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見證上帝恩典的網誌
羅馬書3章28節:「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我們怎麼被稱義呢?不是因為行律法、功德與德行,乃是因著信。經文直接告我們,我們乃是因信稱義的。
很多人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他們覺得過於簡單,因此想盡各種方法,換取上帝對他們的接納、稱義與赦罪。
但上帝接納我們,不是用我們的好行為交換而得的,乃是因著信而非律法。所以稱義是透過信心,來領受這福份的。
張貼留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