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論(Creation,Doctrineof)聖經神學的支柱包括兩個中心主題:創造論與救贖論。兩論既不相同,又相互關聯;前者不能替代後者,後者也不能湮沒前者。以色列的上帝就是那從混沌一片中創造天地、化無為有的上帝。創造是救贖的先設和背景,有了創造,才有救贖;救贖的終局則是創造的完成和歸宿──一個新天地的誕生。人類對聖經創造論的認識全憑上帝的啟示,任何神學、哲學或科學的推論都不能令人認識創造。聖經指出,人對創造的知識須來自上帝的啟示(參來十一3),所謂因信而致知,就是相信上帝的啟示。創造論的要點研究創造論若以創世記的記載與現代科學的有關理論對照,這無疑是錯誤的起點。正確的入手方法是詢問:創造論對聖經時代的以色列人意味著甚麼?以色列的先知如何運用創造論?以下是幾點值得我們注意的答案:
1.創造即結束宇宙混沌無序的狀態
古代世界的創世神話均從太初的混沌無序開始。結束這混沌狀態的上帝便被視為永活的真神。創世記第一章記述上帝如何使混沌的宇宙(創一2)變得井然有序。聖經創造論中的某些描述可能會使今日的基督徒感到困惑不解,例如,提及「河馬」(伯四十15)和「鱷魚」(伯四十一1)的被造有何意義呢?原來這兩種面目可憎又凶殘無比的大獸,在聖經時代被人視為最可怖、最強大的動物。河馬重達4噸半,衝刺起來,輕易把人撞倒;鱷魚長逾20呎,遍體堅鱗如甲冑,利齒如鋸,入口即成兩斷。上帝是這些動物的創造主,也管理著這些動物。沒有別的神能夠這樣作。故此,河馬和鱷魚的創造主必為真神無疑。
2.創造是出於上帝的恩典
創造完全是上帝自發的行動,並非出於人的要求。上帝看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創一4、10、12、18、21、25、31)。基督徒基於此而認為生命既是上帝的恩賜,也是美好的。這是基督徒的基本人生態度,與宗教史或哲學史上任何虛無主義和悲觀主義是對立的。
3.創造論是對一切二元論(認為宇宙有兩個本原之論)的否定
聖經明確指出,善與惡誠然是對立的,但善必戰勝惡;物質與靈誠然是對立的,而上帝是個靈,祂必至終掌權(羅八1-11;林前十五42-58;啟二十)。初看起來,上帝與魔鬼似乎相爭相鬥,不相上下,但事實全非如此。聖經的終篇便已顯明,上帝最後將制服魔鬼與死亡。
4.受造之物的榮耀暫為罪惡的陰影所掩(羅八18-25)
聖經告訴我們,現今受造之物似不見了那原有的純樸清淨,所見的只是一個疑慮重重的世界。
5.受造物要依賴上帝
以弗所書四章6節將受造之物與上帝的關係表達得很清楚。上帝是超乎一切之上,指祂是超越的上帝;上帝是貫乎一切之中,指祂在萬物之中工作;上帝又是住在一切之中,指祂與所造的萬物同在、相近(詩九十,一○四;參約一3;林前八6;西一16、17)。
6.上帝是用祂的話創世(創一;來十一3)
許多研究文學的人均認為這是人類最卓絕的思想。這真理的其中一個含義就是說這世界是由一位有位格的上帝造的。浩瀚的宇宙、無盡的星空,使人感到人生無甚意義。但每想到這一切是上帝的話造成,我們知道在這冷漠的星空後面,有一位有位格的上帝(詩八,十九;羅一20)。
7.聖經的創造論能經得起批判
學者們均認為,自古以來各種創世傳說,都不如創世記包容之博大,神學思想之精純統一。美國考古學家奧伯萊特說:以同樣的有限篇幅,恐怕任何一個現代科學家也難有勝過創世記的記載。創造論和神學創造論是根據聖經各書有關創世的教導建立起來的學說。細讀這些教導,略可歸納如下:
(1)
創造論是認識人類的基礎
創世記告訴我們,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創一26、27),這說明人和動物儘管都是泥土所造成,且有許多共同之處,但人卻因有上帝的形象而與動物有了根本的區別。有關「上帝的形象」的解釋很多,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人類可從與上帝的特殊關係中找到作人的意義、價值和歸宿。
(2)
人與上帝的特殊關係,也見於人獲授權管理受造之物,這又是人與動物之區別,人要向上帝負責(創一28,二15;詩八)。
(3)
男女均按上帝的形象所造,意味著男女兩性都均平地享有上帝的形象;也意味著兩性關係之於人類當較之於動物有更豐富的含義,因此也會受到更深的敗壞(可十2-9;林前七1-5;弗五25-31;參來十三4)。
(4)
祈禱的教義教導「祈求就得著」,是基於上帝的眷祐,上帝的眷祐則基於創造論。祈禱的意義在於相信有一位至高的創造主,樂於垂聽祂創造的人的祈求(太六5-13;西四2;彼前五6、7;啟八3)。
(5)
人類的歷史和以色列人的歷史均從創世記一章開始,故而說創世是歷史的根源。但創世並不僅僅是歷史的前提,全能的創世主也是亞伯拉罕的上帝,是摩西的上帝,是眾先知的上帝,是耶穌基督的上帝。
(6)
創世大功足以證明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本性(詩十九;羅一18、19)。神學有所謂「一般啟示」之說。「一般」即是普遍之意,是人人可見的。
7.創世是指天地萬物完全的造成
但創世記僅略述若干天體、海洋生物及陸地動植物之造成。生物的種類數以百萬計,創世記並非全部列舉,只是大概言之。上帝是萬有的創造者(參約一1、2),信上帝的人不必顧慮會受到這宇宙任何一部分的威脅。只有一位上帝,其餘都是假神,我們都歸服這一位上帝。這一點的個人意義可見於羅馬書八章38、39節,保羅告訴我們,他搜尋整個宇宙,卻未見有任何一物能將信徒與耶穌基督的大愛分隔開來。
8.舊約向視膜拜偶像為大罪,這也是創造論在神學上的重要應用
拜偶像是古老的謊言,是淫亂、欺詐、蒙騙的根源。
9.新約教義的一個關鍵概念就是所謂「在萬有之先的基督」
基督就是創世之主(約一1、2;來一3;西一16)。強調基督與創世的關係,顯然是在向人們指明耶穌的本質:祂遠不止是一世紀的一個猶太人,或一個尋常的巴勒斯坦百姓:祂是真神,是創世主本體的真象。創世和科學創世是否可經科學來證明呢?一些科學家認為,地球上適於生命發生和存在的種種條件即可以看作是創世的實證。這種理論已被稱作「宇宙神學」。另有關於宇宙起源的所謂「大爆炸」理論,也被看作是創世的科學證明。該理論在宇宙來源各種理論中固然佔有優勢,但所解釋的只是「原初的狀態」,並不是萬物的真正起源。基督教的創造論卻遠不止於此,它指在以色列和教會的真上帝掌握之下,萬物從無到有的絕對起源和延續。還有一種理論,企圖用熱力學第二定律和熵的概念來說明宇宙起源。熱系統在不增加能量的情況下必要降溫,故可知宇宙的年齡並非無限的,否則早已冷卻(熵是指從高能狀態向低能狀態過渡中的量度)。從日月星辰的運轉情況可以推想,宇宙是在一定年代之前創造的。另一個理論指出這宇宙必須逐漸減速,藉此供應熱能給地球,於是,上帝和人這一幕史劇才可拉開序幕。
進化論十九世紀中葉,達爾文提出生物進化說,當即遭到福音派基督徒的反對。尤其涉及人種進化的著述發表,他們的反對益趨激烈。在進化問題上擁護派和反對派的對壘,導致了兩次著名的辯論。第一次是1860年在牛津英國學會上,主教威伯福與博物學家赫胥黎之間的論戰。勝負雖無公判,但赫胥黎的論說似更得人心。第二次辯論竟鬧到法庭上,這就是1925年經美國田納西州代頓市法院審理著名的「史蓋普斯案」。檢察官布來恩站在護法的立場指控史蓋普斯在課堂上宣講進化論是犯罪行為;律師達羅為被告辯護。結果是人多傾向於進化論的辯護者達羅(布來恩代表他那一派所作的控詞也很有力,並不像輿論所說的那麼一無是處)。
羅馬天主教和基督教福音派對這場大辯論的觀點也頗不相同,現僅略舉各說之要分列如下:
1.有人認為進化論有違聖經,是假科學之名來行詆譭聖經之實,因此絕無通融之理。
2.有人認為「神道進化論」提供了滿意的解答。這學說對聖經和科學都同樣的尊重。
3.有人發現「地質柱」所顯現的地球化石層次與創世記所載的6個創造日大有相符之處,不可能是巧合,因此認為地質學和創造論可互為印證。
4.有人認為進化論也和其他科學理論一樣,只能在實驗室或野外作業中加以證實或予以否定,故無須比較創造論與進化論,因為聖經和科學是兩個不同層面上的學說:聖經說明為何,科學則說明如何。
5.耶穌會古生物學家沙丹嘗試把整個進化過程「基督化」,目的是挽救創造論,免被進化論淹蓋。
6.英國作家魯益師等主張將進化論和進化主義加以區別。他們認為進化論作為一項狹義的科學命題,其真偽自當由科學家來解決;至於那將宇宙之事囊括一盡的進化神話,卻是人為的假創世論,無疑是不合乎科學的。
創世、科學、道德世界人口之增長和工業之發展,造成了地區性和全球性的污染問題。有些科學家卻把生態危機之過委於基督教的信仰,說全是因為人類以「被造者之管理人」自居,對被造物濫用濫伐,才釀成了這生態危機。其實,創世記一章26節所記上帝委任人類經管世界之責一事,與上述指摘剛好相反。我們從舊約許多篇章均可看到,聖經對人類履行治理上帝的世界之責是多麼關切!
由此可知,聖經的教訓與今日生態科學所關切之事是並行不悖的。科學之所為,實際就是通過不斷修正和補充我們的宇宙知識,來擴大並強化我們的神學瞭解。因此,聖經創造論絕無必要在科學的進展下,畏縮不前,甚至後退。對基督徒來說,無論是科學家所研究的世界,還是哲學家所思考的世界,一律都是上帝所創造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