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9日 星期日
漢語神學與教會神學之關係
漢語神學則是指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以來,在中國大陸湧現的對基督教研究有興趣以至崇尚基督信仰的學者群體,他們立足於人文社會學界而專注於基督信仰的研究,發展出有別於教會傳統的漢語神學。其中以劉小楓提出的芻議最爲人關注討論。從「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倡導的漢語神學強調此新神學不是中國神學的全部,只是中國神學衆多形態之一。狹義漢語神學的處境是中國大陸人文學界,它研究內容和生存空間都是以大陸人文學界爲依歸。
狹
義「漢語神學」的生存形態與中國教會在上世紀二十年代提出的「本色神學」,以及隨後在不同華人地區提出的「華人神學」、「處境神學」、「本土神學」、「鄉
土神學」等都有明顯的不同,甚至在與東亞地區同樣深受中國儒佛影響的日本和韓國所提出的「水牛神學」或「民眾神學」進行比較時,也有明顯的迥異之處,其中
至爲關鍵是上述所有不同類型的神學都是來自相關地域的「教會群體」。
通
常論及神學,中西方的教會神學家無論開放或保守都強調神學必須來自教會,爲了教會和服務社會。但狹義漢語神學的一個最重要的特徵就是它來自中國人
文學界,爲了中國人文學界,在面向人文學界的同時,也面向教會和社會。由於這種特徵,狹義漢語神學的關注點、發展過程以及議題,必然與西方神學傳統存在着
顯著的差異。
巴特與以人為中心的神學傳統──從康德到立敕爾
巴特早年師承於哈納克(Adolf von Harnack)及赫爾曼(Wilhelm Hermann),在神學上是沿革自由主義的路線。巴特本來完全接受自由主義的神學路線,直到畢業後在瑞士的薩芬維爾(Safenwil)出任牧職之後,因著牧職的需要及父親的離世,他開始偏離,而更大的決裂出現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包括他兩位老師哈納克和赫爾曼共93名德國知識份子,發表了聲明支持德皇的戰爭政策,使巴特對他本來持守的神學立場產生質疑,最終讓他與其他德國神學家的思想劃清界線,由支持自由主義轉移成反抗。
自由神學思想可以追溯到康德(Immanuel Kant)的哲學。康德是啟蒙運動時代對教會神學有重大影響的思想家,他發展出的三大「批判」在理性主義的背景底下,企圖對基督教信仰作重新的詮釋。在他的第一批判《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為人類理性與形而上知識劃下鴻溝,表面上保護教會信仰不被理性主義所擊潰,實
際上建造了一個以人的理性成為自身道德標準的人文基督教。康德的批判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產生了不可知論,全面否定上帝的可知性,從而對聖經和基督教信仰
的全面判批。自康德以後,神學工作者難免必須就他的思想作出回應和批判,主要的兩條路線就是康德提出的道德神學和士萊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提出以人的感性為起點的神學。
士萊馬赫提倡從人感受(feeling)出發發展宗教,並且這種宗教能將康德分割的物質世界和道德世界統攝起來。對於士萊馬赫而言基督教神學是一種對宗教經驗的描述,神學教義則是將不同的宗教經驗和情感以言說的形式去表達。上帝對人的啟示是透過人對這位超越他者的敬虔,也就是所謂的「絕對依賴感」。因此信仰變成著重人對宗教的主觀意識,而不是對於客體的認識。士萊馬赫之後,費爾巴哈(Ludwig Feuerbach)將這種主觀意識推至極點,認為上帝是人對自己及自己經驗的投射和擴充,神學或信仰因此變成了人類學。
康德在他的第二批判《實踐理性批判》中將上帝置於人的道德來發展其道德神學,而哈納克及赫爾曼的老師立敕爾(Albrecht Ritschl)就是跟從這條路線發展其倫理神學。立敕爾認為一切宗教教義都只是一種「價值判斷」,上帝的形上知識是不能以理性推想而知,惟有透過祂在教會裏稱義與復和的工作才可以獲得。上帝國是一個倫理及道德的國度,其核心就是稱義與復和。立敕爾相信上帝國在地上建立,影響了他兩名學生、亦即巴特的兩位老師哈納克及赫爾曼支持德皇的軍事行動。
立敕爾的神學思想後來被稱為自由主義神學,從更闊的層面來說士萊馬赫的神學也是自由神學的一種。士萊馬赫的上帝在人即時的感官經驗中被「啟示」出來,立敕爾則認為「上帝」這概念內存於人之內,人對上帝的信心體現於個人價值判斷而引發的道德實踐。綜合以上對他們思想特徵的描述,巴特當代的神學思潮是以人為中心的,否定理性的同時,以人作為思考和感受的主體去經歷上帝的存在,並獲得關於祂的知識。
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巴特論上帝話語的實存性與獲得的可能性
自啟蒙運動、現代時期開始之後,現代的範式逆轉了前現代對存有與知識、及實存性和可能性的次序。在現代時期的思潮中,知識論成為通往真實的渠道,知識比存有更優先。為著反對前現代高舉的權威和樂觀的未來願景,現代強調獲得知識的可能性先於知識及其對應本體的實存性。換句話說,現代的範式提倡認識世界之前,必須要有清晰的知識論基礎以產生知識。這
種逆轉帶來的影響能夠在康德及其後的自由主義神學中被認出。自康德對形而上知識批判的開始,士萊馬赫直到立敕爾等十九世紀的自由主義神學家,需要先尋找途
徑來言說上帝的知識(例如透過人的情感或道德),當上帝的知識成為可能,才談到上帝的實存。故此現代性不只是由客體的認識轉變成對主體的認識,乃是指從主
體去尋求認識外在客體的可能,這種轉變亦影響了神學研究成為以人為中心的神學。
巴特的回應就是將現代的範式扭轉回到前現代的樣式,主張上帝的存有是一切上帝知識的基礎,並且上帝話語的實存性決定了人獲得上帝話語知識的可能性,換句話說就是恢復神學研究成為以上帝為中心的神學。巴特採納了康德的批判,同樣主張所有的知識必須符合客體,故此一切關乎上帝、作為人的客體和他者,必須源自和符合上帝的本身;更進一步,巴特指出上帝話語的知識並不需要哲學上或按著一般知識論所定義的,因為這知識只能透過其指涉的對象,就是上帝本身而被定義。巴特強調上帝的話語是認識上帝的惟一途徑,而上帝話語的真實是因著教會作為它的接收者及宣講者,教會的存在就是上帝話語存在的證據和見證。
以上帝話語的實存作為基礎,巴特才討論人獲得上帝話語的可能性。巴特指出教會作為上帝話語被聆聽和宣講的地方,反映出上帝話語的受眾就是人。不過,上帝話語這概念,其中心不是作為聆聽者的人,而是那一位在自由的愛中行動的上帝。上帝話語的本身就是那位活著、位格性和自由的上帝,人能夠接受和明白上帝的話語,其可能性完全在乎上帝話語本身的能力。同樣地,巴特認為基督徒對上帝話語的經驗和認知,其獲得或實踐的可能性存在於上帝話語的本身。上帝話語的知識是實存的,而信仰發生在這項事實之上,使上帝話語的知識對人來說成為可能,亦是上帝的話語決定了人信仰的可能性。
對於巴特而言,上帝的啟示與上帝的話語是有分別的:在啟示裏面上帝的話語就是上帝自己。他在解釋上帝話語的三重意義:被宣講、被寫下及被啟示,亦即是教會的宣講、聖經及耶穌基督。巴特視啟示為一件事件(event),在這事件中上帝與人相遇,但作主體的那位始終是上帝:上帝啟示祂自己、透過祂自己啟示自己、啟示祂自己。巴特的啟示觀獨特之處在於啟示本身是三一性的:聖父差遣(proceeds)、聖子的自我客體化及聖靈在人裏面作為主體,上帝三一地完滿啟示自己為主。上帝的啟示作為一項事件,上帝與人的相遇不是普遍的而是特殊的,是上帝定旨的。這一項事件是個人性的,並且是上帝行動的同時,人的參與亦是必然和必須的。
巴特的知識論所回應對象是以人為中心的神學,他明確地將神學的根基置於上帝,更加是結連於上帝的三一。巴特的知識論被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批評為「實證啟示論」,按他的解釋就是「要嗎就接受,否則就留下」。
潘霍華對巴特的實證啟示論的批判主要有三方面:
巴特之神學人觀
從巴特的啟示論引發出人類學的問題:作為上帝啟示的對象,人在啟示這事件中的角色負有多大的責任?上帝啟示要求人有何回應?從上帝的啟示出發,人如何被定義呢?巴特以基督論為中心,透過上帝的話語來言說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
巴特指出人在他向上帝的開放性和關係性中被認識,上帝的知識是人的知識的先決條件,而人的知識與上帝的知識是相關且相互連結的。巴特立場鮮明地抗拒以人為中心的神學,即使人在上帝的啟示事件中擁有某些角色,他的神學仍強調以上帝作為啟示的主體。
面對著康德的形而上批判,黑格爾(G.W.F. Hegel)走向另外一個方向,要去除上帝與人的鴻溝,並有限和無限兩者的阻隔。黑格爾提倡現實(reality)是由一個實體(entity)所組成,稱之為世界精神或靈(Geist),是有理性和意識的主體,在正、反、合的過程中不斷的自我實現。黑格爾哲學採用了基督教傳統的表達,指這個靈是三一上帝的第三位格,在人的理智內以三一的形式思考。
黑格爾批判康德將現實和知識割裂,而兩者在靈裏得以結合為一。巴特欣賞黑格爾哲學對康德的先驗知識論的批判,亦受到黑格爾動態知識的影響,視真理和上帝需要在事件中被認識,上帝的知識是透過上帝介入世界並且人作出回應而產生的。不過,巴特卻明確地指出黑格爾活著的上帝,其實就是活著的人。
自《羅馬書釋義》面世以來,巴特一直堅持上帝與人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堅決反對人的理智在任何情況之下被神聖化,即使人擁有「上帝的形象」,人與上帝也不存在任何實體上的類比關係(analogia entis)。上帝與人正確的類比是關係性的類比(analogia relationis),就是說耶穌基督與世人的關係,類比出上帝內在三一之間的關係,並且人是上帝立約的伙伴(covenant-partner)。
巴特論啟示中上帝與人的神蹟性相遇
巴特認為在啟示的事件之中,人接收上帝的話語,從而發生信仰(faith)。信仰的發生在於使其實現的事件,而這事件並非人類可以自力造成,人的參與只能讓這事件發生並讓這事件生效。人是不可能盛載上帝的話語,反之是上帝的話語決定了人信仰的可能性。
人本身不能達至對上帝的信仰,信仰是透過上帝的話語而臨到人,並且人並不擔任信仰主體(subject)的角色:真正的主體乃是上帝的行動,人在信仰之中才成為主體。因著上帝啟示的本質,人實際在獲得啟示之事上沒有自由和完全缺乏,所以人只有靠著聖靈的臨在才有自由與上帝啟示相遇。這個相遇完全是一項神蹟(miracle),由上帝在人身上作成的,並且是具有三一性的。
巴特首先指出教會不能獨立於基督和基督的啟示而存在而基督的啟示之所以臨到人,需要由聖靈降臨(或澆灌)的教義來解釋。因此聖靈的工作無非就是基督的工作,在信徒裏面產生信心(faith),使他們與基督合一。上帝在聖靈裏向人啟示祂自己,是一個自我客體化的過程:上帝進入一段以祂為客體,人為主體的關係裏面。在這種關係裏面,人才能感知、設想和思想上帝。
上帝在自我客體化的過程裏面,巴特稱三一上帝的內在認識稱為「第一客體性」(primary objectivity):上帝認識自己;父認識子,並且在聖靈裏父子的合一,是「第二客體性」的先決條件和中心。「第二客體性」則是指上帝在祂的啟示裏讓人能夠認識祂。所以知識是關係性的:在聖父與聖子之間,並且存在互反性(reciprocity)於上帝與其他主體的關係之中。
巴特論人在獲得上帝知識中的參與性
巴特對聖靈工作的論述明顯地是以上帝為中心,因而似乎將人在啟示中的角色貶抑了。不過巴特一直堅持在啟示這事件之中,上帝與人雙方面都擁有自由:他所強調的是上帝在啟示中的必然主動性,而非否定人內存任何理解和接收上帝啟示的機能。
巴特認為啟示的接收完全是上帝的自由和人的自由,並且在上帝作為主動啟示者和聖靈的工作之下,人本身的認知能力並沒有受影響或被改造,並且上帝說話又或是人的宣講作為一種溝通,是位格之間理性的活動。巴特的意思乃是要維護上帝的知識必然是來自上帝與人相遇的事件,而非憑個人的觀點和概念。這解釋了為何巴特沒有提及人如何「作為主體」能夠回應上帝,並且不需要自然神學。
換另一個角度,巴特並沒有否定人可能內存回應上帝啟示的機能,而是強調在上帝與人相遇的時候,上帝藉著聖靈使人能回應上帝的啟示。人本身沒有獲得上帝知識的可能,因為上帝的啟示揭示上帝的可知性,同時亦揭示上帝的不可知性:人對上帝的話語正確的回應是聆聽和順服。倘若上帝的知識發生在上帝與人相遇的事件之中,而人在這事件中具有自由且沒有被轉化,亦有責任作出回應,這似乎意味著人被造的時候便具有接收和回應啟示的機能,在獲得上帝知識之中具有一定的參與性。
杜倫斯(T. F. Torrance)借用了博藍尼(Michael Polanyi)的對主體之間知識的理解,指出在神學的知識上,人是無條件受限於知識的客體,不過人依然是自由、主動和自發地參與在個人性及理性的判斷。人的思想與客體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的關係,人作為主體會經歷自我否定、後悔及轉念。根頓(Colin Gunton)進一步推論世上所有知識皆源自啟示,受造世界是啟示傳遞的媒介。這見解是植根於上帝自由的創造和聖靈位格性的引導,讓人的理性和經驗能夠接收及理解上帝神聖啟示的內容。受造世界既是位格性的創造者(personal creator)偶然創造,啟示的知識必須在關係中、位格之間神秘地傳遞。因此上帝作為啟示者,祂有絕對的主權去自我彰顯;同時人作為上帝的他者,其自主性亦得以保留,否定啟蒙理性主義對外來權威傷害個人自主性的指控。
博藍尼有關個人知識的理論主要針對著從康德而來的批判傳統,在某程度上與巴特反對以人為中心的神學的目標不謀而合。對於康德而言,純粹理性的行動是人的自主性(autonomy)所在,就是人自身的道德判斷和義務。巴特沒有否定人具有自主性,卻把它放在神主性(theonomy)及他主性(heteronomy)之下。神主性就是指上帝的啟示作為教義學的規範,而他主性及自主性是神主性的兩種展現方式,上帝的話語擁有最高權威。因此上帝的話語充當對應著自主性的他主性,就是上帝話語的客觀實存。在建構教義學和教會宣講之中,神主性具有三種他主性的方式:聖經性(biblical)、認信性(confessional和教會性(ecclesial)。自主性存在於教義學的方法,是神主性一種具體而相對的表現,讓人能夠自由地以順服回應上帝的話語。
巴特論上帝啟示的目的
巴
特認為上帝的啟示是個人性的,要求接收的人以順服作為回應。透過啟示的事件,人與上帝進入一段立約的伙伴關係。教義學的工作就是在聖經所見證的啟示之下,
將上帝與人的關係表現出來,而在這段單純上帝、單純的人之間的關係裏面,人成為了神學知識的對象、神學人論描述的客體。巴特認為人不能離開上帝的話語而認識人,故此反對以神話及哲學而來的推論式人論(speculative theory of man),並且反對純自然科學式的人論(the exact science of man)。
巴特指出具有真正人性的人(real man)是作為上帝立約伙伴而活的人,故真正的神學人論是以基督為基礎及中心的。作為立約的伙伴,人參與在上帝的存有當中,並不是說人的神化,而是人參與在上帝的歷史當中。巴特在討論人的召命的時候,指出人透過耶穌基督的人性(person)及工作,人的召命就是進入一特定及唯一的上帝與人相遇的事件。另一方面,人的召命就是成為基督徒,並且這個召命本身是人的未來和終極目的(telos),為每個人帶來回應的責任。被呼召的人因著聖靈的工作,得到自由並能以順服作為回應,本身就是倫理的實踐。
由以上的分析所見,巴特的知識論所關注的是:
一、上帝作為知識的源頭,祂必須主動向人工作,人才能得著知識;
二、上帝的知識是關係性的知識,透過獲得這知識,人進入與上帝立約的關係;
三、在獲得知識上人是完全依靠上帝的恩典,但是上帝的話語同時賦予人回應和順服的自由;
四、人獲得上帝知識的過程,就是人得救的過程,由上帝定旨,以基督為中心,並由聖靈作中介、引導和幫助;
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教會的誕生
基
督教會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教會從起初就在上帝的計畫中,因此我們要特別注意歷史;問題是,教會在人類歷史中有多久了?這個問題可以有兩個答案:一般
都認為,在人類犯罪以後,當上帝應許給人一位救主,而人也接受的時候,教會就產生了;另一種說法是,約兩千年以前,在五旬節聖靈澆灌下來的時候,就是教會
的誕生日。
這兩種說法,到底那一個對呢?決定的方法,在於教會的定義,因為如果我們能先瞭解教會是什麼,就可以確定教會是否在五旬節以前即存在。根據使徒信經的解說,教會為「聖徒相通」,若說成信徒與信徒之間彼此的相交也是正確的,在舊約的時候,有沒有信徒的交通呢?答案是肯定的。
自
從人類墮落以來,只有一位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只有一個救法,就是藉著相信他而得救。舊約的聖徒也與新約的聖徒一樣,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得救,只是新
約時代相信的是歷史上的基督,而舊約時代相信的是預言中的基督,當然預言中的基督與歷史中的基督是同一位基督。因此,以賽亞、大衛、亞伯拉罕、亞伯等無數
的人,可以說是同一位基督的肢體,就是他的教會。
教會的成熟
教會並不是從誕生之日起就已經成熟了。在聖靈尚未澆灌下來之前,教會還沒有成熟,因此五旬節就成為歷史上教會極其重要的轉捩點,也可以解說為,新約時代教會的榮耀大過舊約時代教會的榮耀。
舊約的聖徒只是以未來之事的影兒為滿足,而新約時代的教會,獲有較圓滿的啟示。在上帝兒子所賜的亮光中行走,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相(來一3),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他也是在五旬節向他的教會賜下應許,叫真理的靈引導他們明白真理的那一位(約十六13)。
新約時代的教會,有比較大的自由,教會不再像個小孩子,事事要聽大人的指揮,已經到達了成熟的階殷(加四1~7)。從前以色列人崇拜時所用的禮儀,現在都已廢除了,可是新約教會仍然要守上帝的道德律(即十誡)。新約信徒守十誡是本著一種快樂的心情,因為道德律是基督徒自由的本質:對舊約聖徒而言,他們也知道基督徒的自由,因為詩篇的作者發現,上帝的誡命律例比蜂房的蜜更甜(詩十九10),可是新約教會蒙受聖靈的澆灌是前所未有的,因此他們比舊約聖徒享有更大的自由,保羅說過:「……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新約時代的教會,本身就有一個可見的形態,而在這之前,教會與列祖如亞伯拉罕的家族是息息相關的,繼之則與以色列國密切相關。等到五旬節以後,教會才有一可見的組織。
教會的延續
新約時代的教會是舊約時代教會的延續,這兩個時期中的教會,都是榮耀的教會。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教會的延續形成了她更大的榮耀。
使
徒保羅論到這一點時,用生動的話寫給在以弗所的外邦信徒,提醒他們那時他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他接著說:「如今卻
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
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
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裏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
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弗二:13~21)
教會在伊甸園時就已存在,且要繼續下去一直到永遠。
有形教會的成員
有形教會的成員是指著所有在教會名冊上登記有案的人。因為他們的名字都登記在教會名冊上,所以不難知道這些成員是誰。
嚴格說,有形教會的會友未必是無形教會的成員,但無形教會的成員卻一定是有形教會的會友,因為凡屬無形教會的人,都一定是重生得救之人。不可否認的,在有形教會中存在著未重生得救的人,所以有形教會中包括了信與不信的,亦即真正的基督徒與掛名的基督徒。
在新約教會十二使徒的小團體中,裏面卻有一個賣耶穌的猶大;被聖靈澆灌的耶路撒冷教會中,則有亞拿尼亞和撒非喇。
無形教會的成員與榮耀
無形教會就是指那些被聖靈重生之人所組成的團體。為什麼稱這樣的教會為無形的呢?除了無所不知的上帝,我們無法百分之百地確認誰已重生,誰未重生。
馬丁路德說得好,他說:「在世上我曾預測某人會進天堂,某人不會;但真正進入天堂後,發覺以往確信會進天堂的人卻不在其內,曾經懷疑不在其內的人卻出現眼前。」
更值得注意的是馬丁路德最後的結論:「最奇妙的是,像我馬丁路德這樣不才的人,也都進入天堂。」
從無形教會是重生得救之人所組成的事實來看,其中的每一個肢體都已從黑暗的權勢進到他愛子的國裏(西一13),所有的肢體可以說:「從前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卻是光明的」(弗五8)。「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彼前二5)。他們被洗淨得成聖潔,靠主耶穌基督的名,並上帝的靈得稱為義(林前六11):他們一同成為基督的身體(西一18)。
有形教會的榮耀
有
形教會的榮耀是什麼?有形教會的成員中有信的與不信的,和無形教會相比就遜色許多,這是可悲的事實,且在教會歷史中被證實,是一件專人困惑的事實:為了挽
救有形教會的污穢,教會牧者們在謀求解決之道上大傷腦筋。今日教會最大的問題就是彼此之間不能合一,譬如下列的問題常會引發爭論:
第
一,在教會歷史中,有一派自稱「純潔教會」的團體主張堅決限制,某人若要成為會友,教會必須確知其是否重生,且要能說出其得救的經歷。他們認為,將未重生
之人拒之門外是必要的。但持此論者卻忽略了一個事實,人不能決定誰重生,誰沒有重生;這樣的主張使得有形教會中純潔的問題更形嚴重。
第二,亦有人主張極端的「放任主義」,忽視教會中的難題,不主張教會中有懲戒條例,引用稗子的比喻(太十三24~30,36~43)來支持他們的看法,意思是教會現在不必把稗子與麥子分開,此種說法一筆抹煞了教會的純潔與榮耀。
第
三,一種比較平衡的看法,則完全以上帝不可錯謬之言為根據。這種見解一方面承認,教會並不能保持完全的純潔,就是最敬虔、最信實、最智慧的教會職員,也不
能分辨出誰是稗子誰是麥子,一方面也堅持說,教會有神聖的職責,當盡可能的保持教會的純潔,為達此目的必須實施教會懲戒,必要時可予以除教。我們的主豈不
是這麼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太十八15~17)嗎?
因
此我們的結論是,有形的教會是榮耀的教會,也應當像無形的教會一樣榮耀。教會具有形性與無形性兩方面的特性,有形的教會必須彰顯無形的教會,但有形的教會
卻無法像無形教會那樣榮耀。有時候,有形教會與無形教會相比較,形成一大諷刺,可以從很多事上看出,有形的教會不是榮耀的教會。有形教會不大反應無形教會
的榮耀,所以有形的教會多半暗淡無光。必須靠著上帝的恩典,有形教會具體的模仿無形教會,這樣的教會才是真正榮耀的教會。
此
外還當注意的是,有形教會的榮耀不應在乎外表,如偉大莊嚴的禮拜堂、彩色藝術的玻璃窗、舒適的座位、有才幹的牧者等。一個教會可以有這些東西,但卻不能因
為這些而稱為榮耀的教會,也不能因為這些而稱為基督的教會;一個會友眾多的教會,不一定是榮耀的教會,可能只是她的虛榮。
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勝利教會尚未得到完全的榮耀
勝利的教會是已經脫離罪惡,在聖潔上得以完全的教會,有無比的榮耀:不可否認的,她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且坐在上帝的右邊,在萬物的結局之後,天上的教會比今日的教會要光榮萬倍,可是在現今的階段,教會的榮耀只是初步的,還有某些方面不太完全。
顯
然的,勝利教會的信徒目前尚未完全,直等到最後一個信徒進入榮耀裏,勝利教會才得以完全。但這非等到基督第二次再來時,才會實現,那時活著的聖徒不會經歷
死亡,將與勝利的教會聯合;到那時全部上帝的選民要成為前所未有的一體,基督完全的身體要顯現出來,包括所有的成員;到點名的時候,凡是主寶血所買贖回來
的,沒有一個缺席:那時教會的榮耀,就是教會元首的榮耀。「帝王榮耀在乎民多」(箴十四28)。
爭戰教會的大榮耀
教會的本質就是爭戰。當一個教會停止了爭戰性,她就不再是耶穌基督的教會了。教會在地上之所以是榮耀的,正因為她是爭戰的。
一
個真正爭戰的教會,不論在教會內或教會外,都是與世界抗爭的。教會的爭戰性證明她雖在世界,卻不屬於世界。教會的爭戰性顯示出上帝的兒女與魔鬼兒女間的對
立,這種對立是絕對的、是水火不容的。當然,教會希望世界中的人得救,也從未忽視靠上帝恩典,有可能在轉眼間使仇敵變為朋友的事實。雖然從外表上來看似乎
是矛盾的,但事實上下僅世界與教會為敵,教會也與世界為敵。
積極他說,從教會的爭戰性就可證明她的聖潔。教會是世界之光,她就不能不將罪惡的黑暗驅逐出來。身為一個真理的受託者,必須支持上帝的真理、糾正錯謬,如此教會的爭戰與教會的榮耀乃是二而一的事。
爭戰的教會即榮耀的教會,這個真理常為人所忽視。教會不單是在末了要得勝,此刻她就是得勝的,但這並不是說她的信徒已經達到道德上完全的地步,也不是說她的信徒已經不再犯罪,相反地,每一個教會的信徒都應當承認:「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三:2)
然
而在最真實的意義上來說,爭戰的教會就是勝利的教會,她的元首基督已經擊敗了撒但、世界、罪惡與死亡,他的身體也將分享他的勝利。困此使徒保羅在發出自憎
的悲鳴後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但緊接著他又說:「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24~25)
保羅在傳福音時遭遇到極強烈的抵抗,然而他卻引以為榮的說:「感謝上帝!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林後二14)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指認爭戰的教會與勝利的教會是同一個教會時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來十二22~23)
有一天爭戰教會的勝利要達於頂點,她要與勝利的教會合併,天使對在拔摩海島上的約翰說:「你到這裏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
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教會是從上帝而來
世界上大多數的組織都是由人創立,由人想出來,並經由人努力實現的,例如聯合國、青年會等組織,都是因著人的意思而產生出來。
而教會則是由上帝自己產生出來的。在新約希臘文中,教會這個字就把這項真理強調出來:教會是由世界中被召出來的人所組成的。發出呼召的是上帝,他不單用他的道,也用他的靈來呼召,他的呼召是有效的,也是不可抗拒的。
上帝在創造人類以前,就把教會放在他的計畫之中,只有上帝能創立教會。保羅告訴以弗所的信徒說,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先,就在基督裏揀選了他們,並且預定他們得兒子的名分(弗一4~5)。上帝揀選人不僅是以個別的方式,上帝也認為被揀選的人是一個團體,是上帝家裏的人(弗二19)。
人類在歷史的啟蒙時期,就背叛了創造他的主,上帝立刻採取干預行動,將人分成兩等,他把女人的後裔放在右邊,把蛇的後裔放在左邊。上帝並沒有吩咐人或令人下決心與蛇的後裔為仇,他乃是宣佈,我要你們彼此為仇(創三15)。是由於上帝的命令,教會與世界彼此分離,彼此為敵。
過了數世紀以後,亞伯拉罕出現,並不是亞伯拉罕去找上帝,乃是上帝未召他脫離異邦的環境;上帝並不是僅僅與亞伯拉罕作朋友、與他立約:乃在未征得亞伯拉罕的同意下,即與他和他的後裔立恩典之約(創十七7),上帝的宣佈使此約成為事實,所以列祖的家族就是教會。
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上帝差遣他的兒子救贖選民,他所救贖的是上帝賜給他的人,而這救贖也是出於上帝主權的作為,並不在乎人的意志,因為被救贖的人構成了上帝的教會,所以聖經告訴我們,他用自己的血買贖了教會(徒廿28)。
當身為十二使徒的代言人--彼得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之時,主回答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他是特別指新約方面的教會,上帝兒子自己宣告,他就是教會的創始者。
五旬節時基督建造了這個教會,他藉著超自然、神跡性的作為建立了教會,當時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門徒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門徒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2~4)。藉著同一位聖靈的感動,一時間有三千人加入了教會。
教會之超自然的本質
教會並不是上帝在世界設立的唯一機體,上帝另外還設立了兩個機體,那就是家庭與政府。
創世記第二章就記載了人類第一次的婚禮,這婚禮不是人的意思乃是上帝的意思,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
上帝就使亞當沉睡,取下他的一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亞當跟前,她就成為他的妻子,上帝也就這樣設立了家庭(創二21~24)。
羅馬書十三章也教導說,政府是上帝所設立的,勸勉我們要服從民事的長官,「……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羅十三1)
當彼拉多對耶穌說:「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
(約十九10~11)
這是不是說家庭、政府與教會在榮耀上是相等呢?絕對不是。雖然這三項都是上帝所設立的,但家庭與政府是屬於同一個範疇,教會則完全是另一個不同的範疇,而後者的榮耀超過前看。
在三者之中,聖經只是說到教會是上帝所設立的,但這並不是說基督與家庭、政府間的起源無關,這三者是息息相關的,正如三位一體中的三位,總是彼此同工的,但基督卻只說,我要建造我的教會(太十六18),這理由很簡單,基督是救主,而教會是由得救的人組成的,但家庭與政府卻不是這樣。
家庭與政府是屬於自然的範圍,沒有得救的人,一樣也能夠娶妻成立家庭。聖經雖明明禁止信與不信的不能結婚,可是卻不能說婚姻是專為基督徒而設;無疑地基督徒必是好公民,但卻不能說好公民僅限於基督徒。
另一方面,教會是屬於超自然方面的,只有重生的人才能夠有真信心接受基督為救主,並以他為主宰,這樣的人才是教會有生命的肢體。可是,如果教會中的人沒有重生,那麼不論其中有多少人,都不能稱之為教會。教會是聖潔的,凡屬教會的人乃是聖徒,他們誠然是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彼前一2)。他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彼前二9)
從榮耀方面說,世界上沒有其他機構像基督教會那樣的榮耀了。歷史中最大、最富有、最強盛、最光耀的帝國的榮耀,若比起基督教會的榮耀,實在算不得什麼。
一個教會
基
督的教會在實質上是一個教會的真理,表面上看來似乎令人無法置信。使徒信經中說到「我信一個聖而公之教會」,此教會是單數的;「我信聖徒相通」,只有這一
個教會,那就是聖徒相通。實在說來,根據此信經,教會的合一是信仰上的,而非表面上的,事實上也的確是如此,並非空談。
聖經曾再三,且有力的教導有關教會的真理,若說這是新約最顯著的教訓,實不為過。例如聖經說,教會有一個頭(弗一22)、一個靈(林前十二13)、一個根基(林前三11)、一個信仰與一個洗禮(弗四5)、並且有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2)。
既然如此,為什麼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中為信徒的合一而祈禱呢?論到使徒,他在11節說:「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在21節又繼續說:「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
他說這話的意思是指著以後世代的信徒說的。當然,如果信徒的合一已經是事實,那麼這樣的祈禱就是多餘的了。
現
在有許多贊成教會聯合的人,將耶穌在約翰十七章中的祈禱,勉強地認為是基督徒組織上的合一。他們任意引用基督為信徒合一的祈禱,做為掃除宗派之間界限的支
持。但是耶穌在這裏所思想的,應是為信徒屬靈的合一。他祈禱門徒要合而為一,正如基督與父神一樣,無疑地,他也盼望此合一能夠彰顯與實現,因為他接著說:
「叫世人可以相信你差了我來。」
但這並不能改變事實,因為他所祈禱的合一是屬靈的合一。
無庸置疑,主的禱告是為著他教會屬靈的合一。基督徒是聖潔的,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聖徒,在原則上來說都是完全的。雖然如此,每個基督徒或最好的基督徒,在聖潔上都需要有長進,因為與完全的地步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
教會之許多的型態
在基督徒個人或團體彼此之間,都有不相同的地方,基督徒彼此間的一致性,並非一定是理想的,有可能發展出惡的後果,在教會內完全的一致性,不但不能增加其榮耀,反而會減損,這是有目共睹的。
神
學家常常說到教會的多樣性,一般說來,他們認為多樣性是好的,可是很少有人對此名詞加以界定,因而導致混亂。說來可悲,多樣性這名詞有時竟被用來遮掩許多
罪惡,甚至異端也包括在內。把多樣性這個名詞綴飾在錯謬之事上,使罪惡反成為可接受、可敬佩的,這種作法本身就是一個罪惡。
還
有,多樣性一詞也常用於教會內分門結黨的事上。分門結黨是屬乎犯罪的分裂,你離開一個宗派而建立另一個宗派,是極其嚴肅的事,除非萬不得已才這樣做,不然
不能等閒視之。在基督肢體中發生分裂的時候,若僅僅是為了一些小事,例如領聖餐時用無酵餅或有酵餅,為了諸如此類的小事而分裂,只有給撒但一個褻瀆的機
會。多樣性與分門結党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假如教會的牧者們,把多樣性這個名詞,僅僅用在可容許的差異性,而不用在罪上,就會剷除許多的誤解,同時可以增進教會的合一。論到可容許的差異是不難想像的,在教會內有洗禮的三種不同的合法方式——浸水禮、灑水禮、點水禮;牧師在講道時穿傳統的禮袍或平常的西服,又有什麼區別呢?而在崇拜上帝的儀式上,一些信徒不那麼情感化,而非洲信徒較具情感化,不必要為了這一點的不同而吹毛求疵,應當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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