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基督的先存性和永恆性

    基督的永恆性和神性二者是不可分的。若否認基督的永恆性,就是等於不相信他的神性,若確定基督的神性,亦即承認他的永恆性。

[
直接證據]

 
一、新約︰新約裡有許多經文,清楚說明耶穌基督具有永恆性。

 
)在約翰福音一章1節說︰「太初有道」的「有」字,在希臘文是hen,所用的是未完成式(imperfect tense)。這字強調基督由過去至現在繼續存在。這句話可以翻譯成︰「太初之道繼續存在著。」

約翰福音的開頭,就回到宇宙的始源,約翰是說,無論人往後走了多遠,道仍是繼續存在著。

 
)約翰福音八章58節記載,亞伯拉罕雖然比基督早二千年出生,但基督可以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雖然耶穌是在伯利恆誕生,但他宣稱,在亞伯拉罕以前他已經存在。所用的動詞時式,也是值得注意的,亞伯拉罕還沒有出生,基督「已經繼續存在著」。「就有了我」(我是)當然是指基督的神性,這是表示他與耶和華是同等的意思,。「我是」,是引自出埃及記三章14節,那裡上帝稱自己為「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

 
)在希伯來書一章8節,作者引用了一連串的舊約經文。開始的一句話是︰「論到子卻說」;而以下的話是指基督而說,這樣「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這句話,就是指著基督的永恆性。

 
)歌羅西書一章17節︰「他在萬有之先。」「在」字是使用現在式,這再一次說明了,基督的永恆性和先存性。

 
二、舊約︰

)彌迦書五章2節說︰「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

雖然耶穌是在伯利恆誕生(這節經文的預言),但伯利恆不是他的開始。他「從太初」就已經存在。

 
)在以賽亞書九章6節中基督被稱為「永在的父」。

這不是說基督「就是」父,因為子和父是三位一體中的不同位格。這正表示基督也擁有父的稱號,這正說明了他的先存性和永恆性。

 [
間接證據]

)基督屬天的始源,證明他是永遠存在的。約翰福音三章13節說,基督「從天降下」。如果基督是從天降下,在伯利恆的誕生就不是他的開始。基督在未有世界以前,已經住在天上,那麼,他就是永恆的(比較約六38)。

 
)基督的成為肉身正好證明他是永遠存在的。約翰福音一章3節說,基督創造了萬物(「萬」字是語氣加強的),如果基督曾創造萬物,基督就一定是永恆的(比較林前八8)。

 
)基督的名稱證明他是永恆存在的︰

a)耶和華(Yahweh)︰約翰福音十二章41節說,以賽亞看見「他的榮耀」,這是指基督而說。約翰所引用的是以賽亞書六章10節,那裡很清楚是指耶和華而說的(比較賽六35),這樣約翰就是將耶穌與耶和華等同。由於耶和華是永恆的,所以耶穌也是永恆的。

b)主(Adonai)。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4節引用了詩篇一一1節的話︰「主對我主說」,並且將這句話,用在自己身上。「主」(Adonai)這個字,在舊約中是上帝的名字,如果基督被稱為主,那麼他也是永恆的,因為上帝是永恆的。

 
)上帝的顯現證明了基督永恆的存在︰

顯現可以定義為「三位一體的第二位,以人的形狀出現……在創世記十八章的記載,他是三位之中稱為主的,或作耶和華的;這就是指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

以下是說明基督怎樣以耶和華使者的身份顯現。耶和華的使者是具有神性的,也被稱為上帝(士六1114;注意在第14節,他被稱為「耶和華的使者」,但在第14節,他被稱為「耶和華」)。

而在別的經文中,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是有分別的,因為他是與耶和華說話(亞一11、三12、比較創廿四7)。耶和華的使者不可能是聖靈或父神,因為聖靈或父神從沒有以肉身的形式顯現過(比較約一18)。

直至基督道成肉身之後,耶和華的使者就不再顯現了,而在新約中,也不再提及耶和華的使者了。可見基督降生之後,他就停止顯現了。

信徒透過基督人性看到神性

景仰這位中保的榮耀﹔祂是人,祂與父上帝有同等的(co-essentially)榮耀。

不是每一位看到基督肉體的猶太人都看到祂的性﹔不是每一位看到基督人性的,都看到了彌賽亞。

所羅門的聖殿裡鑲嵌了許多的黃金﹔在客旅們經過聖殿的時候,可能見到了聖殿的外觀,但只有祭司在聖殿裡面才能見到閃耀的榮光

照樣,只有信徒,因他們成了上帝的祭司,才可見到基督內裡的榮耀,祂的性透過祂的人性照耀出來(啟一6)。

耶穌基督的稱號與神性之關係


“耶穌”這個名字是“救主”的意思,我們的主的這個名稱,是直接按照天使向約瑟與馬利亞所宣布的︰“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121;路131)。這是希伯來名字的約書亞的希臘化的形式,意即“耶和華是拯救”。“耶和華是救恩”成了他個人的名字,這也指定了他所要完成的特殊工作。
“基督”這個名稱的意思是“受膏者”,這是我們的主的正式的名稱,當然它常常用作專有名稱。那是從希臘字Christos基督來的,希伯來話的意思是彌賽亞。Mashieh在以色列的君王加冕禮中,就最受油膏的禮儀。(撒上916101;撒下1910);並且君王有時也稱為“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246)。“基督”這個名稱使我們想起他是至 高的 君王的意思。耶穌基督這個合稱號就是受膏的救主。
新約的記載,清楚的指出耶穌接受人們對他崇高的稱呼,他也允許人對他表示最高的尊敬,並且他也接受了上帝要他接受的尊榮。他禁止別人接受拉比或師尊的稱呼(23810),然而他自己卻接受拉比的稱呼(43192),並宣稱他夫子和主的稱呼“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1313)。當他準備進耶路撒冷的時候,叫他兩個門徒去把驢駒牽來,並且告訴他們,如果有人問他們,就說,“主要用它”(113)
在全部新約聖經中,基督都被稱為“主”,那不僅具有人所給予的權柄、威嚴或敬拜的意思,而且有絕對崇高的主權,保守者和保護者的意思。基督徒稱他為主是和舊約時代的百姓稱耶和華為主,有同樣的意義。例如︰“因為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211);“人子是安息日的主”(65);“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上帝”(211);“榮耀的主”(林前28);“主已經近了。”(45);“主啊,可憐我。”(1522);“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109);“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1036);“主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48);“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411);“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萬王之王,萬主之主”(1916);基督被認為是天上地下萬主之主,所有受造之物,都要向他屈膝並承認他絕對的主權。他對我們有權柄,這種超越我們的權柄,只能屬於我們的創造者和救贖者。
在保羅所寫書信的序言中,都有一個聯合的名稱“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17;林前13;林後12;加13)用作基督徒對“上帝”的稱呼的同義語。事實上這種稱呼的形式,稱之為基督徒的上帝,並且把父和子放在絕對同等的基礎上,父和子是不可分的,在本質上是一位,然而在另一方面也不相同,有些作為是一位所作的。而另外一位並未參與,如在加11“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和在加13,“父上帝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己。”在使徒的祝禱中,“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把主耶穌基督的名字擺在父和聖靈絕對同等的地位,都是屬靈福份的源頭。
在舊約中只適用於上帝的那些名稱,在新約中都適用於基督身上。在報告基督的誕生時,馬太用“以馬內利”這個名字稱呼他,說“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12223)並且在賽714,“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在新約中基督經 常顯明 君王與救主與永遠的存在者。
在論到基督被高舉和他的統治的異象中約翰說,“我一看見,就倒在他腳前,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1718);又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2213);和在賽446“耶和華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上帝。”
我們看見在新約中耶穌基督屢次被稱為主。在舊約中這位預言中的彌賽亞,有時也被稱為主︰“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1101,請比較太2244,這裡把這節聖經適用在他自己身上);和瑪31我們看見“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
哥倫比亞上帝學院的 羅寶遜 博士曾指出“在希臘文新約中把‘上帝’這個名字用在耶穌身上最少有十次之多(11182028;帖後112;多213;並且可能徒1826;提前316也是)。並且還有一種非常重要的現象,就是,各不同學派的學者們,都廣泛地承認新約的作者們,當他們引用舊約的原文(Adondi)主或(Jahweh)耶和華的時候,都認耶穌是舊約中的主(403;可13;珥232;徒234;羅1013;賽4523;腓210;耶924;林前1311017;詩6810;弗48;賽219;帖後19;撒下339;提後414;啟2213)
因此,要注意在新約中基督被稱為︰“主”(211);“萬主之主”(提前615);“以色列的王”(149);這位“救主”(彼後11);“師尊”(2310,猶4);“上帝的兒子”(1342031);“人子”(179);“耶穌”(121);“基督”(1616);“救 主”(442;徒531);“彌賽亞”(141425);“上帝的羔羊”(129);“道”(11);“獨生子”(316);“救主”(313);“榮耀的主”(林前28);“上帝的像”(林後44);“他榮耀所發的光輝”(13);“是他本體的真像”(13);“尊榮的大祭司”(414);“中保”(1224);“我們救恩的開創者”(210);“我們的信心的創造者和成全者”(523);“教會的頭”(523);“各人的頭”(林前113);“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4);“生命的糧”(615 35);“真葡萄樹”(151);“門”(107)“聖潔公義者”(314);“生命的主”(315);“永遠可稱頌的上帝”(95)“阿拉法俄梅戛”(216);“初終”(216);“首先的末後的”(117);“那存活的”(118);“主上帝”(18);“我的主我的上帝”(2028);“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18);“全能者”(18);“上帝的聖者”(669);’世界是藉著他造的”(1310);“承受萬有的”(12)
這些是他從人所接受的尊稱,最高的尊榮,並且是絕對的虔敬。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一個人能持有這個名稱而不受到斥責的,而這些稱呼只有適用於他自己。

使徒見證基督的神性


在新約中發言者都與耶穌論及他的神性所作之宣稱與見證相和諧。天使迦百列向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宣佈他們要生一個兒子,這個兒子的使命要「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117);並且向馬利亞宣佈她將要作一個沒有肉身父親的兒子的母親,是從聖靈懷孕,他說︰「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13233)若不是上帝,沒有一個人能合乎這種資格。他的名字要稱為「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121),再一次指出這種工作,除了上帝沒有人能作。馬太引證一個舊約中彌賽亞的預言,說︰「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過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12223)。博士們從東方來經過長途跋涉看見這個初生的嬰兒,並且他們具有比普通人更高的屬靈洞察力,他們「就俯伏拜那小孩子」(211),這樣尊敬他,假如他不是上帝,他們就是拜偶像,就是犯罪。
施洗約翰是一位嚴肅而公義的傳道人,他承認他自己不過是那將要來者的先鋒,他並且宣稱這位要來的,比他大多了,他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意思就是說不配作他的人。當耶穌出來並受了洗,約翰看見天開了,上帝的靈降在他身上;父的聲音從天上發出,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317)。第二天他又指耶穌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稱他為「用聖靈施洗的」和「上帝的兒子」(12934)
在約翰福音的序言中,我們清楚看見對基督上帝性的宣言。「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11)。使徒約翰用在基督身上的一個稱呼,在新約中其他地方是找不到的,並且對他的這種描述,除了適合於完全的上帝之外,別人不配承受。在我們普通的言語中,一個字所表現的觀念照這意思差的很遠。那麼這一個字「道」表明的觀念是什麼?那就是說基督是上帝的啟示者。他的職責就是要把上帝啟示給世人知道。「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118)
他的永遠性用「起初」這兩個字陳述出來,當萬物開始生存的時候,已經「有了」他。這種未完成的時態說明一種絕對超時間存在的觀念,就如懷菲博 士所說的「從太初道與上帝同在,作上帝的夥伴;他在太初就有」,也「已經」與上帝有交通。雖然在某種意義上說,他是上帝的第二位,但他絕對不是一位與上帝 分離的存在者,他在真正的認同的觀念上是與上帝同等的。只有一位永遠的上帝;在任何的意義上我們可以說道與他所同在的上帝是有分別的,然而他並不是在這位 上帝以外的另一位上帝,他本身就是這位永生的上帝。
在約翰福音的序言中,不僅把道完全與受造之物分別開來,並且宣佈道在萬有之先;他被稱為萬物的創造者︰「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13)。在14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要我們瞭解這位基督,還有另外一層關連,他說他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42), 他不僅是上帝的永遠的同伴,並且他就是這位永遠的上帝自己,並且雖然通過他人性的面紗,他的門徒還能看出來一些他屬天的榮耀。他用「肉身」這個字是普遍的 指人性說的,含有依賴與軟弱的意思。在這個序言中約翰簡單地告訴我們,這位永生的上帝,進入一種形體的存在,在其中他可以經驗到人類生命的許多經驗,換句 話說,他道成肉身成為耶穌基督這個人。
在彼得毫無疑問地代表門徒那偉大信仰的表白中說「你是基督, 是永生上帝的兒子。」(1616)。當這一個啟示達到頂點時,就是那個最疑心的門徒(多馬),也俯伏在耶穌腳前,承認︰「我的主,我的上帝。」(2028)這些話都沒有受到耶穌的責備,就等於堅定了他自己對他的性的聲明。
使徒奉基督之名而行神蹟所作的見證,更證明了他的性。彼得在聖殿的門口對瘸腿的人說︰「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36)。「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癒。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上帝叫他從死裡活的,拿撒勒人耶穌的名」(4910)。並且保羅從一個使女身上趕出一個污鬼,他說︰「奉耶穌基督的名,我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1618)。當基督徒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被石頭打死的時候,他作見證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邊」。(756)
保羅屢次地前一致地教導有關基督的性。在他悔改之,他立刻到大馬色的會堂裡,並且「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920)。他寫信給歌羅西人說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115),又說「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29)──換句話說,基督乃是上帝本性一切的豐富在肉身中顯現,如果他不是上帝,這種描述方式對他就不和諧。對基督徒們他寫著說︰「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519)
他寫給羅馬人的書信提到猶太人稱為他的骨肉之親,他說「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95)。前美國林斯頓神學院具有權威的學者和無可指責的學 家懷菲德 博士,從希臘文翻譯這句話,堅稱保羅在這裡用最崇高的名稱來稱呼基督是「萬有之上的上帝」,因此這一節應該譯為「按照肉體,基督也屬於他們,他是萬有之上的上帝,永遠可稱頌的」。
保羅寫信勸勉腓立比的基督徒,要在謙卑和服事上傚法基督的榜樣︰「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就是說,他有充分的性和具有上帝的一切屬性,他與上帝完全同等),「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他不自私的選擇留在唯我獨尊被稱頌的地位,而讓人類繼續受罪的苦害),反倒虛己,取了奴的形,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他把他的性與人性聯合,當然,那並未減少或改變他的性,他的性是完全不變的,因為道成肉身取了奴的地位,就是上帝穿上人的本性,犧牲他自己作為他百姓的代替者,為了完成他的工作,他使自己屈服於眾所應受的刑罰,那就是受苦與受死)
保羅又說,「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高昇那位性──人性的人,人,因為並不是性需要高昇,而僅僅是人性可以接受更高的榮耀與尊貴),「又賜給他萬名之上的名,就是耶穌之名」(人之名,就是上帝穿上人性,他是敬拜的對象)「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上帝」(「主」這個字用在這裡不僅有授與權柄或威嚴的意義,還有絕對主權的意義,新約的作者們常常引用舊約聖經中「主」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是AdlonaiJahweh,翻譯出來就是耶和華的意思)2511
希伯來書的作者稱基督為上帝,他說上帝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他創造諸世界,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113)
當約翰描寫聖城新耶路撒冷時,他說「那城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2123),最兩個句子,按照希伯來文常用的對句法,是同義的,是指基督的性說的。
新約的作者們都有前一致的概念,就是他們所記載的基督的教訓,神蹟和應許就是證明他說他是上帝。除了基督自己的見證以外,那些對他的位格與工作最有資格的見證人,就是認識他最親密的人。他說「你們也要做見證」又說,「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1527)。他們對他們主的忠心,已經在初代教會的記錄中證實了,我們看見他們都是用他們生命的血寫下他們的見證的。
此外,羅馬的百夫長,見證主被釘十字架的情形說,「這真是上帝的兒子」(1539)。甚至污鬼和邪靈也認識他是先在的,當它們被他從被鬼附的人身上趕出去的時候,說︰「上帝的兒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829)
基督從死裡活也是對他的上帝性的一個不可否認的證明,他的死與他的活都是在他自己的權能之內。關於他自己的生命他曾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的,我有權柄了,也有權柄取回」(1018)。他曾屢次預言到他從死裡活說︰「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殺他;三天以他要從死裡活」(103334831931;路1833247;太20192763)
保羅指活乃是他上帝性的一個證據,因此他說,「按照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14)
活也使最疑心的多馬信服了,當他看見耶穌時立刻就承認他是他的主和他的上帝(202629)

基督論自己的神性

基督神性最重要的見證,當然就是基督本身,在新約聖經中有許多清楚的記載,他不僅具有與上帝毫無間隔的交通,並且很清楚指出他自己就是上帝
他十二歲那年,他回答他母親的問題時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該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他明確的宣稱與父神是同等的。「我與父原為一」(1030)。「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49)「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523)「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124445)
他也是上帝對人的啟示者。「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1127)
在惡園戶的比喻中,耶穌指出他自己就是那位子和葡萄園的繼承人,是佔有比先知更高的地位,他被拒絕與殺害,但終於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213345)。他的作為是與父同樣廣闊的︰「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519),從別處我們可以看出這種共同的作為擴展到復活和審判。
耶穌宣稱子的身份與父同為一,猶太人一聽就清楚知道這是指他是上帝說的。他說這話的時候,猶太人拿石頭要打他,他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他們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上帝。」(103233)。並且當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穌時,他們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為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197)
約翰福音1416章所記載的,耶穌對他的門徒最後的教訓,就是上帝對人所說的話,因為如果耶穌僅僅是一個人,若對別人說這種話,就褻瀆上帝。在開始的時候他勸戒門徒說,「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他宣稱他要到天上去,為門徒預備地方,並且他還要來接他們
他說,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他, 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認識他,就是認識父,並且看見他就是看見父,因為他與父原為一。他到父那裡去,並且應許所有奉他名禱告的人,都會得到應允。他應許差 遣聖靈給他們,就是神的另一個位格,聖靈要代替他作他們的保惠師、朋友和教師,聖靈也要做主向門徒所做的事,作他們的教師使他們不至於錯誤,對所有信他的 人給以屬靈的光照,他也聲明他是教會生命的真正源頭,每一個信徒必須與他聯合,就好枝子必須與葡萄樹聯合 一樣。不是他們揀選他,乃是他揀選他們,因此在門徒與「世人」之間就有一道極大的深淵,世人不再承認他們是同類,所以要恨他們。那些恨他的人也恨父。父所 有的一切都是他的,凡是奉他的名所祈求的,都會得到應允。他是從父那裡來到世界,現在他要離開世界,回到父那裡去。
在替門徒代禱中他祈求父榮耀子,為了使子能夠榮耀父。他宣稱他有權柄把永遠的生命賞賜給那些父所賜給他的人,這種生命包括了認識上帝和他自己。他求父以父自己的榮耀來榮耀他,這榮耀就是他在創世以前與父所同享的榮耀。
在公會前受審的時候,耶穌公開而明確地宣稱他是上帝,因此以為他說了「褻瀆」的話而被定了死刑。大祭司問他,「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馬太說,「上帝的兒子」),耶穌回答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聖經告訴我們,「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146164)
在差遣門徒的時候,耶穌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281820)
在這裡他把他的名字放在三位一體神的名字中間,命令凡信他的人必須要奉這個名字受洗,並且應許永遠與他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關於此點懷菲(Dr. Benjamin B. Warfield)博士說︰「宣稱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他,是指他有無所不能的權柄,而應許與信他的人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是表明他是無所不在和無所不知的,他命令門徒給悔改歸正的人施洗「要奉父子聖靈的名。」
這種正式的儀式必須要謹慎的遵守。那並不是奉「三個名」(多數的)有三個人,每一個人有他不同的名字那樣。而是奉父聖靈(稱呼)的名(單數的),雖然是三個不同的位格,然而還是合一的成為一個名字,猶太人稱上帝的名字為耶和華,並且他們用耶和華這個名字來稱呼上帝, 是表明他們是屬他的。耶穌在這最大的命令中,指示他的門徒給相信的人施洗,向他們宣佈神的名稱是要三重的枚舉出「父」「子」和「聖靈」。無疑的他是以 「子」指他自己,並且他在這裡把他自己與父和聖靈放在一起,共同合成一位神。他當然是在說明三位一體,同時他也宣佈了他自己是三位一體中的一個位格。
以耶穌的教訓為基礎,可以看出他曾自稱他是上帝。沒有一個讀者會從聖經找到別的結論。這是大多數讀過新約聖經之人的意見。
因此斯特朗博士(Dr. A. H. Strong)看出「假如他不是上帝,他就是一個騙子,或自欺的人,不管是哪種情形,基督若不是上帝,他就不是善良的。」
馬林博士(Dr. E. Y. Mullins)也曾指出,如果我們拒絕他的神性,那麼「我們必須結論說,耶穌雖具有一切道德的優美與高超,但如果他不能保守他的信息免於腐化,以教師的身份來說,他就是一個可憐的失敗者;因在這信息中高抬自己為上帝,並且在過去十八個世紀中,他是這偶像崇拜的中心。」 
因此,我們必須也必要承認耶穌基督不僅是人,也是上帝。

基督神性的適切性

             
   我們看見基督的神性對我們的信仰是何等的重要。一個homoousios homoiousios 只相差一個小小的一點就足夠引起異端而推毀了基督教的信仰。以下只例一些重要的意義:

  . 我們可以直接的認識上帝

          耶穌說:你們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4:9)。先知只不過是傳達上帝的信息,但是耶穌是直接把上帝的信息帶來給我們。藉著這位耶穌,可以直接認識上帝的聖潔,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愛等等上帝的屬性。

  . 耶穌所帶來的救贖是完全的

          耶穌的死真正的對罪人有效,因為他是一位真神(完全的上帝),也是一位真人(完全的人)

  . 上帝人在一起了

          不是一位天使或是一位超人從上帝那裡來到地上,而是上帝親自來到人間。衪是道成肉身,藉著世間女子所生。

  . 敬拜耶穌是正確的

          他完全和天父一樣,人們可以放膽的去敬拜耶穌,因為他是真神。

廿世紀的基督神性思想

    面對基督的神性,廿世紀的討論特點是比較注重於「實用」的基督論(functional Christology)。就是注重於耶穌作了些什麼多過耶穌是誰。討論也比較貼著聖經來進行,並不注重於形而上學及臆測性的研究。

    庫爾曼(O. Cullmann)在 其《新約的基督論》一書中曾詳細作實用式的討論。他指出第四及第五個世紀對基督論的討論多是注重於基督的本質。他說那時教會多注重兩個討論範圍:一是基督 和上帝的本質,二是基督的神性和人性的本質和關係。庫爾曼認為這些論題並不是新約所要注重的,也認為如果過份注重就會本末倒置了新約的目的。當然,並不是 說教會不需理會這些論題。庫爾曼要求我們去關注新約的真正目的,要我們先肯定新約的中心是什麼。他的答案是說,新約並沒有純粹討論耶穌的本質,反而在提起 耶穌的本質時,很自然的就會以耶穌的工作來解答。也就是說,新約是從耶穌所行的事蹟這個角度去解答耶穌的本質的問題。初期教會的教父是因為被異端者從本質 的角度去發問,因此直接的以同樣的角度去回答異端者的問題,因此造成純粹的在這「本質」的範圍中打滾。這忽略了耶穌的工作。他說那是希臘思想的方法,並不 是新約聖經的方法;新約聖經的方法是從耶穌的工作這角度(形而下的)去解答本質(形而上的)的問題。

    庫爾曼提出「救恩歷史」(Heilsgeschichtesalvation history )這神學觀念。他說:「新約基督論的特色是與啟示和救恩歷史相關連的。沒有救恩歷史就沒有基督論...基督論是一個事蹟的教義,而不是關於本質的教義。」
)
   可見實用式的基督論有兩大要點:

. 實用式的基督論,並不是本質式的基督論,才是新約的用意。但是這實用式的基督論也可以解答本質式的基督論,因為關於基督本質的答案可從基督的工作中去找到。

. 不需要也不必要離開新約那實用的基督論。新約中實用的基督論已足夠我們去認為基督的身份。

    我 們或者會接受庫爾曼的意見。但是,我們也堅持會說新約也一樣的注重基督的身份和這身份的本質。約翰福音的第一章和約翰一書的開頭已足夠說明約翰一開始先注 重說明基督的身份和本質。當然,如果比較所有新約的資料,那實用性的討論是比本質性的討論多。另外,第四及第五世紀的教會已經是一個發展興旺的教會,當時 的信徒也必須面對形而上的問題並給以直接和適當的解答。最後我們必須檢討庫爾曼以救恩歷史當著是新約的中心方法。高舉救恩歷史就是新約的中心也未免是過份 的方法,新約還有許多重要的主題和中心;基督是誰,上帝繼續立約,應許-實現,福音信息等等主題都是新約重要的中心。

耶穌的復活與神性

     新約所描述的信仰與其他宗教(甚至包括猶太人)的最大分別就是「耶穌的復活」(身體的復活)。復活的耶穌是新約基督論的中心。耶穌的教導或談論耶穌的神性的意義皆因為衪的復活而添上了真正的意義。

    福音書使用許多篇幅記述耶穌的死亡和復活。耶穌的死亡是福音書作者注重的;衪如何預言衪的死亡,怎樣在耶路撒冷的加略山上被釘十字架,也同時記述衪在十字架上的過程。也記述門徒的希望確曾破滅。耶穌傳講上帝國降臨,衪的門徒熱切期待(19:11)能親眼看見上帝國的顯現。雖然衪曾經預言衪的受死,警告門徒,預備他們,但是他們並未真正明白衪的話(8:31) 可是耶穌的復活成把門徒的沮喪和挫折轉為希望。耶穌的復活栩栩存在門徒的記憶中,他們用了許多篇幅來重複記述這復活的事蹟。空墳墓卻是他們一再強調的信 息。這復活的過程是一個歷史的事實。而這復活事蹟已成為了門徒的生命力量,把他們的信仰大膽地向世界宣佈。不是門徒的信仰產生耶穌復活的故事,而是耶穌的 復活產生了門徒的信仰。耶穌的復活也不只是靈魂的復活,也是身體的復活。

   耶穌的復活是教會最主要的見證。耶穌的復活是教會所強調的見證,彼得在第一次(2:32)及第二次(3:15)講道中特別注重這一點。教會不時的宣講耶穌復活的信息(2:27-32;4:10)。初早期教會似乎不太注重描述耶穌的生平,反而特別注重衪的死和復活(4:2)。保羅本著聖經宣講耶穌的受死和復活,也因為這樣耶穌是基督(17:3)

  彼得卻引用詩16:10來證明舊約預言了耶穌的復活(2:27)。相信這節經文是舊約最清楚的指示。猶太人本身對復活一事也有不同的派別;撒都該人認為沒有復活,而法利賽心卻認為有復活(23:8-9)

保羅及初早期教會對基督神性的描述

基督的復活證明了耶穌是彌賽亞,是「主」基督(徒2:36)。基督是耶穌的名稱,跟隨者稱為基督徒。也引用舊約證明基督是彌賽亞(徒4:26=詩2:2)。
 
保羅對彌賽亞的解釋有不同的層面:耶穌已經復活、他是一位受苦的基督、彌賽亞的工作已完成、他帶來了一個屬靈的國度、他是這國度的王。
 
希伯來書記述說耶穌是那祭司式的彌賽亞(來5-10)。彼得特別論說一位受苦的基督(彼前2:21-25)。
保羅清楚說:「按肉體說,是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是上帝的兒子」(羅1:3)。相信保羅清楚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差遣他的兒子使我們因此得著兒子的名分(加4:5)。耶穌為上帝的兒子與我們不同,耶穌是上帝「自己」的兒子(羅8:3,31),是上帝的愛子(西1:13),而「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萬有都靠衪造的...又是衪造的,衪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衪而立」(西1:15-17)。
 
希伯來書最善於稱耶穌為上帝的兒子(1:2,5;4:14;5:5;6:6;7:3等)。身為上帝的兒子,就有神性,因此天使都要拜他(1:6)。
 
初早期教會描述說他們看見了人子(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徒7:56),並且看見是光榮的人子並坐在雲上行審判(啟1:13;14:14)。
 
保羅對「主」這頭銜的應用可說是新約作者中最廣的。保羅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當然,這主的含意反映出認信者的親身體驗:說明已經接受耶穌是主(西2:6),承認生命由耶穌來掌管(林前8:5-6),這是一種委身的講法。這認信不只是個人的,也是整個教會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28次)、「我們的主耶穌」(9次)、「耶穌基督我們的主」(3次)。不只是這樣,這承認也說明耶穌是宇宙的主宰:耶穌的復活升天說明衪的主權(羅14:9),耶穌的已經高昇指明衪遠超過一切,或存在的,或虛構的,或是其他的神明,或是各種為主的(林前8:5-6)。
 
使徒行傳一共使用20次,而且該頭銜常常出現在復合名詞中:「主耶穌」、「主耶穌基督」。「上帝已經立衪為主為基督了」(徒2:36)。這是因為耶穌的復活和升天。甚至把用來稱呼上帝(耶和華)的「主」應用在耶穌身上(徒2:20,21,25,34;3:22;4:26)。雖然這用法可溯源自七十士譯本聖經:主(kurios)不只是Adonai的譯名,也是Yahweh(耶和華)這位不可直接稱呼立約之上帝的名。所以使徒行傳記錄彼得引用詩110:1說:「主(耶和華)對我主(彌賽亞)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也指出「主」(耶穌)的日子,也就是主耶和華的日子(徒2:20-21)。
 
彼得喜歡使用「主」來稱呼耶穌(彼1:3,13;3:15)。彼得也借用舊約的觀念(主=耶和華),同時稱父神為「主」(彼1:25;3:12)。也可能這樣,彼得甚至以舊約稱父神為主的經文,加諸耶穌身上(彼2:3//詩34:8)。雅各稱「榮耀的主耶穌基督」(1:2),這是指耶穌的復活和升天-衪的神性顯示無疑。

耶穌的神性


1)舊約的預言

    在舊約的預言中,關於基督的神性,最顯著的兩段經文是在以賽亞書中。以賽亞書九︰6~7︰「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的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參考耶利米書廿三︰5~6)。

    以賽亞書七︰14︰「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這兩段經文清楚指出,那嬰孩的名字,「以馬內利」,證明他是一位上帝。他又被稱為「全能的上帝,」他的國度將要永遠建立。馬太註明,耶穌的降生,應驗了這段預言(太一︰22~23)。參太四︰17;十二︰28;可一︰14~15;路一︰33;約十八︰37;林前十五︰24

    基督教會始終承認以賽亞書七章十四節中的almah是指童女(處女),即未婚的青年女子。但是美國的標準訂正譯本卻將它譯成「少女」,即未婚或已婚的青年女子。譯者的理由是,在希伯來文中「童女」應是bethula,而不是almah。但是我們認為本處應當譯作「童女」。理由如下︰

    第一,這是一個兆頭,以賽亞在開始談話時,對亞哈斯王說︰「你向耶和華你的上帝求一個兆頭,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處。」因為亞哈斯拒絕如此作,然後以賽亞說,上帝自己將要顯一個兆頭,將有almah生子。假使這只是指一個青女子,那有什麼兆頭可言呢?兆頭必是一個特別的奇蹟,而童女生子顯然將是一個奇蹟。

    第二,希臘「七十士譯本」將這字譯作Parthenos,即童女。

    第三,在舊約中almahbethula有時是通用的。論到利百加,創世記廿四章十六節中用bethula,而在四十三節中卻有almah。英文飲定譯本的兩處都譯作virgin。事實上也是論到同一個人。

    第四,最有力的證明乃是馬太一章廿三的見證。論到基督的誕生,馬太引證以賽亞七章十四節說︰「必有童女(Part-henos),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2)新約的教訓

    新約聖經對耶穌神性的啟示,多不勝數,我們在此只能選擇一部分經文,分下列五類敘述之︰

■基督在降世前已經存在──約翰福音序言開端即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一︰1,參14節;彌五︰2)。

    猶太人自詡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與耶穌爭辯。耶穌卻對他們說,在亞位拉罕時代之前,他已經存在了(約八︰58)。耶穌又自喻為天上降下之糧,證明他的生命早在來世上之前(約六︰35,參42節)。最後,在他受難前的禱文中,耶穌表明他是自有永有,永遠存在的(約十七︰5;參五︰26;啟廿二︰13)。

    保羅曾不止一次提到耶穌永存的道理。他稱基督是「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6~17)。他本是永存之上帝,卻虛心來到世上(腓二︰5~7)。希伯來書著者稱耶穌為上帝的兒子,而且藉他創造世界,證明他在創立世界之前,已經存在(來一︰1~2)。

■基督與上帝有著獨特的關係──聖經稱耶穌為上帝的獨生子;具有上帝的形像;顯露上帝的本體(約一︰18;腓二︰6;來一︰3)。上帝並親自作證,稱耶穌為他的愛子,並吩咐門徒聽從基督(太三︰17;十七︰5;參彼後一︰17~18)。

    耶穌自己也作證說,他與天父原為一體;彼此團契;一同作工(約十︰3038;十七︰1122~23;五︰1719)。猶太人從耶穌的話中聽出他以上帝自居,故要用石頭擊,並想殺害耶穌(約五︰18;十︰33;五︰18;十九︰7;太廿六︰63~64)。

■基督顯明上帝的性格──約翰宣稱,「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參約壹一︰1~2)。

    保羅是一個獨神論者,但他毫不猶疑地稱耶穌為主,為上帝並說︰「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二︰9;參一︰19;提前三︰16)。

    保羅並多次把舊約論到上帝的語詞,直接應用在耶穌身上,表明耶穌原是上帝,在地上顯明他的作為(林前一︰31引耶九︰23~24;林前十︰26引詩廿四︰1;林後三︰16引出卅四︰34;羅十四︰11引賽四十五︰23)。

    有一次,門徒腓力要求耶穌向他們顯示天父,耶穌回答他說︰「人看見了我,就看見了父」(約十四︰9

■基督握有上帝的權柄──猶太人相信,只有上帝赦人的罪,因此當他們聽見耶穌自稱有權柄赦罪時,就大起反感,因為他們說耶穌篡奪了上帝的權柄。耶穌並不否認,他確是以上帝的身份自居(可二︰10)。

    耶穌在各處傳道,並治病趕鬼,連鬼魔也認出,他是上帝的聖者,且畏懼他(可一︰32~34;路六︰6~10;八︰41~56。可一︰24;路八︰27~33)。

    又有一次,耶穌和門徒搭船過海,風浪突然興起,船將有翻覆之處。耶穌起來,斥責風和海,風浪就止息。眾人都驚奇他的權柄(太八︰2327)。

    法利賽人因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經過麥地時掐了麥穗充飢,批評他們違犯安息日不可作工的禁例。耶穌指玉法利賽人吹毛求疵,並承認他是安息日之主(可二︰23~28)。

    耶穌又對猶太人宣告,天父已將審判之權交付與他,人應尊敬他,如同尊敬上帝(約五︰22~23;參腓二︰10~11;徒十七︰31;提後四︰1;彼前四︰5)。

■基督是信心的對象──新舊約聖經一致教導,上帝只有一位,並訓戒禁拜偶像別神(出廿︰2~3;申四︰35;詩六十八︰9~10;賽四十五︰21~23。弗四︰6;提前二︰5),但使徒們卻同時承認,耶穌是信心的對象。

    保羅指出,亞伯拉罕因信上帝,得被稱為義(羅四︰3引創十五︰6)。然而他又說,凡信耶穌的人,也必因信而稱義(加二︰16)。彼得指稱信徒為凡相信上帝,並救主耶穌基督的人(彼後一︰1)。約翰指出,凡不信基督的,就把上帝當作說謊者(約壹三︰23;五︰10)。

    耶穌教訓聽道的人,應當信他,並勸勉門徒說,他們若信上帝,也當信託他(約六︰29;十四︰1)。他並為凡信他的人(約十七︰820)。凡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之人,必被定罪。但凡信基督的人,正如信上帝的人,他們的罪,必蒙赦免(約三︰18)。基督的神性,在此顯露無遣。

福音書對耶穌的神性的描述

馬可福音1章1節開宗明義地稱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10章16節記錄彼得認耶穌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污鬼也知道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可5:7)。耶穌受試探時,魔鬼稱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太3:11;路4:41)。大祭司查問耶穌是否是上帝的兒子(可14:61)。耶穌在十架上受嘲笑問如果他是上帝的兒子就可以拯救自己。
 
耶穌受洗(可1:11),或是登山變形(可9:7)時,天上有聲音稱耶穌為上帝的兒子。可見福音書的作者清楚知道耶穌是詩2:7所指上帝的兒子彌賽亞。
 
約翰特別的指明耶穌是父的「獨生兒子」(1:14,18;3:16)。基督也是王(太27:12-17;路23:2)。
 
彼得認耶穌為基督(可8:27-30;太16:13-20;路9:18-21)。耶穌拒絕成為政治式的彌賽亞,反而實現了那受苦式的彌賽亞的預言。大祭司問耶穌是否是那受膏者基督(可14:53-65;太26:57)。彌賽亞要來到撒瑪利亞人中(約4:29f)。耶穌也直接回答他就是那要來的彌賽亞。
馬可福音指耶穌用這字來表示衪自己的尊榮(可2:28;11:3;12:37)。耶穌引用詩110:1說明這「主」是含彌賽亞意義的。聖經學者們也相信這是新約作者應用「主」的源頭。約翰一共應用「主」這稱呼18次。可見當時各地教會把「主」當著是普遍的稱呼。

耶穌對神性的自覺

耶穌如何認識和表達他自己呢?從耶穌的言行中,我們發覺耶穌清楚的表達他是上帝。
 
耶穌說他差派天使來(太13:41),耶穌說他會審判這世界(太25:31-46)。耶穌說明他是「人子」,並且有赦罪的權柄(可2:10),他不像施洗約翰(太11:18-19),不同於其他人或動物(太8:20)。有八次他指明他與末世景像有關:人子降臨像閃電(太24:27)、不知道幾時降臨(太24:37)、地上有許多不義(路18:8)、坐在上帝右邊(路22:69)、逼迫沒完之前人子來到(太10:23)、榮耀的降臨(可13:26)等等。他也預言人子必受苦(可8:31;9:31;10:33;14:41;路22:48),作多人罪的贖價(可10:45)。
 
有時耶穌喜歡用「子」來稱呼自己:「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人,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11:7)
 
「我與父原為一」(約10:31),這直接的說明耶穌的神性,也說明這兩個位格的同一。耶穌受大祭司審問時,大祭司叫他起誓(太26:63),並且直接了當的問他:「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可14:61),耶穌的答案也清楚指說是。
 
 

上帝的兒子


   用在耶穌身上最高的稱呼就是「上帝的兒子」。那是屬上帝的稱號,也是令人注意到祂位格尊嚴的名稱,特別是注意到祂的神性,指出祂有充分的資格對人說到有 關上帝的事。就是因為耶穌的神性,所以拿但業才感到非常驚奇,耶穌對他過去的生活知之甚詳,他說:「拉比,你是上帝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149)

    還有在神性這方面,撒但懷疑耶穌的神性,曾試探祂說「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和「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可以從殿頂上跳下去」(436);還有污鬼也攻擊祂的神性喊著說「上帝的兒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829)

    拉撒路的死與復活特別是為了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114)

    彼得在他的信仰宣告中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1616),這是由於他對基督的神性的覺悟。約翰也宣佈過他寫約翰福音的特別 目的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2031)
  
   以前我們討論三位一體的教義時,就提過在神學中「父」和「子」這兩個名詞的意義,不是象西方的觀念一方面是生命的來源和超越者,另一方面是從屬者和依靠 者的意思;而是在閃族與東方的觀念上本性相似和生命相等的意思。當然,這是以閃族的觀唸作聖經語法的基礎,並且凡是在聖經中稱基督為「上帝的兒子」的,都 是強調祂真正固有的神性。那是表明一種無法述說的,與其他受造之物不能共享的特殊關係。就如一個兒子,他在本性上都像他的父親,照樣基督雖有人性,但祂是 上帝的兒子,在本性上像祂的父,所以祂具有神性。父、子與聖靈在能力與榮耀上是同永遠、同等的,都在同一個本性與實質裡面。他們總是存在於不同的位格里。 父經常依靠子,就如子經常依靠父那樣,因為自我存在與獨立是三位一體上帝的特性,並非神性中各個位格的特性。因此「父」和「子」這兩個名詞,並不能充分說 明神性中第一個和第二個位格之間的關係。可是要描述三位一體中頭一位與第二位之間的關係,「父」與「子」是最好的名稱。尤其這些是聖經所用的名詞,並且除 了表示 本性相似的觀念以外,還表示愛、熱情、信靠、尊重、合一與和諧等觀念。
  
   基督在本性上就是上帝的兒子;我們是靠恩典成為上帝的兒子,祂本來就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只有兒子的名份。祂的存在是從永遠開始;我們是由重生而得到新的 生命那時候起成為上帝的兒子,並且把祂的義賜給我們。當然,這個意思不是說我們也分享了神性,乃是說我們完全恢復並完全了上帝在道德與屬靈方面的形像。我 們是以這形像被造,但這形像因為罪而失落了。上帝是主耶穌基督的父,在這種意義上說祂就不是別人的父。耶穌確曾對門徒說過,「你們的父在天上」,然而祂清 楚的表明這個名詞僅是偶爾使用罷了。門徒是藉著主耶穌基督和依靠他們與祂的關係得到上帝兒子的名份:「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 的」( 1627);約翰在別處描寫的更美好,「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112)
  
   聖經並沒有教訓上帝是普世之人的父的道理,也沒有世人皆弟兄的教訓。這是今天新神學派的教義之一。聖經並沒有教訓我們說,世人都是上帝兒子的身份是由自 然的關係而來的,因為人都是上帝造的,聖經的教訓乃是說人是由於相信基督,由屬靈生命的再造而得到上帝兒子的身份。當然,廣義的說,上帝是眾人的父,因為 世人都是祂造的;但在狹義上或更重要的意義上說,祂只是那些重生的人和「在基督裡」的人的父,在這個意義上說,他們有分於祂的聖潔,他們是已經「重生的 人」了( 33)。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人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並且他寫信給羅馬人說:「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814)。所有真基督徒,「因信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326)。「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329)。離開救贖的範圍以外,「父」這個名詞只有一個很膚淺的意義;因為只有藉著基督我們才能認識上帝;「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 1127)。那些還在罪惡當中,墮落像魔鬼的,他們具有魔鬼邪惡的本性。他們是「可怒之子」(23)。耶穌對祂的仇敵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844);又說,「我所說的,是我在父那裡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裡聽見的……倘若上帝是你們的父,你們 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上帝的,也是從上帝而來」(83842)。保羅也教訓同樣的真理,他對行法術的以呂馬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1310)
  
   上帝是父是基於祂與子基督的關係;只有我們在靈裡面與基督聯合,我們才成為上帝的兒子。「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15)。由於在一個崇高 的意義上說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祂自己才能說,「我與父原為一」(1030);「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49);「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 父。」(523);因此保羅可以說,祂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115);「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519);因為「上帝本性一 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59);並且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13)。在耶穌講道的記錄 中,可以清楚看出祂繼續不斷地意識到祂的神性,祂是上帝的兒子,時常注視到生命深處的神性,祂充分地認識父,正如父認識祂一樣。
  
   耶穌所用的「父」和「子」這兩個名詞,從猶太人的反應看來,他們聽得很清楚,並且瞭解耶穌是指祂與父同等說的。當耶穌在安息日醫好了一個病人之後對他們 說,「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聖經告訴我們,「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祂的父,將自己與上帝當作平等。(517 18)。過了不久他們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上帝」(1033)。特別是在祂承認祂是「基督, 是上帝的兒子」的時候,大祭司就控告祂是說僭妄的話,並且公會定祂死罪(266366)。猶太人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 上帝的兒子」(197)。 耶穌不但沒有否認,並且還承認了他們所控告的。然而祂不是像有些人所解釋的,祂是為了「一個暗喻」而死的。並不是因為人對祂所 宣稱的有些誤解,因此祂讓自己被仇敵來殺害,而是因為祂堅稱祂是上帝的兒子,並且猶太人也非常瞭解祂所說是什麼意思,因而憤怒地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加爾文約翰關於「上帝的兒子」這個名稱作了以下很實用的觀察:「祂從祂母親所領受的,使祂成為大衛的子孫,照樣祂從聖父所領受的,使祂成為上帝的兒子, 並且 這是與祂的人性有分別的。聖經分別用這兩個名字稱呼祂,有時稱祂為『上帝的兒子』,有時稱祂為『人子』。論到後者,我們不能拒絕祂被稱為『人子』正是符合 希 伯來話的一般語法,因為祂是亞當的後裔之一。我認為,祂被稱為『上帝的兒子』是由祂的神性和永遠的存在;因為同樣的理由,『上帝兒子』的稱呼必定是指神性 說的,而『人子』也必定是指人性說的」。
  
   「上帝的兒子」這個名字是十分清楚說明基督的神性的本質。「按肉體說,祂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也是「以大能顯明為上帝的兒子。」(134);並且祂 「按肉體說」也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然而也被稱為「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95)。因此,我們相信子就是相信父,尊敬一位,就是尊敬另一位。 

耶穌在世上行神蹟

耶穌在世上所做的許多神蹟,正如聖經說的: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上帝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徒二:22

「上帝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他同在。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徒十:38-39

雖然人也可以行神蹟,但世上沒有人能像耶穌那樣,不用「吹灰之力」就行了36個神蹟

神蹟是什麼?
 
神蹟是「指上帝違反自然的作為。耶穌變水為酒,拉撒路從死裡復活,都是上帝違反自然定律工作的例子,都不能用自然定律去解釋,其目的是要證明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聖經中用了幾個不同的字眼說明神蹟包含的概念,包括:記號(signs)、奇事(wonders)和異能(powers)。在最狹義上說,神蹟是聖經記號一詞的含義。神蹟之所以稱為記號,因為神蹟指向一切一些比它本身更重要的事。上帝用神蹟證明他的使者是有上帝的啟示(來二:3-4)。
 
上帝賜給摩西行神蹟的能力,為的是證明摩西是上帝所差遣的,同樣的,上帝也藉著耶穌所行的神蹟,證明他的身份。」
 
(引自史鮑爾 R C Sproul 著《神學入門》,更新傳道會出版,2003年)

   
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那麼,上帝的兒子是怎樣成為人的呢?耶穌是完全的人,還是半神半人的怪物?
 
早期教會就有人否認基督的人性,這些人屬於幻影說者(Docetism)。他們說耶穌的身體並不是真正的身體,只是看起來像個身體﹔他們說這只是上帝以人形顯現。
 
大家對這樣的說法是否似曾相識呢?中國的神話故事不是有神仙下凡嗎?古希臘神話也有神仙跟人亂搞的事…難道聖經裡,上帝的兒子下凡也是人編造的神話?非也!
 
歷史的耶穌有血有肉,是完完全全的人,他絕對不是如基督教敵對者所說的,基督的身體不是真實的,他來到世上只是一個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