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 星期四

得救的過程(1):上帝的呼召

 

    上帝對人的呼召有兩種:

   

【一般的呼召(General Calling)】

這種呼召以全人類為對象,如以賽亞所說:「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賽45:22)。這給以所有的人相同的公平機會,所指的一般的恩典(general grace)。但這在性質上是呼籲,沒有強制性,完全在乎聽者是否回應。

【有效的呼召(Efficacious Calling)】

這種呼召只以上帝所揀選的人為對象,揀選與呼召是兩詞同義(林前1:26-28),並不是人人有此福氣(羅8:30;1:7)。可以透過:

   

一. 上帝直接的感動:例如,推雅推喇城的婦女呂底亞聽見保羅所傳的福音,主就「開導」她的心(徒16:14)。相信上帝藉著聖靈的光照來達成這工作。  人蒙聖靈開竅,使人明白救贖的真理之外,聖靈也令人知罪、悔罪、認罪,引起蒙呼召的人主動離罪歸向上帝的意願(約16:8)。

   

二. 領受信心回應呼召:蒙揀選的人從主領受信心(弗2:8),以信心響應上帝的呼召。人的響應原來也是上帝的大能; 上帝把相信的能力賜給人,蒙召的人憑此能力自願信服。

   

三. 信者蒙召而蒙福:這也是特別的呼召,信徒用信心奉召作聖徒(羅1:7),或有份於天上的基業(弗1:18),蒙召得獎賞(腓3:14),得以進入基督永遠的國(彼後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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