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神學』的前提

 

    希伯來書十一6告訴我們,人必須有『信』才能到上帝面前來從事神學研究(即過『學上帝』的生活),得上帝的喜悅,此即神學的前提。凡到上帝面前來學習認識上帝、愛上帝、服事上帝的人,必須『信』兩件事,即在信仰的「根基foundation

與「功用function」兩方面:

 

1.       『信有上帝』-信仰的根基

 

    照原文直譯應為『believe that He is信上帝是上帝,如其所是』。換句話說,來到上帝面前的人,首先不只是要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更是要相信這位上帝是自有永有,絕對的真神;人不可照著自己有限想法,不論是來自意念(賽五五89)、理性(伯十一7)、經驗(賽四十18)、或傳統(可七89)自以為是地來認識上帝。人必須照著上帝所定規的方式來學習認識祂,即照祂在主基督耶穌裡所啟示的,不然則神學研究就變成『世人的理學、虛空的妄言』的俘虜,依循『人間的遺傳、世上的小學』求新求變( 西二:6-10)。換言之,神學乃是藉著『信』來學習認識上帝、傳講上帝、榮耀上帝、享受上帝。『信』是從聽道而來的,而聽道是從基督的話(即聖經)而來的(羅十17)。神學可說是以研讀上帝的話、信靠上帝的話來認識上帝。所以,以聖經為本的『信』才是神學的根基。

 

2.  『信上帝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信仰的功用

 

    不信的人、沒有信心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因此,神學的出發點必須是信心,尋求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此處『尋求』是指「專心真誠尋求」(耶二九13;徒十五17),也就是以心靈和誠實,在聖靈裡按真理來敬拜上帝。換句話說,尋求上帝的人必須以在聖靈裡的心靈,按真理的誠實來學習認識敬拜上帝。事實上,天父同時在尋找這樣的人來敬拜他(約四23-24)。主應許凡尋找的就必尋見,叩門的就給開門(太七7-11)。上帝對那尋求他的人所給的賞賜是極大的(創十五1),那『賞賜』是永生、榮耀、尊貴、平安(羅馬書二7-10),是靈魂的救恩,與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9)。詩篇四三3-4乃是每一位尋求學上帝之人的禱告與所得的賞賜,因為上帝自己就是我們最大的喜樂。我們的好處不在上帝以外,唯有上帝才是人的最大福份,所以「追求上帝自己、討上帝喜悅、得上帝賞賜」才是神學的真正的任務與功用。

 

 

何謂『神學』

 

    『神學Theology』是由希臘字「Theos上帝」與「logos學」所組成,意即「學習認識上帝」。簡言之,『神學』即是「學上帝」,乃是靈修、敬拜、讚美的生活。

 

誠如中世紀神學家阿奎納Thomas Aquinas所言:「神學乃是為上帝所教導、教導我們認識上帝、引導我們歸向上帝」。所以『神學』就是「靈修,靈命造就」,就是聖經所說的:「屬靈的人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給屬靈的人聽」(林前二13)。

 

『神學』是以『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即聖經,上帝的話)來學習認識上帝。我們必須照著上帝自己所啟示的來做神學討論與研究。正如現代神學家巴刻J. I. Packer給『神學』所下的定義:學習聆聽聖靈在聖經中所說的話,照著遵行來改正指引我們的生活。

 

因此,在談論神學之前,必須先以『主啊請說,僕人敬聽』的心謙卑聆聽上帝的話。唯有如此,神學研究才會正本清源,才會帶來生活的實效。如此的神學才會使人真正認識上帝,學上帝。

 

    真正認識上帝的人,必然愛上帝、服事上帝。所以,『神學』就是學上帝、愛上帝、事奉上帝, 這是一體的三面,缺一不可。誠如十二世紀的著名禱文『每日求主三件事』所說的:「更清楚認識你,更親密愛你,更緊緊跟隨你」。這應是每一位上帝的兒女(學上帝的人)的心態與心願。

 

由此可見,神學並非只是研究一些關於上帝的事情,乃是親身認識上帝,與祂有生命連結的關係。神學即是生命的工作,也就是信仰與生活,並非理論與空談。所以,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就不能從事真正的神學研究。

 

神義論(Theodicy):上帝在苦難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訓

1. 舊約

(1) 苦痛為人類之罪的後果

(2) 論及義人受苦而惡人發達

(3) 論及無辜受苦者上帝為其伸冤


2. 新約

(1) 義的基督為不義的人類受苦

(2) 門徒受逼迫之苦

(3) 苦難並不都直接因罪而來

(4) 有的苦難因試煉或管教而來

(5) 受苦為使信徒像基督(羅8:28-29)


(二)非基督教看法

1. 否認上帝的善良慈愛

(1) 斯多亞派

(2) 自然主義


2. 否認上帝的全能

(1) 道德二元論

(2) 有限的上帝


3. 否認苦難的真實性

(1) 佛教

(2) 基督教科學派,創始人:Mrs. Mary Baker Eddy


(三)基督教的解答

1. 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們一同受苦

2. 上帝定意的苦難和祂允許的苦難不同

3. 苦難的不同功能

(1) 報應

(2) 管教

(3) 試驗

(4) 啟示,例:耶利米、何西阿、耶穌

(5) 代替

(6) 見證

(7) 末世臨近的記號

(8) 與基督契合:補滿基督患難的虧欠

 

2022年8月8日 星期一

重生的意義

【水的工作】

約翰福音三章五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的國。」

基督耶穌提到,如果你要跟上帝的國有份的話,一定要有水和聖靈的經歷,才可以進上帝的國。水的是什麼意思呢?這水是代表內在的潔淨,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二十五節,也指出這樣的一個看法。

 【聖靈的工作】

       接著我們來談聖靈是什麼意思?我們新生命的源頭、主導、主角是來自於聖靈;聖靈讓我們有新生命,聖靈更新我們,讓我們領受這個新的生命。因此耶穌告訴我們:「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就不能進的國。」

接著我們看約翰福音三章六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我們要小心不要把經文『肉身』跟『靈』,以對立的想法了解經文,這不是二元的看法,乃是告訴我們,一個人需要有身體的生,也需要有靈生的部分;他不但有bios,也需要有zoe的部分。

約翰福音三章七到八節:「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在經文裡突顯聖靈的主權,說風隨著意思吹,這裡把聖靈說成那個風,我們可以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我們掌握不住聖靈的工作,聖靈有祂的主權。

              關於重生,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裡面,有蠻多對重生的教導。在保羅書信裡,說保羅用不同的方式,教導重生的意義。提多書第三章的第五節,保羅怎麼教導關於重生的意義:「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保羅提到藉著重生的洗帶來屬靈的更新,這洗禮就是生命改變的事實。

              所以人會重生,是來自於聖靈的更新,這一點跟我們前面約翰福音的教導是一致的。一個人會重生是來自於聖靈的更新,內在深層的改變,帶出生命的翻轉。保羅在以弗所書也提到重生的意義,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我們都是上帝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保羅用一個很特別的方式,來表達重生。我們在基督耶穌裡面是新造的人,得到新的生命,這是保羅的教導。

              另外一處經文,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在基督耶穌裡面我們是新造的人,一切舊的事已經過去了。「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

我們怎麼是新造的人?這個事實來自於在基督耶穌裡,我們才可以成為新造的人。所以在保羅書信裡面,有這些經文教導關於重生的意義,彼得也提到重生的教導,跟約翰、保羅所提到的有點不太一樣。

              彼得前書一章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彼得特別強調重生跟盼望的關係,因為我們得了新生命,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把這個盼望跟重生連在一起,這部分跟約翰、保羅所講的,比較沒有看到。所以基督耶穌的復活,是我們新生命重生的源頭,因為祂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約翰的另外一個著作-約翰一、二、三書中的教導,跟約翰福音的教導有點不同。約翰書信的教導,比較強調重生帶來行為生命改變的結果。約翰一書二章29節:「你們若知道祂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 生的。」

我們知道這世界不公不義的事情很多,但一個信耶穌的人,他已成為聖靈所生,因此他會行公義。

              約翰一書第三章的第九節,再次提到重生來生命行為的改變,約翰一書三章九節:「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 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

我們必須解釋,不是一個人重生以後就不會犯罪,這跟事實不太相合。很多重生的人還會犯罪,那這個經文怎麼了解呢?原文意思是說「一個人從上帝生的,就不會不斷地犯罪」,所以「不犯罪」意思,不是絕對不犯罪,我們還是會犯罪,但不會不斷地犯罪,不會把犯罪當作家常便飯,因為他已經生命被改變了。

              約翰一書的第四章第七節,談到第三個生命改變帶來的結果。約翰一書四章七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

一個被上帝改變,被上帝愛所觸摸的人,他應當會去愛人,同時也是一位認識上帝的人。另外約翰一書五章一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的。」

重生所帶來的改變,他不但信耶穌是基督,不但愛上帝,也愛從上帝生的其他人;一個重生的人,不但愛上帝同時也愛人。

              約翰一書五章四節:「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重生的人怎麼樣勝過世界?又是怎麼樣的世界?這個世界跟前面第二章第十五節有關係,我們來比較一下約翰一書二章15節: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這裡所說的世界,是與上帝為敵的世界;一個重生的人,不會愛與上帝為敵的世界。約翰一書二章16節:「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這個世界是試探的源頭,犯罪的地方,這些都是與上帝為敵,從上帝生的應該勝過這一切。怎麼勝過這一切呢?約翰講得很清楚,是我們的信心讓我們勝過世界。求主不斷地賜給我們信心,幫助我們勝過這個世界。

約翰一書五章18節:「我們知道凡從上帝生的,必不犯罪,從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所以一位從上帝生的,惡者無法害他,所以我們不需要怕。

              約翰一書裡面所講的重生,跟約翰福音所講的不太一樣。約翰一書比較強調,生命改變的結果,但這兩個地方所講的是有關係的。我做一個簡單的小結,重生是一個徹底的改變,這改變代表是新生命的開始,這是聖靈所作成的、所帶出的一個改變,是上帝的恩典讓我們改變,讓我們跟基督耶穌的生命有關係。

 

 

 

聖經中的『重生』

 

 【舊約部份】

              在聖經裡面怎麼談重生,說舊約跟新約在救恩的教導上是一致的。

我們來看申命記第三十章的第六節:「耶和華你上帝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可以存活。」

摩西在舊約教導上帝要除掉污穢的心,給我們一個新心,這是舊約表達『重生』的事實。所以『重生』是一個屬靈的更新,這更新是一個『新的心』的給予,一個人的所為是從他心裡面所發出,上帝改變我們,要除掉污穢骯髒的心,給我們一個新心更新我們。

              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三十三節:『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上帝要親自把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要從我們心裡面來做改變。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這些都是舊約教導關於『重生』的部分。

 【新約部份】

新約談『重生』的部分,就想到約翰福音的教導,我們看約翰福音的第一章第十二節到第十三節,這約翰福音一個非常深的開場白,講到非常豐富的神學、基督論:「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

一位接待上帝、相信上帝名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

              約翰福音第三章經文談到法利賽人尼哥底母,他夜裡來找耶穌,他是猶太人的官,這經文對我們是蠻熟悉的經文,求上帝讓祂的真理來對我們來說話。

約翰福音第三章的第一節: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

他一看見耶穌的時候,就稱耶穌為拉比,肯定耶穌是那位上帝來的,這位法利賽人已經觀察耶穌一段時候,他知道耶穌所行的神蹟,不是靠著人的力量,乃是靠著上帝的力量。但是基督耶穌看出他來是有目的的,祂一開始就對他講說:「你需要重生。」第三章第三節裡:『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

              要跟上帝的國有份,人就必須要重生。

第四節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

他聽不懂基督耶穌的教導,雖然他是一個法利賽人,是受過教育猶太人的官,但他以為說基督耶穌所講的,不是zoe乃是bios,他以為是身體的出生。因此基督耶穌在第五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

一個人要見到上帝的國,他需要重生。

              基督耶穌強調,重生才可以跟上帝的國有關係,並且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就不能進上帝的國。」

水和聖靈生是什麼意思?一些猶太的作品裡面,把這個水說成為男人的精水,就是生命的開始跟男人的精水是有關係的,不過這個水是象徵一種內在的潔淨,一種內在生命的改變,這個內在生命改變的教導,我們看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五節:「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

所以這個水是講到內在的潔淨,因此尼哥底母找耶穌,耶穌告訴他要重生,需要有內在的潔淨,不但要從水,還要從聖靈生,人才可以見到上帝的國,才可以進上帝的國。

 

 

2022年8月5日 星期五

健全教會的根基

 

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太十六18)

保羅說:「我照上帝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林前三10)

    目標聲明會帶給教會五個利益

1)清楚的目標建立教會士氣

     

教會裡要彼此相合的要點,是在目標上相連合:如果使命不清楚,士氣就低落。沒有異象,人們就換到別的教會!一個教會失去目標與使命,將會逐漸成為昨日傳統的博物館。

2)清楚的目標減少挫折感

     

以賽亞書廿六章3節說:「上帝賜完全的平安給堅定保守目標、堅心信靠上帝的人。」(英文版今日聖經直譯)

有效率的秘訣在於弄清楚甚麼是重要的,然後做真正重要的,一個清楚的目標不僅定義要做什麼,也定義不做什麼。

在一個目標導向的教會,一旦路線決定,作決定就很容易了,也減少許多挫折。先確定你的角色,再設下你的目標。一旦教會的目標釐清,任何一項滿足教會目標的事工就自然通過。

任何時候,有人建議一件事情或一個活動,或一項新事工,你只要問:「這能達成我們的目標嗎?」

如果是就做,不是就不做。

3)清楚的目標幫助教會專注

教會最常陷入的試探是,把最大部分的精力用在次要的事情上。如果你願意你的教會對這個世界產生衝擊,你就必須把大部分的資源放在重要的事情上。建立一個健康的教會最為人所忽略的阻礙之一便是:我們把人累壞了。

所以,除非有人能領導,否則就不開始一項新的事工。並且等到一項事工已經做得很有成果了,才再考慮添加另一項事工。

4)清楚的目標吸引人們合作

人們喜歡加入一個知道往那裡去的教會;因為每個人都在尋找人生的意義、目的與方向。當以斯拉確切地告訴眾人上帝期待他們做甚麼之後,眾人的反應是:「告訴我們怎樣做才對,我們會盡心盡力配合。」

把教會的目標與優先順序,策略與結構在會員班解釋清楚,可以避免人們懷著錯誤的印象加入教會。

5)清楚的目標能作為評估的標準

林後十三5:「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

一個教會如何評估教會本身?不是把自己的教會拿來跟別的教會比,而是要問:「我們是否做到上帝定意要我們做的?」以及「我們做得多好?」

就如同杜彼得說的:「甚麼是我們的事情?」以及「我們的事情做得怎樣?」

這兩個問題是評估教會最重要的問題。教會的目標聲明必須作為衡量會眾的健康與增長的標準。

經由目標導向,教會能更強壯、更健全。成為目標導向的教會需要時間——不是一蹴可成。如果要教會成為目標導向,必須藉著這四句話來引導:

a.第一,你要確認目標。

b.第二,要定期經常向全會眾傳達這些目標。

c.第三,必須環繞這些目標來組織教會。

d.第四,將目標應用到教會的每一個部分

 

2022年8月4日 星期四

得救的過程(1):上帝的呼召

 

    上帝對人的呼召有兩種:

   

【一般的呼召(General Calling)】

這種呼召以全人類為對象,如以賽亞所說:「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賽45:22)。這給以所有的人相同的公平機會,所指的一般的恩典(general grace)。但這在性質上是呼籲,沒有強制性,完全在乎聽者是否回應。

【有效的呼召(Efficacious Calling)】

這種呼召只以上帝所揀選的人為對象,揀選與呼召是兩詞同義(林前1:26-28),並不是人人有此福氣(羅8:30;1:7)。可以透過:

   

一. 上帝直接的感動:例如,推雅推喇城的婦女呂底亞聽見保羅所傳的福音,主就「開導」她的心(徒16:14)。相信上帝藉著聖靈的光照來達成這工作。  人蒙聖靈開竅,使人明白救贖的真理之外,聖靈也令人知罪、悔罪、認罪,引起蒙呼召的人主動離罪歸向上帝的意願(約16:8)。

   

二. 領受信心回應呼召:蒙揀選的人從主領受信心(弗2:8),以信心響應上帝的呼召。人的響應原來也是上帝的大能; 上帝把相信的能力賜給人,蒙召的人憑此能力自願信服。

   

三. 信者蒙召而蒙福:這也是特別的呼召,信徒用信心奉召作聖徒(羅1:7),或有份於天上的基業(弗1:18),蒙召得獎賞(腓3:14),得以進入基督永遠的國(彼後1:10,11)。

 

教會成為世界的祝福(2)-世上的光

    基督稱教會為「世上的光」,是他給教會最大的榮譽。他在聖經中屢次提到這件事,當老西面將聖嬰抱在懷中的時候說,他是照亮外邦人的光,是上帝以色列子民的榮耀(路二29~32):馬太在耶穌一開始傳道的時候,提到以賽亞預言的應驗:「那坐在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太四16);就是主論到自己,也見證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教會本來沒有光,她所有的光是從基督得來的,正如月亮反映太陽的光一般,所以教會也是反映那為公義日頭的基督(瑪四2)。基督教會向世界宣揚基督,即成為世界上的光。

    自從人類墮落以來,每一個世代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賽六十2),此一描述特別適用在我們這個世代。基督教國家迅速的退步到外邦的黑暗裏去,不信的密雲籠罩著基督的教會,似乎有不可排除的障礙,攔阻著福音的真光照耀異邦世界。西方文明大多為基督教的產物,如西山的落日,世界的政治家也在瘋狂的尋求亮光,但是黑暗卻日甚一日,除了那位世界的光之外,世界連一線希望都沒有。

    當使徒約翰論到那位永活之道的時候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他仿佛是藉著那自然之光為對比而說的。

加爾文評論說:「我們知道人行一種特別的優越,使他能超越萬物之上。人有理性、有聰明、有良知能夠分辨是非,因此沒有一個人不能夠瞭解永世之光。」

但是加爾文緊接著又說:「這自然之光與信心相較,實在相差甚遠,因為任何人若靠他自己的頭腦、心思來瞭解天國,是永遠也達不到的;並且上帝所賜給人裏面的理性之光,受了罪的影響,變得黯淡不明,以致在無知、錯謬、黑暗之中,雖有一點小人花也被熄滅了。」

    基督是世界的光,這個意義非常深遠,與以上所說的光不一樣。人類的始祖有一段時間是在上帝的面光中行走,但是他們墮落了,從那時以後,人類就走向罪惡與死亡的黑暗中;可是上帝的兒子藉著他的死與復活,已勝過罪惡與死亡,並且給人類帶來生命與不朽(參看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只要人藉著信心在基督裏面,就可以得到生命之光,就是永生。

    基督教會是由光明之子所組成的,並藉著向個人與國家傳揚基督為救主而發出光來,這乃是她至高的尊榮,唯獨基督能夠將罪人從黑暗中遷到光明裏,並且驅散籠罩世人的黑雲。

    基督教會的肢體,必須藉著他們的言行來為主發光。我們不能全然以基督徒的生活來代替傳揚上帝的道,而傳揚上帝的道必須以生活為輔助。罪人之所以有信心,唯一的方法就是靠著上帝的道,「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假如基督徒不在人面前發光,叫人看出他們的好行為(太五16);又假如他們不變成基督的信,供世人閱讀(林後三2~3),那麼他們就無法期待他們的傳道發生效力,這是千真萬確的。在這裏也可以說,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因此保羅勸勉腓立比信徒說:「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腓二15~16)

    使徒約翰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廿一2),那是未來的教會,也是現今教會所預表的實體,「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列國要在城的光裏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歸與那城。城門白晝總不關閉,在那裏原沒有黑夜」(啟廿一23~25)。

 

得救的過程(5):重生

    重生是上帝對信徒的生命所作的改變,如同肉身的出生,重生也是被動的。

    亞當墮落之後的人性,已經不擁有原義,有傾向於惡的先天趨勢,且對屬靈的事缺敏銳的感受力,無法領悟屬靈的真理。未重生的人讀聖經,只知道其字義與文義,卻無法洞察其中的真理,除了罪蒙赦免,獲得上帝前的地位之外,人需要更根本,更具革命性的改變,他需要屬靈的新生。

【重生的意義】

一. 舊約曾預言一種靈生的新生命。先知耶利米和以西結都曾經對生命革命性的改變有所預言:「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耶31:33),「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結11:19)。

二. 重生是從聖靈而生。約翰所說重生(約3:3)的「重」(anothen)有「再一次」和「從上面」的雙重含義,就這一段論說重生經文的上下文看來,從上面生就是從聖靈生的意思。保羅也將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相提並論(多3:5),因此重生就是從聖靈而生。

三. 重生也可以是從道而生。彼得說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由於上帝永活長存的道(彼前1:23),這注重重生的起因,重生開始於人與福音真道的接觸。「活潑長存的道」可指「活著的道」基督。這樣解釋就意謂重生是活著的基督改變人心的作為。保羅也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又說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5),重生也是從基督而生。

四. 重生就是得永生。約翰談論了重生之後,他的結論是「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4,15),可見重生就是得永生。

五. 重生是豐盛的生命。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約10:27,28),又說「我來了,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可見永生就是豐盛的生命。既然重生就是永生,那麼重生也就是豐盛的生命。

   

【重生的特徵】:

1. 重生是瞬間的改變:重生不是逐漸演變的過程,卻如肉身的出生乃是一剎那之間的事。

2. 重生是超自然的改變:聖靈的重生是超自然的作為,人能感受,但只知其然,卻不知所以然。因此重生不能憑五官感受,無法客觀查證(約3:4),但本人卻能自覺。

3. 重生是革命性的心靈改變:重生的人在心智上完全沒有改變,但對屬靈事(尤其是上帝的話)的看法、關懷、判斷、選擇都會有明顯的改變。由於重生的生命是基督所主宰的,重生的人會以基督的心為心,他會變得有愛心,不自我中心,能虛心認錯,能替上帝替人設想。

4. 重生不是上帝的生命取代人的生命或吞沒人的生命,卻是上帝的生命加在人的生命裡而成的新生命。個人原來的人格特質仍然保持與生俱來的原樣,尤其是中立的個性是如此。

5. 重生是成聖的起點。重生是個起點,屬靈的嬰孩開始成長,走成聖的道路,逐漸塑造“小基督”的人格,「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8:9),靈命持續在聖靈的帶領之下增長。

【重生與稱義的對照】

       稱    義                              重    生

       1. 地位的改變                     生命的改變

       2. 相對的改變                         實質的改變

       3. 外在關係的改變                 內在靈魂的改變

       4. 上帝敵人變成上帝兒女     罪人變成聖徒

       5. 除去罪咎                             獲取勝罪的潛力

       6. 恢復上帝的恩寵                 恢復上帝的形象

    我們堅持稱義和重生是同時發生的。也因為重生是由聖靈而生,因此說重生也是受了聖靈。

 

上帝的不變性

 

    上帝的不變性是自性的隨伴概念,意即上帝的本質是穩定不變的,不會變成更豐盛,或有所減損,因為他本來就「完全」零缺點。不過,不變性和他的存在形態無關。上帝可隨時改變他的存在形態,由一而三,又由三而一。

【屬性不變】

    上帝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詩118:29),耶利米說:「我們不至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至斷絕」(哀3:22),上帝的慈愛是永遠不改變的。

    上帝的公義永不改變。公義和公平是他寶座的根基(詩97:2),他本性的根本(詩99:4),他也經常用心執行公義(詩7:11)。

    上帝的知性永不改變:「他的籌算永遠立定,心中的思念萬代長存。」(詩33:11)

    上帝任何的屬性都不改變(雅1:17)。

【旨意不改變】

    上帝的意願,他的計劃,所要求人的道德原則等旨意是不會改變的。瑪拉基說:「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瑪3:6),指的是上帝的旨意不改變。上帝的旨意可分為對人的旨意和對自己的旨意。

    上帝對人的應許不改變(來6:17,18)。他不像人之心有餘而力不足,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民23:19)。他的應許不改變表示他信實於人。

    上帝對自己的許諾不改變。以賽亞奉啟示說:「我(耶和華)口所出的話…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賽55:11),上帝照他的計劃達成他的目的,表示他忠於自己。

    有上帝的不變性,信徒的信仰才有把握。

【上帝會不會後悔】

    耶利米報導耶和華的話說:「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耶18:7,8)。上帝也後悔掃羅做以色列王(撒上15:11)。我們已經看過上帝不改變他的旨意,那麼我們如何解釋上帝的後悔呢?

    1. 寫聖經的作者憑人的感受,用人的表達法,從人的觀點去形容上帝的行動和感受,難免辭不達意,所選用的「後悔」也容易讓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人是提不出正確的語詞去表達上帝當時實際感受的,糟的是作者還是無法不用不完備的語言來寫聖經。別以為上帝的後悔像人後悔一樣;關於立掃羅為王的事上,作者所想表達的是上帝的難過,內心的痛苦。

    2. 上帝的計劃分不同的執行階段,在舊約時代上帝對以色列民族進行拯救,到新約時代上帝開始救贖外邦人,而這計劃的擬訂比世界的創立還早(弗1:4-10),但是純以人的眼光看來,好像上帝改變了主意。其實這只是對不同階段計劃的執行有所不同而已,什麼也沒有改變。

    3. 上帝照人對他的態度,原來就定好「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的兩套辦法,即順者昌,逆者亡。人原來叛逆不順服的態度若改變為順從,報應自然隨著改變,原來該降的災自然就不降。從人的角度看來,上帝好像後悔改變主意,實際上改變的是人,上帝是忠實照原訂兩套計劃執行公義,他的旨意無所改變。約拿的預言和尼尼微人的悔改是這真理最突出的例子。

 

2022年8月3日 星期三

與主聯合之教義背景

 
  「與基督聯合」這個概念是如何成為保羅神學的中心思想呢?曾經有學者辯論說,這個概念是保羅從異教「神秘」宗教中套用過來的。但是,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多方流露出他切切想見主面的心情,而且他的書信多以舊約為背景,我們若忽略這些因素不看,就斷言他的思想是受了異教影響,這是個武斷。畢竟,經文的前文後理已經可以提供足夠的背景了,並且要找出這個背景也絕非難事。

  請大家注意一件事,契合(Union)與相交(Communion)是舊約上帝與他百姓之關係的中心。用來表達這個觀念的比喻之一就是婚姻。上帝與人立約就等同於夫婦的婚約,並且上帝也常用婚約來解釋他與人所立的約。在以賽亞書裡有一段感人的描述,先知講到以色列的創造主,向他不忠的妻子呈明他自己的信實(賽54:5-8);耶利米也提到上帝是他百姓的丈夫(耶 31:32);何西亞書也是建基在同一個概念上的。

  舊約聖經也常提到一個代表性(Representative)或者合共性(Corporate)的概念,就是說一個人代表許多其它人站出來作一件事,或者眾人被視作聯合起來成就某一人要成就的,一人得勝,眾人得勝;一人失敗,眾人失敗。這個原則表現得最顯著的,是在大衛擊敗歌利亞一事上(撒上17 章),在那裡,少年大衛的得勝,很明顯被視作是整體性的而不是個人性的。他的勝利就是他整體民眾的勝利,也是他們追趕及擊敗非利士人的基礎(撒上 17:51)。

    在舊約,其它人物也用來闡明這個代表性的原則,他們所成就的,都可以歸給他們所代表的那群人身上。例如但以理書7:13,14,22中所說的人子,即有個別性也有合共性;在獻祭的規矩中,大祭司獻祭牲、禱告,是以代表性的身份為全體百姓行的,百姓每人都與他所作的有份;在以賽亞書有關僕人之歌的篇章裡 (42章;49章;50章;52-53章),提到那義者承擔了眾人的罪,他所成就的也歸於眾人,因為這僕人和眾人之間有契合。

  在新約聖經裡,這樣的教導在約翰福音表現得最明顯。馬可樓上,耶穌好像就是圍繞著這個中心思想不斷加重語氣,當他向上帝坦然禱告時(約17章),他就 把他為自己與門徒所建立起來的這種合一,用很優美的話表達出來了。他提到門徒之間的合一,就好像他自己與父上帝的合一同樣地緊密,因為這合一是建立在各人與他合一的基礎上(約17:23,26)。再看他先前提到的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約15:1-11),我們不難看出,主對門徒的教導是有一個中心思想的 --正如一條抽枝接插到葡萄樹上,從樹上吸取營養一樣,門徒是「在基督裡」的,因此從基督那裡支取所有屬靈的好處。

  保羅根據這些初期的教導,在他的書信裡使之進一步得到發揮。事實上,保羅的教導乃進一步發展了基督在大馬士革路上對他最初的啟示。在大馬士革的路上, 耶穌對保羅所講的話,正正是從他與信徒合一這個角度出發的。掃羅那時以為自己不過是在迫害基督徒,但主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迫害我?」(徒9:5, 參22:8;26:14)

    由於基督與教會之間建立了這一奧秘的聯合,掃羅所迫害的乃是耶穌自己了。保羅在後來的書信中,用了各種的比喻來表達這個屬靈真 理的能力,例如有婚姻上的聯合(弗 5:32)或者頭與肢體的聯接(弗4:15-16)。他教導說,凡是與基督聯合的,就是「在基督裡」的。

 

2022年7月31日 星期日

代贖的特性

   論到代贖的特性,我們需要尋找一個能包含多方面聖經教訓的綜合性主題。有關基督代贖的工作,聖經所用較特定的題目是獻祭(sacrifice)、挽回 (propitiation)、復和(reconciliation)及救贖(redemption)。


  聖經視基督的工作為一種順服的工作。聖經有相當多的次數用「順服」這詞語(或其所含之觀念),足以證明一個結論:順服是一般性的;其概括性足以作為一個統一或整合的原則。當我們想到舊約描述基督代贖的方式最特出的經文,即以賽亞書53章時,便容易明白上述結論是恰當的。

    但我們發問:以賽亞書53章如何 解釋其受苦人物的身份?這解釋不是別人,乃是僕人。他在這名義下被介紹:「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賽 52:13)

    他以僕人的身份收割稱義的果子:「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賽 53:11)

    主自己毫無疑問地證明此解釋正當無誤,他簡述他來世的目的時,正好發出相同含義的話:「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 6:38)

    甚至有關他的死,即救贖成就的顛峰和樞軸,主說:「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10:17,18)

    同樣意義的話,沒有人比使徒保羅說得更明顯:「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 眾人也成為義了。」(羅 5:19)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成了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8;也比較:加4:4)

    論到聖子時,希伯來書在措詞上也有獨特的運用,說他「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下,9,比較 2:10)


  基督的順服也常被命名為主動的順服和被動的順服。這條信仰的公式若經恰當解釋,便說明基督順服的工作清析的兩方面。但我們從開始就需要避免這公式可能引起的一些誤解和誤用。


  (一)「被動的順服」並不是指基督所作的一切都是被動的,他是被逼無奈順服的受害者。顯然地,任何如此思想都會違反順服的觀念。而且,我們必須嚴謹地堅持:主就是連受苦和死亡上都不是被動地接受那加諸他身上的苦難。在他的苦難中,他是非常主動的;而死亡之臨到他,並不像臨到其他人。他親自說:「沒有人把我的命奪去,是我自己捨的。」

    保羅告訴我們:他順服以至於死。這不是說:他的順服延伸至死亡的邊沿;而是說:他順服的程度達到交出靈魂、捨去生命。在運用自覺而全權的意志,又知道一切已經完全,並成就在此事的時刻已到時,他就分開體和靈魂,把後者交給天父。他遣走他的靈魂,放下他的生命。故此,「被動」 一詞不應解作他在順有範圍內有任何一事是純粹被動的。他所忍受的苦難,以至苦難的高峰——受死於被咒詛的木頭上——都是他順服不可少的部份,而且都是為了 履行所交託他的任務而忍受的。


  (二)不但如此,我們也不能以為主在世的某階段或行動是屬於主動的順服,而某些別的階段與行動是屬於被動的順服。主動與被動的順服的區分並不是時期的區分。因每一個階段和時期中,一切順服的行事都可形容為主動的和被動的。我們必須避免一種錯誤的思想,以為主動的順服是指在生活上的順服,而被動的順服是 指主在最後受難受死時的順服。


  這信仰公式真正的用途和目的是強調主順服代罪的不同的兩方面。這表明的真理基於一個認識:上帝的律法同時具備刑罰制裁和積極的要求。這不但要求人實行教訓的全部,也要刑罰所有違背或怠懈的行為。主動與被動的順服就是指上帝的律法在這兩方面的要求。基督以他子民代表的身份接受罪所帶來的刑罰和咒詛。而且他又滿足上帝律法一切積極的要求。換言中,他解決了罪咎的問題,又完全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他完全達到上帝的律法在刑事上和教訓上的要求。被動的順服是指前者,而主動的順服是指後者。基督擔當了上帝對罪的全部審判,這順服是替代的;他也履行公義的一切要求,這順服也是替代的。他的順了成為除罪和實際稱義的基礎。


  我們不應視基督的順服為不自然的或無意識的。論到基督的順服,我們不可以為這只是在外表上滿足上帝的誠命。基督的順服對他自己的意義,或許再沒有比希伯 來書2:10-18節、5:8-10節有更引人注目的說明。那裡說:耶穌「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是經過苦難得以完全,又「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 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查考這些經文,就可明顯地看出以下的教訓:


  (1)基督並非單靠道成肉身便作成救恩的工作,使我們得贖。


  (2)救恩並不是單藉死亡成就的。


  (3)耶穌不是單單藉十字架上的死成為救恩的創始者。


  (4)十字架的死亡是救贖代價最高的要求,這死亡是藉順服最高的表現而實行的。


  這不是毫無抗拒地外加的死亡,而是甘心順服地履行的死亡。


  論到順服,我們不單想到成就一事外表的行動,更包括在這些外表行動背後的意向、意志、決心和選擇。論到主在十字架上受死是他順服最高的表現,我們不單想到十字架受死的公開行動,更包括這公開行動背後的意向、意志與決心的選擇。再者,我們需要問:主從何獲得意向和神聖的決定,願意捨命受死,成就獻祭和順服至高的表現?我們必須這樣發問,因為主是在人性中履行這順服而捨命死亡。這些希伯來書的經文不但證明這個問題的合宜性,也證明其必須性,因為這些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他學了順從、他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必須經過苦難而成為完全,既得以完全,便成為救恩的創始者。當然,這裡的「成為完全」不需要經過離罪而至聖潔的成聖過程。他是長遠聖潔、無邪惡、無玷污和遠離罪人的。但是,他在順服的程途中,也有發展性和成長性的「成為完全」——他學了順服。在試探與苦難的火窖中,主的心、性、意經過模造——我們豈可不能說是錘煉呢?因他從試探與受苦的經歷所學到的東西,使他能在上帝無誤智慧和永恆所安排的頂峰時刻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基督曾無誤又無罪地實行天父的旨意。只有在這條路上學習了順服的功課後,他的心、性、意才發展至一地步,可以自由而甘願地在受咒詛的木頭上捨命而死。


  藉著這順服的過程和順服的學習,基督才成為完全的救主,意即他是經過完全裝備才成為一位完全的救主。這裝備是從一切試煉、試探和受苦的經歷中錘揀出來 的,好叫他在履行使命的頂峰時,能有所需的力量。是在十字架上所達成至高的順服,使基督成為一位全備而完全的救主。這正是說:基督在整個屈辱的過程中,學習並履行順服。這順服使他成為完全,堪當救恩的元帥。基督是救恩的創始者;其工作與成就的定義是來自順服——藉受苦而學習、藉受苦而達完全、藉十架受苦之死而完成了順服。基督藉順服獲取我們的救恩,因他藉順服作成獲取救恩之功榮。


  因此,順服不是一些矮作或抽象的東西。基督的順服徵召其完全人性的所有資源;順服固存於基督的位格里,並且基督永遠是順服具體和完全的表現。順服使他 發揮了他裡面永久性的效能與價值。我們藉著與基督聯合,成為順服的受惠者,也實在地分享這順服。與基督的聯合與相交,這一點足可說明所有救恩論的中心真理的重要性。


  雖然順服的觀念是一個概括性的主題,可以解釋基督的代贖工作;且在救贖工作的成就上,也開宗明義地表明基督主動的角色。

 

2022年7月27日 星期三

信徒生病時可以藉助醫生和藥物嗎

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找到答案:

(一)主耶穌承認有病的人用得著醫生

主耶穌曾經說過:「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纔用得著」(太九12)。

雖然靈恩派的人解釋說:這裏的「醫生」是指主耶穌自己,但主這話是借用一般人公認的作法──即身體染恙時需看醫生──來辯明祂為甚麼和罪人一同吃飯,主的意思是說這些罪人乃是心靈有病的人,因此他們需要祂這一位屬天的大醫生。在主的話裏隱約暗示,我們生病時看醫生乃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有些人引用歷代志下第十六章十二節的經文,作為他們不該看醫生的憑據:「亞撒作王卅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 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

結果兩年後他死了。其實,聖經在這裏並沒有明言定罪他尋求醫生,亞撒的罪是在於他沒有求上帝醫治他。據說,那個時代的「醫生」是使用巫術醫病;若是這個說法正確的話,則本節聖經根本不能用來和今日的醫生相提並論,作為反對看醫生的憑據。

(二)聖經並不排斥用藥:

舊約聖經中多處提到「良藥」(箴四22;十二18;十三17;十七22;耶三十13;四十六11)。當猶大王希西家病得要死的時候,痛哭求上帝醫治,上帝差遣先知以賽亞去醫治他。以賽亞是使用一種天然藥物(無花果餅)貼在希西家的瘡上,結果使他得了醫治(王下廿1~7;賽卅八10~20)。

新約聖經中也有多處提到人在必要時可以藉用藥物的幫助,例如:主耶穌在好撒瑪利亞的比喻中提到用「油和酒」裹傷(路十34),使徒保羅勸提摩太稍微用點「酒」以治胃病(提前五23),還有雅各書中的用「油」抹病人(雅五14),這些東西究竟能產生多少藥物的果效,另當別論,值得重視的事實是,新約聖經並不反對藉用藥物治病。主耶穌復活之後在天上,甚至還曾建議老底嘉教會買「眼藥」擦眼睛(啟三18)呢!

一般基督徒對於生病求醫治,持有兩種極端的態度:

(一)極端世俗化的求醫治:

許多基督徒生病時,他們的對策無異於一般世人,只知倚靠醫師和藥物,幾乎不知倚靠上帝;只知動頭腦盡力的去尋求最好的治法和藥方,幾乎不知運用心靈和誠實去支取神的能力。他們終日所思想的,盡是自己身受的病痛,和如何纔能立刻得著痊癒。

稍微好一點的基督徒,或者也會連想到上帝,但只一心盼望上帝祝福醫藥,卻從未在上帝面前查問生病的原因。如果病情難治,他們就要埋怨上帝,彷彿祂偏心待人;如果醫藥順利,他們就要讚美上帝的恩典。他們注重醫藥,過於上帝的能力;雖然口裏也說倚靠上帝的能力,但是他們的心幾乎是完全歸向醫藥。所以,在這樣的時候,我們所看見的,就是不安、煩躁、焦灼、慌忙,而急著四處尋求最好的醫生和藥方,並沒有一種因著倚靠上帝而有的平安。

等到人世間所有醫治的方法都用盡了,仍舊無助於病情,眼見快要脫離這個地上的帳棚了,這時纔來孤注一擲,試著尋求神蹟治病,到處打聽誰有醫病的恩賜,盼望上帝大施憐憫,得以起死回生。

(二)極端敬虔式的求醫治:

另有一班的基督徒,他們不屑去求助於世上的醫生和藥物,而專一的尋求神蹟醫治。他們認為若是信徒又求上帝醫治,又藉助於醫藥,便表示對上帝缺乏信心,這是對上帝極大的侮辱,必不能從上帝得到醫治。

這種極端敬虔式的求醫治,泰半建立在對聖經真理一知半解、人云亦云的錯誤觀念上。結果,很多的人並沒有得著神蹟醫治,反而因延誤就醫,使病況越發惡化。他們在忍受病痛之餘,只是盲目的抓住一節經文,以為必定應驗,那是非常愚蠢可怕的事。

譬如有人抓住約翰福音十一章四節的經文:「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

坐待上帝的應許應驗在他身上。如果兩千年來,主耶穌這句話都應驗在每個基督徒身上,那就不會有一個死了的基督徒,這是何等的不切實際!

信徒生病了,持平且合乎聖經的作法應該是:

(一)先不要急切的去吃藥、看醫生。這是世人的作法,信徒的第一個反應,該有所不同。

(二)要禱告、求問上帝。信徒生病的時候,要先找出生病的原因。有的病可能是因為違背了身體健康的律,生活、飲食不正常;有的病是因為犯罪,得罪了上帝,或虧欠了人;有的病是無緣無故,出於撒但的攻擊。

 

(三)要在上帝面前對付那個病因。一找出生病的原因,就要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並有澈底的對付。若是病出於撒但的攻擊,則要抵擋牠。

(四)學習仰望上帝的醫治。相信醫治是在上帝的手裏。信心的禱告的確有其治病的功效。

(五)禱告的時候,若是覺得應該吃藥或看醫生,切莫拖延誤事;特別是患了急症的時候,應該立即延醫診治。這並不是說,吃藥、看病,就不禱告、不倚靠上帝了。信徒仍然可以一面看醫生,一面仰望上帝。

 

(六)禱告的時候,若是感覺應該求助別人來按手禱告(參雅五14~16),不妨照裏面的感覺而行。

 

 

聖經中「歸正」的教導

 

【舊約部份】

希西家王的復興在歷代志下三十章第六節到第七節:驛卒就把王和眾首領的信,遵著王命傳遍以色列和猶大。信內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轉向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上帝,好叫祂轉向你們這脫離亞述王手的餘民。你們不要效法你們列祖和你們的弟兄;他們干犯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以致耶和華丟棄他們,使他們敗亡,正如你們所見的。現在不要像你們列祖硬著頸項,只要歸順耶和華,進入祂的聖所,就是永遠成聖的居所;又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好使祂的烈怒轉離你們。」

歷代志下三十章九節:「你們若轉向耶和華,你們的弟兄和兒女必在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得以歸回這地,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有恩典、施憐憫。你們若轉向祂,祂必不轉臉不顧你們。」

舊約談歸正,是我們要轉離罪轉向上帝,這個是歷代志下的教導。

以賽亞書五十五章5-7節:「你素不認識的國民,你也必召來;素不認識你的國民也必向你奔跑,都因耶和華你的上帝以色列的聖者,因為祂已經榮耀你。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必廣行赦免。」

這裡先知提到:人應當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施憐憫,耶和華就必憐恤他。因此舊約裡清楚的教導,『歸正』就是要離開罪、轉向上帝。

【新約部份】

          1.馬可福音四章12節:「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這是一個負面的例子,撒種的比喻裡面,基督耶穌提到說:「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這裡談到生命的回轉。

          2. 馬太福音十八章3節:「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進天國要回轉像小孩子的樣式,才可以進天國。

          3.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節:「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兄。」基督耶穌是對彼得講: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不但福音書裡面有這些的教導,使徒行傳裡面也有蠻多的教導談到歸正。

          4. 使徒行傳三章19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要得安舒的日子,我們應當悔改歸正。

5 使徒行傳九章35節:「凡住呂大和沙崙的人都看見了他,就歸服主。」

使徒行傳十一章21節:「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

使徒行傳十四章15節:「 諸 君,為什麼做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保羅跟巴拿巴在路司得的地方,教導他們應當歸向創造萬物的永生上帝。

 

2022年7月24日 星期日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3)–聖徒的明証

       人類罪惡是普遍性的,但是世人之所以不知罪,或是否認罪,實乃更証其罪孽深重,以致心蒙脂油,冥頑不靈,麻木不仁。反之當靈性長進,靈程日高,得到聖靈感動的虔誠聖徒,反倒為罪憂傷痛悔。

 

一、因靈程進步而知罪

       聖徒認識他邪惡與性癖乃和其靈程的進步成比例;因為只有藉上帝的恩典才能把他各種過犯罪惡顯露出來。

       例如哥德溫(Goodwin),他是德高望重,為英國西敏寺聖徒會(The Westminster  Assembly  of  Divines)會員,他對眾宣講,述說他悔改歸主的經驗說︰「我的悔改,使我得到一個極大的發現,看到我內心的貪婪和邪情惡慾,我乃極度的放縱,只想犯罪作惡﹗」

馬敦生氏(Martensen)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講到托爾納(Tollner)悔改的經驗說︰「托氏雖曾傾向伯拉糾異端」,但他說︰「當我察驗我內心之時,我就要為罪憂傷,我必在上帝面前自我控訴,我所犯一切的罪」──他列舉他所故意作的一切過犯。「如果有人否認他沒有同樣犯罪,讓他深深察看他的內心﹗」

當約翰牛頓(John  Newton)見到一個凶手送到刑場去,要被執行死刑之時,「他就感謝上帝的恩典,說那人就是約翰牛頓﹗」

梅司脫伯爵(Count  de maister)說︰「我不知道惡棍的心是何等的敗壞,我只知道一個德行高尚的人,他的醜惡卻令人毛骨聳然﹗」

托勒克教授(Tholuck)當他在豪爾(Halle)大學執教五十周年之時,對學生宣講︰「我數算上帝豐盛的恩典,其中最令我要向他感恩的,就是他能使我確認我的罪。」

此乃從德高望重的聖徒的經驗,証明人類罪惡的普遍性。甚至我國的孔子,雖被尊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他也不能不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二、因聖靈感動而知罪

       那些蒙聖靈光照啟發,領悟最為深切的聖徒,既承認他們違犯上帝律法,無法數算的罪︰則那些毫不知罪認罪的人,便可反証其必為沒有重生得救,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他們乃是冥頑不靈,麻木不仁,心地剛硬﹗

       這實在是非常奇特,而無可否認的,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那些已蒙聖靈光照,而能克制他們罪惡的人,而且敬虔度日,德行高尚,為人敬仰的人,卻反而會從他們的心靈裡,以及生活上,看到更多的邪惡;但是那些罪大惡極,做了罪惡奴僕的人,倒反更不見他們的邪情惡慾,且又自負自義,根本否認他們是罪人。

       例如法國學者盧梭(J. J. Rousseau),在他的名著《懺悔錄》中所寫的話,乃是出自一種不正當的情慾,其實他根本上,須從他這種情慾上悔改。因為他掩飾他自己的邪惡,而誇耀他的德行。他狂妄地說︰「沒有人可在上帝寶座前說,我乃是比盧梭更好的人。當最後審判的號筒吹響之時,我就要把我手裡這本書呈獻在至高的審判者之前,向他大聲說,這是我所作所想的,我就是這樣的人。……最後他又說,死亡是何等快樂的事,因為那時我沒有須加自責或後悔的事。」於是他對全能的上帝陳訴︰「自有永有的上帝,我在這裡交還你當初所造的聖潔的靈,這就可使我和你同享永遠的福樂﹗」這種狂妄的話,其實乃和事實完全不符。殊不知他在童年的時候乃是一個小偷。在他的寫作裡面,公然鼓吹通奸和自殺。他足足有二十年,放縱情慾,好色邪蕩。他的兒女,苟非全部,至少大多數是私生子,當他們出生以後,就立刻送到棄兒教養院。但他卻又大言不慚,到處講演,激勸法國作母親的人,要教養她們自己的兒女。他為人卑鄙,反覆無常,不忠不實,假冒為善,且又侮慢,褻瀆。凡此所述,乃取材於威廉氏(N.M.Williams)所作的《盧梭傳略》,由這個例子証明一個沒有真正重生得救,未蒙聖靈感動的人,倒反自以為義,不能知罪,不肯悔改。誠如譚尼生(Tennyson)在他所歌詠的詩中說,因為人的心意偏邪,不能有正確的認識,因是混淆是非,以惡為善。

       所以唯有蒙聖靈感動的人,方能真正知罪。使徒保羅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

世人所以不能知罪,第一乃因世人乃習慣行惡,習以為常,甚且積非成是,自以為義;不加以抗拒,則便不能知其內心的邪情惡慾。其次是因上帝「一切的忍耐」(提前一16),所以祂對於防止罪惡護理的抑制力,尚未充分發展。其三,此乃上帝「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祂對罪惡的審判,尚未顯明出來。其四,罪惡本身就有一種迷惑人心的力量。誠如聖經所說︰「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其五,所以只有那些蒙恩得救,脫離罪刑的人,才能察看其罪惡的深淵,警悟其罪孽的深重,而感謝上帝救贖的宏恩。反之,倘使有人不知其罪,自以為義,不肯悔改,乃自証他責罵一個心地剛硬的罪大惡極之人。不但此也,還亦可証其乃是一個最沒有希望的人,因為一個不知其有罪的人,乃是自暴自棄,自絕救恩,因此也是不會得到救恩的人。從這個道理來看,我們才會知道上帝奇妙的救恩,他不僅把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罪人而死,義的代替不義的,使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參約三16;羅五8;彼前二14,三18);並且又賜給我們聖靈,動其善功,感動我們;使我們為罪憂傷,接受救主。

詩篇九十篇八節說︰「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世人的罪性乃隱藏在各人裡面,要和上帝的聖潔對照起來,才會看見。他的榮光,透照到我們心靈的深處,把我們的邪惡,揭發出來,使我們在為罪憂傷痛悔中,得蒙救贖。

以賽亞先知看見了上帝耶和華的榮光充滿全地,就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3-5)約伯為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耶和華……曾用心察看」他,「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伯一1、8)但是到了他「親眼看見」耶和華,他就「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5一6)。於此更加証沒有重生得救,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反而不能知罪,而且否認有罪;反之靈性進步的人,卻能知其罪孽深重。「完全正直」的人尚且要「在爐灰中懊悔」,當更加可証明罪的普遍性。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2)–歷史明証

 從人類的歷史,各方的成語以及一般的公論等,証明人類罪惡的普遍性。分別討論如下︰

 

一、從人類歷史說

       從一般歷史來看,都是戰亂連連。即使所謂文明之邦,其傷亡的情況,更為慘重。雅各書四章一、二節說︰「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

這可見人類敗壞的罪性。第二次世界大戰,各國政治家以為人類痛定思痛,想要「止戰之戰」,於是組織「聯合國」,以為從此就能確保永久和平,誰知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戰火至今未息,反而變本加厲﹗前聯合國秘書長在他辦公處對名佈道家葛培理牧師(Dr. Billy Graham)長嘆太息說,聯合國的努力,徒勞無功。

       從另一方面看,世界各國,在歷史上又有一個普遍現象,就是獻祭和祭司制度的通行,這又可証人類罪惡的普遍性,故需獻祭贖罪。

 

二、從成語來說

       中國成語說︰「金玉其外」「人面獸心」,人類都知道,他們道德上的缺陷。這正應驗聖經的教訓,「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

       美國伊達荷州(Idaho)有一俗語說︰「唯一的好印地安人,乃是一個死的印地安人」,但這句語也是對白種人說的,意指沒有好人。中國成語又說︰「孰人無過」。中國俗語說︰「天下烏鴉一般黑。」意指沒有善人。誠如聖經所說︰「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2)

宣教士 張伯蘭 博士(Dr.Jacob Chamberlain)說︰「我在印度從來沒有聽到一個人否認他是罪人。但是有一次有一個婆羅門高級僧侶來阻止我,對我說︰『我否認你的話,我不是罪人,我行事為人,乃仁至義盡,無需改善。』我一時稍感局促,接著反問他說︰『但是你的鄰居對你怎樣說呢?』頓時就有人從旁喊著說︰『他在買馬的時候欺騙我﹗」又有一個人接著說︰『他詐取一位寡婦的遺產﹗』這個婆羅門高級僧侶便立刻狼狽而退,以後他不敢再見我。」

 

三、從一般公論說

       有話說:「是非乃有公論」。大家都承認,每一個人裡面,都有自私的成分,人人都有犯罪的傾向。有一句格言說「天下無完人」。「人各有弱點」,這是人所公認的真理,從歷代許多偉人的著作,也証實人類罪惡的普遍性。例如︰

       古羅馬哲學家和大政治家辛尼加(Seneca)說︰「我們都是邪惡的。人所攻擊他人的,責備他人的,其實都可從他自己心裡找出來。我們住在這邪惡的世界,因為我們自己都是邪惡的。」他又說︰「世上沒有人能憑己力掙脫其邪惡;必需人加以援手,必有人救拔他們脫離邪惡。」他又說︰「我們雖然看到善事,而且加以讚許,但事實上,卻是隨從邪惡。……甚至爭逐那被嚴禁之事,且復追求那被否認的事,實屬自相矛盾。」辛尼加曾任羅馬帝國首相,且著述宏富,膾炙人口;道德學問,為世宗仰,以得罪暴君,為國殉難。大義凜然,他的言論是十分珍貴的。

還有一位古羅馬哲學家和大政治家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說︰「天地萬物造化之妙,給我們知識學問的火花,但是因為人類道德的敗壞,卻把它熄滅了。」

美國國父華盛頓總統篤信真神,認為「離開了上帝,便無法治國平天下」,「各國民族,應當承認全能上帝的護理與主宰,服從他的旨意。……」他在退休之時,有感於人心敗壞,發表「告國民書」,不願國民離棄正道,深感那是民族自殺的政策。因此忠告國民說︰「我不能不希望國民的良知,最後終能發現其錯誤。……我們現在各種不正當的行為與思想,可能使我們偏離正道,亟應早日回頭。……賭博一事,尤為貪婪之子,不義之友,禍患之父;其禍所及,可使家破人亡,身敗名裂」。

威爾遜總統有正統的神學思想,深信上帝不僅是個人之主,且又為歷史之主;欲謀人類的樂利,唯有遵行上帝的旨意,與上帝和好。」不幸「世人愚好自用,『謀算虛妄的事』(詩二1)。自忘上帝的形像,隨從魔鬼之邪道,其嚴重的後果,將使人類命運,江河日下,難逃最後的審判。」此乃古今政治家的見証,可見人類罪惡的普遍性。

       再從文學家的見証說,例如莎士比亞說︰「要忍受審判,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又說︰「上帝用太陽的力量飼養死狗身上的蛆蟲,正如他關懷人類敗壞的心,以及從他們心中發出來的邪惡。」「我們乃是罪大惡極的歹人﹗」他又說︰「生在世上的人,有誰是不敗壞,或使人墮落的呢?」

       哥德(Goethe)說︰「我看別人所有的過犯,我自己也沒有不犯的。」美國名詩人與政論家白良德(Wil-liam  C. Bryant)深感世道人心之敗壞,在其為阿爾敦博士所著的《宗教生活隨感錄》一書所作的序文中警告世人說︰「假如懷疑論和無神論日趨猖獗,支配人心,則人類命運,將非常悲慘,不堪設想。如果沒有基督,誠令人不寒而栗﹗……假如沒有因主耶穌基督降生和受死,而賜給人類的福祉,人類生活不知將墮落到何種罪惡的深淵;整個世界,將好比失去了太陽,將暗無天日,混亂不堪﹗」

       此乃從古今政治家和文學家的著作裡所得的見証,可知「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一七9)可証人類罪惡的普遍性。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1)–聖經的明証

一、積極的宣示

       我們已經深知罪惡乃是人類一種品性,一種意志的品性,一種意志自私的品性。我們現在要進而研究人類這種意志自私的品性,乃是普遍的。時不論古今,地無分中外,沒有例外的。這種普遍性,始自人類始祖亞當的墮落,人類既都是亞當的後裔,因為有這一個關係,所以人類的罪惡乃是普遍的。此於聖經,乃有直接的宣示︰

    列王紀上八章四十六節說︰「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

詩篇一百四十三篇一、二節說︰「耶和華阿……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

箴言二十章九節說︰「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傳道書七章二十節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羅馬書三章十至十二節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

羅馬書三章十九、二十節又說︰「……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二節說︰「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雅各書三章二節說︰「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

約翰壹書一章八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馬太福音六章十二節,主耶穌教我們禱告說︰「……免我們的債」;

馬太福音六章十四節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這使我們看到所有世人乃都有罪。

 

二、消極的意義

       聖經裡面又有許多含有啟示普世人類都需要救贖,重生與悔改的經文。這乃因為世人都有罪。

1. 是關於普世人類都需救贖的經文──

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六章五十節主耶穌說︰「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約翰福音十二章四十七節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耶穌基督乃為普世人類都需要的獨一的救主。

2. 關於普世人類都需重生的經文──

約翰福音三章三、五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

以弗所書二章三至八節說︰「我們……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3. 關於普世人類都需悔改的經文──

馬太福音三章一至二節說︰「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大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四至四十七節說︰「耶穌……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複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至三十一節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三、人都需救主

    世人如果不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救主,都要被定罪。

    約翰福音三章十八節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六節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與此相對的不信主的人,則如約翰壹書五章十九節所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他們乃和那惡者聯在一起,誠如以弗所書二章二至三節說︰「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慾。

   喀夫旦(Kaftan)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說︰「上帝的律法乃要我們愛上帝。這乃包含愛我們的鄰舍,不但不傷害他們,而且還要在一切關係上都要照公義,不報複,而要饒恕;要用一切有益的方式,幫助朋友與仇敵;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可放縱情慾,要克制一切情慾的沖動,藉以達到上帝國度屬靈的目的。凡此種種,並非僅在外表的行為上,而尤需出於內心和意志。這乃是上帝的意思,這就是主耶穌藉著他的榜樣所對我們顯示的。」

當主耶穌基督快要面臨十字架,受最慘痛的苦刑之時,在客西馬尼園祈禱,他「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但是他特別再加一語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6一39)

可是滔滔天下,蚩蚩者氓,卻反乎其道,乃都是為他們自己,有我無人,只求自己的意思,自己的享樂,自己的榮耀。我們看了主耶穌基督的聖範,他不要照自己的意思,只要照天父的意思,便「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便應當深加痛悔,接受救主,效法基督。

 

四、完人需救主

       在有些經文裡面,初看起來,有些人似乎良善的,是蒙上帝悅納的。但再把各種實情,加以察看,則所謂良善,乃僅是想像的,乃是不完善的,或乃僅為受了聖靈一時的感動而有渴慕之心,並且自覺有罪,必須信靠上帝的救法而起的良善。

       馬太福音九章十二節︰「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主的意思乃是指那些自己以為康健的人。他在次節又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一個真正的義人,當然用不著主的救恩,無奈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他們自以為義,所以藐視救恩。其實「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上帝……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路加福音十章三十至三十七節其中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衣服被剝去,又被打得半死;但是路過的祭司,卻置之不理;一個利未人,也是故意從那邊過去,置之不理,「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主耶穌並非暗示這個良善的撒瑪利亞人,不是罪人,而是指在以色列的領域之外,也有得救的罪人。使徒行傳十章三十五節說︰「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彼得所宣稱的,並非說哥尼流不是罪人,而是說上帝在基督裡悅納了他。哥尼流「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上帝,多多周濟百姓,常常禱告上帝。」(徒一○1、2)但是他尚須知道︰(1)他須得救,(2)他如何得救。彼得乃是被上帝差遣去曉諭他︰(1)得救的事實;(2)得救之方法;(3)要在基督裡得救。

羅馬書二章十四節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僅是指從某方面說,這些外邦人的忠順,乃表示他們心裡有不成文法;但並非說他們已經完全遵守律法,因此便以為沒有罪──因為保羅立刻接著在羅馬書三章九節說︰「我們已經証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因此,對於敬虔人所謂「完善」和「正直」二義,乃是指他們在靈性上已達成的情況,僅是相當的完善;易言之,乃為真誠的追求敬虔,又能慎思明辨。罪人的「完善」,乃是因為他恆久信靠基督,由基督為之克服了他性格上主要的缺陷。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六節說︰「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他又在腓立比書三章十二至十五節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可見「完人」亦需救主。

       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說︰「基督也有人性,他無論在何處,都感動人,激動人。所有的人在重生以前乃都是在基督裡被造的。普世人類,『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他乃是萬靈之靈,萬命之命」。「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他的靈乃一直在激動世人悔改。「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一七30)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聽見的人給我們証實了,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証。」(來二14)所以世人若藐視救恩,深閉固拒,則其靈魂將永遠沉淪在可怕的黑暗裡面﹗

 

歸正的模式

          (一). 真實的歸正:

歸正的例子在舊約看到,乃幔將軍生命的改變,他歸向耶和華經歷,記載在列王紀下第五章第十五節。在新約裡面看到稅吏撒該的歸正;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耶穌生命的改變;革利免、呂底亞也是真實歸正的例子。

          (二). 國家的歸正:

舊約裡面約書亞記所記載,整個國家的歸正。

1. 約書亞記24:14-18「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祂,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因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所以,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祂是我們的上帝。」這是國家歸正的例子。

          2. 約書亞記二十四章25-27節:「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上帝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上帝,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

          3. 歷代志下二十九章那裡也談到,希西家王時代的歸正,這個經文比較長,就不在此跟大家來讀這個經文,就是歷代志下二十九章的第十節到三十六節。

          4. 列王紀下二十三章1-3節:「王差遣人招聚猶 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耶和華殿裡所得的 約書念給他們聽。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祂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 從這約。」看到說聖經裡面,記載了不同歸正的模式。

          (三). 暫時的歸正

提摩太前書一章18-20節:「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 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保羅說非常嚴厲的話,他把這兩位原來在教會裡面,應當是歸正的人,他們歸正是暫時的,因此他們丟棄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一般,所以因此保羅把他們交在撒但中間,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