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 星期三

什麼是內在的罪

 

 

在基督教神學中,「內在的罪」(常也稱為內心的罪、內在敗壞、心中的罪)指的不是外在可見的犯罪行為,而是人內心深處與上帝旨意相違背的狀態、傾向與動機


一、簡要定義

內在的罪是指:
👉 存在於人心思、情感、意志中的罪性與罪念
即使尚未化為外在行為,在上帝面前仍是真實的罪


二、聖經根據

1. 罪的根源在「心」

耶穌清楚指出罪不只是行為問題: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
——
馬可福音 7:21–23

👉 行為只是結果,心才是源頭


2. 「未行」但已是罪

在登山寶訓中,耶穌深化律法的理解:

  • 動怒 殺人(太 5:21–22
  • 動淫念 犯姦淫(太 5:27–28

👉 這正是對「內在的罪」最清楚的教導。


3. 舊約早已看見內在罪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
詩篇 51:5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
——
耶利米書 17:9


三、改革宗神學的理解(以加爾文為代表)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強調:

1. 原罪不是「做錯事」,而是「敗壞的狀態」

  • 罪不只是行為(actus
  • 更是性情與傾向(habitus

👉 人的理性、意志、情感全部被罪污染


2. 內在的罪包括什麼?

在改革宗神學中,內在的罪包括:

  • 不信靠上帝
  • 驕傲、自我中心
  • 貪婪、嫉妒、苦毒
  • 不愛上帝、不愛人
  • 對善事的冷漠
  • 即使「行善」卻動機不純

👉 即使外表守法,內心仍可能悖逆上帝


四、內在的罪 vs 外在的罪(對照)

內在的罪

外在的罪

心中的惡念

實際的惡行

慾望、動機、態度

言語、行為

人未必看見

人與法律可看見

直接面對上帝

面對社會規範

是一切罪的根

是罪的結果


五、神學上的重要意義

1. 為什麼這麼重要?

因為它顯示:

  • 人無法靠行為稱義
  • 人需要的不只是道德改善,而是重生
  • 救恩必須是恩典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 3:3


2. 福音如何回應內在的罪?

  • 聖靈更新人心(結 36:26
  • 基督的義遮蓋我們(羅 3–5 章)
  • 成聖是「由內而外」的轉變

六、牧養性的提醒(很重要)

內在的罪並不是要讓人陷入自責或完美主義,而是:

👉 引導我們更深地依靠基督
👉 學習在上帝面前誠實
👉 在悔改與恩典中成長

「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
詩篇 51:17

 

2026年1月4日 星期日

如何在不反科學下教導死亡與盼望

 

 

一、基本立場先釐清(非常重要)

1️. 教會不需要「證明」死後世界

聖經從來不是用科學方式證明復活或中間狀態。

👉 我們要教導的是:

死亡與盼望的神學意義(meaning),
而不是死亡的機制(mechanism)。

科學研究的是:

·        機制

·        可測量狀態

·        神經與意識的相關性

神學宣告的是:

·        關係

·        應許

·        上帝的信實

👉 兩者不是競爭關係,而是層次不同。


2️. 不反科學用科學證明神學

教會最常犯的錯誤是:

·        用瀕死經驗(NDE)「證明天堂」

·        用量子理論「證明靈魂」

·        用腦科學漏洞「證明上帝存在」

📌 這會讓福音變成「暫時的科學空隙」。


二、教導死亡與盼望的「三層語言模型」

這是我非常推薦給教會使用的模型。


🧠 第一層:科學語言(誠實面對)

教導內容:

·        人的意識與大腦高度相關

·        大腦損傷會改變人格、記憶

·        死亡意味著身體功能的終止

教會該說的話:

「聖經從不否認這些事實,
因為死亡本來就是『真正的敵人』。」

👉 這反而強化復活的必要性

📌 這一層的關鍵是:
誠實、不防衛、不神話。


第二層:神學語言(不與科學競爭)

教導焦點不是:

·        靈魂怎麼運作

·        死後意識的機制

而是:

死亡不能隔絕我們與上帝的關係。

📖 可用經文:

·        8:38–39

·        11:25

·        1:23(慎用,不做形上學解釋)

👉 重點是「關係不中斷」,不是「機制說明」。


🕊第三層:盼望語言(牧養核心)

教導盼望的方式是:

·        復活(不是靈魂逃離)

·        更新(不是丟棄世界)

·        等候(不是立刻完成)

📌 關鍵宣告句(改革宗風格):

我們的盼望不在於「我們還剩下什麼」,
而在於「上帝必再一次行動」。


三、加爾文精神的當代轉譯(非常實用)

1️. 不強迫信徒接受特定「死後機制」

加爾文堅持的不是:

·        靈魂一定怎樣「運作」

而是:

·        救恩一定不會中斷

·        復活一定會來到

👉 教會可以容許:

·        對中間狀態的不同理解

·        對意識連續性的不同語言

只要守住「復活中心」。


2️. 教導「有限的沉默」也是信仰的一部分

教會要學會說:

「關於死亡之後的細節,
聖經沒有給我們完整地圖,
而這不是信仰的缺陷。」

📌 這會讓信仰顯得成熟,而不是軟弱。


四、四種「可以用、但要小心用」的語言

語言

可以怎麼用

不能怎麼用

睡眠

表達安息、暫時性

當作意識理論

與主同在

表達關係安全

當作靈魂解剖學

等候

表達未完成

當作虛無

復活

上帝的行動

自然現象


五、牧養實務:喪禮與臨終時「該說什麼」

避免的說法

·        「他現在一定在天上看著你」

·        「死亡只是另一種生命形態」

·        「他的靈魂已經完全得榮」

可說的話(更合聖經+不反科學)

·        「他現在在上帝的手中,這手不會失誤」

·        「死亡不是結束,但也是尚未完成」

·        「我們等候的不是靈魂,而是復活」


六、給教會的三條底線(請牢記)

1.      不要與科學爭奪解釋權

2.      不要把盼望建立在可被推翻的理論上

3.      永遠讓復活,而不是死後狀態,站在中心


七、結語(一句可以成為教會宣言的話)

科學可以告訴我們死亡如何臨到,
但只有福音能告訴我們死亡不能做什麼。

死亡不能:

·        廢掉上帝的應許

·        切斷基督的聯合

·        阻止復活的來臨

這正是加爾文會在今天仍然宣講的盼望。