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
觀基督教歷史,許多的個人與教派都強調「教會為一有機體」的真理,實際上就是排除教會是一組織的真理。這種說法強調不是外在的組織能使弟兄姊妹團結一體,
而是共同在基督裏的信仰,因此他們沒有受按立的牧師或其他的職員,也根本談不上有什麼教會行政;所以也反對用教會二字。
此
種一面倒的教會觀,就是所謂的純潔教會觀。既然只有重生得救的人才是基督身體中有生命的肢體,那麼那些沒有重生得救的人,勢必要從他們的團契中被趕出。實
際上這是行不通的。雖然如此,還是無法使這種想法的人改弦易轍,結果只有讓他們固執的堅持,他們有能力斷定誰已重生,誰未重生。
此
種偏激見解的必然結果,就是完全忽視了教會有組織上的合一理想,因為教會是一個整體。聖經教訓說,世界上所有的信徒在基督裏是一體的,他們構成了一個身
體。理想上,這種合一性應當在組織上表顯出來;換言之,有形的教會應當表顯無形教會的合一。這項重要的真理,被那些只著重教會為一機體的人忽略了。他們認
為,既然所有的信徒在靈裏合一,那麼信徒屬於這一個教會、屬於那一個教會,或不屬於任何教會都無關緊要了。可是一個非宗派的教會是不可能存在的,誠然這些
宗派本身的存在並沒有罪。他們主張,只有一件事是重要的,就是所有真信徒的屬靈合一,因為這才構成有機體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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