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原來在世界上顯明的普通啟示,雖是清楚正確,沒有缺陷,但因為它的目的和功用有限,因此甚至在人尚未犯罪前,上帝曾在自然啟示之外,另賜他特別啟示,使他知道他在這大自然中生存的目的和責任。上帝將治理世界之權,交付與人(創1:28);將蔬菜和果實,賜給人作食物(創1:29)。他也對人明喻,不得採食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2:16-17)。
按現在的世界,普通啟示至少在三方面上,顯出它的不足:
一. 不可靠的知識
世人不能單從普通啟示中獲得可靠無誤的知識。人在犯罪後,不但影響了他本身,也影響到自然界中人的現象。地因人的罪而受到上帝的咒詛,長出荊棘和蒺藜(創3:18);土壤受到變化(創4:12)。洪水的審判也大大影響到動物的存亡變更,地基和山河的搖動和轉動,人也因罪而面臨死亡,身體的組織起了極大的變化,以至原來明顯的自啟示,變為模糊不清,導致人對自然界中之啟示的誤解。
此外,罪也影響到人的辨識能力。出於人心敗壞,他不再以上帝的旨意為己意,把上帝撇開一旁,甚至否認上帝,至少否認他為宇宙的創造者和受造者之關係,而獨斷地以人自己為解釋自然中現像的出發點,用錯誤的觀點來察看那受到罪的咒詛的自然現象,結果當然是錯繆的了。
二. 無法獲得救恩的知識
這一點應是不言自明的。普通啟示之範圍既只限於自然界中的現象和歷/史的經驗,其目的既只是要顯示創造者和受造者的關係,救恩的知識當然不可能從自然啟示中發掘而得的。自然啟示只能提示世人,上帝在某些方面的性格,例如他的能力和日常的恩賜(伯26:7,14;太5:45)。然而,甚至在這些方面,若不靠信心的智慧,仍舊不能正確瞭解它們(羅1:20,23)。
三. 無法滿足人宗教的需要
普通啟示不能滿足人在宗教方面的需要。人雖然活在物質的世界中,但是世上有形之物卻不能滿足人內心的需要。人的生命不只限於有形的物體,也包含無形的靈魂,而且具有上帝的性質(彼後1:4),故感到與上帝交通的需要。
世界上的一切宗教都聲稱獲有特別啟示,甚至最原始的物神教(崇拜木、石、火、動物等偶像的宗教)也相信並追求神靈的特別啟示,可見自然啟示不能滿足人心深處和宗教意識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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