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耶穌的復活與神性

     新約所描述的信仰與其他宗教(甚至包括猶太人)的最大分別就是「耶穌的復活」(身體的復活)。復活的耶穌是新約基督論的中心。耶穌的教導或談論耶穌的神性的意義皆因為衪的復活而添上了真正的意義。

    福音書使用許多篇幅記述耶穌的死亡和復活。耶穌的死亡是福音書作者注重的;衪如何預言衪的死亡,怎樣在耶路撒冷的加略山上被釘十字架,也同時記述衪在十字架上的過程。也記述門徒的希望確曾破滅。耶穌傳講上帝國降臨,衪的門徒熱切期待(19:11)能親眼看見上帝國的顯現。雖然衪曾經預言衪的受死,警告門徒,預備他們,但是他們並未真正明白衪的話(8:31) 可是耶穌的復活成把門徒的沮喪和挫折轉為希望。耶穌的復活栩栩存在門徒的記憶中,他們用了許多篇幅來重複記述這復活的事蹟。空墳墓卻是他們一再強調的信 息。這復活的過程是一個歷史的事實。而這復活事蹟已成為了門徒的生命力量,把他們的信仰大膽地向世界宣佈。不是門徒的信仰產生耶穌復活的故事,而是耶穌的 復活產生了門徒的信仰。耶穌的復活也不只是靈魂的復活,也是身體的復活。

   耶穌的復活是教會最主要的見證。耶穌的復活是教會所強調的見證,彼得在第一次(2:32)及第二次(3:15)講道中特別注重這一點。教會不時的宣講耶穌復活的信息(2:27-32;4:10)。初早期教會似乎不太注重描述耶穌的生平,反而特別注重衪的死和復活(4:2)。保羅本著聖經宣講耶穌的受死和復活,也因為這樣耶穌是基督(17:3)

  彼得卻引用詩16:10來證明舊約預言了耶穌的復活(2:27)。相信這節經文是舊約最清楚的指示。猶太人本身對復活一事也有不同的派別;撒都該人認為沒有復活,而法利賽心卻認為有復活(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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