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 星期一

基督有一個意志,還是兩個意志?

  

簡短答案:基督有兩個意志,不是一個意志。

更精確地說:耶穌基督是一個位格(person),具有完整的神性與完整的人性;因此祂有神性的意志,也有人的意志。 兩個意志不是彼此競爭的兩個「人格」,而是屬於同一位基督的兩種自然(nature)所具有的意志。

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因為它直接牽涉到:耶穌究竟是不是真正的人?以及祂在客西馬尼園所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究竟發生了什麼?


一、先把三個概念分開

問題

基督教正統回答

基督有幾個位格?

一個

基督有幾個本性?

兩個:神性、人性

基督有幾個意志?

兩個:神性意志、人性意志

所以不能把它理解成:一個基督 → 一個位格 → 一個意志。這個推論並不成立。

因為意志是「本性」的屬性,而不是「位格數量」的屬性。

同樣地:

  • 神性有神性的意志;
  • 人性有人的意志;
  • 但這兩個意志都屬於同一位耶穌基督。

這就是後來所謂的 dyothelitism(雙意志論)。


二、聖經其實已經把問題逼到這裡

最重要的經文之一就是客西馬尼園。

「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 22:42

馬太則記載:「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 26:39

這裡至少有兩件事情同時發生:

第一,耶穌真的不願意受死。

這不是假裝的。

祂真正面對死亡,真正經歷恐懼、痛苦、掙扎。

第二,祂又真正地順服父的旨意。

因此我們不能把耶穌的「不要」解釋成假裝,也不能把祂的「願你的旨意成就」解釋成祂根本沒有人的意志。

恰恰相反:正因為基督具有真正的人性,所以祂具有真正的人性意志;正因為祂的人性意志是真實的,所以祂的順服也是真實的。

這一點對救贖論非常重要。


三、如果耶穌只有一個意志,客西馬尼就出問題了

假設有人說:「基督只有一個意志,而且這個意志就是上帝的意志。」

那麼客西馬尼的禱告就變得非常難理解。

因為耶穌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這至少表現出一個真實的人性意志面對死亡時的抗拒,以及對父旨意的順服。

如果「我的意思」與「你的意思」只是一個意志,那麼這段經文的張力就被削弱了。

更嚴重的是:如果基督沒有人性意志,那麼祂的人性就不是完整的人性。這正是古代基督論爭議的核心。


四、這就是「一意志論」(Monothelitism)的問題

七世紀的教會曾經出現 Monothelitism(一意志論)。

「mono」=一
「thelēma」=意志

因此它主張基督只有一個意志。

這個立場在某種程度上是希望維護:基督是一位,所以祂不會有兩個互相衝突的主體。

問題是,這樣做很容易把**「位格」與「本性」混為一談**。

正統基督論則說:一個位格,不等於一個本性;兩個本性,也不等於兩個位格。

因此一位基督 → 兩個本性 → 兩個自然的意志。


五、迦克墩信經其實已經給了基本框架

451年的**迦克墩信經(Council of Chalcedon)**宣告基督:

  • 真神
  • 真人
  • 同父一質,就神性而言
  • 同我們一質,就人性而言
  • 「在一個位格、一個實體」中
  • 神性與人性「不混亂、不改變、不分割、不離散」

這裡雖然沒有完整發展「兩個意志」的術語,但它建立了非常重要的前提:基督的人性是真實、完整、不可削減的。

因此下一個問題自然產生:如果祂真的具有完整的人性,那麼人的意志呢?

答案就是:有。


六、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正式確立「兩個意志」

到了681年的第三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Third 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教會正式拒絕一意志論,承認基督有:兩個自然的意志(two natural wills)以及兩個自然的活動。

非常重要的是:兩個意志並不是兩個人的意志。

它不是:上帝兒子耶穌 + 人子耶穌好像裡面住著兩個人。

而是同一位聖子,在神性上有神性的意志,在人性上有人的意志。而且兩者並不是彼此對抗。


七、那麼客西馬尼是不是「耶穌的人性反抗神性」?

不是。

這是理解這個教義最重要的一步。

我們可以用三個層次來說。

① 人性意志自然拒絕死亡

死亡不是人性的「善」。

人性受造原本就是朝向生命。

所以耶穌作為真正的人,面對死亡時說:

「若是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

這不是罪。

不願死亡本身不是罪。

罪是在於悖逆上帝。


② 人性意志完全順服神

因此耶穌繼續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所以基督的人性意志不是罪惡的意志。

它是:真實的人性意志,但完全順服上帝。


③ 因此基督的順服是真正的人性順服

這一點非常美。

如果耶穌沒有人的意志,那麼祂的「順服」也會變得很抽象。

但是希伯來書說:「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希伯來書 5:8

這不是說上帝兒子原本不順服。

而是說:在祂真正的人性生活中,祂實際地經歷並實現了順服。

Witherington《Biblical Theology》中處理希伯來書 5:7 時,也特別注意到基督在客西馬尼的掙扎與順服,並把它放在祂祭司身分的脈絡中理解。


八、所以「兩個意志」反而保護了耶穌的真正人性

這是我認為最值得掌握的神學重點:兩意志論不是把基督「拆成兩個人」,而是防止我們把耶穌的人性削弱。

如果說:「耶穌有人的身體,但是沒有人的意志。」那麼這個「人性」其實是不完整的。

古代教父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救贖論原則:沒有被基督取上的,就沒有被基督醫治。

也就是說:如果基督沒有真正取了人的意志,那麼人的意志就沒有真正被救贖。

因此基督取了人的心、人的理性、人的情感、人的身體,也取了人的意志。但祂取的是沒有罪的人性。


九、這也幫助我們理解「耶穌會不會犯罪?」

這裡要非常小心。

耶穌具有真正的人性意志,但人性意志 ≠ 有罪的意志。罪不是「有人的意志」本身。

所以:

  • 人的意志:不是罪
  • 不願死亡:不是罪
  • 恐懼痛苦:不是罪
  • 情感掙扎:不是罪
  • 悖逆上帝:才是罪

因此耶穌可以真實地說:「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同時又完全順服:「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十、這裡其實有一個非常深的三一論問題

還要再往前一步。

耶穌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這不是說:耶穌的神性意志反對父的神性意志。

如果是這樣,就會破壞三一神的統一。

父、子、聖靈不是三個互相競爭的上帝。

所以更精確地說:基督的人性意志在受苦與死亡面前自然地退縮,但這個人性意志自由而完全地順服父的旨意。

因此客西馬尼不是:上帝 vs. 人

而是聖子所取的人性,在真實死亡面前,真實地順服上帝。這才是客西馬尼最深的基督論意義。


十一、用一句公式記住

可以把整個古代基督論濃縮成:一位格、兩本性、兩意志、兩活動。

即:

一位基督
↓
完全神性 + 完全人性
↓
神性意志 + 人性意志
↓
兩個意志不是彼此衝突,而是在同一位基督裡,人性意志完全順服神性旨意。


十二、這跟加爾文有什麼關係?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選錄雖然主要是卷一,重點集中在上帝的知識、三一論、基督作為中保、上帝的旨意與人的意志,並沒有在目前可檢索的內容中直接處理「一意志/兩意志」的迦克墩—君士坦丁堡爭論。

但其中有一個對我們很有幫助的神學原則:不要把人的概念硬套在上帝身上,也不要超越啟示所允許我們知道的範圍。 加爾文一再強調,人應當從上帝所啟示的內容認識上帝,而不是憑好奇心推測超出聖經的奧秘。

因此,談「兩個意志」時,我們不能把它想像成兩個「耶穌」在祂裡面爭吵。

更好的說法是:同一位聖子,按照祂的神性而有神性的意志,按照祂的人性而有人的意志。


十三、最後給教會一個很重要的屬靈意義

「兩個意志」並不只是古代教會的一個抽象教義。

它告訴我們:耶穌的順服不是假的。

祂不是因為「根本沒有人的感受」才走向十字架。

祂真正害怕、真正痛苦、真正面對死亡。

可是:祂的人性意志,在最深的痛苦中仍然把自己交託給父。

所以希伯來書說:「因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 2:18)

這也使基督徒的禱告有了非常深的基督論根基:「主啊,我不一定喜歡眼前的道路;我甚至可能真實地害怕它。但求你使我的意志,在痛苦中仍然歸向你的旨意。」

這不是否定人的情感,而是讓人的意志在基督裡學習順服。


一句話總結

基督是一個位格、兩個本性,因此有兩個自然的意志;祂不是兩個人,也不是神性意志與人性意志彼此爭戰,而是同一位聖子以真正的人性意志,在客西馬尼直到十字架上完全順服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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