在原則上來說他們是完全的,而他們的生活也表顯出完全順服的起步,他們不再是「罪的奴僕」(羅六17)。生活在罪中,對他們來說是絕對不可能的,因此聖經很肯定他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約壹三9),不僅少數出名教會的信徒是聖徒,其實所有真教會的信徒都是聖徒。雖然哥林多教會有那麼多的暇疵,但使徒保羅還是稱他們為「聖徒」(林前一2;林後一1)。教會誠然是「聖徒的相交」。

    這是何等的榮耀!基督的教會是唯一具有聖潔意義的組織,是世界上任何社團所無法比擬的。

    教會的聖潔不僅僅是一種裝飾品,只為教會加上榮耀,就好像婦女戴上項鏈以增加光彩而已,聖潔乃是教會的本質,教會是由聖潔所構成的,教會與聖潔是異字同義。

教會聖潔的本份

    從教會是聖潔的事實來看,教會不可以此為滿足,相反地教會應時常與那欲毀滅她的仇敵相對抗,不以目前聖潔的程度為滿足,乃要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簡言之,教會的聖潔不僅是一個榮耀的事實,而且也是一個極其嚴肅的責任。

    世界、魔鬼與肉體往往是攔阻教會在聖潔上進步的仇敵,其實這三項可歸納在世界化這一名詞之下。

    世界化究竟是什麼意思呢?一般說來,世界化正與聖潔相反,特以下面幾點說明解答此問題。

    在 多數基督徒的心目中,世界化就是世界的娛樂。但是我們必須知道,只有當娛樂成為罪惡的時候,此娛樂才被描述為世界化。我們不能將大多數的世俗人,在閒暇的 時候,所從事的一些休閒活動,說成是世界化;只有一些顯而易見的犯罪娛樂,如賭博、現代舞會等,及會造成邪惡、敗壞後果的,這些才是世界化,是基督徒應該 遠避的。

    每個世代中都有一些罪被描述為具有支配力,目前,性方面的不道德,就具有很大的支配力,能導致人離婚。若教會想要保持聖潔,就必須對此罪特別留意,一旦忽視,不知道以聖經的教訓抵抗這種罪惡的力量,世界化的浪潮勢將不可避免的沖進教會。

    結論是基督教會為了保持聖潔,必須懲戒犯罪的教友,不僅如此,教會必須防患於未然,將世俗化從教會中趕除,並且必須徹底的研究聖經中的真道,以使教會在聖潔上行進步,耶穌豈不是禱告:「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並且說:「你的道就是真理」嗎?(約十七17)。

對大公教會的誤解

    教會的大公性有時被誤解。其中有兩項誤解特別盛行,一是主張狹窄見解的人,一是主張廣義見解的人。

    天主教自稱為大公教會,藉著這種宣稱,排除其他的教會,將之拒於門外。天主教這種教會大公性的看法,的確是一種有限制的大公性,而非真正的大公性。

    相反地,許多基督教派對教會的大公性,則採取鬆弛的態度,與天主教持完全相反,而且也是錯誤的看法。

    他們認為,凡是教會的團體,都算是大公教會的成員,連否認三位一體,或不相信基督神性的教會、牧師也包括在內;毫無疑問地,這樣的教會不能稱為基督的教會,而是「假冒的教會」。

    雖然教會與異端之間差之毫釐,可是每當一個新教門被發現的時候,我們必須根據聖經來觀察,察驗他們是否犯了分門別派的罪。仔細而慎重地分辨何者為真教會,是有必要的,因為世界上有許許多多假道理,許多旁門異端,擅自用教會的名義紛紛成立。

舊約期待之大公教會

    據說舊約時代的教會僅限於以色列人,因此,就範圍上來說,是國家性的,而非普世性的。不可否認這種說法多少都有些道理。上帝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立了恩典之約:「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詩一四七20

    可是,這絕不是全面的看法。舊約裏不僅充滿了未來教會大公性的預言與應許,也包含著實際性的期待。當神召亞伯拉罕出離異邦環境的時候,他就成為特選百姓之父,上帝對他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

國家主義本身並不是一個目的,起初它就是為達成教會大公性的一個管道,詩篇七十二篇說到彌賽亞要做普世的王:「他要執掌權柄,從這海直到那海,從大河直到地極。」(詩七十二8

上帝藉著傳福音的先知發出了普世性的召請:「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賽四十五22

上帝吩咐先知約拿向外邦尼尼微城傳悔改的福音;耶利哥城的喇合,敘利亞人乃縵,以及摩押人路得,都是轉離異邦宗教而歸向真神的人。

新約實現了基督教會的大公性

    基督教會的大公性,到新約時代就完全實現了。

    在耶穌公開傳道快結束時,有一個希利尼人來見他,耶穌深受感動就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

    他這話是指著自己要被釘十字架說的。當耶穌要離開橄欖山升天的時候,他對門徒說:「……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在 五旬節那日,有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其中有許多人已經悔改,並受洗加入了基督教會。埃提阿伯的大監是藉著腓利的教導而信主的。彼得傳道給羅馬 的百夫長及其全家,他們也悔改了。其中最顯著的,就是保羅成為上帝手中的器皿,將福音傳給外邦。使徒行傳就是在闡明福音從猶太京城耶路撒冷進到世界首府羅 馬成功的旅程。

    簡言之,新約時代的基督教會,完全打破了國家主義的藩籬,而將福音傳遍全世界。在耶穌基督回來之前,福音要傳與萬邦,蒙救贖者在天堂要歌唱羔羊的榮耀:「……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啟五9

    教 會必須注意,不當容許任何有損教會大公性的事存在,因此教會必須避免派系的門戶之見。派系一詞雖然常常被誤用,但卻很難加以解釋,雖然如此,教會還是必須 遵照聖經而行,也就是說,在聖經的範圍內堅持基督教要道的正確規範,或基督教倫理的正確解說,這樣就永遠不會走上派系偏差之路。

    然 而出乎意外的,有些人在講解聖經時,常偏重一端,還有些人在聖經的教訓以外,另外有所加添,這都顯出派系的意思。比如,某派教會強調人的責任,而忽視上帝 的主權,另一派則強調上帝的主權而輕忽了人的責任,這兩者都有派系之嫌。還有一種派系認為適度地使用酒當飲料,是一種罪,但是這樣的見解沒有聖經根據,是 不被支援的。不論如何,派系終究是很大的罪惡,因為它造成了見識偏狹、剛愎自用,而且把教會榮耀的屬性之一,就是教會的大公性給蒙蔽了。

    大公性最重要的積極含意,就是有責任向地上的萬族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並藉著洗禮接納一切相信的,不分種族膚色,而進入教會。在基督教會中是「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西三11

使徒乃為教會的根基

    當彼得承認基督為永生上帝兒子的時候,主稱他為有福的,並且接著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

    到底這「磐石」是指什麼呢?

    天 主教說,這磐石就是使徒彼得:也因為以耶穌這句話作為教皇制度的根基,並且堅持彼得是第一任教皇。這樣的說法似乎是合理的,認同彼得就是磐石,而在這磐石 上建造教會。但是有很多人不贊成,提出異議,根據新約以弗所書的記載,教會是建造在使徒、先知的根基上,耶穌自己為其房角石(弗二20),清楚的指出是建造在所有使徒的根基上,並非是建造在一個人的根基上,所以彼得不能在別人之上獨佔鰲頭。

    通常磐石都是指著耶穌基督而言,因此很多人都認定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中的「磐石」,是指著耶穌基督自己,但這樣的解釋有些牽強,當然耶穌那時候是對彼得說話,當基督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那就是磐石的意思。門徒們不能夠明白耶穌不是指著彼得,乃是指著他自己說的,因為他接著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彼得所承認的就是這磐石嗎?彼得的承認是從主引發而來的,無疑地,彼得的承認與這磐石有密切的關聯,可是卻不能說二者是同一的。當耶穌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接著又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明顯可見,耶穌不但是想到彼得的承認,同時也想到彼得這個人。

    很 可能「這磐石」就是正承認基督的彼得,為使徒的代表。這節經文解釋的重點,在於彼得的承認和他的為人,這對上下文來說較為適合,彼得對耶穌的問題:「你們 說我是誰」,作了承認,而彼得在此處的回答,不僅是為自己,乃是代表其他使徒來回答。這樣就能叫我們看出,耶穌的回答是認為彼得為其餘使徒的代表,這也與 以弗所書二章20節所說的相符。該節經文說教會的根基,並不是只在一使徒身上,乃是在眾多使徒的身上。

    因此,從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與以弗所書二章20節所教導的真理,使徒乃為教會的根基。

教義上的使徒性

    新約教會的根基在使徒身上,是什麼意思呢?最穩妥的回答是,教會乃是建立在使徒的教訓上。

    這個說法毫無錯謬地隱含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中,不僅是在彼得說耶穌是基督是上帝兒子的時候,乃因彼得承認了這個教義,於是耶穌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特別是使徒們承認了這個真理,所以他們才是基督教會的根基。

    使徒的教訓是教會的根基,在大祭司耶穌的祈禱中也隱含著這個真理,主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十七20)。

    除了使徒以外,主還想到以後世代的教會,教會乃是包括所有藉著使徒教訓而相信基督的人。接受使徒所教導的真道,就是接受教會本質的另一種說法而已。

    或許有人會問,那麼使徒是教會根基的說法,是否與保羅所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相衝突呢?

    教會既然建立在使徒的教訓上,那麼一切難題都將迎刃而解了。除了基督以外,教會還能教導什麼呢?基督就是使徒教訓的總綱和本質,保羅豈不是說除了基督並他釘十字架以外,不知道別的嗎(林前二2)?說教會的根基是使徒的教訓,豈不等於說教會的根基就是基督一樣。

    最有意義的是,大公教會的信經之一使徒信經,乃有史以來的教會所承認的信仰。其實這個信經並非使徒們所寫,使徒信經中的真理,是最後一個使徒死後,相當一段時間才發展出來的,與使徒們完全無關,只是用使徒之名,意謂著眾使徒信仰教訓的總綱。

組織上的傳遞

    有些教會聲稱,教會的使徒性當絲毫不受干擾的繼續下去,正如使徒時代的光景。他們特別強調,自己的牧職是受使徒的按立,不斷地承續而來,這種觀點就是所謂的「使徒統緒」,並為希臘正教、羅馬天主教、聖公會所主張。

    在 這個宣稱中有一個錯誤,組織上的繼承並不能保證教義上的繼承。暫且不提希臘正教和聖公會,單單提羅馬天主教就好,天主教豈不是否認了使徒教訓的中心--唯 獨因信稱義的教訓嗎?豈不是離使徒的教訓太遠了嗎?為了這個緣故,十六世紀的改教者,毫不遲疑地宣佈天主教為假教會。因為僅有組織上的繼承,而無教義上繼 承的教會,是毫無價值可言的,根本談不上是耶穌基督的教會。改革宗的領袖教導的極為正確,他們說「教義的繼承」而非「人與地的繼承」,乃是真教會的標記。

    有 一個比方或許能澄清這點:一棵樹有一根主幹,其上分出兩根枝子,再由兩根枝子分出更多的小枝子,如此繼續繁殖;偶然其中有些枯乾了,就被剪去,甚至那兩根 由主幹植生出來的枝子枯乾了,也要被砍掉;但不拘如何的修剪,總有新生的枝子從主幹生出。照樣,從使徒時代以來的真教會,就是使徒時代教會的延續。真教會 是以使徒為根基的,其有兩項特性,那就是教義與組織上的繼承,都是由使徒而來。

教會在聖經成形時期的進步性

    上帝的教會在新約中被描述為進步性的,最有意義的,乃是她的進步性不是出於她本身,而是上帝所促成的。上帝藉著漸進性啟示的賜予,使得教會有進步、往前進行。

    聖經並不是某一天由天上掉下來的一部天書,相反地,聖經是經過一千六百多年的時間,由上帝所默感的人所寫的,使上帝在地上的子民得到有關上帝,並上帝與人之間關係的知識,教會是一點點往前進步的,因為上帝對自己的啟示也是漸進的。

    不論人們對聖經中的進步性是如何的錯解,進步性卻是一個事實,結果在聖經完成時期,教會一定是進步的。從此可引出一個例證,這是論到有關教會教義的重要方面。

    亞伯拉罕蒙召脫離異邦環境,乃是教會成立最有歷史意義的事件之一。此一歷史事件的記載,含有普遍主義的特色,是非常有意義的。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

    從此一事件表明出國家(本族)教會的開始,有普遍主義的預言與期待,但舊約時期的教會,差不多僅限於以色列一國,乃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他將他的道指示雅各,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詩一四七1920

    普遍主義的花苞,是直等到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才完全地開放。在他被釘十字架不久以前曾預言:「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

    在他復活以後,他吩咐使徒和他的教會,要他們去使萬民做他的門徒(太廿八19),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他的見證人。(徒一8

    五旬節時,從「天下各國」來的猶太人與新入教的外邦人,都因聽彼得的講道而加入了教會。教會需要一段時間來成長,以適應其普遍性,這是值得注意的事實。彼得本人將福音傳給羅馬百夫長,尚需透過超自然的異象來預備他。(徒十章)

    使徒們在耶路撒冷開大會,目的在辯論外邦人歸主後,若不事先經過猶太人的禮節,是否該接納外邦信徒進入教會,結果是普遍主義得勝,因為上帝的心意本是如此。故在上帝啟示中的進步性,以及後來在教會中的進步性,都是清楚可見的事實。

教會在聖經完成後的進步性

    當聖經完成後,教會似乎就終止了進步,然而情形絕非如此。

    特 殊啟示在聖經中的確是完成了,但是教會的進步卻並沒有終止;在瞭解聖經這方面,教會在每一個世代都是需要進步的。歷世歷代以來,真理的靈不斷引導教會更瞭 解上帝的話。如果你以為這種進步會受到任何干擾,你就是對歷史全然無知。在某一個時期,教會似乎已經失去了真理,但必須留意的是,並非所有自稱為教會的, 都是基督的教會,某些時期,教會背離上帝的真道,但無疑地,歷史的基督教會因蒙聖靈光照,向來是具有進步性的。歷經世代,聖靈以漸進的方式光照他的教會, 特別是在研究上帝的話語上,我們從關乎教會的教義來看,就可以說明這的確是個事實。

    主 後第五世紀的聖奧古斯丁,無疑是影響力最大的教父,加爾文主義者與天主教人士,都從他的教訓中各取不同的觀點而有所堅持,加爾文派對賴恩得救的教義很熱 心,天主教則對教會的教義很熱心,但是這兩個教訓在奥古斯丁的腦中,像兩個未出母腹即彼此衝突、矛盾相爭的雙生子,其中有關教會的教義是錯誤的,他主張祭 司制度,認為只有藉著教會,上帝才將救恩分賜給人。

    直 等到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之後,傳福音的真理才勝過祭司制度的錯謬。改教者發現了聖經的教訓,也就是聖靈在人心中生髮信心,透過教會把福音傳給人;實際上是 上帝自己將救恩賜給人,並不需要教會的干預。至於在教會中成為會友,當然是得救的結果,但卻不是得救恩的先決條件。唯有相信主耶穌基督是一個人得救的條 件。

今日教會必須是進步的

    今日的教會極需保守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因為教會的內外都有強大的勢力要將教會遷離真理,榮耀的基督對非拉鐵非教會說:「……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啟三11),今日的教會要特別注意這點,免得離了真道。

    教 會必須記得聖經所提出客觀不變的真理,教會的神聖職責是必定要堅守這真理,也必須遵守聖經所立下的客觀、不可更改、且良善的標準。教會也不可忘記,自從特 殊啟示完成以來,真理的靈就在研究聖經啟示上光照了教會,光明的結果透過基督教各偉大信經上,以及著名神學家的著述中流露出來,雖然這些不能與上帝的道並 駕齊驅,但卻應當熱心的注意查考。

    有關教會的責任,還有未盡之言:教會不單只是保守的,也是進步的。歷史告訴我們,一個教會如果不是保守的,那她就失落了基督教會的特徵;歷史也告訴我們,假如一個教會不是進步的,那她就要滅絕了。

    教會的保守必須走向進步,但進步歸進步,卻不能進步到像新派一樣連根基都拆了,這不叫進步,乃是退步,甚至於是破壞。教會必須要維持根基,一方面在根基上建造,一方面也在根基上進步,而進步是為了有更深的建造,這才是健全的保守與真正的進步。

    不要以為我們能把聖經的真理研究窮盡,絕不可能,教會從來沒有做到過。教會仍然要持守上帝所分配的工作,徹底地發掘上帝的話,從其中得到更深奧的真理,耶穌說要從這府庫中拿出新舊的東西(太十三52)。 歷史教訓我們,教義上的爭辯,被視為是一項大的罪惡,在今日教會是受到譴責的,雖然如此,這樣的爭端對真理的發掘卻有極大的益處。教會必須在聖經的真理, 與人為的遺傳之間劃清界線,這是非常重要的,必要時甚至必須放棄後者,而不論其多古遠、多根深抵固。將聖經的教訓應用在當時代的難題與需要上,更是教會不 可忽視的本分。

    論 到教會與政府的關係,這就關係到教會論,誰敢說自己的主張最具權威性,又有誰能否認,當國家極權主義氣焰高張的時候,正是迫切需要進一步研究聖經真理的時 候。再者,教會並沒有嚴格的去區分真教會與假教會,在差不多每個教會都離棄信仰的今天,當務之急乃是嚴格的區分真偽教會。

    有 一句拉丁文說教會的責任是進步性的,(即改革的教會要繼續地改革)。若是一個教會停止改革了,她就沒有資格被稱為改革的教會,換句話說,在任何教會中,自 足自滿都是最大的罪。一個自滿的教會不是死了,就是正在死的教會。一個教會若誇口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啟三17)的時候,就是教會元首要把她從口裏吐出去的時候。

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教會不可毀滅性的意義

    聖經並沒有保證過某一個教會的永久性,基督自己曾警戒以弗所的教會面臨毀滅的可能,他叫使徒約翰寫信給以弗所的教會說:「……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檯從原處挪去。」(啟二5

    歷史顯示,任何一宗派在世界上銷聲匿跡,均是司空見慣的事。

    那麼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0節與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的真意究竟是什麼呢?答案是明顯的。整個基督教會永遠不會消滅,基督的身體永遠不能被破壞,到世界的末了,將有真信徒之間的交通。

    對主所發的問題:「……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

    答案是主再來的時候,在世上找不到幾個有信德的人,但不能說他一個都沒找到。

    耶 穌說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的教會,這段經文的解釋有相當大的爭議,而傅斯博士解釋為:「陰間的權柄似乎是一個強而有力的比喻,因為沒有人能夠打破陰間的 門。而耶穌在這裏的意思是說,世界上再大的能力也無法摧毀教會的能力。這比喻更進一步的說明了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的含意。」

    由於教會具有這種強大無比的能力,所以顯然是無敵的。

    有時人問,教會的不可毀滅性是指著無形教會,還是也包括有形教會呢?換言之,聖經是不是僅僅的教導,在世上總是有信的人?或者說要有一信者的組織?只要看這個應許的上下文:「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他。」

    問題就有答案了。基督說教會好像一棟房子,也說到建造者及其根基,因為他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他提到這房子的鑰匙,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

    他又論到教會懲戒的權柄:「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六19

    顯然,當基督說到教會的不可毀滅性時,他瞭解教會是國度「外部的組織」,或「外部的具體表現」。有形的教會是一直不斷地存在,經歷許多世代。

教會蒙保守的方式

    教會之所以繼續不斷地存在,並不是自發使然,教會之所以沒有被毀滅,是因為上帝的保守,因此思想一下上帝保守教會的方法,是非常值得的。

    其一是上帝保守教會脫離外在的攻擊,論到上帝的教會,以賽亞說:「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賽五十四17

    教 會屢次受到世界殘酷的攻擊,初代教會受到羅馬皇帝的逼迫就是一顯著的例證。他們將基督徒丟在獅子坑中,據說尼祿還將基督徒捆綁起來,在他們身上倒上松脂 油,點火焚燒,以照亮花園,供他們飲酒作樂。教會的生存時常遭受到危機,但是全能者的干預卻適時的出現,保守了他的教會;不但如此,還用他全智的護理,控 制世界的攻擊,反而使教會增長。信徒四面受敵,東奔西跑,反而將福音遠遠的傳開了。他門冷靜的信仰,與面臨死亡時所顯露的沉靜及喜樂,贏得了仇敵的稱讚與 敬佩,殉道者所流的血,的確成為教會的種子。

    其二是教會內在的仇敵。

    教 會內的異端是非常猖撅的,中古世紀所倡靠行為得救的錯謬,普遍地被接受;在今日也是如此,靠品格得救的嚴重錯謬與中古世紀不相上下;幾乎現今的各大宗派, 都已經被新神學派侵入,此新神學否認聖經是上帝的話、否認基督為上帝的兒子、否認超自然的重生為救恩的本質。當我們考慮到異端歷史的時候,我們不能不稀 奇,為什麼教會沒有完全被錯謬所勝。教會沒有被錯謬所勝,的確是一件令人驚異的事。這乃是因為教會的元首基督,在上帝的右邊為教會祈求,藉著真理的靈引導 教會明白真理(約十六13)。雖然大多數的教會背叛真理,但是上帝仍然使教會成為真理的護衛者,這看來令人難以相信,其實上帝確實在領導教會逐漸地明白真理。

    上帝用以保守教會的第三個方法是恩典之約。

    在上帝所預定的計畫中,被揀選得永生的人,在歷史的每一階段中都有,他在預定的計畫中是以家庭的連系為主,將救恩分給人,因此他對亞伯拉罕說:「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創十七7

    這 並不是說敬虔的父母,一定無例外的會有敬虔的兒女,更不是說救恩好像是父母留傳給兒女的遺產,因為只有當基督徒的父母殷勤地在主內教導兒女們,才能期待他 們長大成人時,能愛上帝、敬畏上帝。重點是,上帝在各世代中都有盟約的百姓,那就是教會,此盟約恩典的傳流,是一直綿延下來,永遠不會被阻撓。

    上帝使教會繼續存留的第四個方法,就是教會對外傳揚福音。

    我們現今的世代變化非常快速,信實的上帝已經應許要保守他餘剩的選民,餘剩的選民要將救恩傳揚給失喪的人,這一點是肯定的事實。上帝知道,他的道絕不徒然返回,罪人要藉著他的道,繼續不斷的從黑暗的權勢中,被遷到上帝愛子的國度裏(西一13)。上帝要繼續地將人數加給教會,直等到從世界各國來的選民被帶進天國。

基督是盟約的元首

    在最初的人類歷史中,上帝禁止亞當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並且警告他,如果他吃了,那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 這警告中有一清楚的含意,假如他順服上帝,上帝就會應許他吃生命樹上的果子,他也會得到永生。神學家瞭解這個事實,他們說上帝與亞當立了工作之約,而這個 約並不只是上帝與亞當一人所立,在此約中,亞當乃是盟約之首,代表著全人類,因此他的犯罪就影響到全人類,上帝就把亞當所犯的罪債歸給所有的人。「如此說 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羅五18)。

    在 人犯罪以前,甚至在創立世界以前,滿有恩典的上帝就為人預備了救恩,在永世裏訂定了恩典之約,在此約中他另立了一位代表者、盟約的元首來作成選民得贖的一 切必要事項,這第二個亞當不但為人的罪完成了救贖,他也履行了頭一個亞當應該履行,而未能履行的一切事。藉著他完全順服上帝的律法,為上帝所賜給他的人賺 得了永生,上帝就將他的義歸給了那些人,由於一人的順從,眾人就都成為義了(羅五19)。

    第二個亞當比頭一個亞當的榮耀更大。頭一個亞當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亞當乃屬天(林前十五47)。 頭一個亞當雖然是按著上帝的形象所造且甚好,但仍有犯罪的可能性,而第二亞當雖經過嚴厲的試探,卻沒有犯罪。頭一個亞當犯了罪,且將罪帶給全人類;第二個 亞當因順服而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新人類,即上帝的教會,確保了永生。頭一個亞當被造,成了一個有靈的活人;第二個亞當卻是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可以說為了這些理由,聖經說救主是末後的亞當,而不是第二亞當。他完成了頭一個亞當所不能做的事,他成就了完全的義與永生。

基督是教會的元首

    聖經屢次告訴我們,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是基督的肢體。使徒保羅提醒人有關他們為基督肢體的本份,教會當「凡事長進,聯於元首基督」(弗四15);保羅在對歌羅西教會說他們是基督的肢體之後,就警告他們不可「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著他筋節得以相助聯絡,就因上帝大得長進」(西二19)。這幾段經文的要旨在說為元首的基督與肢體的教會間的關係。

    主用另一個比喻說到同一個真理,他說他自己像一棵「葡萄樹」,他教會的肢體如同「枝子」(約十五5)。這葡萄樹與枝子之間的關係,不用說也是有機性的。

    基督與其教會有機性的聯合是非常奧秘的,因此想要描述這種聯合的人,必須特別留意。一方面他必須留意這聯合的親密性;另一方面他也必須注意,免得把基督完全當做了教會。

    那 麼基督與教會間的有機性關係又是什麼意義呢?即教會離開基督就沒有生命,因教會所領受的生命,都是從基督來的。教會不但是由基督而來,也是靠他維繫生命, 若是離開了基督,那麼教會連一分鐘也存活不下去。也就是說,有上帝的靈住在基督與教會中,亦即基督分賜給教會的生命,且繼續不斷所賜的生命,是基督自己的 生命,這是教會莫大的光榮。

基督如何治理他的教會

    聖經清楚地教訓,說到基督是教會的頭,乃在於他治理教會。保羅說:「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324)。為這個緣故,聖經稱基督為教會的主。論到基督與教會,上帝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詩二6),保羅把教會描述為上帝愛子的國度(西一13)。

    他 藉著人為助力來治理教會,其中牧師、長老、執事分別代表基督為先知、君王與祭司。基督特別把教會的治理交給治理的長老,可是他雖然把權柄交托他們,卻沒有 將此權柄讓與他們,只不過是委託教會的職員來治理罷了。到底治理教會的是基督自己,因此那些職員無權擅專,為教會私自立法,他們唯一的使命是宣揚、應用基 督的律法,而無所加添。

    基 督藉著他的道和聖靈來治理教會,這並不是說教會中的人不去違反上帝的話、抗拒上帝的靈,可悲的是,這些事卻常發生在教會中。可是基督卻繼續藉著上帝的道與 聖靈不可抗拒的恩惠,將人數加給教會。信徒當中雖然有許多弱點,但是他仍能藉著他的道來約束教會中有生命的肢體。按照他們裏面的人,他們是喜歡上帝的律, 並且順服他,這也是真的。

    基督不但是教會的頭,他也是凡事的元首。上帝「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這樣他能保護教會,免受世界的攻擊,也正應驗他自己的應許,陰間的門不能勝過教會,甚至使仇敵的憤怒成為教會最後的勝利。若沒有基督的許可,撒但也無法興風作浪,並且他要看見撒但一切的詭計無法得逞,反而成為教會的榮耀。

    聖經描述這位榮耀的教會元首,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 使徒約翰在拔摩島上看見了行走在七個金燈檯中間的那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他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 腳好像在爐中鍛鏈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他右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啟一1316),何等榮耀的元首!作為他肢體的又是何等榮耀!

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教會和諧的必要

    從表面來看,教會呈現出來的並非是和諧,而是分裂、意見不合等種種衝突,事實上,每個時代的有形教會中,都有很嚴重的分歧。

    為了這個緣故,聖經屢次勸勉信徒當以溫柔謙卑的心,來彰顯主裏面的合一:「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力一的心。」(弗四23

    為了同一理由,當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有分黨的事,就寫信給教會說:「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一10

    教會中有分爭,到底原因何在呢?有兩個特別的原因,第一個是在教會中常常有未重生得救的人,不可避免的,他們就會製造分裂,論到這些人,保羅寫信給加拉太人說:「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加五12

    在教會中為了和諧起見,必要忠實的執行懲戒;而那些真正屬於教會的人,也都是很可悲的基督徒,教會信徒對基督所表現的背道,也使教會分裂。

    另 一個明顯的理由,人的身體之所以能保持和諧的關係,乃是因為百體隨頭的緣故,如果基督身體的各肢體都順服基督,教會自然是和諧!因為基督極力勸勉肢體們要 彼此相愛,正如主愛他們一樣。相反地,教會肢體卻常常見了驕傲嫉妒的罪,很少信徒學習到「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聖經多次勸勉信徒要除去「一切惡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彼前二1),他們也要紀念主對門徒所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十八3),因為那些門徒爭論將來在天國誰為大,那些不能為爭權奪勢而悔改的人,是不配進天國。

教會和諧的外觀

    教 會的和諧往往只是外表的,而非實際的,所謂的和諧只是虛有其表,什麼時候如此呢?就是教會忘記了與其中的罪惡對抗。比方說,在某個教會中,某地位顯赫的教 友犯了大罪,若真要抵制這個罪,必然會擾亂教會中的「和平」,在此情況下,或許會有人表示:「那有什麼關係,有誰不犯罪呢!」但是這樣做無形中就包庇了 罪,雖然是保持了「和平」,一場風暴是被壓制下了,但卻給教務一個致命的打擊。

    再 假設,教會中為了一個道理而起爭論,產生了兩個意見相反的團體,但實際上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多數人以不採取立場,以息事寧人,保持中庸之道的態度為光榮。 雖然所討論的真理非常重要,攸關基督教的存廢,可是他們的態度都顯出這個道理沒有什麼了不起;雖然有一方是根本的正確,而有一方是根本的錯誤,可是他們卻 堅持這雙方都可能有錯。他們定兩方面的罪,批評兩方面都過於挑剔,以致影響了兩方面的辯論。他們所說的固然是有些道理,卻犯了一個對教義漠不關心的大罪, 他們以對教會的和平大發熱心而引以為傲,可悲的是,他們更加快了教會毀滅的速度。在重要的教義爭論上,走中間路線的和平主義者已經毀滅了許多教會。

    先知撒迦利亞勸勉當日的猶太人說:「……你們要喜愛誠實與和平」(亞八19),但他並不是勸勉他們以犧牲真理來尋求和平,因為他知道,出賣真理而得到的和平,根本不是真正的和平;他認為,真理乃是真正和平的絕對條件;他也知道,唯有真理之路是引到和平之路的確切途徑。

教會和諧的實際

    在教會中有許多不和諧,也有許多虛假的和諧,這些都是可悲的事實,但這些現象並不能更改基督教會是真正和諧的教會。

    使徒行傳將耶路撒冷的古代教會描寫的相當完全:「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447

    雖然新約中沒有教導其他教會也要效法耶路撒冷教會實行「共產制度」,可是每一個真正的基督教會都有此和諧的特性,因為同一位和諧的聖靈住在他們中間。

    不久以後,耶路撒冷的教會有了難題,希利尼人埋怨希伯來人,因為他們認為在每日的供應上他們的寡歸被忽略了(徒六1)。那時在使徒的指導之下,在教會中設立了新的職份,即執事的慈善職份,這也是一種永遠的職份。在整個教會歷史中,在教會肢體彼此相愛上,特別是在那些貧窮無助的人身上,此職份被明明的表顯出來。

    使 徒保羅在同一封書信中,責備哥林多教會彼此分門別派,他不但勸勉他們要表顯彼此都是同一個身體的肢體;他也大膽的說,在教會肢體的基本和諧上,正好像人身 體各部分的合作一樣。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信徒則是那個身體的肢體,各肢體都受一個頭的支配,所以各肢體當有和諧的行動,「……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 身體……」(林前十二13),這一切都清楚地包含在此節經文之內。

    基 督身體各肢體間的和諧,在各個不同的肢體中益發表顯出來,因為有種種不同,才有和諧。如果大家都唱同一調,就沒有所謂的和諧,但當不同的聲音唱不同的調 時,就產生和諧。若構成身體的各部分,大小形式都一樣,那麼也就談不上和諧,因為人的身體包括許多不同的肢體,都彼此幫助,這就明顯看出彼此間的和諧。在 基督教會中有各種不同的肢體,有些才幹大、有些才幹小,有些人善於接待、有些人生性木訥,有些人適於作領袖、有些人則甘願隨和,有些人富足、有些人貧窮, 有些人受過高深教育、有些人目不識丁,有些人信心堅固、有些人信心軟弱,因此,大家都需要彼此輔助、互相合作。就整體而言,他們是一個身體,都為愛所維 繫,因為愛是聯絡全德的。

    這才真是和諧,這樣的和諧才是教會的本質。何處沒有和諧,何處就沒有基督教會。和諧存在於每個真教會中,不可否認的,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

教會是經由真理而產生

   加爾文在他的《基督教要義》中教導說,真教會的首要標記就是對上帝的話忠實。改革宗信仰人士,始終採取此同一立場,假如這個立場是正確的,那麼教會與上帝所啟示特殊真理的關係,必定是極其密切。

    教 會的產生是由於真理的啟示。當人在伊甸園墮落罪中的時候,上帝就立刻到來,他不但定了蛇的罪,同時也定了亞當和夏娃的罪;但是他也給墮落的人類一個應許, 那就是福音的最初宣佈。上帝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

    這個應許是指著基督釘死十字架勝過了撒但、罪與世界,我們可以說,亞當與夏娃在其信仰中接受了這個事實,他們也形成了第一個教會,因為教會包括了歷代所有的信者。

    亞伯拉罕的時代,上帝不但用較具形式的方法設立了教會,並且他以真理的啟示來建立教會。上帝多次多方的向亞伯拉罕顯現,同時也賜給他應許:「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為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創十七7

    亞伯拉罕因著信,就成為舊約、新約一切相信之人的父(羅四11)。就集體方面說,他們已經構成了上帝的教會。

    新約時代,五旬節聖靈降臨,成立了新約的教會,從當時的世界各處,許多人加入了教會,乃因為真理而建立了教會,特別是經由使徒彼得的講道。

    從人類墮落到世界的末了,上帝都在建立他自己的教會,他所用的方法是藉著真理的道與真理的靈。誠然,教會是由真理而產生的。

教會是真理的傳達者

    上帝很少差派天使將他的真理傳給人,天使除了首次傳揚救主的誕生與復活外,上帝將傳揚真理的殊榮,保留給人。

    在 舊約中,上帝用以傳達真理的人,通常稱之為先知,其實先知並非是先知先覺,乃是上帝首先對他們說話,然後他們再將所聽到的傳給人,換句話說,先知是上帝的 傳言使者,因此他們不能提出自己的意見,只能權威的宣告:「耶和華如此說」,這種說法或類似的表達,在先知書中不斷出現。彼得也告訴我們:「因為預言從來 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一21)。

    在新約時代,使徒成為上帝真理的傳達者,當他們與主在世上傳道的時候,親自從主領受了真理的教訓,當他要離世的時候,他應許門徒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617

    他們受到真理聖靈的約束、管制,不傳自己的智慧,乃是傳上帝的智慧。當使徒保羅出現的時候,他好像未到產期而生的,他也見證說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從人領受的,不是人教導的,乃是從耶穌基督的啟示來的(加一12)。新約所有的書卷,都是經由使徒與受使徒影響的人所寫的。

    聖 經中的先知、使徒,並非都是屬上帝的兒女,像舊約中的巴蘭、加略人猶大都不是;雖然如此,大部份的先知、使徒都與上帝的教會有密切的關係,他們構成了教會 的根基,而此根基乃是建築物最基要的部份,由於他們的職份,他們就代表了教會,因此我們能毫不遲疑的說,上帝喜悅以他的教會來傳達他特殊的啟示。

教會是真理的受託者

    上帝將地的聖言交托給舊約時代的教會(羅三2),而舊約教會的使命,就是保守此特殊的啟示。照樣,這也是新約教會的使命。保羅很清楚的說到,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柱石的功能是支援建築物,而根基最重要的功能,是能承當許多的事;如果地球塌陷了,那麼地上一切的事物都將毀滅;同樣的,作為真理柱石和根基的教會,她的功能就是支援真理。

    在 教會歷史中,有的時候教會將支援真理的這項工作看得很重要,如初世紀和宗教改革時期,教會對於真理的關切,強過教會自身的安樂和繁榮;此時期,真理在人們 心中的份量,比他們的財產、生命,甚至妻子兒女還重要。相形之下,今日教會的光景是何等可悲呢?信徒對教義的漠下關心,好像毒瘤侵入人的心臟,例如普遍的 要求教會聯合,以及強調教會的合一,在在顯示病情的徵兆。那些拒絕承認基督教偉大真理,如三位一體、基督神性、以及代贖之功的人,教會不但不把他們趕出 去,反而給予最高的尊榮。這樣,教會不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爭辯,就已經不再是教會了。

    教會能否從地上被消滅而使真理失敗呢!絕對不會,因為真理將存到永遠,真理的聖靈永遠與教會同在(約十四16)。一個宗派又一個宗派成立假教會,但不要擔心,總有上帝所揀選的餘民存在。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是無法毀壞的,即便陰間的權勢再大也不能勝過,全能的上帝要保守教會,持續到世界的末了,成為真理的受託者。

教會是真理的解釋者

    天 主教堅持特殊啟示在聖經中尚未完全,所以教會要做加添補足的工作,因此天主教把教會的教訓與聖經並駕齊驅,有時還更超過聖經,例如他們將童女馬利亞無罪成 胎以及聖母升天,與耶穌童貞生以及他的升天視為同等,其實聖經根本沒有記載他們所謂的這些教義,可以說是出於他們的捏造。改教者堅決反對這種啟示觀,認為 是極嚴重的異端,並堅持聖經的充足性;同時他們也強調,教會的本分是解釋上帝的話,上帝將真理的聖靈賜給他的教會,就是為了使教會能按正義分解他的道。

    有些宗教改革時期的人士,特別強調信徒個人解經的權利,可是如此卻與教會解釋聖經的功能相抵觸;雖然大多數的改教者堅持私自解經的權利,但是卻也特別主張,教會被上帝指定為聖經的解釋者,乃是教會最大的榮耀。

    宗教改革時期的教會如何完成這項事工呢?乃是透過許多信經和要理問答的出版,這些都是在解釋聖經方面是傑出的著作。

    今 天有少數的基督徒認為信經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既不敢加,也不敢減,但是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上帝真理的解釋者,即歷代以來的教會,必定是繼續活躍的,因為 即便將所有基督教界的信經放在一起,也無法道盡聖經中的真理,且這些信經並非毫無錯謬。可是那些藐視信經的,也大有人在,大多數新派人士都揶揄信經是陳腐 的,是科學時代以前的產物;而許多基要派人士的口頭禪是:「不要信條,只要基督」,這也是不對的。以上的兩種說法,不但輕視教會,也是藐視聖靈活教會完成 極具意義的工作。

教會是真理的傳揚者

    教 會的工作沒有比傳揚上帝的道更重要的了。有些人認為個人傳道比教會傳道更好,從古至今許多所謂的「傳道人」未受按立和差遣就出來傳道,多少帶著不健全的個 人主義色彩。雖然沒有一個人有權利說上帝不使用這個人,可是我們能確定的是,他們的立場不夠標準。所有的基督徒都有為主作見證的責任,但是傳揚特殊啟示的 真理,是教會的聖工。保羅與巴拿巴經過安提阿教會按手之禮,被差派出去傳道,即是最好的證據,他們被差派出去,豈不是受聖靈的囑託嗎?(使十三13

    傳道是何等偉大的工作!傳道並不僅是傳講聖經一部份的真理,乃是宣揚上帝「全備的旨意」(使廿27)。 傳道包括解釋並且應用上帝的話,上帝的話一定要應用在人的身上,例如一切與宗教有關的社會難題等,都要用上帝的話來解決,而不僅是為滿足聽者的需要,所以 上帝的道必須向每一個人傳揚,基督已將此偉大的工作托負給他的教會,故世人的得救與教會如何完成她的工作是息息相關的。

    可悲的是現今的教會逐漸對真理漠不關心,而教會卻容忍那些否認基本真理的人在教會中,這樣的否認就是犯罪,而這樣的教會也根本不是真教會。

    一個教會縱使有人數眾多的信徒、宏偉的禮拜堂、隆重莊嚴的禮拜儀式與有效率的組織,但是卻沒有真理,就稱不上是教會。另一方面,一個教會雖然沒有幾個人,在一個小地方聚會,崇拜的儀式也很簡單,維持著起碼的組織,但是只要忠於真理,這就是耶穌基督的教會。

    從起初到現在,這個世界就是在欺騙、虛偽的謊言、擺佈中,只有一個機構,唯一關注的事就是高擎上帝特殊啟示的火把,這個機構就是基督的教會。

教會與救恩之關係

    基督教會往往被稱為「聖徒相通」,意思是那些得救的人是教會有生命的肢體。

    基督教界多半公認有關教會的這種觀點,但是論到教會與得救間之關係,則眾說紛雲,莫衷一是,例如教會能將救恩分給人嗎?換句話說,想得救就必須進入教會或想得救一定要做教會的會友嗎?那唯獨因信稱義的教訓,在暗示做教友是無關重要的事嗎?對於這些問題的答案各有千秋。

    關 於這一點,羅馬天主教的看法太過於武斷,他們說基督藉著他的死完成了救恩,但他將分配救恩的工作託付給教會,就好像蓄電的機器將電傳送給各家一般;換句話 說,教會就好比基督(救恩的創始者)與罪人(救恩的領受者)之間的中間人一般,而罪人只能靠此中間人才能得救。換句話說,他們宣稱,教會對人的得救,是僅 此一家,別無分號,特別是藉著教會聖禮成為得救的工具。因此,沒有一個人(包括嬰兒在內)是不經水禮,死後還能得救的;成年人不領聖餐,也是不能得救的。

    為 求公平起見,在這裏需要一提的是,天主教的此項教訓並非意謂:一個人的名字未登記在教會名冊上,就不能得救。特別是在這近幾十年來,著名的天主教神學家在 解釋天主教古代教條「教會之外無救恩」上,有很大的讓步,例如他們說一個人可能屬於教會的精神體,而不屬於教會的實質體。

    關於這點,天主教的歷史教訓只有在教會的基本錯誤觀念上(教會是屬上帝的)才能瞭解。無可否認的,教會是由人所組成,天主教將屬人的中保(神父),放在上帝與罪人中間,否認基督為唯一中保,使罪人落在會犯罪之人的手中,而不放在滿有恩典之上帝的手中。

    與天主教這項祭司主義教訓相對立的,是福音主義。用最簡單的話說,上帝直接將救恩的好處賜給人,並不需要教會從中調停。

    天主教的立場是大過極端,但是許多保守派的教會又走了相反的極端,他們教訓人說,一個人只要相信基督就好了,至於是否在教會中做不做教友卻無關緊要;當他們傳福音給人時,並不鼓勵得救的人加入教會。

教會與救恩之關係的兩項聖經真理

    教會與救恩之關係,聖經是怎麼說的?有兩項很明顯的真理。

    第一,聖經清楚教導說,所有得救的人都應當加入教會,或者說與教會聯合。至於不加入教會就不能得救,則是一點聖經根據也沒有的說法。

    當腓立比的禁卒問保羅,當做什麼才可以得救的時候,保羅只是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並沒有說要他加入教會,但是當禁卒信主後立刻就受了洗(徒十六3133)。

    埃提阿怕的太監,一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就受了洗(徒八3638)。

    洗禮就是代表被教會接納,在使徒時代,接納信徒進入有形教會,接受洗禮是一個很普遍的習俗,這點是非常清楚的記載。

    綜 合以上所說,信基督的人就是與基督聯合,信將他與基督聯合在一起,他就成為基督身體(有形的教會)的肢體。但有形的教會只是基督身體外在的表顯,無形教會 的每一個肢體才應該是有形教會的肢體,但是有形教會的會友,未必是無形教會的肢體。非常有意義的一段相關經文使徒行傳二章47節:「……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主基督不單要求得救的人加入教會,他自己也把他們與教會聯合起來,無疑這裏所指的是無形的教會。

    是 否在有形教會之外的人,一定是在基督之外呢?當然不是。一個真信徒可能因為某種特殊情況而未加入教會,例如一個人信了基督,但未受洗之前就死了,這是想像 得到的。聖經的原則是,雖然加入教會成為會友不是得救的先決條件,但卻是得救的必然程式;韋敏斯德公認信條上也說,在有形教會之外,「一般說來沒有救恩的 可能性」。

    第二,聖經教訓說,分配蒙恩之道(聖道與聖禮)是上帝特別指派給教會的工作。

    天主教最嚴重的錯誤,是宣稱教會能將救恩本身分配給人,另一方面則是忽略了教會將蒙恩之道分配給人的事實。

    上帝只用一個方法將信心分賜給人,那就是上帝的話,「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

    傳揚聖道是教會的神聖職責,當教會傳揚聖道,聖靈用有效的恩召呼召人的時候,就有了信徒。因為教會有產生信徒的重要職責,所以教會被稱為信徒之母。信徒是藉著教會由上帝而生的人。關於這項真理,使徒保羅說:「那在上的……是我們的母。」(加四26

    一 個母親的職責是餵養她的孩子;教會則是藉著傳道並執行聖禮來培養她的會眾,並堅固他們的信心,這也是他們得救的必要部分。而教會想要達到此任務,必須完全 倚靠聖靈的恩典;只有當上帝祝福蒙恩之道的時候,此蒙恩之道才被證明為有效的。上帝已經將教會屬靈成長之道交給了教會,這仍然是個事實。

    最後的結論,人得救的一切榮耀都是屬於上帝,沒有一樣是屬於教會的;但上帝將蒙恩之道交給教會,是上帝尊榮教會。教會栽種、澆灌了,但使之生長的卻是上帝。一方面,不在乎栽種的、澆灌的,乃在乎使之生長的上帝;另一方面,教會負有與上帝同工,叫人得救的託付(林前二69)。

教會為一有機體與組織之聖經的教訓

    根據字典的解釋,有機體就是:「身體是由不同器官所構成,各器官之間彼此依賴,目的在完成一項特殊的任務。」

    組織的意思乃是:「一個團體各部份有系統的聯合,它的職責、代理人以及會員,為了一個共同目標,彼此合作。」

    一有機體好像一棵樹、一隻動物、一個人一樣,是活的;而一個組織雖然包括了人在內,但它本身卻是死的。

    那麼我們要問,基督教會是什麼?是一個機體而不是一個組織嗎?抑或是一個組織而非一個機體?或者二者皆是呢?

    聖經清楚的指出,教會是一個機體也是一個組織。使徒保羅對羅馬的教會宣稱:「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連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羅十二5

    他也對哥林多教會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

    這兩處經文均將教會比做活人的身體,明明指出教會為一機體。

    然而聖經也同樣清楚的說到教會是一個組織,聖經屢次的說到教會是一建築物:而建築物與身體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一個是死的,一個是活的,耶穌說:「我要將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

    他 這話,意謂著教會就是這樣擁有外在的組織;說到他的教會為一多元化的組織。在此之前,他的教訓中暗含著教會是內在無形的國度。使徒們的慣例,則是根據信者 的所在,來成立教會組織,例如當保羅和巴拿巴在他們第一次旅行佈道結束前,曾拜訪各個傳過福音的地方,「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徒十四23)。

    聖經中並沒有詳細將教會區分為一機體或一組織,論及教會時,往往是將此二特性合併論述,譬如論到教會的會友時說:「你們是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二5),論到教會為一磐石,即是一組織;論到教會為一靈宮(包括所有活石在內),即是一有機體。聖經無一處論到一個無組織的基督徒團體為一教會。

    因此,這個真理是指同一信徒的團體,必需是一有機體的教會,也是一有組織的教會,二者缺一不可。

教會為一有機體與組織之一個極端的見解

    綜 觀基督教歷史,許多的個人與教派都強調「教會為一有機體」的真理,實際上就是排除教會是一組織的真理。這種說法強調不是外在的組織能使弟兄姊妹團結一體, 而是共同在基督裏的信仰,因此他們沒有受按立的牧師或其他的職員,也根本談不上有什麼教會行政;所以也反對用教會二字。

    此 種一面倒的教會觀,就是所謂的純潔教會觀。既然只有重生得救的人才是基督身體中有生命的肢體,那麼那些沒有重生得救的人,勢必要從他們的團契中被趕出。實 際上這是行不通的。雖然如此,還是無法使這種想法的人改弦易轍,結果只有讓他們固執的堅持,他們有能力斷定誰已重生,誰未重生。

    此 種偏激見解的必然結果,就是完全忽視了教會有組織上的合一理想,因為教會是一個整體。聖經教訓說,世界上所有的信徒在基督裏是一體的,他們構成了一個身 體。理想上,這種合一性應當在組織上表顯出來;換言之,有形的教會應當表顯無形教會的合一。這項重要的真理,被那些只著重教會為一機體的人忽略了。他們認 為,既然所有的信徒在靈裏合一,那麼信徒屬於這一個教會、屬於那一個教會,或不屬於任何教會都無關緊要了。可是一個非宗派的教會是不可能存在的,誠然這些 宗派本身的存在並沒有罪。他們主張,只有一件事是重要的,就是所有真信徒的屬靈合一,因為這才構成有機體的教會。

    還 有些人所主張的極端見解較為溫和,他們認為一個特殊的教會才可能是機體的,也是組織的;至於一般的教會,都應當被認為是機體的教會。這種觀念即所謂的獨立 制。他們認為每一群會眾都是獨立的,並不受其他教會的控制;若有何事發生,他們可以與其他教會商議,但卻不受其他教會職權上的管轄。簡言之,此種較為溫和 的極端見解,對於基督教會在組織上的合一,仍然是個攔阻。

教會為一有機體與組織之相反極端的見解

    有些人強調,教會乃是一個組織,但他們卻忽略教會也是一機體的事實。此種見解在今日教會中非常盛行,造成了非常大的錯誤。這些教會中的牧師,特別注意教會人數方面的增長,至於教會的純潔性反倒漠不關心。因此,他們雙手歡迎任何自稱是基督徒的人進入教會。

    因為教會無法測透人信仰的真實,所以牧師就疏於確定慕道友是否已重生,對教會懲戒犯罪會友之事也十分懈怠。他只關心教會人數的增長,對於上帝的道自然就馬虎、掉以輕心了。對這樣的牧師,或許還稱的上是個幹才,卻一點也稱不上是位忠心的牧師。

    不僅幾個教會是如此,大多數的宗派都走上只顧外表,而否認純正信仰的道路;而大多數的會友,也都以忠於自己的教會或教派自豪,但卻不過問自己的教會或教派是否忠於上帝的道。

    教 會聯合之所以盛行,乃因他們想要獲得更堅強、更大而有力的組織,因而遭到只在教會人數多寡上擔憂的試探,根據證據顯示,許多教會己在這項試探上跌倒。例如 某些教會,只知道聯絡世界上的教會合一,但卻忽略、謬解了真理。至於那些人數極少的小教會,卻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他們的行為是強過前者 萬倍。後者確實是基督身體的表現,而前看則否。

教會為一有機體與組織之平衡的見解

    只有主張聖經教訓的人相信,教會是一個有機體又是一個組織,這才是平衡的教會觀。也唯有如此,才能使教會純潔與合一,才能在判斷人心與懲戒上謹慎而無偏差。教會積極的執行懲戒工作,目的在盡可能的保守教會純潔。

    從教會是一機體與一組織的事實來看,一方面我們能說,屬靈的合一已是個事實。但在組織上的聯合,則有待加倍的努力。教會為一機體與一組織的真理,要求教會在組織上合一,不僅只在教會與教會間,就是在宗派與宗派間也是這樣要求。

    因為教會是一個機體也是一個組織,所以是自然的也是超自然的,是有形的也是無形的,是屬天的,但不屬世界,只是目前卻仍存在於世界中。

2014年6月13日 星期五

牧職的特別尊嚴

   教會中的三個職份:牧師、長老、執事,都當受到尊敬,但其中牧師當受到特別的尊敬,為什麼呢?

    第 一、牧師所以與長老、執事不同,在於這是一個全時間的事奉。而長老、執事只是拿出一部份的時間服事上帝,但牧師卻是將其全部時間、精力投入教會中。有些牧 師擁有副業,會令人難以分辨何者為其正業,何者為其副業:還有些牧師因為對自己的嗜好特別感興趣,而忽略了本身當作的工作。雖說牧師應當有休閒時間,但卻 不當有這種情形,若是牧師忠心,即使是最小的教會,也有許多夠他忙碌的工作。

    第二,牧師占了兩個職份,既是教導的長老,代表基督為先知;也是治理的長老,代表基督為君王。這個見解在聖經中有很清楚的證據,保羅勸勉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

    從這段經文中可以看出使徒時代有兩種長老,但兩者間並沒有明顯的區分,相反地,兩者都是治理的長老,只是有些長老較少參與教會的治理工作,而有些則治理、教導兼備。

    在使徒時代的教會,各種不同的職份都是相輔相成的,長老、執事對會眾傳講上帝的道是很平常的事,保羅就曾吩咐過以弗所的治理長老,要「畏養上帝的教會」(徒廿28)。 他們為會眾所擺上的,就是上帝的道。耶路撒冷教會所選的七個執事,是要照顧貧困者,但其中之一的司提反卻傳講上帝的道(徒六、七章)。關於這種相輔相成的 現象,在使徒時代是司空貝慣的。若說基督持有一個三重的職份,而不是說他有三個各別的職份,這就對了。教會的特殊職份是以信徒普遍的職份為根基,因為每一 個教會的信徒,都應當是一個先知、祭司與君王;這些職份都是重疊的。

    此種互相重疊的功能,與身兼數職的意義是大不相同。牧師不在時,治理長老可以對會眾誦讀一篇講章,或是傳誦他自己從上帝領受的道理,這只能稱之為勸勉,不能稱之為講道。照樣,執事所代理的工作,只是使那些受苦的人想起聖經中的安慰,卻不能因此而成為牧師。唯有牧師擁有兩項職份,不僅是教導的長老,同時也是治理的長老。

牧職的主要事工

   雖 說牧師是位治理的長老,也是位教導的長老,但是我們往往只稱他為教導的長老。他主要的工作,是將上帝的話教導人。他不但教導教會中的人,也教導教會外的 人,目的在領他們進入教會;他不單只在講臺上教導上帝的話,也在私下做輔導的工作;他不單講抽象的理論,也講與實際生活有具體關係的;他不僅把上帝的道用 在個人的難題上,也應用在社會的難題上;他必須用建設性的話來教導上帝的道,也必須用積極、嚴厲的話來教導上帝的道,亦即他必須主動的闡明真理,當社會中 有錯謬發生時,他必須抵抗這些錯謬;他必須傳揚上帝「全備的真理」(徒二27);他必須勤讀聖經,充分研究瞭解人性、時事、近代思想與社會難題,不然就無法傳揚真道。

    一 位牧師大部份的時間都應該用在教導長老的職份上,事實上牧師若是認真的履行這些責任,就再難找出時間做其他的事了。因此,若他是智慧的人,就當將他治理的 職份歸在教導的職份中,使他雖不直接執行事工,透過教導卻於所執行的事上仍然有份,使他自己,以及其他治理長老獲悉有關治理教會的聖經教訓。

    教 會三個特殊職份中,牧師的職份是首要的,不僅值得尊重,也是不可或缺的。牧師所以那麼重要、受敬重,不僅因為他要完成兩項任務,並且將全部時間精力投入, 還有一個最有意義的理由,也是牧師最重要的工作,即傳揚上帝的道,而基督教會最高的使命是傳揚上帝的道,教會中其他的工作都是在輔佐這項工作。亦即牧師的 工作與教會最高的使命是相同的。若說牧師的職份能說明教會存在的理由,應該不算誇張,故此,再沒有比牧師更有價值的職份了。

牧職特殊的危機

    從牧師所受的尊榮與重要性而言,很容易面臨一種特別的危機,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牧師有這樣的尊榮和重要性,卻還會受到試探,由於人性的敗壞,事情往往不如人心所願的那樣好,常常看似完美的事,到頭來卻是一團糟。

    許多牧師瞭解自己職份的重要,但卻忘了自己與其他弟兄有相同的性情,而驕傲自恃。一位相當有幽默感又有恩賜的人,提到他兩位當牧師的弟兄說:「一個是牧師,一個還是人(差牧師職稱太遠)。」更嚴重的是,自我的罪在牧師中間竟是那麼普遍,此事誠屬可悲。

    由於牧師身兼教導與治理的職份,所以許多牧師對信徒就採取支配的態度,獨斷獨行,往往自認為是教會的總司令,堅持自己的話必須被絕對的遵從,正如從前某位君王所說的:「我即國家。」照樣,牧師有時候也會說:「我就是教會。」

    牧 師因為責任多,有一個大危機,若不能將當辦的事情先辦,以致於他想辦許多事情,但卻沒有一樣事情辦成。或許他想做一個行政管理人,而不願當一個牧師;或許 他對教會財政管理發生興趣,於是就忽略了上帝話語的教導;他所關心的是教會人數的增加,卻把教會信徒屬靈的長進置諸腦後;他不注重牧職的主要工作,反而將 建立新堂作為首要的野心,因為他想做的事太多了,所以一事無成。

    如 何避免這些危機呢?答案很簡單。一位牧師必須時常牢記,自己傳道職份的尊榮,不在乎他個人,乃在乎這個職份的本身;人並沒有什麼重要,重要的乃是上帝所託 付的使命。因此牧師當特別看重他的工作,但不可高抬自己,應當謙卑,無論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當單單的想起上帝的榮耀,不將自己計算在內,日夜思念的是 耶穌基督的興旺。切記!「牧師」就是僕人的意思,他應當謙卑又熱情的服事主基督的教會。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所屬所事奉的上帝」(徒廿七23),如果每位屬上帝的僕人,都能有這樣的心志,上帝的教會就必得榮耀。

聖靈論發展的軌跡

二十世紀著名的神學家艾瑞森米勒(Millard J. Erickson)曾說:『在這個時代,聖靈是所有教義中引起最多爭議的。』

米勒博士此言,乃針對 二十世紀基督教聖靈論的混亂失序有感而發。今日局面所以如此,也是其來有自。研究教理史的人皆知,一千九百多年來,教會對聖靈的陳明與解說,無論是在教訓 面或是經歷面,總是予人一種混沌不明與捉摸不定的神祕印象。大多數的信徒雖相信聖靈,但對於聖靈的身位卻缺乏足夠並正確的認識;對於聖靈在信徒裏面的工 作,也常摸不著法則。一般信徒及神學家對聖靈位格與工作認識有限,難怪基督教歷史上屢屢出現以復興教會為口號,卻未達到復興教會目標的靈恩運動。復因這類 層出不窮的聖靈復興運動常給人一種顛覆傳統的觀感,所以有些基督徒就漸以為,聖靈是狂熱分子或極端主義者的追求標的,一般人最好敬而遠之,或是避而不談。 然而,無人能夠否認,在基督徒基要信仰範疇中,聖靈絕對是不容輕忽的要點。因此,今日信徒仍只能委身於一種無所適從的兩難窘境中,口中相信,心中不明。這 個信仰上的大缺憾,歷來一直沒有完備的解決。恪守大公信經的各類團體,面對重量級信經中貧乏有限的聖靈啟示,實在不應坐視,應當有所作為。因此,照著聖經 幫助信徒準確的認識並經歷聖靈,已是今日教會無可旁貸之責。

   
聖 靈論的發展,先天上就有著比基督論更不健全的開始。使徒之後的教父們,不僅沒有準確傳承使徒們對聖靈的豐富認識與深刻經歷;更缺乏對這個課題投入足夠的 思考和研究。嚴格說,除了在崇拜儀式裏『父、子、聖靈』三重頌讚中隱約指明聖靈的神性,並將聖靈與父、子列在相當的地位以外,後使徒教會的聖靈論在其他方 面發展有限。一切題及聖靈的著作,皆具強烈經歷性與應用性,著重能力與神蹟。當然,這很可能是因當時教會中,並無聖靈異端出現,因此也不存在發展這項神學 的動機意願。

到護教士(Apologist)時代,基督論躍居神學焦點,聖靈論成為基督論中附帶一題的教訓,完全不佔神學主流角色。儘管如此,聖靈論發展的不成熟開始,尚未導致教義上的偏差。至少在護教士中,無人否認聖靈神性,或謬言聖靈為受造物。此乃不幸中之大幸。之後,造成初期教會莫大困擾的智慧派 (Gnosticism),不僅在當時點燃基督論戰火,也逐漸使教會注意到定義並規範聖靈論的需要。此時智慧派所抱持的聖靈觀,其內容基本上與基督徒信仰有顯著差別,因此對正統基督徒影響有限。

聖經對聖靈本質的見證

    聖靈論已歷經兩千年的發展,其中自有許多可取優點,但也有不少值得吾人警惕之處。

    當前基督徒對聖靈的認識與經歷,除了要承繼並吸 收歷代發展的菁華成果以外,尚須提防聖靈論發展歷程中的四大缺失:

    第一、因堅持不合聖經之己見而否定聖靈神性,如抗靈派、蘇西尼主義和新派神學;

    第二、因重視儀文規條和哲學推理而忽視聖靈的身位與工作,如中世紀西方教會;

    第三、因過度強調聖靈神性而與聖經三一論產生衝突,如獨一神格靈恩派、真耶穌教會等;

    第四、因片面強調某些聖靈表顯或將其他訴求列為聖靈工作範圍,使聖靈所是與所作的平衡原貌遭到扭曲,如孟他努運動、約雅欽、孟慈爾、五旬節運動、新約教會、安提阿中央教會等。

    這四項缺失堅持己見、顧此失彼、違背真理和以偏概全,就是已過二十世紀聖靈論發展的四大缺失。而這四大缺失之所以會產生,皆因在這些運動中,聖靈的本質不是以一種符合聖經三一神觀的角度來定義。若是基督徒不能反省歷代定義聖靈的原則,這些一再發生的缺失就難以真正根絕。

加爾文論神蹟

 加爾文對神蹟的看法:

1.加爾文對神蹟是站在相信及支持的立場,此點是十分確定的。

2.他完全接受聖經所有的神蹟,只不過在他的《基督教要義》第四卷十四章18節, 他提到特別的看法,他認為神蹟是一種記號,聖禮典也是一種記號,在意義上,神蹟就像聖禮典,聖禮典主要在傳達也在表明上帝的恩典,加爾文用記號來形容聖禮 典,因為他看見洗禮、聖餐是上帝恩典的記號,他也用這種角度去看神蹟,認為神蹟也是記號,也在表明並傳達上帝的恩典,所以迦爾文談到神蹟時,他將神蹟和記 號連在一起,這代表他對神蹟的看法是傾向神蹟要和信息連在一起,不能拆開。

  在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裡,教會論的部份在第四卷,他討論當時天主教所認定的聖禮典,其中五項他不贊成的,討論中他提到當時的教會或現今的教會,對神蹟及醫治的看法,在第四卷十九章6節 主要在討論天主教的按手禮,他不贊成把按手禮當成聖禮典,因為他對聖禮典的看法和路德一樣,認為聖禮典只有二次,就是洗禮與聖餐,在討論按手禮的同時,他 提到神蹟的恩賜我說恩賜是在指教會時代是否還有神蹟的應用,加爾文在此採取否定的看法,他認為在耶穌和使徒時代有特別的信息要傳達,所以有神蹟相隨,他認 為這個恩賜到了教會時代已經停止,類以情形也發生在另一個地方,第四卷十九章18節,他討論天主教在聖禮典中的抹油禮,他認為抹油禮不是聖禮典,同時也提起天主教的抹油禮,不是聖禮典中抹油和醫病的關係,接著講到醫病的恩賜。

他對醫病與神蹟的恩賜 觀點相同,神蹟必須和信息有特別的關係,它是一個將上帝的恩典表明出來的記號,所以在耶穌的時代,使徒的時代,有很多神蹟,卻認為在教會時代已經沒有神蹟 的恩賜,這是他個人的觀點,在此,加爾文對神蹟的看法是肯定的,強調有神蹟的可能性,但他更強調神蹟不是魔術,神蹟是記號,要傳達信息,在這意義不同,他 認為教會時代已經沒有神蹟的恩賜。

在耶穌的時代,許多人 想要看神蹟,他們並不一定要神蹟,背後的信息,他們只想看耶穌。如何變餅,如何使人病得醫治,如何從被鬼捆綁得釋放,耶穌的神蹟不是變魔術,不是奇蹟而 己,它被稱為神蹟是因為那是一個記號,它包含有信息,它是傳達上帝的恩典。耶穌將石頭變為餅,並不僅止讓人吃飽而已,在變餅的過程,通常都是祂講道與傳福 音的一部份。

聖靈之教義與經歷上的差距

    至於經歷聖靈,艾奎那在《致大主教帕勒莫論信仰書》(A Letter to Archbishop of Palermo on Articles of Faith)中曾有一段『上帝子民中的聖靈』(The Holy Spirit in God People),對信徒經歷聖靈有較完整的敘述。他認為聖靈是帶進恩賜的那一位,祂賜下自由、釋放、啟示、教導、光照、永生的盼望等。

    艾氏在陳述這 些 對於經歷聖靈的要項時,皆遵照新約聖經的經文,列出許多聖靈賜下的恩賜,又一一解釋上帝子民當如何經歷這些恩賜,因此讀來感到擲地有聲,有根有據。不過, 艾氏並未明確將經歷聖靈這事,置於三一論基本原則的規範中。換句話說,他並沒有指出林後三章十七節『主與那靈本質是一』的重要性。這使他對聖靈位格的認識 與他對經歷聖靈的看法,產生差距。照著他的三一論,聖靈在本質上與父、子是一,信徒得著聖靈應該就能得著整個三一上帝,聖靈乃是將三一上帝帶進信徒裏面作 信徒的所有,得著靈就是得著父與子;但照著他的聖靈論,聖靈只不過是賜下一些神聖恩賜而已。信徒從聖靈得著的是『上帝』,還是僅僅是上帝以外的種種『恩 賜』?照著艾氏三一論,聖靈應是賜『上帝』者;但照著他的講解,聖靈卻只是賜『恩賜』者。我們都得承認,這兩者在領會和經歷上的差距,不可謂之不大。

    聖 靈在艾氏神學體系中就已經存在理論與經歷兩套標準,強調經歷的奧祕主義又鮮少題及聖靈,使得中世紀西方奧祕主義的經歷與經院哲學的理論之間,形同各自發 展、互不相干的兩條路線。神學史學者海革倫將奧祕主義與經院哲學間的差異描繪的更為強烈:『奧祕主義代表了一種個人化並經歷性的宗教,這不僅與組織化的基 督教會背道而馳,更與經院哲學的教育相反。』

    這種神學理論與實際經歷無法彼此配合的窘態,是神學發展與應用上的失敗例證,也是在信仰上最應當避免的情況。後世基督徒無法在強調經歷的中世紀奧祕主義中尋得關於聖靈所是與所作的豐富心得,又不知不覺遺傳中世紀對聖靈的狹隘看法,以為聖靈不過是神蹟、奇事、 醫病、恩賜、方言與豫言的賜予者,因而落入自孟他努運動以來延襲一千多年的偏差傳統當中,實在冤枉。

長老的重大責任

    教會三個特殊職份中,治理的長老代表基督為主,而一個有王的國家,屬下多稱他為「陛下」。熟悉聖經的人都知道,王是有尊嚴與榮耀的,無疑的,由於治理長老的職份,也反映了基督教會的榮耀。

    治 理的長老在新約中有兩個名稱,有時稱為長老,意思不過是長者的意思;有時稱為監督,有看管的意思。同一個人有兩個名稱,是頗具意義的,目前監督一詞,往往 用以指稱在尊榮與權威方面高過牧師。當保羅在完成他第三次旅行佈道的時候,到達了米利都,他招聚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來(徒廿17),當他們來的時候,他對他們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徒廿28),聖經清楚說,長老就是監督,也就是說,長老的工作就是監督教會。

    教會信徒有一個錯誤的觀念,認為長老的地位是低於牧師,牧師的職份當然應受特別的尊重,因為他的職份是全時間的,又是教導的長老,又是治理的長老:但是若因此低估了治理長老的職份,這是相當危險的。

    治 理長老的工作與牧師的工作,往往是互相重疊的。治理的長老或許並不是將安慰心靈受創的信徒,和矯正犯錯信徒的責任全部交給了牧師,因為他本身也是位牧者, 保羅勸勉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他們照顧群羊,就明明說到教會信徒是羊,長老是牧者,所以一個治理的長老就是一位牧者。他也是位牧師,在同節聖經中,保羅也 勸勉以弗所的長老,要「牧養」教會,保羅在這裏所說的,無疑是指著用上帝的話來餵養,只有上帝自己預備屬靈的糧食,才能夠餵養他的信徒,所以當牧師有事外 出時,長老在公共崇拜時能頌讀講章,或勸勉會眾。

    其 實治理長老的職位高過教導的長老,他最嚴肅的責任之一就是監督牧師的生活與工作,如果牧師不能過一個有榜樣的生活,那麼教會治理的長老必要矯正他;如果牧 師在工作上疏忽懈怠,長老就要驅策他;如果牧師的講道缺乏熱心,長老就得想法幫助他勝過這些弱點;如果牧師的講道,沒有根據聖經來講,那麼長老們必須予以 糾正。

    因此,治理長老的工作,不但是困難,也是艱钜的。長老另外一個重要的責任,是考核新加入的慕道朋友,懲戒犯錯的會友。

    當 一個人表示他願意作教會會友時,教會的接納或拒絕,都責任重大,必須以謹慎戰兢的態度從事。有些人說的頭頭是道,敬虔非常,但內心卻是假冒為善;有的雖拙 口笨舌,卻是上帝真正的兒女,若因窮於分辨而隨意的相信信徒所言,是極嚴重的事。一個慕道友要被納為會友,應當按著下列三點接受質詢:

    第一,長老必須知道慕道友是否具有教義的知識,因為此知識是得救信心的前題,例如一個人若不清楚耶穌基督是上帝,教會就不能接受他。

    第二,長老需考察此慕道友是否有得救的信心,例如一個人若說他的得救是靠自己的品德與行為,那麼教會一定不能接納他。

    第三,教會必須確定,慕道友的生活是否結果子。換言之,必須確定慕道友是否尊榮基督是救主,也是他的主宰,長老必須竭盡所能的瞭解他是否是位真基督徒。

    論 到執行懲戒的責任,也是非常重要的,而長老在這件事上也不敢說是不會犯錯誤的,因此,許多長老在這方面忽略了應盡的責任,甚至引用稗子與麥子的比喻來安撫 自己的良心。其實他們根本不明白此比喻的真意,這比喻的真意並非要勸阻長老不去執行懲戒,乃是警告他們在懲戒信徒方面不要太過度。

    聖 經特別教導,信徒在信仰與生活上有錯,必須受到懲戒,這是一件不討好的工作。一個會友受攻擊、被控告犯了罪,他是否就真犯了罪?如果真犯了罪,由誰來決定 他犯罪的程度呢?誰又有資格去選擇懲戒犯罪者的適當方法呢?有時長老們採取除教一途,他們不僅將犯罪者從教會或宗派中趕除,而且還聲明他們不是屬上帝的兒 女。長老採取這些行動,不能說沒有絲毫錯誤,除非他們像天主教一樣,相信教會是無謬的。每一次他們採取這些行動的時候,內心都感到十分傷痛。

    有 人說長老既然對屬靈的事這樣忙碌,那麼他們當然沒有時間和精神來管理教會物質方面的事,為了這個理由,一些教會就委託董事會處理有關財政方面的事;或許為 了同樣的理由,一些教會就請執事不但看顧貧困的,也管理教會的財政。後者是錯誤的,不要忘記,董事會處理財政是要向長老負責的。長老在教會中所擔當屬靈的 與屬物質的事是不能分開的,當然,教會中的財務需用商業上的方法來處理,但是也必須用屬靈的方法來處理屬靈的事。所以在這一方面,聖經吩咐長老要監督教 會,就是財政方面也要監督。難怪治理的長老要感概說:「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二16)。

長老的資格

    治理長老的資格,要與所擔當的職份責任相稱,這是理所當然的。如果長老的職份、責任是重大的,那麼他的資格也就要更加嚴格,現在我們就提長老的資格。

    教會中有一大錯處,就是一個人若在事業上成功,或是他有錢,就很容易被選為長老,卻很少有窮人擔當這個職份。

    長 老職份的首要條件是敬虔,這美德常被人忽略,一般只看他的名望,卻不管他敬虔與否。保羅在寫給提摩太與提多的信中,曾提到長老的資格,綜觀這些資格,多半 與敬虔有關,他說:「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 競,不貪財……。」(提前三23

    其 中「不打人」這句話,是指著脾氣暴躁、稍有意見出入就發火的人說的。關於「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一詞的意義,也有許多不同的說法。似乎使徒教會容忍了一些 晚近從異教信仰中悔改加入教會之人的多妻事例,但教會卻向來未許可此制度存在,因此保羅說這樣的人絕不可在教會中當長老。

    聖經特別提出謙卑為作長老的資格,因為這個職份是高尚、光榮的,只有謙卑的人方能稱職;為此,保羅勸提摩太,初入教者不可作長老,「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提前三6

    彼得在他頭一封書信中,勸勉長老,他們的工作不是管轄所託付他們的(彼前五3)。有句古話說,教會中有兩種長老,治理的長老與被治理的長老(教會中的牧師),雖然這只是一句笑談,但在某些時候卻是一個事實。在許多教會當中,治理長老都非常跋扈,常管轄牧師,所以往往成為牧師的攔阻與教會的損害。

    每 一位教導的長老,必定是位神學家,而每位治理的長老也應當是位神學家。如果每位治理的長老不能精通神學,他們何能夠鑒察牧師的講道純正與否?如果他不熟悉 聖經,又如何能將純正的教訓教化人?又怎能將反對者駁倒呢?所以每位治理的長老應當勤讀聖經,並熟悉本教會的教義準則,常常閱讀有關基督的各種書籍。問題 是符合這樣條件的人到底有多少呢?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上帝,主就必賜給他。」(雅一5

    因 為很多人都缺乏智慧,所以治理的長老要更加倍重視智慧。智慧是以知識為前題,可是比知識更重要,適當的運用知識與為達目的而運用最佳的方法,都是一種幹 才,這是從上帝來的恩賜,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因為智慧是從經驗中累積而得的,所以老年人往往比青年人更有智慧,這也是教會舉薦年長者治理教會的原因。 比方在待人方面,老年人就有較青年人更適當的判斷。所以一個治理長老「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並且「也必須在教外有好的名聲」(提前三47)。

    但不僅止於此,有時教會信徒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在教外也沒有什麼好名聲,基本原因乃在於缺乏敬虔的態度,「敬民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敬虔乃是智慧的本質,治理長老務必具有高度的智慧。

執事的職份(1)-自然方面

   在基督教會特殊的職份當中,執事的職份往往不太受人尊重,一般信徒都認為,長老的地位低於牧師,執事的地位又低於長老;有些教會甚至沒有執事,他們認為,沒有執事,工作也可以照常進行。

    這 種對執事不健全、不適當的態度,可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是從執事的看顧貧窮人來說,明顯看出執事的職份是順乎自然的,若將順乎自然的事低估了,是非常錯誤 的事。另一方面就是往往忽視了執事屬靈方面的重要意義。因此,想到這執事的職份有自然與屬靈方面的意義,就不應當輕視之。

    教會歷史中,就實質方面來說,執事可說是最早設立的。使徒行傳第六章即提到教會設立執事的根源。

    在 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凡物公用,這種共產制度與現今的共產制度截然不同,自不待言,因那僅僅是在基督徒中的共產制度,它的範圍是地方性的,新約聖經並沒有在 耶路撒冷以外的教會也實行此種制度,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共產制度證明也是臨時的措施,其中沒有任何強迫,從亞拿尼亞、撒非喇的事件,彼得所說的話,「……田 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麼: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麼?……」(徒五:4)可以看出,這種共產制度背後的精神。

    在 耶路撒冷教會中,起初物質的分配是根據信徒的個別需要,因為有許多的窮人,所以這工作就特別的沉重。當門徒人數增多時,使徒要忙於講道,對於物質的分配, 就無法適當的照應,其中一些說希臘話的猶太人發出不平之鳴,說他們的寡婦在每日的物質分配上受到忽略,於是使徒就召開了會友大會,說:「我們撇下上帝的 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 事」(徒六24)。門徒聽了心中都甚歡喜,於是七位執事被選出,他們來到使徒面前,藉著禱告、按手被按立為執事(徒六56)。

    綜觀整個教會歷史,許多敬虔之士對於屬靈之事與自然之事抱著極不健全的看法,他們高舉屬靈而忽視自然。這是教會顯著的特性之一,也就是天主教基本的錯誤之一,天主教因堅持馬利亞永久的童貞性,堅持起誓守獨身,一生過貧困生活的特殊功德教訓等。

    故 有關自然界所有的事物都是上帝所造的,其價值與屬靈的事物應是平等的,所以當受基督徒的重視。聖經也教訓我們,自然事物構成屬靈事物的背景。上帝在與亞伯 拉罕立恩典之約以前就與挪亞立了自然之約,他先保證人類的延續,而後保證教會的延續。所以,上帝應許對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屬靈的祝福,與進入迦南地自然的祝 福是不可分的。耶穌向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而後將話題轉到生命之水上:那生來瞎眼的,耶穌先開了他的肉眼,然後開他的心眼;耶穌講道多半是用比喻,而這些 比喻也都是用自然界的事來描述屬靈的意義。自然的事物是以屬靈的事物為範型,而非屬靈之事物以自然為範型,雖然如此,在今世屬靈之事還是需要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