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教會在新約中被描述為進步性的,最有意義的,乃是她的進步性不是出於她本身,而是上帝所促成的。上帝藉著漸進性啟示的賜予,使得教會有進步、往前進行。
聖經並不是某一天由天上掉下來的一部天書,相反地,聖經是經過一千六百多年的時間,由上帝所默感的人所寫的,使上帝在地上的子民得到有關上帝,並上帝與人之間關係的知識,教會是一點點往前進步的,因為上帝對自己的啟示也是漸進的。
不論人們對聖經中的進步性是如何的錯解,進步性卻是一個事實,結果在聖經完成時期,教會一定是進步的。從此可引出一個例證,這是論到有關教會教義的重要方面。
亞伯拉罕蒙召脫離異邦環境,乃是教會成立最有歷史意義的事件之一。此一歷史事件的記載,含有普遍主義的特色,是非常有意義的。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
從此一事件表明出國家(本族)教會的開始,有普遍主義的預言與期待,但舊約時期的教會,差不多僅限於以色列一國,乃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他將他的道指示雅各,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詩一四七19~20)
普遍主義的花苞,是直等到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才完全地開放。在他被釘十字架不久以前曾預言:「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
在他復活以後,他吩咐使徒和他的教會,要他們去使萬民做他的門徒(太廿八19),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他的見證人。(徒一8)
五旬節時,從「天下各國」來的猶太人與新入教的外邦人,都因聽彼得的講道而加入了教會。教會需要一段時間來成長,以適應其普遍性,這是值得注意的事實。彼得本人將福音傳給羅馬百夫長,尚需透過超自然的異象來預備他。(徒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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