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 星期一

《亞他那修信經》逐句研究基督論

 

  《亞他那修信經》的基督論(Christology)之核心不是泛泛談「耶穌是上帝也是人」,而是逐句看信經如何建立一個非常精密的命題:同一位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神性與人性不混淆、不改變,但也不分離、不割裂。

加爾文與 Witherington 的新約神學,對這個結構都有直接幫助。加爾文明確把基督理解為永恆的上帝之子,在成為人時取得完整人性;Witherington 則特別強調:福音書把神性與真正人性都歸給同一位耶穌,兩者並不互相排斥。


一、先看基督論的整體結構

《亞他那修信經》的基督論大致可以分成六步:

  1. 基督是真神
  2. 基督是真人
  3. 神性與人性都完整
  4. 兩性聯合於同一位基督
  5. 道成肉身並不取消神性
  6. 這位基督為我們受死、復活、升天,將來審判

所以整個結構是:

基督是誰?
↓
祂如何成為人?
↓
祂為什麼成為人?
↓
祂為我們做了什麼?


二、第一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信經開始基督論部分時,首先不是說:「耶穌是一個偉大的宗教人物。」

而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

這裡已經有三個神學稱號:「主」Dominus不是單純的尊稱。

在新約與七十士譯本的背景中,Kyrios 是非常重要的神學語彙;當早期基督徒宣告:「耶穌是主」這與以色列獨一上帝的信仰產生直接聯繫。


「基督」Christus即受膏者/彌賽亞

因此這個名稱把耶穌放入以色列的救恩歷史:大衛之子 → 彌賽亞 → 上帝國的君王 → 受苦 → 復活 → 掌權。


「上帝的兒子」

這不是單純說:「上帝很喜歡耶穌。」

而是指向祂獨特的、永恆的兒子身分。

Witherington 對約翰福音的處理很有幫助:他指出約翰所談的不是一個普通人後來「升格」成神,而是先存的上帝之子/道成為拿撒勒的耶穌。


三、第二句:「祂是上帝,也完全是人」

這裡是整個基督論的核心。

信經的邏輯不是:耶穌有一點神性+一點人性。

而是完全的上帝。完全的人。這兩個「完全」非常重要。

可以寫成:

耶穌基督

   │

   ├── 完全神性

   │

   └── 完全人性

不是:

50% 神 + 50% 人

也不是:

100% 神+ 一個外加的人類身體

而是完整的神性與完整的人性同在於同一位基督。


四、為什麼一定要「完全的人」?

這是非常重要的救恩論問題。

如果耶穌只是一個「披著人形的上帝」,那麼祂沒有真正進入人類處境。

如果祂沒有真正的人性,那麼人類的生命沒有真正被祂承擔。

因此新約說:「道成了肉身。」

約翰不是說:「道穿了一件人體外套。」

而是道真正進入人的存在。

Witherington特別指出,馬太、路加與約翰雖然從不同角度敘述耶穌,但都把祂的真正人性與祂的神聖身分放在同一位耶穌身上。


五、第三句:祂有「理性的靈魂」和「人的身體」

這一句容易被現代人忽略,但古代基督論非常重要。

信經說基督:具有理性的靈魂與人的肉身。為什麼特別說這個?

因為它要確立:耶穌不是只有人的身體。祂有完整的人性。

也就是:

  • 真正的身體;
  • 真正的人類生命;
  • 真正的人類心智;
  • 真正的人類意志;
  • 真正的人類情感。

因此當耶穌:

  • 飢餓;
  • 口渴;
  • 疲倦;
  • 哀哭;
  • 受痛苦;
  • 死亡;

這些不是「假裝」。是真正的人性經驗。


六、這與「無罪」必須分開

信經所說的「完全人」並不表示:耶穌有罪性。

正統基督論的意思是:完全人性 ≠ 墮落的人性。

所以耶穌是真人,卻無罪。

加爾文非常清楚地說,基督取得人的一切基本性質與共同的軟弱,卻完全無罪。

這裡「軟弱」指的是:

  • 飢餓;
  • 疲倦;
  • 痛苦;
  • 死亡的能力;

而不是:

  • 罪;
  • 道德敗壞;
  • 內在反叛上帝。

因此罪不是「人性」本身。這是基督論非常重要的神學判斷。


七、第四句:祂「按神性與父同等」

現在信經回到另一邊:基督在神性上與父同等。

這句是為了避免另一個極端:「耶穌是真人,但只是比普通人更接近上帝。」不是。

信經宣認:在神性上,子與父同等。

加爾文的表述非常直接:上帝的兒子、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是永恆的上帝,與父同質、同等。

因此基督的神性不是在道成肉身之後才得到的。祂在成為人以前,就是永恆的子。


八、第五句:祂「按人性低於父」

這裡開始出現非常重要的張力。

如果耶穌是:與父同等的上帝,為什麼祂又說:「父是比我大的」?

以及「我的父,我的上帝。」

信經的回答是:按神性,祂與父同等;按人性,祂進入了人的狀態。

所以「同等」與「卑微」可以同時存在。

關鍵在於你是在談基督的哪一方面?這就是古典基督論常用的「兩性」架構。


九、但是要非常小心:「兩性」不是「兩個人」

這是最重要的一個界線。

我們不能說:

神性耶穌做這個。

人性耶穌做那個。

好像有兩個耶穌。

信經非常明確:不是兩個基督,而是一個基督。

這就是:一位格,兩性

可以畫成:

                 一位基督

                    │

          ┌────┴────┐

          │                   │

       神性                  人性

          │                   │

       永恆                 受造

       無限                 有限

       非受造               真正受造

       與父同等             進入人類歷史

注意:兩性不是兩位格。


十、第六句:祂如何成為人?

信經接著說:祂為我們的救恩從天降下,藉聖靈取了人性,從童貞女馬利亞出生。

這裡包含三個神學命題。

① 「從天降下」

表示:基督不是從馬利亞開始存在。祂本來就是先存的子。


② 「取了人性」

這個動詞非常重要。

不是:神性變成人性。而是神性之子取了人性。

因此道成肉身不是:上帝 → 變成人

而是永恆的子 → 仍然是子 → 加上真正的人性。

Witherington 所強調的:道成肉身不是「道停止作為道」,而是承擔真正的人性。


十一、「道成肉身」不是神性被削弱

這裡正好可以用你上傳的《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來對照。

該書討論腓立比書2章「虛己」(kenosis)時,指出後來有所謂「Kenotic Christology」,主張基督成為人時放棄某些神性特徵;但古典西方基督論的另一條路線則強調:基督取了奴僕的形像,並不是失去上帝的形像。

奧古斯丁傳統的解釋:祂「取了」奴僕的形像,而不是「失去」上帝的形像。

所以道成肉身 ≠ 神性減少。而是人性增加。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別。


十二、「虛己」究竟是什麼?

腓立比書2:6–8說:「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這很容易被理解成:「耶穌把神性倒掉了一部分。」

但這並不是唯一、也不是古典教會所採納的理解。

Witherington指出,腓立比書2章的重點不是基督停止作上帝,而是祂以降卑、服事、順服的方式進入人類處境。

Yoder也把腓立比書2章放在「基督自我降卑」與十字架的敘事中來理解。

所以「虛己」最安全的神學表述是:不是除去神性,而是取了奴僕的身分,以人的樣式進入順服與受死。


十三、第七句:祂由童貞女馬利亞出生

這一句有兩個方向。

第一:真正的人類出生

耶穌不是突然出現在歷史中的超自然身體。祂從馬利亞出生。因此具有真正的人類血統與歷史位置。


第二:上帝的主動工作

同時,信經說:由聖靈成孕。因此耶穌的存在不是普通人類生殖的結果。

這使道成肉身同時具有:真正人性與上帝的主動介入。

加爾文也把這兩方面放在一起:基督是真正取得人性,又是在聖靈大能中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十四、第八句:兩性「完整而無缺」

這裡是整篇基督論最重要的句子之一:在基督裡有完整的神性與完整的人性。

注意信經不是說:神性+人性=第三種東西。

而是兩個完整的性質,聯合於一位基督。

所以:

神性仍然是神性。

人性仍然是人性。

沒有一邊被吞掉。


十五、這就是「不混淆」

如果神性與人性混在一起,就會出現問題:人性被神性吞掉。或者神性被人性改變。古典基督論拒絕這兩者。

所以:

神性不變成人性。

人性不變成神性。


十六、但同時又是「不可分割」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說:

神性是一個人。

人性是另一個人。

就變成兩個基督。

所以信經又說:不是兩個基督,而是一個基督。

這就是不混淆與不分割同時成立。


十七、這裡與迦克墩信經幾乎形成神學共鳴

我們可以把它整理成四個否定:

不混淆(without confusion)

不改變(without change)

不分割(without division)

不分離(without separation)

這四句是古典基督論非常重要的「四重護欄」。

它們不是在增加神秘感,而是在防止四種不同方向的錯誤理解。


十八、第一種錯誤:把神人兩性混成一種

結果:基督既不是完全上帝,也不是完全人。這會破壞兩方面。


十九、第二種錯誤:認為道成肉身改變了神性

例如:「耶穌成為人以後,祂就不再完全是上帝。」這就是「神性被削弱」的問題。

Witherington 對這一點非常清楚:子成為耶穌時,並沒有停止成為上帝的兒子。


二十、第三種錯誤:把基督拆成兩個人

例如:

上帝的耶穌做上帝的事情。

人的耶穌做人類的事情。

最後變成兩個主體。

但信經說:一位基督。

所以我們說:

耶穌哭了。

耶穌死了。

耶穌復活了。

都是同一位耶穌。


二十一、第四種錯誤:把耶穌的神性與人性分開

這個錯誤比「兩個基督」更微妙。

例如說:上帝性永遠存在,但人性只是暫時附加。這就破壞了道成肉身的真正性。古典基督論的答案是:永恆的子真正、永久地承擔了人性。


二十二、因此我們現在可以回答一個很深的問題

「誰死在十字架上?」

不是「神性死了。」因為神性不會死亡。

也不是「只有一個普通人死了。」

而是那一位具有神性與人性的基督,按著祂真正的人性受死。

所以基督教可以說:上帝的兒子為我們受死。

但不能說:神性本身死亡。

這種「按某一性而說」的語言,是古典基督論非常重要的工具。


二十三、這也解釋了「上帝受苦」的問題

加爾文特別指出:基督之所以能成為救主,是因為祂是上帝;但為人的拯救,祂在某一時間內取了人的身分。

所以十字架有一個非常深的張力:

受苦的是誰?

答案:基督這一位格。

但祂是按人性受苦。

這使我們避免兩個極端:

極端一

「神性死了。」錯。

極端二

「十字架與上帝無關,只是一個人的悲劇。」也錯。

因為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就是永恆的上帝之子。


二十四、第九句:為什麼一定要有兩性?

現在我們可以進入救恩論。

如果基督不是上帝:祂不能成為上帝親自帶來的救恩。

如果基督不是人:祂不能真正代表人類。

因此中保必須同時與上帝相連,也與人相連。

這正是你上傳的加爾文材料所強調的:基督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

直接引用:「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

 

二十五、所以「道成肉身」不是神學裝飾

我們現在可以看到:

真正的上帝

     │

     │

     ↓

真正的人成為中保

     │

     ↓

代表人類

     │

     ↓

順服

     ↓

受死

     ↓

復活

     ↓

帶來救恩

這也是為什麼加爾文把:基督論看作神論的延伸。

因為基督不是一個與上帝無關的第二救主。

上帝親自藉著子施行救恩。


二十六、第十句:受死

信經接著進入耶穌的歷史:祂為我們的救恩受苦。這裡「為我們」非常重要。

基督論不是純粹回答:「祂的本體是什麼?」而是「祂為誰而來?」

答案:為我們。

加爾文的神學尤其把這個「為我們」與:

  • 順服
  • 稱義
  • 贖罪
  • 與上帝和好

連在一起。

你提供的資料也概括說明:基督的順服止息上帝公義的忿怒,祂的死除去罪,復活使生命恢復,升天開啟亞當所失去的道路。


二十七、第十一句:復活

如果信經只停在:基督死了。

那基督論還沒有完成。

它接著說:第三日復活。

復活宣告:十字架不是失敗的終點。

而是:上帝對基督的肯定與高舉。

保羅在羅馬書1:3–4所說的「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也正好呈現了基督身分與復活之間的關係;你提供的加爾文材料引用了這段經文。


二十八、第十二句:升天

接著:祂升天,坐在父的右邊。

這裡不是說:耶穌「離開世界,所以不在了」。

而是:被高舉、掌權。

因此基督論不是:道成肉身 → 受苦 → 消失。

而是道成肉身 → 十字架 → 復活 → 升天 → 掌權。


二十九、第十三句:再臨與審判

最後:祂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這讓基督論進入末世論。

耶穌不只是:過去的一位老師。

祂也是:將來的審判者。

所以信經對基督的時間軸是:

永恆的子

   ↓

道成肉身

   ↓

耶穌的生命

   ↓

十字架

   ↓

復活

   ↓

升天

   ↓

現在掌權

   ↓

再臨

   ↓

審判


三十、現在把整個基督論濃縮成一個公式

《亞他那修信經》真正要守住的是:

一位基督

完全神性

完全人性

神性與人性不混淆

神性與人性不改變

神性與人性不分割

神性與人性不分離

然後這一位基督為我們成為人、受苦、受死、復活、升天,並要再來審判。


三十一、與你前面研究的三一論連起來

現在最重要的是不要把「三一論」與「基督論」混在一起。

可以這樣看:

三一論問:

上帝是誰?

答案:一個神性,三個位格。


基督論問:

子成為人之後是誰?

答案:

一位基督,兩種本性。

所以:

                三一論

                  │

       一個神性/三個位格

                  │

                  ↓

              聖子

                  │

                  ↓

             道成肉身

                  │

                  ↓

                基督論

                  │

        一位格/兩種本性

                  │

                  ↓

       十字架──復活──升天

                  │

                  ↓

                 救恩


三十二、最後一個很重要的神學觀察

Witherington 有一句思想非常值得我們保留:

福音書並不是先提供一個抽象的「兩性公式」,然後把耶穌塞進去;相反,福音書把各種行動、言語都歸給同一位耶穌,有些行動顯示祂的神聖身分,有些顯示祂真正的人性。

這提醒我們:

迦克墩式的「一位格、兩性」是後來教會為忠實描述聖經見證而形成的神學語言。

換句話說:不是先有「兩性理論」,再解釋耶穌;

而是:先有福音書所見證的耶穌,教會才必須問:我們如何用最準確的語言宣認祂?

這也是為什麼《亞他那修信經》的基督論如此重要。


下一步最值得研究的三個問題

到這裡,我會建議我們不要立刻跳到「救恩論」,而是先把基督論裡最難的三個概念拆開:

① 「一位基督、兩種本性」到底是什麼?→ hypostatic union(位格聯合)

② 「不混淆、不改變、不分割、不分離」四句到底各自防範什麼?→ 對照亞歷山大學派、安提阿學派與迦克墩

③ 「基督的神性不變,但耶穌真的成長、學習、受苦」如何可能?→ 進一步討論基督的兩個意志(dyothelitism)、道成肉身與腓立比書2章的「虛己」。

其中第三個問題其實非常精彩,因為它會逼我們回答:

如果耶穌是真人,祂的人性是否真的有限?如果祂的人性真的有限,這會不會削弱祂的神性?

這正是古代基督論最深的神學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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