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 星期一

成聖形式上的特徵──分別出來

 

           『成聖』是形式上的一個特徵,也是一種道德與屬靈的價值。

  什麼叫作它是一個形式上的特徵?我們看舊約、新約中發現到,成聖有一種特質,這特質不但可以應用在人的身上,也可以應用在東西的身上。

           成聖的觀念,特別在舊約,是指至聖所,是一個神聖、聖潔的地方、是上帝分別為聖的地方。亞倫的外袍或者是安息日,都是被稱為聖日,這些東西也是神聖的。因此形式上,它是分別出來奉獻與上帝的特徵。在舊約裡祭司或者利未人,他們也是被分別出來奉獻給上帝的。成聖這個概念,不但有分別出來的意義,也有奉獻給上帝的這個意義。

           彼得前書二章九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告訴我們,我們這些在上帝裡面的人,是被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也是聖潔的國度,我們應當活出聖潔的生活。這裡彼得教導我們「聖潔」這個字,在新約裡面有一個特質,就是它是一個形式上的特徵,這個特徵是- 『它被分別出來奉獻給上帝的,且是道德屬靈的價值』。

  這個道德屬靈價值是什麼呢?我們不但被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我們在行為上也應有這樣的一個事實。

           馬太福音五章43-45節:「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馬太福音五章48節:「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我們屬於祂,應當像祂,應該活出這樣生命的見證來。

2022年12月11日 星期日

教會是上帝揀選的器皿

 

      教會是上帝所揀選的器皿,在他奧秘的計畫中,他使用教會來保守真理,傳揚真理。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這是照上帝在萬世以前,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裏所定的旨意。”(弗3:9-11)

      所以,基督把天國的鑰匙賜給教會,“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8:18)。“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23)。

      在馬丁路德大教理問答中,解釋了教會的性質和目的:“要極其仔細地研讀明白這一條款。假如有人問你:你說‘我信聖靈’,這是什麼意思?你就回答:我信聖靈使我成聖,正如他的名字所指明的。但他如何使你成聖呢,或者說他達成這一目的的方法和工具是什麼呢?回答是:藉著基督教會,罪得赦免,身體復活,和永生。因為,首先他在世界上有一個特定的教會,這教會就是聖徒的母親,每個基督徒都是藉著上帝的聖言由她生成並養育的。聖靈所啟示所傳講的就是上帝的聖言,他由此光照人心,點燃人心,使他們明白、接受上帝的聖言,倚靠上帝的聖言,並在上帝的聖言中持守到底。”

聖徒的堅忍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約 十:27~28

    其實聖徒的堅忍不在乎人的自由意志,乃在乎揀選預旨的不變性。揀選乃得救確信的根基,上帝若是揀選了你,你還能至終滅亡嗎?絕對不會的。選民不但為基督所就贖,為聖靈所更新,他們也為上帝的大能所保守持有的信心,一直到底。凡在靈性上藉著重生與基督聯合的人,都在祂裡面獲得永遠穩妥。什麼也不能叫他們與上帝永遠不變的愛隔絕。因為他們被預定得永遠的榮耀,所以是確保得永生,一點含糊都沒有。

    我們得救是根據基督自動與被動的順服,但是我們確信,要有些理由去相信基督工作的恩益,是要永遠地應用在我們身上。腓一6:「那在你們裡面動了善工的,必要成全這善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這是再清楚有沒有的了。如果上帝在罪人心裡動了善工,祂必要成全(完成)這善工。約十28,29所說得更清楚:「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的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羅馬天主教曾頒佈了以下的命令:「如果有人說,一但稱義便不會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從來就沒有稱義過!這人是可咒詛的」(天特會議Coumcil of Trent)

    阿民念派也做了類似的聲明:「一個重生得救的人,因為忽視救恩而犯罪使聖靈憂傷,將會完全離道,至終從恩典中墮落到被棄的光景。」(雷蒙史全特斯會議 Conference of Remonstrants)

  阿民念派主要的論點是:上帝若「勉強」人堅持到底,就與人的自由意志有所矛盾。

    信徒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並不是指著無罪的完全或是毫無掙扎,一點試探都沒有的生活。他並不是說一個人得救了,他無論生活如何,也是永遠得救。一個得救的人,有犯罪跌倒的可能性;但他不會因為跌倒犯罪,就一下子永遠滅亡了。得救的基督徒也是人,仍在人的舊性之內,他還沒有完全脫離那肉體的敗壞,罪根的殘餘仍在,但他已經有了新生命,從上面來的生命,這個生命不犯罪(約壹三9)。基督徒絕不能故意犯罪,犯罪多半是經不起試探,若故意去犯罪,他就不會是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

    伯特納博士說得十分對:「此項教義並不是獨立的,是加爾文主義神學系統的必要部份。揀選與有效恩召的教義,在理論上暗示凡接受這些賜福的人,必定得救。如果上帝已絕對無條件地揀選了人得永生,上帝的靈有效地將此救贖的恩益適用在他們身上,那麼不可避免的結論,就是他們必得救無疑。」

限定的贖罪

 

  (有限的贖罪)

  約十:1

    這個有限的贖罪牽涉到一個問題:「基督為誰死?祂是為每一個人死,還是只為蒙揀選的人死?」

  我們都同意,主耶穌贖罪的價值,大到足以遮蓋每個人的罪,然而基督的任務與祂的死,是為了特定的某些人,也就是祂的子民、祂的羊。主耶穌之所以稱為「耶穌」,是因為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5)。主耶穌的任務,是要拯救那蒙揀選的。「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六39)

  正統的加爾文主義,堅持基督的救贖工作,早已確定了,不拘是在計劃方面,或者是在完成方面。這個救贖只是為那些特選的罪人而預備的,而且只為這些人(不是為別人),確實獲得救恩。耶穌的贖罪以及祂的代求,是祂身為大祭司的雙重工作。在祂的大祭司禱詞中,祂明明地排除了那不蒙揀選的人:「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本是你的。」(約十七9)

  加爾文派都同意基督的順服與受苦有無限的價值,但是基督降世只是代表並拯救父所賜給祂的那些人,並非所有的人。基督救贖之工是僅限於原初想要救的那些人,並非所有的人。基督救贖工作的結果,既然不是全人類都得救,那麼在這裡必得承認祂的贖罪是有限制的。基督的救贖必定在範圍上(不是要救所有的人)有限制,不然就在效果上有限制(祂不擔保任何人得救)。

上帝的選民(3)-聖靈的召集

    要建造禮拜堂,已經有了設計圖,購進了材料,接著就是如何將這些材料組合,將房子建造起來,如此才能完成禮拜堂。照樣,上帝也是這樣建造他的教會。上帝從永遠就預定,並由上帝的兒子死在十字架上而買來的那些人,必須由聖靈在歷史中,來召集他的教會。

       聖靈賜給選民重生的恩典,集合選民成立教會。他們若按本性來說,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但上帝的靈叫他們活過來(弗二1),由於上帝聖靈工作的結果,他們才相信主耶穌。有些選民在嬰兒時期就死亡,所有蒙揀選的人,在他們離開今世之前,一定得蒙重生,而且在他們重生的那一刹那,他們就有了得救的信心,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若問什麼年齡選民才能重生,那就要看聖靈的意思了,可是一旦他們重生了,他們就會清楚地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也就是說,聖靈的恩惠早晚要幫助他們成為基督教會的活肢體。

       在今日教會中有一盛行的觀念,全人類,包括未重生之人,都能靠著自己意志的決定來接受基督為救主,並且加入教會;換句話說,上帝將人得救的事完全交給了人,而重生不被認為是事先就不可缺少的條件,也不被認為是上帝所成就的,反而是人信心的結果。這成為教會中非常流行的觀念,也是今日基要派最嚴重的錯誤,把人立為自己的救贖主,對靠恩得救的聖經真理,形成一種嚴重的侵犯。聖經清楚教導說,若不是父神吸引人,就沒有一個人來信基督(約六44);在信成為人的行動之前,這個信乃是上帝的恩賜(腓一29);「……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十二3)。聖經清楚教導說,上帝把他的選民召集成為教會,這乃是聖靈藉著彼得的講道,在五旬節的時候,吸引召集了三千人成為主的教會,將得救的人數天天加給教會(徒二47),這也是主所作的。

       召集上帝的選民成為教會,這是上帝的愛榮耀的彰顯。假如上帝要靠他所揀選成立教會的那人,自己來決定是否要得救,就一定沒有一個人會得救;假如在揀選他們,又用上帝兒子基督的血將他們買贖回來之後,還要憑著他們自己的條件來決定是否接受這成果,那麼所有的人都將滅亡。上帝對人的愛是何等的浩大,以致他要拯救他們到底。他不但在創立世界以先揀選他們,又用他兒子的血買贖他們,又藉著聖靈在他們裏面的工作來揀選他們,來買贖他們,使這一切成為有效。聖靈使他們出死入生,並把得救的信心賜給他們,使他們成為基督的肢體,從始至終,他們的得救乃是出於上帝主權的恩惠與無限的慈愛。教會不是為上帝所特派的人構成的。

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教會成為世界的祝福(1)-世上的鹽

 

      耶穌基督的教會是人類最大的祝福,甚至包括那些抵擋上帝並仇視基督國度的人。世界從教會所領受的祝福不勝枚舉,在此特別要提出其中的二點,即主耶穌所說的:「你們是世上的鹽」與「你們是世上的光」(大五13~14)。

      有一個笑話說,某一個傳道人以「你們是世上的鹽」為講題,他這樣說:「如果將鹽灑在傷口上怎麼樣?一定會很疼痛,所以我們基督徒一定要經歷生活上的痛苦。」不用說這種解經未免過於牽強。當然基督徒傳揚上帝真理的時候,往往會傷到人,令人不安,但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當愛世上所有的人,如若可能,我們當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8)。

      那麼信徒是世上的鹽又是什麼意思呢?我們都知道鹽有調味與防腐兩大功能,在這兩方面,上帝的兒女很像鹽。如果沒有基督徒,聖潔的上帝早就將這乏昧的世界從他口中吐出去,在他的烈怒下,這腐爛的世界也早就毀滅了。這真理在舊約的一段故事中被描寫的非常清楚。創世記十八章中記載所多瑪、俄摩拉兩城罪惡深重,聲聞於上帝,上帝預備毀滅那城,但上帝的朋友亞伯拉罕卻為這兩城祈禱,要求上帝,若城中有五十個義人就不毀滅城;最後要求降至十人,上帝說:「為這十個人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創十八16~32),因這十個義人就不致叫這兩城被毀,合城的人都將因他們的信主而蒙受祝福,他們實在具有調味、防腐的作用。

      教會為世上的鹽,這個真理可以從許多方面看出:

      當上帝看不信的人類時,他的怒氣就發作了,可以想見因人的罪,他對人類所顯示的是烈火,但是面對惡人時,他因那些相信他獨生兒子的人,為他兒女的緣故,他就用無限的愛來對待他們。聖經告訴我們,為了選民的緣故,災難的日子就要減少了(太廿四22);照樣,為了他們的緣故,上帝的忍耐延長了。

      一個基督教的國家,可以持續分享基督教的果實。在許多方面,非信者從基督徒處獲得許多好處,譬如一些住有許多信徒的社區。其中的道德風氣必然高過非基督徒社區。由於上帝普通的恩典,上帝並未毀滅穹曲悖謬的世界,上帝所以容忍世界的理由之一,乃是教會在世界中發揮了鹽的功用。這是靠得住的推論,因為上帝的兒女在世界中,故上帝把一般恩典的祝福賜給世界。雨水、陽光,都是上帝給世人自然界的祝福(太五45):對於背道者在社會中約束犯罪行為,使次序得以維持(創六3:廿6);未重生之人在科學、藝術界所領受從上帝而來的才幹(創四20~22):以及未得救之人所成就的良好治安(路六33),可以說都是從上帝兒女桌子上所掉下來的碎渣。最重要的是,教會藉著傳播上帝的道,成為保守與調味的鹽。人相信並聽從這道,上帝就不再以烈怒,反而用拯救的愛來對待他們,原為忿怒之子(弗二3),但如今卻在他愛子裏蒙說納(弗二3;一6)。

教會勝過了世界的責任

       從人的眼光來看,教會的榮耀是比不上世界的榮耀,世界是由壓倒性的多數所構成,而教會僅是少數人中的少數而已;世界是富足的,教會是貧窮的;世界是大有勢力的,教會是微弱的;世界以它的智慧誇口,教會則是傳揚人認為愚拙的福音,但按著保羅在經上所說的卻是何等真實:「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上帝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上帝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林前一26~28),基督教會在外表上看來是受世界的擺佈。

      令人驚訝的是,微不足道的教會卻勝過了堂皇的世界,教會不但努力達成這件事,而且是繼續不斷地勝過世界;更令人驚訝的,教會的勝利不僅近在眼前,而且是個事實。

      當教會與世界發生衝突的時候,向來是以守勢為滿足,往往不採取攻勢抵抗世界,尤有甚者,教會常以逃避世界,而非得勝世界為己任。這種看似敬虔的態度,實際上是犯了應當做而未做的大罪。

      而逃避世界與勝過世界間的不同,可以藉下面的一個比喻來幫助我們區分:希臘神話中記載著一個小島,島上住著半人半鳥的女妖,她們的歌聲充滿著令人不可抵抗的誘惑力,以致航海的水手每經過此地,被歌聲吸引,就不由自主地將船靠岸,當他們的腳一踏上島,女妖立刻就將他們撕成粉碎。有一個名叫奧德賽的人,因他事先就瞭解這個危險,當他的船隻尚未接近這地帶時,他就將同船搖櫓之人的耳朵,先用臘塞住,並叫人將自己綁在船的桅杆上,這樣他雖然能聽得見聲音,但卻無法動彈。這就好比逃避世界,外面雖然控制住了,但是心裏卻依舊受到攪擾。另有一個人,是阿波羅的兒子奧非阿,也和他的同伴一同航行經過此島,他也知道這個危險,但他採取的安全措施與前者卻完全不同,他不逃避這個危險;他本身會奏一種非常優美的音樂,以致全船的人為其音樂吸引住,而沒有聽見女妖的歌聲,這就好比教會勝過世界。

      教會不要以為對世界的試探掩耳不聽,或者令她的肢體不順服試探就可以安然無事,她應當大聲的宣揚上帝的道,來制壓世界的聲音;更進一步他說,教會不但要對自己傳福音,更要將上帝的道傳給世界。教會必須盡力保守她的肢體不受世界的支配,但是教會也應當努力,藉著傳福音,將世界中的男男女女帶到教會。

      由現今教會大肆宣傳福音來看,人會想到教會為勝過世界的努力,乃在乎勸勉未得救的人信主歸向上帝,當然這是得勝世界的好方法,但卻不是徹底的辦法;教會也必須傳揚基督為主,要求各處的人在他面前屈膝,並在行事為人間服從上帝的律法。復活的基督豈不是對他的門徒,以及後世的教會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18~20)

      聖經教導基督為中保的王,他不僅僅是信徒的王,從更廣泛的事實上看,他也是世界的王,因為耶和華的聖僕在受苦,他將他的生命傾倒以致於死,上帝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賽五三12)。當上帝叫他的兒子從死裏復活,並安置他在自己右邊的時候,使他「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1~22)

      教會必須傳揚她元首的王權,並要求各處的人,在他們的生活領域中承認他為萬有之首、萬王的主宰;簡言之,不但堅持有基督教的教會,也要堅持有基督教的社會。上帝教會的行動像一支強大的軍隊,唱著「基督精兵前進,奮勇赴戰場」。

      至於傳福音所帶來的結果,即便最有權威的解經家也是意見各不相同。有些人說,教會的努力將要引進千禧年國的黃金時代,普世的人要承認基督為主。還有的人主張,在基督再來之前,絕沒有以上所說美麗的景象,只有在耶穌再來以後才看得見新天新地。但是無疑地,教會是上帝所揀選的器皿,向世界傳揚基督為救主、為王,是與上帝同工的,並向著得勝世界的目標邁進,因為他是世上的萬王之王(啟一5)。

教會傳揚福音(2)-基督為罪人死

 

      教會對罪人所傳的福音,另外一個解說為:「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他最卑微的行動,也向差遣他的上帝表現了至高的順服。保羅告訴我們:「他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

      人犯了罪,按上帝的公義是該死的,是應該下地獄的,但是基督卻替他們下了地獄。當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時,他擔當了罪人應當受的刑罰,在他喊著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太廿七46)的時候,也是他在無底坑的最深處,代替人承受人應當受的痛苦之時,上帝恨罪人的忿怒都歸在他頭上,使他的心靈受到壓傷,所以那些信他名的人,就不被定罪了。至於論到罪人,上帝的公義已經得到滿足,他的忿怒已經撤銷,當上帝使他的愛子從死裏復活的時候,就已向世界宣告了這件事實。

      上帝從起初就命定,完全順服他的報償是得永生。他對人類的代表者亞當說得很清楚:「……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這也就等於順服上帝得生命賞賜的應許,但亞當悖逆了,他不但為自己帶來了死,也連累了他的後裔。墮落的人既然如此敗壞,沒有一個人能守住上帝的誡命,但是日期滿足的時候,另一個亞當—耶穌基督來了,他完全遵守了上帝的律法,上帝也將他完全的義,分賜給信耶穌的人,「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9),信徒們應該高興的歌唱:「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上帝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賽六一10),他披上基督的義袍,就能進入珍珠門、黃金城,來到萬王之王的寶座前。

      這樣,基督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不但為罪人償清了罪債,也為他們得了無比豐盛永遠的榮耀。

教會傳揚福音(1)-上帝愛世人

 

      福音的核心是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人們往往從量的方面來解釋「世人」一詞。

      有些人說:「上帝的愛是如此偉大,他愛所有的選民,而這大批群眾是沒有人能數得過來的。」

      又有些人說:「上帝的愛那麼偉大,他不僅愛被選召的人,他也愛全世界的人類;不單愛活著的,即連未出世的也都愛。」

      還有的人說:「上帝的愛如此偉大,不但包括全人類,就是所有受造之物都包括在內。」

      這三種說法都試圖以有限的來解說無限的,但這是辦不到的,因為上帝在其所有的屬性上是無限的,所以他的愛也是無限的。若將有限事物與無限事物相比較,實在是無從比起。

      普林斯敦神學院有一位教授華飛德解釋「世人」一詞時,認為當從質的方面去解說,不應當從量的方面去解釋。「聖潔」的上帝愛有罪的人,就是本節聖經向人顯示的驚人真理。上帝是以色列的聖者,是完全聖潔的一位,就是撒拉弗侍立在上帝面前,也要用兩隻翅膀遮臉,喊著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賽六1~3),聖潔的上帝從天上俯視,看見地上滿了有罪的世人,但上帝仍然愛他們,這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怎能有這樣的事呢?這是必朽壞之人難以測透的。因而我們知道,上帝的愛與人的愛是截然不同的,人的愛會考慮物件、條件,上帝的愛則否;上帝愛罪人的理由,不在罪人身上,乃在於他自己本身。早在耶穌基督被釘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以前,上帝就愛了世人;上帝無限的愛,使得他差遣自己的愛子降世為罪人死。

      上帝差遣他的獨生子到世界來,為罪人死,這是最偉大的愛。他所愛的對象是應該下地獄的罪人,但他卻甘願犧牲他的愛子為罪人受痛苦。當我們默想這個真理的時候,我們不能不低下頭,用讚美的心,細聲的對主說:「上帝啊,我們一點都不明白,但你這樣說,我們就這樣相信。」

      因著他愛子所完成的救贖之工,上帝把永生賜給各處的罪人。救恩純屬恩典的禮物,人既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花錢來得,換句話說,這恩典是垂手可得的;他所需要做的是不看自己、不看別人,只仰望釘十字架的基督,這仰望就是生命,即得救信心的本質。

教會傳揚福音(3)-主不喜悅惡人死亡

      人們的心裏總是堅持所有的人都當得救,他們說:「那才是真正的福音。」許多曲解聖經的人都這樣講,今日我們已經看見古代普救主義的異端,又死灰復燃了。但是聖經不可否認的教訓卻是,只有上帝的選民才能經過珍珠門進入天城。

      不要以為聖經中所說的福音只是針對上帝所揀選的人,在這本論揀選的聖經中,也有多處說到為每一個罪人而預備的福音。看起來似乎矛盾,其實不然,因為從永遠就揀選一定數目的人得永生的上帝,也誠誠懇懇的邀請所有的人接受福音得永生。沒有一位神學家能在人的理性裏解釋這似非而是的理論,但是那些偉大的神學家,謙卑的接受這兩方面都是上帝的真理。

      約翰福音三章16節與羅馬書五章6至8節兩處經文,不單單是為上帝所揀選的人而寫,聖經也說到上帝普遍的愛,不僅指下雨、出太陽給義人、歹人,他也誠懇的對那些聽信福音的人提供救恩。上帝憑著自己說:「我斷不容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話」(結卅三11),使徒彼得也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從這幾處經文看來,基督教許多偉大的傳道人,傳佈了上帝不單喜悅拯救悔改相信的人,他也喜歡所有聽見福音,而悔改相信者得救的大好消息。加爾文解釋以西結書十八章23節與卅三章11節說:「上帝非常誠懇的願意那些要滅亡,或向死亡之路直奔的人,回頭走平安的道路。」

      這是榮耀福音最具意義的一方面,傳這樣的福音,乃是榮耀教會的光榮使命,上帝自己也吩咐他的教會,要肩負起這個使命,他說:「報好信息給錫安的阿,你要登高山;報好資訊給耶路撒冷的阿,你要極力揚聲,揚聲不要俱怕……。」(賽四十9)

上帝的呼召

 

  我們之所以成為基督徒,是因為上帝呼召了我們。

      彼得告訴我們:「然而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民,是屬上帝的子民,為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 2:9)   同樣的描述也經常在新約其它地方出現。主召聚人進入天國,有時用的字眼也是「呼召」。祂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 9:13)

      這並不是說主只是來召聚某一部份的人,這召喚對所有人類都適用,所有的人都需要悔改接受福音。但是,同一個召喚,凡能打開心裝載的,則會覺悟到自己的罪和自己的需要,也正是這類人才能「聽見」主對他們的呼喚,其它人對主的邀請是聽而不聞的。

      約翰福音就此情形,在「基督好牧人」那章書裡這樣寫道:「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約10:2-5) 

  當時在場的人聽見耶穌說這番話,不明白祂是什麼意思。其實祂的意思並不難理解,祂只是用了一幅圖畫來表達做基督徒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許多時候我們對所聽見的,所看見的不以為然。但到了某個時刻,當我們一旦意識到,在我們裡頭有另外一個聲音在對我們說話,我們就會立即感到敬畏懼怕了。對許多人來說,這種經歷就好像他聽了一篇道,或者讀了一本書,或讀了一段聖經,然後發現這一切好像就是針對著他個人講的。

      傳道人常會被人責怪,說他們愛揭露聽眾的私隱。其實傳道人根本不知道聽眾當中誰做了什麼,誰給他說中了什麼。聽眾感到扎心是因為他們給上帝那銳利、扎心的話語觸及到了。上帝的話進入人心,在人裡頭發動,漸漸地在外面聽到的是傳道人的聲音,在裡面卻浮現出另一個聲音,這聲音正是那好牧人的聲音。這位好牧人是按名呼召我們的,祂牽引我們進入祂的羊圈,成為祂的小羊,我們也因此會認祂的聲音了。自此之後,我們一生就只聽從祂永無差誤的命令。(約 10:27)

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

   無形教會是從亞當開始,到最後被揀選的人類歷史最後出生的人為止,包括上帝的一切選民的教會。包括生存的現在基督徒和已經在天國的教會。所以是普遍教會。但把現在地上教會叫無形教會時是不是其意義,而是指真正重生後以上帝所揀選的百姓,與基督聯合的人們形成的教會。

   與基督的聯合是神聖的聯合,所以不知道誰是真正重生而與基督聯合,被基督的靈支配的人。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叫無形教會。在宗教上過完全生活的人是因著宗教熱情和為填充宗教慾望而作的還是為什麼這樣做,這是用我們的肉眼不能識別。雖然知道一點,但這樣的分辨是由上帝來分辨。上帝沒有讓人判斷。選民是只有上帝知道。所以因著選擇教義,靠聖靈真正重生,與基督神聖地聯繫在一起的信徒來形成的教會叫無形教會。

   在這裡區分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但不是兩個教會,只是一個普遍教會。重要的是那教會是真教會,還不是真教會。加爾文最終也比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更強調真教會。

   有形教會是上帝國的設立機關和傳播機關。另一方面與上帝國一致。教會傳播上帝國,而召集了上帝國的百姓。所以把教會放在各國各族類當中,使他都包容,並交託聖靈和話語,使他作為上帝國的設立機關來工作。以聖靈的權勢傳福音時才能召集上帝國的百姓。上帝把上帝國的設立和擴張委託給教會。接受基督的十字架,作為真正與基督聯合的人,並作為上帝國的百姓而被揀選的上帝的百姓,都使他們屬於教會,在那裡被訓練而成長。所以地上的有形教會也是普遍教會。無形,有形教會也並不是兩個教會,而是只有一個教會。

    與基督聯合的人,他的信仰就自然地顯露出來。這就是信仰告白。信仰告白不是個別的,而是教會全體性地形成。教會把告白信仰的人都以基督徒來接受。通過信仰告白聚集成教會時,信仰是以行動來表現。所以是有形的。教會聚集,禮拜,讚美並交通,為了維持這些建立最小限度的組織。這樣顯露外面的就是有形教會。所以根據信徒的信仰告白和行為,在話語的宣佈和聖禮的執行,在外形組織和政治上教會成為有形的教會。最重要的是話語宣佈和聖禮執行並勸懲。所以有形教會若沒有組織就不能成立。這組織是與基督聯合的一個身體,所以需要有機體的組織。

預定論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嗎

 

  這已經是個很古老的問題了。如果是上帝揀選我們,那麼我們對上帝的選擇又有多自由、甚至有多真誠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要清楚三件事:

   首先,既然聖經教導說,上帝在永恆裡揀選了信靠他的子民,無論這對我們來說是何等難以理解的奧秘,是上帝說的,我們就安心接受。除非我們的心能達到為上帝的揀選歡欣歌唱的境界,否則我們還不能真正領會到新約教導在字裡行間所流露出的精神。

   其次,在我們親身的信仰經歷中,我們發現上帝的旨意和人的意志是可以和諧共存的。我們知道是我們運用了自己的能力來信靠基督的。上帝不會代替我們信的,是我們自己去信的。但是,同時間我們屈膝向他謝恩,稱謝他慈手牽引我們,引導我們來到他跟前。而事實上,當我們為別人禱告時,我們都會不約而同地求 道:「主啊,求你自己吸引他,好讓他認識你!」

  如果有人把我們各人的禱告一一記下來,對照一下,就不難發現,我們對新約聖經教導所持的信念,彼此是極其地接近的。

   再者,也許我們應當對這個眾所公認的「自由意志」一詞提出質疑。在聖經中,「自由意志」一詞只是在講到管家時提出來的;在講到對基督的信靠時,從未曾用過這個詞。這個詞現在已經被肆意泛解到一個地步,對討論上帝的旨意一事上早已失去意義了。根據聖經,凡提到人的意志時,總是傾向於強調這意志是受捆綁的過於是自由的。只有當我們在上帝話語的光照下不斷意識到自己的黑暗面,我們才能夠完全降服於上帝,徹底放棄意圖靜悄悄地為自己的救恩加添些功勞,憑己力賺得功德乃罪人的本性。

門諾會

 門諾會特色  , 門諾派  ,

 門諾會之發展  ,

 門諾會( Mennonite) 之介紹   ,

門諾會之發展

 

      重洗派主張嚴格的世界隔離。早期加入重洗派的許米亞(Balthasar Hubmaier)於1525年被捕入獄,他受不了苦刑而放棄他的觀點。被釋放後,逃到莫拉維亞(Moravia)又開始宣揚重洗派的信仰。莫拉維亞深受 的重洗派影響,比其他的地方更激進。他們主張無政府主義的社會,凡物公用,過著共同生活(communal life)。他們預言基督再臨時,基督將刀劍交給被揀選的子民,殺掉貴族和教會權貴。領導者叫赫德(Hans Hut)。不久赫德被捕,判處死刑。許米亞取代了他的領導,在那裏展開工作,最後也被捕,在苦刑下,仍然不肯放棄信念,於是當局便下令將他燒死。 Jacob Hutter堅定組織,創立Hutterian Brethren,1536年在 Innsbruck殉道。

      Hutterian Brethren在美國有77間教會,會員4千人。17世紀末Jacob Amman (1644-1720)覺得瑞士門諾會太世俗化,因而脫離門諾會成立Amish Church。 Amish最大一派Old Order Amish Mennonite約有十八萬信徒,分散在美國的22州及加拿大。1927年 Beachy Amish Mennonite Church 從此分出,大多分佈在Somerset, PA共有 6,500會員,101間教會。Mennonite Church有100,000人 1,100間教會,是美國最大門諾會。General Conference Mennonite (GCMC) 美加共有六萬人,教會350間。

      1948年世界門諾會聯盟即門諾會互助促進社〈Mennonite Central Committee〉和長老教會合作設立醫療佈道。之後他們在花蓮設立門諾醫院,並在台東設有附屬醫院。由於醫療傳道工作的進展,MCC乃請GCMC下屬 的海外宣道會評估,來台設立教會,擴展宣道的工作,結論是肯定需要,而且決定要以台語宣教。門諾會於1954年在台灣設立第一間教會就是台中林森路教會, 由宣教師宋大衛牧師設立。門諾會在台灣由於長期和長老會合作所以深受長老會之影響,用長老會聖詩,早期牧師由台神合作訓練,宣教師派到長老會神學院任教。很多會員也是從長老會轉會籍。由於國情不同,年輕人也當兵,接受軍事訓練等。教會分散在台北、台中和花蓮(最近桃園開始宣教)。 

上帝的揀選救贖對全體人類產生的一般好處

 

  我們可以在這裡下一個結論,就是「加爾文主義者並不否認,全體人類確實從基督的代贖領受了一些重要的好處。」

      加爾文主義承認基督的代贖,使上帝沒有降下那個原本因為亞當犯罪要臨到全人類的刑罰;基督的代贖也成為傳福音的基礎,並且把許多振奮人心的道德響力帶給世人,並且使罪惡的影響力被限制在某個範圍內。

      保羅對路司得城的異邦人說,上帝「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十四17)

      上帝叫太陽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人類也因此得到許多今世的福氣;但是這些福氣不足以保證人得救。甘寧漢有段話清楚說出加爾文主義的信仰他說:『主張「特別的救贖(particular redemption)」或是主張「限定的代贖」的人,並不需要否認「全體人類普遍來說,即使那些最後終究要滅亡的人,都還是能因為基督受死得到一些好處」。

        加爾文主義者可以相信「基督受死對全體人類產生了極重要的好處」。加爾文主義者只是不承認「基督打算使全體人類都得到他受死而產生的適當而特殊的果效,或是基督已經使全體人類都得到了這樣的果效」。說得明確一點,就是不承認「基督使全體人類都得到永遠的救贖」,換句話說,就是他們否認「基督使全體人類都罪得赦免,與上帝和好」。

       全體人類都因為基督受死而領受許多祝福,不過上帝是因為把全人類看成一個彼此有關係的整體,才使這個祝福臨到全人類;許多人只是沾光,上帝祇是在賜這些祝福給他所揀選的人時,順便也分給他們一點罷了,這些祝福並不是專程為他們賜下的。當上帝定意差遣他的兒子來到世上的時候,上帝當然就已經預見這些好處了。這些好處都是上帝籌劃設計的,好讓人可以領受享用。人在享受這些福氣的時候,應該知道這是上帝賜的,這樣就可以彰顯上帝的榮耀,表明上帝的性 情,並且真的完成上帝的心意;人也應當知道這些福氣是藉著基督這位中保受苦受死才臨到人類的。』

   這樣看來,「基督為所有的人死」這種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我們雖然反對阿民念主義,但也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全盤否定。不過我們確實堅信,基督受死對選民有特別的意義,因為基督受死對選民有功效,使選民得救;至於其它沒有被上帝揀選的人,基督受死對他們也產生一些果效,只是這果效是在上帝成全他這個偉大的心意時,順便帶給他們的。

基督犧牲的目的

 

  基督受死的目的如果是要拯救每個人,我們就得說,上帝能力不夠,或是意願不強,以致沒有完成他的計劃。但是既然上帝的工作總是有效的,那麼基督受死代贖的對象,就必然限於那些實際上真正得救的人。

      阿民念主義以為上帝的心意可以改變,也可能失敗。阿民念主義者說:「上帝差遣他的獨生子來,是要拯救所有的人,但是後來看到這個計劃沒有辦法完成,就改變心意,只『揀選』那些他預先看見有信心肯悔改的人」,是把上帝說成是一位「有意要作一件事,但是這件事從來沒有發生」,又「好像把他的作為寄託在他所創造的受造物身上」的上帝,其實受造物是在一切事上都依靠他的。沒有一個有理性的人,如果有智能能力執行他們的計畫的人,卻會決定作一件他們從來作不到的事,或是採納一個從來不能實現的計劃。人的智能能力都有限,還會這麼作,那麼上帝的智能、能力無限,豈不更是這麼作嗎?如果一個人滅亡,我們可以放心的說,那一定是上帝從來沒有打算要拯救他們,也從來沒有設計一些方法使他們可以得救,更沒有把這些方法付諸實行。

   耶穌說:「我為羊捨命」,這就表示耶穌認為他受死的意義與目的,是侷限在一個範圍裡的。如果他只為羊捨命,就代表他代贖的事工不是普遍針對每個人的, 因為他對法利賽人說:「你們不是我的羊」;又說:「你們是屬於你們的父魔鬼」。耶穌既然這麼清楚把法利賽人排除在外,還會有人主張耶穌為法利賽人捨命嗎? 有天使向約瑟顯現,告訴他要為馬利亞生的兒子起名叫「耶穌」,因為他降世的使命就是要救他自己的百姓脫離罪惡。所以耶穌來到世上,不是「只使人有得救的可 能」,而是「真的將他自己的百姓拯救出來」。而且我們大可放心,拭目以待,因為他只要開始作一件事,就一定已經作成了。

   既然上帝的工作絕不會徒勞無功,半途而廢,所以凡被聖父揀選的人,也必然被聖子救贖,且藉聖靈成聖;換言之,揀選、救贖、成聖,這三件事一定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阿民念主義說「代贖是普遍的,針對每一個人」,這會使揀選、救贖、成聖這三件事不均衡發展,因而破壞了上帝三位一體的內在完美諧和。如果阿民念主 義不說普遍代贖,而說普遍救贖,那也有問題,因為普遍救贖代表每個人都得救,就成了普救論。

   當基督在他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個晚上代禱的時候,宣告蒙揀選者與蒙救贖者是同一批人。他說:「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又說:「我為他們祈求, 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十七6, 9-10),又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約十:14-15)。保羅也教導說: 「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上帝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廿28);「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人為朋友捨命」(約十五13)。基督為約翰、保羅這樣的人死,不為像法老、猶大那樣的人死;他為綿羊死,不為山羊死。除非我們能說法老王與加略人猶大也是基督的羊、基督的朋友、基督的教會,否則我們就不能說基督是為了全世界的人死。

   再者,我們既然說「基督為他的教會和百姓捨命」,我們就不可能相信基督為「背道的人」捨命,同時也為「他打算要拯救的人」捨命,這兩種捨命的程度會一模一樣。上帝把人類分作兩種,他清楚肯定這種人,當然也就暗示他否定那種人。上帝論到這種人所說的話就不適用於那種人。如果我們說「某人為他的子女勞碌奔波, 甚至犧牲健康精力」,就表示我們不認為他的動機只是為了博愛,或說他的安排是為了社會的福祉。照樣,如果我們說「基督是為他的子民死」,就不能說他是為了每個人死。

贖價

 

  聖經說基督為他的百姓作了贖價──「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廿:28)

      注意這裡是說多人,不是說每個 人。一個東西要成為贖價,必須有三個條件:

  (1)有人被拘禁不得自由;

  (2)別人為了使他得釋放,把這個東西給拘禁他的人;

  (3)拘禁他的人收下這個東西,就真的釋放他,使他得自由。

      如果這三個條件有一個沒有滿足,這東西就還不能算是真贖價。

      就人來說,如果拘禁他的人講義氣,就應該一接到贖價就釋放他,不要求他再付其它什麼東西。

      就上帝來說,如果上帝是公義的,而且基督受苦、受死是作每個人的贖價,而不是只為蒙揀選的人,那麼基督代贖的果效就必須傳達給每一個人,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任何人受永刑,都會使上帝變成不公義。

      如果有人因為不信而下地獄,上帝就是重複要求執行這個極刑──第一次要求代替罪人的基督受死,第二次要求罪人本人受永死,那麼上帝就不公義了。

      基督的代贖果效並不是傳達給每個人,而是只限於那些他出面為他們作保的人,就是組成他真教會的那些人。

代贖是在目的與應用上被限定

 

  儘管代贖的價值足夠(sufficient)拯救全人類,但是代贖只對蒙上帝揀選的人有效(efficient)。代贖的功勞可以用在這個人身上,也可以用在那個人身上,並沒有區別,所以客觀來說,全人類都有得救的可能,但是主觀來說,全人類都得救是有困難的,因為罪人憑自己不能看見屬上帝的事,也不能欣賞屬上帝的事,只有被聖靈重生以致成聖的人,才能看見並且欣賞屬上帝的事,以致得救。至於上帝為什麼不把這個恩典賜給所有的人,上帝並沒有把其中的道理完全啟示我們。

   如果上帝使代贖對每個人都有效,就會使代贖本身失去價值。如果代贖可以施行在每個人身上,但是有些人還是滅亡了,那麼結論就是「客觀來說,代贖使每個人都可能得救,但是實際上卻沒有使每個人得救」。按照阿民念的理論,代贖只是使每個人都「可能和上帝的恩典合作」罷了,如果他們願意,就可以和上帝的恩典合作,使自己得救。我們雖然不同意阿民念主義這種說法,但是這種說法至少還可以自圓其說,解釋實際發生的狀況。但是如果照前面的說法,「雖然代贖施行在每個人身上,但是有些人還是滅亡了」,就有點荒謬了。您看過一個人「雖然病得了醫治,卻還是死於癌症」,或是「雖然罪被除掉了,卻還是因為不信而滅亡」嗎?

      其實代贖的本質已經決定了代贖的範圍。如果代贖只使人有得救的可能,那麼代贖就適用於所有的人;如果代贖可以保證一個人得救,那麼代贖就只能適用於被上帝揀選的人。華菲德博士說:「我們倒底是要一個價值高的代贖,還是要一個範圍廣的代贖?我們只能在二者之間選擇一個」。基督代贖的工作如果施行在每個人身上,它的本質就必然減損。 

  阿民念主義同樣對代贖有明確的限制,只是加爾文主義限定代贖的範圍,阿民念主義限定代贖的能力。加爾文主義限定代贖的對象,不過他相信代贖的功效,相信代贖能使許多人得救;阿民念主義限定代贖的能力,因為阿民念說代贖本身不能救任何人。加爾文主義者限制代贖的「量」,不限制代贖的「質」;阿民念主義則限制代贖的「質」,不限制代贖的「量」。

      加爾文主義者認為代贖好像一座窄橋,連接兩岸引人過河;阿民念主義認為 代贖好像一座寬橋,但只到河的半中央。其實阿民念主義和加爾文主義都認為基督的代贖工作有限制,而且阿民念主義者所認為的限制比加爾文主義者所認為的限制更大。

限定的救贖

 

  我們在這裡討論的問題是:基督將自己獻上作贖罪祭,是「為全人類每一個人,沒有例外,也沒有分別」呢?還是「只為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換句話說,基督受死作贖罪祭,是要「全人類都有可能得救」呢?還是「只確定要使那些父神賜給基督的人得救」?

      阿民念主義主張「基督為全人類每一個人而死,沒有分別」;加爾文主義者則主張「在上帝的心意與奧秘的計劃裡,基督只為被上帝揀選的人而死;至於其餘沒有被上帝揀選的人,只承受普通恩典,基督的死與他們沒有直接關係」。也許「限定的救贖」(Limited Redemption)比「限定的代贖」(Limited Atonement)更能清楚表達這件事的含意。

      基督「代贖」(atonement)工作的效力當然是無限的,沒有哪個罪是基督受死還沒有辦法贖的;所謂「限定」(limited),是指「這個代贖產生的果效,應用到個別的人身上」是被限定的。這個「代贖產生的果效」一般稱為「救贖」 (redemption),所以我們可以說「救贖」被限定,不是每個人都有分。不過「限定的代贖」已經成了固定的神學用語,意義也為人熟知,所以我們還是 沿用這個名詞。

      代贖指「基督受死產生的客觀功效,就是使罪惡得赦」,救贖指「人接受基督受死的客觀功效,以致主觀上得救」。換句話說,救贖是代贖的果效,是代贖應用到個別的人身上的結果,也是「基督代贖」的客觀事實成為「人得救贖」的主觀經歷。

  〈西敏信條〉論到「限定的代贖」,是這樣說的:「......,所以一切在亞當裡墮落,又蒙基督救贖的人,就是蒙上帝揀選的人,都蒙聖靈在適當的時候,用有效的恩召,使他們信靠耶穌基督,並且被稱為義,得兒子名分,得以成聖,並且因信被基督的能力保守,以致得救。除了被揀選的人以外,沒有一個人蒙基督 救贖、蒙上帝有效恩召、被上帝稱為義、得兒子名分、得以成聖,以致得救。」

   「揀選」經過邏輯的推論,勢必會得出這一章「限定的代贖」。如果上帝從亙古以來,就已經計劃要「拯救全體人類中一部分的人,而不拯救其餘的人」,那麼不管是說「上帝的工作對蒙揀選的人,和未蒙揀選的人,都具有相同的意義」,還是說「上帝差遣他的兒子,既為預定不得救的人而死,又為他所揀選得救的人而死,而且這兩種死都相同真實,意義也都相同」,這兩種說法似乎都有點矛盾。這兩個教義同舟一命,這個教義正確,那個教義就正確;這個教義不成立,那個教義就不成立。在邏輯上來說,我們不可能接受這個教義,卻拒絕那個教義。如果上帝已經揀選一些人得永生,而沒有揀選另一些人得永生,那麼原因很簡單:基督來到世上,主要是為了救贖上帝所揀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