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加爾文的目的與方法

        加爾文的目的與路德相同。他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是宗教改革中最具有意義的作品。該書表現了極其活躍的信仰承認,同時也是系統神學最有意義的鉅著,因爲它概括了全部聖經的教訓。1536年所出版的《要義》乃是改革宗信仰的綱領,該書出版多次,至1559年之最終版乃爲神學生研究聖經的教科書。加爾文有如下的話說:

此外,我寫本書的目的是在教導神學生研讀上帝的話語,以致使他們易於接近聖經,並毫無障礙地在研經上有進步。因爲我相信我已獲得信仰各部的精華,並用如此的方法加以安排,甚至只要有人能正當地把握住此方法,他就能輕而易舉地決定在聖經中所尋求的,並探討其中的內容。

        《要義》反映了加爾文對聖經的瞭解。本書各版反映了他對聖經豐富的知識,所以後來他能著述各卷聖經的注釋。最值得人們注意的就是在一五五九年《要義》第二版的增補,明顯看出這一次的增補深受他注解羅馬書的影響。該注釋也是於一五五九年出版的。
        《要義》開宗明義的幾句話顯示了加爾文已經與中世紀的經院學派(Scholasticism) 分道揚鑣。經院學派慣於提到知識或科學,而加爾文却說到我們的知識含有兩個不可分的基要部分:即上帝的知識與我們自己的知識。對加爾文來說,上帝的知識當 然包括敬虔:「適當地說,我們不能說認識上帝而又沒有敬虔。」雖然强調上帝一般啓示的清晰性,以致人無可推諉說他不認識上帝,可是加爾文承認罪的影響,並 與天主教和經院學派的自然神學斷絕關係。他謙卑地承認「如果一個人不徹底研讀聖經,他就絲毫不能獲得純正的道理」。他也承認藉著聖靈多方的工作,人就能清 楚明白聖經。神學家與聖經的關係可以概述如下:

不必多所費詞,讓我們在此記 得,在一切敬虔的要道上,我們應當遵守一項簡潔的原則:關於晦暗不明、不清楚的地方,除了上帝的話所能指示我們的以外,不要大放其詞,不要猜想,不求强 知,……不要因好奇而放肆,或在無益的事上從事調查……神學家的工作並非以胡言亂語來混亂人的視聽,乃要以教導其理來堅固人的良心。

        加爾文如此在其系統神學著述中 時時企盼闡明聖經神學。他的基本目的就是對聖經保持忠實的態度:規避哲學家的臆測,只說聖經所說的;聖經所未言的,他不敢越雷池一步。他說:「我們所有的 智慧就是要以謙卑受教之心,接受聖經所教導的,不可存些微的好奇之心與吹毛求疵的奢想。」所以他敢於聲稱有關三位一體的神秘性,因爲他是在尋求他的思想和 言語與聖經的確定原則相符合。爲了同一理由,他也極力辯護上帝之主權與雙重預定論的真理:「我能本著真理說,除非有上帝話語的指導,我就永遠不能討論這個 題目。關於這一點,我想所有讀過我早先的著作,特別是讀過《要義》的人,都可以爲此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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