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第一節與使徒信經的第一句都承認上帝為創造之主。聖經中上帝為『天地的』創造之主這名詞(創一1),在舊約(賽四十28;四十二5;四十五18)與新約 (可十三19;啟十6)中都是非常顯著的。上帝既然是人類的創造主(創一29;五2;賽四十五12;瑪二10;可十6),是以色列(賽四十三15)的創造主,當然祂也是創造『萬物』的主宰(弗三9;西一16;啟四11)。創造是由上帝的話生成的(創一3等),所以祂一發言,萬物即生成(詩三十三9;一四八 5)。使萬物生成的乃是上帝之道(約一1以下)。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這是論到上帝之道在約翰福音一3所說的。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成為肉身(約一14)。論到基督有話說:『萬有都是靠祂造的』 (西一16;參考林前八6),如此使基督成為創造的代理者。其中也包括聖靈的工作(創一2;伯三十三4;詩一O四30)。創造乃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是我們信仰的條文,正如希伯來書十一3所清楚表明的。
在
神學方面來說,創造的教義乃三位一體上帝的作為是非常重要的。早期教會歷史與信經、信條對此有清楚的說明。亞利烏派與陰陽教在有關上帝為創造主,並與救主
耶穌基督之創造者的關係上有所考慮。教會從早期的三大信經聲明反映了把創造與救贖聯合於一位真活神的企圖。使徒信經在古羅馬教信經加上了『創造天地的』
主,並承認祂為主耶穌的父。奈西亞信經有關三位一體的聲明(主後三二五年)說到上帝為『有形與無形萬物的創造者』,與子『同質』 (homoousios)。迦克墩會議(主後四五一年)在堅稱早期信經承認上帝為『天地萬物,可見與不可見萬事的治理者』之後,又承認耶穌基督為『唯上帝唯人』,如此又把創造主與救贖聯合在一起。為創造主宰的上帝,並未與在耶穌基督裡藉著聖靈拯救我們的上帝脫節。
創造的意義
上帝為創造主既然是世界存在與人類存在的解釋,所以創造的作為乃是建立我們與上帝最深與最基要的關係:為我們的創造主,照樣為我們的主宰。上帝為創造主之教義,乃是我們所知有關上帝之最基本的觀念。
教
會曾堅持此教義,來與有關上帝與世界的其他見解相對照。泛神主義教導說『一切都是神』。上帝是世界以及世界中一切所有的。在哲學上來說這是獨神論。許多二
元論的思想系統主張在宇宙中有兩個相等的與基本的原則。在某些系統中主張,當兩個輔助的原則聯合時,即從既存的、獨立的『物質』中生出一新的『形式』。早
期基督教的希臘世界創造觀就是此二元論。諾斯底派與陰陽教都屬於二元論。
基督教的創造教義聲稱上帝是從無中造出有來的創造主,這意思是說上帝是從無中藉著祂自由的作為創造出世界來。
如此創造的教義承認上帝為萬有的全能與主權的主宰。
二元論主張在上帝之外尚有另外一個能力來限制上帝的主權,這種見解應受到拒絕。
由於基督教強調上帝為創造主,從無中造出有來,而非從物質中或既已存在的造出世界,所以基督教神學拒絕道德的二元論(正如在陰陽教中所說的),是根源於形 而上二元說,意即物質必定是邪惡的,因為它與善之源頭的上帝在原則上相敵對。上帝創造的作為使上帝與一切被造之物分離,如此獨神主義受到拒斥。
第四次拉特蘭會議(1215年)中決議,使『從無中』造出有來為教會的公式教訓。
創造的神學
從堅稱上帝『從無中』(ex nihilo)造出有來,『創造之主』一詞因而產生以下數項神學上的觀點。吉爾基(Langdon Gilkey)提出三點神學的意義。
1.上帝是一切存在之根源
上帝乃萬物之主權的治理者。無任何其他的原則與能力可與祂相等或與上帝同永遠。萬物既然都從上帝的旨意而來,為其源頭,那麼就沒有存在之物在其本身是惡的。
聖經所描述之善良的創造主宰,祂所創造的話是有大能的、智慧的(耶十12;箴三19),凡祂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由一位善良之上帝從『無中』創造,指出萬物根本的善良,可受上帝能力的指揮與改變。上帝既為獨一的創造者,那就是說無一人或任何東西能受崇拜。
一切的偶像都在受禁止之列。上帝從『無中』創造的作為乃是一特殊的作為,並非如我們所熟悉的一般人的或自然的作為。創造者與被造之物間的關係,與我們所
說
有限之事與另一有限事物之間的關係不同。因此,創造的神學教義不能以現代科學的方式來檢討,因為那只是說到有限之事與其範圍之內的關係而已。基督教的創造
教義關涉到終極的來源,並非如科學般只是關心人類歷史中的來源。
2.受造之物是真實而美善的,但是要靠賴上帝
與
泛神論相對照基督教的教義,堅稱創造之物的存在是真實的,因為是上帝所創造的,所以是好的,與上帝的關係來說也是美好的。人類之所以有自由、有聰明智慧,
可以 用為堅稱或拒絕上帝的存在,或靠賴上帝的基本關係。因此而生出對罪與恩典的瞭解,藉此明白人背叛或拒絕他的創造主,或藉著耶穌基督(林後五17)為上帝所再造而 進入愛的新關係中。根本的基督教生命美善觀念能幫助我們使科學發揮功能,使人生有秩序、有價值。
3.上帝自由創造而具有目的
基督教的『從無中』創造教義棄絕創造『如何』發生的任何解釋,創造乃是自由之上帝所有的自由作為。作為是上帝性格的表現,這在聖經中有各種的描述,但卻在愛中有 其基本的集中點(約壹四16),特別是在耶穌基督身上所顯出的(約三16)上帝對世人的愛。在創造中,在上帝繼續支持世界並為世界有所供應上,上帝為人類與世界 作出祂終極的計劃。這意思說明了人生才有意義、有目的,甚至人與邪惡面對面,或一切受造之物,因為生命唯在上帝、在耶穌基督的愛中有根有基(羅八39)。這 一點最後指出上帝創造新天新地的目的(賽六十五17;參考六十六22;彼後三13;啟廿一1)。
現代的創造觀
在科學家與哲學家,又在神學家與科學家之間的現代對話中,往往談到創造的問題,與如時間、進化、宇宙的由來、人類知識的性質,以及有關上帝的語言各種關係。
宇宙合理的一體性
創造主上帝是一切秩序與合理性的終極來源。上帝是合一的,祂將『宇宙』合而為一,這也就是說無論一個人在宇宙中走到那裡,對 於合理的詢問都會得到答案。
宇宙可能的合理性
在宇宙中有一自然的與實質的秩序,這種秩序可以藉科學來探求與發現。這是上帝所造,乃為祂創造合理關係的對偶。
宇宙的合理自由
上帝為超越一切時空的主宰,祂不負於宇宙,也不受宇宙的限制。上帝既然是上帝,祂不需要依賴宇宙,但宇宙卻有負於上帝(宇宙不能離開上帝),為了它的來源與繼續,宇宙 要靠賴上帝。這意思是說宇宙並不屬於另外執政的或掌權的。上帝從無中的創造粉碎了時間與歷史的循環式的觀念,這種循環式的觀念有一內在愚昧,因為是受到不可避免之命運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