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教會不可毀滅性的意義

    聖經並沒有保證過某一個教會的永久性,基督自己曾警戒以弗所的教會面臨毀滅的可能,他叫使徒約翰寫信給以弗所的教會說:「……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裏,把你的燈檯從原處挪去。」(啟二5

    歷史顯示,任何一宗派在世界上銷聲匿跡,均是司空見慣的事。

    那麼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0節與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的真意究竟是什麼呢?答案是明顯的。整個基督教會永遠不會消滅,基督的身體永遠不能被破壞,到世界的末了,將有真信徒之間的交通。

    對主所發的問題:「……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

    答案是主再來的時候,在世上找不到幾個有信德的人,但不能說他一個都沒找到。

    耶 穌說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的教會,這段經文的解釋有相當大的爭議,而傅斯博士解釋為:「陰間的權柄似乎是一個強而有力的比喻,因為沒有人能夠打破陰間的 門。而耶穌在這裏的意思是說,世界上再大的能力也無法摧毀教會的能力。這比喻更進一步的說明了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的含意。」

    由於教會具有這種強大無比的能力,所以顯然是無敵的。

    有時人問,教會的不可毀滅性是指著無形教會,還是也包括有形教會呢?換言之,聖經是不是僅僅的教導,在世上總是有信的人?或者說要有一信者的組織?只要看這個應許的上下文:「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他。」

    問題就有答案了。基督說教會好像一棟房子,也說到建造者及其根基,因為他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他提到這房子的鑰匙,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

    他又論到教會懲戒的權柄:「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六19

    顯然,當基督說到教會的不可毀滅性時,他瞭解教會是國度「外部的組織」,或「外部的具體表現」。有形的教會是一直不斷地存在,經歷許多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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