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他那修信經》基督論中的「不混淆、不分割」到底在說什麼?這兩句不能單獨理解。它們其實是在回答一個核心問題:耶穌基督既是真神又是真人,那麼神性與人性究竟是怎樣聯合在同一位基督裡?
而且要先注意:完整的古典公式其實是四個否定:
不混淆(without confusion)
不改變(without change)
不分割(without division)
不分離(without
separation)
其中「不混淆/不改變」主要保護兩性的完整性;「不分割/不分離」主要保護一位基督的完整性。
一、先把最核心的句子拆開
《亞他那修信經》說:祂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具有理性的靈魂和人的肉身。祂按神性與父同等,按人性則低於父。
然後雖然祂是上帝,也是人,但不是兩位,而是一位基督。
這裡有兩個看似矛盾的宣告:
第一 基督是神,也是人。
第二 基督不是兩位,而是一位。
因此問題來了:
如果神性和人性都是真實的,為什麼不是兩個「耶穌」?
答案就是:位格是一,性質是二。
也就是:一位格(one person)兩種本性(two natures)
二、「不混淆」首先是在說:神性還是神性,人性還是人性
「不混淆」的拉丁文是:non confundens意思不是「神性和人性沒有關係」。
恰恰相反:神性與人性真正聯合了。但「聯合」不能變成「混合」。
例如不能想像成:
神性+人性
↓
產生第三種「神人性」
不是。
古典基督論說:神性仍然是神性;人性仍然是人性。
所以基督:
- 不是半神半人;
- 不是神性與人性各佔一半;
- 不是產生第三種混合本性。
而是完全的神性+完全的人性。
三、用「水和酒」之類的比喻反而容易出問題
這裡要特別小心。
如果我們說:「神性像水,人性像酒,兩者混合成一杯。」
這個比喻恰好違反「不混淆」。
因為混合以後:水已經不是原來的水,酒也已經不是原來的酒。
但古典基督論要說的是:道成肉身並沒有改變神性,也沒有消滅人性。
所以「不混淆」其實是在守護:兩性各自完整。
四、但「不混淆」不是說兩性彼此隔離
這一點尤其重要。
有人聽到「神性與人性不混淆」,可能會理解成:
「那就把兩者分開,各管各的。」
這就走向另一個錯誤。
所以我們必須把四句一起看:不混淆,但不分割。
也就是:兩性不變成一性,卻聯合於同一位格。
可以畫成:
一位基督
│
┌────┴────┐
│ │
神性 人性
│ │
真正的神 真正的人
│ │
└───聯合────┘
│
不是兩位
這就是古典基督論最核心的結構。
五、「不改變」是「不混淆」的進一步說明
古典迦克墩公式說:不混淆、不改變。
為什麼還要加「不改變」?因為「混合」容易導致一個錯誤想法:神性在成為人的時候,被人性改變了。
例如:原本無限的神性,變成有限的神性。
或者:原本永恆的神,因為成為人,就變成受造者。古典基督論拒絕這個說法。
所以道成肉身不是神性發生本體上的變化。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正好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對照。它討論腓立比書2章的 kenosis(「虛己」)時指出,早期教會並沒有把「虛己」理解成基督真的放棄神性;相反,奧古斯丁的理解是:基督「取了」奴僕的形像,並沒有失去神的形像。
所以可以把它說得非常簡單:不是神性減少,而是人性被取上。
六、這就是為什麼「虛己」不能簡單理解成「放棄神性」
腓立比書2:6–8說基督:「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如果「虛己」等於:放棄神性
那麼「不改變」就被破壞了。但古典基督論的理解是:祂不是停止作神,而是取了人的身分。
你上傳的資料引用西方傳統的表述,核心思想就是:
基督所「取」的是祂原本沒有的人性,而不是放下祂原本具有的神性。
這對理解「不混淆、不分割」非常關鍵。
七、現在進入「不分割」
「不分割」的拉丁文:non dividens
它要防範的是另一個方向:把一位基督拆成兩位。
例如:神性基督做神的事情;人性基督做人類的事情。
如果這樣說到最後,就會出現:一個「上帝的基督」+一個「人的耶穌」。這就不再是一位基督。
八、為什麼「不分割」如此重要?
因為新約把看似非常不同的事情都歸給同一位耶穌。
例如同一位耶穌:「太初有道,道就是上帝。」——約1:1
但同一位耶穌又:「道成了肉身。」——約1:14
同一位耶穌:使拉撒路復活;卻又在拉撒路墓前哭泣。
同一位耶穌宣告赦罪;又疲倦、口渴、受死。
因此不是上帝做上帝的事情,人做人的事情。
而是同一位基督以祂的神性和人性行動。
Witherington正好指出,福音書將耶穌的神聖身分與真正的人性都歸給同一位耶穌;這也是後來古典基督論必須守住「一位基督」的原因。
九、因此「不分割」不是「兩性沒有區別」
這是我們一定要避免的誤解。
「不分割」不是:神性=人性。那反而是「混淆」。
真正意思是:神性和人性仍然有區別,但不能把這兩性拆成兩個主體。
所以:
|
錯誤 |
問題 |
|
神性=人性 |
混淆 |
|
神性變成人性 |
改變 |
|
神性基督+人性基督 |
分割 |
|
神性耶穌+人性耶穌成為兩個主體 |
分離 |
正統基督論則是:兩性有區別,但只有一位基督。
十、這裡要引進一個非常重要的詞:「位格」
我們現在終於碰到真正的核心:為什麼兩種本性可以是「一位」?
答案不是:因為神性和人性混合了。
也不是:因為神性和人性各自只有一半。
而是:兩性同屬於同一位格。
也就是:hypostatic union 位格聯合
「聯合」的主體不是兩個本性自己互相融合。
而是永恆的聖子取了人性。因此神性屬於子;人性也屬於子。
所以「誰」是一位:子。「是什麼」有兩種:神性+人性。
十一、這也幫助我們理解一句很重要的話
我們可以說:上帝的兒子出生了。
但這不表示:神性本身開始存在。因為子按神性是永恆的。
但子按人性在歷史中由馬利亞所生。所以「出生」是真的。但「神性開始存在」是錯的。這就是「不混淆、不改變」在實際神學語言中的作用。
十二、同樣,我們可以說:「上帝的兒子死了」
這句話需要非常精確。
不能說:神性死亡。因為神性不會死亡。但是也不能說:「一個跟上帝無關的人死了。」
因為十字架上的那一位正是:永恆的上帝之子。
所以最精確的說法是:上帝的兒子按著祂所取的人性受死。
這裡有兩個層次:「誰?」
聖子。
「按什麼?」按人性。
十三、這其實就是「屬性交通」問題
神學傳統後來使用:communicatio idiomatum通常譯作:屬性交通/性質互通。
意思不是:神性與人性彼此交換屬性。而是因為兩性屬於同一位格,所以我們可以把某一性的事情歸給整個位格。
例如:
「上帝的兒子受死。」
這不是說:神性死了。而是說:受死的是那一位永恆的上帝之子,祂是按人性受死。這個區別非常重要。
十四、所以「不分割」其實保護「十字架的神學意義」
假如我們把基督拆成:神性基督和人性耶穌,
那麼十字架就會變成:一個普通人的死亡。
可是基督教宣告的卻是:上帝的兒子親自進入死亡。
不是神性死了。而是上帝的兒子真正承擔了人的死亡。
這就是為什麼「不分割」不是一個抽象的哲學命題。
它直接關乎:我們所宣講的十字架究竟是誰的十字架?
十五、加爾文在這裡非常值得注意
加爾文有一句非常重要:「基督論即上帝論之擴張。」這個意思非常深。
因為加爾文不是把上帝與基督分成兩套神學。對他而言我們在基督裡遇見的,正是那位上帝親自施行救恩。
因此「不分割」最終不是為了滿足哲學精確性,而是為了守住:救恩是上帝親自來到我們中間。
十六、加爾文的三一論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件事
加爾文在討論三一論時指出:父、子、聖靈的區別並不是本體上的分裂。
甚至說:整個神的本體在每一個位格中,而每一個位格又有其獨特之處。
這裡可以看到一個很重要的連續性:
三一論
三位 → 一上帝。
基督論
兩性 → 一位基督。
但是不能把兩者混為同一個問題。
十七、把「三一論」與「基督論」並排
|
三一論 |
基督論 |
|
一個神性 |
一位基督 |
|
三個位格 |
兩種本性 |
|
父、子、聖靈 |
神性、人性 |
|
位格彼此有別 |
兩性彼此有別 |
|
不混淆位格 |
不混淆兩性 |
|
不分割神性 |
不分割基督 |
因此:三一論談「上帝內部的位格區別」。
而基督論談「聖子與人性的聯合」。
十八、「不混淆」與「不分割」可以用兩個問題記住
這可能是最容易記憶的方法。
問題一:神性還是不是神性?是。
人性還是不是人性?是。
因此:不混淆。
問題二:
是不是有兩個基督?不是。
是不是神性基督和人性耶穌各自成為一個主體?不是。
因此:不分割。
十九、再加上「不改變、不分離」
於是四句就非常清楚:
① 不混淆 兩性不是混成第三種東西。
② 不改變 道成肉身沒有使神性變質。
③ 不分割 兩性不構成兩個基督。
④ 不分離 兩性永遠屬於同一位基督。
可以濃縮成:兩性完整,位格唯一。
二十、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反直覺」
我們常常以為:「如果兩者不混合,那就一定要分開。」
但古典基督論說:不必。
因為「混合」和「聯合」不是同一回事。
混合
A+B → C
原來的 A、B 都改變。
位格聯合
A+B → 同屬一位基督
A仍然是A。
B仍然是B。
但:
不是兩個主體。
所以不混淆 ≠ 分離。這是整個基督論最值得掌握的邏輯。
二十一、最後用「耶穌哭泣」來測試
假設耶穌在拉撒路墳墓前哭了。
我們怎麼理解?
不能說:「神性哭了。」
因為神性不是一個會流眼淚的受造身體。
也不能說:「只有另外一個人的耶穌哭了。」
因為沒有另外一個耶穌。所以同一位基督,按著祂的人性哭泣。
這就是:不混淆+不分割。
二十二、再用「耶穌赦罪」測試
耶穌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這又是另一個方向。這個行動顯示祂的神聖權柄。但仍然是:同一位耶穌。不是神性耶穌出現五分鐘,然後人性耶穌接管。而是同一位基督按照祂神性的身分行使神聖權柄。
二十三、所以我們最後得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公式
我建議把它背下來:
不是「一性」,而是「兩性」;
不是「兩位」,而是「一位」。
再精確一點:兩種本性各自完整,聯合於同一位格;因此不混淆,也不分割。
這就是「不混淆、不分割」最核心的意思。
二十四、但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一位基督 → 兩種本性。
可是下一個問題立刻出現:如果基督有真正的人性,那麼祂有沒有真正的人類意志?
如果有,那麼:耶穌的人類意志會不會與祂的神聖意志衝突?這就會把我們帶到一個非常精彩的問題:
基督有一個意志,還是兩個意志?
以及客西馬尼園:「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這句究竟如何理解?
這正是從「不混淆、不分割」進一步進入:基督的兩個意志(dyothelitism)而這一步會讓我們真正明白:「完全的人」到底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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