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教會和諧的外觀

    教 會的和諧往往只是外表的,而非實際的,所謂的和諧只是虛有其表,什麼時候如此呢?就是教會忘記了與其中的罪惡對抗。比方說,在某個教會中,某地位顯赫的教 友犯了大罪,若真要抵制這個罪,必然會擾亂教會中的「和平」,在此情況下,或許會有人表示:「那有什麼關係,有誰不犯罪呢!」但是這樣做無形中就包庇了 罪,雖然是保持了「和平」,一場風暴是被壓制下了,但卻給教務一個致命的打擊。

    再 假設,教會中為了一個道理而起爭論,產生了兩個意見相反的團體,但實際上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多數人以不採取立場,以息事寧人,保持中庸之道的態度為光榮。 雖然所討論的真理非常重要,攸關基督教的存廢,可是他們的態度都顯出這個道理沒有什麼了不起;雖然有一方是根本的正確,而有一方是根本的錯誤,可是他們卻 堅持這雙方都可能有錯。他們定兩方面的罪,批評兩方面都過於挑剔,以致影響了兩方面的辯論。他們所說的固然是有些道理,卻犯了一個對教義漠不關心的大罪, 他們以對教會的和平大發熱心而引以為傲,可悲的是,他們更加快了教會毀滅的速度。在重要的教義爭論上,走中間路線的和平主義者已經毀滅了許多教會。

    先知撒迦利亞勸勉當日的猶太人說:「……你們要喜愛誠實與和平」(亞八19),但他並不是勸勉他們以犧牲真理來尋求和平,因為他知道,出賣真理而得到的和平,根本不是真正的和平;他認為,真理乃是真正和平的絕對條件;他也知道,唯有真理之路是引到和平之路的確切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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