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1日 星期日

耶穌基督復活之必要性(1)—應驗聖經

 

路加福音24:44-49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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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基督這段話說明舊約是預言祂要發生的事,一定要應驗,所以耶穌復活是必然且必要的,要是耶穌基督沒有復活,聖經就變成神話故事集,沒有任何意義,也不能指引我們得著永生,我們所信的和所付出的也是枉然的。

 

    但是,感謝上帝耶穌基督正如聖經所預言,死亡後第三日復活,並且顯現給門徒和當時信它的人看,這些記載耶穌基督復活顯見之經節如:主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一所示,請參照。

 

    而我們今日可見之證據是“空的墳墓”和千千萬萬之基督徒,尤其是千千萬萬之基督徒天天經歷耶穌基督復活之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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