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早期教會開始,耶穌基督的教會就被描述為「大公」教會。「大公」這個詞的使用最早是二世紀前中期,記載在使徒教父的著作中(安提阿的伊格納丟,示每拿書8章第9;《坡旅甲殉道記》)。「大公」這個詞源於希臘語字katholikos,意為「全體的」、「世界性的」。在頭幾個世紀,一般都是這樣形容教會的。然而,「大公」(Catholic,又可以翻譯為天主教)一詞現在幾乎只與羅馬天主教聯繫在一起。這種關聯出現在歷史發展較晚的時期,早期教會將「大公」這個詞用於包括東方和西方的教會整體。
今天,許多人都在尋找唯一的真教會,即可以追溯到耶穌和使徒的、有歷史承襲的大公教會。耶穌說:「我要建造我的教會」(太十六18,NASB)。耶穌只建造了獨一的教會,因此教會的大公性直接關係到教會的本質。羅馬和東正教以制度定義教會;因此我們可以將教會的大公性理解為要與有形的組織連結。新教徒則主要從教義或屬靈的角度來解釋大公性,儘管並非所有的新教教會都是如此。新教徒主張大公性主要指的是屬靈的層面。當然,這就引發了關於有形與無形教會的問題。改教者將這個區別視作教會論中一個重要的元素。這只是一種護教性的說法,還是這也是符合《聖經》的合理論證?這樣的立場是否在宗教改革之前就已存在?
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中,彼得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太十六16)。耶穌回應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這段經文引發了巨大的爭議。這塊「磐石」指的是否是基督本人,正如彼得所的宣告、新教徒所堅持的那樣?還是像羅馬教會所說的,教會是建立在彼得以及彼得的繼承人—羅馬教皇—之上的?我們該如何理解耶穌真正的意思?
《以弗所書》對這段經文的註釋很有幫助。在《以弗所書》二章20節中,保羅說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0)。這裡希臘文「建造在…之上」一詞與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中使用的是同一個詞。教會最初是如何建立在使徒和先知之上的?最初是透過使徒們講道(徒二42;五42),後來是透過他們受上帝默示寫下的著作,歷史中的教會才得以持續地被建造。透過福音書,他們見證了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這是教會最終的(已經立好的)根基(林前三11)。在《以弗所書》一章中,保羅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 這裡保羅是在解釋以弗所教會是如何建立的,同時也在描述大公教會將如何建立。當福音被傳開,以弗所人以信心回應福音,並在與耶穌基督屬靈的聯合中受了印記。因此,建立教會的方法就是使徒的福音,就是唯靠恩典、唯靠信心、唯靠基督得救的信息,也是先知預言過、使徒親眼見證過的信息。因此,《馬太福音》十六章中的磐石指的必須是彼得對基督的宣告。
對於瞭解真教會的本質和大公性,福音的重要性再怎樣強調都不為過。保羅警告加拉太人,那些接受並教導扭曲的福音的人,實際上已經棄絕了基督,並在上帝的詛咒之下(加一6-8),不屬於真正的大公教會。因此,我們可以從《聖經》明確的教導中得出結論,教會是由那些接受真福音、在屬靈上與基督聯合、成為基督身體的人組成的(約十五4-5;十七23;羅十二12-13;弗一22-23)。既然本質上是屬靈的聯合,這種聯合就是不可見的。保羅以以色列為例,解釋了有形與無形教會之間的區別。並非所有屬於可見的以色列民族的人都是上帝屬靈國度的國民(羅二28-29;九6-7)。《聖經》清楚地說,是有形教會的會員而不屬於耶穌基督無形的教會,這種情況是可能發生的。最重要的是,獨一的真教會的本質是屬靈的、無形的。
成為大公教會的真正成員意味著加入聖徒這個偉大的團體,他們是上帝的選民,已經悔改並在屬靈上與耶穌基督聯合。
儘管屬靈的聯合是不可見的,但這種聯合本身會有形地彰顯在那些與基督聯合的人的生命中。屬於大公教會的人的生命會發生改變,他們新的本性就是他們屬於教會的證據,其特點是順服、服從、愛以及對上帝和祂的話語委身,尤其委身於祂的福音(約三3-8;八31-32;羅六1-22;林後五17;加一6-9;腓三3-11;多二11-14;約壹二3-6)。3:3-11;多二11-14;約壹二3-6)。使徒約翰警告說,生活不聖潔就是沒有與基督聯合,即使是那些持有有形教會的會員證、自稱是信徒的人(約壹二3-6;三4-10)也是如此。耶穌在講道和比喻中也提出了類似的警告(太七13-23,十三18-30;約八30-44)。然而,那些與基督聯合的人也是各地有形的團契組織的成員,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可以談論羅馬、哥林多和以弗所的教會。
耶穌命令祂的福音要傳遍全全世界(太二十八18–20)。祂唯一的、真教會的大公性表現在教會接納來自各種文化、種族、性別和社會政治背景的人(弗二11–12;西三11;來十二22–23)。這是那些相信且順服福音之人的團體,他們以聖潔的生活表明他們與基督聯合。這些人將在天上組成完美的大公教會,在那裡他們將永遠敬拜、服事並榮耀上帝和那羔羊(啓五8–14, 二十二1–4)。真正的大公性本質上是屬靈的,而非制度性的。
無形教會的教義並不是改教家的新創的教導。對此早期教會中最強烈的支持者之一是奧古斯丁。他教導說:「基督沒有將祂的教會建立在一個人(彼得)之上,而是建立在彼得的認信(也就是基督)之上」(講道 229 P.1., 在《聖奧古斯丁的作品,講道,第三卷中)。
這種解釋代表了早期教會教父的立場。奧古斯丁教導說,許多在可見教會中宣信基督,受洗並參加聖禮的人並不是無形教會的成員(關於《約翰福音》的講道,講章27:11;論洗禮,第四卷,第3章第5點)。根據奧古斯丁的說法,真教會由那些悔改並相信的人組成,他們在屬靈上以基督為頭並與祂聯合,有聖潔的生活作為這種奧秘的聯合的證據。他稱那些在生活上沒有表現出改變的人為名義上的基督徒。他援引新約中的稗子、山羊、和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作為支持(講道 5.3;23.4;88.19;149.4;137.9;回答彼提里安,第三卷,第2章第5點;論詩篇 965.15;論大公教會的道德 34.76;上帝之城,第一卷,第三十五章,論教會的合一 34,35)。在論文《論信心與行為》(On Faith and Works)中,奧古斯丁警告讀者不要守著沒有帶來生命改變的死信仰,因為這生命沒有真正的悔改,也會使聖禮無效。奧古斯丁當然認為教會是可見的,但他仍然在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之間作出了明確的區分。
成為大公教會的真正成員意味著加入聖徒這個偉大的團體,他們是上帝的選民,已經悔改並在屬靈上與耶穌基督聯合,這樣就加入那被贖、被醫治、被
重建和被赦免之人的偉大團體。鑒於名義上相信實際上不屬於真教會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新約督促我們要自省,看我們是不是在真信仰中,確保我們的呼召和揀選是確實的(林多十三5)。我們有道德義務鼓勵他人也這樣做。使我們在唯一、真正的大公教會中佔一席之地的不是有形教會的會員身份,是而與基督的聯合。因此,歷世歷代時代的聖徒這樣宣告,《聖經》也這樣宣講:「祢是配得的……因為祢曾被殺,用祢的血從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各邦國中把人買了來歸給上帝。」(啓五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