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3日 星期一

比利時信條1~7條

  (一六一八年與一六一九年於多特所召開之全國總會修訂)
  第一條   論只有一位獨一的神
  我們都用心相信,用口承認只有一位純潔屬靈的神,那就是永遠、不可思議、無形、永恆、不變、全能、全智、公義、善良與眾善之源的真活神。
  
  第二條   論啟示(認識神的方法)
  
  我們用兩種方法認識神:第一是藉著神的創造、保護並管理宇宙;就是在我們眼前一本佳作,在其中的一切受造之物,無論大小,都引導我們觀摩神不可見的事,即他的永能和神性,正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一章20節中所說的。凡事足以叫人知道,心服口服,無可推諉。第二,就是藉著他的聖言,就是聖經將他自己更清楚、更完全地啟示給我們,那就是說在今生,對於他的榮耀,以及我們的救恩所應瞭解的事,都在聖經中記載了。
  
  第三條   論聖經(神所記載下來的道)
  
  我們承認神記載下來的這道不是出於人意,乃是屬神的人受聖靈的感動而發言,正如使徒彼得所說的。後來,神用特別的照顧,為了我們的救恩吩咐他的僕人,先知與使徒將所啟示的道記載下來;他也親自寫下兩塊法版。因此我們稱此為聖經。
  
  第四條   論聖經正典
  我們相信聖經包括兩卷,即舊約與新約,乃聖經的正典,此外無任何書可與之相比。這些書卷在神的教會中如此稱謂:(舊約卅九卷,新約廿七卷。以下聖經各卷之名稱于此從略)。
  
  第五條   聖經從何處得到它的尊嚴與權威
  
  我們接受這些經卷為神聖的經典,作為我們信仰的規範與根基,並且堅固我們的信仰;毫無疑惑地相信其中所包括的一切,因為教會接受並證實了這一切,尤其是因為聖靈在我們的心中作見證,證明這一切是從神而來的,而且它們本身就足以證明是由神而來。
  
  第六條   聖經正典與偽經之間的區分
  
   我們把聖經正典與偽經有所區別,那些偽經即:愛斯德拉斯第三書,特比特書,猶特書,所羅門智慧書,傳道書,巴錄書,以斯帖書餘卷,火窯中三聖童詩歌集, 蘇撒那的歷史,但以理緒篇,瑪拿西祈禱書與馬加比前後書。這些偽經教會可以讀,如下違反聖經正典,也可以從其中記取教訓;但絕無能力與效益,從其見證來堅 固我們基督教的信仰;更不可能從其他聖典中奪取其權威。
  
  第七條   聖經的充足性,作為我們信仰的唯一準則
  
   我們相信聖經正典完全包括神的旨意,而且任何人應當相信聖經,而得救的要道都在其中充分地教導了。因為神所要求崇拜的完全形式都記載在聖經中,所以任何 人,就是連使徒在內,若是其教導不是聖經所教導的,是不合法的,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就是天使也不可以。因為神的話不可以加添,也不可以減少,這就證明聖經 中的道理在各方面是最完全的。也不可以把聖經與其他人的著作相提並論,認為有同等價值;更不可以把人的風俗,或廣大群眾,或古跡、時間與人的繼承,或教會 議會所作的決議,或法規認為與神的真理有同等價值,因為神的真理超於一切;人都是說謊的,比虛空還要虛空。因此,我們要完全拒絕與此無謬準則,就是使徒所 教導我們不符的任何東西。使徒說,要試驗諸靈,看是否來自神。照樣,有什麼人到你們這裏來,不傳這樣的道理,不要接待他們到你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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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感想>
    認識上帝若不以聖經為基礎,是件可怕的事,因為人常常用心思製造出許多偶像,除非照上帝的啟示,人無法真正認識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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