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其實正好碰到亞他那修信經最容易引起誤解的地方。
表面上看,好像有一個矛盾:
亞他那修信經:「你必須相信正確的信仰,否則不能得救。」
保羅:「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因著行律法。」(羅 3:28)
那麼,「相信正確教義」是不是又變成另一種「靠自己的行為得救」?
一、嚴格來說,不矛盾——因為「因信稱義」與「正確信仰」談的是不同層次
可以先用一個簡單公式表示:
因信稱義:我們不是靠「做了什麼」被上帝稱義,而是靠信靠基督領受上帝的恩典。
正確教義:信心所信靠的那一位上帝與基督,究竟是誰。
所以問題不應該是:「我是否知道足夠多的正確教義,所以我才有資格得救?」
而應該問:「我所信靠的基督,究竟是哪一位基督?」
這兩個問題非常不同。
二、保羅的「信」不是「相信任何自己喜歡的東西」
這一點非常重要。
我們有時候把「因信稱義」理解成:「只要我有信心,就可以了。」但保羅並不是這個意思。
例如羅馬書 10:9「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這裡的「信」已經有相當具體的內容。不是「我相信宇宙有一股愛。」也不是「我相信耶穌是一位很偉大的老師。」而是相信耶穌是主,並相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所以信心不能完全與信心的內容分開。
三、這正是亞他那修信經真正關心的問題
亞他那修信經不是在說:「你必須把三位一體神學考試考一百分,才能進天堂。」
它所關心的是:
基督教所說的「上帝」究竟是誰?
基督徒所說的「耶穌」究竟是誰?
例如,如果有人說:「我相信耶穌。」
我們還是需要追問:哪一個耶穌?
如果一個人所相信的耶穌只是「一位偉大的道德教師」,那麼這與新約所宣告的耶穌並不相同。
如果另一個人相信:「耶穌就是父上帝本人,只是換了一個角色出現。」
那麼這也不是三一論所宣告的信仰。
如果又有人相信:「耶穌是一個被上帝創造出來、比天使高一點的超自然人物。」那也不是尼西亞—迦克墩傳統所宣告的基督。
因此,教義不是在基督之外另外加上一個得救條件;教義是在守護「我們所信的基督究竟是誰」。
四、所以「信心」與「教義」的關係,可以畫成這樣
上帝的恩典
↓
基督的救恩
↓
聖靈賜下信心
↓
人以信心接受
↓
與基督聯合
↓
稱義
而教義則回答:
我所信的「基督」是誰?
↓
真正的上帝?
真正的人?
一位基督?
兩個完整本性?
↓
因此我所宣認的救恩究竟是什麼?
所以兩者不是競爭關係。
教義回答「信誰」。
信心回答「如何領受」。
五、這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因信稱義」的「信」
這裡可以進一步進入改革宗很重要的區分。
加爾文並沒有把信心理解成單純的「接受幾個命題為真」。
加爾文對這一點有相當清楚的整理:信心不只是相信聖經中的某些事實,而是對上帝在基督裡所賜憐憫的穩固認識;甚至一個人可以相信某些基督教事實、承認聖經的權威,卻仍然沒有真正的信心。
這個區分非常重要。
可以把信心分成三個層次來理解:
① 我知道
「耶穌真的存在。」這是知識。
② 我同意
「耶穌是基督,祂死而復活。」這是認知上的認同。
③ 我信靠
「這位基督是我的救主;我把自己交託給祂。」這才是救恩性的信心。
因此正確教義不能代替信心。但同樣真正的信心也不能完全沒有內容。
六、這就解釋了一個很重要的現象:魔鬼也「相信」一些正確教義
雅各書 2:19 說:「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這節經文幾乎可以直接解開我們今天的問題。
鬼魔知道:
- 上帝是真的;
- 上帝只有一位;
- 神的權柄是真的。
換句話說,牠們有正確的神學知識。可是牠們沒有救人的信心。
所以正確教義 ≠ 救人的信心。
但是另一方面:
救人的信心 ≠ 對基督完全沒有內容的「相信」。
這兩個極端都要避免。
七、那麼亞他那修信經為什麼說「不相信就不能得救」?
這裡需要非常仔細。
它的意思不能簡化成:「神學考試不及格的人下地獄。」
這樣理解會完全錯失信經的神學目的。
信經是在說:基督教的救恩不能與基督教對上帝與基督的基本宣認切割。
也就是說:
救恩
↓
基督
↓
基督是誰?
↓
真正的人、真正的上帝
↓
誰是這位基督的父?
↓
上帝是誰?
↓
三一上帝
因此,三一論與基督論不是後來教會「額外發明的神學考試」。
它們是教會試圖回答:「如果我們真的相信新約所宣告的耶穌,我們究竟必須怎樣描述這位耶穌?」
八、這也正是「異端」問題為什麼嚴重
假設有人說:「耶穌不是永恆的上帝,只是受造物。」
這不是單純「神學細節不同」。
因為它會進一步改變:誰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
如果耶穌只是一個受造物,那麼我們所宣認的基督救恩就發生根本變化。
反過來:「耶穌根本沒有真正成為人。」也不是小問題。
因為如果祂沒有真正進入人的存在、受苦、死亡,那麼「道成肉身」以及祂代表人類的救恩也會被重新定義。
所以基督論不是在救恩之外添加條款;基督論是在保護福音本身。
九、這裡可以看見「因信稱義」與「正確教義」真正的關係
可以用三句話總結:
第一:我們不是因為「知道很多教義」而稱義。
知識本身不能使罪人與上帝和好。
第二:我們也不是因為「相信得夠完美」而稱義。
信心本身不是功德。
這一點是宗教改革非常重要的核心。
加爾文所整理的改革宗立場也明確強調:稱義是上帝因基督使罪人與祂和好,並非因人的善工。
第三:我們是因著信靠基督而稱義,而教義則幫助教會守護「這位基督究竟是誰」。
因此不是「我相信正確教義 → 所以我配得救恩。」
而是「上帝在基督裡施行救恩 → 聖靈使人以信心接受基督 → 教會藉著正確教義宣認這位基督。」
這個次序非常重要。
十、但這裡有一個非常深的問題:如果如此,為什麼教會還需要信經?
答案可能是:因為「唯獨信心」不等於「唯獨私人感受」。
這是現代教會非常容易混淆的地方。
現代人可能說:「我不需要神學,我只需要耶穌。」聽起來非常虔誠。
可是問題馬上來了:哪一個耶穌?
如果「耶穌」可以被任意重新定義,那麼:
- 耶穌可以變成成功學導師;
- 可以變成政治革命家;
- 可以變成心理治療師;
- 可以變成道德教師;
- 可以變成「我心中的愛」;
- 甚至可以變成支持我自己價值觀的投射。
所以教會需要信經,不是因為「上帝要求我們通過神學考試。」
而是因為教會必須共同見證:我們所信靠的基督是聖經所宣告的那一位。
十一、這裡其實也可以連到保羅研究中的一個重要爭論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對這個問題有很好的背景整理。
它指出,現代保羅研究對「稱義」的理解有重要爭論。一方面,改革宗/宗教改革傳統強調「在上帝面前因信稱義」;另一方面,Sanders、Dunn、Wright 等「新保羅觀」相關研究,強調稱義同時涉及猶太人與外邦人如何成為上帝子民的問題。文件也指出,即使在這些討論中,仍有學者認為「因信稱義」是保羅福音的重要組成部分。
而這裡特別值得注意:「稱義」究竟是否是保羅神學的唯一中心?與「稱義是否重要?」是兩個不同問題。
有學者認為稱義是保羅重要教義,但不能因此直接把它提升為整個新約或整個保羅神學唯一的中心。
這對我們理解信經也很有幫助:「因信稱義」不是叫我們停止神學思考,而是叫我們知道:神學思考的最終目的,是忠實見證上帝在基督裡的救恩。
十二、所以我們可以重新理解亞他那修信經那句很強烈的話
它不是:「相信足夠多的教義,才能換取救恩。」
而比較接近:「教會所宣認的這一位三一上帝,以及這一位真正的上帝、真正的人的基督,正是基督教救恩所不可分割的對象。」
換句話說:
信心的「對象」不能被任意改造。
因信稱義
│
↓
信靠基督
│
↓
「基督是誰?」
│
┌──┴──┐
↓ ↓
真正的上帝
真正的人
│ │
└──┬──┘
↓
一位基督
↓
為我們救贖
所以,亞他那修信經不是在基督之外增加一條「神學得救條件」,而是在努力確保教會所信的「基督」仍然是使徒所見證的基督。
十三、但我們還需要保留一個非常重要的牧養區別
這是我認為今天教會尤其需要小心的地方:「教義是重要的」不等於「只有能清楚表達教義的人才是真基督徒。」
一個剛信主的人可能只知道:「耶穌愛我,祂為我的罪死而復活。」他的三一論可能還非常粗淺。
我們不能因此說:「你還不懂迦克墩基督論,所以你沒有信心。」這不是教會牧養應有的方式。
反過來,一個神學教授可以非常精確地解釋:三位一體、兩性一位格、迦克墩公式、communicatio idiomatum……但他的心可能根本沒有信靠基督。
所以神學正確性是教會不可放棄的責任;但神學知識本身不是稱義的功德。
十四、這也讓「因信稱義」真正成為福音,而不是反智主義
最後我會把今天的問題濃縮成四句:
我們不是因為知道正確教義而得救。
我們也不是因為信心本身是一種功德而得救。
我們乃是因信靠基督而領受上帝在基督裡的恩典。
而正確教義則守護我們所信靠的基督究竟是誰。
因此:
「唯獨因信」不是「不需要教義」。
而是「教義不能成為我們誇口的功德;教義卻必須忠實守護我們所信的福音。」
這其實把宗教改革的「因信稱義」與大公教會的三一論、基督論重新接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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