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神學的故事(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讀後感

簡介:神學的故事(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一書,作者是奧爾森(Roger E. Olson),現職美國德州Baylor University神學教授。本書中文版由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於2002.11發行。作者另著有「二十世紀神學評論」(20th-Century Theology God & the World in a Transitional Age),中文版亦已由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發行。本文為Robert閱讀本書後的感言,相信這段思路對於喜好思考神學的信徒不陌生,也足以提供給開始進入神學思考的信徒作為參考。
 
前言
 
我 終於把”神學的故事”這本書看完了!前後大概花了快三個禮拜近一個月吧,正如書名所示的,我在看一個故事,一個縱貫了近兩千年的故事,我看到了許多神學家 精彩的演出,我看到了教會、教義發展的軌跡,但讓我很激動、震撼的是:我看到了我所信的有多不獨特!有多可爭議!呵呵,這句話怎麼說呢?
我 信主近二十年,期間我一直努力發現”正確”或”正統”的信仰。我是從基要主義入門,聖經與信條一直是我對真理的判準,但因為不滿於”頭腦中”的信仰,就跑 去追求靈恩,後來因為服事中發生一些問題,就轉到現在這間比較傳統的教會,這樣一路走來,我似乎開始覺得自己的信仰觀念是很獨特的,是獨立思考後成形的, 但在看完這本書後,我發現我錯了!全書有三十幾章,幾乎每看完一章,我就會很驚訝的對自己說:“原來我會如此接受這項教義是因為有過如此的討論呀!”我看 到我所接受的教義是多麼有選擇性,多麼有爭議性,我看到我的一些觀念有多麼不成熟,多麼近似異端!尤其我更看到有些觀念仍未定論,而我卻視之為真理!
看完了這本書之後,我有兩種心情,一種是謙卑,一種是釋然,以往在為一個信仰理念與人爭辯時,有時會覺得那個理念是非常要緊的,如果不堅持到底就會天搖地動,信仰根基會毀於一旦,其實很多時候並非如此,只是”我認為”會如此,事實上有些我認為會動搖信仰根基的理念,我反對的理由只是因為與原先所接受的理念不同,所以若能謙卑的再多想一會,或許就會發現不一定如我所想的嚴重。
另 一方面,我不用很著急的替自己的理念辯護什麼,好像覺得那些理念是我掙來的”私有財產”,絕對不可失去,反而要因為那些理念幾乎都是有”歷史根源”的,都 是從別人那裡得來的,所以若是後來發現那些理念有誤,也不必覺得是”財產的損失”,重點只要放在考察真理上即可!這就是我所說的釋然。當然,這本書也讓我 更清楚的知道我所信的是什麼,基督信仰中有哪些是絕對不可放棄的信念,一旦放棄就不再成其為基督信仰。
看完了”神學的故事”,我就像走了一趟神學的”尋根之旅”,我看到了基督信仰教義的那條脈胳,我也為自己信仰的理念找到了根,所以,呵呵,真是趟愉快的尋根之旅啊!
 
信仰的權威
 
首先,來談談信仰來源的權威吧!一般福音派基督徒都說我們信仰來源的權威是聖經,但真是這樣嗎?同樣的一本聖經,為何會讀出不同的教義?其實,我相信,更多時候我們的權威不是單單來自聖經,天主教的信仰權威有一部份是教皇的令諭,更正教的信仰權威有一部份是各式的信經、信條,靈恩派的信仰權威有一部份是方言、靈感,而對個別信徒而言,牧者、教師更是他們最直接的信仰權威,我們的信仰其實是在各式各樣權威下形塑而成。
只 是,福音派基督徒,我也不例外,仍會堅稱,即使如此,聖經仍是判定這些權威的最後根據,因為我們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然而這默示到什麼地步呢?精 意?字句?我已往的立場是“逐字默示”,因為我認為若非如此,我們如何說聖經是無誤的呢?其實另有一些人說聖經是無誤的,但他們不必相信逐字默示,因為他 們認為正如神的國度藉有罪的人彰顯,同樣的,神的道藉有誤的聖經承載,有道理嗎?沒道理嗎?
還 有,聖靈呢?聖靈在這當中扮演什麼角色?我是外文系的,而聖經文學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門課,讀聖經是否必然會讀出救恩?讓我們認識神?似乎不會吧!所以聖 靈必然在當中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聖經可能是藉著字面的表述陳說神,可能是藉著前後縱貫的意念傳達神,聖靈到底在其中用什麼方式介入呢?介入有多深呢?神 的真理在聖經中是否是自明的?我們是否可能把聖經當百科全書般,在其中找出一條條關乎神的真理?又或者,我們是否只能相信聖靈超然的光照,我們方能在其中 看出關乎神的事?
教 會呢?天主教雖然願意同意聖經是信仰最重要的權威,但是教會的詮釋、宣講卻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教會外是否可能找到神的真理呢?或更進一步的說,是否只有教 會有正確的詮釋神的真理的權威?其實反過來說,個人對神真理的領受,是否應與教會的宣講一致?是否有可能超越教會宣講的真理?若有不一致,應如何決斷呢?
看完“神學的故事”,對上面那麼多的問題,有部份我有更確定的看法。但更多的是,會去尊重許多人有各式不同的看法,只要我還沒有足夠多的理由反對他們。你呢?你的立場如何呢?
 
基督論
 
人稱我們的信仰為基督教,聖經更記載”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安起首”,可見我們信仰的特色就在”基督”二字,但基督是誰呢?有人一定會在這時候不假思索的回答:“是耶穌!”沒錯!是耶穌!但耶穌”怎麼”是基督的呢?他是誰,以至於我們說他是基督呢?
基 督的意思是救世主,他被認為並非常人,於是剛開始時人都認為基督是”神-人”(如同摩西),或根本是神。早期因為希臘哲學重靈魂而輕物質,有人就因此認為 基督不可能會有真正的肉體,於是說基督的靈是在耶穌受洗的時候降到他身上,但在耶穌死亡之前離開他;甚至有人說耶穌根本是個幻影,他只是讓人看起來像個真 實的人而已。
為了維護正統信仰,於是有人開始反駁他們,只是反駁的方法各有不同,有人採用希臘哲學,有人非常反對如此作,但基本上雙方都說基督是神的Logos(道),後來道成肉身為耶穌,只是這道成肉身的Logos與那承載Logos的肉身之間關係為何呢?從此有各種說法紛紛出籠。
首先有異端亞流等人,他們認為,神性與人性是天差地別地不可能合一,所以Logos不可能是神,他不過是神在創世之前所生(意同所造)的神聖受造物,後來在耶穌身上道成了肉身,在身分上被接納為神的兒子。亞他那修等人則反駁說,若耶穌不是真神和真人,則救恩就不可能,因為他若非真神就不能讓人的死罪得著赦免,而他若非真人就不能代替人死。
之後有異端亞波里拿留,他說神是不能受苦的,所以耶穌的”靈”的部份被Logos取代,而受苦的只是耶穌的魂與體的部份。加帕多家三教父中的拿先斯的貴格利則反駁說:“基督所沒有承擔到的人性部份,就是人性沒有得到醫治的地方!”為使人的救贖是完全的,耶穌必須是完全的真人和完全的真神
至 此,基督的神人二性被確立了,然而即使如此,後來大體上還是有兩大基督論系統,一方的基督論著重神性,而人性有時幾乎被視為神性的”工具”,神學上稱之 為”道體基督論”,另一方則看重人性,有時甚至強調到一個地步,有可能使耶穌成為”人格分裂”者,這被稱為”道人基督論”
前 面提到的亞波里拿留可以看作是在道體基督論上出問題的異端,而在道人基督論上出問題的異端則是涅斯多留,他認為在耶穌基督裡有兩個本性(人性與神性),所 以他有兩個位格(人格與神格),這兩個本性兩個位格非常緊密的聯合在一人身上。迦克墩定義卻採用羅馬宗主教利奧在”利奧大卷”中的基本精神反駁說,基督是 在一個位格中有兩個本性,而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不會混亂,不會改變,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如此的定義是為了保護基督二性的完整,又要避免分裂基督的位 格。
接 下來又有人關心基督的意志問題,他們說,雖然基督具有兩性,但因為他只有一個位格,所以他也只有一個意志,就是”道”的意志。”認信者”馬克西母則反駁 說,如果基督沒有人的意志,人性就是不完全的,而神的救贖計劃就不可能圓滿達成,反過來說,因為基督裡人的意志是”未墮落前”的意志,所以每一時刻這個意 志都與道的意志合作無間
基督論的部份討論到這裡,幾乎主要的課題都已經討論過了,而此時不過是西元第七世紀,之後又再開始的相關討論,主要是有關基督救贖工作的部份,卻要等到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時候才開始。
 
因信稱義
 
在台灣,廣義的基督教中,我們稱舊教為天主教,新教為基督教,大多數人也都知道新教是從馬丁路德發起的宗教改革開始的,但並不是每個新教徒都知道宗教改革的基本精神為何。
基本上,新教的特點在三方面:惟獨聖經,因信稱義,和信徒皆祭司,而這三者似乎都與”權威”的觀念有關。惟獨聖經在反抗口頭傳統,因信稱義在反抗行為主義,信徒皆祭司在反抗教階制度,所以新教又稱更正教或稱抗議宗,本文將介紹其中”因信稱義”此一教義的含義與歷史。
“因信稱義”的拉丁文其實是”惟恩與信”(sola gratia et fides), 意思是惟獨藉著神的恩典因著人的信心而得著救恩,因此救恩涉及兩個部份,一是神的恩典,一是人的信,只是何謂神的恩典何謂人的信,這兩者彼此所扮演的角色 為何,就有許多種解釋和不同的著重點了。有的把神的恩典視為客觀的事實,有的視為主觀的經歷;有的把人的信視為心靈的領受,有的視為生命的見證,於是各宗 派間便有各種不同的著重點。
話說西元15171031日 ,馬丁路德在威丁堡的大教堂的門上張貼有名的”九十五條”(辯論要點)點燃了宗教改革的烈火,販賣贖罪券是整個事件的引爆點,而為何會有”贖罪券”呢?其 神學背景可以上溯至奧古斯丁與伯拉糾,這兩個人最大的分歧點就是在如何得著救恩這觀點上,奧古斯丁認為神按著祂的絕對主權施行救恩,人的本性已經敗壞,在 救恩的事上是全然無助並且是不可抗拒的,這個看法稱為”神恩獨作說”; 伯拉糾則認為人的自由意志可以選擇順服神,人有責任而且有能力過無罪的生活,並且因此得著救恩,這個看法則稱為”神人合作說”。
本 來教會一直跟隨奧古斯丁的救恩觀念視之為正統,只是到了路德那個時代,流行的神學思潮已經偷偷的變了,他們很強調”功德”的觀念,把救恩視為人與神的恩典 合作所得的獎賞,人要不斷的認罪與行善直到成聖以賺得救恩,反之則死後會在煉獄裡受永刑之苦。這個觀念與贖罪券何干呢?因為當時的贖罪券是以教宗的名義出 售,那些人認為教宗的”功德”不只夠替他自己賺得救恩而且有餘,因此才會有人在賣贖罪券的時候說:“當有銅板投到奉獻箱裡叮噹響時,就會有個靈魂跟著從煉 獄裡跳脫出來!”
這 個說法令路德無法忍受,因為根據他對羅馬書的研究與體會,福音不是神在人的美德上所加的恩典,反而是即使人犯罪作惡神仍然施恩憐憫,事實上是人的罪性會使 人即使盡最大的努力,他仍是不斷犯罪的,所以一個信徒終其一生都同時是義人也是罪人,他所得的義不是自己努力的結果,而是”外加的義”,”歸算的義”,是 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就的義,藉著我們的信而與我們的罪發生”奇妙的交換”,也就是我們的罪被基督擔當,而基督的義卻成為了我們的義,所以我們得以 稱義乃是因信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恩而得的,哪有什麼”功德”可言呢?
可是善行呢?我們是否不用行善了呢?路德認為一個心裡感受到神的赦免的人,一定會從他裡面自然流露出愛神愛人的行動,重要的是不要再去走”靠律法稱義”的老路,那是使徒保羅已經定罪過的路,那些”善行”與基督所成就的義相比,不過是”污穢的衣裳”。
為了回應路德,教宗召開了天特會議,最後宣布了許多法規,其中對路德的看法幾乎全數否決,而且其用語是”咒逐”,即使路德其實是極不願意分裂教會,但因為路德堅持說:“我的良心是神之道的俘虜……我別無選擇,這就是我的立場!” 於是教會分裂成了無法避免的結果。
在 這一波宗教改革中,慈運理與加爾文的立場相同,主張神鉅細靡遺的照管與”雙重預定”而形成了改革宗。”雙重預定”簡單的說就是主張神不僅預定人得救也預定 人墮落,如此說法初看令人無法接受,當然他們對此有一番解釋,可是後來還是在改革宗內引發分裂,那就是因著亞米念的主張而引發的分裂,他的主張後來也成為 浸信會的標準神學。亞米念的主張不同於伯拉糾,他還是堅持人的得救需要神超然的恩典,但他卻不同意無條件的揀選與不可抗拒的救恩。
加 爾文當初在論及神的預定時,只強調世間一切的事物皆是神所命定,至於其詳細內容則是奧秘,但他的繼任者卻開始鑽牛角尖,有人認為,雖然在神而言,”永恒” 就是”永遠的現在”,所有的事物在神而言都是在”現在”發生的,但他們卻開始討論起,神容許人墮落這個命定跟神創造世界的命定之間,以邏輯而論何者在前何 者在後,但亞米念認為無論是何者,神都成了”唯一的犯罪者”,因為所有的罪都是神命定的,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的看法是人的墮落不是神的命定,但神卻命 定了基督的救恩,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會相信基督的救恩,是因為神已命定預備了”先行的恩典”,同時也是必要的恩典,讓人的自由意志在這恩典的幫助下可以選 擇相信救恩(雖然他也可以選擇拒絕),所以救恩不是人賺得的,而單單是神的恩典。
於是,亞米念打造出了一個新的,合乎新教精神的”神人合作說”,這不是說人在救恩上有什麼可誇的,只是在表達,在得救的事上人不應是全然的被動,人還是有他當做的。此後,在新教中,對於”因信稱義”的看法就一直是”神恩獨作說”與”神人合作說”並存了。
 
神學與哲學
 
在我剛開始接觸神學的初期,我其實分不清哲學與神學的分野在哪裡,因為在神學討論的過程中常常出現哲學用語,而哲學也常討論到神或“永恒的存有”這類的議題。多年以來我最後甚至認為所謂的“神學”就是“信仰的哲學”,但在看完這本書之後,我開始有所保留。
最早在這事上立場相對的是兩位教父革利免與特土良,革利免醉心哲學,認為神的真理遍在各種最好的哲學裡,哲學也可以用來對抗異端,所以他不斷的在當時的新柏拉圖哲學中找出“真理之光”。但是特士良卻認為,哲學正是異端出現的原因,“雅典與耶路撒冷何干呢?”一個好信徒是只對聖經和使徒的教導並教會信仰守則有興趣的人。
之 後出現一位非常有爭議性的教父俄立根,因為幾乎後來所有異端的根源都可以上溯到他,但他也是當代提出經得起考驗之神論與基督論的第一人。他之所以如此有爭 議性,正是因為他著迷於思考,把哲學視為如同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所帶的“埃及的擄物”,可以加以善用,甚至把神學視之為“神聖的哲學”。
到了制定尼西亞信經之後,這兩種觀點的對立呈現在對聖經的詮釋上,一方比較喜歡哲學玄思,在釋經時總是想找出隱藏在經文背後的“屬靈教訓”,另一方則比較是字面的與歷史的詮釋法,除非有足夠的理由讓他相信該經文是有寓意的,所以甚至有人根本就把舊約雅歌視為真實的情歌!
在 此同時是有關東正教的神學態度。以前我常聽說有“東方教會”與“西方教會”之別,但我常覺得他們說的似乎不是指東西半球,後來才知道這是指歐洲的東方與西 方,所以東正教就是以希臘為中心發展出來的教會系統。東正教對神學的態度可說是“反系統神學”,因為對他們來說,信仰不是“正確的觀念”而是“正確的敬 拜”,他們的神學容許奧秘與弔詭,因為他們認為神的真理常是超乎人的理性,而一位好的神學家就是一位常常禱告且很會講道的人。
在 中世紀的西方教會,最偉大的神學家是阿奎那,他一生致力於發展完滿的系統神學,而其系統神學的方法論正是所謂的“經院哲學”,這種哲學對理性有極大的信 心,似乎不認為神學中有什麼是不合理的或理性無法提出說明的,最少限度不會彼此衝突,而且神學與哲學間的關係就像主僕,哲學要服事神學,神學則指導哲學。 阿奎那更進一步希望打造出一種“哲學式的神學”,目的是讓非基督徒也可以自然的認識神,於是創建了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自然神學,在他的自然神學裡面,人透過 理性能夠認識神的存在並認識神的一般屬性,也可以發現靈魂不朽與倫理道德律,至於像三位一體這類神超然的屬性,則需要神恩典的啟示,但啟示並不會反理性, 乃是互補。
到 了改教時期,路德和慈運理這兩位改教領袖對哲學的態度是不同的。路德認為神的道超乎人的理性與瞭解之外,且常隱含在表面的矛盾之下,任何想單單用理性來發 現神的真理的努力,都可稱之為“榮耀神學”,但神卻選擇了羞辱的十字架來彰顯祂自己,這種從十字架的啟示來認識神的方式可稱之為“十架神學”,而像神的榮 耀在羞辱的十架上彰顯出來這種有表面矛盾的教義,在路德的神學中比比皆是。慈運理則對哲學有很大的興趣,把神學和哲學融為一爐,又述諸教會傳統作為權威, 因為他同樣的不認為哲學與神學有什麼真正的衡突。
之後,在更正教中這種神學與哲學的糾葛仍然持續不斷,而在中國教會這種糾葛更是清楚的表現在“屬靈神學”上。前不久在信望愛BBS站神學板上所發生對人論之二元論與三元論的激辯,仍有這個糾葛的影子,一方指責對方是在神學中混入異教哲學,另一方則反而指責對方不顧聖經明顯經文的支持。雙方這種反應方式正說明雙方在哲學對神學的影響上,有一定的戒心。
在看完這麼長一段糾葛的歷史,我不認為自己有最終的答案,我只能說我努力的學神學,(雖然是業餘的,) 目的是希望更認識神,如果我在當中迷失了,使我造了一個自己的“神”,那不會是對的; 反 過來說,哲學訓練在一定的程度上對我有幫助,讓我在思考上更嚴謹,如果我最後因而陷入玄思,又造了一個假神,那更不會是對的。所以,最後我只能用主禱文總 結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 你的,直到永遠,阿門!
 
本文出處:華文基督教歸正網 http://ccn.fhl.net  
        本文作者:Robert
        本文網址:http://ccn.fhl.net/theology/theologyreading.htm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