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明牧師(1929–2019)是理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如何形成台灣本土神學的重要人物。他的意義不只在於參與台灣民主運動,更在於他如何把牧養、原住民族宣教、教會的信仰告白、人權關懷與台灣前途的問題,放在同一個信仰實踐中。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史料記載,高俊明早年曾擔任原住民巡迴傳道,後來出任玉山神學院院長;1970 年起擔任總會總幹事。在他任內,教會先後發表 1971 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1975 年〈我們的呼籲〉及 1977 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
不過,若從神學史的角度研究,必須先作一個重要區分:
高俊明不宜只被理解為政治運動中的基督徒領袖,也不宜把整個台灣本土神學都歸到他一個人名下。他的重要性,在於他以教會領導、牧養實踐及承擔風險的方式,參與了台灣本土神學的形成與實踐。
一、高俊明與台灣本土神學的歷史脈絡
1929–1957:信仰養成與原住民族宣教
高俊明出生於台南,畢業於台南神學院,原先選擇投入原住民族地區的巡迴傳道。這段經歷使他的牧者身分從具體的人群與宣教需要出發,而不是只從教會組織或抽象神學概念出發。
1957–1970:玉山神學院與原住民族教會培育
擔任玉山神學院教師及院長期間,他投入原住民族傳道人才的培育。這段歷程提醒我們,台灣本土神學不只是台灣主體性或政治認同的問題,也涉及原住民族的信仰、文化、教育與教會主體性。
1970–1980年代:教會的公共見證與政治壓力
高俊明擔任總會總幹事期間,教會針對台灣前途、人權與民主提出公開宣言。1979 年美麗島事件後,他因協助施明德而於 1980 年被捕,服刑四年多後獲釋。這使教會的公共見證不再只是文字宣告,也成為需要承擔實際代價的信仰實踐。
這三個階段可以幫助我們看見:高俊明的本土神學實踐,不是突然從政治事件中產生,而是與長期宣教、神學教育、教會治理,以及台灣社會處境的轉變相互交織。
二、高俊明的本土神學,可以從五個核心面向理解
1. 道成肉身:神學必須進入人民真實的生活
高俊明的信仰實踐提醒我們,基督教不能只停留在教義的正確陳述,也必須進入具體的人生處境。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人的中間。因此,教會若宣講上帝的愛,就必須面對人民實際承受的苦難,包括貧窮、歧視、政治壓迫、文化邊緣化與失去發聲機會的處境。
這不是說神學可以由社會經驗取代聖經,而是說:聖經所啟示的上帝,要求教會在真實的人群中活出福音。
高俊明早年的原住民族宣教經驗,以及後來對台灣社會與人權的關懷,都可以從這個方向理解。PCT 對其生平的回顧,也將他的奉獻生活、教會社會責任與公共見證連結起來。
相關經文包括約翰福音 1:14、路加福音 4:18–19,以及腓立比書 2:5–8。
2. 受苦者的認同:教會不應與受壓迫者保持距離
高俊明最具代表性的信仰實踐之一,是他在政治壓力下仍然關心受苦者。
1979 年美麗島事件後,施明德逃亡期間向高俊明求助,高俊明協助安排庇護,後來因此被捕入獄。PCT 的人物史料記錄了這段經過,也記載高俊明在法庭上願意承擔責任、盼望其他涉案者獲得自由的態度。
這段經歷所呈現的,不只是政治立場,而是一個牧養倫理問題:
當一個人身陷危難,教會是否只考慮自己會不會受到牽連?還是願意按照基督的愛,陪伴無助的人,並承擔服事的代價?
約翰一書 3:16–18 將基督捨命的愛與實際行動連結起來。從這個角度看,高俊明的行動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具體的信仰見證。
但也必須指出,教會認同受苦者,不代表認定受苦者的一切主張都必然正確。基督徒應當保護人的尊嚴,也要以真理、公義與和平來辨別具體行動。
3. 人權與台灣前途:教會的信仰能否對公共權力說真話?
高俊明擔任總會總幹事期間,PCT 發表三份重要宣言:
|
年份 |
文件 |
主要關懷 |
|
1971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 |
台灣人民的前途、政治改革及人民決定自身命運的權利 |
|
1975 |
〈我們的呼籲〉 |
人民安全與福利、宗教自由、教會自主及社會公義 |
|
1977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 |
人權、台灣人民的安全與自由,以及台灣前途 |
這些文件的歷史脈絡與內容,可參考 PCT 對高俊明的官方回顧。
從神學角度來看,這些宣言涉及三個問題。
第一,政治權力是否受到道德與法律的限制?
聖經中的君王、官長及掌權者都不是絕對的。權力不能因為掌握國家機器,就免於公義的檢驗。
第二,教會是否有責任為無法發聲的人說話?
先知書一再要求上帝的子民關心窮乏者、孤兒、寡婦及受到不公義對待的人。
第三,教會的公共發言是否必須承擔代價?
高俊明的經歷顯示,信仰告白不是只有禮拜中宣讀的文字,也可能要求教會在危險中實踐所宣認的真理。
不過,從歷史研究的角度,仍要區分高俊明個人的信仰與領導角色、總會集體決策,以及其他參與宣言起草者的貢獻。不能把三份宣言全部視為高俊明一個人的作品。
4. 原住民族與本土神學:本土不只是政治主體性
若只從台灣民主運動理解高俊明,容易忽略他早年投入原住民族宣教與神學教育的重要性。
原住民族的土地、語言、文化與教會主體性,提醒我們:本土神學不只是「台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也必須追問:
- 誰被納入「台灣人民」的共同體?
- 原住民族的歷史、文化與土地經驗是否真正受到尊重?
- 教會是否讓原住民族成為具有神學發言能力的主體,而不只是宣教的對象?
- 當不同群體的利益發生衝突時,教會如何追求公義與和解?
這些問題對今日的本土神學依然重要。
從改革宗的創造論出發,每一個人都具有上帝形像的尊嚴;從罪論出發,歷史中的多數群體、政治權力與教會本身都可能參與不公義;從教會論出發,基督的身體不應把任何族群當成無聲的附屬者。
因此,本土神學若只強調自己的主體性,卻不聆聽其他受壓迫群體的聲音,就尚未充分實踐其對人民的認同。
5. 教會的草根性與普世性:從本地受苦者走向普世教會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1985 年通過的《信仰告白》,以非常鮮明的語言表達教會觀:
教會是上帝子民的團契,蒙召來宣揚耶穌基督的拯救,做和解的使者,是普世的,且根植於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愛與受苦,而成為盼望的記號。
這段告白可以說是理解高俊明與台灣本土神學關係的關鍵文本。
它同時提出四項要求:
- 基督的拯救: 教會首先是宣揚基督的群體。
- 和解的使命: 教會不只揭露衝突,也應追求真實、公義的和好。
- 根植本地: 教會不能對本地人民的歷史與苦難漠不關心。
- 普世與認同所有住民: 本土認同不能成為排斥其他人或封閉教會的理由。
PCT 的信仰告白解說教材,也把這段教會觀放在 1970 年代的政治社會處境、普世神學交流,以及教會對社會責任的反省之中。
因此,高俊明與本土神學的關係,不只是他曾經參與哪些政治事件,而是他所處的教會逐漸形成了一種教會自我理解:教會既屬於普世基督的身體,也必須在本地人民的歷史中忠心作見證。
三、從改革宗神學評估高俊明的本土神學實踐
若以改革宗系統神學分析,可以從五個教義面向進一步理解。
|
改革宗教義 |
對高俊明信仰實踐的理解 |
需要持續反省的問題 |
|
創造論 |
每個人的尊嚴不應由政治權力或社會地位決定 |
本土認同是否同樣尊重不同群體的尊嚴? |
|
罪論 |
政治權力與制度可能被罪扭曲,必須接受道德檢驗 |
是否也檢視教會自己的權力與偏見? |
|
基督論與救贖論 |
基督的愛呼召信徒陪伴受苦者、實踐犧牲的服事 |
社會解放是否仍以基督的救贖為中心? |
|
教會論 |
教會不只是內部聚會的群體,也有公共見證的使命 |
教會是否因過度政治化而失去宣講福音的中心? |
|
末世論 |
教會在今世為公義與和平努力,並盼望上帝最終更新萬有 |
是否把某一政治成果等同上帝國的完全實現? |
一個重要的改革宗判準
改革宗神學可以肯定高俊明對受苦者的關懷、對公共權力的道德質疑,以及教會為信仰承擔代價的實踐;同時也要堅持,社會公義不是基督救贖的替代品,任何民族、政權、運動或教會領袖都不能取代基督成為終極盼望。
這個判準不是要削弱教會的公共責任,而是使公共責任持續受福音塑造。
四、放在台灣本土神學的發展脈絡中,高俊明的位置是什麼?
可以用以下方式區分幾種彼此相關、但並不完全相同的角色:
- 黃彰輝: 重要的處境化神學思想家,探討福音如何在不同文化及歷史處境中被理解與實踐。
- 高俊明: 以教會領導、原住民族宣教、公共見證與承擔政治風險,體現本土教會的信仰實踐。
- 黃伯和: 以「出頭天」的神學語言,思考台灣人民的受苦、盼望及歷史主體性。
- 宋泉盛: 以故事神學及亞洲處境為重要方向,探索福音如何在亞洲人民的生活經驗中被述說與理解。
這是依照各人的主要關懷所作的概括性區分,不表示他們彼此沒有思想交流,也不表示每個人只專注於一種神學議題。
高俊明的特殊位置,在於他把神學問題帶入教會集體決策與具體歷史事件:當教會宣告人權、台灣人民的前途與受苦者的尊嚴時,教會領導者是否願意承擔這份告白所帶來的責任?
他的生命因此成為研究「神學如何進入歷史」的一個重要案例。
五、對今日清水長老教會的啟發
若將高俊明的信仰實踐放回清水長老教會的處境神學診斷,可以提出三個問題。
第一,教會是否真正聽見社區的苦難?
不只是詢問會友的宗教需要,也要理解長者、勞工、青年、弱勢家庭與其他居民的生活處境。
第二,教會的公共見證是否與福音中心一致?
關心公共議題不是要讓教會成為特定政治力量的附屬品,而是讓教會依照聖經的公義、憐憫、誠實與和平原則,對社區的需要作出回應。
第三,教會是否願意讓自己的制度接受改革?
教會不應只要求社會公義,也要在內部實踐透明治理、尊重不同世代、聆聽弱勢者,以及保護受到傷害的人。
這三個問題能讓高俊明的歷史不只是值得紀念的過去,也成為地方教會檢視自身使命的契機。
結論
高俊明與台灣本土神學的關係,可以用一句話概括:
他的重要性,在於把基督教信仰對受苦者的關懷,轉化為教會在台灣歷史中具體而有代價的公共見證。
他所參與的歷史,使我們看見本土神學不只是討論台灣身分的思想,也涉及教會如何理解基督的拯救、如何認同本地人民、如何面對公共權力,以及如何在受苦中持守盼望。
從改革宗觀點來說,這份傳承最需要持守的,不是將高俊明或任何歷史人物理想化,而是持續追問:教會是否忠於基督、是否認真聆聽受苦者、是否願意讓聖經檢驗自己的公共立場,以及是否在追求公義時仍然記得,最終的救贖與盼望屬於上帝。
建議優先閱讀的原始與研究資料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特別是教會根植本地、認同所有住民、以愛與受苦成為盼望記號的段落。
- 王昭文:〈荊棘焚而不燬——高俊明牧師的信仰與實踐〉,了解高俊明的生平、三份宣言及美麗島事件後的經歷。
- PCT《信仰告白解說教材》第八課:兼具草根性與普世精神的教會觀,從教會論理解本土性、普世性與社會責任的關係。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俊明牧師生平資料,作為研究其宣教、神學教育與教會領導歷程的基本史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