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5日 星期四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三、第一誡

45:第一條誡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參考經文>   

 1. 出二十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6:第一條誡命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一條誡命吩咐我們認識上帝,並且承認祂是獨一的真神,又是我們的上帝,因此我們當敬拜榮耀祂。

  <參考經文>

 1. 代上廿八9: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上帝。   

 2. 申廿六17: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上帝,應許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   

 3. 太四10: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他。

47:第一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一條誡禁止我們棄絕真神,不敬拜祂,不榮耀祂,不以祂為上帝,也不以祂為我們的上帝,也禁止我們將那隻當歸給上帝的敬拜和榮耀給任何受造之物。

 <參考經文> 

 1. 詩十四1:愚頑人心裡說,沒有上帝。 

 2. 羅一20-21: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 

 3. 詩八一11: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   

 4. 羅一25: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48: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這幾個字的意思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原文說在我面前)這幾個字的意思是:那鑑察萬物的上帝,留心觀看,並且十分憎惡人敬拜別神的罪。 


  <參考經文> 


1.     詩四十四20-21:倘若我們忘了上帝的名,或向別的上帝舉手,上帝豈不鑑察這事嗎?

   **************************************  

上帝把十誡寫在兩塊石版上,祂在第一塊版上寫下頭四條誡命,乃是我們對上帝的本分;第二塊則寫其餘的六條誡命,乃是我們對人的本分。第一誡教導我們唯一正確的敬拜對象,那就是上帝;除祂以外,不可有別上帝。這是誡命的簡單意思,但是在要理問答裡,每一條誡命都要解釋,並加以延伸;方法是:首先它吩咐我們作什麼,接著它禁止我們作什麼,最後可以看出什麼特別理由或動機。            

 第一條誡命吩咐我們:認識真神,並只認祂為我們的上帝;如此則在眾人面前公開承認祂、敬拜祂、榮耀祂。  第一條誡禁止我們:

1)否認上帝,那是無上帝論;

2)敬拜別上帝,那是拜偶像;

3)榮耀別上帝,那是褻瀆上帝。  

       為什麼我們需要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那鑑察萬物的上帝,特別注意誰違反此誡,就極度不悅而施以懲罰。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