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教會之許多的型態

    在基督徒個人或團體彼此之間,都有不相同的地方,基督徒彼此間的一致性,並非一定是理想的,有可能發展出惡的後果,在教會內完全的一致性,不但不能增加其榮耀,反而會減損,這是有目共睹的。

    神 學家常常說到教會的多樣性,一般說來,他們認為多樣性是好的,可是很少有人對此名詞加以界定,因而導致混亂。說來可悲,多樣性這名詞有時竟被用來遮掩許多 罪惡,甚至異端也包括在內。把多樣性這個名詞綴飾在錯謬之事上,使罪惡反成為可接受、可敬佩的,這種作法本身就是一個罪惡。

    還 有,多樣性一詞也常用於教會內分門結黨的事上。分門結黨是屬乎犯罪的分裂,你離開一個宗派而建立另一個宗派,是極其嚴肅的事,除非萬不得已才這樣做,不然 不能等閒視之。在基督肢體中發生分裂的時候,若僅僅是為了一些小事,例如領聖餐時用無酵餅或有酵餅,為了諸如此類的小事而分裂,只有給撒但一個褻瀆的機 會。多樣性與分門結党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假如教會的牧者們,把多樣性這個名詞,僅僅用在可容許的差異性,而不用在罪上,就會剷除許多的誤解,同時可以增進教會的合一。論到可容許的差異是不難想像的,在教會內有洗禮的三種不同的合法方式——浸水禮、灑水禮、點水禮;牧師在講道時穿傳統的禮袍或平常的西服,又有什麼區別呢?而在崇拜上帝的儀式上,一些信徒不那麼情感化,而非洲信徒較具情感化,不必要為了這一點的不同而吹毛求疵,應當彼此尊重。

    分歧的本身並不是罪,不但沒有剝奪,反而增添了教會的榮耀,正如一座大樓在外形、選用的石頭上有多樣變化,豈不比同一規格尺寸的大樓來得更美嗎?正好像人的身體,從身體的多樣性而得到榮美,基督的教會也是如此。愛能超越並包容不同的、分歧的意見,這正是基督教德行的最高表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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