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 星期二

末世論簡介

 

  末世論一直是基督教信仰一條極重要的支柱,由兩約之間的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eture),到近代佔據聖經研究與神學論壇的討論,由第二世紀教會突然醒悟基督不是立刻再來,人反要注意個人死後的情況(亦即是末世論掀開了新的一頁),到史懷哲、布特曼、庫爾曼、富勒和頓德等名字不斷出現,到政治神學,解放神學和希望神學的新亮光,相繼發出叫人振奮的新亮光,末世論都佔基督教思想的核心地位。

  那麼基督教的末世論到底有甚麼內容?  

1. 上帝國與基督再來

  聖經對上帝國最基本的教導是:上帝藉耶穌的降生及工作向人展示上帝對世界的旨意,包括罪得赦免(路七48-50),戰勝邪惡與死亡(太十二28-29),引進新秩序,徹底改變人對權力與價值的觀念(路六20;十三20)。今天已然展開的新秩序就是上帝國的秩序,但上帝國仍未完全成就,有一天,基督再來,上帝國完全的榮耀就要成就過來。

  新約稱這日為「末日」,它有特定涵義,不能由人望文生義。首先,它不是像荷里活電影那種搞大破壞,天搖地撼,烽火綿綿。末日就是基督的再來parousia,林前十五23;帖前四15),是表明人的歷史來到終局(故言末日),基督的國度(時間與空間)已然展開。故末世論不是關乎世界大戰和天災人禍,最主要者是那個「末日者」(Eschatos)已然來到歷史的中央(第一次未來),向我們揭露歷史的奧祕,知道歷史是往那裏走,不錯,正是往祂那裏走,讓我們今天仍活在地上的人既明白歷史的意義與方向,就不要再愛世界和只愛自己,反要全人投入與耶穌的計劃配合,因此末日論是正面又叫人興奮的。

  時下末日論完全受六十年代時代論的誤導與荷里活電影的矇蔽,只有破壞與報復。基督徒若接受了這種低劣的文化的幻想來代替信仰的宣示,就算是歷史上最叫人握腕可惜的事件了。

  人對末日的自然興趣點,當然是在:「甚麼時候回來?」這個問題上。其實基督徒若有點關心本世紀新約研究的課題,自然不會身陷誤導而不自知。原來二十世紀始人就問:為何「再來」會一再延遲?第一世紀信徒期望主立刻回來,他們既失望了,豈不說明整個新約再來的概念是有問題嗎?整個二十世紀在這問題的研究我們只要在這裏就本義問題有關的工作的簡單交待就足夠了。首先,學者發現新約論再來的經文原來不是十分清楚的(例:彼後三1-10;約二十一22-23),而論到「時代的預兆」(如可十三)更不足給我們定出末日時間表來,它們只是一警告,表明地上的國與天國的衝突是不能避免的,直到祂再來(可九1;十三30;羅十三11-12)。同樣地,它明禁人預測末日的日子甚麼時候來到,因為連人子也不知道(可十三32;徒一7)。論到祂再來的日子逼在眉睫,此類經文的本質是指「現在」與「將來」因凓人子第一次來而被改變了的神學關係,卻不是時間線上的兩點矩離。它指出上帝開始了的工作必然會完成,莫之能禦,因此要是在其真實性,不在時間的遠近,這才是禧年(Millennium)的意義。

  
2. 基督徒的盼望

  基督教末世論的特點是盼望,不是如荷里活式電影的絕望。盼望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祂要再來,為的是完成第一次來所開始的工作。基督的復活是基督徒勝過死亡的基礎(林前十五20-22),叫基督徒不再因害怕死亡而終生為奴。這個盼望不是將來才能體現,自從基督徒得救,參加每週主日的崇拜,那就是初嘗復活的果子。上帝的國不僅為補償今生一切的缺陷與苦楚,它本身是一切生命與豐盛的最終定義,這就是聖靈的工作,為此,聖靈是稱作「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小字作「質」即人質的質,弗一14)。
  

3. 永生

  保羅稱所有信徒都要被主接到天上與祂相遇,先是在主裏睡了的。然後是活著還存留於世的(帖前四13-18;林前十五35-57)。這個本乎救恩論的永生,跟文化中的不朽觀是很不一樣的,如柏拉圖,到近代宗教一些輪迴觀,他們是本於靈魂不朽(Immortality)的慨念聯想出來的。聖經認為不朽是只屬於上帝永恆的屬性,原包括之後的繼續存在和之前的永恆存在、人只從出生後才存在。因此人及一切受造物是沒有不朽的,人能享有之後的繼續存在,是他分享上帝的永恆性而有(參提前六16;林前十五4250-54)。正是這原故,新約學者懷疑這是為何新約作者故意避免當時很流行的文化概念如「不朽」或「不死」,來以「復活」或「永生」代替。

  信徒甚麼時候開始他的永生呢?不是死後才開始,是從信主重生那天已開始了。永生的要點不在無限地延長的生命,這種以量定質的方法很少是聖經的方法,聖經是指人與基督親密關係而有的生命作永生的定義,即以質定量的方法(參羅六23;約十七3)。故將來完美的生命就是一種「在基督裏」(In christos)的生命(西三1-4;約六154),亦即是現在就可以開始的生命。

  

4. 天堂與地獄

  天堂與地獄,傳統上我們是用地理概念來指它位處何方,故曰「上天堂」,「落地獄」。但聖經不是這樣看法,它指有主同在之地為天堂(太六9),沒有基督之處為地獄。信徒離世是與基督同在,(路二十三45;腓一23),故好得無比。我們必須注意,聖經對信徒死亡的歷程,最後審判與復活的步驟與結果,都沒有清楚交待,多用比喻語言來描述(如:分開綿羊山羊,或試驗的火等),故不應按字面意思來解(這是坊間流傳末日教派最常用的方法)。

  譬如說,信徒離世能到主再來被召見主,他應是在一種沒有身體的存在狀態,這狀態是人從來沒體驗過的,故是完全超乎語言與經驗的範疇的(啟六10)。

  我們只須抓緊聖經明言的,把不知的保留在奧祕的狀態下就對了。如聖經明言信徒在永恆的上帝國裏,一切痛苦與恐懼,罪惡與死亡都要成為過去(啟二十一4),聖經用了許多比喻語言來描寫這狀態,如筵席(啟十九9),新城(來十一10,十二22-24),這就是我們所知的。為了滿足人的好奇,問美席吃甚麼,或新城的街道是不是用24K黃金來鑄造,就是胡鬧又愚蠢的。奇怪地,末日教派最喜歡的就是傳講這些只為滿足人無謂的好奇的內容。

  聖經說,上帝為人預備了天國(太二十五34),地獄原是為撒但和祂的差役預備的。人若去地獄,也因為他拒絕了上帝才招來的結果。

  末世論是關乎上帝創造的原旨來到最後成熟,基督造成的救主來到完全的成就,這也是聖靈擔保(「質」的目的)信徒得到天上產業得以完成的日子,為此,它成為能承載及決定信徒一生的盼望。

 

2021年4月5日 星期一

反對聖經權威的各種理由

 

  有些學者認為,聖經本身的確自稱是一卷有權威的、超自然性的書,但是他們認為這種見證不足為憑。他們指出,聖經中有許多錯誤和矛盾的陳述,因此推翻聖經對本身所作的見證。一般而言,反對聖經權威的理由可以分為下列數類:

 

A 科學方面的誤解

  

    反對者認為,聖經的作者對於宇宙有錯誤的觀念。例如聖經似乎教訓宇宙是以地球為中心的,而自然科學卻已證明,地球祗是太陽系中的一個星球而已。

 

  這種反對可以從兩方面來回答。

 

  第一,聖經是一卷教導救恩途徑的書,而不是一本專門性的科學書本。聖經教訓的對象既是住在地球上的人,因此對世上的人而言,在這方面地球確然是宇宙的中心。而且聖經乃是用普通人能瞭解的日常用語所寫成的。作者又是以住在地球上的人地位和角度來觀察宇宙的。雖然他們的科學知識非常淺薄,但是他們所提到的有關宇宙的陳述,卻是正確的。甚至今日的科學家,在日常的言語中,仍不免應用「日出」和「日落」的名詞。

 

  第二,有些「錯誤」乃是解釋的錯誤。在中世紀時代,教會往往根據當時傳統的解釋,來反對科學的明證,但是這只是證明解經的錯誤,而並不證明聖經本身的教訓的錯誤。

 

B 歷史方面的誤解

 

  反對聖經權威的人認定,聖經在歷史的記載上有很多錯誤;或是其它的歷史記載不符,或是聖經自身的記載有年代上的衝突。

 

  我們必須記得,古時的歷史不是完整的;而且近代的專家無法獲得同時代的全部或大部分資料,因此他們對古時代歷史的瞭解,也往往是片面而不完整的。此外,古時的歷史記載所用的數字往往是籠統的,當時的人對於時間的看法,與今人對於時間的觀念大不相同。我們不用現代「精細」的時間觀念,去判斷古人「約略」的時間觀念。有時年代的不同是由於作者應用不同年曆之推算。

 

C 新約引用舊約經文的誤解

 

  有人認為,新約作者在引證舊約經文時,常常不顧原句的本意,而強解經文,以適合他們的見解。

 

  關於這類批評,我們應當從多方面來查考的。

 

  第一,某些經文在舊約時代的環境中或許是很簡明的,但是新約時代的聖經作者,藉著基督道成肉身而來的更新及更豐富的啟示,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解釋那些經文。例如加拉太書3:16中的「子孫」;希伯來書11:24,27對摩西年輕時的行為的解釋;哥林多前書10:1,4對嗎哪的解釋。

 

  第二,某些經文的話有著多種的含意。某一句話在舊約經卷中適合於某一方面的道理,而新約作者在論到另一方面的真理時,卻認為也可以適用的。例如羅馬書2:28

 

D 反對神蹟

 

  凡是否認聖經中所描述的上帝的學者,當然會反對聖經中所記載的這位上帝所施行的神蹟奇事為不合理。他們認為,一個恒久的世界必須有一個恒久不變的自然定律,而這個自然定律乃是牢不可破的。由於神蹟都是與這個自然定律所衝突的,因此是不可信的。但是,自然定律也是上帝所創造的。為要顯明並實現救贖的計劃,他有能力,也有權柄,在需要的時,將自然定律暫置一邊,而運用超自然的能力。我們若相信他能從無有造出宇宙和其中的萬物,我們也能相信神蹟的存在。

 

E 反對聖經中的道德觀

 

  有些學者指出,舊約信徒的生活,如多妻制,休妻等的風俗,並不表現高超的道德標準。但是,我們應當記得,舊約信徒的生活,並不一定反映舊約聖經所啟示的道德標準,而只是使我們看到罪在人身上的影響。耶穌明指出,上帝造人是以一夫一妻制為原則的(太19:5-6)。關於休妻的制度,耶穌指出,那是因為猶太人心硬之故(太19:7,9)。由於以色列國的宗教和政府的密切關係,有些宗教道德所不能容忍的事,法律卻必須承認違法事實的存在,而定制法規。其它如戰爭中的殺害,對仇敵的咒詛等,必須要從罪的結果,和上帝整個救贖計劃上來解釋的。

 

  我們並不否認,聖經中有許多問題是難以得到圓滿的解釋的。一方面是由於我們瞭解力的不完全(林前13:12),另一方面是由於資料的不足。基督教的神學家常這樣說:「當我們在聖經中遇到因難的時候,我們不應該立即下判語。假使我們對某一個問題無法解答,我們應當承認,我們並不知道一切,我們無法得到解答。若要宣稱聖經中有錯誤,毋寧承認我們自己知識的不足為是」。

 

2021年3月14日 星期日

特別啟示與聖經

 

一.    基督教傳統正宗派之觀點

 

    追隨初期新約教會的傳統,基督教正宗派相信上帝在歷史中特別的啟示,並且相信,上帝藉著他特選的僕人,把這些啟示的一部分記錄成書,以流傳後世,作警戒,見證及教訓。再者,聖經不但記錄上帝在古時的啟示,它也包括上帝新顯的啟示,如新約的書信和啟示錄,因此它們本身即是啟示。

  

  然而,無論是記錄,或是新顯的啟示,對我們而言,全部聖經的內容,都是上帝特別的啟示,因為我們從聖經中才能看到上帝在歷史上的救贖旨意和行動。藉著聖經啟示的教訓,聖靈帶領世人信上帝歸主,並且引導信徒在真道上得造就。

 

  因此,十六世紀時的宗教改革領袖堅決承認,聖經為上帝的啟示,並是信徒在信仰和生活上的唯一的準繩。他們以聖經內在的教訓,為解經的標準,倡議「以經解經」的原則;按照聖經自身的見證,高舉聖經應有的地位。例如加爾文曾說:「聖經的權威,不僅為著叫人尊敬聖經,也為了要掃除一切疑惑。聖經既被公認是上帝的話,除非一個人毫無常識和人性,不則誰都不敢荒唐僭妄,以至貶損捐那發言者的信實。因為我們既不能每天從天上得到神諭,而主也袛在聖經中永遠保存了他的真理,所以信徒若信聖經肇端於上帝,那麼,聖經之對他們的信仰和權威,正如他們聽到上帝親自說話一般」(1:7:1)。又說:聖經非常明顯地表現了,那在聖經中發言的乃是上帝,所以聖經中的教理都是出於神意 (1:7:4)。又說:「我們既蒙他啟迪了,就不再憑自己或他人的判斷而相信聖經是導源於上帝,乃是確信它是出於上帝的口,藉著人所傳於我們的」(1:7:5)。

 

二.    羅馬天主教的觀點

 

    初期教會中之教父,大多承認,新舊約聖經乃是上帝的特別啟示,藉著先知和使徒所寫,確實是上帝的話。關於舊約部分,他們是根據猶太教的傳統而接受之,新約部分則是由各地教會不約而同所認的,其主要標準是:著作出自使徒之手,內容高舉基督,並為各地教會公認。然而,他們承認,聖經的權威乃是內在性的,出自其本身之內容,即上帝的啟示,教會是承認內在的權威而已,並不加諸於權威。

 

  羅馬天主教承認,聖經是上帝的話,但聲稱,聖經既是出自教會(如新約時代的信徒著者為教會領袖),而教會的聖職人員又是使徒的繼承人,聖經的真理必須藉著教會權威性的解釋,才能使一般信徒瞭解。教會的傳統和教訓漸漸地奪取了聖經的教訓,駕乎聖經權柄之上,反而隱蔽了聖經的真理,引致曲解聖經和加添「真理」之幣,如「滌罪所」、「馬利亞身體升天」、「教皇無誤」等之教訓。

 

三.    自由派之觀點

 

    自十八世紀起,有些神學家受到唯理主義的影響,開始懷疑一切超自然的現象和信仰。他們否認超自然性啟示的可能性,特別是關於神蹟的發生。他們把聖經視作一本普通的宗教古書,認為其目的是發揚並誇耀猶太人的歷史和宗教思想。

 

  因此,自由派人士各按自定的批判原則,把聖經切成斷片,企圖從中發掘基督教的「精華」。十九世紀被稱為自由派之父的施拉馬哈(Schleimacher),強調人內心的宗教感覺,他認為聖經只是古時一些虔誠的舊約猶太教徒和新約初期基督教領袖們之作品,雖然是一些很高智慧的宗教作品。

 

  同時,另有一些神學家試圖用宗教比較和歷史推考等方法,推翻基督教傳統的信仰,建立一套新的理論來解釋聖經的來源,廿世紀時代也有神學家致力於削除聖經中一切超自然的記載如預言、神蹟、基督是上帝等以求取能使人接受「合理」的教訓。聖經的權威大為減低。而且各學者之看法又各有不同,並時常相衝突,使人無所依從,損害信心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