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把**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拉丁文首句 Quicumque vult)**當作一個很好的「三一論與基督論入門」,而不只是背誦一篇古代信條。
一、先問:它真的是亞他那修寫的嗎?
學界廣泛共識:不是。
雖然傳統上稱為「亞他那修信經」,現代研究普遍認為它不是亞他那修(約296–373)親自撰寫。主要理由包括:
- 原文是拉丁文,而亞他那修主要以希臘文寫作;
- 早期沒有可靠證據把這篇信經歸於亞他那修;
- 它的語言與神學結構比較顯示出西方拉丁教會的背景;
- 完整文本的形成時間一般放在亞他那修死後的數個世紀之間,確切年代與作者仍有爭議。(新冒險)
所以比較準確的說法是:「亞他那修信經」不是亞他那修的作品,而是一份受到亞他那修所代表的尼西亞正統神學深刻影響的西方信仰告白。
這一點非常重要:「不是亞他那修寫的」並不等於「它不重要」。它其實把早期教會經過數百年辯論後形成的三一論與基督論,用非常精密的方式整理出來。
二、這篇信經到底在回答什麼?
如果把整篇信經濃縮成兩個問題,就是:
① 上帝是誰?
三位一體。
② 耶穌基督是誰?
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
所以它基本上分成兩大部分:
A. 三一論(Trinity)
父、子、聖靈既是一位上帝,又有三個位格。
B. 基督論(Christology)
耶穌基督既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人。
這也是它與《使徒信經》及《尼西亞信經》很不一樣的地方:後兩者較像信仰宣認,而《亞他那修信經》更像一篇高度濃縮的神學論述。Schaff 甚至指出,它嚴格說來更接近一篇關於三一與道成肉身的神學闡釋,而非早期意義下典型的洗禮信經。(基督教古典文庫)
三、第一個核心:一個上帝,三個位格
信經最重要的句子之一是:「我們敬拜一位三位一體的上帝,三位一體而不混淆位格,也不分割本體。」
這句話其實是在避免兩個相反的錯誤。
錯誤一:把三位混成一位
也就是:父就是子,子就是聖靈,只是上帝不同時候戴不同的面具。
這種思想後來通常與「形態論/模態論」(modalism)聯繫。
信經說:不混淆位格。
所以:
- 父不是子;
- 子不是聖靈;
- 聖靈不是父。
三者確實有區別。
錯誤二:把三位分成三個上帝
另一個危險是:父是一位上帝,子是一位上帝,聖靈又是一位上帝。
如此就變成三神論。
因此信經又說:「不分割本體。」
所以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但不是三個上帝,而是一個上帝。
這就是古典三一論的核心張力。
四、非常重要:三一不是「1+1+1=3」
這裡容易產生一個誤會。
基督教不是說:
父 = 1/3 上帝
子 = 1/3 上帝
聖靈 = 1/3 上帝
三個加起來才成為上帝。
反而是:
父完全是上帝,子完全是上帝,聖靈完全是上帝;但上帝不是三位,而是一位。
所以信經接著使用一系列平行語句:
- 父是永恆的;
- 子是永恆的;
- 聖靈是永恆的;
但不是三個永恆者,而是一個永恆者。
這種語言的目的不是要我們「算懂」三位一體,而是要守住兩組同時成立的聖經見證:上帝是一。
申命記 6:4
同時父、子、聖靈都具有神性的身分。
例如:
- 約翰福音 1:1
- 約翰福音 20:28
- 馬太福音 28:19
- 哥林多後書 13:13(或13:14,依版本分節)
因此三一論不是把聖經某一句話「哲學化」,而是教會試圖整合整本新約對上帝的見證。
這一點也與 Witherington 的整體聖經神學方向相當接近:他強調父、子、聖靈不是三個彼此無關的神學概念,而是在聖經逐步展開的啟示中,共同構成獨一上帝的神聖身分。
五、第二個核心:耶穌「完全是上帝,也完全是人」
信經第二部分開始處理另一個問題:耶穌基督究竟是誰?
它的答案極其精確:完全的上帝(very God)+完全的人(very man)
不是:❌ 50% 上帝+50% 人
也不是:❌ 上帝暫時住在人耶穌裡
更不是:❌ 耶穌本來只是人,後來才被提升成神
而是:同一位耶穌基督,具有真正的神性與真正的人性。
這裡可以看見《迦克墩信經》(451)之後基督論的影響: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不能混淆,也不能分開。
因此,《亞他那修信經》其實是在回答:如果耶穌真的是救主,那麼祂究竟必須是誰?
答案是:真正的上帝,才能真正拯救;真正的人,才能真正代表人類。
六、這就連到「道成肉身」
這裡是整篇信經非常漂亮的地方。
三一論不是純粹抽象的「上帝結構圖」。
它最後會進入:上帝成為人。
也就是約翰福音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所以整個神學邏輯可以畫成:
父、子、聖靈是一位上帝
↓
永恆的子成為人
↓
耶穌基督是真神真人
↓
祂進入人類歷史
↓
受死、復活、升天
↓
帶來救恩
這也是為什麼不能把三一論當成「教義考試題」。
它其實是在問:我們所敬拜的上帝究竟是誰?
七、那麼「凡要得救的人……」是不是很可怕?
這是現代基督徒讀《亞他那修信經》最容易卡住的地方。
信經開頭及結尾都有非常嚴厲的語言,大意是:人若要得救,就必須持守大公信仰。
而且它有著名的 damnatory clauses(定罪性條款)。
這需要放在古代信經的語境中理解。
它不是在說:「你必須把每一個三一論術語都理解得很漂亮,上帝才讓你進天堂。」
而是在反駁當時教會認為會破壞福音本身的基督論與三一論。
換句話說,對古代教會而言:「耶穌到底是不是上帝?」不是學術上的小問題,而是關乎「誰能拯救我們」的問題。
因此,這些教義不是附加在福音之外的哲學遊戲。
八、我們可以用三個問題讀整篇信經
我很推薦研經時不要先背整篇,而是問:
問題一:上帝是一位還是三位?
答案:一位上帝,三個位格。
不混淆位格;不分割本體。
問題二:耶穌是神還是人?
答案:兩者都是。
完全的神性+完全的人性。
問題三:為什麼必須如此?
因為這涉及:上帝是誰 → 基督是誰 → 救恩是什麼。
這三個問題其實不能拆開。
九、亞他那修本人與「亞他那修信經」要分開
這也是歷史研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地方。
亞他那修本人是第四世紀亞歷山太主教,是尼西亞信仰的重要捍衛者;而亞他那修信經則是後來西方教會形成的信仰文獻。
因此最好不要說:「亞他那修寫了這篇信經。」
比較嚴謹的是:「這篇後來被稱為亞他那修信經的信仰告白,代表並延續了亞他那修所捍衛的尼西亞三一論傳統。」
這是「作者」與「神學傳統」之間非常重要的區別。現代研究基本上不再接受亞他那修是這篇信經的直接作者。(新冒險)
十、如果從改革宗/長老宗角度讀
這裡尤其有意思。
改革宗並沒有把《亞他那修信經》視為與聖經同等的啟示,而是把信經理解為:教會對聖經信仰的公共、歷史性見證。
所以可以用一個很重要的原則來讀:
聖經是根基;信經是教會對聖經的總結與護衛。
這也符合我們研究信仰告白時很重要的方法:
先問:「聖經說了什麼?」
再問:「古代教會為什麼需要用這種語言來保護這個見證?」
如此,《亞他那修信經》就不只是古代教會留下來的一份文件,而成為我們理解三一上帝、道成肉身、基督救恩的一把神學鑰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