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按神旨意蒙召與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有相交,並蒙聖靈重生的人,他也使他們從今世罪惡的統治與奴役中拯救出來;雖然當他們還在世上的時候,他並未救他們完全脫離罪身和肉體的軟弱。
第 二條:因此就生出每天所犯的軟弱之罪,就是在聖徒最好的善行上仍附帶著污點;為要使他們時常在神面前謙卑,並飛奔到被釘十字架的基督那裏避難;用祈禱的心 以及聖潔敬虔的操練多多治死身體的惡行;並向著完全的標竿努力前進,直到至終脫離肉身的死亡,他們就在天上與神的羔羊一同作王。
第三條:由於住在裏面殘餘的罪,以及罪惡與世界的引誘,那些悔改歸主的人,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就不能在恩典的境況中恒忍。但是神是信實的,他既賜恩給他們,以恩慈堅固他們,並以大能保守他們,直到末了。
第 四條:雖然說肉體的軟弱不能勝過神的大能,他能堅固並保守真信徒在恩典的境況中;可是,悔改歸主者並不時時刻刻受神的靈感動,而是有時在特殊情況下犯罪, 離開神恩典的引導,受肉體私欲引誘而順從肉體,因此,他們必須時常儆醒祈禱,免得入了迷惑。當他們忽略這些事的時候,不僅有被撒旦、世界與肉體誘入大而且 惡之危險中,而且有時因神公義的許可而實際陷入這些邪惡之中。這由大衛、彼得可悲的墮落,以及聖經所描述的其他聖徒所顯示出來了。
第五條:雖然他們因此類的罪,大大地干犯了神,負擔致死的罪債,叫聖靈擔憂,不能再發揮信心,嚴重地傷害自己的良心,有時失去了神的恩寵,可是一旦他們以嚴肅悔改的心歸回正道,神仍然如慈父的面光再照耀著他們。
第六條:但是滿有憐憫的神,按照他不變的揀選旨意,甚至當他自己的子民陷於悲慘的墮落中,他也沒有完全收回聖靈;也不讓他們落到喪失兒子名分之恩,以及稱義的地位,或犯以至於死的罪;也不把他們完全被棄,自陷於永遠的滅亡中。
第 七條:因為首先在這些墮落中,他在他們裏面保守那不能朽壞的重生種子不致敗壞,或完全喪失;再者,用他的道和靈重新使他們真正悔改,誠懇為罪憂傷,使他們 靠中保之血尋求並得到罪的赦免,可以再經歷到和好之神的眷愛,借著信心贊美他的憐憫,並從此以後懷著恐懼戰兢,更殷勤地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
第 八條:這樣,他們之所以不至完全從信仰與恩典中墮落,也不至繼續退後,終至滅亡的原因,不在於他們自己的功德或力量,乃在於神白白的憐憫。論到他們自己, 不僅有滅亡的可能,而且是必然的;但在神那方面說,滅亡是決不可能的,因為他的旨意不能改變,他的應許不能落空,按他旨意的選召不能撤回,基督的功德、代 求與保守不能失效,聖靈的印證也不能受挫或作廢。
第九條:論到選民這種終必得救的恒忍,以及他們在信上的堅忍不撥,真信徒按照他們信心的程度,能夠而的確得到確據;借此他們確實知道,自己要繼續在教會中作一真實而活潑的肢體,經歷罪得赦免,並至終承受永生。
第 十條:然而,這確知並非與聖經相衝突,或在聖經以外的特殊啟示所產生,乃是出於相信神,在他話語中為了安慰我們用極豐富啟示出來的應許而來的;是出於聖靈 和我們的心同作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最後是出自一個要保守無虧的良心,並行各種善事真摯和聖潔的願望。假若神的選民缺乏這種至終得勝的堅定安 慰,以及永遠得榮的這種確切憑據,他們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第 十一條:聖經更證明信徒在今生要與各種屬肉體的疑惑爭鬥,並且在極惡劣的試探之下,他們並不常常感覺到這種信仰的完全確知,與堅忍的把握。但那慈愛的父神 不叫他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他們開一條出路,叫他們能忍受的住(林前十13);並且借聖靈感動他們,使他們再有堅忍的確據。
第 十二條:然而,此堅守的確實性決不刺激信徒驕傲的態度,或使他們有屬肉體的安全感;相反地,卻使信徒謙卑,如兒女般尊敬,真正虔誠,在患難中忍耐,熱心祈 禱,在苦難中恒忍,見證真理,並以神為堅實喜樂的根源。所以,人一想到這恩惠,就應當激起嚴肅的、立即的感恩行動並行善,正如經上的見證和眾聖徒的榜樣所 表現的。
第十三條:那些從退後而轉回,重新得到堅守確據的 人,也不至於生出放縱,或不虔,反倒使他們更留心並更渴望謹守主道,這道就是主已命定,叫行在其中的人可以持守堅忍的憑據,免得有人濫用神慈父般的仁慈, 神便收回他的慈容;瞻仰這慈容對敬虔信徒來說,就比生命更寶貴,若被收回就比死亡更痛苦,結果他們便陷入良心更愁苦的折磨中。
第十四條:神既已樂意用福音的傳講,在我們裏面開始了這恩典之工,他就用聽道、讀經、默想其中的道,並借著勸勉、警告與應許,以及聖禮的運用,在我們裏面保守、繼續並完成此工。
第 十五條:此聖徒蒙保守和確據的教義,是屬血肉之心所不能理解的,就是神為他名的榮耀,並安慰敬虔之人的心,而在聖經中極其豐富地啟示了,又印在信徒的心 上。為撒旦所痛恨,為世界所嘲笑,為無知和假冒為善者所妄用,為異端分子所反對;但基督的新婦總是最喜愛它,保衛它,以之為無價之寶;而那位勝過一切計謀 和權能的神要使她繼續如此行,一直到底。願尊貴、榮耀歸給獨一的神,聖父、聖子與聖靈,直到永遠。阿們。
真實教議既經解釋,總是會就反對以下的錯謬:
一、有人教導說:真信徒的恒忍並非揀選的果實,或因基督之死所得到神的恩賜,乃是新約的條件,就是人在決定他蒙選與稱義前,所必須藉自由意志所履行的。
因 為聖經證明此恒忍乃是出自揀選,因基督的死、復活與代求所賜給選民的:"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羅十一7)。照樣:"神既不愛 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 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八32-35)
二、有些人教導說:神的確賜給信徒充分的能力去恒忍,如果他要履行此本分,就能在他裏面恒忍這些;但雖然一切在信心上必須恒忍的,就是神用以保守信心的,也必須看人的意志願意不願意去恒忍。
此觀念含有伯拉糾主義,雖然是使人得到自由,但卻剝奪了神的尊榮,與福音派一致的意見相衝突;福音派除去一切人為的誇口,而將一切的頌贊惟獨歸給神的憐憫和恩典。這也與使徒保羅相反,他說:"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林前一8)。
三、有人教導說:真正重生的信徒,不但能從稱義的信心中墮落,同樣也能完全從恩典與救恩中墮落,而永遠滅亡。
這 種觀念使恩典、稱義、重生並繼續蒙基督保守毫無能力,明明與使徒保羅的話相衝突:"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我們既靠他的血稱 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五8-9)。也與使徒約翰的話相違:"凡從神生的,就不能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他是由神生的” (約壹三9)。也與耶穌基督的話相衝突:"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 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28-29)。
四、有人教導說:得蒙重生的真信徒能犯以至於死的罪,甚或抵擋聖靈。
使徒約翰既在約翰壹書第五章第十六節與十七節說到那些犯了至於死的罪的,不當為他們祈求之後,他立刻在十八節說:"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即上面所說的那種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五18)。
五、有人教導說:在今生若沒有特殊的啟示,我們就不會有將來蒙保守的把握。
因 為這種教訓,真信徒在今生的真正安慰就給剝奪無遺了,而且天主教的懷疑又被介紹到教會中來了,而聖經時常確論此種確據,並非從特殊的啟示,乃是從神兒女的 一般表顯,並從神的應許中得此確論。所以使徒保羅特別說:"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9)。使徒約翰 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
六、有人教導說:恒忍與得救把握的教義,就其本身性質來說,乃是使人怠惰之主因,也是對敬虔、良好道德、祈禱,以及其他聖潔行為是有害的,相對的也是值得懷疑的。
這 表明他們不知道神恩典的大能,以及聖靈在聖徒裏面的工作。並且他們與使徒約翰相反,約翰在他的第一書信中明明教導與以上相反的事:"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 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要顯現,我們必要象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凈自己,象他潔凈一樣"(約壹三2- 3)。此外,這與新約聖徒的榜樣不符,他們雖然確實知道他們的蒙保守並得救,但他們仍時常祈禱並有其他聖潔的操練。
七、有人教導說:那些暫時相信之人的信心與稱義和得救的信心,除了時間之外,並無分別。
說 這話是不對的,因為基督自己在馬太福音十三章20節,路加福音八章13節與別處,在此時間之外,又明明地說到,在那些暫時相信的人與真信徒之間有三種不 同,他說前者種子落在土淺石頭地上,但後者落在好土或心裏,前者無根,但後者有穩固的根;前者無果子,但後者必然結出不同數量的果子。
八、有人教導說:一個人失掉了頭一次重生之後,往往再能重生一次,這並沒有什麼荒唐之處。
這教訓與神不能朽壞藉以重生的種子是相衝突的,與使徒彼得的見證相反:"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彼前一23)。
九、有人教導說:基督未曾禱告說信徒要在信上一直堅固。
他 們說這話是與基督相反,他說:"我已經為你(西門)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二十二32);使徒約翰說,基督不但為使徒們祈求,也為那些因使徒的話 而相信的人祈求:"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又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十七11,15,2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