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是上帝所給我們的恩賜,是上帝給我們的,不是我們自己可以發動的。信心導致我們內心的一種改變,我們願意放下自己,支取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成的救恩跟救贖。信心真實的本質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知識;第二個部分是,就是同意的部分;第三個部分是信靠的部分。我們必須要針對這三個部分,瞭解救恩信心的本質。
A、知識:
信心一定有知識的基礎,信心跟知識不是對立的,正確的信心有知識的基礎。信心本身一定要有內容,如果沒有內容、沒有對象的話,信心是一種輕信、妄信、迷信。因此我們強調信心一定有實質的內容,有明顯的對象。
我們看聖經上的教導,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0節:「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這裡看到,得救應當跟愛真理有關係,信心跟真理是有密切的關係。提摩太後書二章25節:「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上帝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悔改的心要明白真道,因此聖經上教導救恩的信心,它不是知識的敵人,它是根據在知識的上面。
這裡我需要特別談一件事,在英文信心有「faith」跟「the faith」,信心加上冠詞「the faith」比較強調信仰。我們教會很多時候把,信心跟信仰區隔,這樣的區隔是非常可惜的,我們只要信心不要信仰,這樣的教導是有問題的。我們信心是有信仰的內容、是有對象的,我們不是信迷迷糊糊的東西,我們是信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個人的救主。因此我們不只有信仰,同時要有信心。但在教會往往只談到說信心,但是忽略了信仰部分,所以「faith」信心跟「the faith」信仰,是有密切的關係不能分開的。所以信心的第一個部分,它一定是有基礎、有真理的內容,所以信心不是知識的敵人,不是非理性的。保羅的教導信心不是一廂情願的,不是無根據的思考,它乃是有真實的內容。
B. 同意:
信心的第二個部分:同意。信心不但需有知識的基礎,同時同意知識是真的,並同意基督耶穌也是真的,祂成為我的救主解決罪的問題,可以幫助我更新,所以相信基督耶穌成為我的救主,是我屬靈的救主。
我們來看新約聖經關於信心與同意的經文,約翰福音二章22節:「所以到祂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在原文裡有一個特別的一個方程式,就是強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約翰福音四章50節:「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
請大家注意,強調那「信了聖經,信了耶穌」我信的對象,是主耶穌基督。約翰福音五章24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耶穌是我信的對象,祂為我的個人的救主,信心不但有知識的層面,同時有這個同意的層面;我同意這個耶穌是真實的上帝、真實的人,祂的確為我在十字架上,為擔當我的罪,為我而死並且可以救我。
C. 信靠
信心有委身、信靠的部分,信靠是從信念轉向確信,是一種奉獻、完全屈服在上帝的身上。今天我們教會裡面,人接受耶穌時相信耶穌是上帝,同意基督為我的救主,但是他若只留在同意與知識的部分,沒有生命委身的部分,這樣的信心是不完整的。在救恩的信心裡面,需要強調信靠的部分,是罪人內在生命的一種轉變,從個人依靠轉向依靠上帝。
聖經給我們一些非常明確的例子,約翰福音第三章中尼哥底母,他夜裡找耶穌談重生的意義,約翰福音三章15節:「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原文中的「信祂」是「believe in Him」的架構,是強調「believe in」是「相信進入祂」的這個觀念。
約翰福音的第三章的第十六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believe in Him),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就是believe in Him,相信進入祂這個概念,突顯信心全然委身的這個意義。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信靠祂的人必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